制氧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氧气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氧设备管理
2. 氧气储存规定
3. 操作规程与培训
4. 应急预案与演练
5. 安全检查与维护
6. 员工行为规范
1. 制氧设备管理:涵盖设备的采购、安装、使用、维护和报废,强调定期检测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稳定,符合安全标准。
2. 氧气储存规定:规定氧气瓶的存放位置、数量限制、储存环境要求,以及防止泄漏和火灾的措施。
3. 操作规程与培训:明确制氧操作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并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操作培训。
4. 应急预案与演练:建立应对氧气泄漏、火灾等突发情况的应急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能力。
5. 安全检查与维护:设定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发现隐患及时排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员工行为规范:明确员工在制氧区的行为准则,如禁止吸烟、穿戴防静电服装等。
制氧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氧气是一种高度活性的气体,不当处理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严重事故。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预防潜在风险,减少安全事故,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同时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1. 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氧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2. 加强设备管理,实行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检测,对存在问题的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
3. 提供全面的安全培训,使员工了解氧气的危害性,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理措施。
4.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变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实效性。
5.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对制氧区域进行安全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 强化员工安全教育,通过定期的安全会议、宣传海报等方式,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第一的企业文化。
实施这些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安全的制氧管理体系,为企业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某制氧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 本制氧装置产品气为氧气,具有强助燃性,机房内以及机房周围10米以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 机房内严禁动火,禁止吸烟。
4、 机房内外应放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 本装置有压力容器组成,应定期检查系统中的安全阀。
6、 应经常对制氧装置管道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漏气,不得有漏气现象。
7、 制氧装置工作时,压缩机的某些部位温度较高,请不要触摸,以免烫伤。
8、 对制氧装置进行维修时,必须切断主电源,并确保系统无压力后方可进行。
9、 机房内应有足量的新鲜空气送入,环境温度宜小于35℃,环境湿度宜小于80%。
10、有关人员应详细阅读空压机、冷干机、制氧逐级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2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 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 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 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 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 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 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 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 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 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 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 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 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 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第二十条 凡在制氧生产区内,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第3篇 制氧机房安全管理制度
1、 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 本制氧装置产品气为氧气,具有强助燃性,机房内以及机房周围10米以内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 机房内严禁动火,禁止吸烟。
4、 机房内外应放置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
5、 本装置有压力容器组成,应定期检查系统中的安全阀。
6、 应经常对制氧装置管道及连接部分进行检漏气,不得有漏气现象。
7、 制氧装置工作时,压缩机的某些部位温度较高,请不要触摸,以免烫伤。
8、 对制氧装置进行维修时,必须切断主电源,并确保系统无压力后方可进行。
9、 机房内应有足量的新鲜空气送入,环境温度宜小于35℃,环境湿度宜小于80%。
10、有关人员应详细阅读空压机、冷干机、制氧逐级安装使用说明书。
第4篇 制氧站缺氧作业管理制度
我车间在进入缺氧的环境进行工作时,如氮气储罐、保冷箱等设施,为保证工作人员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国家标准gb8958-88制定本办法。
1. 使用范围:天元气体公司所有员工及所有外来相关工作人员。
2. 工作对象:氮气储罐、氩气储罐、液氮储罐、液氩储罐、保冷箱,氮气、氩气管道。
3. 根据工作计划与内容,在工作前各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充分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可靠的安全工作措施,执行临时作业制度。在各项安全措施未落实前不得进行工作,具体防范措施可根据工作内容选择以下方法制定。
3.1 监测人员必须装备准确可靠的分析仪器,并且应定期标定、维护。确保分析结果的正确性。
3.2 在以确定为缺氧环境的作业场所,必须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分析该环境空气中氧气的浓度在作业过程中始终保持在18%-22%。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3.3 对由于防暴、防氧化不能采取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严禁使用过滤式面具。
3.4 当存在因缺氧而坠落的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并在适当位置可靠地安装必要的安全绳网设备。
3.5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应立即修补或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3.6 在作业人员进入缺氧环境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3.7 在存在缺氧危险的环境作业时,必须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
3.8 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明确的联络信号。
3.9 当发现缺氧危险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让作业人员迅速离开作业现场。
3.10 如果作业现场的缺氧危险可能影响附近作业场所人员的安全时,应及时通知这些作业场所。
3.11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缺氧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做好标志。
3.12 在存在缺氧危险的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抢救器具。如:呼吸器、梯子、绳缆以及其他必要的器具和设备。以便在非常情况下抢救作业人员。
3.13 发生缺氧危险时,作业人员和抢救人员必须立即使用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
3.14 对已患缺氧症的作业人员应立即给予急救和医疗处理。
第5篇 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河南省消防条例》遵照执行。
2消防领导小组切实负责做好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带领职工每天对消防安全巡检一次。
3班前、班后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本车间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去工作。
5本车间职工必须彻底学会消防的“四懂”“四会”。
6严禁一切火种进入厂区。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厂区。
8电源线、润滑油必须按规定规范进行。
9动火检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具备安全防火设施,方可进行。
10人人爱护消防设施,敢于向违犯消防条例的人、事做斗争。
11对违犯消防安全条例的,按照《条例》进行处罚。
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
动 力 厂
2006年6月1日
第6篇 制氧站、输氧管道防火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 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 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 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 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 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 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 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 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 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 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 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 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 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 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 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 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第二十条 凡在制氧生产区内,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第7篇 某制氧车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河南省消防条例》遵照执行。
2消防领导小组切实负责做好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并带领职工每天对消防安全巡检一次。
3班前、班后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本车间职工必须按照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去工作。
5本车间职工必须彻底学会消防的“四懂”“四会”。
6严禁一切火种进入厂区。
7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准进入厂区。
8电源线、润滑油必须按规定规范进行。
9动火检修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具备安全防火设施,方可进行。
10人人爱护消防设施,敢于向违犯消防条例的人、事做斗争。
11对违犯消防安全条例的,按照《条例》进行处罚。
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
动 力 厂
200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