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禁火管理制度旨在维护企业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吸烟或火源不慎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企业日常运营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它通过规范员工行为,强化安全意识,建立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机制,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1. 禁烟区域设定:明确划分室内和室外的禁烟区域,包括生产区、仓库、办公室、休息室等。
2. 火源管理:限制火种的使用,如禁止私带打火机、火柴等,对使用电热设备进行严格规定。
3. 员工教育: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监督检查:设置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进行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行为。
5.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灭火措施和急救程序。
6. 法规遵守:确保企业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消防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1. 生命安全:火灾可能导致严重伤亡,禁烟禁火制度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
2. 财产保护: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减少潜在风险。
3. 业务连续性:防止因火灾中断生产,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行和客户满意度。
4. 法律责任:遵循法规,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法律责任和声誉损失。
5. 环境健康:减少二手烟的影响,提升工作环境质量,促进员工健康。
1. 制度发布:正式公布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确保所有员工知悉并理解其内容。
2. 宣传教育:通过海报、培训会议、内部通讯等方式强化安全意识,普及防火知识。
3. 设施配备:完善消防设施,如安装烟雾报警器、灭火器,设置明显标识。
4. 执行力度: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警告、罚款或其他适当的纪律处分,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5. 定期评估: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反馈进行调整优化,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6. 合作与沟通:与消防部门保持良好联系,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这一禁烟禁火管理制度的实施,将从源头上降低火灾风险,保障企业安全,同时提升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1篇 禁烟禁火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生产及贮存区安全,严禁在生产及贮存区内吸烟和私自动用明火,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所辖生产及贮存区。
3.职责:
3.1安全管理部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控制。
3.2公司所有人员都有监督、检查的权利和义务。
4.禁烟、禁火:
4.1 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禁止吸烟。
4.2在生产及贮存区内所有区域,除非已经申请动火证,且完全批准后;其它情况严禁动用明火。
5.检查:
5.1门卫人员在进行例行检查时,应向所有入库人员告知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规定,并令其将烟、火留于门卫。
5.2管理部巡护人员应不间断地对库生产及贮存区内人员禁烟、禁火情况进行检查、抽查。
5.3 管理部人员应对生产及贮存区的动火作业情况进行检查、抽查,确保按规定进行作业。
5.4公司所有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对生产及贮存区的禁烟、禁火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6.处罚:
公司对违犯者将根据情节轻重按公司《奖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2篇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和减少火灾爆炸危害,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
三 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禁烟、禁火、防火、防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公司各单位对所属的禁烟、禁火区域进行管理,对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有关的考核办法。
四 管理要求
(一)公司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动火许可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作业。
(二)作业过程中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消除周围易燃物、不按时做动火分析、没有消防措施,均禁止“动火”。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要严格办理作业票证。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四)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五)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禁火禁烟管理规定。
(六)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七)严禁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等擦洗设备、用具、衣物。
(八)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九)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十)每个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二)严禁损坏各类防爆设施。
(十三)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各单位禁烟、禁火、防火、防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公司考核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进行考核或处罚。
五 记录
●安全环保部●56《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第3篇 禁烟禁火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规范》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安全和健康教育工作,加大对禁火、禁烟的宣传和管理力度,有效预防火灾、爆炸和减少火灾爆炸危害,结合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青海云天化国际化肥有限公司。
三 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是禁烟、禁火、防火、防爆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二)公司各单位对所属的禁烟、禁火区域进行管理,对所属区域的防火、防爆工作全面负责并制定有关的考核办法。
四 管理要求
(一)公司员工和外来施工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的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后,方能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许可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作业。
(二)作业过程中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消除周围易燃物、不按时做动火分析、没有消防措施,均禁止“动火”。
(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要严格办理作业票证。
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四)公司员工和外来人员严禁在禁火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进入“禁火区域”。
(五)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禁火禁烟管理规定。
(六)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或带铁钉的鞋进入易燃易爆区域。
(七)严禁使用汽油、易挥发溶剂等擦洗设备、用具、衣物。
(八)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危险化学品。
(九)严禁在易燃易爆区域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十)每个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十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使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
不得占用防火间距;
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十二)严禁损坏各类防爆设施。
(十三)安全环保部不定期对各单位禁烟、禁火、防火、防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据公司考核制度,在日常管理中进行考核或处罚。
五 记录
●安全环保部●56《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
第4篇 禁烟禁火安全管理制度
本站的禁烟、禁火管理工作实行逐级管理,安委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专职安全管理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违章处理。
1.严禁在厂区内吸烟、烧蚊香、擅自焚烧废弃品以及进行其它非生产性动火,生产性动火需按规定办理动火许可,方可动火。
2.严禁携带各种火种和穿钉鞋进入防爆区域。
3.在油站厂区范围内违章、一经发现,首次罚款100元人民币,对于在防爆区岗位违章者,首次罚款200元人民币;对于重犯的违章者应加倍处罚并处内部待岗3个月;对于第三次违章者予以除名;在违章现场,对违章者未加以制止或举报的在场人员视同违章,根据调查结果酌情处理,并给予处罚。
4.在员工工作区域内,发现烟头视同吸烟,按第3条款罚款规定
5.外来人员进入加油站应进行禁止烟火制度告知,由接待部门和个人负责监督和管理,如发现违章,一律按第3条款罚款规定处罚接待部门和个人(如外来人员不听劝告仍然违章,接待部门人员应协助有关安全管理部门对外来人员进行罚款处理)。
6.因违章造成后果,一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若违法,则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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