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系统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涉及电力设施的维护、安全操作、故障处理等多个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设备管理:涵盖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退役。
2. 安全规程: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电气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3. 故障处理: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突发故障进行有效应对。
4. 维修保养:定期对配电设备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
5. 能源监控:实施能源管理,优化电力使用,降低能耗成本。
6. 培训教育:对员工进行电气知识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 设备档案管理:记录设备的详细信息,包括制造商、型号、性能参数、安装日期等。
2. 工作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票制度,确保操作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3.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停电、设备损坏等紧急情况的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4. 维修保养计划:根据设备使用状况和制造商建议,制定合理的保养计划。
5.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查,消除潜在隐患。
6. 员工绩效评估:将配电系统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纳入员工绩效考核。
配电系统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基础保障,其稳定运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有效的管理制度能:
1. 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生产中断。
2. 通过定期维护,延长设备寿命,降低更换成本。
3. 通过能源管理,降低电费支出,提升企业竞争力。
4. 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工伤事故,保障员工权益。
5. 符合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
1. 制定详尽的配电系统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全员知晓和遵守。
2. 建立专业的电工团队,负责日常维护和应急处理工作。
3. 引入先进的能源管理系统,实现电力使用的实时监控和智能分析。
4. 定期组织电气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5. 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维修,避免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6. 实施绩效激励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配电系统的管理和优化。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能够构建一套科学、完善的配电系统管理制度,保障生产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安全性。
第1篇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的供配电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单位的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3、职责
3.1设备能源部负责公司供配电系统整体的管理。
3.2各单位负责各自单位的配电系统的管理。
3.3生产技术部为供配电系统技术指导部门。
4、管理规定
4.1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所、配电室、变压器今及备用电源。
4.2供配电安全管理
4.2.1电工必须经国家劳动部门或电业管理部门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
4.2.2供、配电场所及设备、避雷设施等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验收、批准,方可投入运行。
4.2.3供、配电室电工应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定》及当地供电部门有关规定,注意做好操作时的安全防护工作。电工作业时,所着防护用品、所用安全工具必须符合专业规定。
4.2.4值班电工必须轮循坚持24小时值班,按时巡查供电设备及电力线路,按时监控电器设备的运行参数,发现异常运行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值班电工巡查项目一般应包括:变压器巡查、配电设备巡查、架空线路巡查和电缆线路巡查。
4.2.5重要生产单位应配置备用电源,确保在发生突然断电等事故时,及时供电。
4.2.6根据工作需要,变电所应备足各种合格的仪表、安全用具、防护用具,并定期进行试验、检查。
4.2.7变电所、配电室应设置各种必要的消防器材,电工能熟练使用。变电所、配电室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
4.2.8变电所、配电室应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老鼠或其它小动物破坏电缆。
4.3供配电系统的维护
4.3.1供配电设备应进行统一的计划检修安排,维护设备正常、高效运行。
4.4规范供配电系统的图纸管理,做好技术数据及资料的保存。
4.5建立健全各岗位职责及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技术管理,不断提高职工技术素质,保证供配电系统的稳定运行。
第2篇 物业区域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区域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管理规程
1、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供配电设备的良好、安全运行。
2、范围
适用于本物业物业区域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职责
3.1 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2主管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管理处负责向有关业主/用户通知停电情况。
4、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电工每班对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巡视两次;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低压配电柜、电容柜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4.1.2 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低压配电柜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于《水电运行日志》。
4.1.3 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 巡视内容:
a.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4.1.5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工程主管,并做好记录。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断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推动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h.各单位工程维护部应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该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应做好相关记录。
4.2.2 配电柜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
d.对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或关闭进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相关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进水源堵住或关闭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 停电处理
4.3.1 因设备故障或供电公司原因出现的突然停电,立即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工程维护部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启动供电系统,提供备用电源(主要供电梯、水泵、消防和梯间照明等)。
4.3.2 电梯技术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值班室待命,如有电梯困人时,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实施救援工作。
4.3.3 因设备检修或接供电公司通知等计划性停电时,客服中心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业主/用户。
4.4 变配电室管理。
4.4.1 非机电技术人员不准进入设备房,若需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批准,在机电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进行登记。
4.4.2 机房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禁止吸烟,并且须备齐消防设施。
4.4.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清洁一次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蛛网、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 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上一班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值班室卫生未打扫。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6 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等)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相应记录表内。主管应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管理员存档。
5、记录、标识
5.1《运行日志》
第3篇 供配电系统管理程序制度
1.0 目的
对供配电系统实施有效管理,以保证供配电系统的可靠性和供电工作的正常运作,满足业户的正常需要。
2.0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物业集团各物业辖区内的供配电系统的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维护部负责小区供配电系统的操作、运行管理及维护保养、大中修计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
3.2 物业公司(管理处)总经理和业务总部负责设备设施大中修、更新改造计划的审核,物业集团总经理负责审批。
3.4 业务总部负责设备维修保养的技术指导、支持,参与对外委托维保单位的确定。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对供配电设备的维护保养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整改落实。
4.0 工作内容
4.1 供电作业
4.1.1 在正常情况下,园区24小时不间断供应照明、动力、应急电源。
4.1.2 由进网电工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高压环网柜、变压器、低压配电柜、柴油发电机等进行巡视,察看运行状况,对设备运行情况进行记录。具体按《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程》《值班管理规程》执行。
4.1.3 外来人员进入配电室等设备机房须经批准并有专业人员陪同方可,具体按相关规程执行。
4.2 停、送电
4.2.1 可预知的停电。值班电工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上报领导,通知客户服务部,由客户服务部30分钟内做出《停电通知》并张贴于公告栏,通知业户做好准备。
4.2.2 不可预知的突然停电,各单位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在事后应做出停电告示,张贴于公告栏,说明原因。
4.2.3 停电后,值班电工应立即启动柴油发电机,确保在停电后 5分钟内提供应急电源(发电机供电只提供消防、电梯、公共照明等使用)。发电机在带负荷运行过程中,每小时记录一次,具体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执行。
4.2.4 对高、低压配电设备的操作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填写相应的工作票,由不少于两人进行操作并记录。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
4.3 维修
4.3.1 供配电设备设施出现故障时,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或有关部门(总表内部分物业负责;表外部分通知供电局),然后着手进行故障处理,并将维修情况记录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内。
4.3.2 客户服务部接到业户反映楼层无电报告后,应立即通知工程维护部派人前往现场查看情况并进行处理。
4.3.3 维修过程中严格按照《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4.4 保养
4.4.1 配电房高、低压设备的保养工作根据设备保养计划执行,按《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要求进行,::保养结果应记录于《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上。
4.4.2 定期对柴油发电机进行维护保养,做好相关记录。发电机电池要经常进行保养检查,定期进行充、放电处理,并将充、放电情况记录在《酸性电池组充(放)电记录表》,具体按《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规程》执行。
4.4.3 各小区发电机每月进行两次试运行,试运行过程中应认真检查柴油发电机运行情况,并记录于《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
5.0 相关文件
5.1《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wi-7.5.1-13-01)
5.2《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wi-7.5.1-13-02)
5.3《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wi-7.5.1-13-03)
5.4《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程》(wi-7.5.1-13-04)
5.5《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wi-7.5.1-13-05)
5.6《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规程》(wi-7.5.1-13-06)
5.7《紧急停电处理程序》(wi-7.5.1-13-07)
5.8《值班工作规程》(wi-7.5.1-13-08)
5.9《镉镍电池组维护保养规定》(wi-7.5.1-13-09)
;6.0 记录表格
6.1《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qr-7.5.1-13-09)
6.2《酸性电池组充(放)电记录表》(qr-7.5.1-13-11)
6.3《设备设施维修保养记录表》(qr-6.3-01-09)
第4篇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范文
1﹑矿山供配电系统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采取避雷措施,保留配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通讯等线路平面图。
2﹑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3﹑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4﹑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5﹑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
6﹑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7﹑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8﹑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应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横过道路的供电电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9﹑采场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10﹑本厂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11﹑在本厂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地线拆除后再通电。在变电所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验电、挂接地线、加锁和挂警示牌。
12﹑倒闸应该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向值班调度室报告,查明情况再进行操作。
13﹑本厂对供电系统的技术档案及运行记录有供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开工报告,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大修,更换主要部件及技术改造记录。
第5篇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1﹑矿山供配电系统应设置可靠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力装置应符合gb50070和dl408的要求,并按照规定要求采取避雷措施,保留配电系统图,电气设备布置图,电力、通讯等线路平面图。
2﹑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3﹑电气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
4﹑在输电线路上带电作业,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主管矿长批准。
5﹑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
6﹑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电和送电,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7﹑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8﹑在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附近,不应有任何易燃易爆物品。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应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横过道路的供电电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9﹑采场每台设备,应设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应有工作牌。
10﹑本厂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11﹑在本厂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采取验电和挂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地线拆除后再通电。在变电所进行停电作业时应验电、挂接地线、加锁和挂警示牌。
12﹑倒闸应该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发现异常情况,应向值班调度室报告,查明情况再进行操作。
13﹑本厂对供电系统的技术档案及运行记录有供电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开工报告,调试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设备事故记录,设备大修,更换主要部件及技术改造记录。
第6篇 z_商业广场供配电系统维保管理制度
商业广场供配电系统维保管理
1、运行管理
1)工程技术部应根据不同设备、设施的性能、技术指标等,合理制订出维保计划及相应的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
2)运行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值班规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对大楼变压器室、高低压配电室等有关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同时做好相应记录。
3)运行值班人员在日常设备、设施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人身和设备、设施的安全。
4)运行值班人员必须留意和掌握供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故障,并做好详细记录。
2、维修保养管理
1)维修人员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必须严格按照〈电气维修管理规定〉及各种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操作规程〉进行,并按要求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和技术措施。
2)维修人员应熟悉、掌握大楼各系统所有照明器具情况,认真做好维修工作、更换工作。
3)合理设计公共场所照明控制线路,如露天场所的照明可以采用光电控制,采用节能灯源,以达到节能、经济运行的目的。
4)工程技术部应定期组织人员对供配电系统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检查、调试,并根据实际需要充分做好合理用电调配和节能工作。
3、应急预案
1)在即将发生台风、暴雨时,工程技术部应组织人员对所有供配电系统进行预防性检查,多方位监视,同时做好抢修工作准备。灾情过后,对供配电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发生火灾时,运行值班人员应立即报警并切断火灾区域电源,积极灭火。事后,必须对供电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方可恢复供电。
3)发生故障,及时抢修,短时间不能完成抢修的,应通知商户。
4)限电、停电应提前24小时通知商户。
4、临时用电管理
1)为保障用电安全,临时用电实行申请制度,商户在拉线用电前,应填写〈临时用电申请表〉经物业部经理审批后方可临时用电。
2)用电期间,运行值班人员应根据用电情况,认真做好巡视、检查工作,及进送、停电,保证供电。
3)用电后,维修及运行值班人员应积极配合商户做好临时用电的拆除工作,同时,进行认真检查,保证安全,不留隐患。
第7篇 供配电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度
1.0 目的
规范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供配电设备的良好、安全运行。
2.0 范围
适用于所辖物业区域内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值班电工负责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管理。
3.2 专业工程师负责设备的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3 部门经理负责对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3.4 客户服务部负责向有关用户通知停电情况。
4.0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值班电工每班对高压开关柜、环网柜巡视两次;变压器每两小时巡视一次;低压配电柜、电容柜每两小时巡视一次。
4.1.2 值班电工应按规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将变压器的运行情况记录于《变压器运行日志》中;低压配电柜的运行数据(环境温度、电流、电压、功率因数等)记录于《低压配电运行日志》。
4.1.3 在巡视中如有异常情况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4.1.4 巡视内容:
a.变压器油位、油色是否正常,密封处是否漏油,变压器运行是否超温(85℃)。
b.有无异常响声或气味。
c.各种仪表指示是否正常,指示灯是否正常。
d.单相、::三相电压是否在额定值的±10%范围以内,是否超载运行。
e.各种接头是否有过热或烧伤痕迹。
f.防小动物设施是否完好。
g.接地线有无锈蚀或松动。
h.各种临时用电接驳情况。
i.各种标示牌、标示牌是否完好。
j.安全用具是否齐全,是否存放于规定位置。
k.按时开关管辖区内路灯、灯饰等,并通知相关人员维修好故障路灯。
4.1.5 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值班电工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加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须及时如实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整改时应严格遵守《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和《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的相关规定。
4.2 异常情况处置
4.2.1 触电处置。发现有人触电时,当值值班电工应保持镇静、保持头脑冷静,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并进行紧急抢救。
a.拉开电源开关、拔去插头或熔断器。
b.用干燥的木棒、竹竿移开电线或用绝缘工具(平口钳、斜口钳等)剪断电线。
c.用干燥的衣服或绝缘塑料布垫住,将触电者脱离电源。
d.防止触电者在断电后跌倒。
e.如果触电者尚未失去知觉,则必须让其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进行诊治,密切注意其症状变化。
f.如果触电者已推动知觉,但呼吸尚存,应使其舒适、安静地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使其容易呼吸,若触电者呼吸困难,有抽筋现象,则应积极进行人工呼吸,并及时送医院。
g.如果触电者的呼吸、脉搏及心跳都已停止,此时不能认为其已死亡,应当立即对其进行人工呼吸。人工呼吸必须连续不断地进行到触电者自行呼吸或医生赶到现场救治为止。
h.各单位工程维护部应定期对部门员工进行该方面的培训,增加员工应急处理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应保持相关记录。
4.2.2 配电柜空气开关跳闸的处置。
a.判断跳闸原因(短路或过载)。
b.查清楚负载种类及分布情况。
c.对可疑处逐个检查,确认故障部位或报告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
d.对故障已排除应立即恢复供电。
4.2.3 变配电房发生火灾时按《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4 变配电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拉下总电源开关或高压开关。
b.堵住或关闭进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
,应立即通知相关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进水源堵住或关闭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如各绝缘电阻达到规定要求),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 停电处理
4.3.1 因设备故障或供电局原因出现的突然停电,立即按《紧急停电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工程维护部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按《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启动供电系统,提供备用电源(主要供电梯、水泵、消防和梯间照明等)。
4.3.2 电梯技术人员应在5分钟内赶到值班室待命,如有电梯困人时,按《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实施救援工作。
4.3.3 因设备检修或接供电局通知等计划性停电时,以《内部通启》通知客户服务部,客户服务部提前24小时通知相关业户。
4.4 变配电室管理。
4.4.1 非机电技术人员不准进入设备房,若需进入,须经系统工程师批准,在机电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并在《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进行登记。
4.4.2 机房内严禁存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禁止吸烟,并且须备齐消防设施。
4.4.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清洁一次机房内的设备设施,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蛛网、无油渍、无锈蚀、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4.4 机房内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防小动物设施完好。
4.4.5 对机房都应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当值班电工保管,值班电工不得私自配钥匙。
4.5 交接班要求
4.5.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5.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上一班设备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在《工程维护部交接班记录》上签名。
4.5.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值班室卫生未打扫。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5.4 交接班具体按《值班管理规程》执行。
4.6 当值变配电室值班电工应将供配电设备设施的运行数据(电压、电流、功率因数、环境温度等)及运行状况清晰、完整、规范地记录在相应记录表内。系统工程师应在每月的3号之前将上一月的记录整理成册后交部门资料管理员存档,保存期一般为三年。
5.0 相关文件
5.1《供配电系统安全操作规程》(wi-7.5.1-13-02)
5.2《供配电系统维修保养规程》(wi-7.5.1-13-03)
5.3《柴油发电机操作规程》(wi-7.5.1-13-05)
5.4《紧急停电处理程序》(wi-7.5.1-13-07)
5.5《值班管理规程》(wi-7.5.1-13-08)
5.6《火灾、火警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5)
5.7《电梯困人救援作业规程》(wi-7.5.1-15-04)
6.0 记录表格
6.1《变压器运行日志》(qr-7.5.1-13-01)
6.2《低压配电运行日志》(qr-7.5.1-13-02)
6.3《工程维护部交接班记录》(qr-7.5.1-13-12)
6.4《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qr-6.3-01-06)
第8篇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保障制度
1、所有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上岗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等进行操作。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时,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其余人员,严禁操作。
2、电气工作人员在停电线路上工作时,应采取验电、接地线等安全措施,工作完毕后,应及时将地线拆除,方可通电。
3.接地线应采用并联方式,禁止将各电气设备的接地线串联接地。
4、电气工作人员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警示牌。
5、所有电气设备、线路必须设有可靠的避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必须及时更换和修复。
6、所有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柜架或外壳、电缆和金属包皮、互感器的二次绕阻,必须进行保护接地。
7、移动式电气设备,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绝缘损坏的橡套电缆,须经修理、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长度150米的范围内,橡套电缆接头不宜超过10个,超过10个时,必须予以报废。
8、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带电的导线、设备、变压器、开关附近,不得有损坏电气绝缘或引起电气火灾的热源。在带电设备周围,不得使用钢卷尺和带金属丝的线尺。熔断器、熔丝、熔片、热继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核对,严禁任意更换代用。
9、供电室必须设置独立的避雷系统,并做好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安全措施。供电室的门必须向外开,窗户必须设置金属网栅,四周必须设置围墙或栅栏。严禁闲杂人员进入。
10、线路跳闸后,不准强行送电,须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联系或办理停、送电时,必须使用工作联系单。停电作业时,必须进行验电、挂地线、挂警示牌,并将工作牌交给作业人员。送电时,作业人员交还工作牌后,经工作人员在工作联系单上签字确认后,方可送电。
11、矿区所有夜间作业点及危险点,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
35位用户关注
85位用户关注
11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