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
建设工程质量 保证金 监管协议书
委托方: (甲方)
托管银行: (乙方)
建设单位: (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的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 施工合同 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甲方对质量保证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用于缺陷责任期内因工程承包单位施工责任造成缺陷的维修,须足额缴纳,不得提前返还,不得挪作他用。
3、缺陷责任期内,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承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保修义务,由丙方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如丙方和承包人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保修义务,经甲方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后由甲方指定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上述维修实际发生的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设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2年或5年后,承包人向丙方提出保证金返还申请,丙方会同承包人核实工程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后,在承包人提交的《建设工程保证金返还申请单》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甲方向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公示一周无质量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向乙方出具《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出具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通知单》后,方可按通知单规定数额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费用的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行政及民事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 法规 有关规定办理。
7、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
旅游服务质量 保证金 存款协议书
为加强对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的管理,根据《旅游法》等规定,旅行社和银行就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保证金属于旅行社依法缴存、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旅游法》第三十一条、《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二、银行对旅行社存入的保证金,按照_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门按活期结息,全部利息收入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将保证金存单用于 质押 ,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四、保证金支取按照如下方式进行: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 破产清算 、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银行根据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旅行社。
(二)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银行应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划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决定书》,经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三)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银行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取。
(四)发生《旅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紧急救助情形,银行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关于使用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费用的决定书》后24小时内,经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核实无误后,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当事旅行社提供。
按照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方式执行时,对超出旅行社存缴保证金数额的,银行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五、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人民法院按规定划拨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应将划拨数额、划拨单位、划拨依据文书等情况通知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六、银行应每季度将保证金存款对账单一式两份,分别发送给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旅行社和开户银行各存一份,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附注一:存款原因(选择其一):
1.新设立();
2.业务变更增存();
3.设立分社增存();
4.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划拨补交()。
附注二: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旅行社及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1.许可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名称: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旅行社名称:
通信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3.开户银行名称:
通信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旅行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时间:
开户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时间:
第3篇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范本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篇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监管协议书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开户银行:_________(乙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丙方)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为加强_________市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责任。经三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设立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为明确三方责任和义务,由三方共同签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协议”如下:
1.甲方委托乙方为丙方开设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专户,丙方按施工合同中保证金约定条款将“质量保证金”,存入乙方,乙方为建设项目设立“质量保证金”专户,并在交款通知单回执上签章。
2.丙方交存的“质量保证金”只能用于工程维修及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工程承包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3.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问题,如原责任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履行维修职责,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的,实际发生的费用可以从“质量保证金”中支付,乙方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方可向维修单位支付维修金。
4.工程达到缺陷期满,并确定该工程有关保修项目确实不存在质量缺陷,丙方在承包单位提出的“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上签署同意意见,提交甲方一份。乙方必须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书面通知,才可将“质量保证金”拨付工程承包单位。
5.乙方未接到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或支付工程维修金书面通知,擅自返还或挪用“质量保证金”的,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
6.本协议未竟事宜,按_________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7.本协议一式3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保证金”开户通知书(回执)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质[2005]7号和建设厅、财政厅建管[2005]46号文件精神,_________建设的_________项目在你行设立“保证金”专户,“保证金”的使用必须经我站出具书面通知方可使用。应交存_________元“保证金”。
开户行:_________(盖章)
专户帐号: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5篇 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范本
为加强对旅行社质量 保证金 的管理,根据《旅行社条例》规定,旅行社和银行就旅行社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管理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该保证金属于旅行社依法缴存、保障旅游者权益的专用资金,除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保证金。
二、银行对旅行社存入的保证金,按照年定期、到期自动结息转存方式管理,中途提取的部分按活期结息,全部利息收入归旅行社所有。
三、旅行社不得将保证金存单用于 质押 ,银行应在出具的存单上注明“专用存款不得质押”字样。
四、保证金支取按照如下方式执行:
(一)旅行社因解散或 破产清算 、业务变更或撤减分社减交、三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而降低保证金数额50%等原因,需要支取保证金时,银行根据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等有关文件,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旅行社。
(二)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银行应根据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取款通知书》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决定书》,经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实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直接向旅游者支付。
(三)发生《旅行社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银行根据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从旅行 社保 证金账户中扣龋
(四)非以上规定的情形而出现保证金减少,银行应承担补足责任。
按照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方式执行时,对超出旅行社缴存保证金数额的,银行不承担任何支付义务。
五、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人民法院依据《旅行社条例》规定,划拨保证金后3个工作日内,银行应将划拨数额、划拨单位、划拨依据文书等情况通知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六、银行应每季度将保证金存款对账单一式两份,分别发送给旅行社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旅行社和开户银行各存一份,复印件送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附注一:存款原因(选择其一):
1、新设立()2、业务变更增存()3、设立分社增存()4、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划拨补交()。
存款金额:佰拾万千佰拾元角分
小写:
附注二: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及开户银行基本信息:
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旅行社名称:
经营许可证 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编: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通讯地址及邮编:
联系电话:
旅行社(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时间:
开户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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