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测量工种作业安全协议书范本
甲方:(施工单位)
乙方:(施工人员)
签约地点:
一通用部分:
为规范建设项目hse管理的运作,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体责任,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责任:
1.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必要的培训和审查,确认符合《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93条所列条件;
2.开工前,甲方本工序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应对乙方对进行全面安全技术交底;对特殊作业、危险作业的施工项目,必须对乙方开工作前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在施工时派人监督实施;
3.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给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协助;
4.甲方须为乙方购买工伤保险,有关的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项中;
5.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必备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二)乙方的责任:
1.确保提供给甲方的资料(上岗资质证书、施工简历、近2个月内的安全施工记录资料等)真实无误;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必须的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3.每天检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机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并确认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检验周期内已检验合格,并满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对所有工序都已经接受过相应的安全教育,并经甲方提供的考试合格(考试试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备查阅);
5.本人的身体状况符合施工要求;
6.开工前,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员审核同意才可开工,并取得本专业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开工;
7.开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8.进入电力生产区域和厂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产规程、制度和标准;
9.自觉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业安全守则(即第二部分:起重作业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
10.发生事故时,有义务协助抢救伤员、作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向甲方的相关部门汇报。
11.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种安全作业的条件不满足时有权拒绝开工。
12.乙方有权获得相应工种所必须的ppe(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三)凡因为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人身伤亡、设备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四)乙方有违章施工或违反甲方现场的安全健康环境管理方面的规程、制度、标准时,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乙方应主动接受处罚,在规定时间内向甲方财务部门交纳罚款,否则甲方有权在该项目的工资款中予以扣除。对于不服从甲方hse等有关部门管理的乙方或严重违章作业、野蛮施工,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责令乙方限期退出现场并不得重新录用,期间所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五)甲方根据国电_司发布的《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进行事故和异常的调查,乙方不得拒绝或以种种理由设置障碍,其调查报告的内容,不作为处理和判断民事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的依据。
(六)本协议仅对施工安全健康环境责任问题进行界定,有关工程质量、施工时间及其款项等系列问题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七)协议有效期限:200年月日至200年月日。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有壹份,监理执有壹份,乙方执有壹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协议生效,履行期满即告终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200年月日起。
二测量作业hse要求
1、总则
1.1从事测量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并应熟悉溺水、人工呼吸、中暑等一般急救常识。
1.2从事测量人员应经身体检查,地下铁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眩晕症等妨碍本作业的其他疾病生理缺陷。
1.3进入测量场点,测量人员必须有穿着劳动保护鞋、安全帽及适应时环境的个人防护用品,水上测量作业必须遵守水上有关安全规定,配足救生设备,个人必须穿着救生衣,不准一人单独上艇、筏工作,必要时作业期间升挂挂慢车旗号。
1.4水上测量作业乘坐交通艇必须有遵守交通艇限员定额,严禁超载,艇筏未停定,不可争先恐后跳跃上落。
1.5因施测需要人员下水时,必须两人以上监护照应,不了解河床情况不准跳水。
1.6水上搭设的测量平台或观测点,应牢固可靠,便桥通道踏板应平铺,并有防滑条.平台及便桥临边,必须牢固架设护栏杆.
1.7攀登、高处施测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1.8四级风以上应停止水上及高空测量,确保测量精度。
2、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及其使用要求
2.1i类设备必须严格按国家检定、校准规程规定的检定、校准周期进行检定、校准。
2.2ii类设备按作业要求定期自行校准。
2.3测量人员使用测量设备时应严格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要求正确操作。
2.4测量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使用人员应做出明显标记,同时对给出的检测结果进行数据追踪,对其有效性重新确认。
2.5测量设备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抬轻放,避免受挤、压、震、潮及倒置。
2.62.6安装、调试测量设备由专门技术爪员负责,以防调整不当校准失效。
2.7测量设备使用完毕,应立即擦抹干净后妥善保管,精密测量设备立放回盒内存放,避免碰压、损坏和锈蚀。
2.8测量设备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应经常进行保养维护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准确度。
三测量作业危险源及其控制(红色代表危险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人落水时溺水
1.水上施测时必须有穿着救生衣。
2.因施测需要游泳时,两人以上监护照应。
3.水上观测平台、便桥临边设置牢固防护栏。
2、高空、樊高高施测作业坠落
1.在高空施测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
2.登高建筑物时,尽量行走专用楼梯,需攀登施测时,要配挂安全带,注意系扣安全带的物体是否牢固。
3.在山坡或斜坡攀登施测作业时,禁止两人同垂直方向攀登,避免浮石滚滚落伤人,注意攀扶、脚踏的物体是否牢固可靠。
3烈日高温中暑
1.夏天长时间在烈日高温下施测工作,容易中暑,有条件时尽量使用遮阳伞,无其他作业环境影响时可使用遮阳草帽。
2.携带适量的清凉饮用水。
4作业伤害
1.在水面使用绳索测量横断面时,要注意人员站的位置,防止船艇移动时被摇摆的绳索将人拌跌下水。
2.测点打木桩时要检查锤子是否良好,并注意旁人,避免伤及他人。
3.携斧刀操作要先检查斧刀柄是否牢固,操斧刀不准带手套,防止斧刀伤人。
5山区测量遇输电线路及高压输电线时
1.立尺人员必须注意上方高压线路,防止塔尺接触高压线。
2.立尺人员不得将尺伸出直立行走,以防输电线触及杆尺伤及人身。
3.在输电线区域内测量应配穿绝缘靴,在视距范围内,测量同组人员应提示立尺人注意安全。
6山区测量受野兽、蛇虫伤害
1.在未开发的野外或山区测量时,要事先了解当地野兽、蛇等虫害,在作业时,注意设下的捕兽设施。
2.穿着防护鞋及个人防护用品。
3.携带适宜的防治虫害应急药品。
4.不熟悉当地情况,应雇请当地的向导协助工作。
甲方代表: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指模)
见证单位:
监理代表:
监理盖章:
第2篇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格互认协议书模板
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的共同发展,加强两地房地产估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经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协商,就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产业)进行资格互认(以下简称“资格互认”),签署本协议书。 一、资格互认的原则
(一)对等原则
(二)总量和户籍控制原则
(三)侧重互认专职人员原则。
二、资格互认的条件
(一)香港测量师申请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条件
1.户籍:
香港永久性居民。
2.专业资格:
(1)香港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或资深专业会员(产业)
(2)成为香港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后的年限不少于5年。
3.工作经验:
过去3年内不少于1年(可以累计)在内地从事房地产估价、开发、 代理 、调研、顾问的工作。
(二)内地房地产估价师申请香港测量师资格的条件
1.户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内地)。
2.专业资格:
(1)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会员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的年限不少于5年。
3.工作经验:
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少于5年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大学房地产方面的教授、副教授或现任或在过去3年内其中1年曾担任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的理事。
三、资格互认的申请和条件审核
(一)香港所有申请资格互认者,首先向香港测量师学会提交申请,经其审核符合资格互认条件的,向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推荐。
(二)内地所有申请资格互认者,首先向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提交申请,经其审核符合资格互认条件后,向香港测量师学会推荐。
四、资格互认的考核方式。对所有经审核符合资格互认条件者,均采取面授和补充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香港测量师申请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面授和补充测试
1.面授
香港符合资格互认条件者必须参加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安排的不少于16学时(3天)的面授。面授采用普通话,内容主要为:内地房地产估价所需要掌握的《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 拆迁 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 抵押 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 法规 ,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等。
2.补充测试
面授结束后,即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安排补充测试。补充测试时间为1小时,试题采用简体中文,题型为选择题,题量为50题,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为面授所涉及的 房地产法 律法规和房地产估价规范。
3.合格标准
补充测试结束后,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组织专家评卷,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可以补测试1次。
4.面授和补充测试的地点
面授和补充测试地点由两会提前商定。
(二)内地房地产估价师申请香港测量师资格的面授和补充测试
1.面授
内地符合资格互认条件者必须参加由香港测量师学会安排的不少于16学时(3天)的面授。面授采用普通话加英文专业用词,内容主要为:香港估价作业所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指引,如上市规则、公司条例、收回土地条例、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市区重建局条例、 城市规划条例 等,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专业操守守则,防止 贪污 条例,利益冲突的处理。
2.补充测试
面授结束后,即由香港测量师学会安排补充测试。补充测试时间为1小时,试题采用简体中文,题型为选择题,题量为50题,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为面授所涉及的香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操守。
3.合格标准
补充测试结束后,由香港测量师学会组织专家评卷,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可以补测试1次。
4.面授和补充测试的地点
面授和补充测试地点由两会提前商定。
五、资格的取得及名称的使用、注册和执业
(一)补充测试合格的香港测量师,成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会员,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报人事部、建设部备案,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享有使用房地产估价师名称的权利。符合内地注册条件的,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报请建设部核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可以在内地执业。
(二)补充测试合格的内地房地产估价师,成为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可以使用“mhkis”的头衔,与香港测量师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在香港执业。符合香港注册条件的,可以在香港申请注册为“注册专业测量师”,并可使用“注册专业测量师”和英文缩写“r.p.s”的头衔。
六、与有关评估资格的互认
(一)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会员资格是通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资格互认安排而获得的,不适用于作为申请本协议书的资格使用反之,根据本协议书所取得的对方资格,也不适用于作为申请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香港测量师学会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资格互认协议使用。
(二)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与香港有关评估领域开展资格互认,应事先征求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书面同意。香港测量师学会与内地有关评估领域开展资格互认,应事先征求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的书面同意。
七、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二)经双方同意,可按情况进行协商和检讨本协议书的内容,并可以作出调整修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3篇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资格互认协议书
为促进内地和香港的共同发展,加强两地房地产估价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经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和香港测量师学会协商,就内地房地产估价师与香港测量师(产业)进行资格互认(以下简称“资格互认”),签署本协议书。一、资格互认的原则
(一)对等原则;
(二)总量和户籍控制原则;
(三)侧重互认专职人员原则。
二、资格互认的条件
(一)香港测量师申请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条件
1.户籍:
香港永久性居民。
2.专业资格:
(1)香港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或资深专业会员(产业);
(2)成为香港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后的年限不少于________年。
3.工作经验:
过去________年内不少于________年(可以累计)在内地从事房地产估价、开发、代理、调研、顾问的工作。
(二)内地房地产估价师申请香港测量师资格的条件
1.户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民(内地)。
2.专业资格:
(1)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会员;
(2)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后的年限不少于________年。
3.工作经验:
在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少于________年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的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或大学房地产方面的教授、副教授;或现任或在过去________年内其中________年曾担任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的理事。
三、资格互认的申请和条件审核
(一)香港所有申请资格互认者,首先向香港测量师学会提交申请,经其审核符合资格互认条件的,向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推荐。
(二)内地所有申请资格互认者,首先向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提交申请,经其审核符合资格互认条件后,向香港测量师学会推荐。
四、资格互认的考核方式。对所有经审核符合资格互认条件者,均采取面授和补充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一)香港测量师申请内地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面授和补充测试
1.面授
香港符合资格互认条件者必须参加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安排的不少于16学时(3天)的面授。面授采用普通话,内容主要为:内地房地产估价所需要掌握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房地产估价规范》等。
2.补充测试
面授结束后,即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安排补充测试。补充测试时间为1小时,试题采用简体中文,题型为选择题,题量为50题,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为面授所涉及的房地产法律法规和房地产估价规范。
3.合格标准
补充测试结束后,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组织专家评卷,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可以补测试1次。
4.面授和补充测试的地点
面授和补充测试地点由两会提前商定。
(二)内地房地产估价师申请香港测量师资格的面授和补充测试
1.面授
内地符合资格互认条件者必须参加由香港测量师学会安排的不少于16学时(3天)的面授。面授采用普通话加英文专业用词,内容主要为:香港估价作业所需要掌握的法律法规、指引,如上市规则、公司条例、收回土地条例、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市区重建局条例、城市规划条例等,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专业操守守则,防止贪污条例,利益冲突的处理。
2.补充测试
面授结束后,即由香港测量师学会安排补充测试。补充测试时间为1小时,试题采用简体中文,题型为选择题,题量为50题,满分为100分,内容主要为面授所涉及的香港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专业操守。
3.合格标准
补充测试结束后,由香港测量师学会组织专家评卷,得分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可以补测试1次。
4.面授和补充测试的地点
面授和补充测试地点由两会提前商定。
五、资格的取得及名称的使用、注册和执业
(一)补充测试合格的香港测量师,成为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会员,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报人事部、建设部备案,与内地房地产估价师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并享有使用房地产估价师名称的权利。符合内地注册条件的,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报请建设部核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可以在内地执业。
(二)补充测试合格的内地房地产估价师,成为香港测量师学会会员,可以使用“mhkis”的头衔,与香港测量师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在香港执业。符合香港注册条件的,可以在香港申请注册为“注册专业测量师”,并可使用“注册专业测量师”和英文缩写“r.p.s”的头衔。
六、与有关评估资格的互认
(一)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会员资格是通过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资格互认安排而获得的,不适用于作为申请本协议书的资格使用;反之,根据本协议书所取得的对方资格,也不适用于作为申请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或香港测量师学会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资格互认协议使用。
(二)若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与香港有关评估领域开展资格互认,应事先征求香港测量师学会的书面同意。香港测量师学会与内地有关评估领域开展资格互认,应事先征求中国房地产估价师学会的书面同意。
七、协议生效
(一)本协议书经双方签订后生效。
(二)经双方同意,可按情况进行协商和检讨本协议书的内容,并可以作出调整修改。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92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