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岗位是消防安全体系中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负责预防和控制火源,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不受火灾损失。
1. 拥有专业的消防知识和技能,如灭火原理、火源识别、疏散逃生等。
2. 熟悉各类灭火设备的操作与维护,包括灭火器、消防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3. 具备快速反应能力和冷静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素质。
4. 遵守消防法规和应急预案,定期参与消防演练。
5. 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有效沟通。
灭火岗位的日常工作涵盖火源监控、消防设施检查、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理。在日常工作中,需时刻保持警惕,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火灾风险。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启动灭火程序,有效地控制火势,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并协助后续的火灾调查。
1. 定期巡检:对工作区域进行定期巡查,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2. 火灾预防:识别并报告潜在的火灾危险,如堆积易燃物、电器过载等。
3. 应急响应:在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灭火行动,正确使用灭火设备,防止火势扩大。
4. 培训教育:参与并组织消防培训,提高全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5. 记录与报告:记录消防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并参与编写和更新消防应急预案。
6. 协作配合:与消防部门保持联系,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得到及时的支持和援助。
灭火岗位的职责不仅是扑灭火焰,更是防火于未“燃”,通过专业的工作,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构建一个安全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第1篇 气体自动灭火系统保养岗位职责
一、月保养
1.根据贮存容器压力指标检查贮存压力,在规定值的±10%范围之内。
2.检查系统是否有机械损伤和失灵,所有的铅封和保险带都应完好无损。
3.检查喷嘴在封闭空间中位置有无改动,确保没有任何障碍阻止喷嘴喷射灭火剂。
4.月保养以检查为主,若发现有不合要求的应及时纠正,确保系统正常。
二、年保养
1.完成月检的全部项目。
2.对系统中每个火灾探测器进行清洁,检查其连接的可靠性。
3.触发每路探测器,试验控制器和警铃的响应情况。
4.检查管道及其支架是否松动和损坏。
5.检查喷嘴开孔是否堵塞。
6.检查手动控制装置动作情况。
7.卸下电动启动装置,同时触发两路探测器,看控制器的响应程度是否正常,观察汽笛是否发声,延迟时间是否符合要求,电动启动装置控制接点是否会动作。
8.清扫管道及气罐的灰尘,对文字标志脱落的要重新修复。
9.恢复并检查系统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2篇 锅炉灭火后脱硫系统的操作岗位职责
1 开启烟气再循环挡板40%。(快速稳定)
2 将一、二电场循环灰停下,一电场直接关闭气动插板阀,停吸收塔烟温自动控制,顺停工艺水系统,停运三、四电场循环灰。(快速,与第1条同步进行)
3 关闭生石灰称重槽下流量阀。
4 顺停脱硫风系统。
5 停运生石灰系统其余设备。
6 停吸收塔差压自动控制。
7 退预除尘一、二电场、脱硫一、二、三、四电场(高控柜电源断开),阳极振打改为连续振打。
8 全关烟气再循环挡板。(要保证吸收塔不积灰,此过程视循环灰量决定时间长短,一般保证5-10分钟左右)
9 启动吸收塔底部链式输灰机排灰系统。
第3篇 主要领导部门防灭火岗位职责
(一)矿长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二)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防灭火技术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实施,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
(三)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皮带机道等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
(四)安监处处长负责监督井下防灭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程的实施,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生产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情况的落实和监督情况,在分管范围内优先安排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
(六)通防副总负责全矿井的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井下防灭火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务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审查井下防灭火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七)通防组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的编制。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八)通防区队既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又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业务主体部门,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井下生产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并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九)各生产单位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遵守矿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十)调度室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井下防灭火工程的施工,并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井下防灭火工作施工完毕后,生产单位应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井下防灭火科、安监处和施工生产单位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工进行验收,只有确认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方可签发验收合格证,否则必须重新进行施工,直至验收合格;生产单位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对损坏通风设施的由调度室组织进行分析;
(十一)安监处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实施作业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技术设计和措施;
(十二)工会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和对职工进行培训工作;负责对下属基层单位井下防灭火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十三)物资供应部、财务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材料、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4篇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养岗位职责
一、每天巡视系统的供水总控制阀、报警控制阀及其附属配件,进行外观检查,确保系统处于无故障状态。
二、每月检查一次警铃是否正常,报警阀启动是否灵活。打开试警铃阀,报警阀阀瓣应自动开启,延迟器延迟5~90秒后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如果警铃不动作,应检查整个警铃管道,排除水垢及泥沙等污物,使水流畅通,以防报警失灵。
三、每月应对喷头进行一次外观检查,发现不正常的喷头应及时更换。
四、每月检查系统控制阀门是否处于开启状态,若有破坏或损坏应及时修理更换,保证控制阀门不被错误关闭。
五、每两个月应对系统进行一次综合试验,按区分逐一打开末端试验装置放水阀,试验系统灵敏性。
1.观察阀门开启性能和密封性能,如发现阀门开启不畅通或密封不严,应将供水闸阀关闭,打开放水阀将系统中水放掉,然后打开阀门盖检查,视情况调换阀瓣密封件,排除水垢及污物等。
2.检查流动水压,压力表所显示的压力值不应明显下降,若明显下降,应检查闸阀是否堵塞,若压力下降明显且警铃不报警,应检查湿式报警阀的阀瓣是否锈蚀。
3.观察系统中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报警控制器各部件的联动性能,应能及时报警。
六、当系统因试验或因火灾启动后,应在事后尽快使系统重新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
第5篇 防灭火队长(副队长)岗位职责
1、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防灭火质量标准化的有关规定。在分管区长领导下,完成防灭火任务。
2、在分管区长的领导下,根据防灭火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带领全队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完成各项任务。
3、严格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规程措施,做到班前有布置,班后有落实。
4、深入现场,掌握井下各高温点、火区、待封闭地点及施工现场情况,发现问题及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5、每季度应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加强灌浆工作的管理,经常组织、检查、灌浆管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灌浆工作顺利进行。
7、负责开好班前、班后会,并向职工贯彻有关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布置任务要具体、细致。
8、负责组织推广应用防灭火工作的先进经验、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
9、组织本队职工参加业务技术培训,提高本队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
第6篇 手提灭火器使用岗位职责
一、灭火操作
1.使用手提灭火器灭火,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干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2.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立于离着火点的有效距离处。
3.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压使干粉喷出,适当摆动喷嘴,使喷雾横扫整个火焰根部并逐渐向前推移。
4.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喷射失火点,直到火焰安全熄灭,不留明火为止,以免复燃。
5.灭火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二、安全事项
1.灭火时,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2.灭火器一经开启后,不能保存,要重新灌气、装粉后才能保证使用。
3.使用时若遇干粉喷不出情况,应慢慢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第7篇 煤矿防灭火岗位职责
一、 煤矿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煤矿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美玲
副组长:张百林
成 员:王文斌、徐方新、姜青山、李晓军、高忠友、冯广胜、邵
延君、曲安郁、卢 波、谭善宝、李维波、刘中云、赵 生、
郭玉良、窦德学
二、各部门职责
1、矿长为井上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煤矿井上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上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2、安全矿长负责监督井上下防灭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程的实施,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3、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上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煤矿井上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实施,负责井上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
4、机电矿长负责井上下各机电硐室、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
5、生产矿长负责井上下防灭火工作组织实施,优先安排井上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上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
6、综合主管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井上下防灭火工作所需资金和设备的落实,保证井上下防灭火工作的顺利开展。
7、工会主席负责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对广大职工进行通风、瓦斯、防火等井上下防灭火知识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主保安能力。
8、通安队负责井上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和井上下生产单位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并负责对职工进行井上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9、调度室负责井上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
三、各级人员井上下防灭火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一)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上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矿井的井上下防灭火工作负第一责任。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有经验的、工作能力强的管理干部及工作人员保证矿井通风队伍的稳定。
3、保证井上下防灭火工作所必须资金的投入,并在矿财力所允许的条件下尽量筹措资金应用井上下防灭火的新技术、新手段,促进矿井井上下防灭火治理工作装备现代化。
4、负责组织领导井上下火灾事故的抢救和处理,及时组织追查分析事故的原因和制定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
(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上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直接对井上下防灭火工作行使技术管理责任,并向矿长负责。
2、负责组织井上下防灭火技术措施的编审工作。
3、按时参加由矿长组织召开的井上下防灭火工作会议,及时处理井上下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负责领导井上下防灭火的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工作。
5、参加和组织矿井重大井上下防灭火事故的抢救以及善后处理追查、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等工作。
(三)安全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井上下防灭火工作的政策、标准、指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直接对井上下防灭火的安全工作负责,并向矿长负责。
2、负责监督安全规程、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处理好井上下防灭火与安全生产的关系。
3、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上下防灭火会议,及时处理井上下防灭火工作中出现的安全隐患。
4、充分发挥安全监督检查的领导职能,及时发现井上下防灭火中出现的安全问题,并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严肃处理井上下防灭火中出现的“三违”现象。
5、负责每月组织一次井上下防灭火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处理。
6、负责监督检查井上下防灭火资金的落实情况。
7、负责主持和领导重大井上下防灭火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8、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防灭火例会。
(四)生产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所管方面的井上下防灭火工作落实到实处。
2、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上下防灭火工作会议。
3、对所管方面井上下防灭火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并组织落实。
4、严格按井上下防灭火的规定组织生产,加强管理,杜绝井上下防灭火事故发生。
5、在安排和布置生产地区的同时必须考虑井上下防灭火工作需要。
(五)机电矿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负责全矿电器设备的管理,保证井上下电器设备台台合格,杜绝失爆和电器设备失火事故。
2、定期组织检查电器设备和电缆的安全情况,保证安全用电。
3、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上下防灭火工作会议。
4、加强对矿井主要通风机的管理,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转。
(六)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及时准确认真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指示等。
2、认真学习和掌握规程和措施,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3、当生产中发生重大井上下火灾事故时,要迅速掌握有关情况,要及时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和辅助救护队,尽快组织抢救。参加重大事故的抢救、追查和处理工作。
(七)通风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1、在安全矿长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井上下防灭火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具体负责。
2、按时参加由矿长主持召开的井上下防灭火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其中的技术问题,重大问题向总工程师、矿长汇报。
3、负责督促井上下防灭火资金落实,保证资金合理使用。
4、参加矿组织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参加每月一次的井上下防灭火例会。
5、参加井上下防灭火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从技术上吸取教训,改进技术管理。
(八)机电队长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在机电矿长领导下,负责机电方面的一切技术业务管理工作,是保证全机电设备安全运转的第一责任者。
2、负责机电人员的安排调整,出勤管理,合理使用劳动力,全面完成机电工作和上级交办的任务。
3、搞好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安全运转,实现机电设备台台完好,消灭失爆;保证井上下充足的机电备件,控制机电事故,减少事故影响的时间。
4、负责机电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及培训工作,特别是现场操作指导,努力提高机电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九)、技术员防灭火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全矿的防灭火技术管理工作。
2、认真贯彻和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方面的政策和规定。
3、负责全矿的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工作,并负责向职工传达贯彻。
4、不断采用防灭火新技术、新措施,积极改善工作面的生产环境。
5、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四、其他生产单位及人员岗位职责:
1、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职工井上下防灭火的教育和培训,要让职工认识到井上下防灭火在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要求职工爱护好通风设施,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认真贯彻执行落实有关井上下防灭火的政策、法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上级对本单位的指示。
3、各部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矿井各项井上下防灭火管理制度,爱护井上下通风设施和设备;生产过程中要按规定使用好各项通风设施和设备。
第8篇 主要领导及部门防灭火岗位职责
(一)矿长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工作,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
(二)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井下防灭火技术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方案、措施的实施,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资金的安排使用;
(三)机电矿长负责井下各机电硐室、皮带机道等机电设备的防灭火工作;
(四)安监处处长负责监督井下防灭火工作措施的落实和工程的实施,控制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生产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情况的落实和监督情况,在分管范围内优先安排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人、财、物的落实,对在实际工作中对井下防灭火工作存在的问题会同总工程师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案;
(六)通防副总负责全矿井的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负责组织制定井下防灭火工作规划、计划实施办法等,提交矿务会研究决定后组织实施。组织审查井下防灭火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技措工程,并检查落实情况;
(七)通防组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矿井井下防灭火技术工作及矿井井下防灭火各业务部门的技术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矿井防灭火设计的编制。负责井下防灭火设计和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相关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井下防灭火新技术、新装备的研究、推广与应用;负责根据矿井生产,及时对矿井通风系统的合理性进行评估;
(八)通防区队既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又是井下防灭火工作的业务主体部门,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井下生产单位井下防灭火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素质。并不断完善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九)各生产单位为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实施;负责对本单位职工进行井下防灭火专业知识进行培训,提高职工对井下防灭火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自觉遵守矿有关井下防灭火工作方面的管理制度;
(十)调度室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落实的协调工作,负责安排施工单位进行井下防灭火工程的施工,并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井下防灭火工作施工完毕后,生产单位应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室组织井下防灭火科、安监处和施工生产单位对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施工进行验收,只有确认施工符合设计要求,方可签发验收合格证,否则必须重新进行施工,直至验收合格;生产单位必须爱护通风设施,对损坏通风设施的由调度室组织进行分析;
(十一)安监处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实施作业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严格落实技术设计和措施;
(十二)工会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和对职工进行培训工作;负责对下属基层单位井下防灭火培训工作的检查和考核;
(十三)物资供应部、财务科负责井下防灭火工作所需材料、资金的落实工作,确保井下防灭火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9篇 干粉灭火器使用与保养岗位职责
一、使用
1.灭火操作方法
(1)手持灭火器,先将灭火器上下翻转几次,将粉筒内的干粉抖松。
(2)扯去铅封,拔出保险销,操作者立于灭火有效距离处,手握胶管,将喷嘴对准火焰根部,按下压把,干粉即可喷出。
(3)同时适当摆动喷嘴,使粉雾横扫整个着火区,并逐渐向前推移。
(4)如遇多处明火,可移动位置喷射,直至火焰完全熄灭,不留明火,以免复燃。
(5)灭火完毕,松开压把,灭火器即可停止喷射。
2.使用注意事项
(1)灭火时,应站在上风处且不可冲击液面,以防飞溅。
(2)灭火器一经开启使用,应重新灌气、装粉,才能保存使用。
(3)使用时若发现干粉喷不出,应慢慢的拧松盖,让气粉喷出。
二、保养
1.月检
每月进行灭火器检查,检查压力表指针应在红、绿、黄三色的绿色位置,如发现重量太轻,应立即替换。检验标识是否在有效期内。
2.年检
(1)取下灭火器上下翻动几次,使粉筒内干粉抖松。
(2)检查插销有无生锈,是否能拔动。
(3)检查每个灭火器指针位置,并抽取总数的10%测定重量,以验证压力表指针显示的正确性。
(4)检查灭火器存放地点应干燥通风,切忌日光曝晒和强烈幅射,悬挂存放于防火区,环境温度应在-10℃~45℃之间。
(5)正常情况下,灭火器使用有效期为3年,过期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
(6)检验合格后,张贴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