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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合伙协议书(9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餐饮合伙协议书

第1篇 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特色烤猪蹄商铺 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 猪小强特色烤猪蹄(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 闵行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 熟制猪肉食品 ,范围包括 食品、点心、自制饮料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_年 月_ 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第2篇 餐饮合伙协议书样本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3篇 中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

编号: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丙方: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码: ,

住址: 。

甲、乙、丙三 方 经 友好 协 商,就共同 经营 ________________ 事宜达成如下合作 协议 :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 ________________ ,范围包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________ 以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 ________ 以人民币 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 ________ 以人民币 ________ 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 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 ________ 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 合作协议 ;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第4篇 餐饮合伙协议书

甲方: 身份证 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 合伙协议 :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 合伙人 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 工资 分配与 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 债务 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 合伙企业 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第5篇 餐饮合伙协议书模板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多方合伙人共同协商,就经营餐饮店,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健康、绿色、便宜的饮食。

第二条 合伙名称:(待定)

经营地址:曲阜市浴沂路武装部对过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特色综合性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2016年5月 日起,至2012

年5月 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 %;

乙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 %;

丙方 (姓名)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占出资总额 %;

2、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用于合伙饭店各项投资使用,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4、 甲乙双方承诺,第三方合伙人 有权在出资后6个月后撤资退股,由甲方与乙方共同收购其股份。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投资比例分配,3个月一支付。

2、 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如经营不善或其他原因导致投资项目无法继续经营,项目转让后,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相应的债权及债务。

第七条 经营管理及人员管理

1、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甲方代表各方对餐饮店进行全方位的经营与管理,其他各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但不得干涉甲方的经营与管理,有分歧各合伙人协商解决。

2、 甲方有权对餐饮店经营所需人员进行管理,其他各方不再进行管理

第六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甲方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在经营期限内,经甲方书面同意,合作人可以退资,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三) 出资的转让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后合作人可以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丙方:________ 丁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

第6篇 餐饮合伙协议书范文

甲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餐饮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餐馆,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餐馆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 ,面积: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馆,范围包括烟酒销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乙方 (姓名)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馆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5、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7篇 小型餐饮合伙协议书样本

甲方: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

住址:______

乙方: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

住址:______

丙方: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 ,

住址:______ 。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特色烤猪蹄商铺 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商铺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作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作经营的商铺名为: 猪__特色烤猪蹄(暂定名)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 闵行区

第三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主要为 熟制猪肉食品 ,范围包括 食品、点心、自制饮料 等。

第四条 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以_其现有经营中商铺代资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的百分之四十(40%)

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丙方___________以人民币__ 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 )方式出资,占总股份百分之三十(30%)。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 __年 ________月_ __日以前交齐,汇到三方确认的个人银行卡上,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__ _ 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所持股权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作人间分工

甲方负责,店铺的日常营运和内部员工管理

乙方负责,各类财务管理,账务登记和管理

丙方负责,产品策划构思和日常监督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 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 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 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 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 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作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第8篇 餐饮合伙协议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公司法 》及中国其它法律、 法规 规定,出资人遵循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共同出资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公司。

第二章公司基本情况

第二条:加盟店中文名称: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中文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公司为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 债务承担 责任。

第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 :西餐、中式快餐、冷热饮料制售。

第五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公司批准登记之日起计算。

第三章投资资本及出资人

第六条:公司投资资本为__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人出资额和所占注册资本比例的基本情况为:

甲方: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_%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出资额:_________,占注册资本比例_________%

第四章出资人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出资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监事

(三)、可查阅股东会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四)、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按出比例分取 公司清算 后为出资人可分配的资产

(六)、按章程规定转让出资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八条:出资人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 公司章程

(二)、按时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

(三)公司依法成立后不得抽回资额

(四)、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五)、保守公司内部经营方式及营运机密

(六)、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五章资金到位及核算约定

第九条:

(一)第一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于《投资预算》制订后____日内按投资比例缴交该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至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二)第二期资金到位:甲乙双方第一次次资金到位后____日内或双方协定本店之营运日前____日,按投资比例该投资预算之总投资____%金额汇入_______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第十条:本店营运前所有未列于《投资预算》之追加投资款项,将列入本店投资总资本额,该金额于正常营运前7日内依投资比例补足缴交至甲方指定账户。

第六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为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出资人组成,为更好地经营、管理好本店,在与甲方互相协商的基础上,就聘请甲方经营人员管理本店。

第十二条:董事、监事的权利、义务、议事规则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七章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四条:公司每月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二或三个月份派利润予各出资股东。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表(有变动时提供)。

第十五条:聘请甲方对其经营成果进行月度核算,并根据具体经营业绩情况,向出资方收取一定的经营管理费用及给予经营成效奖励,具体按下列方法计算并支付:

(一)、甲方每月纯利润的____%作为甲方的经营管理费用

(二)、当本店的纯利润在____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时,甲方除了收取当月利润____%的经营管理费用外,超出金额按利润____%作为经营成效奖励给甲方

(三)、经营管理费用计入当月份之营运成本。

第十六条:在经营期间,若出现盈亏,均按出资比率共同承担。

第八章其他

第十七条:公司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出资人的变动、合并与分立、解散与清算等重大事项另由章程规定。

第十八条:出资股东至本店享有买单原价七折优惠,本店店长及甲方短期督导人员享有本店免费住宿。

第十九条:本协议经全体出资人签字后生效,并由出资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丁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日期:

餐饮合伙协议书范本篇

第9篇 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 合作协议 :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棋牌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_现金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100000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__叁拾万圆整__)。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 承担连带责任 。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乙方:丙方: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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