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长是组织内部管理架构中的重要角色,主要负责协助处长进行部门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执行,并在处长缺席时承担临时领导职责。
1. 具备优秀的组织协调能力,能有效地分配资源和协调团队工作。
2. 熟悉业务流程,对部门职能有深入理解,能够提出改进和优化建议。
3. 具备良好的决策能力,能在复杂情况下做出明智选择。
4. 有较强的沟通技巧,能有效传达上级指示,处理下级反馈。
5. 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意识,能预见并预防潜在问题。
6. 善于学习,持续提升专业素养,适应组织发展需求。
作为副处长,日常工作涉及多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制定部门战略规划,参与决策过程,确保目标与组织整体方向一致。
2. 监督和评估部门员工的工作表现,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3. 定期分析部门运营数据,识别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推动效率提升。
4. 参与重大项目管理,协调内外部资源,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5. 维护良好的部门文化,促进团队合作,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忠诚度。
6. 在处长缺席时,全面负责部门的日常运作,保证业务连续性。
1. 管理与监督:副处长需要对部门的日常运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决策支持:提供策略性建议,参与决策,为处长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
3. 人才培养:识别和培养潜在的领导者,促进团队成员的职业发展。
4. 关系维护:建立和维护与其他部门、外部合作伙伴的良好关系,以利于部门工作的顺利开展。
5. 风险防控: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降低潜在风险的影响。
6. 应急处理: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响应,制定并实施应急计划。
副处长的角色是组织中的关键连接点,既要向上级汇报,又要向下级指导,通过高效协调和管理,推动部门达成目标,实现组织的持续发展。
第1篇 行政管理处副处长职责
1.协助行政管理处处长负责分管的工作。
2.对后勤保障工作进行管理监督。
3.负责对事务科的管理。
4.负责医务室工作的管理。
5.负责学院交通服务中心。
6.负责学生宿舍管理。
7.负责学院食堂管理。
8.负责学院环境管理。
9.负责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管理工作。
10.负责双清路校区的管理工作。
11.协助处长做好行政人员的思想工作。
12.协助处长制定行政管理工作计划。
13.协助处长制定行政经费预算工作。
14.完成上级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2篇 总务处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主管基建工作;
2.负责基建立项、审批、招标、质检、验收等全程管理;
3.负责做好基建维修的日常管理,编制各类基建统计报表;
4.负责办理各项工程的预、决算工作;
5.负责审核院内经办的各项零星工程的用工、用料和费用开支;
6.负责整理、保管各项工程的所有技术资料,并做好移交归档工作;
7.协助做好学院土地、房产和资产管理;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财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负责人员考勤;
2.协同制定学院财务、审计和资产管理等规章制度,参与学院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检查;
3.负责票据管理,组织票据申购,分发、使用和核销工作;
4.具体组织办理对学院所属经济实体进行督导并开展对经济责任和经济效益审计;
5.具体负责迎接各类检查和清查,组织、督导、安排证照年审;
6.参与制定学院综合财务计划、年度结算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加强检查督导;
7.配合协调内外关系,综合协调银行、国库、税务等事宜,参与各类检查和清查;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4篇 招生就业处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岗位执行情况;
2.协助制定学院的年度招生就业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
3.组织招生工作的宣传策划、招生咨询工作;
4.负责中专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
5.组织编制招生就业工作有关报表、材料、派遣等工作;
6.组织就业市场的调研和开发工作,建立就业单位信息网;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
7.负责组织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推荐工作,组织毕业生应聘工作;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5篇 学生处副处长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学生处各项工作,检查督促部门人员岗位职责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学生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协调指导各系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学生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工作,定期召开学生干部座谈会;
4.协同相关部门开展校风校纪、安全稳定教育;负责调查处理违纪学生和申诉处理工作;
5.负责全院特困生的认定、登记、统计、审核以及特困生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6.负责组织实施助学贷款、医疗保险、勤工助学、助学金评定、学费减免等学生资助工作;
7.负责指导全院学生心理健康的咨询、教育及研究工作;
8.负责新生入学教育、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费清欠工作、学生公寓管理及评优评先等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6篇 学院教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工作人员岗位执行情况;
2.负责组织拟定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实施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编排校历、总课表、教学进程;
3.负责全院教师的培训、业务考核、教学业务档案建设和评优工作;
4.负责学生的学习管理,审查补考、升留级、毕业、结业学生名单;
5.负责教学改革的调研工作,协助抓好重点专业、重点课程的建设;
6.负责组织校内和校际教学业务的协作与交流;
7.负责学院教学设施的调配、使用和管理;
8.负责教材建设,做好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组织自编教材、印制教学讲义,并做好评估和对外交流等工作;
9.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7篇 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责
协助处长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负责全院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津补贴标准审核及社会保险工作,及计划外用工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院基层党建工作、党员发展工作及学院党校的教学组织与管理;
3.负责学院党校的日常管理、党费收缴管理工作;
4.学院党员数据库的管理及相关报表编制上报工作;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全院人事调配、招聘、录用,教职工的聘用、政审、鉴定、转正、奖惩、考核等工作;
6.协助组织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聘以及各类资格考试报考工作;
7.协助做好学院的统战工作;
8.完成学院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8篇 学生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岗位职责:
1、协助学生处处长开展工作。
2、负责学生的思想教育和日常的管理工作;准确的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有的放矢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稳定工作。
3、以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为目的 ,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宗旨,开展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学生管理工作制度。
4、完成院校领导、学生处处长下达的各项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有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2、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计划能力、统筹能力、协调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
3、具有一定的亲和力及较强的执行能力。
第9篇 保卫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学生管理教育等工作。
2.做好学生处各科室日常管理以及思想教育工作。
3.做好学生处日常会议记录以及违纪学生处分文件的上报、存档、审查工作。
4.认真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5.指导校团委开展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学生会章程指导学生会各部开展工作。
6.配合处长开展各部门协调工作,加强学生素质培养。
7.指导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学生奖、助、勤、贷、补工作。
8.重点做好学生心理咨询工作,收集学生意见,及时处理学生遗留问题。
9.开展学生管理调研活动,指导开展创新创业建设工作。
10.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向处长提出工作意见或建议。
11.按“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12.完成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10篇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副处长岗位职责
a岗
1、在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2、负责协助处长贯彻执行国家税务总局计会统管理工作的相关规章、制度和办法,组织拟订全系统计会统管理工作制度和实施办法;
3、负责协助做好系统业务人员培训教育工作;
4、负责拟订分管工作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以及工作总结和报告;
5、负责全系统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份税收计划的编制、下达和执行分析工作;
6、负责全系统税收收入常规分析和预测、以及税收宏观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定期组织开展系统税收分析专题会议;
7、负责全系统税收资金运动情况的核算、反映、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做好各项税收数据质量的审核上报工作;
8、负责全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9、负责全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
10、负责全系统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工作;
11、负责与本级财政、国库、统计等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12、负责做好处长安排分管的其他各项工作;
13、负责办理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b岗
处长不在岗时,负责处内各项工作。
第11篇 物资设备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具体负责全校行政(一般)设备和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承办物资设备的购置和供应工作。
二、协助有关部门和人员编制物资设备的年度添置计划,按物资设备采购程序,负责协同做好批量物资设备的招议标采购工作。
三、组织物资设备的调剂、报废、报损、报失工作。
四、督促各二级学院、处、室(中心)加强物资设备管理,优化国有资产合理配置,充分发挥物资设备的使用效益。
五、负责全院仪器设备维修经费的申报以及维修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六、负责全院劳保用品、部分办公用品的购置和供应工作,协同做好物资仓库的安全管理。
七、负责做好院长及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12篇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教师发展中心主任(兼人事处副处长) 广东培正学院 广东培正学院,培正 广东培正学院教师发展中心主任招聘启事
一、招聘岗位:教师发展中心主任 (兼任人事处副处长)
二、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基本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教育学、管理学、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具有高校教师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人力资源相关职称/职业资格。
2、具有10年以上高校教学或高校教学管理经历,5年以上高校人事劳动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高校师资培训工作和人力资源各大模块,熟悉国家高校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素质,有先进的管理理念、较强的政策法规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4、能熟练运用办公自动化,并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
5、身心健康,任期内能全职在岗工作。
6、年龄不超过55周岁,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主要职责:
1、协助健全和优化人事处内部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督促部门内部人员履行工作职责,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协助进行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人才引进及人员调配工作。
3、结合学校发展规划,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职工培训及国内外访学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协助修订学校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培训等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4、组织开展教师职称评定、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组织开展教学竞赛、各类交流学习活动,搭建教师发展交流与展示平台,组织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等。
5、协助与政府对口部门和有关社会团体、机构的联系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资待遇:
按学校处级待遇(具体面议)。
六、应聘材料:
1.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2. 曾经担任职务的任职证明。
3. 应聘该职位的工作构想。
七、截止时间:____年12月31日
以上材料请于____年12月31日前同时发至以下两个邮箱或快递至学校人事处,并注明应聘职位。
第13篇 教务副处长岗位职责
工作简介及任职要求: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在高校工作2年以上,有高校教务管理、督导及评估工作经验者优先。
待遇: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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