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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q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q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企业的安全生产是保障企业稳定运行和员工生命安全的关键环节。一份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是确保这一目标实现的基础。本文将探讨如何编写这样的规章制度,以及其主要内容、作用和制定过程。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份完整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总则:明确规章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管理架构。

2. 责任划分:详细规定各级管理层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

3. 安全操作规程:针对各类作业活动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4. 风险评估与防控: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机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5. 应急响应计划:设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置和后期恢复。

6. 安全培训与教育:规定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7. 检查与考核:设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8. 奖惩制度: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作用和意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多重重要意义:

1. 规范行为:明确工作流程,减少因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2. 预防为主:通过风险评估和防控,提前消除安全隐患。

3. 提升效率:有序的工作环境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

4.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5. 符合法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怎么制定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合规性:确保规章制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 实用性: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能指导实际工作。

3. 全员参与:征求各部门和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4.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和修订制度,以适应企业发展和环境变化。

q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q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指引和约束人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是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其作用是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建立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最基本的安全制度,是按照安全生产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生产部门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其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是安全制度的核心。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企业负责人,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车间、班组的负责人对本车间、本班组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各职能部门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各岗位生产工人要自觉遵守安全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在本岗位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生产工人操作设备、处置物料、进行生产作业时所必须遵守的安全规则。

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作业前安全检查的内容、方法和安全要求。

(2)安全操作的步骤、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3)作业过程中巡查设备运行的内容和安全要求。

(4)故障排除方法,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5)作业场所、作业位置、个人防护的安全要求。

(6)作业结束的现场清理。

(7)特殊作业场所作业时的安全防护要求。

安全操作规程对防止生产操作中不安全行为有重要作用。

3、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法规得到认真贯彻,在管理与安全生产有关事项时有一个行为准则,企业应建立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主要有:

(1)职工安全守则

(2)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3)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4)事故管理制度

(5)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6)特种设备、危险性大的设备、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和动力管线的管理制度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8)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9)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0)“三同时”评审与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出租合同安全评审制度

(11)安全生产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2)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管理制度

(13)危险化学品装卸、储存、运输和废弃处置安全规则

(14)危险化学品销售管理制度

(15)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制度

(16)危险化学品托运安全管理制度

(17)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安全评价制度

(18)本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援的制度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

安全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度的制定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制定安全制度时要注意以下问题。

1、依法制定,结合实际。企业制定安全制度,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为依据。要根据法规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来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划分要按照企业生产管理模式,根据“管生产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

2、有章可循,衔接配套。企业安全制度应涵盖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使与安全有关的事项都有章可循,同时又要注意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防止出现制度的空隙而无章可循或制度交叉重复又不一致而无可适从。

3、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制度是行为规范,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的,特别是操作规程。如果制度不科学那将会误导人的行为,如果制度不合理,繁琐复杂将难以顺利执行。

4、简明扼要、清晰具体。制度的条文、文字要简练,意思表达要清晰,要求规定要具体以便于记忆、易于操作。

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实施

制度的作用是规范行为,如果制度制定了不能认真执行,就失去了制定制度的意义。为使制度能得到很好的执行,成为广大职工的自觉行动,需要做好以下工作。

1、教育先行、提高执行自觉性

制度的条文只是提出了行为的规范、操作的要求,即规定“怎么做“,而“为什么要这么做”,一般是不可能在条文中作详细的解释。要把一件事做得好,那就必须使做事的人明白为什么要这样做,从而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制度颁布后,必须要进行相应的教育解释工作,使职工明白为什么要制定这样的制度,从而避免消极态度、抵触能情绪,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对于操作规程更要辅以一定的培训,对操作要领、安全要求作出详细的解说。

2、检查督促、严格执行

制度是从整体、长远利益考虑而制定的,对个人的某些利益与自由必然会产生一定的限制与约束,因而不可能每一个人都很自觉地执行。要通过检查,了解执行情况并督促不执行或不认真执行的人改正,以保证制度的贯彻、维护其严肃性。

3、违章必究、奖惩结合

为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的人必须追究,给予教育、责令改正,严重违章的予以处罚,对模范执行制度的应予以表扬奖励。

4、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制度是人制定出来的,由于知识、经验的局限,难免考虑不周,制度存在这样那样的一些不足之处,往往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就暴露出来,这就需要总结经验、修改完善。此外,随着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改变,制度也要相应做调整以适应变化了的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了,管理的要求也要提高,这也需对制度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2篇 食品生产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办法

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第3篇 罗湖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制度范本――施工现场防火防爆安全规范

1. 现场或非指定吸烟场所不能吸烟

2. 禁防“死灰”复燃

3. 煤油炉不能用汽油

4. 打火机不随从加油站、汽车、油箱、油筒内加汽油

5. 气瓶内要存余气

6.气瓶要戴安全帽

7.氧气瓶口不能沾上油脂

8.不能用敞口容器装汽油

9.日光灯严禁开长防起火

10.不能乱拉电线、乱接电源

11.氧气瓶“八大忌”

1)忌倒立;

2)忌沾油脂;

3)忌火烤;

4)忌爆晒;

5)忌将气用尽;

6)忌剧烈撞击;

7)忌混合运输;

8)忌超检验期使用。

12. 消防设施管理基本要求

1)消防设施必须按规定要求配齐,要满足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需要。

2)消防器材要有防雨、防冻措施。

3)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试验、发现失效立即更换。

4)灭火机必须保持灵敏有效。

5)消防水带、砂桶、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

6)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动、挪作他用。

第4篇 生产企业宿舍管理制度

生产企业宿舍管理制度

1.0 目的

为了给员工提高一个安全舒适、和谐文明、清洁卫生的居住环境,达到规范宿舍管理制度之目的,特制订以下条例。

2.0 适用范围

五云公司宿舍楼所有住宿人员

3.0 内容

第一、每个房间的配置是两张高低床(原来定的五间夫妻房除外)、一个衣柜、一张桌子、一个台面,两张高低床都固定在墙上,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床拆卸掉,更不能将床随便丢弃,一经发现,将取消居房资格,并对相关人员采取行政处罚;

第二、各房间的卫生由本宿舍人员负责打扫,所有的生活垃圾必须放到指定的垃圾区域,由村环卫工人清理掉。严禁走道及生活区域内随意抛弃垃圾、严禁将垃圾堆积在房门口、严禁在通道倒水,一经宿舍安保人员发现将给予严重警告,屡教不改者将取消居房资格;

第三、严禁在室内私自接电源、尽量不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室内及生活区内大声喧哗、严禁把不明真相的社会人员带到公司宿舍区、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行为、严禁偷窃等犯罪等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采取严厉措施处罚相关人员,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请大家相互监督,一旦发现此类现象,请及时拨打公司电话或直接拨打相关应急号码,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

第四、每间宿舍都选出寝室长,每层楼都选出该层楼楼长,各个房间都要服从该房间寝室长的安排和调度,每层楼楼长有权利和义务对该层楼相关事项负起责任;

第五、所有公司居住人员必须协助和配合村联防人员的管理及安保工作,村联防24小时有人值班,每层楼楼长和寝室长都必须服从公司人事部或村安保人员的安排;

第六、公司免费提供住宿,所有人员必须爱护公司置办的财产,节约用电,养成随手关灯、关水、关风扇等良好生活习惯,睡觉前必须关灯作息,不得因为个人爱好和不良习惯影响他人休息;

第七、每个房间将都安装有水表和电表,水电费由各房间住宿人员共同分担,该费用由村委会水电工每月收取(各宿舍寝室长或楼长协助),不在个人工资中体现;

第八、各房间钥匙必须由各宿舍人员自行掌管,不得随便借给他人使用,否则,房间有丢失物品现象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不住公司宿舍或离职人员必须将钥匙交给人事部并办理退房手续,人事部将对房间的公司财产进行清查,如有破坏公司财产现象将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维修费用分摊或赔偿处罚;

第九、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他人房间,更不能随便动用或拿走他人物品,一经发现将视为偷窃行为,对造成既定事实者将移送治安联防处理,严重者将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所有已经定好房间的住宿人员不得擅自调换,如有需要,必须写好申请得到公司人事部同意后才能调动,并对房间的公司财产及私人财产进行清理后才能调换;

第十一、严禁在房间内或楼房墙壁上乱涂乱画、严禁有破坏公司租用宿舍楼行为、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严禁在宿舍内传播黄色淫乱等违法行为;

第十二、住宿人员违反以上条例者,视情节轻重,公司将按照本规定进行惩办、赔偿或取消住宿资格、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

以上条例一经公布,即日起将按章执行,后续增补将重新发放,请公司所有住宿人员知悉。

第5篇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教育和培训的时间

根据建设建教[1997]83号文件印发的《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如下: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

(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每年不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不少于15学时;

(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

(7)新工人的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培训教育时间分别不少于15学时、15学时、20学时。

2.教育和培训的形式与内容

教育和培训按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

(1)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工地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2)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程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1)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工人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班组这三级。对新工人或调换工种的工人,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

公司级。新工人在分配到施工队之前,必须进行初步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的一般教育;

2)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

3)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或工程处,施工处、工区)级。项目级教育是新工人被分配到项目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建安工人安全生产技术操作一般规定;

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纪律和文明生产要求;

4)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包括现场环境、施工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

班组级。岗位教育是新工人分配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教育内容如下:

1)本人从事施工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

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

三级教育的要求:

1)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2)受教育者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3)给每一名职工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情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划》的有关规定,按国家、行为、地方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

(3)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1)季节性,如冬季、夏季、雨雪天、汛台期施工;

2)节假日前后;

3)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4)工作对象改变;

5)工种变换;

6)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8)新进入现场等。

(4)三类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在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也必须持证上岗,加强对队伍培训,使安全管理进人规范化。

(5)安全生产的经常性教育

企业在做好新工人入场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并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多种多样,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如下:

1)施工现场(车间)入口处的安全纪律牌。

2)举办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报告会、事故分析会。

3)建立安全保护教育室,举办安全保护展览。

4)举办安全保护广播,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等,办安全保护黑板报、宣传栏。

5)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

6)举办安全保护文艺演出、放映安全保护音像制品。

7)组织家属做职工安全生产思想工作。

(6)班前安全活动

班组长在班前进行上岗交流,上岗教育,做好上岗记录。

1)上岗交底。交当天的作业环境、气候情况、主要工作内容和各个环节的操作安全要求,以及特殊工种的配合等。

2)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劳动防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4.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建筑施工单位要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因此,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

(2)检查新入厂工人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现在临时劳务工多,发生伤亡事故主要的多在临时劳务工之中,因此在三级安全教育上应把临时劳务工作为新入厂工人对待。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主要检查施工单位、工区、班组对新入厂工人的三级教育考核记录。

(3)检查安全教育内容。安全教育要有具体内容,要把《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做到人手一册,除此以外,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都要有具体的安全教育内容。电工、焊工、架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内容。经教育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每年还要复审。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主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也应有安全教育内容。

主要检查每个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是否人手一册《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检查企业、工程处、项目经理部、班组的安全教育资料。

(4)检查变换工种时是否进行安全教育。各工种工人及特殊工种工人除懂得一般安全生产知识外,尚要懂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当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主要检查变换工种的工人在调换工种时重新进行安全教育的记录;检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时,应有进行新技术操作安全教育的记录。

(5)检查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考核各工种工人掌握《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也是施工单位对各工种工人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按《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内容,到施工现场(车间)进行随机抽查各工种工人对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工种工人宜抽2人以上进行问答。

(6)检查施工管理人员的年度培训。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若行文规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年度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培训,施工单位应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安排施工管理人员去培训。施工单位内部也要规定施工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主要检查施工管理人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的记录。

(7)检查专职安全员的年度培训考核情况。建设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专职安全员要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具体由县级、地区(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办。建筑企业应根据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企业的专职安全员进行年度培训考核,提高专职安全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按上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本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文件,核查专职安全员是否进行年度培训考核及考核是否合格,未进行安全培训的或考核不合格的,是否仍在岗工作等。

第6篇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3

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本(三)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其自身的生产经营范围、作业危险程度、工作性质及其具体工作内容的不同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有针对性的规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工作运行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标准。本节只介绍制度的编制框架和主要内容。特殊或专项作业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各企业可结合自身要求加以制定。

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①为确保安全生产,增强本单位职工安全生产知识,各部门要结合中心工作,应用广播、版报、安全课等形式,积极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

②凡新入厂的管理人员和职工,必须接受厂级、车间、班级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后方可上岗,有关部门做好三级教育卡的备案记录工作。

③转岗职工、重新上岗职工的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完成。

④特种作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持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方可上岗。

⑤所有授课人员应作好教育记录,保证教育内容和时间符合法律规定,受教育人接受教育后应签字确认。

⑥凡发生工伤事故后,主管部门要根据事故原因对职工进行教育。

⑦安全生产教育后,由安全科或主管领导将授课及考试资料归档。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①本单位安全科应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及重要危险部位,结合季节变化开展季节性检查、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②各车间每周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机器设备、设施的安全生产状况,排查事项隐患。

③班组每日进行了一次安全生产检查,主要检查职工是否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按规定佩带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纠正违章现象。

④单位专职、兼职安全员定时巡检及时发现事故隐患。

⑤所有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上报,立即排除。

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编制检查制度中,应列出工作现场的检查重点内容,以及谁去检查,什么时间检查,检查后怎么消除等内容。

3、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编制应结合本单位不同岗位而定,应找出各岗位易发生的违反规定、违反标准、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找出各部门及单位领导在岗位责任制中易发生违反规定的范围。根据情节轻重制定出单位的处罚标准,奖励的有关条款。可依照以下内容确定奖励标准:

①对安全生产管理有突出贡献的。

②发现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的。

③拒绝或举报违章作业的。

④在发生事故中抢险救灾做出突出贡献的

奖惩制度的奖励、惩处的实施由谁来决定,在制度中应予以明确。

4、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①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上报上级安全部门,主管部门根据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部门或个人要保护好现场,不得将事故现场随意变动或恢复。

③发生事故部门或事故当事人要积极协助调查分析,不得隐瞒事故真相。

④对发生事故的各类工伤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接受教育,提出处理意见,建立防范措施。

另外应将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所造成的事故,按照事故大小对责任人的行政、经济处罚标准作为条款编入制度中。

对职工的工伤保险、休假等规定条款编入制度中。

5、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为确保企业生产的安全进行,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对在职职工按不同工种的劳动防护要求,确定发放标准。

编制条款:

①要明确发放防护用品名称、使用年限和发放部门。

②明确个人防护用品的标准和范围。

③明确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部门及质量保障要求。

④明确回收的时限和负责部门。

⑤明确丢失或损坏的处理标准和补发条款。

⑥明确职工使用防护用品的要求。

以上条款各生产经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编制应包括以下内容:

①对设备的选购要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②设备的维护、保养、时限和方法。

③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

④明确设备的危险部位和维修措施。

⑤对设备的安全检查的时限和内容。

⑥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持证要求。

⑦设备异常情况的紧急处置措施。

不同的设备应有不同的标准与要求,在编制设备管理制度时应结合单位设备状况,在制度中做出具体要求。

7、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一般包括: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拆除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焊接与切割作业、电器设备使用、厂内机动车辆作业、手持电动工具作业等。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编制应明确以下内容:

①本单位危险作业的批准部门和批准程序。

②现场保护措施。

③明确责任人、现场指挥员、现场操作人员、现场救护(防护)人员。

④明确操作人员需持有的特种作业证件。

⑤明确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⑥明确要做好的现场记录。

第7篇 q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具体内容是怎样的呢。以下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第8篇 汽车维修企业安全生产制度

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汽车维修厂的员工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一、全厂员工必须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在工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非工作需要不得随便到其他部门走动、聊天,不准带小孩进入厂区。

三、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车间内严禁吸烟。

四、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五、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

六、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七、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八、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九、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十、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清洁。

第9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执行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追究对象及责任划分

第三条 追究对象为公司管理的一般管理及以上岗位人员,其他有关人员的考核按《……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明生产奖惩规定》执行。其中正职包括主任(经理)、党支部书记,副职包括副主任(副经理)、党支部副书记,对于主持工作者按照所主持岗位对待。

第四条 责任划分

(一)如果是设备管理,反事故措施落实,人员技术培训,规程建设,生产管理协调,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投产验收问题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生产技术系统为主,安全监督系统为次。

(二)如果是人员违章,安全设施存在隐患没有监督治理,安全培训不落实,安全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没贯彻执行,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特种设备监督、安全工器具的检验为主要原因的事故,追究安全监督系统为主,生产技术系统为次。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成员:安全生产委员会其他成员

(二)下设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主任担任,成员由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 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决定安全生产责任追究重大事项,讨论通过“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办公室职责: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追究事项的调查、核实、认定工作,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并提请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负责受理被处罚单位或有关责任人的申诉或复查申请。配合上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组织机构开展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的行政处分、组织处理事项。

(三)公司所属单位组织落实本“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配合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开展责任追究的核实、认定和处理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方式

第七条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方式分:批评教育、问责处理、纪律处分三类

(一)批评教育。包括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二)问责处理。包括责令检查、停职检查、责令辞职、免职。

(三)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 责任追究规定

第八条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降级至留用察看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撤职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正副主任给予撤职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十)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十一)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到二档处理。

第十条 发生较大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对负次要责任(间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三)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撤职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记大过至留用查看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到二档处理。

第十一条 发生一般事故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成员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行政记大过至留用查看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处分。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主任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记过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大过或降级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记过处分。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档处理。

第十二条 发生恶性误操作事件

(一)对负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至留用察看处分。

(二)对负次要责任(或间接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撤职处分。

(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分公司)负责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四)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副职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五)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领导班子人员给予诫勉谈话至通报批评。

(六)对主要责任单位分管专工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七)对主要责任单位其他相关专工给予通报批评。

(八)安监部、生技部分管副职通报批评至记过处分。

(九)安监部、生技部主任给予诫勉谈话至警告处分。

(十)安监部、生技部分管专工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十一)安监部、生技部其他相关专工给予诫勉谈话。

(十二)对次要责任的单位比照主要责任单位人员减低一档处理。

第十三条 隐瞒事故的处罚

(一)对隐瞒人身重伤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记大过处分。

(三)对隐瞒人身轻伤事故、一般误操作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记过处分。

(四)对隐瞒二类障碍、责任异常等不安全事件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人给予警告处分。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

1.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人或组织行为;

2.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将事故如实上报。

第十四条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

(一)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二)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三)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第十五条 其他规定

(一)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执行上级公司处理决定。

(二)对责任单位党支部书记的处分比照本单位负责人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党内处分由上级党组织根据情况决定。未涉及的其他责任人员参照本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除以上处理规定外,视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可同时采取组织处理措施。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条 本制度所指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由政府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业安全监管机构或上级单位组织事故调查认定负主要责任或重要责任的事故。

第十七条 事故等级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五)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300 万元以上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第十八条 负次要责任(或管理责任、一定责任)的生产安全事故,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规定中所指“以上”包含本数(或本类、本级),“以下”不含本数(或本类、本级)。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0篇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1、为了更好的建立安全生产记录,确保安全数据的完整性和连续性,特制定此制度。

2、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根据液态奶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制定了五个安全生产管理台帐,五个管理台帐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检查台帐、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安全生产奖罚台帐、安全技术措施台帐和安全事故台帐。

3、生产检查台帐中记录了三个方面的内容:日常性安全检查记录、季节性安全检查记录和综合性安全检查记录。

4、生产教育台帐包括:事业部级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工厂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台帐和安全活动台帐。

5、奖罚台帐包括:安全生产奖励台帐和安全生产处罚台帐。

安全生产技术台帐包括:安全技术措施改造项目及投资费用、安全隐患整改项的安全投入、安全活动支付的资金投入。

6、生产事故台帐应记载事故类别:人身伤害事故台帐、设备事故台帐和其他的事故台帐。

7、生产的档案由公司安全员根据日常的检查以及各科室安全员上报的相关数据统一管理记录。

第11篇 企业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生产部全体员工;

三、时间、地点

例会时间于每周三下午2:30,例会地点在生产班办公室;

四、内容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及对安全生产的具体要求;

2、学习有关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环保专业知识及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各班组汇报一周的安全生产情况;

4、分析安全生产形势,交流经验、沟通工作信息;

5、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下一步安全工生产点;

五、会议要求

1、所有与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

2、主持人须在会议前和相关人员拟定好会议议程等,不能毫无准备的召开会议;

3、每一次会议内容要进行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包含:会议时间、议题、主持人、记录员、与会人员、缺勤人员、详细会议内容、商议结果等;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震动状态下;

六、处罚

1、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早退惩罚50元/次;

2、参加会议人员未经请假而无故缺勤者惩罚100元/次;

3、不严肃会议纪律者惩罚20元/次;

4会议期间发生争吵不听劝阻者惩罚100元/次,情节严的上报公司;

第12篇 企业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生产区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7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4.9外包单位所用的木工圆锯等噪音设备,不能超过九十分贝,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2外包单位的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必须及时切断电源,并有封管措施。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19外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如遇与合同不同处或合同中难以包括的具体问题须经双方妥善商定有关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1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每项施工作业完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否则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4.27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发生事故进行急诊或须用救护车辆时,我公司有关部门应大力支持。

第13篇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全文

一、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二、各级领导在所属职责范围内,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要求做到群管、群防、群查、群治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无安全事故。

四、新工人进厂必须坚持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酒库、酒成品仓库、包装材料仓库,严禁使用明火烧焊,要有严格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明显的禁火标志,室内要保持良好的通风,降低空气中的酒精浓度。

六、发现机、电设备运转声音异常或有异味,必须立即 电源、挂牌、停机检查、维修,不得带病运转操作,设备运转部位都必须要安装防护罩。

七、车间内不准带小孩、洗衣服。

八、车间、仓库内严禁吸烟、烤火、烧饭,非仓库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九、公司生产区域及仓库各处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妥善保管。

十、公司的所有电器保险丝要适当,不准任意调大或调小,更不能用铜丝代替,不准用湿手湿布去擦电器设备。

十一、特殊工种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方可上岗。

十二、事故发生后“三不放过”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2、事故者及广大职工不受教育不放过;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质量事故处理报告制度产品质量是企业的生命,好的产品是生产出来的,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必须立即停产整顿,找出发生质量问题的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将不合格产品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质量事故:

1、产品理化指标不合格;2、产品外观不合格(酒量有沉淀、酒质混浊、酒中有异物);3、外包装不合格,或者装错包装、贴错标签;

4、未执行工艺操作规程,出现的不合格产品。

二、当发生产品质量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生产,维护好现场(已发出产品应立即退回,全部返工,重新生产)。

三、立即由分管质量的经理,组织质检、车间等有关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四、做好质量事故分析处理,找出产品质量事故的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纳入工艺文件中去,以防再次出现质量故障。

安全和产管理制度

1、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2、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4、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5、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工作标准

1、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充足,完好齐全、摆放合理、定期保养;

消防通道通畅,员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2、用电管理:线路完好归位;

电器设施完好齐整、定期保养、负荷内使用;

电工持证上岗。

3、用气管理:管道完好归位;

气瓶配备防震胶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

气库设施齐全、值班记录完整。

4、物料管理:归类归位摆放、标识清晰;

危险品与易潮品有保护措施;

现场无呆滞物料。

5、装卸管理:不损伤产品或物料,不野蛮工作;

机动叉车司机持证上岗、限制时速;

装卸设备专人保管。

6、危险工序操作管理:关键设备定期保养;

冲压人员佩带耳塞、手套;

焊接人员佩带面具、眼镜手套;

喷粉人员佩带防毒口罩、手套、绝缘鞋;

打砂及清洗人员佩带安全帽、眼镜、手套、防尘口罩等;

焊接冲压人员定期培训、持证上岗。

7、环境卫生管理:生产现场、办公场所、走道楼梯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不明物品;

玻璃门窗、休息桌椅、陈列设施定期擦拭、无灰尘覆盖;

墙角无蜘蛛网、地面无积水;

厕所无异味。

8、防护管理:各类门、窗、护栏无损坏;

天花、墙壁、地面、管道无裂缝、损坏或渗漏;

各类劳动防护定期更新。

9、文明生产管理:私人物品归位摆放;

员工着装、举止遵守车间操作行为规范,不偷盗不祸害;

无不明身份外来人员;

节约用水用电;

新员工入职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

老员工则单数月进行培训,双月数进行测试。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 。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 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电、气焊防火制度仓库防火制度

一、仓库内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仓库内部照明用灯,应使用60w以下白炽灯或大于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灯具,禁止乱拉乱设临时电源线。

三、应根据货物的不同性质分类存放。

四、严禁使用电热器。

五、各种灭火器材,消防设施不得擅自动用。

六、仓库保管员下班前要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在确认无问题后 电源,锁门离开。

七、知道所在部门灭火器材的位置并会使用各种灭火器,能熟练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准进入仓库。

第14篇 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企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

构建公司安全生产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发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及考核等要求,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三、术语和定义

3.1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的一项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业的各岗位人员对安全生产所负责的工作和应承担的责任的一种制度 (以下简称“责任制”) 。

3.2 到位标准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行为和活动的具体要求。

3.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四、职责

4.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签发本企业各级责任制,对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2 企业其他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进行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4.3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责任制制订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各岗位员工的履职评估。

4.4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企业及各部门领导责任制的编制工作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4.5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编制、沟通与评估。

4.6 各班(站)长负责本班组员工岗位责任制的沟通与评估。

五、管理要求

5.1 责任制的制订与发布

5.1.1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企业安全生产需要,作出责任制制订的决定。

5.1.2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接受责任制制订任务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计划。

5.1.3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5.1.3.1 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编制完成责任制制订方案。

5.1.3.2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初稿的制订工作。

5.1.3.3 收集汇总安委会成员讨论决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企业领导、各部门(工段)领导责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根据责任制制订方案,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5.1.4.1 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制订、内部审查及员工意见征求工作。

5.1.4.2 依据内部审查结果及员工建议,于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本部门员工岗位责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报安全环保办公室。

5.1.5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包括:

5.1.5.1 安全生产职责;

5.1.5.2 到位标准;

5.1.5.3 权限与义务。

5.1.6 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到位标准应包括:

5.1.6.1 贯彻、落实政策法规的行动;

5.1.6.2 组织,参加的安全生产活动;

5.1.6.3 执行安全生产的巡视,检查;

5.1.6.4 参与风险评估研究;

5.1.6.5 参与体系的内审;

5.1.6.6 对评估发现问题的处置;

5.1.6.7 对纠正行为的实施进行回顾;

5.1.6.8 参加应急演练与救援;

5.1.6.9 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5.1.6.10对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回顾;

5.1.6.11日常事务包括与相关方沟通安全生产问题。

5.1.7 安全环保办公室负责人应组织收集汇总各部门(工段)岗位人员的责任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组织评审及修改,并传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 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责任制的复审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5.1.9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企业安委会成员对责任制进行审定、签发。

5.1.10审定后的责任制,应交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组织在5个工作日内以文件形式进行发布。

5.2 责任制的沟通

5.2.1 责任制沟通应遵循逐级沟通的原则。

5.2.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副职、分管部门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 企业分管副职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分管部门(工段)的负责人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干部,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 各部门(工段)负责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部门分管副职、专责、班(站)长进行责任制的沟通。特别关注新提拔的中层副职、专责、班长,确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 班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本班组人员进行责任制沟通。特别关注新上岗、转岗的员工,确保每个员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责任制。

5.2.6 各岗位人员均应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有疑问时逐级向上反馈,上级应做好沟通和解释。各级人员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

5.3 责任制的培训

5.3.1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应纳入部门级安全教育。

5.3.2 安全生产责任制培训至少每年进行一次,由部门自行组织。

5.3.3 安全环保办负责对各部室责任制培训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5.4 责任制的执行与评估

5.4.1 各岗位人员应严格按岗位责任制履行岗位职责。

5.4.2 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每年应对企业分管副职、分管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 企业分管副职每年应对分管部门(工段)负责人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履职评估情况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 部门(工段)负责人每年应对分管副职、部门专责、班长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汇总本部门各岗位履职情况报送行政人事部。

5.4.5 班长每年应对班组员工的责任制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情况报送部门负责人。

5.4.6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评估结果,应向当事人进行反馈。

5.5 责任制的修订

5.5.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每年应结合岗位需求及履职评估情况,对企业各岗位的责任制进行回顾,对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进行纠正或更新。

5.5.2当部门或岗位职责发生变化时,行政人事部负责人应在1个月内,向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提出责任制修订建议,并按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流程组织修订和更新。

5.6 责任制的考核

5.6.1 安全环保办公室结合岗位履职评估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考核,考核参照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5.6.2 各级岗位责任制的沟通应做好记录,记录至少保存3年。

六、相关记录

6.1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表》

6.2 《安全绩效考核表》

6.3 《培训记录》

第15篇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全运营责任制为核心,成立以行政一把手为核心的安全管理机构,严格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有严格的组织规律,并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积极参加公司的安全学习。

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驾驶车辆时要集中精力,谨慎驾驶,不准开带病车。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操作规程,服从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5、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驾驶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6、掌握车辆的技术性能,车质状况,经常清洗、检查、做好例保,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要做好检查保养工作,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车辆处于完好技术状态。

7、保持车辆设备齐全,管好随车工具,爱护人民生命财产。

8、严禁酒后驾车,驾驶车辆时禁止吸烟,饮食和闲谈。

9、行驶中需要变更车道或超越前车时,必须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夜间还需交换远近灯光,确保前后有一定安全距离。

10、机动车行驶中发生故障临时停车,必须提前开启右转向灯驶离行车道,停在紧急停车带内或者路肩上检修。禁止在行车道上修车。

11、机动车因故障、事故等原因不得以离开行车道时,必须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行驶方向的后方100米处设置故障与警告标志。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为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企业的财产安全,保护驾驶员的安全和健康,实行企业法人代表的全面负责制,分管经理具体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组  长:卢振宇经理

副组长:马劲松副经理

组  员:卢振国、卢振于、马劲松。

交通安全领导小组责任:

1、讨论、研究、决定公司拟定的有关安全生产、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办法、制度。

2、分析安全生产状况、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教训,结合公司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各项安全工作。

3、讨论、研究、决定对重大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4、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排除安全生产隐患。

5、保障安全生产的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科学制度管理安全,由公司领导为执行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每月组织、检查本公司的安全运营状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作人员关于安全运营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2、分管安全的管理人员定期研究布置安全运营,对隐患及时研究治理方案和防范措施。

3、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运营工作计划,规章制度、职责,并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紧急情况立即报告并予以处理。

4、安全运营议事制度,定期对安全运营进行总结研究讨论,对安全运营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通报,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执行告诫制度,确保隐患整改落到实处。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第一责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安全制度的,严格按照所制定的规章制度从严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6、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体系管理制度,每年至少组织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应急求援实战演练,若遇紧急突发事件,有序进行应急处置。

7、加强车载灭火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技能,加强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管理,确保消防设施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8、设施设备、机械性能安全管理制度,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检测作好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维护、保养、检测记录应当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名称、时间、人员、问题等内容,并保存不少于3年。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经理监督、主管经理负责对车辆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每月至少一次)。

2、检查内容:车容车貌、车辆运行安全状况,有无事故隐患,着重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刷、后视镜等。

3、不定期跟车检查监督,了解道路状况、驾驶员操作情况有无违章现象。

4、出车前必须检查是否携带好行驶证、营运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

5、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各部件的坚固情况,做到安全、可靠。

6、出车前必须检查车辆制动、转向、灯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安全,操作灵活。

7、行驶途中驾驶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力集中,安全行驶中如发现车辆异常必须停车检查,排除或是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复行驶。

8、收后车,清洁检查车辆,保证车辆第二天的正常行驶。

9、对检查获得的信息要及时加以分析总结,提出整改意见。

10、定期对驾驶员组织学习,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注意事项,交流安全操作经验,提高安全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学习教育,杜绝事故的发生。

驾驶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身份证、驾驶证、上岗资格证、不得驾驶与驾驶证不符的车辆。

2、驾驶员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学习,并在签到簿上签名留存。

3、驾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4、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申通,有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5、驾驶员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注意力集中,安全行驶。

6、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员超载。

7、严禁携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

8、严禁在车辆行驶途中闯红灯、超速行驶及开带病车上路。

9、驾驶员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不时,超过时必须中途休息。

10、外出省、市行驶单程不得超过400公里,超过时须2名驾驶员同进驾驶。

11、驾驶对车辆的保养,确保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

12、驾驶员违反交通法规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召开二次安全例会(安全工作会议)。

二、会议内容主要为:学习贯彻上级文件:解决当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总结安全工作,制定改进办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工作;制定改进办法和防范措施,安排部署本月司乘人员安全例会(安全培训会)。

三、要求全部人员必须准时参加,无故迟到或者不到,第一次警告,写出书面检查,罚款100元;第二次罚款300元并在次月的安全例会上通报批评;第三次停职培训并罚款500元;第四次调离工作岗位。

安全行车管理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交通规则,认真执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不违章、不开斗气车、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让非驾驶员开车。

2、中速行驶、安全礼让、严禁开快车。根据不同道路情况与前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3、超车看车头,倒车看车尾,让车时减速,通过人行道时注意行人动向,通过铁路交叉口和拐弯时要提前减速,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注意观察车、行人动态,遇到骑车不稳的人时,在50米鸣号、30米减速、15米以外刹车,确保安全。严防侥幸通过。

5、会车要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夜间会车150米以外关闭大灯、改用小灯光,不准使用防雾灯或故意开大灯眩耀对方。

6、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转弯角度,做到准确、及时、平稳,认真观察、切实做到减速鸣号靠右行。

7、操作准确,起车平稳,二档起步,顺序换档,脚轻手快,加油匀均,起步不闯,刹车不猛,不勉强行车。

8、在保证安全、优质服务的前提下,注意节约燃料,选择路面正确滑行,滑行时必须准备刹车。在下山急转弯、陡坡、桥梁,连续拐弯地段以及风、雪、雨、雾的气候条件下,严禁空档滑行。

9、行驶中要经常倾听发动机及底盘各部位的声音,掌握车辆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排除,不可带病行驶,严禁直流供油。

10、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拉紧手刹车、挂上低速档,关闭电源开关、关好门窗。

客运车辆安全管理

1、车辆必须执行定期保养维护制度。

2、二级保养维护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同时要做到一日三查,出车前、行驶中、收车后进行并做好维护记录。

3、建立车辆技术档案,要求一车一档,专人负责。

4、收车后,做好车辆清洁工作,保持车容车貌,加好燃料,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5、要求车辆停放在固定停车场。

6、加强车辆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特别是车辆的转向、制动、灯光、传动等方面要严格把关,做到人有问题不上车,车有问题不上路,确保安全行驶。

7、对车辆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必须做好调查、分析登记在案,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杜绝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

8、用科技为行车安全提供保障,对车辆行驶进行动态实时监控,发挥最大最优运营效率。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1、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小组,由公司领导负责指导管理小组的日常工作,随时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2、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在采取紧急的应对方案的同时,须尽快上报各级管理部门,在各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尽早尽快的消除突发事件所造成的后果,尽可能的将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减小到最低点。

3、调动其他可以应急的车辆,尽快转移和安置事故车辆内的旅客,尽量缩短由于事故而造成旅客所耽搁的时间,并做好旅客和受伤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4、尽快调动专人负责对可能行动的车辆,进行抢修,并尽快报请保险公司进行勘察,尽早做好赔付工作,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治安纠纷。

5、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小组的电话:87612138  87613437

安全服务质量承诺书

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护旅客的合法权益,我公司慎重承诺:

1、遵守《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遵守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并认真执行。

3、保证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确保安全运输。

4、保证定期组织驾乘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及业务培训。

5、保证所聘用的驾乘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驾驶员领取了与驾驶车辆相适应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身体健康,胜任工作。

6、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的规定,服从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相关单位的管理。

7、保证客运车辆各种牌、证齐全有效,按时交纳国家税费,并为旅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

8、保证车辆不超速、不超驾、驾驶员不疲劳驾驶、连续驾驶、酒后驾驶、违法行车。

9、保证车辆清洁、卫生,不甩客、倒客敲诈旅客,保障乘车安全,努力做到让乘客满意。

第16篇 生产企业现场领导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我公司安全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术语、定义

决策权: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过程就是制定决策和实施决策的过程,决策正确与否是领导者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2)指挥权:指挥权是领导者实施领导决策或规划、计划等的必要保障,如果没有这种保障,领导者便无法完成其使命。

职责及管理内容

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安全施工计划的建议。

有权检查安全施工决议执行情况和安全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上级报告。

(3)在施工现场,有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的指挥权。以生产班组为主体,在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4)现场带班领导要立足于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并据实做好交接工作的指挥权。

(5)在安全施工负责人带班或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基础处罚,并依法从严从重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6)班组长既要管生产又要管安全,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班组长在遇到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有权组织员工及时撤离现场,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命令,有权停止本班违章违规人员的工作,对管理不严,发生安全事故的,该撤的撤,该罚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7篇 氮气制造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 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 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  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  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 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宜;

(八)讨论决定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十条  企业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安委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向安委会提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建议;

(二)协调、督促相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三)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

(四)负责考核领导干部定点联系安全生产关键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的工作情况;

(五)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通报安全信息,遇重大问题,及时向安委会主任、副主任汇报;

(六)负责各类事故的报告以及员工伤亡、火灾、交通事故报表的汇总上报;

(七)完成安委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一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相对独立的专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科研设计、事业单位可根据实际设置专门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岗位。油气生产、储存、炼油化工、工程技术服务、建筑施工等企业所属三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基层队(车间、站)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企业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不得低于从业人员总数的5‰,其中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频繁调动。其部门负责人因工作需要变动岗位,应先征得上级安全部门同意。

第十三条  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成立安全生产的培训、咨询、检验、评价机构,取得国家或有关部门资质认证或备案后,开展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设备、设施的检验,提供有关咨询以及安全评价工作等。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和人员,做到“一职一责,一岗一责”。

第十五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应简练、实用,符合岗位要求,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管理人员、岗位员工和部门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

第十七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定期进行考核奖惩。实行各级领导、机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将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列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四章 安全监督

第十八条  企业及其所属二级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置安全总监、副总监。安全总监一般由同级副职兼任。安全副总监可以兼任安全部门负责人,按同级助理、副总师管理。

第十九条 企业按专业设置物探、钻井、井下作业、海上作业、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等安全监督站、所。安全监督站由专职安全监督和兼职安全监督组成。安全监督人员必须接受资格培训,经考核合格,持集团公司颁发的证书从事安全监督工作。

第二十条 企业要加强对基层单位或建设(工程)项目的异体安全监督。在物探、钻井、测井、试油、修井、建筑施工、炼化检维修以及其他重大危险的关键施工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应派驻安全监督,负责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监督工作。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作业者(或建设单位)必须派驻专职安全监督。

第二十一条 企业要加强对各级安全总监、安全监督和安全监督站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规定,完善监督责任体系。

第五章 安全技术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重视安全科技工作,组织科技专题立项,加强安全技术研究与开发,提升安全技术水平。

第二十三条  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先进生产安全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步伐;要大力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科技成果,积极推广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依据国家行业法规和标准,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及时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本质安全。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按规定对在役生产装置、重要和特种设备定期进行安全评价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坚持设备监测和检验制度,定期维修保养,使之符合安全技术生产条件。

第二十六条 企业要鼓励和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技术革新,广泛开展小改小革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六章 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采取各种途径,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八条  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二十九条  应坚持新入厂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和转岗工人的二、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做到“一人一卡”。“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十条 要加强对临时雇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并记录备案。

第三十一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按规定进行复审。

第三十二条  企业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使用新设备前,要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和操作。

第三十三条  企业要加强安全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七章 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企业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检查和定期组织安全检查。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综合安全检查,企业所属二级单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综合安全检查,基层队(车间、站)要落实岗检、巡检、交接班检查。

建立hse管理体系的单位,可将安全检查纳入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生产特点,以及特殊作业要求,组织开展专项安全检查或专业安全检查。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建立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联系点制度,定期对关键生产装置和要害部位(单位)安全生产联系点进行安全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完善安全检查手段,依据标准、规范及安全检查表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做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并向上级报告。整改情况应有回执记录。

第三十八条  企业应制定违章处罚办法,加大对违章检查、监督和处罚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三违”行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应当场予以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对严重违章行为要从严惩处,绝不姑息。

第三十九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责令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将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对检查中发现一时不能立即排除的事故隐患,应当制定防范和监控措施,在评估的基础上,按管理权限制定计划,投入整改经费,并按期完成整改。

第四十条  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和动态监测数据台帐,配备必要的监测、检测仪器和设备,对重大危险源定期检测、评估和监控,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受控状态。

第四十一条  企业对当地政府和上级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第八章 安全投入

第四十二条  企业要保证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资金投入。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优先保证安全费用,按规定和实际需要列支事故隐患治理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费。

(一)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由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编制,需投资安排的项目由规划计划部门按规定纳入投资计划;

(二)企业计划、财务部门应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纳入企业预算,落实资金投入;

第18篇 生产企业现场领导直接决策权指挥权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提我公司安全施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术语、定义

决策权:从某种意义上说,领导过程就是制定决策和实施决策的过程,决策正确与否是领导者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2)指挥权:指挥权是领导者实施领导决策或规划、计划等的必要保障,如果没有这种保障,领导者便无法完成其使命。

职责及管理内容

在保证完成生产计划的前提下,有权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提出调整安全施工计划的建议。

有权检查安全施工决议执行情况和安全计划完成情况,对不执行决议而影响进度者有权追究责任,并向上级报告。

(3)在施工现场,有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的指挥权。以生产班组为主体,在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挥权。

(4)现场带班领导要立足于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解决,并据实做好交接工作的指挥权。

(5)在安全施工负责人带班或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基础处罚,并依法从严从重追究企业负责人的责任。

(6)班组长既要管生产又要管安全,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班组长在遇到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有权组织员工及时撤离现场,有权拒绝执行上级的违章命令,有权停止本班违章违规人员的工作,对管理不严,发生安全事故的,该撤的撤,该罚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19篇 普通货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制,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级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以驾驶员管理为重点的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机制,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第一、二、三责任人及工作职责,设立安全专职机构、人员和安全工作专项经费,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实。

三、 抓好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和培训,每年初制定出全年从业人员安全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送运管部门接受监督。计划中应含有学习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知识等内容。

四、 严格车辆技术管理。按照“视情修理,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车辆二级维护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车辆技术档案。

五、 从营运证照,车辆技术状况,从业人员资格,车辆保险等方面把好参营车辆准入关,定期对车辆和驾驶员档案进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营运。

六、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隐患整改资金投入。

七、 制定并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含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完善一般事故处置方案。按规定以及向有关部门报告安全事故情况,对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八、 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营运车辆进行足额、齐全保险、不脱保、漏保。

九、 按规定向主管部门报送安全统计报表及有关安全工作资料

十、 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在一定时间内规定的其它专项安全工作。

第20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范文

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是每个企业必备的制度,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篇“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化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大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二、每次例会各科室和项目部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无故不参加者,将根据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罚款,并纳入年终单位评先评优考核指标。

三、会议内容

1、由公司安全经理主持会议,宣读当次会议的主要内容。

2、传达上级部门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

3、针对生产状况,学习有关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等。

4、各科室和项目部介绍本月的安全生产情况及事故情况,每次大型活动后交流经验。

5、布置下月安全工作及安全活动内容。

四、发放有关文件及材料:建筑施工安全有关文件、技术刊物、安全简报、各类报表等。

五、每月30日下午3:00时为安全生产例会时间。例会时间、地点如有临时变动,由公司安全科负责提前通知。

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接受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内容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内容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内容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特别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内容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况,接受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建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况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患未然,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是否正确;查安全生产的责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2、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是否有无违章作业情况;查安全生产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章冒险作业现象。

3、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有没有擅离岗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

4、查领导:领导是否把安全生产摆到议事日程;对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员工是否做到及时表扬和奖励;对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进行严肃处理;生产与安全是否做到了“五同时”。

5、查隐患:是否做到了文明、安全生产;每台设备是否都有安全装置;在建工程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1、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

a、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一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以安全科为主的有关部门参加,组成检查组,对所有项目工程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科汇总上报。

b、项目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两次。由项目经理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员汇总上报。

2、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

a、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召集有关项目部参加,定期进行。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公司安全科。

b、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的每一个项目,必须作好详细登记,每次检查都必须对前期检查登记的问题做出准确性的鉴定。

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

对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发动群众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和整改情况上报和抄送安全科。

4、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

a、每一个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作业前后的安全检查制。

b、每一个班组都必须坚持执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制。

c、各级管理人员和专职安全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d、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持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5、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一定要按“三定”措施实施,即:定项目、定时间、定具体完成项目的人。

6、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还应结合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员工考核制度。检查结果应作为奖罚或晋级评优的标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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