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是组织运营的基础,它们为员工的行为设定明确的指导原则,确保工作的高效、安全和合规。编写规章制度时,应遵循一定的格式和步骤,确保内容的清晰、全面和实用。
规章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总则:阐明规章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准则。
2. 组织架构:描述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3. 员工行为规范:包括职业道德、工作纪律和行为准则。
4. 工作流程:详细说明各项业务的处理流程和审批程序。
5. 薪酬福利:规定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等。
6. 培训与发展:员工培训计划和晋升机制。
7. 纠纷解决:设立投诉和申诉机制,处理劳动争议。
8. 附则:包含修订、解释权等事项。
规章制度的意义在于:
1. 提供行为指南:为员工提供明确的行为标准,减少误解和冲突。
2. 维护秩序:确保组织运作有序,防止混乱和无效率。
3.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平公正。
4. 规避风险:遵守法规,降低法律风险,维护组织声誉。
5. 促进发展:通过明确的目标和流程,推动组织持续改进。
制定规章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全面性:覆盖所有关键领域,不留盲点。
2. 实用性:结合实际情况,确保可执行性。
3. 参与性:广泛征求员工意见,提高接受度。
4. 法规依据:确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5. 清晰性:语言简洁明了,避免歧义。
6. 更新机制:定期评估和更新,适应组织变化。
第1篇 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规章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在主任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认真抓好各项公共卫生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办公室的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上班实行签到制,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请假。
3、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每月召开办公室工作人员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乡医进行业务培训。
4、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各科室填好后,经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5、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办公室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在事发2小时内上报上级部门。
7、实行考核制度,实行月抽查、季检查、半年进行评比,对抽查、检查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终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乡医的补助。
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制度
一、在公共卫生办公室的领导下,全面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及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规划、艾滋病防治、地方病、爱国卫生、结核病防治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工作。
二、按照上级对口业务部门的指导,判定当地各种传染病、非传染性慢性疾病、多发病、常见病等疾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三、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力度,按时网报传染病和各项工作资料。
四、每月开展一次对乡医的业务知识培训,每月检查指导四个以上行政村,半年和年终分别进行一次全面工作考核。
五、坚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各项应急预案。
六、定期利用广播、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和季节性疾病的宣传教育工作。
七、及时收集整理各项疾控工作资料,年终归档成册妥善保管。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中心性、临时性工作。
孕产妇程序化管理制度
1、由乡级保健员或妇幼工作人员掌握辖区育龄妇女和早孕妇女的摸底、登记工作,并在孕前三个月及孕后三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并上报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统一管理。
2、确定早孕后,对其孕妇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督促和协助孕12周前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早孕随访,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且预约下一次检查时间。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按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进行定期孕期检查,查五:12周前、16-20周、21-24周、25-36周、37-40周,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为其进行孕期保健指导。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两周内随访转诊结果,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强力推行住院分娩,严禁家庭接生。
5、产后访视:应于出院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
6、产后42天健康检查:对其产妇进行健康指导,发现异常者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填写相关记录表,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保健信息系统》;《孕产妇保健手册》归档备查。
7、认真做好孕期、产褥期、新生儿期的卫生营养、科学育儿等保健指导宣传工作。
8、做好各种表、卡、册的整理、汇总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备注:相关记录表包括
《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
《产后访视记录表》
《产后42天健康检查记录表》
儿童程序化管理制度
1、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负责本辖区儿童程序化管理工作,掌握0-6岁儿童基本情况,对其儿童家长进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宣传。同时建立《儿童保健手册》,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2、根据儿童的具体情况,按规定定期检查,即1岁以内:出院一周内、满月、3、6、8月龄各体检一次,指导新生儿护理和母乳喂养。认真填写《新生儿家庭访视记录表》和《1岁以内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1-3岁每半岁体检一次,并对其进行健康指导和生长发育监测。认真填写《1~2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和《3岁儿童健康检查记录表》,体检及填写必须由内、儿科临床医生参与,并将信息录入《廊坊市妇幼卫生信息系统》。
3、统一按who规定年龄体重评价标准进行评价分析。认真进行体检者的资料统计小结,各种数据必须符合可靠性、科学性、准确性。
4、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多双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在体检中发现早产儿、低出生体重儿、中度营养不良、单纯性肥胖、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先心病、体重<_-2sd、反复呼吸道及消化道感染、智力发育迟缓等儿童分析原因,及时转诊。
6、结合健康检查,进行小儿常见病、多发病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及防治、科学育儿指导等工作,提高群众的家庭自我保健和优生优育能力。
7、在认真做好程序化管理工作指定内容任务的同时,认真完成其他儿童保健指令性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制度
一、卫生监督工作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二、卫生监督员现场执法要着装整齐,证件齐全,风纪严谨,文书规范,程序得当,适用法律条款准确。
三、认真执行国家卫生法律、法规,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相对人的礼品、礼金、物品和有价证卷,严禁吃、拿、卡、要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在卫生局的组织下,根据工作需要在县境内执行跨辖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五、协助卫生局对大案要案进行查处,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六、卫生局下达或交办监督任务后要迅速行动,第一时间介入现场,不得推诿扯皮和拖延。
七、负责本辖区内卫生监督工作,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不得越权执法,随意执法。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必须设有预诊室(登记、询问、体检)、侯种室(宣传教育、副反应观察)、接种室(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室或专用工作台)。接种室应宽敞明亮、整洁卫生、通风保暖。门诊内物品摆放有序,公示内容上墙。
二、门诊内应备有必须的相关设施、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如等候座位、工作台、资料柜、听诊器、血压表、体温表、压舌板、75%酒精、紫外线灯、一次性注射器、1:1000肾上腺素、抗过敏药、安全盒、污物桶等。
三、接种人员必须获得“预防接种资格证书”方可参加预防接种工作;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制度,保证安全注射,杜绝接种差错及事故;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四、严格按照要求,在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建卡、建证(包括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的规定,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科学履行告知义务,免疫规划内各种疫苗的全程接种率应达到95%以上,按时上卡、上证;杜绝漏卡现象,不断提高接种率。
五、经常检查冰箱温度,做好温度记录,各种疫苗按规定温度保存,确保疫苗的安全、有效。做好各种生物制品的领发登记,科学、合理地使用疫苗,严防疫苗浪费;禁止使用非正常渠道购进的疫苗。
六、做好常规免疫接种率、麻疹、afp、新生儿破伤风的监测报告工作,按时上报各种数据、报表,并确保完整、准确,无逻辑错误。
七、按时参加市站组织的各种会议、培训等。
第2篇 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卫生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 上班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4:30,值班时间中午11:30—2:30,夜间4:30—次日8:00。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离岗,不得在上班和值班时间打扑克麻将。不得在院内公共场所喝酒、打扑克麻将。
2、临床科室(医生、护士、妇产科)、药房、收费处应保证24小时有人上班,辅助科室在临床科室有需要时随叫随到。
3、医生、妇产科、护理组设副班,在下班时间有必要时到卫生院协助工作。院方安排总值,由院长、副院长轮流,在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到场处理。科室安排二值,由组长、副组长轮流,下班时间遇有危重、疑难病人时应呼二值到场会诊,共同解决问题。
4、妇产科顺产接生应有二位医生到场,遇有危重产妇时,应呼妇产科组长会诊。新生儿遇有危重情时,应请临床医生会诊,临床医生应予配合。护理组应随时配合抢救等各项工作。
5、遇有危重抢救病人时,各科室人员应全力以赴,积极参与抢救工作。
6、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各科组要如实填写考勤登记表,不准弄虚作假。每月各组长要于当月最后一天将本组考勤情况上报院长办公室。
二、假期制度:
1、每位职工每月六天假期,不得积假。
2、科室成员休假前一天应向组长请假,经组长同意方可休假。休假超过三天者应告知院长。组长休假时,应在休假前一天向院长请假,组长休假期间组内事务由副组长负责。
3、请假未经批准或未请假擅自休假者,按旷工论处。
4、请假人员在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通畅,如卫生院有特殊重大任务,应在接到通知后赶回卫生院参加工作。
5、院内工作人员一般不得请长假,遇有特殊情况,在不影响卫生院工作开展的情况下,方准予请长假。
6、职工休假时如有在院外发挥业务专长,引起不良后果或造成医疗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三、收费制度:
1、杜绝乱收费现象,所有收费均按收费标准及院方规定收取,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
2、所有收费均应交收费处,杜绝科室、个人自行收费和故意不收费行为。
3、本院在职职工需要在本院诊治的,免收检查费、住院费、治疗费,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
4、职工的直系亲属在本院诊治,可有如下优惠:辅助检查及住院治疗费按30%收取,药费和材料费按实收取。非直系亲属一律按收费标准收取。
5、各项收费优惠措施的执行须经院长审核同意。
四、服务制度:准时上班,坚守岗位,方便群众看病和办事。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
1、 实行首问负责制,即群众来院看病或办事时,询问院内人员时,被询问者应清楚告知情况,并帮忙找到有关人员。
2、每位职工应按组内安排,做好份内工作。如遇工作较忙,组内其他人员无条件协助,不得推委。
3、群众办事时,如手续完备,应予办理,不得拖延。
4、病人呼叫时,反应迅速,问清情况后,及时进行处理。
5、详细诊疗病人,合理用药,规范操作,对病人认真负责,杜绝差错事故,确保医疗安全。
6、医务人员应多与病家沟通,使病家及时了解病情和医学处理情况。与病家沟通时力求不亢不卑,柔声细气,耐心解释。不得无故顶撞指责病家,不得与病家争吵。
五、奖罚制度:
1、上班时间不在岗位,造成群众看病办事不方便,每次扣10元;
2、辅助科室、药房值班人员不到位每次扣30元;
3、医生、护士、妇产科、收费处人员离岗每次扣30元;
4、有旷工行为者,每次扣50元,旷工累计超过三次者予停岗处理;
5、科室收现金者,每次扣当事人100元,所收金额交公。累计三次以上,予停岗处理,并报告卫生局;收费处多收费和科室故意不收费者按收现金处理;
6、自行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者,处当事人双倍罚款;
7、群众办事看病时,相关人员有故意刁难拖延推委行为,每次扣30元;
8、与病人或家属争吵,或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每次扣50元,向院方做书面检查,并向病家说明情况;
9、违反诊疗原则,以致出现不良后果,停发当月劳务费;引起纠纷者,停发当月的所有工资福利;造成医院损失者,当事人按一定比例分担;
10、出现差错现象,每次扣50元,造成损失按实赔偿。
六、财务管理制度: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加强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务岗位责任制,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
2. 根据工作计划,正确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办理会计业务,按照规定上报会计月报、季报和年报表。加强经济管理,做好经济核算管理工作。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务和债权,防止拖欠,避免呆账。
3. 医院对外所有开支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 收据等)。一切空白纸条,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款,须经院长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账报销手续。
4. 财务人员应和其它有关科室密切配合,管好本院一切财产。
5. 收入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编制日报表。收款收据存根及时复核,并签章。现金库存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6. 原始凭证、账本、工资清册、财务决算等核算资料,以及会计人员交接等均按财政部门规定办理。
7. 收费处与药房认真做好对帐工作。
第3篇 某卫生院工作规章制度
一、电生理(b超、心电图)室工作制度
1、诊断仪器设备由专人操纵,上、放工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诊断仪器操纵程序和步骤。
2、检查诊断结果应由主检医生及时在检查单上按规范要求填写,主检医生应签写全名,做好三查七对工作。
3、每次检查应具体记录在检查登记薄上,并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诊断结果等内容。
4. 各项电生理检查,须由临床医生具体填写检查申请单。
病人随到随查。
5.仪器设备要专人负责保养,定期进行清洁卫生。
对与人体密切接触的部件要按要求随时清洁消毒,避免交叉感染。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潮、防水、防尘等的防护工作。
二、手术室工作制度
1.凡在手术室工作职员,必须严格遵守无菌原则,保持室内肃静和整洁,进手术室时必须穿着手术室的鞋、帽、隔离衣及口罩。
2.手术室的药品、器材、敷料均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各项急症手术的全套器材、电气等设备应经常检查,以保证手术正常进行。
手术室器械一般不得外借,如外借时,须经手术室护士长同意。
___品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仔细查对,方可使用。
3.无菌手术与有菌手术应分室进行,如无条件时,先做无菌手术,后作有菌手术。手术前后手术室应具体盘点手术器械、敷料等之数目,并应及时整理干净被血液污染的器械和敷料。
4.手术室对实施手术的病员应作具体登记,按月统计上报,并协同有关科室研究感染缘由,及时纠正。
5.手术室应每周完全打扫消毒一次,每月作细菌培养一次(包括空气、洗过的手、消毒后的物品)。
6.手术通知单须于术前一日交手术室以便预备,急症手术通知须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签字。
7.接手术病人时,要带病历并核对病人姓名、年龄、床位、手术名称和部位,避免过失。
三、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
每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由院长(或科室主任)主持,全院或全科职工参加,学习贯彻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学法普法,进行情势教育。
2、业务学习:
每周或二周利用工余时间集中学习一次,分别根据卫生院或科室业务学习计划进行,并根据不同专业组织职工参加,定期考试考核。
四、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以下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县(市)卫生行政部份或乡镇政府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中毒、甲乙类传染病和必须动员全院气力抢救的病人时;
2.凡有重大手术、首次展开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过失,损坏或丢失医疗设备和珍贵及毒、麻、剧、限药品,发现药品变质失效时;
4.收治触及法律题目和有自杀迹象的病人时;
5.发生房地产与周边单位居民争执和纠纷,发生自然灾难危险和安全题目时;
6.财务开支,药品、卫生材料和设备采购,房屋维修、基本建设时;
7.补充、修改卫生院规章制度、技术操纵常规时;
8.工作职员因病、事请假、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五、检验科(室)工作制度
1.检验单由医师逐项填写,要求字迹清楚,目的明确。急诊检验单上注明急字。
2.收标本时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标本不符合要求,应重新收集。检验标本随时做完随时发出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
3.要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填写检验报告单,作好登记、签名后发出报告。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目的之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4.特殊标本发出报告后保存二十四小时,一般标本和用具应立即消毒。被污染的器皿应高压灭菌后方可洗涤,对可疑病原微生物的标本应于指定地点燃烧,避免交叉感染。
5.保证检验质量,定期检查试剂和校订仪器的灵敏度。定期抽查检验质量。
6.建立实验室内质量控制制度,保证检验质量。
7.积极配合医疗工作展开新的检验项目和技术革新。
8.剧毒试剂、易燃、易爆、强酸、强碱及珍贵仪器应指定专人保管,定期检查、保养,做好防护工作。
六、卫生制度
1.把爱国卫生运动列进卫生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卫生院应成为卫生模范单位。
2.认真执行隔离消毒制度,弄好污水、污物、垃圾处理,按规定做好一次性医疗用具的毁形、消毒和烧毁处理,避免污染和交叉感染。
3.坚持突击与经常相结合的卫生清洁活动,建立逐日打扫和每周大打扫的卫生制度,要认真弄好室内外环境和个人卫生。
4.认真抓好卫生检查、比赛、评选,定期公布检查结果。
5.有计划地种草、植树和栽花,绿化美化环境。
七、放射科(室)工作制度
1.各项_线检查,须由临床医师具体填写申请单,病人随到随诊。
2.摄片由医师和放射技师共同确定投照技术。特殊摄片和重要摄片,待观察湿片合格后方嘱病人离开。
3.重危中做特殊造影的病人,必要时应由医师携带急救药品陪同检查,对不宜搬动的病人应到床边检查。
4._线照片是医院工作的原始记录,全部_线照片都应由放射科登记、回档、同一保管。借阅照片要填写借片单,以保证回还。
5.严格遵守操纵规程,做好防护工作。工作职员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要妥善安排休假。
6.上、放工应及时接通和阻断电源,确保用电安全,严格遵守操纵程序和步骤。_线机应定期保养和检验。
7.建立科(室)登记制度。
登记薄内容应有编号、病人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申请理由及检查项目、检查结果。
八、会议制度
1.院务会:
由院长、副院长、科主任组成,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研究讨论卫生院发展规划和重大的业务、财务工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事宜。传达上级工作安排,小结上月工作,安排布置本月工作。解决预防、保健、医疗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题目,研究制定对策措施。
2.全体职工会:
全体职工参加,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传达学习上级工作唆使和文件精神,公布本院上月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
3.工作座谈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长主持,邀请医护职员、乡村干部、乡村医生、门诊住院病人参加,征求对卫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进团结,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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