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任何组织或机构运行的基础,它们规定了成员的行为准则和工作流程,确保了秩序和效率。制定规章制度并非简单的文字游戏,而是一项需要深思熟虑和专业技巧的任务。下面,我们将探讨规章制度的构成、作用、制定注意事项以及格式要求。
一份完善的规章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机构概述:简述机构的性质、目标和使命,为后续规则提供背景。
2.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相互关系,以便成员了解自己的定位。
3. 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4. 工作流程:描述各项任务的执行步骤,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5. 权利与责任:明确各层级人员的权限和应尽义务。
6. 奖惩制度:设立激励机制和违规处理办法,促进合规行为。
7. 变更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的修订和更新程序。
规章制度的首要作用在于提供清晰的指导,使成员明确自己的角色和期望。它能:
1. 维护秩序:防止混乱,保证日常运营的稳定。
2. 提高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3.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权益,减少纠纷。
4. 促进沟通:明确职责,减少误解,增强团队协作。
5. 塑造文化:反映和强化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标准。
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考虑以下几点:
1. 合法性:确保规章制度符合法律法规,避免违法风险。
2. 全面性:覆盖所有重要领域,无重大遗漏。
3. 实用性: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避免空洞无物。
4. 可行性:规章制度应易于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复杂。
5. 参与性: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增强认同感和执行力。
6. 灵活性:留有一定的调整空间,以适应未来变化。
第1篇 研究所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
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明确保密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和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党和国家根本利益的大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全所职工应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条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由一名所领导负责分管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组织机构(保密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保密工作。
第四条所领导及各处室(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保密制度》,并签订相应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加强对档案室、资料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做到“五专”(专室、专柜、专包、专盒、专人)、“三铁”(铁门、铁窗、铁柜),并安装报警装置,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本制度中保密文件指各种载体中标明为绝密、机密、秘密的党政文件,未注明可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以及未公开的各类会议文件。
第七条凡发出、收进的保密文件、内部刊物、资料等,各收发文单位应分别严格履行签收、登记、编号、分发、批办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第八条本所保密文件分二级管理,办公室负责上级机关来文及全所发文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保密文件管理。
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密文件的管理。
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保密文件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保密文件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对发至本所的保密文件,必须进行认真核对、签收和登记。
所机要员每周
二、五专车凭证到宜昌市“两办”文书科领取文件,并当面逐一清点、签收。
途中不得擅自将文件带入公共场所,更不准携带文件办私事,以防文件丢失。
保密文件应及时送有关领导阅批。
第十条所领导及有关人员在上级机关代签取回的保密文件,应及时如数交办公室登记,以便传阅、归档;
参加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资料,应按文件目录如数交办公室登记、归档,并由所领导视情况决定传阅或召开会议传达。
第十一条存放保密文件的场所必须符合保密和防火、防盗、防霉、防蛀等安全要求,并与普通文件分开保存。
第十二条文书管理人员严格按文件规定范围和本单位领导批示范围进行分发和传阅文件,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
做到一人一夹,阅文清单一式二份,随时掌握文件流向。
严禁横向传阅文件。
第十三条阅读文件必须在办公室,不准将保密文件带至宿舍、医院和其他公共场所。
保密文件必须当天阅退。
第十四条借阅保密文件要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并妥善保管,注意保密,用完后及时退还保管部门。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个人不得长期保存保密文件。
第十五条各部门办理各类文件,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起草文件时,同时拟定密级,标明保密期限,经办公室审核呈主管领导审批签发后确定为国家秘密。
第十六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成文稿和历次修改稿及印制清样,除必须存档的之外,其余均应按规定销毁。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办理的“三密”文件,发送时应逐一编号、登记,严格限定发送范围。
第十八条印制保密文件应在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印刷厂印制,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印刷过程中的清样、蜡纸、废页等要妥善保管,集中销毁。
第十九条复制保密文件,严格按《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由专人管理。
复制的文件要视同原件一样严格管理,用过的复制件要及时清退,集中销毁。
第二十条邮寄保密文件须通过机要通信部门,邮件要密封并盖密封章,标明密级,写清收件单位及地址。
不得用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代替收寄单位名称,不得错写,以防错投泄密。
严禁向境外邮寄或非法携运保密文件;
严禁用电子邮件收发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因公外出人员,不准携带保密文件。
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二人同行,共同负责,互相督促,确保文件安全。
第二十二条涉外人员和出国人员不准涉及和携带保密文件。
第二十三条向境外提供有关地质资料必须依法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不得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保密文件,包括进行保密文件的登记。
用于处理保密文件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其电磁辐射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十五条本所保管的保密文件,有关部门必须定期清查清对。
需要清退的,要按规定及时向宜昌市“两办”清退。
清查、清退中,如发现丢失文件,应立即组织追查,并按泄密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要按要求收集齐全,立卷归档,确保文件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条保密文件销毁时,由保管部门进行登记,经主管所领导审定,由二人监督销毁。
个人不得私自销毁保密文件。
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体户等出售内部文件、刊物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内部机构撤销或合并时,应按规定及时对保密文件进行处理、清退、移交,确保保密文件安全。
第二十八条一旦出现失、泄密事件,要依据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查明情况,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酌情给予相应处分;
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研究所保密工作规章制度(范例)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条为维护国家秘密安全,明确保密工作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党和国家根本利益的大事,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全所职工应自觉遵守保密法规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第三条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由一名所领导负责分管保密工作,建立健全保密组织机构(保密领导小组),并确定专人负责日常保密工作。
第四条所领导及各处室(部)负责人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保密制度》,并签订相应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五条加强对档案室、资料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做到“五专”(专室、专柜、专包、专盒、专人)、“三铁”(铁门、铁窗、铁柜),并安装报警装置,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第六条本制度中保密文件指各种载体中标明为绝密、机密、秘密的党政文件,未注明可公开的内部文件、资料以及未公开的各类会议文件。
第七条凡发出、收进的保密文件、内部刊物、资料等,各收发文单位应分别严格履行签收、登记、编号、分发、批办制度,做到有据可查。
第八条本所保密文件分二级管理,办公室负责上级机关来文及全所发文管理,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范围内保密文件管理。各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密文件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对保密文件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保密文件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九条对发至本所的保密文件,必须进行认真核对、签收和登记。所机要员每周二、五专车凭证到宜昌市“两办”文书科领取文件,并当面逐一清点、签收。途中不得擅自将文件带入公共场所,更不准携带文件办私事,以防文件丢失。保密文件应及时送有关领导阅批。
第十条所领导及有关人员在上级机关代签取回的保密文件,应及时如数交办公室登记,以便传阅、归档;参加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资料,应按文件目录如数交办公室登记、归档,并由所领导视情况决定传阅或召开会议传达。
第十一条存放保密文件的场所必须符合保密和防火、防盗、防霉、防蛀等安全要求,并与普通文件分开保存。
第十二条文书管理人员严格按文件规定范围和本单位领导批示范围进行分发和传阅文件,不得擅自扩大阅读范围。做到一人一夹,阅文清单一式二份,随时掌握文件流向。严禁横向传阅文件。
第十三条阅读文件必须在办公室,不准将保密文件带至宿舍、医院和其他公共场所。保密文件必须当天阅退。
第十四条借阅保密文件要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并妥善保管,注意保密,用完后及时退还保管部门。未经许可,不得复制。个人不得长期保存保密文件。
第十五条各部门办理各类文件,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在起草文件时,同时拟定密级,标明保密期限,经办公室审核呈主管领导审批签发后确定为国家秘密。
第十六条秘密文件、资料的成文稿和历次修改稿及印制清样,除必须存档的之外,其余均应按规定销毁。
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办理的“三密”文件,发送时应逐一编号、登记,严格限定发送范围。
第十八条印制保密文件应在指定的符合保密要求的印刷厂印制,并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和批准的份数执行,不得擅自多印多留;印刷过程中的清样、蜡纸、废页等要妥善保管,集中销毁。
第十九条复制保密文件,严格按《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建立严格的审批、登记制度,并由专人管理。复制的文件要视同原件一样严格管理,用过的复制件要及时清退,集中销毁。
第二十条邮寄保密文件须通过机要通信部门,邮件要密封并盖密封章,标明密级,写清收件单位及地址。不得用邮政信箱或街道门牌代替收寄单位名称,不得错写,以防错投泄密。严禁向境外邮寄或非法携运保密文件;严禁用电子邮件收发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因公外出人员,不准携带保密文件。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手续,二人同行,共同负责,互相督促,确保文件安全。
第二十二条涉外人员和出国人员不准涉及和携带保密文件。
第二十三条向境外提供有关地质资料必须依法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密审查。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不得在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上处理保密文件,包括进行保密文件的登记。用于处理保密文件的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其电磁辐射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第二十五条本所保管的保密文件,有关部门必须定期清查清对。需要清退的,要按规定及时向宜昌市“两办”清退。清查、清退中,如发现丢失文件,应立即组织追查,并按泄密报告制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办理完毕的保密文件要按要求收集齐全,立卷归档,确保文件齐全、完整,便于保管和提供利用。
第二十六条保密文件销毁时,由保管部门进行登记,经主管所领导审定,由二人监督销毁。个人不得私自销毁保密文件。严禁向废品收购部门和个体户等出售内部文件、刊物和资料。
第二十七条内部机构撤销或合并时,应按规定及时对保密文件进行处理、清退、移交,确保保密文件安全。
第二十八条一旦出现失、泄密事件,要依据保密法律、法规规定,查明情况,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酌情给予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由所保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3篇 研究所员工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力度,保证实验设备仪器的良好运转,维持研发环境的相对安全,充分发挥现有研发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研发任务和检测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研究所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特许进入研究所的外来人员。
一、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发展政策,保证研发任务和检测任务能够及时完成。
2、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制定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研究环境的安全性。
3、保证实验操作的规范性,保证研发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实验伤害事故,避免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实验误差。
4、保证实验环境的清洁卫生,尽量避免实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实验误差,确保研发实验和测量的准确性。
5、制定研发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校正工作,防止因仪器故障而阻碍研发进程的事故发生。
风险提示:实践中,发生离职员工侵犯公司商业秘密时,争议焦点往往不是员工有没有义务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而是该秘密是不是构成受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以及单位如何提供证据证明离职员工实施了侵权行为及侵权造成的损失。由于商业秘密侵权证据很难收集,或调查取证的成本非常高,往往导致单位对侵权行为束手无策。企业在制定规章的时候可以约定通过保密协议,据此证明商业秘密的存在、证明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了保护措施,一旦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便于举证,有利于企业借助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维护合法的权益。
6、做好研发项目、进程与成果的保密工作。
7、做好与其他部门的交流沟通工作,保证公司整体的运作机制有效。
二、内容
1、研究所日常行为条例
(1)上班时间内不准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等,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2)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爱护公共物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3)自己的物品用完应收好,不得放在公共场所。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离开研究所时不得带走任何研究所固有物品。
(4)实验员轮流定期打扫实验室,保证实验室干净卫生。
(5)实验室内不准放私人物品。
2、研究所实验室安全条例
(1)熟悉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应变措施,熟悉警钟讯号、灭火器位置、逃生路线,以及相关设施的正当操作程序。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窗锁门,关闭电脑、电灯等常用设施,注意防火防盗,确保研究所财产的安全。
(3)凡开始使用任何新的或更改过的实验原料、仪器设备或操作程序前,要先了解相应的物理、化学方面潜在的危险,以及出现问题是相应的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
(4)应对不安全环境及行为提高警惕,并把不安全情况向实验室负责人举报。
3、研究所设备仪器正确使用条例
(1)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实验室设备应派专人管理。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验设备仪器安全与实验进程,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以便即时报备维修。凡属违犯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不能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更不得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给室外人员做实验。实验室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等严禁带出实验室,经过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但要负责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并按时带回。
(3)实验人员负责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及其他实验用品的建立账目、登记管理,对物品的数量、完好情况、损耗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即:能用一般仪器设备完成的实验,不必用精密仪器设备。实验仪器的操作记录,项目负责人监督。使用过程中做好状态标识。
(5)实验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实验后操作人员应进行擦洗、校验、整理和复原等工作,管理员监督。
(6)要切实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使之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7)报损、报失、报废、变价处理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管理部门批准。
(8)实验员必须在实验前,将实验设备调至正常使用状态,确保实验能够正常进行。
4、研究所实验过程条例
(1)实验员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准备实验,实验过程中及时记录实验中出现的现象和实验结果,实验后做好整理与清洁工作。
(2)实验过程中须穿上适当的防护衣服和手套,以免身体接触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实验设备时,必须戴上适当的护眼镜。
(3)在实验室内,应把长发或宽松衣服束起。切勿脱鞋、穿着凉鞋或露趾鞋进入实验室。
(4)每次实验后,应使用彻底洗净双手。
5、研究所化学物品、实验设施的使用、存放、搬运条例
(1)所有化学废料应正当放置于相应的废料容器内,并应正确填写相应记录。
(2)实验室内的化学剂及化学品使用后必须封盖完好,并应实时放回指定的位置。放置时要注意将标签向外,以便识别。
(3)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必须定时检查,并将不适用的化学品安全弃置。食物及饮料不存放在实验室。
(4)实验台、桌、柜、椅摆放整齐,棱角无灰尘,柜上不准放物品,柜内、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5)化学实验玻璃器皿在实验前后要及时清洗,摆放整齐。
(6)搬移化学品时,须使用托盘或手推车辅助,以免容器爆裂致化学品泄漏。
(7)根据危险品条理,大量的危险品应贮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只有少量实验用的化学品可以存放在实验室内。在储存和使用现场须有msds。
(8)化学品贮存容器必须清楚标签并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类别等,以及特别预防措施及紧急应变等资料。
(9)易燃溶剂应存放在化学品安全贮存柜或通风位置,远离燃烧器、放热板及电源。切勿将易燃物品贮存在家用电冰箱内,应将其置于“防爆炸”或标明可储存易燃品的电冰箱或冷藏柜内。
(10)致癌及剧毒物质须存放于装有双重装置的容器内。
(11)化学品应标明存放日期,易蒸发化学品尤其如此。
(12)不兼容的化学品切勿存放在一起,应使用遮挡物料隔离。
(13)做好部分化学品的防光照措施。
6、实验中化学废弃物处理条例
(1)应备有三种不同的废料收集容器,容量各为二十公升,放在实验室内。三种废料收集容器分别注明“酸性废料”、“碱性废料”和“有机废料”。使用前必须查看清楚标签,并将废料弃置在指定的废料收集容器,避免与不兼容的废料混合。
(2)所有实验室的化学废料均需安全弃置于指定的废料收集容器内。
(3)化学废料应存放在特定的容器内,以免在日常处理、贮存及运送期间产生泄漏。
(4)使用者必须在弃置废料纪录表上填写弃置化学废料的名称及确切体积。此外,亦应记录实验室内化学废料的总贮存量及种类,并要定期更新。
(5)实验中丢弃的污废物或废液按指定地点收集、集中存放、管理,并由专业部门回收处理。
(6)对废弃的化验药品及危废品的管理,执行相关环境程序。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第4篇 -研究所规章制度范本
为了加强实验室的管理力度,保证实验设备仪器的良好运转,维持研发环境的相对安全,充分发挥现有研发人员的工作效率,确保研发任务和检测任务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研究所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特许进入研究所的外来人员。
一、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的发展政策,保证研发任务和检测任务能够及时完成。
2、做好安全消防工作,制定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研究环境的安全性。
3、保证实验操作的规范性,保证研发人员的人身安全,避免由于操作不当造成的实验伤害事故,避免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实验误差。
4、保证实验环境的清洁卫生,尽量避免实验过程中由于客观原因造成的实验误差,确保研发实验和测量的准确性。
5、制定研发仪器的维护保养和校正工作,防止因仪器故障而阻碍研发进程的事故发生。
6、做好研发项目、进程与成果的保密工作。
7、做好与其他部门的交流沟通工作,保证公司整体的运作机制有效。
二、内容
1、研究所日常行为条例
(1)上班时间内不准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等,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2)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乱扔垃圾,不得在实验室内抽烟,爱护公共物品,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3)自己的物品用完应收好,不得放在公共场所。实验室工作人员有权清理随意乱放的物品。离开研究所时不得带走任何研究所固有物品。
(4)实验员轮流定期打扫实验室,保证实验室干净卫生。
(5)实验室内不准放私人物品。
2、研究所实验室安全条例
(1)熟悉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应变措施,熟悉警钟讯号、灭火器位置、逃生路线,以及相关设施的正当操作程序。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窗锁门,关闭电脑、电灯等常用设施,注意防火防盗,确保研究所财产的安全。
(3)凡开始使用任何新的或更改过的实验原料、仪器设备或操作程序前,要先了解相应的物理、化学方面潜在的危险,以及出现问题是相应的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
(4)应对不安全环境及行为提高警惕,并把不安全情况向实验室负责人举报。
3、研究所设备仪器正确使用条例
(1)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实验室设备应派专人管理。发现仪器设备有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实验设备仪器安全与实验进程,并向实验室负责人报告,以便即时报备维修。凡属违犯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不能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更不得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和药品给室外人员做实验。实验室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等严禁带出实验室,经过相关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但要负责仪器设备运行状态,并按时带回。
(3)实验人员负责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器材及其他实验用品的建立账目、登记管理,对物品的数量、完好情况、损耗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4)仪器设备必须按精密程度分级使用,即:能用一般仪器设备完成的实验,不必用精密仪器设备。实验仪器的操作记录,项目负责人监督。使用过程中做好状态标识。
(5)实验前应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实验后操作人员应进行擦洗、校验、整理和复原等工作,管理员监督。
(6)要切实加强对仪器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应有的性能和精密度,使之处于完好的可用状态。
(7)报损、报失、报废、变价处理的仪器设备必须经过管理部门批准。
(8)实验员必须在实验前,将实验设备调至正常使用状态,确保实验能够正常进行。
4、研究所实验过程条例
(1)实验员在实验前必须认真准备实验,实验过程中及时记录实验中出现的现象和实验结果,实验后做好整理与清洁工作。
(2)实验过程中须穿上适当的防护衣服和手套,以免身体接触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实验设备时,必须戴上适当的护眼镜。
(3)在实验室内,应把长发或宽松衣服束起。切勿脱鞋、穿着凉鞋或露趾鞋进入实验室。
(4)每次实验后,应使用彻底洗净双手。
5、研究所化学物品、实验设施的使用、存放、搬运条例
(1)所有化学废料应正当放置于相应的废料容器内,并应正确填写相应记录。
(2)实验室内的化学剂及化学品使用后必须封盖完好,并应实时放回指定的位置。放置时要注意将标签向外,以便识别。
(3)实验室内的贮存柜必须定时检查,并将不适用的化学品安全弃置。食物及饮料不存放在实验室。
(4)实验台、桌、柜、椅摆放整齐,棱角无灰尘,柜上不准放物品,柜内、桌面物品摆放整齐。
(5)化学实验玻璃器皿在实验前后要及时清洗,摆放整齐。
(6)搬移化学品时,须使用托盘或手推车辅助,以免容器爆裂致化学品泄漏。
(7)根据危险品条理,大量的危险品应贮存在危险品仓库内。只有少量实验用的化学品可以存放在实验室内。在储存和使用现场须有msds。
(8)化学品贮存容器必须清楚标签并标明化学品的名称、危险类别等,以及特别预防措施及紧急应变等资料。
(9)易燃溶剂应存放在化学品安全贮存柜或通风位置,远离燃烧器、放热板及电源。切勿将易燃物品贮存在家用电冰箱内,应将其置于“防爆炸”或标明可储存易燃品的电冰箱或冷藏柜内。
(10)致癌及剧毒物质须存放于装有双重装置的容器内。
(11)化学品应标明存放日期,易蒸发化学品尤其如此。
(12)不兼容的化学品切勿存放在一起,应使用遮挡物料_____。
(13)做好部_____学品的防光照措施。
6、实验中化学废弃物处理条例
(1)应备有三种不同的废料收集容器,容量各为二十公升,放在实验室内。三种废料收集容器分别注明“酸性废料”、“碱性废料”和“有机废料”。使用前必须查看清楚标签,并将废料弃置在指定的废料收集容器,避免与不兼容的废料混合。
(2)所有实验室的化学废料均需安全弃置于指定的废料收集容器内。
(3)化学废料应存放在特定的容器内,以免在日常处理、贮存及运送期间产生泄漏。
(4)使用者必须在弃置废料纪录表上填写弃置化学废料的名称及确切体积。此外,亦应记录实验室内化学废料的总贮存量及种类,并要定期更新。
(5)实验中丢弃的污废物或废液按指定地点收集、集中存放、管理,并由专业部门回收处理。
(6)对废弃的化验药品及危废品的管理,执行相关环境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