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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督处岗位职责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监督处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是什么

安全监督处是企业内部设立的重要部门,其核心职责在于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各项业务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的前提下顺利进行。它扮演着预防、监督、指导和协调的角色,旨在通过系统化和专业化的安全管理,降低潜在风险,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健运营。

岗位职责要求

1. 熟悉国家及地方的安全生产法规,及时更新相关知识,确保企业的安全工作始终合规。

2. 制定和完善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3. 对企业各部门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识别并纠正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建立有效的事故报告和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迅速、妥善地处理。

5. 组织和实施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 协调内外部资源,推动安全改进措施的落实,确保整改效果。

岗位职责描述

安全监督处的工作涉及日常监控和长期规划,既要关注细节,又要把握全局。他们需要深入到生产一线,通过现场巡查,评估设备、工艺流程和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他们也要站在战略的高度,制定长远的安全策略,引导企业建立安全文化,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在执行任务时,安全监督处需保持公正公平,对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要严肃处理,但同时也应注重人性化管理,通过教育引导而非简单的处罚来提升员工的安全行为。此外,他们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与各部门有效协作,共同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有哪些内容

1. 法规遵守与政策制定:研究并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制定企业安全政策和操作规程。

2. 风险评估与隐患治理: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发现并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3. 安全培训与教育:组织各类安全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安全教育、定期安全知识培训等。

4. 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处理流程,编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效率。

5. 内部审计与检查:对企业各区域进行安全审核,确保安全标准的执行。

6. 安全文化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的形成,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7. 合作与沟通:与相关部门、外部监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确保信息畅通,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安全监督处的工作不仅关乎企业的生存发展,更关乎每一个员工的生命安全。他们以专业的视角,严谨的态度,守护着企业的安全防线,为企业的稳定运营保驾护航。

安全监督处岗位职责范文

第1篇 安全监督处职责及员工岗位职责

1  总则

1.1  为规范安全监督处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安全的监督、管理行为,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监督处的职责范围及其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

1.3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监督处及其员工。

2  部门职责

安全监督处是公司生产管理部的下属专职管理部门,是公司对各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机构,其处室工作对生产管理部负责。

负责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采取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负责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 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并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对各项目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加生产管理例会,协调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与隐患,同时收集、汇总、分析相关安全生产的反馈信息。

建立、健全公司安保体系,组织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实施安全生产自检及考评。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相关安全生产指标进行分析上报。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相关检查。

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过程安全检验,及时发现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项目部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施行整改,对公司的安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审查安全施工作业面,督促施工现场设置标志,警示牌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2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 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4 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5 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6 负责现场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7 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8 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2.9 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2.10 负责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2.11 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项目部进行安全建设。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贯彻落实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

2.12 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2.13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2.14 做好工程安全生产台帐,监督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2.15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安全监督处处长职责

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控制管理标准》,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施工工程安全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3.2  负责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第2篇 局安全监督处长岗位安全职责

1、向分管局长负责,并负责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接受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2、认真执行国家、上级和交通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对本系统的安全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考核的责任。

3、指导和监督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监督工作。

4、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监管制度、规定、办法、意见、报告和指导性文件。

5、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宣传教育等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联络和承办工作,并负责准备交通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的有关资料及安全总结、考核资料。

6、协助分管局长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研讨及安全专项活动。

7、负责汇总统计交通系统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结合上级要求,及时提出工作意见和措施。

8、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办法和工作必备的各种原始记录、报表、台账及文件档案资料。

9、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指导、监督局机关各业务处室和局属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导责任单位(部门)限期完成整改。

10、负责本处室车辆、设备、设施和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到人,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11、遇有重特大公交事故,按 “局应急预案”,随分管局长或受局领导委托带队前往救援处理。

第3篇 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岗位职责

1.负责市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国家防总的调度命令,及时上报并处理防汛抗旱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3.拟订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对其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4.负责组织编制全市防汛抗旱的总体规划和拟订局系统防汛抗旱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5.归口管理协调本市防汛抗旱工作,组织全市防汛抗旱工作重要会议;组织对全市防汛抗旱工作的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对全市防汛工程设施的安全实行监督。

6.掌握并发布讯情;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的防汛预案,并负责应急情况下的防汛调度。

7.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资金的安排,督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组织防汛物资的调度使用。

8.组织协调全市防汛通信设施和防汛信息、预警系统的建设。

9.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务工程设施管理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水务设施管理的规程、规范、标准,并指导、监督其实施。

10.组织编制本市水务工程设施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的规划;审核、协调平衡市和区(县)水务设施的维修养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方案,协同有关部门编制其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11.指导开展本市水务设施的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市水务设施运行、维修和养护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本市重要水务设施安全的监督管理和调度运行工作。负责本市水务设施的有关统计工作。

12.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市重要水务设施的占用、变更、废弃等事项的审批、申报工作和水务设施运行养护企业资质的审批;负责水务设施物业管理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13.指导供、排水管道的监察保护工作。

14.参与本市重要水务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协同建设管理处做好建设项目的梭工验收和工程设施移交工作;指导本市水务系统土地确定权属、绿化工作。

15.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 安全监督处职责员工岗位职责

1 总则

1.1 为规范安全监督处对工程建设过程进行安全的监督、管理行为,特制订本标准。

1.2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监督处的职责范围及其部门员工的岗位职责。

1.3 本标准适用于安全监督处及其员工。

2 部门职责

安全监督处是公司生产管理部的下属专职管理部门,是公司对各项目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机构,其处室工作对生产管理部负责。

负责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公司承建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采取有效途径,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

负责传达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等安全管理 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并组织编制、修订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组织对各项目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检修规程和运行规程、安全工作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参加生产管理例会,协调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调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安全问题与隐患,同时收集、汇总、分析相关安全生产的反馈信息。

建立、健全公司安保体系,组织项目经理和安全管理小组成员实施安全生产自检及考评。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相关安全生产指标进行分析上报。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相关检查。

负责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统计、分析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提出事故处理的初步意见,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参加施工图纸会审,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过程安全检验,及时发现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隐患,督促项目部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施行整改,对公司的安全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审查安全施工作业面,督促施工现场设置标志,警示牌等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2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3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2.4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5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6负责现场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7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8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2.9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2.10负责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2.11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各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项目部进行安全建设。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贯彻落实对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

2.12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督促整改。

2.13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劳逸结合和女工特殊保护工作。

2.14做好工程安全生产台帐,监督各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2.15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安全监督处处长职责

3.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指示。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控制管理标准》,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对施工工程安全负有监督检查责任。

3.2 负责本部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和技术培训工作,提高本部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3.3 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工程现场或机械设备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监察隐患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或制订整改计划,并监督整改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抽查和复查,制定整改措施计划,并定期检查实施情况。

3.4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向生产管理部等部门反馈安全信息。

3.5 参加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对各类新入公司人员要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合格后才能允许上岗。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6 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有关劳动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督促各项目部采取措施,改善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并监督各项目部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的落实情况,审查各项目部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7 及时向公司领导建议表扬和奖励在质量控制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项目部和个人,履行安全监察机构的职责,行使安监人员的权限,严厉处罚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对违章者实行动态管理。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并对其作出处罚。

3.8 对出现的安全隐患或事故,组织调查,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不断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在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有充分的否决权。

3.9 组织做好对施工现场用临时工、外包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其加强管理实行现场监督。

3.10 做好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设施及重点防火部位的防火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火灾事故调查、分析、统计和上报。负责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检查、维修、更换工作。

3.11 组织参加现场生产协调会,通报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的通病,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各工地的安全工作,指导班组进行安全建设。

3.12 对施工现场的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订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3.13 贯彻落实对各项目部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各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3.14 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3.15 参加总工办组织的对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审查。负责其中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6 参加生产管理部组织的绩效考核,按要求定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检查。

3.17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 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

4.1 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以及公司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监督处处长和公司安全部门的领导下,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安全员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环境、职业健康施工的直接管理者和责任人,在业务上向公司负责。

4.2 按照安全检验评定标准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进行控制监督,遵守公司和项目制定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负责整个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4.3 负责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工程安全监督计划,审批各项目部上报的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负责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和工程文明施工达标方案,监督实施文明施工达标方案。

4.4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法规和安全用电、防物体打击、防坠落、防机伤、防中毒、防火灾等常识的教育;负责落实特种工人培训工作,监督持证上岗情况;组织做好新工人和新入场民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建立档案记录。

4.5 参加审批各项目部上报的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向各项目部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负责对重要工程项目、特殊危险性作业制定专门安全管理的技术措施,并检查贯彻实施。

4.6 参与阶段性、季节性或不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行使工地安全奖罚权;对事故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监督实施整改,按时验收。

4.7 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及项目安全事故处理分析,督促和检查安全问题的整改。负责安全目标及安全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上报和参与事故的调查,不隐瞒事故情节,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

4.8 参加脚手架、模板工程、龙门架与井字架、塔吊等设备安装及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不合格者不准投入使用。

4.9 按时作好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和安全管理部门资料的归档整理工作。总结安全生产状况并上报。

4.10 组织检查评定各项目部的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4.11 定期组织召开现场分析会及安全生产例会,研究分析所出现安全问题的原因,制定预控及整改及时反映施工安全问题,对违章作业有权停工、返工。组织开展安全竞赛及奖罚活动。

4.12 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检查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地下管道、脚手架安全、机械设施、电气线路、仓储防水、文明施工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和标准。如发现施工现场有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改进措施,督促实施并对改进后的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对不改进的,提出处置意见报项目负责人处理。对不符合安全规范施工的班组及个人进行安全教育、处罚,并及时责令整改。

4.13 负责现场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宣传教育,提高项目人员的安全意识。

4.10 积极配合其它岗位的工作。

5 检查与考核

5.1 对部门和部门经理职责履行情况的检查与考核由生产管理部经理负责,对员工职责履行情况的考核由部门经理负责。

5.2 考核采用日常工作考察,审查述职报告或工作总结、检查归档资料等方法实施。

5.3 考核周期和时间由考核人确定,但对部门的考核每年至少一次。

5.4 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事项应予纠正,给企业或员工造成损害时对责任人按公司管理标准进行处罚。

6 归档材料

6.1 部门和员工的工作总结或报告

6.2 各期的考核记录和结论

6.3 相关的安全检查资料与整改报告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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