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有效且符合法规要求的处理。主要内容包括废弃物的识别与分类、储存与运输、处置方法、责任分配、培训与教育、监控与记录以及应急预案。
1. 废弃物识别与分类:明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定义,依据化学性质、危害程度进行科学分类。
2. 储存与运输:规定安全储存条件,如防火防爆、防泄漏设施,并设定专用运输通道及车辆,确保运输安全。
3. 处置方法:详细列出废弃物的合法、环保处置方式,如回收、无害化处理、安全填埋等。
4.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岗位在废弃物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5.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员工进行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6. 监控与记录:建立废弃物产生、储存、运输、处置的全程监控机制,保存相关记录。
7.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预案,保证快速响应。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不当管理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人身伤害甚至灾难性事故,严重影响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社区安全。严格执行此制度,不仅有助于保护环境,还能维护企业声誉,降低法律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1. 废弃物识别与分类:设立专门小组负责废弃物的鉴定,建立清晰的标识系统,确保正确分类。
2. 储存与运输:升级储存设施,安装监控设备,确保合规操作;使用专用运输工具,严格遵守运输规定。
3. 处置方法:与有资质的第三方处置公司签订合同,确保废弃物得到合法、环保处理。
4. 责任分配:制定责任矩阵,将废弃物管理责任明确到各部门和个人,定期考核执行情况。
5. 培训与教育:每季度举办一次培训,通过模拟演练强化员工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6. 监控与记录:实施电子化管理系统,实时追踪废弃物动态,确保所有操作可追溯。
7. 应急预案:每年更新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我们期望建立起一套全面、严谨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为企业安全、环保运营提供坚实保障。
第1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治理的防治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一般对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的管理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通常,危险化学品废物有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三大类处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一般采用填埋方法。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方法列于表1中:
第2篇 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方法鉴别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之一性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能造成危害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集中控制,全过程管理和污染者承担治理的防治原则,促进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要求,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转移、贮存、利用、处理、处置及其监督管理建立管理制度,一般对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的管理要求如下:
1)贮存、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进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产生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指定专人负责,送往企业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拋弃。
4)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兼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6)运输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7)对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8)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9)剧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10)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11)转移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由企业安全技朮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办理废弃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物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环保局报告。
12)安全技朮部门负责制订在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
13)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化学品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朮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危险化学品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法:
通常,危险化学品废物有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三大类处理方法,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置一般采用填埋方法。常用的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方法列于表1中:
处理
方法
类别
处理
方法
采用技术
物
理
压实
将固体废物加压,缩小体积,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破碎
将大块固体废物粉碎,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分选
用机电、浮选等方法将固体危化品混合物废物中各组分分开,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脱水与干燥
用机械方法和加热蒸发等方法脱去废物中的水分,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蒸馏与溶剂萃取
蒸馏或溶剂萃取的方法用于液体危化品废物的处理和回收利用。
吸附
采用吸附方法将废物中的危化品分离出来,回收利用。
膜分离
采用膜分离技术将废物中的危化品分离出来,回收利用。
离子交换
采用离子交换法将废物中的危化品分离出来,回收利用。
电渗析
采用电渗析技术将废物中的危化品分离出来,回收利用。
固化处理
将液体或液固混合的危化品废物固化,以便进一步处理、处置和回收利用。
化
学
沉淀
加入沉淀剂将危险化学品废液中的组分分离,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中和
用酸或碱中和危险化学品废液,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氧化
用氧化剂氧化废物中的危险化学品,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还原
用还原剂还原废物中的危险化学品,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焚烧
将危化品焚烧处理,常用的焚烧炉有:空气幕焚烧炉、气旋焚烧炉、多膛焚烧炉、流化床焚烧、转窑焚烧炉、旋转焚烧炉、电焚烧炉、封闭坑焚烧炉
热解
用热解方法将废物中的危险化学品分解,再处置或回收利用。
生
物
微生物处理法
通常采用活性污泥法,包括普通活性污泥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氧化沟技术、吸附生物降解法等。
表1危险化学品废物处理方法
第3篇 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过程符合安全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厂)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理的安全管理。
3责任部门
安全部、采购部、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部。
4责任人
安全管理人员:___
仓库管理人员:___
采购人员:___
5程序
5.1贮存、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当地县以上环保局和其它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危险化学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存放管理,并交有资质企业进行处理。
5.3各部门、车间的危险废弃物,必须指定专人收集,送往企业危险废弃物处理部门统一处置,不得随意抛弃。
5.4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安全科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5.5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厂长批准后方可处理。危险化学品的报废处理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提供或者委托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储存、处理。
5.6安全技术部门负责把本企业产生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贮存、流向、处置等有关资料上报当地县级以上环保局。
5.7储存危险化学品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废物特性分类存放,危险化学品废物应集中待处理,其暂时储存放置条件必须满足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不得露天存放。
5.8禁止将危险化学品废物和非危险化学品同时储存,混同堆放;
5.9禁止在危险化学品贮存区域内堆积可燃危险废弃物。
5.10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必须先清洗干净危险化学品,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理。
5.11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必须按照危险废弃物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
5.12运输危险废弃物,必须采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
5.13对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包装物、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5.14危险废弃物的包装应采用易回收利用、易处置或者在环境中易消纳的包装物。
5.15有毒品用完之后,留下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使用部门应登记造册,指定专人交物资回收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
5.16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容器、包装物及其它物品转作它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及消毒处理,方可使用。
5.17泄漏或渗漏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容器应迅速移至安全区域;
5.18制订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
5.19因发生事故,造成危险废弃物严重污染环境时,安全技术部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经理和当地县以上环保局以及其它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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