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经济适用房买卖协议书样本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 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协调说话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 房产转让 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在 , #楼 单元 层 室(东户) 经济适用房 转让给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公共部分及公用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土地使用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出售房屋已征得房屋共有人的同意,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乙方对上述房屋已经充分了解,同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 房屋转让价格:甲方同意以 元/建筑平方米将房产转让于乙方,
乙方认可现有建筑面积,当测绘面积与现有建筑面积有误差时,甲乙双方不再追究,转让金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第三条 因该房产关系为“经济适用房”,在该房产未过户前,乙方交付甲方房屋使用权转让金的同时,甲方应将该房交于乙方使用,并且 购房合同 由甲方交于乙方保管由于 房产证 尚未办理,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及时 办理房产证 ,并且交与乙方保管。在该房产满足过户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时间超过5年以上)时,甲方应按乙方指示将该 房产过户 至乙方名下若该 房产过户手续 费用过大,乙方可以不办理过户手续,并且甲方无条件同意乙方享有该房产的一切权利。
第四条 若过户时相关机关要求甲乙双方提交该房产转让协议,则甲方应配合乙方签订房产转让协议(该协议仅供过户之用,不实际履行,乙方不必向甲方交付该房产转让款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 若过户时因政府优先回购或甲方违约从而导致乙方失去房产所有权,甲方应退还乙方的使用权转让金、利息(按照日0.04%的利率自支付支付转让金之日起计算)及房屋的增值价值外,还要承担乙方添加的附属设施及房屋装修费用(不折旧)
第六条 在该协议生效之后,若因政府等其他单位 拆迁 该房或其他原因,向该房产支付赔偿的相关价款,甲方应以自己名义领取后全部交付给乙方。 第八条 在该权属未变更之前,甲方仅为该房产名义上的权利人,甲方不得再将该房产进行买卖、 抵押 等处分行为乙方为该房产的实际权利人,该房产的一切权利由乙方行使,一切义务由乙方承担。除上述所述购房手续外,乙方在使用、处分房产时需要甲方配合办理相关手续的,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
第七条 甲方保证该房屋权属清楚,确保该房无 抵押贷款 等经济问题,并且保证已结清该房的全部房款,若发生该房屋权属纠纷及 债权债务 等,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 民事责任 ,与乙方无关。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若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还应承担 违约责任 。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住址: 住址:
工作单位: 工作单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说话协调人:(签字)
甲方家庭成员签署:
声明
声明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系 的配偶。
上述声明人声明如下:
声明人认可 与 于2011年 月 日签订的《 房屋转让协议 》,本人同意将该房产的产权按《房屋转让协议》约定条件转让给 .
特此声明
声明人签字、指模:
年 月 日
第2篇 经济适用房转让协议书范本
经济适用房 转让协议书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及《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物权法 》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原则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后就 甲方陈金在 攀西监狱 内的经济适用房产权转让事宜 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甲方陈金系攀西监狱九泰公司职工,取得建筑面积约 92.26 平方米位于 四川省西昌市建设中路 8号附1号5栋2单元7号 的攀西监狱西源锦城经济适用房一套,甲方保证该房屋的产权权属清楚。甲乙双方同意按经济适用房政策将甲方陈金建筑面积约 92.26 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一套的产权转让给乙方。转让的事项包括:
1. 甲方享有该经济适用房资格的权利。
2. 该经济适用房产权。
3.该经济适用房内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
第二条 转让总价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协议第一条约定的经济适用房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经济适用房转让总价款 355000.00 元(大写: 叁拾伍万伍仟圆 )整。
第三条 转让价款的交付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将该经济适用房转让总价款 叁拾伍万伍仟圆 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 付款方式 : 现金或银行转账,分期付款 。
1.本协议签订之日,乙方立即以现金银行转账方式向甲方支付首付款 335000.00 元(大写: 叁拾叁万伍仟圆 )整,甲方确认该银行转账 叁拾贰万伍仟圆 到账后立即向乙方出具 叁拾叁万伍仟圆整 的《 收条 》。同时首付款到账后,甲方立即将该房屋的钥匙交付给乙方,该房屋由乙方进行装修后使用、居住和收益。
2.待甲方将该 房屋过户 到乙方名下的不动产产权证原件交付乙方时,乙方应当立即支付 贰万圆 购房 尾款甲方。
第五条 交房时间:甲方应在 2018年6月23日前将住房完整地交给乙方,由乙方占有、使用、收益。交房之后该房屋所产生的一切权益和责任由乙方独自享有或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 房屋 产权过户 事宜:
1.若甲方单位同意将房屋产权的初始登记直接办理至乙方名下,甲方应无条件配合和支持办证事宜。
2.甲方在取得该房屋产权所有证件后,房屋产权所有证件应当交由乙方保管, 待过户条件成熟时 甲方必须按照乙方过户要求及时将房屋产权过户给乙方,甲方应当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生效日期:本协议自甲乙双方 签字并按印 时立即生效。
第八条 违约金 :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之一的,即视为违约。违约方 必须 按照该经济适用房建房转让总价款的 30% 向守约方支付 违约金 。
第九条 本合同签订地
本合同签订地为 四川省西昌市 。
第十条 争议处理
1. 在本协议执行中产生的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 友好 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 起诉方只能 向 合同签订地 ,即 西昌市 人民法院 起诉。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协议一式 四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由乙方备存两份用于办理该房屋过户手续,每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二 ○一 八 年 六 月 二十二 日 二 ○一 八 年 六 月 二十二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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