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管理部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 项目立项与审批流程
3. 施工过程管理
4. 质量与安全管理
5. 成本控制与财务管理
6. 合同与供应商管理
7. 信息沟通与报告机制
8. 内部审计与绩效评估
1. 组织架构:明确基建管理部的部门设置、岗位职责和人员配置,确保工作高效运行。
2. 项目管理:规定项目从前期规划、设计、招标到施工、验收的全过程管理规则。
3. 质量安全:制定质量标准和安全规范,强化监督与检查机制,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4. 成本控制:设立成本预算,监控资金使用,防止超支,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5. 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和变更过程,防范法律风险。
6. 供应商管理:建立供应商评估体系,保证供应链稳定,提升服务质量。
7. 沟通机制:建立内部和外部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
8. 审计评估:定期进行内部审计,评价部门绩效,持续改进管理效能。
基建管理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标准化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的混乱和延误。
2. 控制风险:严格的项目管理和质量管理可以降低工程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3. 降低成本:有效的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有助于节省资源,提高投资回报率。
4. 建立信任:规范的合同管理和供应商管理能维护企业形象,建立与合作伙伴的信任关系。
5. 信息透明:良好的沟通机制可以促进内外部合作,提高决策质量。
为实施基建管理部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手册,明确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责任人。
2. 建立培训机制,确保员工了解并掌握各项管理制度。
3. 引入项目管理软件,提高项目跟踪和监控的自动化水平。
4. 设立专职的质量安全检查团队,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和质量检测。
5. 实施定期的成本分析会议,评估成本控制效果,调整策略。
6. 建立供应商评价数据库,定期更新和优化供应商资源。
7. 设立专门的沟通平台,提高信息流转效率,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8.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根据审计结果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基建管理框架,以实现高效、安全、经济的项目执行,为企业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电力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2篇 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3篇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安全施工职责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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