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庭前和解协议书
庭前和解协议书
甲方:西安某某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王某某;
因乙方诉甲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甲乙双方在庭外达成和解,特订立契约以期双方谨守遵行。
一、甲方承诺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为乙方办理车位产权证书且在庭外和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之日起10日内支付乙方违约金和诉讼费。
违约金金额依照乙方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的65%来确定。
因乙方申请撤诉的,雁塔法院减半收取的诉讼费应由甲方承担,另一半诉讼费由乙方自行到雁塔法院办理退费手续。
二、乙方承诺在庭外和解协议书上签字之日起3日内到雁塔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三、若甲方未履行协议第一条付款义务,乙方自愿放弃其余违约金。若甲方未按期足额给付的,甲方应当依照乙方诉讼标的履行给付义务,并按日向乙方支付诉讼标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若甲方未履行协议第一条办证义务,甲方除应当继续履行办证义务外,还应当按照银行逾期贷款利率支付违约金。
四、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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