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管理局管理制度是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法规体系,涵盖了房地产开发、交易、产权登记、市场监管等多个环节。其主要内容包括:
1. 房地产开发管理:涉及项目审批、土地使用权获取、建设规划许可等。
2. 房地产交易监管:涵盖房屋买卖、租赁、抵押等行为的规范,防止欺诈和不公平交易。
3. 产权登记制度:规定房产所有权、使用权的登记程序、权利保护和变更手续。
4. 市场监管与调控:对房地产市场价格、销售、广告进行监督,防止市场过热或过度冷却。
5. 法律责任:明确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保障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房地产管理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法规制定与修订:定期更新法规,适应市场变化和政策需求。
2. 执行机构设置:设立专门的执法部门,负责制度的实施和监管。
3. 信息公示:公开透明的信息发布,如房源信息、价格数据等。
4. 服务提供:为公众提供便捷的产权查询、交易咨询等服务。
5. 投诉处理机制: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流程,解决消费者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
6. 合作与协调:与相关部门协作,如财政、税务、司法等部门,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房地产管理局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障市场公平:通过规范市场行为,防止垄断和不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
2. 维护社会稳定:稳定房价,防止市场大起大落,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
3.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有效监管,促使土地和房产资源合理分配。
4. 提升行政效率:明确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
5. 防范金融风险:通过严格的产权登记和抵押管理,减少金融系统风险。
为完善房地产管理局管理制度,提出以下方案:
1. 强化法规执行: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提高违法成本。
2. 建立信息平台:整合各类房地产数据,提升信息公开透明度,便于公众查询。
3. 提升服务质量:优化办事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提高公众满意度。
4. 定期评估与调整:定期评估制度效果,根据市场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
5. 加强跨部门合作:强化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形成协同治理机制。
6. 培训与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行业整体法制意识。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更加科学、高效、公正的房地产管理体系,推动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1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首问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方便各单位办事,提高机关服务水平,特制定首问责任制度。
一、服务对象通过各种方式来访、咨询、求助、办理行政事务时,第一被询问的同志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必须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倾听、认真受理,并做好相应的服务工作。
二、凡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办理。如需补充有关材料,要耐心告知办事人员;对不符合办文办事规范的,要向办事人员解释清楚。
三、不属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介绍或引导其到相关科室,并交由承办科室的领导或经办人员办理。
四、首问责任人不明所问事项承办单位的,要请示领导或与有关科室衔接,并及时答复办事人员。
五、不属于局范围内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告知其办理的部门。
六、对前来咨询的群众,要做好全面、细致的介绍,让群众听明白,感到满意。
七、属电话咨询的,首问责任人除应将来电反映的事项、来电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外,还应明确予以答复。
八、违反本制度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第2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加强行政审批监督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加强行政审批监督的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审批的监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建立权责明确、制约有效、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坚持办事公开原则,明确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内容、条件、程序和时限,将办事内容及主办人员公布上墙,或在政务公开栏和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条 根据“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办事原则,严格按照科室权限履行审批项目的审查,后报分管局长审批,严禁越级审批和越权审批。涉及多个科室的审批项目,由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召集有关科室统一对外办理,不得多头或重复审批。
第四条 加强被许可事项的跟踪监管,防止只批不管,要有效地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被许可人有伪造材料或超越范围的行为,要及时查处,不得徇私舞弊。
第五条 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不得违规立项乱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人员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得索取或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不得滥用职权谋取其他利益。
第六条 认真受理群众投诉,接受群众和舆论监督,对被投诉事项应认真调查核实,给予明确的答复、解释或纠正。
第七条 加强行政审批人员的监管,及时制止一切违规行为。对推诿拖延,故意刁难,向当事人“吃、拿、卡、要”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该效能告诫诫勉给予告诫或诫勉,该行政处罚的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局办公室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要加强行政审批工作的日常指导、检查和监督,落实督办相关事项,及时向局班子反馈和汇报情况。
第3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议事决策制度
z市房地产管理局议事决策制度(2004修订)
(2004年4月18日修订)
为进一步健全局领导班子集体领导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和监督,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局领导班子的议事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议事决策原则
1、运用马克思主义、_思想、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研究和部署工作;
2、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决定,确保政令畅通;
3、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结合我局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局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应当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搞个人说了算,也不搞极端民主化;凡属重大事项,由局党组或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事项;
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群众观点,依靠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解决实际问题;
6、坚持依法行政,在国家法律和政令范围内议事决策。
二、议事决策范围
1、传达学习中央、省及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会议、文件精神以及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领会掌握上级的部署、决定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
2、研究和决定市委、市政府交给我局有关工作任务的实施办法;
3、研究和决定行政事务、队伍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
4、研究和确定工程开发项目;
5、研究和决定本局的重大财务开支项目,讨论研究干部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
6、讨论和决定局管干部的任免奖惩事项和对违纪案件的处理;
7、讨论和审定本局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
8、讨论和研究其他须经局长会议决定的事项。
三、议事决策形式及有关事项
(一)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
1、党组会议。党组会议是局决定重大事项的形式。出席人员为局党组的全体成员,需要有关负责同志列席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确定。
2、局务会议。局务会议是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主要形式。出席人员为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机关科、室的主要领导列席参加,其他列席人员由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需要提出,报局长审定。
3、局长办公会。局长办公会也是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一种形式。出席人员是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及有关科室领导列席参加。
4、局长碰头会。局长碰头会是局领导班子的议事形式,遇到问题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意见,提出解决、处理问题的办法。参加会议人员是局长、副局长。
(二)议事决策的有关事项
1、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会议由局长召集,议题由局长确定,如涉及各分管副局长的工作,可由局长委托副局长确定议题,召_议。
2、在一般情况下,局务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局长办公会视实际需要而定,局长碰头会每星期召开一次。
3、议事决策的会议,由主持人提出会议议题和议程,分管领导报告和介绍议题的情况,然后进行讨论,个人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决定基础上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集中意见时,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人意见作出决定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再表决。
4、议事决策进行表决时,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口头表决时,赞成什么、支持什么、反对什么,态度要鲜明。推荐提名干部,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和重大决策等应逐一表决。
5、决策议事会议原则上每次均作记录,必要时应将会议内容整理成纪要由局长签发,发至各有关单位。
四、议事决策基本程序
1、及时、准确拟订议事决策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信息咨询等工作,在全面了解和掌握与决策有关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拟出议事决策议题,报局长决定,提高议事决策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建立健全以民主集中制为主要原则的决策制度。对每一项重大决策,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倾听各有关方面的意见,有的还应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分析论证。对提交讨论的重大决策,应事先将方案送达有关领导及单位,确保有充分酝酿的时间和一定的群众基础,维护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决策的权威性。
3、建立健全决策的督查反馈和调整修正制度。要在提高决策科学预测性的基础上,按照决策的内容和工作性质,由分管的局领导、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实施督查,搜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修正决策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部分,提高决策的实效性。
五、议事决策的纪律
在局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各种会议上,每个成员都应畅所欲言,不隐瞒个人的观点;经集体讨论作出的决策,都必须坚决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有任何公开反对的表示。已经作出的决定确实需要调整或修改,应该由领导班子集体再次讨论决定,个人不得在执行中独自作出变更。对于应该保密的内容,每个领导成员都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
第4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限时办结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限时办结制度
一、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按照建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效能机关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度是我局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行政事务和管理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办结的一种制度。
三、执行限时办结制度要坚持效能的原则,在处理行政事务和管理事项时,要不断优化工作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既要按时办结,又要保证办理的质量。
四、限时办结事务、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审批事项。
(二)市委、政府重要决策事项。
(三)上级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
(四)局党委、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
(五)局领导交办、批办的事项。
(六)向社会公告的事项。
(七)其他按规定需要限时办结的事项。
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明确办事时限或承诺办理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可以提前的要争取提前办理。
六、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如下:
(一)登记发证事项:除落实政策归还房屋办证时限为30日外,其他办证登记时限为10日。
(二)单位住房基金提取和使用审批时限为5个工作日;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审批时限为15个工作日;房改房上市审核时限为3个工作日。
(三)购买商品房办证时限为10个工作日,其它交易为12个工作日;抵押登记4个工作日发给《他项权利证明》。
(四)承租廉租房或申领租赁住房补贴:由特困户提交申请,并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完成。
(五)《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事项,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天内完成。拆迁行政裁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将受理通知书和申请书副本发给被申请人,拆迁裁决应自受理之日起30天内作出。
(六)房地产估价,属纳税、按揭、抵押的3个工作日完成,其它估价按委托协议要求的时限完成。
七、没有规定办事时限的事务、事项的处理,其办理时限应根据事务、事项的轻重缓急按照时效性要求尽快办理。
(一)市委、政府重要决策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时限要求,尽快办理;没有时限要求的,按照局会议决定或批办领导批示时限要求办理。
(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转办的事项,有明确规定时限的,按照规定时限办理。没有明确规定时限的,一般性事务、事项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局党委、行政会议决定的事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按照办理时限办理;未明确规定办理时限的,要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告事项负责人(安排人)。
(四)信函件(包括市长邮件、各类信访件、市领导批转件、批评、意见、群众来信等)有明确时限的,按照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限的,在备案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规定要求办理。
(六)局领导交办、批办事项,明确规定时限的按规定时限办理;未明确时限的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果应在规定时限内向交办、批办领导汇报;重要事项应及时汇报办理的进展情况。
(七)其他需要限时办理的事务、事项,由交办人提出,承办人按期办理。
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须请示有决定权的领导同意,并积极与交办事项的有关部门协调,取得谅解。
八、特殊事务、事项的办理,要本着效能的原则,特事特办,注重结果。
九、因工作效率低下,未能在规定的工作时限内办结有关事项或作出明确答复的,按照《z市房地产管理局效能告诫诫勉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第5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发挥小车使用效益和确保用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所有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局领导及各科室需用车时,应提前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二、公务用车应遵循先领导后科室,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
三、公务用车必须由专职司机驾驶,严禁外人驾驶。
四、司机对车辆有爱护、养护和车身安全责任。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或公车私用,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被盗的,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五、车辆的燃油、维修费用由办公室结算。车辆维修应事先报告,并填报《车辆报修登记表》。维修费用在500元以内的报办公室同意;500元至3000元内的报局分管领导同意;3000元以上的须报局长同意。
六、个人私事原则不得派车,特殊情况需用车的,须报经办公室领导同意后,在不影响公务的情况下,方准派车。并由使用人交纳油料费(以10公里为计费单位,四舍五入,每10公里5元)和路桥费。
第6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计算机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确保全局电脑系统协调、高效、稳定地运行,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计算机操作人员,须报局信息中心备案;未经备案的人员,不得使用计算机设备。
二、机房要保持安静整洁,严禁吸烟,切实做好防火、防尘、防潮、防晒工作。
三、人员上机操作要做好笔记,不得擅自装拆机器、更改系统软件及应用软件。技术有疑难或设备发生故障的,应及时报局信息中心解决。
四、严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对外提供应用软件及各种数据、资料;需使用软盘等储存设备传送数据,须先报局信息中心批准;禁止使用拨号上互联网,严防秘密数据泄露。
五、严防计算机病毒传染,不得擅自安装或拷贝外来程序及数据。
六、要节约计算机的墨盒、打印纸等材料,防止浪费。
七、操作人员应不断学习更新电脑知识,精通业务和操作技能,自觉服从局信息中心的指挥。
八、违反工作制度造成损失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教育、批评、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7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请销假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请销假制度
为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严肃组织纪律,特对干部职工的请销假作如下规定:
一、全局所属干部职工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实行登记审批制度,每人发《请假手册》一本,并按规定审批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
二、请假审批程序:干部职工请假,先填写请假手册。属一般工作人员(含单位副职),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单位负责人和副局长由局长审批;局长由主管副市长审批。经审批后的手册,到局办公室办理请假登记,请假期满办理销假。
三、干部职工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假期时间按潮州市人事局潮人薪[1996]16号和[1996]18号的规定执行。
四、请病假应凭区一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请事假要从严把握,处理私事原则上要利用节假日或年休假和双休日,确因特殊情况,才准请事假。
五、违规处罚。凡不按请假审批程序办理请假登记的,一经查实,扣发所属单位当月外勤补贴和夜餐费,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凡迟到早退的,每一次罚款20元,三次扣发当月奖金和外勤、夜餐补贴。全年累计六次以上(含六次)的,扣发年终奖金;凡旷工或无正当理由不归队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三十天的,予以辞退。
第8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失职追究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失职追究制度
一、为进一步做好效能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椐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失职追究制度是指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遭受损失的,必须追究其行政及经济上的责任。
三、失职追究的范围
1、不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的。
2、在日常工作中对下属的违法行为失察或放任错误不管的。
3、在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严重事故或使国家、集体财产被盗窃、诈骗、浪费,造成较大损失的。
4、因工作过失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
5、违反规定审批行政许可或行政审批事项的。
6、违反规定乱收费,利用职权假公济私、“吃、拿、卡、要”的。
7、其他失职类错误。
四、失职追究及处理
1、因失职造成的损失,须根据情节,由直接责任者、负直接领导责任者或间接领导责任者分别赔偿。
2、机关工作人员有失职行为,但尚未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批评、告诫。
3、机关工作人员因失职造成损失的,按《中国**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国家公务员奖惩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4、机关工作人员因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构成渎职失职罪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9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工作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行政工作制度
为使我局行政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提高机关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的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和建立高效有序的办事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制度
㈠ 市房地产管理局是市委、市政府赋予城市房地产业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受市委、市政府和市建设局领导,也受省建设厅的业务指导。
㈡ 局长负责主持局的全面工作,对全局的行政工作负总责。对需要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由局长提交局长会议讨论决定。
㈢ 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对所分管的工作范围和局长委托的其他任务事项负责,并及时向局长汇报工作情况。凡在分工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分管副局长应及时作出决策;需要协商解决的事项,要与有关分管副局长商定后作出决策;协商不一致的,报局长决定或提交局长会议决定。
㈣ 局长出访、出差期间,由局长指定的一位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副局长出访、出差期间,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其他副局长代行职责。代行职责应同时通知局办公室。
㈤ 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室、科、所、司的正职领导主持本单位的全面工作,副职领导协助正职领导工作。室、科、所、司内部在开展工作中意见不一致时,由正职领导决定。涉及其他科室的工作,应主动会办或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由有关分管副局长协调后或报局长决定。
二、请示、报告制度
㈠ 局重要情况、紧急情况、各项计划执行情况以及按规定需要上报的,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重要情况报告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
㈡ 下列事项由各室、科、所、司向局请示和报告:
1、处理本单位职权范围外的重大问题,应事先请示、事后报告结果;
2、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一些重大事项的结果;
3、年度或季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专题工作报告;
4、单位之间,经会办或协商后仍有异议或意见不统一的事项;
5、购置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
6、需要请示或报告的其他事项。
㈢ 局实行逐级请示制度;紧急情况下可越级请示,但事后须向越过的机关或行政领导汇报。
三、会议制度
㈠ 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长碰头会和局干部大会制度。
㈡ 有关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局长碰头会的规定,详见局议事决策制度。
㈢ 局干部大会,由局长根据需要决定召开,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局全体干部参加。局干部大会主要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全体干部进行思想动员和教育等。
㈣ 以上会议一般以电话或口头通知,并对受话人进行记录。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由办公室主任或局长指定的人员负责记录。对会议讨论研究的各项内容,与会人员须按照保密规定保守秘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传达和扩散。
四、督促检查制度
㈠ 局办公室负责对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督促。
㈡ 检查督促的内容包括:
1、上级重大决策和重大工作部署或交办的需由我局执行的事项;
2、局长会议决策的督查事项;
3、局长交办的督查事项;
4、局制度要求贯彻执行的日常督查事项;
5、其他需由我局检查督促的事项。
㈢ 督促检查工作的程序如下:
1、立项。根据上级文件、交办件或局会议决定要求,确定督查事项,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办理要求。
2、催办。督办事项确定后,督查部门应向主办单位进行催办。主办单位要抓紧办理,协办单位应大力支持。
3、报告。各主办单位在办理督办事项过程,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局领导和督办单位汇报办理情况,必要时应形成书面报告材料。
4、办结归档。督查部门对有关单位送来的办理情况报告,要认真处理并报告有关领导,达到要求的,予以办结;不符合要求的,退回补办、重办。督查事项办结后,要将有关材料归档。
五、办公制度
㈠ 各室、科、所、司的工作人员要明确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㈡ 工作人员要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㈢ 办公场所要保持整洁卫生,办公用具摆放要整齐有序,工作人员应注重形象,着装朴实大方,实行佩证上岗。要爱护公物,爱惜电脑设备,自觉节约水电。
㈣ 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机关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大声喧哗,不得无故到其他科室、单位影响他人工作。
㈤ 工作人员离开本局外出须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外出应向分管副局长报告,局领导外出应告知办公室。
㈥ 工作人员对来局办事的群众,应礼貌热诚,办事要做到认真及时。对一时不能办好的事要解释清楚,说明原因,不得借故刁难或拖延不办。
六、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公文处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某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加强自身监督所属单位监督制度
z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关于加强自身监督和所属单位监督的制度
(2004年4月18日制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切实加强局党委自身和所属单位的监督,根据市纪委的要求,结合我局党委的实际,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述职述廉制度
(一)局党委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每年要述职述廉一次,并将廉政情况作为考评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述职述廉一并进行,营造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和形成互相监督的良好氛围。
(二)述职述廉要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内容,介绍本人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效能建设、执行制度、政务公开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总结取得的成绩、提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三)局党委述职述廉,应报市建设局党委派员参加。所属单位述职述廉采取集中或独立的形式进行。所属单位独立开展述职述廉,应提前5天上报局党委并派员参加。局党委将考核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存档备查,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依据。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局党委应当坚持和健全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二)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切实保证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提前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工委和市建设局并请其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当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针对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
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应当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以及党员、群众、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党组织提出的意见,负责任地作出检查或说明,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责,并承担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
(三)党员、群众和下级党组织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应当按照规定如实上报,并将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三、信访处理制度
(一)局党委、纪委要通过来信来访制度,加强对党委一班人及所属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实施监督,及时研究处理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二)凡接到有关检举党员领导干部或所属党组织严重违纪违法、以及党员控告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来电、来信、来函,局党委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党员署真名检举的,应当视处理情况及时将结果告知该党员,听取其意见。
四、检查监督制度
(一)局党委要及时检查监督局班子成员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____”重要思想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和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二)局党委可以根据检查工作需要,派员列席所属单位党组织的有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召开座谈会,与有关人员谈话,了解和研究群众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
五、谈话和诫勉制度
(一)局党委、纪委领导应当经常对局机关科室及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了解该单位落实“____”重要思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实施党内监督的情况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政勤政的情况,提出建议和要求。
(二)党委、纪委领导对局机关科室及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谈话,应当把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方面的要求和存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
(三)发现领导干部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局党委、纪委应当及时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对该领导干部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该领导干部的说明及表态,应当作书面记录,经本人核实后,由局纪委留存,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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