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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工种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防止误操作。

3.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对施工现场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并制定预防措施。

4. 应急预案:设定事故应急响应程序,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迅速、有序地应对。

5.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6. 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规定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作用和意义

这些规章制度旨在:

1. 提升工地安全水平:通过规范作业行为,降低事故发生率。

2. 维护员工权益: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工伤事故。

3. 保障工程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问题,避免因事故导致的工程延误。

4.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能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专业能力。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应遵循以下步骤:

1. 调研分析:了解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识别潜在风险。

2. 制定草案:结合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编写初步规章制度。

3. 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各部门及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可行性。

4. 修改完善:根据反馈意见调整和完善规章制度。

5. 审核发布:由上级管理层审批后,正式发布执行。

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安全生产职责(包含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各施工作业班组)

(2)施工人员岗位安全职责(包含项目管理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

(3)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及奖惩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会议制度

(2)安全检查整改制度

(3)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4)人员、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5)工程承包、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6)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审查制度

(7)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8)重大设备验收制度

(9)施工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高空、夜间、水上和用电作业等)

(10)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11)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12)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制度

3.安全规程

(1)各类施工设备操作规程

(2)各施工作业工种作业规程

第2篇 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工程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临时工、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全面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

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和企业、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识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项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项目情况和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③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1.3、班组级教育有:

①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③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2、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2.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2.5、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不含手持电动工具)。

3、各操作岗位安全教育;

岗位教育包括经理(项目经理)教育、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安全员教育、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其他人员的教育。

3.1项目经理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⑦、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⑧、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3.2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技术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安全技术理论和措施编制要求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术问题分析教育。

⑥、安全技术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3.3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组织和作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教育。

⑧、安全管理报告、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⑨、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教育。

3.4安全员教育包括:

①、安全员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教育。

②、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教育。

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教育。

3.5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内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⑧、生产防护技术、三宝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教育。

⑨、中小型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要求教育。

⑩、民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教育。

3.6其他人员的教育包括:

①、岗位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②、岗位安全操作和防护技能教育。

3.7特殊工种专业安全教育:

其教育主要包括:

①、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

②、特种作业的操作和防护要求教育。

③、危急情况下的处置要求教育。

4、安全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分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工地自检等多种形式,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然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单,并请有关单位复查验收。

4.2公司级检查有巡、季检、专项检、季节性检查。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检查记录需要统一的记录表。

4.3日常检查范围:

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红色标志--禁止标志;黄色标志--警告标志;兰色--指令标志;黑色--电力标志;绿色--提示标志;

检查记录:检查安全健康计划;检查医疗设备及急救箱;检查现场用电;检查现场工作环境;脚手架检查;气焊、电焊施工检查;梯道、四口防护及跑道检查;机械防护罩检查;可燃易燃物存放检查;危险材料使用;吊车及垂直运输设备。

4.4检查后的行动:

检查方:①传讯通知;②根据不同违反情况罚款;制定违反罚款目录公示,共同监

督实行;a、非严重违反;b、严重违反;c、故意违反;d、重复违反;e、忽略降低危险;f、其他处罚。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5.1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2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步,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5.3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单独进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

6、班前安全活动

利用当班工作开工前,有班组长向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检查个人防护用具,施工部位,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将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委派本班组安全员)仔细填写记录本。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本项目下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机。

8、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第3篇 a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项目施工有效运转,加强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实公司的项目开发周期要求,确保完成安全,优质,高效,快速的总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管理部门

此制度归__公司__zz项目部管理。

三、管理规定:

第一章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严控资料原始性、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工程部联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若发现资料虚假、不正确,不完整将给予施工单位100元/次的罚款。

2、出现质量问题,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者罚款300元-2000元,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例如:混凝土出现大量孔洞、轴线位移严重、标高出现重大误差等,除按规定进行整改外,直接罚款10000元。对已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擅自处理者根据实际情况罚款2000元-5000元。

3、装饰装修及安装做法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做出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对不按要求施工者,除无条件返修外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元-3000元。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5、在檐口、窗口、窗楣、雨蓬、阳台压顶和凸出墙面的部位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应保证其坡向正确。若施工单位大面积未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

6、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屋面、卫生间,结构层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闭水,确保结构层不渗漏后做防水,然后再次进行闭水试验。每次闭水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并有详细的记录,对未按要求施工的单位,除无条件返修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7、各楼号±0、000标高必须引致各楼号相邻固定位置,并经监理单位复核,并严格控制各楼层标高,对出现重大偏差的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罚款。

8、基础施工必须注意轴线位移,轴线位移不得超过验收规范规定,对轴线偏差超标严重的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9、水电预埋时,500

第4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为规范施工现场用火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根据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三级动火管理制度。

1.一级动火: (重大危险源区域、易燃易爆)(1)禁火区域内;(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3)各种受压设备;(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内等场所;(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爆物质的场所;(7)一级动火由项目分部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及建设单位消防管理部门位审查、审批后方可动火。(重要项目的动火应同时报当地消防部门审批)

2.二级动火(可燃,但是不易燃区域 )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及登高焊、割作业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申请。(3)二级作业申请审批表由项目分部主管部门填写,并附安全技术方案,报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门批准。

3.三级动火(非燃烧物区域)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的均属三级动火。(2)三级动火作业由作业班组填写动火申请审批表,项目分部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后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申请。

4. 项目分部应严格执行三级动火审批。

5.动火区域是安全员重点巡视区域。

6. 动火范围为主要是电、气焊作业,其他工程项目必须的明火作业。

7. 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各种垃圾、木料或其他物品。

8. 违反本制度除停止作业外,要对作业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按规进行处罚。

第5篇 建筑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贯彻文明施工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二、按照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综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设备。

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四、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五、施工机械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施工机械进场必须经过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建立机组责任制,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六、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坑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规范化管理,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八、施工现场应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九、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十、工地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突击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十一、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十二、采用下列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

1、妥善处理泥浆水,未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2、除采用符合规定的设备或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他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3、使用封闭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

4、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

5、禁止将有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

6、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扰民。

十三、与当地居民委员会联合做好文明施工工作,做到不扰民,尽量不影响居民正常工作、生活,发现问题主动妥善解决。

十四、主动与当地派出所配合做好当地治安保卫工作。

十五、文明施工管理标准

1、现场五牌一图齐全。

2、种类材料按不同类别堆放整齐,保证道路畅通,排水畅通。

3、建立现场场容管理工作小组,专人督促,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施工现场做到硬地坪施工,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保持整洁。

5、各工种要做到活完脚下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

6、场内场外公共道路由专人负责打扫。

7、建筑垃圾每天清理,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8、生活垃圾清理至垃圾箱,不得污染。

9、宿舍、办公室、食堂保持清洁卫生。

10、施工中对噪声大的施工项目,不得深夜施工,不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

11、冬季做好防冻工作,雨季做好排水防涝工作,台风季节加强对脚手架、塔吊、架空线路的巡视检查。

第6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及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第7篇 风电场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风电场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二条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结合安全大检查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自查整改,经常性进行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第三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现场材料及设备的摆放情况、现场“五头”(砖头、木头、焊条头、烟头、钢筋头)的清理情况、现场的环境卫生以及现场人员的着装及施工行为规范情况、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情况。特别检查施工人员的服装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有权对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不文明的地方提出意见,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对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作业面有权下达“暂停施工”的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无明显改进的班组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填写有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处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问题的班长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全部。

第六条安全部应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整改、反馈管理台帐。

第七条施工班组应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同时传达上级关于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指示,研究、协调、解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问题,总结当月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情况,检查本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布置下月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必须将分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第九条开工准备阶段

1、项目部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和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工地、班组管理网络及监督体系,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并要正常开展工作。

2、项目部应制定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责任制,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化,明确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费的总体投入计划及月度投入计划。

3、服从业主文明施工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总平面规划,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化的“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其规格符合业主统一要求。

4、在各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文明施工要求,要重点突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场地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并考虑文明施工的需要。

5、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应制定严格的材料设备保管与储存管理制度。材料、设备,合有序规范的定置化码放,各种物资标志清楚,并符合防火、防水、防锈防尘、防止污染、防洪等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脚手架管全部进行重新检修、检验、刷漆。

6、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7、施工道路采用永临结合的原则,临时道路硬化处理,保证施工使用。设计规划的永久道路按设计要求对路基进行处理,确保施工期间排水畅通、无积水。

8、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落实,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等醒目、齐全,便于检查监督。

9、制定起重机械的配置计划方案,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性能和工作条件。

10、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实现标准化,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1、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合理,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12、施工区内分类堆放建筑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堆放设施或活动垃圾箱,生活垃圾箱应封闭,并每天有保洁员清理,或定期外运处理。

13、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4、为满足工程需要,各专业工种根据本工程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及特种人员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

15、施工人员着装、安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经过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佩戴标识上岗。

16、施工现场有急救设施。

17、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十条施工阶段

1、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挂牌管理。进入他人责任区施工时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

2、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和办法,并报监理、风电场工程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

3、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安排文明施工,并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规”要求的工作服,正确佩带安全帽及工作证件,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带钉的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施工现场,严禁带小孩或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区域内施工道路规划合理,平坦畅通,路标明显,无材料、设备堆积、堵塞现象,交通要道铺筑砂石或水泥,消除泥泞或扬尘的现象。配置撒水车,施工区域及施工道路定期撒水抑尘。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报经项目部批准,并采用相应的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是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6、施工责任区场地平整,无淤泥积水,无垃圾、废料堆积;材料、设备定点放置,堆放有序,施工区域内堆放的设备或材料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危险处所防护设施齐全、规范,安全标志醒目、规范。

7、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经监理、风电场工程部审核批准后执行,不得随意堆放。土石方堆放合理,并能及时规范回填。

8、土建、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必须签订交叉施工安全协议,明确相互的责任及防护措施。

9、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查、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

10、风电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夜间施工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

11、风电场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材料、废物的清理应做到:工作点一日一清、工作面一周一清,责任区每月进

行一次卫生大清扫。

12、风机组装场地无工业垃圾无杂物。当天工作结束前清理干净工作场所,工业垃圾放到指定地点。

13、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施工单位在满足现场施工安全、方便的条件下,可在责任区内可设置吸烟休息区。

14、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计,经批准后搭设。

15、现场工机具布置整齐,外表清洁,铭牌及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有专人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16、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安全制动装置必须完善,由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及时消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大型起吊机械拆装方案及检验和试验合格资料应向工程监理处报审、备案。

17、起吊机械不允许超铭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铭牌使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重大或特殊吊装方案应向工程监理处报审批准后执行。

18、对机械驾驶与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审验与考核,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19、严格施工工艺,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做到工艺美观、环境清洁、工序正确、布局合理。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或不同单位同一工作面的中间工序的交接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符合要求的工作面。

20、施工用电源要布置合理、规范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21、电缆敷设整齐、有序,捆扎牢固,间距相等,顺序安排合理,避免和减少电缆交叉。电缆敷设、挂牌等正确无误,符合要求。电缆孔洞封堵完善无遗漏,做到接线规范、美观、准确、连接可靠,挂牌、胶头号正确、齐全、牢固、字迹清晰、规格统一。

22、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安全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并设置明显标志或警告牌。

23、不随意在设备、结构件、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构件,重要部位或设备、管道开孔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执行。设备及墙面上无乱涂乱画现象。

24、设备安装期间的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孔洞可靠封闭,设备表面干净、无积灰、无积油。各类厂房、车间门窗齐全、干净,门锁可靠。

25、施工现场设有合理布置移动厕所及类似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及附近区域清洁。

26、高层建筑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27、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及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第8篇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项目部应组织编制文明施工措施并组织实施,倡导企业文化。

2、现场应规范设置围挡,做到坚固、稳定、美观、整洁,不得使用安全网、竹芭片等做围挡材料。

3、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大门,大门应有企业名称及标志,出入口应设置传达室,配备专职的门卫,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

4、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七牌一图、民工权益告知牌。

5、施工现场在合适的位置设置茶水亭、吸烟室、文娱活动室、淋浴房等设施。

6、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进行硬化、干化,做到平整坚实。设置可靠的排水系统和沉淀池,保证场内无积水。

7、材料按总平面布置图分类有序堆放,并设置标识。

8、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严格分开,办公生活设施应齐全并做到整洁、美观、卫生。

9、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严格执行消防防火制度。

10、施工现场应设置卫生保健室,配备必要的医药器材和药品。

第9篇 施工项目部管理规章制度

为规范项目部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考核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 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考勤、请假考核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五、考核办法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 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4、 本细则具体实施结合职工安全与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以上细则即日起执行。

第10篇 铁路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分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项目部安全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现行有关文件,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1严格遵守国家、总公司、局、集团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全面贯彻执行《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及相关的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和办法。

1.2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并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部设置专职安全检查人员并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人员,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1.3认真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和逐级负责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自觉接受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施工过程控制,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第二章 安全管理

2.1项目部要进一步强化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全体员工的安全教育,学习技术业务知识和各种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整体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人人懂安全并全面掌握本岗位应知应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打下坚实的基础。

2.2工程开工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各施工作业队要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组织施工,严禁擅自变更施工方案和无方案施工。

2.3营业线和临近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规定:

2.3.1营业线施工

2.3.1.1必须严格遵守“四严禁、八不准”制度。

四严禁:(1)严禁无计划施工;

(2)严禁点前超量准备;

(3)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

(4)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

八不准:(1)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

(2)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3)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

(4)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

(5)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6)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7)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

(8)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

2.3.1.2对涉及营业线行车设备的施工项目,要主动向设备管理单位详细了解设备的技术状况,必须与设备管理单位签定施工安全配合协议,项目部必须按其施工范围,配足配齐专职安全防护人员,按规范设置好施工现场防护。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人员必须经过路局培训中心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持证上岗。

2.3.1.3在营业线上进行施工调查、施工测量等各项工作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

2.3.1.4为防止机车车辆伤害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凡进入铁路作业范围的所有人员,必须穿着防护服。

2.3.1.5在营业线上施工作业,由施工负责人负责检查,在防护信号标牌齐全、设置正确、人员到位、通信联络可靠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施工。

2.3.1.6施工防护,对瞭望条件差的施工地段要根据瞭望及通讯条件增设中间防护,来车时,要在规定距离下道,及时清理工机具和材料。线路两旁堆放材料、机具,按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施工机械防护: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大型工程机械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有碍行车安全的施工时,应取得电务、通信等部门对电缆埋设位置的确认,并现场配合,方准施工。施工时应设置一机一人专人防护,列车接近前应停止作业,停工时机械停放安全地点。

2.3.1.7在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严禁使用无绝缘的道尺、支距尺,严禁单轨小车,钢钎、撬棍等导电工具随意摆放,避免造成轨道电路短路,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1.8在电力牵引区段施工,严格执行有关电气化区段施工安全的规定和措施,项目部要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

2.3.1.9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机具。

2.3.2邻近营业线施工

2.3.2.1路基土石方施工时,应在靠近营业线一侧设置标志明显限界绳,严禁机械设备侵入限界。

2.3.2.2桥涵挖基对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的施工,必须执行先防护后施工的原则,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危急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恢复到良好状态,不得影响列车正常运行。

2.3.2.3轨道施工:

2.3.2.3.1在钢轨、轨枕等笨重货物装卸、运输,线路起落道作业,拨移线路,拆铺道岔等多人作业时,应统一指挥,协同动作,确保人身安全。

2.3.2.3.2 无缝线路施工时,应与工务部门加强联系,遵循“先放散后施工的原则”,同时制定“防胀、防断”应急预案。确保无缝线路地段施工行车安全。

2.4防挖断电缆:施工前与设备管理单位共同进行地下设施、管线调查走向位置,对电缆位置明确标识,在电缆中心线两侧各1米喷洒石灰进行标识。同时在电缆位置中心线设警示标志。

2.5防高空坠落

2.5.1高空作业,上下层作业和有可能发生碰撞的施工项目,必须设防护栏杆、安全网等各类设施,确保人身安全。

2.5.2高空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空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高空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防碍通道畅通。高空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2.5.3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栓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栓几个人;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作业人员必须符合职业健康要求。

2.5.4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2.5.5施工作业时,应避免立体作业。确需立体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采取安全可靠的隔离设施。

2.6施工用电管理,

2.6.1施工用电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购买电器设备和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设备安装要规范。各施工工点必须使用安全可靠的标准配电设施, 并有专人管理。各种用电设施均要有漏电保护装置,移动和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宿舍和工地照明必须安装规范,确保用电人身安全。

2.6.2施工用电应进行施工用电设计,并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方式。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

2.6.3电力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及违章作业。

2.7机械设备管理

2.7 .1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各类机械设备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制度,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7.2各类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实行定机定人制度,加强对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确保设备安全运转。

2.7.3各作业队设备管理人员,要认真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设备管理台帐,定期检查养护维修并认真作好机械运转记录和保养维修记录。特种机械设备要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取得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开机运转,否则严禁使用。

2.8交通运输安全管理:

2.8.1项目部所有工作用车和施工车辆,必须按照公司有关交通运输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认真执行,汽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9加强安全学习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意识

2.9.1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学习,合格后方能上岗。从事焊接、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和场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加强对劳务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杜绝治安事件的发生。

2.10加强汛期防洪工作:

工程开工前积极与当地气象部门取得联系,随时掌握天气变化情况,制定汛期在建工程项目防洪抢险应急预案,成立防洪领导小组,备齐备足防洪料具,配备充足的抢险人员,加强汛期的检查,坚持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大雨暴雨中,对关键部位要坚持连续不间断的监控,确保汛期行车。

2.11防火安全

2.11.1项目部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制定本项目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保证完好有效。

2.11.2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三章安全管理奖罚

3.1为增强安全意识,确保施工安全,项目部实行考核奖惩制度。

3.2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处罚责任人100元。

(1)、违犯“四严禁,八不准”条款之一的(四严禁:①、严禁无计划施工;②、严禁点前超量准备;③、严禁点内超范围、增加项目、擅自变更施工地点施工;④、严禁利用列车间隙上道作业。八不准:①、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项目不准施工;②、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③、无安全防护不准施工;④、施工负责人不到位不准施工;⑤、监理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⑥、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⑦、没有制定安全措施和防范预案不准施工;⑧、施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及格不准上道施工。);(2)、防护员、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3)、未经批准进入铁路保护区施工;(4)营业线或临近营业线施工无防护员或防护不规范;(5)、人员、机具、材料有侵限现象;(6)、现场施工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7)、劳动保护用品佩带不齐全;(8)、未设置安全警示牌或不规范;(9)、无机械操作规程,设备无专人管理;(10)、设备安装不标准;(11)、施工用电设置不符合要求;(12)、配电箱配置不标准;(13)、现场施工用电,电缆、电线设置不标准;(14)防挖断电缆防护措施不到位;(15)、木工棚、材料库、宿舍、易燃品存放地等设置消防器材专用棚,消防器材配备不齐全,无定期年检;(16)、压力容器使用、存放不符合要求;(17)、发现违章违规作业。

3.3 (1)挖断电缆、因施工事故而影响行车的,视影响程度而定,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2)对建设单位签发的处罚通知单,视情节轻重加倍处罚;(3)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问题通知单,根据影响程度及经济损失处罚责任人1000-2000元,并通报批评。对建设单位、监察大队和监理单位签发的停工通知单,处罚责任人500-1000元。

3.4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项目部,按照安全逐级负责制进行考核。

3.5工程施工日常检查作为季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有抵触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一日

第11篇 项目部施工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严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四、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安全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六、施工现场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七、安装使用单位对临时线路应加强检查、维护,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未经批准或虽经批准而不符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

八、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九、施工现场必须按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

第12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2008]009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2000元;

2、所有施工前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2000元;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按规定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200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齐防护备品(对讲机、信号旗、口笛、响墩、火炬),缺少一件,罚款100元;

5、大型施工机械(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重型运输车辆等)邻近既有线施工,必须做到一机一人专职防护,来车时提前停止作业,不得侵入限界,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6、靠近既有线施工,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带(绳),未设置,一次性罚款1000元;

7、在既有线各项施工,必须有设备管理单位人员配合、监督,没有执行配合、监督制度,一次性罚款500元;

8、各种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有操作证方可上岗,没有操作证上岗,一次性罚款500元;

9、在既有线各项施工,上道人员必须穿戴防护服和上岗证,否则,一人次罚款200元;

10、在既有线各项施工,施工人员不得随意翻越股道,行走道心,钻车底,坐卧钢轨,发现一人次罚款1000元;

11、登高作业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未执行者,一人次罚款500元;

12、在既有线进行基坑开挖,土方开挖,管道、电缆沟开挖,必须进行电缆探测或开挖探沟,防止挖断电缆。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1000元;

13、各项基坑开挖,必须做好支护,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4、各项施工必须有安全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展开表,有措施,有责任人,有分管领导,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5、各项封锁施工准备工作,不得做过头和冒险放行列车,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2000元;

16、临时增设道口,必须设置24小时看护,专人管理,防护备品齐全,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7、使用自轮运转设备重型轨道车,必须有分管领导添乘,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1000元;

18、轨道车上道必须做到“三证”齐全、“三项设备”完好,26种防护备品到位,未按规定执行,一次性罚款2000元;

19、对全体参建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二、施工质量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各工地主管技术员未进行交底和安排,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对其按各条规定进行罚款,各工地主管技术员已进行交底和安排,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1、路基填筑必须清表,划格卸土,专人控制,虚铺厚度不得大于30厘米,未执行者,一次性罚款500元;

2、改良土拌和,要计量掺灰,含量符合要求,路拌不得少于3遍,大于10毫米颗粒不得多于20%,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3、路基填料含水量为+2、-3,压实后无弹簧土,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4、路基填料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土质填料要有检测报告,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5、过渡段填筑方法:

⑴长宽符合要求,同断面同时填筑;

⑵在结构上划格控制松铺厚度,1米内须用冲击式打夯机夯实,结合部挖1米台阶夯实填筑。

未执行以上者,罚款500元;

6、过渡段填筑质量,级配碎石应级配良好,有配比单,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7、混凝土质量要采用集中计量拌和,坍落度符合要求,原材质量料符合要求,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8、模板质量要用大块拼装,加固牢固,接缝无错台,未执行者,罚款1000元;

9、钢筋工艺、数量、规格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头绑扎位置符合规定,未执行者,罚款500元;

三、项目部管理人员方面

1、认真落实“8554”安全质量控制要求,项目部经理、总工、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每月下现场发现安全、质量、管理问题不少于12件,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整改、有责任人,限期整改,做到闭合管理。未闭合或达不到数量要求者,罚款200元。

2、对分工包保责任项目、责任地段,出现责任安全质量隐患,罚款包保人500元。

3、各工地主管技术员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因未尽到责任造成施工缺项、漏项或因技术交底不清造成施工返工的,一次性罚款500元。

4、总工、分管副经理、工程技术部部长及主管技术员、安质部部长、工地负责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处理不了又不及时上报者,罚款500元。

5、工地负责人向项目部各部门提出的施工安全、质量问题,各部门在职责范围内没有解决或拖延时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四、其他“三违”行为,按照公司“三违”处罚办法执行

附表:《违章违纪处罚通知书》

中铁十局四公司徐连电气化项目部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第13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工程项目部施工现场门卫制度

一、项目部管理人员及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大门须一律配戴项目部颁发的工作卡。

二、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说明情况或主动出示有关证件,方可进入。

三、外来人员请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并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工地。

四、进入工地的材料,门卫必须登记,注明材料规格、品种、数量、运输车辆的种类和车号。

五、外运材料必须有项目经理签字的外运单,方可放行。

六、门卫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夜间值班不得睡觉、喝酒,不断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或可疑情况及时向工地领导报告。

七、门卫要礼貌待人,严肃制度,搞好大门内外卫生,疏通车道,及时处理门外设摊及围观人群,主动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等检查。

地铁土建工程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第14篇 变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变电站项目部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一】目的:

进入盛夏季节,日照强度高,高温天气持续,为切实做好夏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保障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断的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措施。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35kv__变电站项目部

【三】具体规定:

1、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制。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抓好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的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施工人员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落实负责制,制定应急预案,狠抓防范措施落实,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工人中暑和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要密切关注高温天气的气象预报,气象学将日最高气温大于35摄氏度定义为高温日,连续5天以上持续高温。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温度过高时作息时间调整为上午6:00-10:30 ,下午15:00-19:30

3、加强工作中的轮换休息。在夏季根据施工的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组织,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加强工作中的轮换工作。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提高全员安全防范意识。

4、保证现场饮水供应充足。现场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用水等,有效的防暑降温,避免发生中暑事件。

5、落实防暑降温药品。要切实关心在高温天气下坚持施工的广大一线施工人员,加强对防暑降温知识的宣传,要求施工人员随身携带防暑药物,如:人丹、清凉油、风油精、藿香正气水、茶叶等,落实每一位工人的防暑降温物品。

6、积极改善建筑工地生产生活环境。要认真落实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施工人员宿舍、食堂、厕所、淋浴间等临时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施工人员提供清凉饮料和常用防暑药品。建筑工地施工现场的宿舍和食堂必须安装电扇,有条件的单位,应在宿舍安装空调。

7、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要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加强对夏季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8、做好夏季防火工作。针对夏季炎热、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预防火灾措施,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同时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

【四】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做好防暑降温工作,防止作业人员高温中暑,保证他们的生命安全。

第15篇 项目部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措施

各项目部要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及围墙、基坑、垂直起重机械设备、脚手架、承重支模架、施工临时用电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检查和监控,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同时,高温季节的施工应提倡人性化管理,更加关爱从业人员的健康安全。

(一)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按照国家建设部建质电(2007)36号《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和省建工局苏建管质(2007)51号《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苏建管质(2007)61号《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高温和汛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垂直起重机械设备和承重支模架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各项目部,要特别加强对施工现场电工的工作责任心教育和建立考核制度,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禁电工自身违章作业。要以职工宿舍、临时用房、设备配电及临时照明线等为检查重点,加大检查力度,对存在的问题,必须落实到专人负责整改。

(三)加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完善制度,落实安全责任,严格动火审批制度。焊割作业前要事先清理现场周围可燃物,防止金属熔融、火花四溅引起燃烧事故。对油漆、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到危险物品仓库,并与火源及生活区、办公区保持安全距离,还应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并按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

(四)加强施工现场防毒安全工作。各项目部应制订预防各种气体中毒的安全保证措施,宿舍内严禁放置煤气瓶。对有挖孔桩等可能发生气体中毒事故的施工项目,应配置防毒面具和必要的通风设备,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

(五)加强夏季防暑降温及卫生管理工作。盛夏期间各项目部特别要加强劳动保护工作,积极采取措施降温、消暑,不断改善职工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确保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部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中午11点至下午3点不得在阳光直射下工作,气温达到38度及以上时,原则上要停工,确需施工的,应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暑降温措施,配备急救药品,并安排管理人员跟班作业。高温作业场所要采取有效的通风、隔热、降温措施,尽量减少高空和深基坑作业,对年老、身体素质差、不适应高温作业的人员要及时调换岗位。各施工现场要充分做好职工的防暑降温工作,配备足够的饮用水,做好含盐清凉饮料的供应,为职工准备一定的绿豆汤、冰水等,向职工发放清凉油、人丹、风油精等预防中暑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要求,改善劳动条件,职工宿舍要做到清凉、通风,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空调,保证施工人员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要切实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对生活垃圾和污水要及时清运和排除,防止蚊蝇孳生。同时加大食堂和食品卫生管理力度,食堂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食品的采购、洗涤、烹制要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第16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17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和经济损失作出贡献的;

5、获得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优良工地和通过上海市安保体系外审认证的;

6、受到区县级通报表扬的;

7、在区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安全大检查中取得优良成绩的具体组织落实、布置的有关人员;

8、对创区县级以上“文明工地”、“标化工地”、“观摩工地”进行具体组织落实、设置、布置的有关人员。

二、处罚

1、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管理不严、安全事故隐患不认真整改而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2、未按国家、地方、上级有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进行管理,造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受到各类经济处罚、区县级以上通报批评、全面停工或局部暂缓施工、新闻媒体曝光查实、引起社会不良影响事件的,按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办法》给予处罚;

3、在上级部门安全检查中,被查出安全隐患,并下发整改通知单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4、在内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中,发现违章违规现象,对责任单位进行记分考核,每记一分,罚款200元,具体记分标准见附件1《安全检查考核记分细则》。

三、项目部安全奖励基金,其主要来源是:

1、项目部自行设立的安全奖励资金;

2、对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者的罚款;

3、对发生违章、隐患不按期整改的罚款;

4、业主和上级部门的安全奖励资金。

第18篇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 一般规定

1.工程项目部经理为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2.工程项目部应针对施工过程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对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活设施问题,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

3.项目安全控制宜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施工安全目标;

2)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根据评价出的危险源制定控制计划、编制项目安康目标及管理方案。

3)项目安全计划实施;

4)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证;

定期对目标管理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计划顺利实施。

5)持续改进;

6)兑现合同承诺。

4.施工现场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分析、评价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措施,加强安全动态管理。

5.在进行平面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合理定位。

第二节 封闭管理

1.执行集团公司《vi形象手册》的有关要求.

2.城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必须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高度不低于1.8m的围挡。围挡材料采用硬质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3.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门头设置企业标志,并设置灯箱或霓虹灯,夜间要保证亮起来。

4.施工现场应制定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口设置警卫室,由专职门卫人员值班。

5.施工现场的大门进口处应设置“七牌两图”,适当位置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和安全标语。

七牌:

1)工程概况牌;

2)安全生产纪律牌;

3)三清六好牌;

4)文明施工管理牌;

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

6)工地消防管理牌;

7)进入工地必须佩戴安全帽提示牌。

两图:

1)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2)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6.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上岗时应整齐佩戴企业统一制作的工作卡。

7.施工现场应针对作业条件在危险部位规范、整齐地悬挂统一内容和式样的安全标志牌。

第三节 施工场地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污染物控制程序》,对施工扬尘、废水、废弃物、运输遗洒、光污染等进行有效控制。

2.城区主要路段建筑面积在8000㎡以上或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的道路、钢筋加工场地、木加工场地、混凝土搅拌场地、砂石料堆放场地,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地面。其它工程的施工现场可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地面硬化,保证平整坚实,无浮土,不积水。

3.施工现场宜有循环干道。道路上不得堆放构件、材料,保持经常畅通。施工现场门口处,应设运输车辆冲洗设施,保证不带泥上路。

4.施工现场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和塔吊等基础应设排水设施,形成排水网络,保证排水畅通。并设沉淀池,施工废水及雨水经过沉淀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系统。

第四节 材料堆放

1.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放置。材料堆置高度应符合表4.4.1的规定。

料堆置高度表4.4.1

材料名称

堆高限度(m)

说明

钢筋(直筋)

1.2

露天堆置

钢筋(盘筋)

1

铸铁管

1.2

露天堆置。在两排管中间应加垫,侧边设立柱,以防滚落。

原木

2

露天堆置

成材

3

露天堆置。每0.5m高度加横木。

水呢

1.5

库存。堆放在高0.3m以上的垫空板架上。

砌块

1.5

露天堆置

耐火砖

1.8

棚内堆置

器材箱、筒

横卧3层、立放2层

横卧

袋装材料

1.5

堆卸时应搭设可靠的踏板

2.施工现场堆放的工具、构件、材料应挂定型化的标牌,标牌上注明其名称、品种、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3.作业区及建筑物楼层内,每道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及时清捡规整:建筑垃圾及时清扫集中运走,做到工完场清,因故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分类型集中堆放整齐,并标明名称、品种。

4.施工现场拆除下来的模板、支撑、脚手架料、垂直提升设备等杆件和施工余料,应及时分类运往规定地点堆放,不能马上运走的应堆放整齐。

5.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必须设专人管理,由专门仓库分类存放,严禁混放和露天存放。

第五节 临时设施

1.施工现场应设置生产性临时设施、物资储存设施、办公和生活临时建筑。生活区、办公区应与施工区有明显的分界,并设置坚固美观的导向牌。

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设置,避开取土、弃土场地。

3.施工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均应进行设计,竣工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准使用,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4.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表5.5.1的规定。

临时建筑物与在建工程的最小安全距离表5.5.1

在建工程高度

4m以下

5-15m

15-30m

30m以上

最小安全距离

2m

3m

4m

5m

因场地狭窄,不能达到上述要求的,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施工现场的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各类仓库应保持良好通风,符合用电和防火规定。

6.施工现场的员工宿舍禁止设置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或地下室。

7.施工现场的宿舍应符合以下规定:

1)室内高度不低于2.6m,墙面应刷白,室内和门前地面采用水泥砂浆或不低于水泥砂浆标准的其它材料硬化。

2)应坚固、美观、通风、保温、干燥,符合防火的有关规定。

3)每间宿舍居住人数不超过15人。应设单人床或上下双层床,每人床铺面积不少于2m2,生活用具放置整齐。

4)宿舍内应有卫生、防火、治安制度,防煤气中毒、消暑和防蚊虫叮咬措施。保持宿舍周围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5)宿舍用电必须安全。灯具高度不低于2.4m,低于2.4m时采用安全电压。

8.施工现场食堂应符合以下要求:

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

2)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设透气窗,墙面抹灰刷白,地面抹水泥砂浆,灶台镶贴瓷砖。市区内工程大灶必须使用燃气、燃油灶具。设置隔油池及设污水排放设施,并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

3)生、熟食必须分开放置;严禁食用无证、无照商贩的食品;每天应对餐具进行消毒。

4)食堂距厕所、垃圾场所和其他有害物质的场所不少于30m,或设置有效隔离措施。

5)食堂应建立卫生责任制度,责任到人。

9.施工现场应设置水冲式厕所,并符合下列要求:

1)地面应抹水泥砂浆,便池镶贴瓷砖。

2)设纱窗、纱门,门口醒目标明“男厕所”、“女厕所”字样。

3)高层建筑应隔层设置临时厕所。严禁随地大小便。

10.有人员住宿的施工现场宜设立满足职工洗浴的淋浴室。

11.施工现场应设饮水处,保证职工喝到符合卫生要求的开水。

12.施工现场应设置吸烟室。严禁随地吸烟。

13.生活垃圾应分类存放,袋装或盛放在带盖的容器内,不得与施工垃圾混放,并及时清运。

第六节 现场防火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消防管理工作程序》及《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

2.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设立消防领导小组,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在集团公司各级编制的应急预案中体现有关消防方面的内容。

3.建筑施工高度超过30m时,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管道、器具和专用水源,并随层设置消防阀门。立管直径不小于50mm,设加压泵和泵房。

4.施工现场应建立动火审批制度。凡在危险区域进行明火作业,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时方可离开。

第七节 保健急救

1.执行集团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之《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

2.大型施工现场应设医务室,由专职医生值班。一般施工现场应配备保健药箱和一般常用药品,并由医生巡回医疗。施工现场均应配备急救器材和经过培训的急救人员。

3.施工现场应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状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每天进行人员清点。

4.施工现场应经常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增加职工的卫生防病知识。

第八节 综合治理

1.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建立职工活动室,并加强管理,保证职工的学习和娱乐。

2.施工现场应建立治安保卫制度,将责任分解到人,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施工现场应建立施工不扰民的措施,有责任人管理和检查。

4.施工现场应针对施工工艺采取防尘和防噪音措施,并定期对施工现场的噪声进行监测,填写记录.在允许的施工时间之外必须施工时,应由当地市环保部门批准。

5.施工现场不得焚烧有毒、有害物质和随意抛撒建筑垃圾。

第19篇 项目部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部进场后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施工特点,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制定相关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和有关一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高处作业、雨季施工、冬季施工、夜间施工过程中等主要安全技术控制要点。

第二条项目部进场后,工程技术人员在编制施工阶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且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以及行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并有安全管理人员参与意见,经过项目总工审批后生效。

第三条对于特殊和危险性大的的工程必须在施工前单独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如:爆破、吊装、水上和水下作业、深坑、施工临时便桥等,方案一定要有依据,严格标准,有计算过程、有详图、有说明等,并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监理、业主审批。

第四条严格实行逐段技术交底制度:

一、各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各分项、各工区、各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从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做好每次的书面技术交底记录。

二、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分项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工区、施工队或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叉作业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三、各工区、施工队负责人每天要向本工区(施工队)的从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术复杂、连续多天从事一项工作的,要进行书面交底。

第五条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验收制度。项目总工应指派工程技术人员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签认。项目经理每月要亲自带队到现场检查一次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项目测量、试验、检测、工程、机械、材料、路基、路面、桥涵(防护)等分项负责人分别就自己分管的项目进行验收签认。

第六条特种作业等各类安全关键岗位的人员均应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和从业资格。

第七条项目部专(兼)职安全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把各类安全技术费用计划、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技术交底书、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设备、材料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单、合格证、施工队伍和从业人员的资格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安全技术资料进行回收、分类、整理和保管工作。

第八条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安全检查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既不整改也不向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因此发生事故的,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20篇 项目部上墙制度:施工技术员岗位职责

项目部上墙制度:施工(技术)员岗位职责

1、协助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对本工程的现场管理,对施工现场出现的一些施工问题负主要责任;

2、读通施工图,参加施工图自审和会审,并严格按照施工图相关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的计划要求组织施工。

3、编制施工现场的进度计划,编制相应材料、周转材料,劳动力、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并报项目经理核准后实施。

4、做好对作业班组的技术、质量、安全交底工作,并经常性的检验与督促。

5、认真做好施工日记的记录工作,及时搜集和整理本工程的技术资料和竣工验收资料。

6、负责对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进行检验和整顿。

7、自觉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加强自身廉正建设。

z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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