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是煤矿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煤炭资源的开采作业,确保煤矿的稳定生产和安全运行。采煤队的成员包括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工人等多个职位,每个岗位都有其独特的职责和任务。
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确保煤矿作业的安全合规。
2. 掌握并应用最新的采矿技术和设备,提高开采效率和煤炭质量。
3. 注重团队协作,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工作流程顺畅。
4. 具备良好的应急处理能力,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
采煤队队长:
1. 负责整个采煤队的日常管理,制定和执行生产计划。
2. 监督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3. 协调资源分配,合理安排劳动力,确保生产进度。
4. 处理与上级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采煤队副队长:
1. 协助队长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代理队长职责在队长不在时。
2. 负责技术指导,确保采煤工艺的正确实施。
3. 监控设备运行状态,及时组织维修保养,防止设备故障影响生产。
采煤队技术员:
1. 制定和优化采煤方案,提高开采效率。
2. 对采煤过程进行技术监督,确保符合设计标准。
3. 提供技术支持,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
采煤队工人:
1. 执行采煤作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2. 维护作业现场的清洁和整洁,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参与设备操作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1. 安全管理:全面负责采煤作业的安全,包括安全培训、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
2. 生产任务:完成设定的煤炭产量目标,确保质量和数量的双重达标。
3. 设备管理:合理使用和维护采煤设备,保证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4. 技术创新:引进和应用新的采矿技术,提升采煤效率和经济效益。
5. 团队建设: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员工技能,增强团队凝聚力。
6.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实施绿色开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以上职责涵盖了采煤队从管理层到执行层的主要工作内容,旨在确保煤矿的高效、安全、可持续运营。
第1篇 采煤队机电副队长岗位职责
1、对本单位机电设备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 质量为本”的思想。
2、协助队长抓好本单位机电设备的工程质量工作。
3、经常深入一线了解和掌握本单位所管辖地区的机电设备运行情况,积极落实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并针对问题采取措施,防患与未然。
4、组织好本专业的工程质量达标工作。
5、就本单位每月的机电设备质量标准化状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下月安全工作安排每月进行总结。
6、井下跟班,现场指挥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进行组织,确保工程质量。
7、单位范围内发生机电设备质量事故时,是队长处理问题的第一助手,参加事故处理,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制定防止质量事故的防范措施。
第2篇 采煤队长岗位职责
1、采煤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每天下午4点准时参加调度会,并按照调度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和提出的各类问题,结合实际落实到人,按期完成。
3、每班前二个半小时组织当班班组长、骨干召开班组长会,班前二个小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对当班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等全面工作逐步布置,一一落实,具体到人。
4、考核每班布置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掌握当班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安排解决。
5、掌握下井工人的思想动态及精神状况,对于喝酒、精神萎靡不振,气色不好等有异常的工人,必须禁止入井。
6、做好本队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教育职工上班按照规程作业,不违章,下班休息好,不赌博、不违纪。
7、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收看安全教育影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
8、对本队违章人员严肃处理,写出书面检查,在三班班前会上做检查,做到一人违章,全队受教育。
9、每月组织全队班组长、副队长、骨干召开班组长会议,对上半年工作全面总结,并安排下半月工作。
10、队长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规定次数,每次下井不低于6小时。
第3篇 采煤队副队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带头执行各项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指挥。
2、认真组织生产,协助主管队长圆满完成矿领导布置的各项生产任务。
3、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本队施工地点的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存在的隐患,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认真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使之更好地为全队的安全生产服务。
5、协助队长做好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及防范措施。
6、搞好施工地点的工程质量,协助队长抓好质量达标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标准组织实施,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7、协助业务科室搞好新技术、新工艺在本队施工现场的推广应用工作。
8、按时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及矿、队组织召开的有关会议,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和管理艺术。
9、认真带头执行矿、队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
10、认真完成矿、队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4篇 某矿采煤队长岗位职责
1、采煤队队长是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每天下午4点准时参加调度会,并按照调度会布置的各项任务和提出的各类问题,结合实际落实到人,按期完成。
3、每班前二个半小时组织当班班组长、骨干召开班组长会,班前二个小时组织召开班前会,对当班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等全面工作逐步布置,一一落实,具体到人。
4、考核每班布置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掌握当班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安排解决。
5、掌握下井工人的思想动态及精神状况,对于喝酒、精神萎靡不振,气色不好等有异常的工人,必须禁止入井。
6、做好本队职工思想教育工作,教育职工上班按照规程作业,不违章,下班休息好,不赌博、不违纪。
7、组织职工学习《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收看安全教育影片,落实安全技术措施,杜绝违章。
8、对本队违章人员严肃处理,写出书面检查,在三班班前会上做检查,做到一人违章,全队受教育。
9、每月组织全队班组长、副队长、骨干召开班组长会议,对上半年工作全面总结,并安排下半月工作。
10、队长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制度,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规定次数,每次下井不低于6小时。
第5篇 条采煤队放顶煤工岗位职责
1、准备好作业工具和支护材料,检查工作地点是否有不安全因素,若有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
2、放煤前先将工作地点清理至作业规程要求的高度,乱料码放好,以保持后路畅通。
3、工作地点的支柱必须二次注液,放煤前要清理好退路。
4、放顶煤时必须二人作业,一人放煤,一人观山,放煤点的间距一般在8——10m,多轮多放、均匀、等量从底板一侧向顶板一侧进行。
5、放煤期间,如有大煤块或大碴堵住舍帮,用大锤或煤枪将碴块破碎放出来,煤拉走,碴捡出来,随后再装舍帮。
6、不准落压下煤,更不准摘舍帮腿下煤。
7、放顶煤时,放煤口要设拦口,且必须把舍帮煤下净,底煤挖净。
8、放煤后及时将放煤口用木料、笆片、椽子等拦严,防止矸石窜入工作面。
第6篇 采煤队技术人员岗位职责
1、负责全队的日常技术管理工作及施工地点的规程及各种措施的编制、贯彻和落实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法令、法律、规程、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科学技术必须服务生产的思想。
3、搞好全队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全队职工的技术水平,保证职工有证上岗。
4、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生产地点各种情况,搞好施工地点的施工质量,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
5、建立健全各种技术档案,及时收集施工地点的地质资料,及矿山压力显现资料。
6、及时掌握工作面地质条件变化情况,针对不同的地质条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生产及生产管理、质量管理措施,努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7、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搞好班评估及每月一次的技术总结。
8、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新技术推广工作。
第7篇 采煤队“三铁”管理员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单体液压柱、铰接顶梁、∏型钢梁,三用阀的工作原理,结构、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2、严格交接班,对三铁使用情况、数量、遗留问题交清接细。
3、在生产过程中,要对支柱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漏液枪、漏液管路、坏阀、坏柱立即更换,保证当班生产正常进行。
4、对备用单体柱、铰接顶梁、∏型钢梁,三用阀按标准码放整齐,对失效柱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安排运走。
5、负责上、下付巷超前支护随时补充增加,符合要求。
第8篇 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采煤队队长是本连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连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煤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采煤队队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协调好各采煤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第3条 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化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
第4条 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5条 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第6条 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第7条 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8条 负责组织制定本连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9条 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10条 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11条 负责本队(班、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12条 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13条 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14条 组织好本连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15条 负责本连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6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7条 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条 组织落实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9条 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0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1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2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3条 在本连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采煤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连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4条 未及时组织采煤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5条 采煤连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采煤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 对本连队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7条 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8条 在采煤过程中,没有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29条 不能保证工区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连队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采煤队队长负主要责任。
第30条 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31条 采煤队没有组织好采煤队的班前会和没有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 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 未组织好本连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 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连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7条 采煤工区(连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 采煤队队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9条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采煤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 分管的采煤队(班)不能够协调工作,采煤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1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9篇 采煤队三铁管理员岗位职责
1、熟悉掌握单体液压柱、铰接顶梁、∏型钢梁,三用阀的工作原理,结构、性能,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2、严格交接班,对三铁使用情况、数量、遗留问题交清接细。
3、在生产过程中,要对支柱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漏液枪、漏液管路、坏阀、坏柱立即更换,保证当班生产正常进行。
4、对备用单体柱、铰接顶梁、∏型钢梁,三用阀按标准码放整齐,对失效柱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安排运走。
5、负责上、下付巷超前支护随时补充增加,符合要求。
第10篇 采煤队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队日常管理工作,认真组织领导全队职工圆满完成矿领导布置的各项生产、经营技术指标。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令、规程、条例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为本”的思想,带头执行各项安全制度,严禁违章指挥。
3、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本队施工地点的工程质量、生产进度及存在的隐患,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问题。
4、负责本队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积极参加事故追查分析会,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5、本队发生重大事故后,必须亲临现场,根据矿长命令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
6、负责本队质量达标及规范化管理工作。按照标准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改善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7、负责全队职工的安全、业务技术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劳动技能,协助业务科室搞好新技术、新工艺在本队施工现场的推广应用工作。
8、负责本队各项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
9、积极参加和组织政治学习及有关会议,协助处理全队的各项工作,做到分工明确,奖罚分明。
第11篇 采煤队放顶工岗位职责
1、放顶前先检查工作地点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如有隐患及时处理,排除隐患后再开始作业。
2、根据情况准备放顶工具和备用材料。
3、对放顶地段支柱要进行二次注液,并打抬棚加固。
4、对舍帮进行间隔打眼,根据舍帮顶板情况控制眼深和装药量,装药前必须检查舍帮瓦斯浓度情况,是否可以装药放炮,如有不安全因素,先处理后开始工作。
5、放炮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6、放炮后及时对放顶区域进行全面检查,观察舍帮是否来实,是否有其它异常(歪旋、柱子窜口、窜矸等),若有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好,后把舍帮打严。
第12篇 煤矿采煤队值班队长岗位职责
1、负责全队当班安全生产的指挥。督促、检查生产班的生产和安全工作。
2、班前会上要把本班的生产计划,上个班的安全、质量情况以及本班需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交待清楚。
3、进入工作地点后,严禁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如工作面出现危险情况,突发事故以及比较难干等情况时,值班队长负责请示、传达并负责现场指挥。各种危险没有排除,不得离开现场。
5、负责工作面质量的管理工作。严格按质量标准化各标准执行。
6、必须熟悉、清楚本班的出勤人数情况、生产情况、安全情况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影响正常 生产的各类因素,并把影响生产的原因、时间汇报调度室(真实、可靠),升井后必须详细填写值班记录。
7、对工作必须积极,负有责任心。对有可能发生危险情况的工作,有权立即命令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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