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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罚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8

奖罚管理制度

奖罚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组织效率,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通过明确的奖惩机制,可以引导员工遵守规章制度,提高工作质量,促进团队合作,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包括哪些方面

奖罚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表扬与奖励:对表现出色的员工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激励,如奖金、晋升机会、荣誉证书等。

2. 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警告、罚款、降职甚至解雇等处罚措施。

3. 绩效评估:定期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作为奖惩依据。

4. 培训与发展:为需要改进的员工提供培训机会,帮助他们提升能力。

5. 反馈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的反馈渠道,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表现和改进方向。

重要性

奖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员工满意度:明确的奖惩制度能让员工明白付出与回报的关系,增加工作动力。

2. 维护公平环境:避免因主观偏见导致的不公,增强员工对公司的信任感。

3. 促进企业目标达成:通过激励和约束,确保员工行为与企业战略目标一致。

4. 优化组织文化:塑造积极、竞争、协作的企业氛围,提高组织凝聚力。

方案

1. 制定明确的奖惩标准:根据职位职责和企业目标,制定具体、量化的考核指标,确保公正公平。

2. 定期评估与调整:根据业务发展和员工反馈,定期对奖惩制度进行审查和调整,保持其有效性。

3. 实施公开透明:所有奖惩决定应公开宣布,让员工清楚了解原因,接受监督。

4. 结合个人发展:在奖惩中考虑员工的职业规划,鼓励持续学习和进步。

5. 强化沟通与反馈:鼓励员工参与制度讨论,及时解决疑虑,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实施奖罚管理制度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管理层的持续关注和调整,同时也要注重人性化管理,兼顾员工的情感需求。只有这样,才能构建一个既有效又和谐的工作环境,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奖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奖罚

管理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1.进入工地现场不带安全帽的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未经工地现场管理人员同意,私自穿拖鞋进入工地或在工地打赤脚,每次罚款20元。

3.未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擅自将六口(电梯井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防护设施拆除的处100元罚款,并责令其马上修复。

4.对在高空作业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者,首次教育,对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将处以50元的罚款。

5.施工机具要求安排专人操作,对未经安排擅自开机者,处以50元罚款。

6.井架提升机严禁载人上落,违者罚款100元。

7.严禁在排栅上进行上、下爬行,违者罚款50元。

8.对擅自搭接电源,动用机电设置者,违者罚款50元。

9.施工场地,严禁家属、小孩进入玩耍,违者罚款20元。

10.未做好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上、下交叉作业,违者罚款50元。

11.安全部门检查发现问题时,对工地发出整改通知书后,逾期未整改者,对有关责任人罚款100~300元。

第2篇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更强、更高地实现安全生产,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奖惩,以政治思想工作为基础,以安全生产为主导。在奖励上,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在处罚上,坚持有章必循,违章必究,并辅之于思想教育的原则进行处罚。

一、奖励:

1、模范地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洗煤厂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各项安全制度与措施,在安全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2、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工伤事故危害程度的。

3、安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安全技术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广安全新技术有显著成绩的。

4、在抢救事故中有功的。

5、在安全工作中及其它方面显著成绩的。

6、奖励分为:奖金、记功、记大功、晋级、授予安全生产(工作)者模范称号,晋级则由厂上报公司审核批准。

二、处罚

安全罚款统一由厂主管部门执行,各科室、各专业,对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需要罚款时,要填写“三违”登记表,报厂安技科,由安技科按照厂处罚规定,对“三违”人员或单位,出具“三违”罚款通知单。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严重“三违”),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500~1000元罚款,直接责任者开除留用或追究刑事责任。

(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强令职工冒险作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者。

(2)忽视安全工作,玩忽职守,对安全隐患既不采取有效措施,又不及时报告,发生重大生产和伤亡事故的。

(3)对制止违章违纪的工作人员:安全员进行刁难、辱骂、殴打、报复的。

(4)对无理取闹、谩骂殴打安全员或对揭发违章、违纪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违章指挥他人冒险作业或不按规程、安全措施进行作业的。

(6)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后不采取防范措施,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7)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9)发现有立即发生事故的危险情况,不采取防止事故的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10)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的。

(11)破坏安全设施的。

(12)擅自甩掉保护装置的。

(13)不及时落实防治重大隐患的整改措施。

(14)抢救事故不及时,不服从分配,造成严重后果的。

(15)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过程中,擅自离开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

(16)在生产过程中,多人指挥,没有统一性而发生事故的。

(1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

(18)现场检查不认真,未发现事故隐患,离开现场后发生事故的。

(19)不停电挂牌,不设专人监护,钻入机械设备或溜槽内作业的。

(20)酒后上岗作业的。

(21)私自存放雷管等易爆物,未及时上交有关部门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一般“三违”),视情节和后果给当事人及责任者记大过并处以5000元罚款。

(1)倒闸送电、启动设备未按操作规程执行。

(2)进入特殊场所和特殊作业区,未按规定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或未用专用防护工具的。

(3)用手或铁锹、撬棍等工具触摸、擦拭、清刮运行中的转动部位。

(4)皮带压住后用草袋、砖头、笤帚等物垫滚筒强行启动。

(5)非本岗位人员擅自开停设备或信号。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7)在禁火区、特殊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明火作业无防护措施,吸烟、焚烧杂物的。

(8)带电作业,明火操作及带电移挪电器设备或用水冲洗、擦拭电气设备的。

(9)甩掉电器安全保护不用保险丝或发现问题后未及时恢复的。

(10)在皮带上站、行、座、卧或用皮带运输机运送工具及其它物件的。

(11)在刮板运行中处理故障的。

(12)在工作时间内,不坚守岗位,脱岗、窜岗造成生产事故的。

(13)不按规定着装的。

(14)从窗口、房顶、提升口、楼梯口等处向下扔东西未采取安全措施的。

(15)汽车驾驶员发生撞人撞车事故的。

(16)科室业务人员因脱岗造成影响生产的。

(17)户外高空作业不使用安全网、安全带、安全护栏等防护设施的。

(18)未执行“停电挂牌”制度进行检修的。

(19)停送电手续不全的。

(20)跨越运行中设备的

(21)不听调度指挥、随意开停车的

(22)未经有关部门及领导批准而随意打洞、拆卸保护装置而留下安全隐患的。

(23)非电气人员(检查人员除外)持配电室钥匙进出或随意开关、配电箱(柜)门的。

(24)拆除、起吊、运输、安装作业不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设专人指挥的。

(25)停送电未按规程规定操作的。

(26)打开闭锁强行送电,就地解锁启动设备的。

(27)皮带、刮板及其它机械运转部位,不按规定设置安全保护装置的。

3、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在本规定中没有明确处罚规定的,都将视情节和后果的不同程度,给予当事人和责任者适当的处罚和处分。

4、对科室或集体处罚按照《选煤厂安全监察处罚条例》执行。

第3篇 煤矿矿科技推先管理及奖罚制度

为充分发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作用,高广大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的科技兴矿意识,推动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科技推先工作实行在矿长领导下的总工程师负责制每年完成具有一定经济效益的科技推先或果不得低于5项,少一项罚100元(扣2分)。以6项为基数,超一项奖100元(奖2分),对矿总工程师奖罚。

(2)总工程师办公室是全矿科技推先工作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科技推先计划的汇总、上报、监督实施,组织科技项目的验收鉴定。

(3)总工办、机电科、掘进科、通风科、机械化科、生产科是我矿各生产系统的主管业务科室,负责本系统科技推先计划的编制、实施和申请验收鉴定,各系统每年规划项目不得少于两项,每少一项对主管科室负责人罚款50元(扣1分);每年应至少完成一项具有一定价值的科技推先或果,否则对主管科室负责人罚款50元(扣1分)每年完成科技成果超过两项的每超一项,奖励主管科室负责人100元奖2分,不累计奖分)

(4)鼓励其他系统、科、队开展技术推先工作每完成一项对其负责人奖50元(奖1分,不累计奖分)

(5)从矿长奖励基金中提取0.05元/吨煤,为科技发展基金,用于技术协作成果申报评审和科技推先奖励。

(6)科技推先所需材料、设备投入量不大时,一般由受益单位从系统材料中支付。如果项目较大,一次性投入较多本系统承担不了的要在编制年度生产经营建议计划时提出材料、设备、资金申请,经矿或上级有关部门论证批准后,从维简或矿管材料费中列支。

(7)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且取得一定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可以获得科技推先成果奖励。

①安全生产新工艺、新产品的应用、开发研究;

②新型开拓布置或开采方法研究推广;

③受集团公司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设计项目;

④新计算机软件或网络技术开发

⑤引进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科研成果;

⑥在完成上级推广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中贡献突出;

⑦移植兄弟单位先进工艺、先进管理方法;

⑧围绕安全生产或改善企业管理进行的技术新、工艺更新、设备改造、小发明、小创造等;

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8)为加强对科技推先工作的组织领导,矿成立科技先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对科技推先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邀请有关部门专家对科技推先计划进行论证;对我矿的科技推先成果进行评审鉴定。

(9)各系统科技推先项目完成后,要编制技术总结报告和成果评定申请提交总工程师办公室,由总工程师办公室提请矿科技推先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专家进行鉴定评审,确有效益的按下列标准进行奖励:

①获得效益期限两年以内的项目,按第一年直接纯效益的10%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足500元的,按500元计奖。

②获得效益期限在两年以上的项目,按第一年直接纯效益的10%进行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进行奖励

(10)获得上级科技或果奖的项目可重复获奖。

(11)虽无直接经济效益,但有重大社会效益的项目,经鉴定评审,视其效益大小和项目

完或的程度,给予500~5000元的奖励。

(12)既有直接经济效益,又有重大社会效益的项目,可合并计奖。

(3)凡获得上级科技进步奖的项目,矿给项目完成人员一次性奖励:

①获得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一等奖,奖5000元;

获得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二等奖,奖3000元;

获得集团公司科技进步三等奖,奖1000元。

②获得地市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8000元;

获得地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6000元;

获得地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4000元。

③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10000元;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7000元;

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5000元。

④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一等奖,奖15000元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奖10000元;

获得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奖7000元。

(14)凡需要依托科研院校进行的技术研究开发项目,必须有总工程师办公室参加会审,签定技术开发合同,总工程师签字。总工程师办公室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15)各系统科技成果向上级的申报、鉴定评审工作所需费用经矿长同意后先由完成单位垫付,工作完成后,由总工程师办公室汇总所有手续、票据经总工程师、矿长签字同意后交财务科,从科技发展基金中支出。矿对各部门完成的科技成果项目评审完成后,由总工程师办公室在十日内出具完整的资金兑付手续交财务科,财务科按规定从科技发展基金中付款。

(16)矿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人员会议,部署技术工作重点协调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问题每年三月份召开一次科技表彰会议,总结上年度科技工作,安排本年度科技工作计划,兑现科技成果奖励。

(1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由科技推先领导小组监督执行。

第4篇 美容院管理奖罚制度范例

每一个美容院,在员工工作表现的各方面都实行奖罚分明,所以都会有相应的员工奖罚制度。以下整理了详细的美容院管理奖罚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

员工奖励分三等:

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设定三等奖,给予50元奖金,并由总经理书面通报表扬

1、兢业勤恳,工作积极主动,连续三月完成销售任务。

2、热心奉献公司(单位),在个人业绩和顾客服务方面有具体事例者。

3、严守本公司的规章制度,敢于阻止揭发违纪员工的行为者。

4、维护公司形象,优质服务受到顾客书面表扬者。

5、有其他功绩者。

二、员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将设定为二等奖,并给予100元奖励或晋升职位一级,并由总经理书面通报表扬

1、改进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率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提出合理建议,公司采纳后卓有成绩者。

2、连续三个月双倍完成销售任务,并能协助同事提高销售业绩。

3、业绩、营销策略及开发项目方面均有突现表现。

4、有其他功绩。

三、员工有下列理事迹之一者,给予记一等奖,并给予200元以上奖励

1、在保护公司财产方面做出贡献,使其免受重损失者。

2、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者。

3、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惩罚:

本奖惩罚条例作为员工加薪及读签劳动合同的依据。公司对员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公司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员工,给批评教育不改的,应视情况轻重给行政处理,并处以经济处罚,如有触犯法律者,同时提交有并司法部门。

一、轻微过失:

凡违反各项管理规范,每违反一次扣罚10元。

二、一般过失:

符合下述情况,处30元罚款。

a、轻微过失三次者,按一般过失处理。

b、违反单位各项规定,不遵照上级指令执行的。

c、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完不成规定任务。

d、隐瞒单位财务溢缺,破损不上报。

e、擅自使用,私拿或借用单位财务者。

f、未经批准擅自中途离岗者。

g、因服务态度受到顾客投诉者。

三、严重过失:

符合下述情况之一者,除处罚100元罚款外,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

a、一般过失达第三次后,按严重过失处理。

b、欺骗上司,中伤同事,相互辱骂,争吵殴打,挑拔破坏团结,有损公司形象,有一定恶劣影响。

c、不服从按排,调动(岗位、任务),给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

d、因失职给单位带来损失。

e、擅自挪用营业款,备用金。

f、不能履行本岗位的职责,经常不能完成本岗位任务者。

四、重大过失: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处以100元以上罚款外,还作开除处理,如触犯刑事者同时提交给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a.严重过失达三次者,按重大过失处理。

b.利用职务泄露单位机密经查属实。

c.玩忽职守,造成安全责任理故者,使美容中心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d.盗窃他人及公司财物者。

e.因服务态度恶劣,被传媒曝光,造成恶劣影响者。

f.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推销个人产品者。

g、违反治安条例者。

h、滥用职权,损公肥私者。

i、连续旷工达三天以上。

第5篇 某大学生社区管理公司行政奖罚制度

大学生社区管理公司行政奖罚制度

1目的:

规范行政奖罚的标准及奖罚程序,确保公司行政奖罚有法可依,适度合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部门负责人(含)以下人员的行政奖罚处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公司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含)以上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2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内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

3.3办公室负责公司行政奖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决定复审。

3.4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行政奖罚工作的提出。

4管理制度:

4.1奖罚原则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依法管理,执法必严;奖罚面前,人人平等。

4.2奖罚形式

4.2.1奖励:嘉奖、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4.2.2处罚:警告、记小过、记大过、降级(薪)、解聘。

4.3处罚标准

4.3.1嘉奖一次奖一天岗位工资,警告一次扣一天岗位工资。

4.3.2记小功一次奖3天岗位工资,记小过一次扣3天岗位工资。

4.3.3记大功一次奖当月岗位工资,记大过一次扣当月岗位工资。

4.3.4一年累计嘉奖3次者,加记小功1次;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者,加记大功一次。

4.3.5一年累计警告3次者,加记小过1次;一年累计记小过3次者,加记大过1次。

4.3.6一年累计记大功两次,晋升一级工资,一年累计记大过两次给予解聘。

4.4奖罚条件

4.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a)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着成绩者;

b)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c)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d)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绩者;

e)严格控制费用,节约开支有显着成绩者;

f)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g)在灭火及抗击自然灾害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者;

h)接待顾客及客人,受到一致好评者;

i)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较个人得失,影响较大者;

j)有效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者;

k)在公司的重大活动服务过程中表现突出者;

l)其他。

4.4.2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建议晋升、调薪奖励:

a)表现优异,半年之内的月度绩效考评分数有3次列本部门第一者;

b)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c)有突出才能,为公司急需者;

d)为同行业竞相争取者;

4.4.3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警告处罚:

a)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b)拖延执行上级指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损失者;

c)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d)在办公室或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慢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e)无故串岗、闲聊、乱丢果皮、杂物者;

f)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g)使用侮辱性语言;

h)其他;

4.4.4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记小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3次者;

b)违反各级工作手册,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尚未造成公司利益损失者;

c)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经查证属实者;

d)公司员工工作时间睡觉者;

e)未经许可出借公司财务者;

f)辱骂同事或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g)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h)旷工一天者;

i)擅自挪用公款在1000元(含)以下者;

j)园区员工对学生服务时,违反时效规定,造成学生投诉者;

k)其他有碍公司服务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行为;

4.4.5有下列行为者,可建议给予记大过处分:

a)一年内给予记小过3次者;

b)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c)违反标准作业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d)私配办公室及营业区钥匙者;

e)旷工两天者;

f)故意浪费公司财务者;

g)擅自挪用公款1000~2000元者;

h)服务态度差,遭顾客合理投诉者;

i)其他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4.4.6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降职、降薪处分:

a)管理不善者;

b)多次重复违反公司各级管理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者;

c)一年内记大过一次,记小过两次者;

d)绩效考评连续三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e)其他须给予降职、降薪的处分者;

4.4.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劝退。劝退人员如果在试用期的,公司无须提前即可通知员工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劝退人员属公司正式员工(含聘用工),一般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劳动合同里特殊约定的按合同办):

a)绩效考评分数在60分以下者;

b)连续3个月考评分数均为末位者;

c)年度绩效考评分数不合格者;

d)其他须给予劝退处分者;

4.4.8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建议给予解雇。解雇员工无须提前通知,不给予工资以外的任何经济补偿,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有关责任的权利:

a)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两次者;

b)赌博、吸毒、盗窃或参与其他违法活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

c)泄窃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在2000元以上者;

d)在公司无理取闹且先动手打人者;

e)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f)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为自己牟取私利者;

g)利用社会不良分子解决公司内部问题者;

h)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者;

i)故意损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j)遇非常变故,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k)对公司员工及其家属实施威胁、暴行者;

l)长期迟到、早退者;

m)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

n)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者;

o)服务态度恶劣,损害顾客利益,影响公司信誉者;

p)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q)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须给予解雇者;

4.5奖罚程序

4.5.1部门负责人向办公室提出,办公室给予《奖罚单》。

4.5.2审核。部门依据奖罚条件或(及)《公司绩效考评制度》进行以下审核,并将审核意见记录在部门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2.1建议内容是否真实、清楚、完整;

4.5.2.2奖罚标准是否恰当;

4.5.3办公室复核。办公室负责人依照用人部门上述程序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记录在办公室意见栏,并签名确认:

4.5.3.1部门意见真实,奖罚恰当的按正常手续办理;

4.5.3.2经核查,用人部门意见不真实或奖罚标准欠恰当的,经与部门沟通后,由部门重新填写《奖罚单》。部门坚持己见的,办公室须将调查情况附于《奖罚单》后一齐报总经理审批。

4.5.4审批。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司内所有员工记大过与记大功以下的行政奖罚决定的审批。总经理负责其他决定的审批。

4.5.4.1用人部门与办公室意见一致时,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在一日内给予审批意见,由办公室按正常手续办理;

4.5.4.2用人部门和办公室意见不一致时,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在两日内给予审批意见。

4.5.5资料处理:

4.5.5.1涉及调薪的资料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b)原件附在《员工内部调整表》后,按《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处理;

4.5.5.2劝退、解雇、自动离职人员资料的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b)原件附在《员工离职表》后按《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办理。

4.5.5.3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警告、记小过、记大过人员资料的处理:

a)办公室将审批后的《奖罚单》复印两份,原件存入员工本人人事档案并记录;

b)一份复印件公布在员工公告栏内;

c)一份复印件于次月初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4.5.6员工对奖罚有异议的按《公司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制度》处理。

4.5.7记录:

4.5.7.1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将员工奖罚情况记录在《人员花名册》及员工人事档案内;

4.5.7.2办公室人事管理员将员工奖罚情况于次月初与《奖罚单》一齐报财务部核发奖罚工资。

5相关文件

5.1《公司员工内部调整管理规定》

5.2《公司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制度》

6记录

第6篇 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每一个公司在管理员工方面,都想奖励先进,激励落后等,同时也要规范员工的行为及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等制定一些奖罚管理制度。以下为公司奖罚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一、目的

为创建公司高效工作团队,奖励先进,促进落后,规范员工行为与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___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三、职责

(一)公司行政处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

(二)各部门最高负责人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

(三)行政处协理负责奖罚项目的初审,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罚项目的最后审批。

四、管理要求

(一)奖励分为五大类:

1、嘉奖;

2、记功;

3、记大功;

4、调薪;

5、晋升。

1.1嘉奖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

1.1.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

1.1.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1.1.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

1.1.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

1.1.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

1.1.6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

1.1.7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2.1记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300元。

2.1.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2.1.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产生经济效益;

2.1.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

2.1.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

2.1.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

2.1.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2.1.7敬业精神或协调能力出色,部门凝聚力强,工作成绩突出,足可为公司楷模者;

2.1.8员工连续一年未请假或迟到早退者,经审查确认后授予全勤记功奖者;

2.1.9对提高公司的声誉有特殊功绩者;

2.1.10大胆实施小改小革,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和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3.1记大功

有下列事实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或/和直接经济效益在5000元以上者,予以记大功,并奖励800元。

3.1.1全年度内记功达到五次者记大功一次,由行政处统计后,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者;

3.1.2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害,能奋不顾身,不避灾难,敢冒风险,救护人员及公司财产脱离危险,因而减少损失者;

3.1.3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建议改进,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施行,成效卓著者;

3.1.4在成本控制方面有重大贡献者;

3.1.5有其他重大功绩者。

4.1调薪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调薪,增加工资。

4.1.1达到晋升条件,但暂时职位没有空缺者;

4.1.2一年内记大功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1.3工作成绩突出,但尚不足以晋升者;

4.1.4工作性质发生变化,工作量有较大增加者;

5.1晋升

对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水平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管理水平和协调能力突出的员工,可予以升职,并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5.1.1晋升条件

5.1.1.1具备较高职位的技术能力;

5.1.1.2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历;

5.1.1.3相应的管理水平、敬业精神和协调能力;

5.1.1.4职位所需的相关培训。

5.1.2晋升程序

5.1.2.1协理(不含)级别以下人员,可由本人或其直属提出申请,部门最高负责人签署意见,交行政处核实,报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必要时,可由总经理直接予以晋升委任;

5.1.2.2协理(含)以上级别人员,由副总经理或以上级别人员提议,经董事会讨论核定后予以实施;

5.13晋升的员工接到调职通知单后,应于指定日期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5.1.4凡因晋升变动其职务,其薪酬自晋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5.1.5年度内有记大过行为者,取消晋升资格。

(二)惩罚

惩罚的种类有六种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工资降级;

5、降职;

6、开除。

1.1警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元以下,予以警告。

1.1.1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10元罚款

1.1.1.1质量记录填写有错漏者,且造成轻微后果者(每次);

1.1.1.2不符合定置管理标识要求,有错标、漏标、摆错或乱摆现象者(每宗);对追查不到责任人的,将处罚该部门直接主管人员;

1.1.2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30元罚款

1.1.2.1由于工作失误、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轻微者;

1.1.2.2不能适时完成工作任务,情节轻微者;

1.1.2.3布置的工作,但届时未完成造成轻微后果,事后无合理解释者;

1.1.2.4擅离职守,闲游或上班打瞌睡者;

1.1.2.5丢失质量体系文件或管理文件者(责任人不清时,由部门直接主管承担);

1.1.2.6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情节轻微者;

1.1.2.7对专检项目,质检员由于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误检或漏检,情节轻微者(注:生产人员由于自检不严,质量或成本欠控制,处罚措施相同)。

1.1.3以下警告予以责任人50元罚款

1.1.3.1妨害生产工作或团体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1.1.3.2在公司内喧哗或口角而影响正常秩序,制造纠纷或不和谐之气氛的,情节轻微者;

1.1.3.3不服从主管合理安排及指导,情节轻微者;

1.1.3.4未经许可,擅自在厂内或生活区推销物品者;

1.1.3.5任何违背质量体系文件运作要求的行为,情节轻微者;

1.1.3.6不能严格控制成本,造成轻微损失者;

1.1.3.7缺乏团队协作精神,不能接受不同意见,情节轻微者;

1.1.3.8未经许可携带外人入公司参观者;

1.1.3.9在任何时间内,借给(用)他人厂牌进出公司者;

1.1.3.10违反一切安全管理制度者;

1.1.3.11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事情,或在上班时间内干私活者;

1.1.3.12成品出厂后,引起客户投诉,但尚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直接责任者(生产员工及质检员等同处理)

1.1.4由于疏忽大意等责任原因,直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在300以内的,可处以实际损失100%的处罚,以上条款如出现与该条款有冲突的,以该条款为准。

2.1记过

警告五次作为记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3000元之间者,予以记过。

2.1.1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100元的罚款

2.1.1.1未经许可不候接替,先行下班者;

2.1.1.2未经许可擅取同事或企业财物,情节轻微时,除追缴原物品或赔偿原物品价值外,另处以100元的罚款。

2.1.2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200元的罚款

2.1.2.1违背体系运作要求,情节严重者(严重不合格、屡犯或拒不改善);

2.1.2.2工作中酗酒,影响自己或他人工作者;

2.1.2.3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浪费,虽尚未造成重大损失,但情节恶劣者;

2.1.2.4缺乏团队协作精神或敬业精神,不能听取别人意见我行我素,影响相关部门运作,情节恶劣,但尚未构成辞退的;

2.1.2.5故意损毁、涂改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2.1.2.6机器、车辆、仪器等具有技术性的工具,非经负责人同意,擅自操作,但尚未构成损失者;

2.1.2.7制造事端,引起争斗或有打架行为者;或行为粗暴、侮辱其他员工者;

2.1.2.8有严重的失职行为者;

2.1.2.9更改或伪造企业通告,尚未造成负面影响或经济损失者。

2.1.3以下记过予以责任人300元的罚款

2.1.3.1由于工作失误或拖延或责任心原因,影响到相关部门的工作,情节严重者;

2.1.3.2造谣中伤,散布谣言及不正确或含有恶意事件,而有损他人的尊严者。

3.1记大过

记过五次作为记大过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形)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尚未构成开除者,予以记大过。

3.1.1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旷工累计超过4天者,如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开除的,将记大过一次,给予一次性罚款200元;

3.1.2擅离职守,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3怠忽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4不服从工作安排,使公司因此蒙受重大损失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5因疏忽大意,致使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伤及他人的,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开除者,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3.1.6在成本控制方面,造成严重浪费,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但尚未构成开除的,可处以500元的罚款。

4.1工资降级

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工资降级处理。

4.1.1达到降职条件的,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降职者;

4.1.2一年内记大过达到两次,公司给予一次改正错误的机会,不予以开除的。

5.1降职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予以降职。

5.1.1对于严重违反纪律或者有严重失职行为,使企业利益受重大损失,不宜继续担任现任职务者;

5.1.2管理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3技术水平不足以胜任者;

5.1.4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不足以胜任者;

5.1.5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5.1.6违背体系运作要求,虽多次纠正,但无有效预防措施或预防措施不当者;

6.1开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情形)予以开除,并视必要诉诸法律。

6.1.1对同事使用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或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情节恶劣者;

6.1.2偷窃或侵占同事或公司财物经查实者,情节较严重者;

6.1.3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足以构成开除的;

6.1.4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6.1.5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6.1.6一年中记大过两次者;

6.1.7连续旷工两天或每月累计旷工超过4天者;

6.1.8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6.1.9吸食毒品者;

6.1.10伪造或盗用公司印信或利用公司名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利益、形象受损害者;

6.1.11携带刀枪、其他违禁品或危险品入厂者;

6.1.12故意泄露公司技术,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6.1.13参加非法组织者;

6.1.14擅离职守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者;

6.1.15擅自操作机器、车辆、仪器等技术性工具,构成重大损失者;

6.1.16凡违犯法律,导致公司声誉或业务受损者;

6.1.17利用职权受贿的,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6.1.18因不采取主动措施或措施不当,影响生产进度,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足以构成开除的。

(三)员工功过相抵消规定

公司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发生于同一年度内者为限,具体规定如下:

1、嘉奖与警告抵消;

2、记功五次或嘉奖五次,抵消记过一次或警告五次;

3、记大功一次或记功五次,抵消记大过一次或记过五次;

(四)说明

1、公司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行政处每月公布一次资金的去向,以及结存,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奖励申请单”填写时要说明奖励的原因及奖励类别,行政处认真核实奖励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3、“处罚通知单”填写时要说明处罚的原因及处罚结果,行政处认真核实处罚事实,并签署意见呈请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交财务处予以实施;

4、财务部根据经有效审批的“奖励申请单”或“处罚通知单”予以实施奖惩,处罚在当月的工资中体现,奖励金以现金支付;

5、一项事故或责任,若牵连到多个部门或个人,可依据情节,分摊罚金;

6、若奖励事项由多人共同合作完成,其奖金按参加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7、若各部门对奖惩不公或奖罚不明现象,可在3天内直接向行政处投诉纠正,投诉最终仲裁部门为总经理室;

8、随公司管理的不断深入,将逐步制订出具体量化的考核方案,作为本制度补充和完善。

五、本规定推行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公司行政处将进行必要的补充与修改,并负责本规定的解释。

六、本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七、附件:记录表格

附件-1《奖励申请单》

附件-2《处罚通知单》

第7篇 物流货运车辆司机管理制度奖罚制度

物流货运车辆与司机的管理制度和奖罚制度

(1车辆由公司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公司根据司机全年工作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等各方面全面考虑,对表现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2车辆由公司指定驾驶员专用,其它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能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扣罚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车辆除执行运输任务外,未经批准不得随便驶离指定的停车场,包括不得私自开车回家和办私事,任务完成后应及时将车辆开回指定的停车场,不准起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和卸货,以上如发现第一次扣罚一百元并追究责任,重犯要从严处罚。

(4车辆进出码头,均要遵守码头有关纪律、制度,限速为20公里/小时,若在厂装、卸货,均要遵守厂方的有关纪律、制度或行车指示,如有违反第一次追究责任,罚款并写检讨书,重犯者从严处罚。

(5司机每天按时上班(早上8时30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当天零时后收车者),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请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休息。否则,报公司从严处理。

(6司机不得向货主提出要小费、吃饭、住宿等,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否则,报公司处理和送交公安部门。

(7司机执行运输任务时,在外遇特殊情况或不幸发生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

(8司机报销过桥费等必须要做到如实反映,不得弄虚作假、虚开发票收据,如发现经核实后要从严处理。

(9司机对待货主要文明有礼,努力提高服务素质。

(10对放柜在公司停车场而不及时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1对装货或卸货回来而不到理货部报到却直接卸柜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2将拖架或拖板放在厂而不及时拖回的司机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3对发现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维修的却故意不及时维修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4在规定时间内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司机对调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机故意不及时对调好的,第一次罚款10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5在运输途中私自携带他人上车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7对在工作时间内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8)在运输途中和码头装柜过程中有特殊情况,如车辆须维修或装柜时间过长等,却不及时反映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19)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司机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装卸货时不注意观察柜的破损情况,不及时要求客户签收,而给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的,第一次罚款50元,重犯者从严处罚。

(21)开逢柜在厂卸货时不叫厂方装卸工盖好帆布和清洁干净柜的,每次罚款50元。

(22)对公司要求过磅而不过磅的司机,每次罚款50元。

(23)对故意不及时归还散货工具的每次罚款50元,对遗失随车工具的按工具购买单价赔偿。

第8篇 某酒店奖罚管理制度

一、奖励条件

(一)对改进饭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二)在服务工作中,创造优异成绩者。

(三)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多次受到宾客表扬者。

(四)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五)见义勇为、保护国家财产和宾客安全者。

(六)恪尽职守,拾金不昧,建功敬业,克己奉公,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贡献者。

(七)每月被饭店评为最佳员工者。

(八)励行节约,控制成本有显著成绩者。

(九)其他应予以奖励者。

二、奖励方式:

奖励方式:通报表扬、授予荣誉称号、授予奖金、晋级、加薪等。

三、奖励程序:

(一)部门奖励由部门经理提出、批准、报总经理审批。

(二)饭店嘉奖,由部门经理提出,评审无违反员工守则之规定,报总经理批准。

(三)凡获饭店表彰奖励的员工,其事迹记入档案,以备查考。

四、纪律处分:

(一)轻度违纪:口头警告。

1、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

2、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

3、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

5、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卫生)

6、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

7、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

8、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

9、未经管理人员批准私自调班者。

10、班前会及大扫除无故缺席。

11、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

12、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

13、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离岗者。

14、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

15、在营业场所奔跑者。

16、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

17、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

18、对工作不主动使之失职。

19、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

20、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

21、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

22、拿酒水上餐具未使用托盘者。

23、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者。

24、当班时间聚堆聊天。

25、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

26、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

第9篇 煤矿职业危害管理评比奖罚制度

1、总则。为了加强赛尔公司职业危害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奖励。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办公室提出奖励意见,报公司考核办公会研究后兑现奖励。

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敢于创新,成绩突出,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避免给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奖励500-10000元。

3、处罚。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给职工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后果或因检查不达标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相应经济处罚。对在上级煤矿职业危害检查考核中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罚款500~10000元。

第10篇 奖罚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将工地建设成为文明施工工地,根据项目部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奖罚规定:

1、 工人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若不戴一次,工人罚款十圆,管理人员罚款五十圆。

2、 进入施工现场不准穿拖鞋和高根鞋,若发现一次罚款十圆。

3、 施工现场禁止外来人员会客和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次罚款五十圆。

4、 严禁在作业现场戏笑、打闹、打架,一经发现处以50-500圆罚款。

5、 不准酒后上班,一经发现罚款100圆。

6、 作业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发现一次未戴罚款5圆。

7、 作业现场未经专管人员批准不允许动火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圆。

8、 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器材要加以爱惜,若损坏、偷走除照价赔偿外,一次处以50-100圆罚款。

9、 各班对材料不得浪费,要努力做到工完料尽,若浪费材料按价值的5倍罚款。

10、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动用提升机等机械设备,发现一次罚款100圆。

11、 施工现场,楼层不得大小便,发现一次罚款50圆。

12、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罚款300圆。

13、 不得对电源线路进行乱拉乱接,发现一次罚款30-100圆。

14、 进入工地时不得翻越围墙,发现一次罚款30-100圆;

15、 各宿舍必须保持干净整洁,除每月、旬检查外,发现一个烟头,罚款10圆。

16、 吃剩的饭菜必须倒入指定地点,若乱倒一次罚款20圆。

17、 爱惜工地的绿化,若发现故意破坏践踏一次罚款20圆。

18、 爱惜公共设施等用具,若发现破坏除照价赔偿以外视情况处以100-1000圆罚款。

19、 食堂必须保证清洁卫生,若检查发现达不到卫生标准每次罚款100-500圆。

20、 工地卫生员必须保证工地、办公室和宿舍等地段的卫生清洁,若不清洁一次罚款50员。

21、 民工不在指定的地点凉晒衣服的一次罚款5圆。

22、 对节约材料的班组一次奖励50-200圆。

23、 宿舍保持整洁、干净经评比一次奖励30-50圆。

24、 对爱惜设备的有功人员一次奖励30-50圆。

25、 各班组工人遵章守纪的经评比一次奖励50-100圆。

第11篇 火工品管理使用奖罚制度

1、严格控制井下炸药雷管的消耗量。调度室依据当月作业计划和作业规程合理编制各采掘队消耗计划,随当月作业计划一并下发,各区队炸药、雷管消耗量由保卫科汇总与调度室核对无误后每月结算一次。

2、火工品的到矿入库:保卫科火工品管理人员根据库存情况存货,由保卫科人员负责平地安全,使用区队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送至井下作业地点,箱子上锁雷管炸药分开存放,否则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3具体要求:

(1) 由使用单位根据生产需要到调度室开具爆炸物品领退“四联单”、加盖单位主管章后有当天值班领导签字到炸药库领取。

(2) 保卫科炸药管理人员审核符合规定后,由放炮员带至炸药库作为领用凭据。

(3)炸药库库管员发放火工品、填写实发数量并经放炮员、背药工确认签字后留第一联,其余三联由放炮员带至施工现场。

(4)爆破结束后班组长和瓦检工同时确认实耗雷管、炸药数量和剩余数量并二人签字,并由班组长和瓦检工签字确认。

(5)放炮结束后,剩余雷管由放炮员退库,剩余炸药在放炮员监督下由背药工退库,凡发现剩余雷管、炸药在作业现场存放,不及时退库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

(6)炸药库库管员验收后填写退库数量并签字,由放炮员将第三联交通防科存查,第四联交调度室存查。第二联炸药库月底按部门分类交保卫科存查。

违犯以上条款者,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4、电雷管的编号管理:采用公安部门统一要求的民用爆炸物品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管理,按电雷管管体编号直接发放给放炮员,做到每一发雷管去向有记录。每位放炮员每天领取雷管不得超过200发(含200发)。发现一次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与发给放炮员的编号不相符合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发。放炮员领取电雷管必须对雷管编号和数量进行确认后方可签字,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次。

5、炸药保存:炸药必须存放在专用炸药箱内并上锁,钥匙由背药工随身携带。钥匙由他人携带,对背药工罚款50元。无炸药箱或炸药箱不起作用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6、井下炸药箱必须放置在放炮警戒线以外,凡发现不符合规定,对当班跟班队长罚款100元,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7、凡井下炸药乱扔乱放,对使用队罚款100元/节。

8、凡被人拾到后,并交安监科的炸药,对使用区队队长罚款50元/节。个人奖励30元/节。

9、电雷管发出前,炸药库库管员必须做外观检查,发现一次放炮员使用的电雷管外壳和脚线封口松裂、脚线锈蚀,对炸药库库管员罚款20元/发。

10、炸药库库管员必须对投入使用的电雷管用电雷管电阻测试仪逐个做全电阻检查、筛选,发现对电雷管未进行全电阻检查而发放给放炮员的,对炸药库库管员罚款30元/发。井下检查发现一次电雷管电阻测试仪不能使用,对保卫科罚款100元。

11、电雷管的保存:雷管必须存放在雷管箱内,并上锁管理,凡发现雷管箱无锁或锁不起作用,对放炮员罚款50元。放炮员装药时不用雷管箱,而用其它东西代替、或装在口袋携带雷管、或发现雷管箱内放杂物,对放炮员罚款50元/次。

12、凡井下检查发现放炮员掐掉雷管脚线做连接线用的,对放炮员罚款50元/发。

13、凡由他人拾到并上交安监科的雷管分如下情况进行罚款:

(1)凡雷管脚线完整且做过导通试验,对施工单位队长罚款50元/发。

(2)凡无雷管脚线或雷管脚线不完整,对施工队当班班长罚款30元/发。

(3)凡有雷管脚线,没有做过全电阻检查的,对保卫科罚款20元/发。

14、每个放炮员在井下放炮都必须带有井下放炮记录本,放炮工作全部结束后,班组长必须如实在井下放炮记录本和“四联单”上签字后,放炮员方可离开放炮地点,否则对放炮员罚款50元。井下检查凡发现放炮记录本一次填写不齐全,对放炮员罚款30元。

15、凡井下由他人拾到并上交安监科的炸药(电雷管)奖励 20元/节(发)。

16、凡平地由他人拾到并上交安监科的炸药( 电雷管)奖励 20元/节(发)。

17、井下拾到炸药(电雷管)处理程序:拾到者当班将拾到的炸药(电雷管)交给该区域安检员--安检员给拾到者出具证明并做好记录后将炸药(电雷管)交给背药工(放炮员)--放炮员(背药工)用专用箱将炸药(电雷管)交给炸药库--炸药库库管员出具接受证明后入库--放炮员(背药工)把入库证明出班后交给安监科值班人员--安监科值班人员将入库证明交值班科长签字后开具奖励单--拾到者凭拾到证明到安监科领取奖励通知单。

18、平地拾到炸药(电雷管)处理程序:拾到者当班将拾到的炸药(电雷管)交给安监科--安监科值班人员开具证明及奖励单并做好记录,同时通知保卫科--保卫科于当班通知放炮员持专用箱携炸药(电雷管)及交库通知单按规定交给炸药库--炸药库库管员凭通知单接受,并做好记录后出具收到证明--放炮员将入库证明交给安监科--安全监科存档。

19、凡是拾到炸药、雷管的必须在当天交到安监科,不及时上交发现一次对拾到者罚款20元/节(发)。

20、由于各种原因而报废的火工品,积累到一定数量(炸药100公斤、雷管500发)必须及时上报上交保卫科统一销毁。不及时上报上交发现一次对单位罚款50元。

21、奖励由安监科出具证明,企管科从工资中核算,对单位或个人进行奖励。

2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由安监科、通防科、生产调度室、保卫科监督执行。

第12篇 酒店奖罚管理制度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5~50元;

②警告:罚款100~20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晋级。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50~100元;

②嘉奖:奖金150~3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工作时饮酒或睡觉;

6)为个人目的下班后在酒店逗留,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的;

7)未经许可,擅自在宿舍留宿外来人员的;

8)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9)不遵守员工宿舍规定;

10)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11)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12)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3)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

14)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5)擅自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6)违反员工餐厅规定;

17)在上班时间或在员工餐厅以外的地方吃喝或嚼口香糖;

18)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9)不维护工作区域,员工宿舍,更衣室等地点的卫生;

20)未经许可进入非公共区域(如:厨房等);

21)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22)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23)工作时干私活;

24)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25)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26)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第13篇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奖罚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工作程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奖有惩,奖惩严明,赏罚有度;

2、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贯彻并督察实施情况。

二、奖励

第五条员工的奖励分为以下三种:

1、嘉奖:由员工的直属主管书面提出,部门副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一百元的现金或纪念品。

2、表彰:由员工所在部门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批准,董事长审批,奖给不超过五百元的或纪念品,同时由总经理签署表彰证书。

3、特别奖:由员工所在部门的副总经理书面提出,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评议后,总经理批准,并由人事部门备案,不定期公布一次,员工除奖给一定额度的奖金和发给由公司总经理签署的证书外,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晋升1―3级工资。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凡有以下一条或多条功绩者,公司给予奖励。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嘉奖:

1、品性端正,工作努力,按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事务者。

2、培训考核,成绩优秀者。

3、热心服务,有具体事实者。

4、有显着的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

5、在艰苦条件下工作,足为楷模者。

6、检举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者。

7、发现职责外的危机处理,予以速报或妥善处理防止损害者。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表彰:

1、对销售或管理制度提出改进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

2、遇有灾难,勇于负责,处理得当者。

3、遇有意外或灾害,奋不顾身,不避危难,因而减少损害者。

4、维护员工安全,冒险执行任务,确有功绩者。

5、维护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损失者。

6、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授予特别奖:

1、兢兢业业,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者。

2、热情为用户服务,经常得到用户书面表扬,为公司赢得很高信誉,成绩突出者。

3、开发新客户,市场销售成绩显着者。

4、对有其它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表率者。

第九条其他奖励的种类:

(1)优秀职员、优秀部长、优秀经理奖:由公司组织评选的最高年度奖项,授予优异职员;

(2)长期服务奖:对在公司服务10年(含)以上职员的奖励;

(3)总经理特别奖:以各公司总经理名义给予的特别奖励;

(4)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职员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十条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部门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2)即时奖金;

(3)奖励性假期:除《职员手册》中规定职员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4)奖励性旅游;

(5)参加外部培训;

三、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对未完成安排工作任务及违纪、违规者视其过失情节轻重分别予以a级、b级和c级3类处罚;

第十二条处罚分为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

其中口头批评、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及处以100元以下罚款的,由部门副总经理协同办公室办理;100元以上经济处罚或降级、降职、辞退,开除等处分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由办公室备案;部门副经理及其以上级别人员的处罚由总经理、董事长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十三条a级过失及处罚

(一)a级过失为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例如以下行为:

1、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岗位,怠慢工作者。

3、因个人过失致发生错误,情节轻微者。

4、妨害工作或团体秩序,情节轻微者。

5、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6、不按规定穿着或佩带规定上班者。

7、不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交办任务者。

8、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9、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10、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11、工作中酗酒以致影响自己和他人工作者。

12、公司明文规定其它应处罚款或批评的行为。

13、其他违反《行政管理制度》中办公室管理制度、办公制度、礼仪规范等工作纪律的行为。

(二)处罚

a级过失属程度较轻的过错,予以口头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元/次。同月内出现三次,予以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并扣罚当月薪资100元。

第十一条b级过失及处罚

(一)b级过失

迟到、早退月累计3次;

代别人或唆使他人代自己打卡(签到)、签退;

恶意违反请假制度;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屡犯a级过失达到3次以上;

未经批准,擅自更换班次,休息时间,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擅自使用、占有公司财产,偷窃办公用品等行为;

擅自改动或损毁公司信函、布告、通知等;

随意搬移或损坏公司财物财产;

上班时间拒不执行上级合理的工作分配或紧急情况下拖延指派工作;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

擅自篡改记录或伪造各类年报、报表、人事资料;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通知公司;

超出工作范围与客户接近;

未经许可,兼营与本同类业务或在其它兼职者,或在外兼营事务,影响本公司公务者。

散播不利于公司谣言或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实际影响较轻者

其他类似过失。

(二)处罚

1、b级过失出现一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100元;一年内出现2次,给予降职、降级、撤职处分;一年内连续出现3次,公司可作辞退处理。

2、凡造成公司或他人财物损失的,应据情况由该员工负赔偿责任。

3、受降职、降级及撤职处分的员工,除工资相应调整外,还将视情况及态度扣除其奖金。

4、受降职、降级处分的员工,在以后至少3个月的工作中,有良好表现,可依情况,由部门经理提出,行政部核准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撤销处分,恢复原职(级)。

第十二条c级过失及处罚

c级过失为重大过失行为,应予辞退或开除处分。

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即为c级过失:

1、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影响团体秩序者。

2、殴打同仁,或相互斗殴者。

3、在公司内赌博者。

4、偷窃公司或同事财物经查属实者。

5、无故损毁公司财物,损失重大,或毁、涂改公司重要文件者。

6、在公司服务期间,受刑事处分者。

7、一年中已降级二次者。

8、无故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

9、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10、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11、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者。

12、故意泄露公司营业上的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1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受损害者。

15、参加非法组织者。

16、有不良行为,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公司内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者。

17、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公司财产严重损失;发生重大事故,擅离职守;出现重大差错,擅自处理、隐瞒不报;

18、多次不服从工作分配,紧急情况下拒不执行上级指派的工作;

第14篇 餐具管理奖罚制度

餐具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加强管理,提高员工技能,增强爱店意识,节约酒店费用,特制订制度如下;

赔偿:

1,员工在工作中不慎损坏餐具,应立即上报领班进行记录并申领餐具,此时可不立即赔偿,可先记录月底,根据餐具损耗率进行一次性赔偿.

2,员工如是故意(因工作态度不好)损坏餐具物品,领班有权当场开赔偿单,赔偿金额为进价的一倍.

3,所有赔偿以罚款形式上报餐厅和财务,并做好记录.

4,赔偿金额10元以下主管签批;50元以下餐厅经理签批;50元以上部门经理签批.

5,餐具损耗率按比例分配到各楼层班组,月底盘点在损耗之内的楼层班组,可以不对员工进行处罚.超过损耗率时,按餐具进价赔偿.

6,楼层班组餐具损耗率超过部分按进价进行平摊处罚,管理人员负有连带责任.

奖励:

1,如楼层餐具损耗率在控制范围内,日常处罚餐具所得用来奖励餐具保管好的员工,并授予爱店天使称号.

2,酒店按餐具损耗率节约部分的50%拿来对节约楼层班组进行奖励.

3,每月评比爱店如家流动红旗.针对餐厅各岗位服务员工作中产生的不合格现象,确定出需引起重视的项目,从而减少不合格项的产生,

范围:使用于餐饮部各岗位

分类:按性质可分为一般不合格项和严重不合格项

一般不合格项:

仪容仪表不符合规范,上岗前食用异味食品.

不符合礼貌礼节规范,礼貌用语不到位,站立,行走,手势不符合形体要求.

工作中未准确领悟客人意图,服务不准确或不及时.

与协作人员配合出现失误,影响客人用餐.

餐中服务过程中物品(餐具托盘等)落地,影响客人用餐.

餐中手夹打火机不到位,点烟服务不及时.

餐中斟倒服务不及时(酒水,茶水,饮料),烟缸.吃碟更换等服务不及时,不主动不符合规范.

上菜不展示,不报菜名,不分餐,不划菜单等. 简化上菜程序的行为.

餐中出现呼叫服务.

10,餐后完善工作不到位,不执行送客规范,收台不及时(客走后超过1分钟未收完)电源关闭不及时等.

11,因服务技巧问题而导致客人不满.

12,不认真收集反馈客人信息资料.

严重不合格项:

因服务态度不好而引起客人投诉.

因服务技巧不佳而引起客人投诉.

因餐厅环境或设备器具而引起客人投诉.

正常营业期间有拒客行为或意图.

私自涂改帐单或利用其他手段企图套取客人或酒店现金及有价证券.

私自扣留客人酒水物品不上交者,拾获客人遗留物品不上交者.

工作中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

其它任何因餐厅人员因素而引发的客人投诉.

因推销不当引起的客人投诉.

一般不合格项二次检查后仍未改正,升为严重不合格项.

二.餐具管理

领用:

1.由部门按餐位统一领取全部餐具和备用餐具,并分配到每一个包房(餐厅),责任到人.

2.需要补交餐具时,由领班负责填写领料单,主管审核,餐厅经理签批后,方可凭单到仓库领用.

3.如是员工个人原因造成丢失,破损的,由责任人承担责任.如客人造成的,视情况由客人赔偿或免赔,服务生及时发现并通知收银台记录.

保管:

1.包房内,餐厅内的餐具由服务员负责保管.

2.备用餐具由洗刷间统一保管,领班,主管负责检查监督.

3.洗刷间建立餐具领送表,由领送双方签字.

第15篇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质量奖罚制度

为了更好地落实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项目任务完成,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项目部订立如下管理制度,希望广大职工共同执行。

1. 上班必须带安全帽,高空作作业必须带安全带,上班不得喝酒,穿拖鞋.高跟鞋,一次违章罚50元。

2. 严禁坐龙门架上下,违者罚款50元,开卷扬机者罚100元。

3.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者罚50,接电找电工。

4. 严禁从楼上向下抛扔物品,发现一次罚100。

5. 搅拌机用完必须当时清洗干净,落地灰必须清理干净,拉拉车用完后清理干净,当天的工作面必须清理干净,发现一次罚50元。

6. 施工现场发生打架.斗欧.偷窃.违者一次罚款100。

7. 施工班组施工错误造成返工,质量不合格,砼浇筑不经项目部同意造成返工,由责任班组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并罚款200元。

8. 发现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每次罚100元。

9. 砼浇筑构件,达不到内实外光,出现蜂窝狗洞,钢筋露筋每处罚款50元。

10. 砼浇筑完后及时保养,发现保养不到位,发现一次罚100元。

11. 木工支模不得出现跑模.胀模.漏浆尺寸不荷,每处罚款100元。

12. 钢筋加工.焊接.安装.绑扎不荷合要求,长料短用.每处罚100元。

13. 电工对强电.弱电.消防所属埋管,孔洞盒.预埋件.出现遗漏。不荷合规范要求的。每处罚款100元。

14. 对砌砖工要求垂5平8,灰缝不得大与12.不得小与8。超过每处罚50元。

15. 抹灰工要求墙面整洁,垂3平4,不得用水泥浆抹面,发现一处罚50元。

16. 施工过程中发现重在安全隐患,并及时提出整改措施,避免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重大立功行为给予200---500元奖励。

新疆裕丰建设有限公司105项目部

2022.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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