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总是企业中负责规划、管理和执行通风系统相关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他们确保公司的空气流通和环境质量符合安全和健康标准,同时优化运营效率。
1. 具备深厚的通风工程专业知识,包括空调、排气、空气净化等方面。
2. 熟悉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如ashrae、osha等。
3. 拥有良好的项目管理技能,能有效协调资源,按时完成通风系统项目。
4. 具备出色的分析能力,能评估通风系统的性能并提出改进方案。
5. 强烈的责任心,确保通风系统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
6. 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与各部门协作,解决跨部门问题。
7. 有一定的财务知识,以便进行成本效益分析和预算控制。
通风副总的主要任务是确保公司的通风设施运行良好,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他们需要密切关注通风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和升级,确保其符合环保和节能要求。此外,他们还需关注新技术的发展,适时引入创新解决方案以提高效率。
1. 规划与设计:参与新建或改造项目的通风系统规划,与建筑师、工程师合作,确保设计方案满足功能和安全需求。
2. 系统监控:定期检查通风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预防故障发生。
3. 法规合规:保持对法规更新的敏感性,确保通风系统符合所有适用的法规和标准。
4. 能源管理:优化通风系统的能源消耗,降低运营成本,可能涉及节能设备的选型和节能策略的制定。
5. 团队管理:指导和培训通风技术团队,提升团队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6. 项目执行与协调:负责通风工程项目的实施,协调内外部资源,确保项目按期完成。
7. 预算与成本控制:编制通风系统的预算,监控费用支出,确保项目在预算范围内进行。
8.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对突发的通风系统问题快速响应,减少对公司运营的影响。
9. 报告与沟通:向高层管理层汇报通风系统的运行状况,与各部门沟通协调,解决通风相关的跨部门问题。
通风副总的角色不仅是技术专家,也是领导者和协调者,他们通过专业知识和管理才能,确保企业的通风系统高效、安全地运行,为公司创造一个健康、舒适且经济的工作环境。
第1篇 通风副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具体负责“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和通风标准化工作,对“一通三防”安全工作承担技术责任;按规定下井带班,严格履行带班领导职责。
2、负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制定“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矿井瓦斯治理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对制度、措施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3、定期组织 “一通三防”安全检查,经常深入现场,了解“一通三防”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隐患或问题。
4、负责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性、煤层自燃发火倾向性鉴定、主扇风机性能测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等工作。
5、参与制订矿井相关计划和规划,参与编制矿井灾处计划和事故应急预案;协助矿长、总工参与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6、负责指导、督促通风技术人员工作。根据需要召开“一通三防”技术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或完善相关技术措施,做到超前防范,处理及时。加强“一通三防”培训和创新研究工作,不断提升我矿“一通三防”管理水平。
7、参与矿井工程设计和审查工作,协助总工程师把好设计中“一通三防”关口,从设计上确保通风系统安全可靠。
8、认真完成矿长、总工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通风副总安全生产与地测防治水工作岗位职责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通风副总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2、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通风副总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为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3、在组织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过程中,对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开除的处分。
4、在组织的本专业内质量检查评比活动中弄虚作假,通风副总负直接责任。
5、因不能经常深入现场,现场存在的通风问题不能够得到及时解决,通风副总负直接责任。
6、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通风副总负直接责任。
7、工作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通风副总负直接责任。
10、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通风副总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通风副总负直接责任。
11、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第3篇 通风副总地测防治水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规定,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做好矿井水害、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2、协助通风副矿长做好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杜绝分管范围内水害事故、地质灾害的发生。
3、安排落实分管范围内矿井地质防治水的相关问题和措施,对地质防治水相关措施、方案中涉及分管范围内的通风设施、设备、内容进行审核。
4、确保分管范围内人力、财力满足地质防治水工作的需要。
5、协调解决地质防治水方面的问题,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确保地质防治水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4篇 通风副总岗位职责
1、协助总工程师抓好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2、认真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条例、规程和指示。
3、协助总工程师搞好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的审批工作。
4、依靠科技进步,实行综合治理,对有关新技术、新装备要积极组织试验,提高矿井抗灾能力。
5、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为依据,积极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延伸采区和工作面等工程设计。
6、组织编写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按时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在每季度开始前,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并报上级有关部门备案,检查和督促以上计划、措施的贯彻执行。
7、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从技术上不断改进,加强“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工作,严防重大事故的发生。监督有关单位切实抓好瓦斯抽放、黄泥灌浆、煤层注水、洒水防尘和瓦斯监测等日常管理工作。
8、对本专业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要积极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研究,以便采取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解决。
9、督促所属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和参加审查。
10、当发生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到达现场,协助总工程师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制定防范措施。
第5篇 通风副总工程师岗位规范职责
单位
雁南煤矿
岗位名称
通风副总工程师
编号
dyyn-01-09
任务描述
协助机矿总工程师抓好通风管理工作
责任范围
1.协助矿总工程师抓好通风管理工作,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开展通风技术革新,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完善操作规程。
3.协组相关部门搞好通风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岗位标准
岗位技能
1.熟悉矿井生产、机电系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三大规程,掌握井下机电标准化基本知识。
2.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3.具备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能为矿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4.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操作,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及沟通能力。
工作内容与要求
1.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研究解决技术改造和生产中“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问题。
2.组织起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中“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的技术报告,组织编制和审定本矿“一通三防”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定。
3.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审核矿井“一通三防”中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4.积极组织全矿通风技术人员,定期从技术上研究本矿通风安全生产情况,解决有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预防矿山事故的发生。
5.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的编制,并参加汇审和组织通风技术人员定期修订。
6.协组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研究解决技术改造和生产中的通风方面的安全技术问题。
7.组织起草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通风方面的安全设施的技术报告,组织编制和审定本矿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定。
8.负责开展通风革新,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完善操作规程
9.负责通风方面的事故隐患治理、审核通风方面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等
10.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对全矿通风现场和通风安全技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方案。
11.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技术事务。
12.及时向矿长、总工程师反映安全生产情况,为决策和具体措施的制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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