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规章制度
栏目

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

编写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任务,它直接关系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运营稳定性。规章制度的制定应以保障安全为首要目标,兼顾操作流程的清晰性和执行的可行性。

规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套完整的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安全政策声明:明确阐述企业对安全的承诺,确立安全优先的原则。

2. 风险评估与管理:定义可能的风险源,规定评估和控制风险的程序。

3. 操作规程:详细列出加油、卸油、设备维护等日常作业的安全步骤。

4. 应急响应计划:设定火灾、泄漏等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

5. 个人防护装备:规定员工必须佩戴的防护设备及使用方法。

6. 培训与教育:规定员工安全培训的内容、频次和考核标准。

7. 监督与检查:设立定期的安全检查机制,确保规章制度的执行。

作用和意义

规章制度的作用在于:

1. 预防事故:通过明确规定操作流程和安全标准,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 指导行为:为员工提供清晰的行为指南,避免因误解或疏忽导致的安全问题。

3. 责任界定:明确各岗位职责,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响应。

4. 合规性: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怎么制定

制定规章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全面性:覆盖所有可能的安全风险和作业环节,不留盲点。

2. 实际性:结合加油站的实际情况,确保规章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 参与性:征求员工意见,使规章制度更符合一线工作需求。

4. 更新性:定期评估和修订,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新的安全要求。

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

1、总则

一、为了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及防范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公司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以坚持统一指挥、统一调度、互相协作,先参与后汇报或边参与边汇报,分级分部门负责,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最大限度减少损失,防止和减轻危害目标,全方位安全管理。

2、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单位全面安全检查,由站长亲自负责,每月至少一次。

二、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三、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1)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2)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加油站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公司经理副总责,具体的安全教育由站长负责。

二、加油站新员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站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安全知识,全体员工必须及时参加,认真学习。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禁携带火种入站,严禁吸烟,严禁喝酒上岗。

二、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三、所有职工上岗不准穿戴化纤制衣物或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站内工作人员不准穿带有铁钉的鞋。

四、加油机、油库及消防设施周围严禁堆放物件,工作场地及行车道上要时常保持清洁畅通。

五、懂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设置位置,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六、保持高度的安全防火意识,发现火灾及时报警119和其他相关部门,并积极参加扑救。

5、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发生事故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和安全职能部门,并保护好事故发生现场和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及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对于重伤死亡事故,必须以最快速度上报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隐满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事故发生后,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重伤、重大事故还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事故调查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的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四、重伤事故由公司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并建立事故报告处理档案。

6、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制度

一、要求上岗员工佩戴工作卡、着装统一。

二、根据季节,发放夏装、春秋装及冬装。

三、发放帽子、手套及清洁用毛巾。

四、每位员工应爱护使用劳保防护用品。

五、如有丢失或损坏,照价赔偿。

六、根据加油站工作的特点及有关规定,所发放的劳保用品必须选用防静电质地的布料或材料。

7、动火管理制度

一、在加油站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站长同意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二、站内动火,应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并须有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

三、进行电、气焊作业,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四、严禁在油罐、油管和加油机等带油设备上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五、作业完毕应认真填写作业记录。

8、用电管理制度

一、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应符合爆炸危险区等级要求。

二、在加油站内,用电设备应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三、设置在罩棚下的照明灯具应选用防护型灯具。

四、对加油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定期检查,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五、加油站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

六、加油站营业房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9、卸油操作规程

一、送油罐车进站后卸油员立即检查油罐车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引导罐车至计量场地。

二、卸油员会同驾驶员核对罐车油品交运单记载的品种、数量,检查确认罐车铅封是否一致,连接静电接地线按规定备好消防器材,将罐车静置15分钟经计量后准备接卸油。

三、卸油时,按工艺流程要求连接卸油管,做到接头结合紧密,卸油管自然弯曲。

四、司机缓慢开启罐车卸油阀。卸油员集中精力监视、观察罐油管线、相关闸阀、过滤器等设备的运行情况,随时准备处理可能发生的问题。同时,罐车司机不得远离现场。

五、卸油完毕后,卸油员应上罐车确认油品卸净,关好闸阀,拆卸卸油管,盖严罐口处的卸油帽,收回导静电线。

六、引导油罐车离站。

七、雷雨时,禁止进行加油和卸油作业。

10、设备管理制度

一、开展设备平时的维护、保养和定期的检修,保持所有设备、设施始终处在完好状态;

二、建立设备档案,完整地保管设备的说明书、质量检验单、合格证,以及主管部门定期检测或校验报告、平时安全检查记录、维护保养及修理记录等。

三、定期开展设备的计量自校和防雷、防静电接地电阻的自测,并定期请专业部门检测或校验,合格才能使用;

四、保持设备的清洁,定期刷新外表。

11、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每班作业要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和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本站现场的安全。

二、建立安全消防组织,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组织学习安全知识,进行防火、灭火的训练。

三、加强对明火的管理,站内严禁烟火,严禁在站内从事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如:检修车辆、敲击铁器、焊接等。

四、做好防静电工作,站内人员必须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鞋。

五、站内各种设施应按规定加装地线和防静电装置,严禁用塑料容器加装和存放汽油。

六、全员要每日对站内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发生事故应迅速汇报。

七、站内严禁吸烟、打手机,加油时机动车应熄火。

八、向油罐内入油时,必须有专人监护,罐车接地线再放油。

九、灭火器材由专人管理、维修、失效立即更换,保持灵敏有效,不准作它用。

12、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一、本单位为独立核算经营单位。

二、购入油品时,向有经营资质的批发单位支付支票,对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及提货单。

三、凭提货单去油库提取油品,使用专用特种运输车辆将油品提回本站。

四、接、卸油品及办理入库手续、登记库存等并作好相应记录

13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站长为重大危险源责任人,负责全站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对重大危险源,编写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预案。

三、从业人员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四、加强职工安全教育,操作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五、重大危险源消防配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六重大危险源由专人保管,管理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且熟悉危险化学品储存规定。

七、重大危险源有毒现场必须备有防护、防毒器材及救治药品。

八、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立良好的防雷接地并定期检测。

九、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和监控措施,并报所在区县和市安监局备案。

十、重大危险源现场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十一、对重大危险源原料贮罐定期进行外观检查及无损探伤,对管线和设备进行气密性试验、打压试验。

十二、建立事故档案,按照“四不放过”要求,认真处理,并保持有效记录。

14、加油安全操作规程

一、当加油车辆驶入站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位置等车辆停稳,发动机熄火后,主动将油箱盖打开。

二、询问加油牌号、加油数量,将加油机泵码回零,请顾客确认后,方可持枪加油。

三、加油过程不准将油枪交给顾客操作或将油枪固定放在油箱口自动加油,防止冒、溢油品。

四、禁止向塑料等非金属容器内直接加油。

五、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车辆,应消除隐患后方可进行加油。

六、高温电闪或雷击频繁时暂停加油作业。

七、发生洒、冒油品,应擦拭干净,方可继续加油。

八、加油完毕,应帮助顾客盖好油箱盖,请顾客确认加油数字,收取现金或油票,并引导车辆离开加油岛。

15、加油机安全操作规程

16、人工计量安全操作规程

一、储油罐液位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停止使用与油罐相连的加油机,抄写停机时累计泵码数。

2、卸油后,待稳油15分钟后方可计量。

3、将量油尺尺带用棉纱擦净。

4、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5、当量油尺砣接近罐底时(约20cm)应放慢速度,不得冲击罐底。

6、手感尺砣触底,就迅速将尺垂直向上提起,避免倾斜摆动,使液面发生波动。

7、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观察油面浸湿线高度,读出油面高度;先读小数,后读大数,读数时尺带不应平放或倒放,以防油面变化。

8、测量结果应精确到毫米,每次测量至少两次,两次相差不大于1mm,取小的读数,超过时应重测。

9、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计入测量记录表中。

二、油罐车液面高度测量(人工测量)

1、用于人工计量的停车场地,必须坚实平整,坡度不大于0.5°。

2、油面平稳后再行计量。

3、具体计量程序同储油罐液面高度测量。

三、储油罐罐底水高测量

1、水的高度不超过300mm时应使用检水尺,水的高度超过300mm时应使用量油尺。

2、测量时,在量油尺或检水尺上涂抹以一层薄的试水膏。

3、从固定测量点将量油尺垂直徐徐放入油罐,尺砣接触油面时应缓慢,以免破坏静止的油面。

4、尺砣或检水尺触底时,应静止3~5s后提尺。

5、卷尺提起后,应迅速读取试水膏变色处的毫米读数,读取时检水尺不应平放或侧置。

6、遇水、油界面不清晰、不平直,应重新按程序测量。

7、水高超出50mm,应及时报告站长,分析原因并进行处理。

8、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四、油品温度测量

1、温度测量应在油品高度测量之后进行。

2、测量时将温度计装入保温盒。

3、将温度计置于油面高度的1/2处测量油温,浸没时间不少于5min。

4、提取温度计时要迅速,温度计离开油面到读数时的时间不应超过10s;读数时应使温度计垂直,不让盒内液体洒出,视线应垂直于温度计,先读小数,后读大数。

5、使用分度值为0.5℃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1℃;使用分度值为1℃的温度计,应估读到0.2℃。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五、油品密度测量(密度计法)

1、从油罐采取油样,将油样沿量筒内壁倒入量筒,量筒应放在没有气流的地方,并保持平稳。

2、将干燥的密度计小心放入搅拌均匀的量筒内油样中,操作时注意液面以上的密度计杆管浸湿不得超过两个最小分度值。

3、待密度计稳定后按弯月面上缘读数(密度计上标有“弯月面上缘读数”字样),读数时必须注意密度计不得与量筒内壁接触,眼睛要与弯月面的上缘成同一水平线,并估计密度计读数至0.0001g/cm3。

4、测量油样的温度。

5、测量完毕,将油样倒回油罐,收好计量器具。

6、每次测量的最后结果应记入测量记录表中。

17、接卸油安全操作规程

18、油罐清洗管理规定

⑴ 加油站清洗油罐,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⑵ 严禁人员进入罐内清除油污。

⑶ 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使用不防爆的油泵抽罐内底油、油污;用普通风扇向罐内吹风;用普通手电对油罐照明等。

⑷ 对从油罐内清出的油污,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19、车辆进出站管理规定

⑴ 车辆驶入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⑵ 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将车辆油箱盖打开,进行加油。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

⑶ 拖拉机、摩托车推出加油区后方可发动;

⑷ 严禁在加油站内修理车辆;

⑸ 无关车辆不得在站内停留或绕行加油站。

第2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保证加油站施工作业的安全,在加油站安全施工规定基础上,重申和补充一下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具体如下:

1、在施工现场动火之前必须到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项目组办公室安全管理一组办理动火作业证。

2、在加油站内动火之前应由主管安全负责人到现场用测爆仪检测油气浓度,在动火点半径18米的范围内均应做油气浓度检测。

3、在加油站区内划出动火作业区,动火作业区应选在油罐区、加油机、排气管不低于18.5-25米处。

4、管道预制应在动火作业区内,在现场焊接应设定固定动火点,固定动火点的要求:

1)油罐区内固定动火点不应多于2处。

2)加油区内固定动火点应干管与支管连接处为1处,主干管现场动火点为2-3处(有凝液罐的加油站应在加油区内增加2处固定动火点)。

5、所有在加油站内动火作业的必须用防火板围住动火点(挡火板可用围挡板),挡火板底部两侧需用细沙或细土埋实阻止油气和电焊火花通过。

6、施工动火部位措施:

1)加油区动火之前应把加油家拆除移到安全位置,并用盲板将油管线盲死。

2)油罐区动火之前应将油罐人孔盖搬走以后用临时盖(可采用大芯板上粘贴耐油胶板)将油罐人孔封死,同时在油罐人孔法兰水线处涂抹黄油密封。

3)外移到动火区动火点部件,动火前要对其进行清洗,合格后方可动火。

4)透气管部位动火之前把人孔井内法兰一端用盲板封死,拆除透气帽后把透气管内用清水注满,柴油透气管也应断开注水,预防有关产生火花,用钢锯把汽油透气管锯掉,锯时用水冷却或在锯条上涂抹机油,焊接时应把焊机地线和焊接部位距离尽量缩短;为保证通气管与油罐彻底断开,应该用电阻摇表测试通气管接地电阻,通过数据分析加以确认。

7、施工动火期间,必须有专人监护,配备完好灭火器材,制订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8、施工现场,临时动火、用电,必须由具备资质人员进行作业,并按照规定,办理临时动火、用电作业票。动火结束后,立即将现场清理干净。

9、进一步明确,施工加油站站长是该站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进行监管,行使监督职能,发现违章,有权下达停止动火和临时用电的指令。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油分公司

二0一三年八月

第3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教育制度是指加油站对全体员工进行教育的要求、范围、内容、形势及考核等制定的一系列规定。通过安全教育,不仅能提高广大员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还能使加油站员工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开展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一、安全教育内容

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技能培训,遵纪和守法教育。

二、三级安全教育

教育对象: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大中专实习生。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加油站新员工在上岗前进行的区域分公司级教育、加油站级安全教育和班组级安全教育。

教育时间:三级安全教育累计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中区域分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不少于24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小时。

三级安全教育要进行严格的考核,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必须进行一次闭卷笔试,并进行存档待查;班组教育可以进行口试。

三、特殊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1、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要按当地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3、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个人资历和作业情况要详细记录,填写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四、日常安全教育:教育对象为加油站全体员工。

1、每月加油站安全教育不少于1次,可以采取笔试、口试的形式,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上级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专项安全检查及安全活动、应急预案以及本规范的内容等。

2、加油站安全教育内容要详细记录在“加油站安全教育记录”本上。

五、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教育对象进站施工人员。

1、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服务安全合同》,未签订安全合同不准进站施工。

2、地市分公司或加油站组织对进站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合格的不准施工作业。

3、将检查情况及时登记在“安全教育记录”。

第4篇 加油站动火用火安全管理制度

1、单位经营储存区域内动用明火实行报批制度,动火一次报批一次。

2、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场所周围严禁动用明火。

3、动用明火时,各工作人员必须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单位总经理获分管经理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作业全过程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动用明火申请表》详尽见附表

4、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经营、维修等工作的需要,单位内设立固定动火区,除动火区外一律为禁火区。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如下:

1)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

2)室内动火区应以防火墙与其他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道路要畅通;

3)动火区内不准放易燃、易爆、可燃物或其他杂物,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

4)单位内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油品泄漏挥发与空气形成的可燃混合气体)不会扩散到该区;

5)动火区应设立明显标志,由专人负责管理。

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

6、动火前,由安全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后,划定动火区域(包括临时性动火),明确动火地点、时间、范围、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员等。动火手续不齐者不准动火,动火申请表上要求采取的安全措施未落实之前不得动火。

7、动火作业前,应和责任部门联系,明确动火的具体位置,由该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动火设备的置换、扫线、清洗工作,并做好书面记录。

8、凡能迁移到固定动火区域或其他安全地方进行动火的作业,不应在禁火区进行,尽量减少禁火区内的动火工作量。

9、动火设备应与其他设备可靠隔离,以防止设备管道内的物料泄漏到动火设备中。对动火地区应采取与其他区域用临时隔离墙隔开等措施加以隔离,以防止火星飞溅引起事故。

10、动火现场应准备好使用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作业现场需有人监护;在危险性大的重要地段动火时,消防车和消防人员应到现场,做好充分准备。

11、动火必须有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动火时应注意火星落入危险区域。

12、动火结束后应立即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动火作业所用的电源。动火、用火作业相关记录由安全管理部门保存归档。

第5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油站新员工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教育由站长负责,内容主要有:

1、国家有关安全经营方针、政策、法规;

2、经营模式和安全经营形式;相关行业安全、消防知识;

3、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要求;

4、部门及人员的工作内容与安全职责、安全管理要求;相关安全、消防知识等;

5、事故案例等。

三、站领导要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化学危险品安全知识,全体员工必须及时参加,认真学习。

四、员工应经常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规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五、所有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做好相应记录。

2、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的要求

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的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进行群众性的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和日常检查。安全检查活动,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必须建立由站领导负责和有关职能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安全检查的形式与内容:

1、加油站综合检查由站领导组织各部门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日常检查由安全员不定期进行对现场员工的安全职责、制度落实情况、存在隐患等进行检查。

3、隐患检查的重点放在:

⑴ 各种安全教育、检查记录、经营销售记录、票据的完整情况;

⑵ 消防器材是否完好;

⑶ 各种电器的使用、线路的敷设是否规范;

⑷ 各种可燃物品是否妥善存放;

⑸ 作业人员遵章守纪情况,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情况。

三、各项检查的检查人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违法规章制度的情况要立即予以纠正,对设备设施存在隐患的,要立即报告领导及时解决。

3、消防防火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站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站。

二、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人手续,在站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四、严禁穿带铁钉带鞋进入油气区。

五、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六、严禁未经批准等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罐区。

七、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八、严禁在油罐区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九、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十、严禁损坏站内各类消防、防暴设施。

4、动火作业管理规定

⑴ 在加油站内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站长同意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方可进行。

⑵ 站内动火,应明确动火的地点、时间、范围,并须有动火方案、安全措施、现场监护人。

⑶ 进行电、气焊作业,其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⑷ 严禁在油罐、油管和加油机等带油设备上进行焊接等明火作业。

⑸ 作业完毕应认真填写作业记录。

5、油罐清洗管理规定

⑴ 加油站清洗油罐,应严格执行油罐清洗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

⑵ 严禁人员进入罐内清除油污。

⑶ 严禁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油罐清洗作业,如使用不防爆的油泵抽罐内底油、油污;用普通风扇向罐内吹风;用普通手电对油罐照明等。

⑷ 对从油罐内清出的油污,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或堆放。

6、车辆进出站管理规定

⑴ 车辆驶入时,加油员应主动引导车辆进入加油位置。

⑵ 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将车辆油箱盖打开,进行加油。严禁向汽车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油。

⑶ 拖拉机、摩托车推出加油区后方可发动;

⑷ 严禁在加油站内修理车辆;

⑸ 无关车辆不得在站内停留或绕行加油站。

第6篇 加油站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 加油站应坚持定期开展全面、正常的安全教育培训。

2、 加油站应坚持开展安全月、安全周及安全日活动。

3、 加油站各岗位员工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 建立新员工上岗前三级教育、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专题安全教育、从业人员再教育和再培训等教育培训制度。

5、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有关火灾、跑油、混油及紧急事态的处理办法的学习,并应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救灾或灭火演练。

6、 加油站安全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油品知识、设备使用及维护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其他相关知识。

7、 各类安全教育活动应做好记录,员工安全教育的考试、考核成绩应作为员工奖惩的依据。

第7篇 加油站设备防雷防静电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第8篇 加油站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安全投入包括资金投入、人员投入与时间投入等)。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1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危险源整改资金、职业卫生工程资金、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设施的改造资金。

1.1.1安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项目范围应包括:

1.1.1.1 安全技术: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及信号装置、回收处理、通风降温等。

1.1.1.2 辅助房屋及措施:

有关保证生产必须的房屋及一切措施。如淋浴室、更衣室等。

1.1.1.3 隐患整改项目。

1.1.2 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资金;

1.1.3 安全工程项目建设和安全工程项目维护保养的人员、时间投入。

1.2 劳动防护与保健投入

为了保障生产过程中职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以及职工保健的费用。

1.2.1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以及各种用品的使用年限;

1.2.2 保健费的发放:保健费(个人) = 职工体检费用 + 职业病预防费用 + 消暑饮料费用。

1.3 应急救援投入

为了有效控制突发事故而预先计划的应急救援系统的费用。

1.3.1 应急救援设施(如防火墙、安全通道、消防用具、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示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设备、用具或用品等费用;

1.3.2 应急救援组织办公费用;

1.3.3 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

1.3.4 参与应急救援及演练人数、时间长度。

1.4 安全宣传教育投入。

1.4.1 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

1.4.2 安全生产例会、安全活动费用;

1.4.3 参与安全会议以及安全活动的人数、时间长度;

1.4.4 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

1.5 日常安全管理投入。

1.5.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投入。应包括安全员(兼职和专职)人数、安全员的工资、津贴和办公支出。

1.6 保险投入

可根据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来调整保险费率。

1.6.1 财产保险投入;

1.6.2 车辆保险投入;

1.6.3 职工工伤保险的安全投入。

1.7 事故投入

在突发事故发生后,企业为了控制事故扩散、减少损失、处理事故而不得不进行的花费。主要包括5个方面的内容:

1.7.1 事故处理活动费用;

1.7.2 对伤亡职工的救治与赔偿费用;

1.7.3 环境污染处罚与治理费用;

1.7.4事故发生导致企业停产的损失;

1.8 安全奖励基金投入

安全奖励基金应分为安全先进集体和安全先进个人的奖励,对其进行定期奖励。对突发事件的先进集体或个人可单独进行奖励。

第9篇 加油站安全用火、用电管理制度

1. 加油站内严禁吸烟,严禁带火种进入。

2. 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方可施工。

3. 站内所设烧水、做饭、取暖用炉灶要设在安全部位,炉灰用水浸凉,倒在指定地点,确保安全。

4. 加油站的油罐区和加油场地所用的照明灯只可选用防爆型。

5. 站内不准乱拉临时线,安装照明线应按照电器安装的有关规定进行。站内配电箱内,不准存放其它物品,要保持清洁干净。

6. 各室生活用电设备等,做到人走停用。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电气设备开关应有本岗位使用人员管理,其它人员不得动用。

第10篇 s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加油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加油站是石化销售系统面向社会,直接为用户服务的零售单位,服务面广,政治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易挥发、易渗漏、易集聚静电荷的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第三条 加油站要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制订服务规范,推广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 加油站必建立从站长到第人工程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学习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经过地区分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要保持仪容整洁,佩带服务证章,礼貌待客,文明经商,严格执行供应政策、价格政策及有关管理规定,严禁出售掺水掺杂和变质油品。

第七条 加油站必须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减少商品损耗,降低流通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第八条 加油站必须严格票证、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手续完备,交待清楚,记录清晰,帐实相符。

第九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加油站,必须符合设计和建筑规范要求,经过竣工验收,达到设备配套、质量合格、资料齐全,方可投产。投产后,各种设备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和维修管理制度。

第十条 加油站要在站的明显处悬挂中国石化销售公司颁发的统一标志,用以加强职工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维护行业信誉,增强行业团结(标志址径为100-150厘米)。标志要严格按照设计图纸的要求制作,悬挂安全可先靠,经常保持清洁完整,维护企业标志的严肃性。

第十一条 加油站应采用密闭式卸油方式。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 为保证加油站安全营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

(一)每班作业都要指定一名防火安全责任人。

(二)要有兼职现场安全检查员,负责督促检查加油现场的安全管理措施。

(三)成立群众性的消防组织,并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加强消防技术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第十三条 制订和落实业务安全措施。

(一)制度“用户进站加油须知”内容主要包括:

①站内严禁烟火。

②严禁在加油站内从中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诸如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③严禁向汽车的汽化器及塑料桶内加注汽油。

④所有机动车辆均须熄火加油。摩托车、轻骑、拖拉机等进站前要熄火并不得在站内发动。 ⑤严禁携带一切危险品入站。

(二)加油站内严禁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和逗留

(三)高强电闪、雷击和雷击频繁时,停止加油。

第十四条 加强明火管理。

(一)除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固定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和随意动火。

(二)因设备检修等情况必须运用明火时,要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

(三)加油站内不得采用明火取暖。

第十五条 加油站车周围其他单位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加油站内部建筑的防火安全距离及明火作业占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安全距离要符合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 油罐通往加油机的输油管路,采用管沟敷设的,管路四周要用沙土填实。

第十七条 安全用电规定

(一) 加油机底部向上0.5米、水平方4米、油罐口水平方向3米以内为危险区。

危险区内的电器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规定。

(二)严禁任何一级电压的架空线路跨越加油站上空。

(三)室外照明灯具,必须是封闭式。

(四)加油站内不得随意拉接临时电线。

第十八条 防静电规定

(一)地下卧式油罐要在首尾两端没有两组静电接地装置,其电阻值不得大于10欧姆。罐体与接地极之间的连接扁铁或导线,要采用螺栓连接,并做沥青等防腐处理。其它部位的静电接地装置的电阻值不得大于100欧姆。静电接地装置每年应检测二次。

(二)地下卧式油罐进油管应下伸到距罐底15厘米处,并有弯口。严禁喷溅式进油。

(三)加油机、加油胶管上的消除静电连接线,必须完好有效。

(四)加油站工作人员不得穿着化纤服装。

第十九条 消防灭火

(一)加烟站要根据有关规定和本站实际制订灭火战斗方案,并编制图表说明,作为实战和灭火训练的主要依据。内容包括:

①组织领导和指挥系统。

②加油站的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油机位置及管线方向,其它油品的存放地点、数量。 ③灭火操作人员的配备和分工,警卫力量的配备和布置,物资的抢救措施。

④站内建筑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之间距离。

⑤各部位灭火所需要的灭火器材、数量,现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品名、数量。

⑥灭火和抢救物资的操作程序、时间要求和应急补充措施。

⑦对外通讯联络、外部支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二)消防器材的配置:

①设置两台加油机的加油站,要配备3千克二氧化碳火机或“1211”灭火机4个;8千克干粉灭火机或65千克干粉火机2个;石棉被四块;0.5立方米砂箱2个;消防铁锹4把。设置加油机两台以上的加油站,消防器材配置应按比例增加。

②消防器材的分布要以油罐、加油区为主,摆放整齐、位置合理,道路畅通,取用方便。

(三)消防器材要定人管理,按时检查,经常养护,定期换药,保证完好有效。

第二十条 安全检查

(一)加油站站长除加强日常例行检查外,每月要对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凡本身能解决的要迅速解决,确有困难的要如实向上级书面报告。拖延不办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二)现场安全检查员要督促本站职工认真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对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向上反映。

(三)加油站的主管部门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定期检查加油站的安全工作。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已检查出的隐患整改进度,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全组织的活动与作用,各种设备的技术状况等。对于查出问题要分类排队,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第二十一条 加油站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地、实事求是地向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发生爆炸、着火、雷击、人员伤亡、重伤致残以及其它财产损失万元以上的重大事故,要通过省、市、自治区公司报告石化销售公司。对发生的事故,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 营业管理

第二十二条 营业前的准备工作

(一)交接班内容包括:加油数码累计数、油罐存油量、票证及其它有关事宜,交接清楚,双方在记录上签字认可

(二)接班加油员检查加油设备技术状况。

(三)按照计量人员提供的标准温度下的油品密度,换算调整付油体积。

第二十三条 加油操作

(一)用户车辆进站后,加油员要做到车到人到,主动引导车辆顺序进入加油位置。

(二)坚持凭票加油规定。启动加油机前,问清油箱空容量,将加油机上次加油量数字码回零,加油数量必须与收回油票数量相符。

(三)加油员必须亲自操纵油枪。不得折扭加油软管或拉长到极限。加油枪要牢固地插入油箱的灌油口内,集中精力,认真操作,做到不洒不冒。

(四)加油机发生障碍和发生危及加油站安全的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发生跑、冒、洒油料蝗,必须清理完现场后,加油车辆方能离去。

第二十四条 不得因结账、清点票款而影响接待用户和营业。

第二十五条 加油站停止营业时,关闭加油机,切断电源,关闭油罐进出油管线闸阀,锁好门窗。

第四章 接卸与储存

第二十六条 散装油品接卸

(一)加油站要根据库存和营业动态,提出分品种的进货申请计划,及时组织货源,防止人为脱销。

(二)油罐汽车进站后,要引导停靠指定位置,关闭发动机,同时停止加油作业(采用密闭式卸油及罐区加油区分开的除外),做好安全警戒,及时安排接卸。

(三)查验送货单据,检查铅封,核对品名、数量、测定进油油罐存量,核算可容量,做好记录。

(四)收卸油品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卸油前接好静电接地装置。现场有专人监护,防止发生炮、冒、混油事故。

(五)卸油完毕,必须上车检查,收净底部余油,稳油五分钟后,复测油罐存量,核对卸收数量,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账。

第二十七条 整装油品(含大、小包装润滑油、脂)要清点件数、复验重量、核对唛头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登记入账。

第二十八条 散装油品保管

(一)散装油品必须分罐建立商品保管账,及时记录收、发、存动态,保证账货相符,溢耗清楚。

(二)每月测定一次油罐水位,及时排队罐内积水。

(三)按油品种类、规格实行专罐储存。油罐改储其它油品时,要清除罐内存油。

第二十九条 整装油品保管

(一)整装润滑油、脂必须入库保管,分类堆放,唛头标记清晰,按品种建立保管卡,定期进行盘点,做到账货相符。

(二)建立桶(听)检漏制度,发现渗漏要及时处理。

(三)刹车油、防冻液一类油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得敞口存放。

第三十条 各种油品均须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轮换,并保证出站油品质量。

第五章 计量损耗管理

第三十一条 加油站必须配备合格的兼职计量人员。

第三十二条 计量人员的基本任务;

按照计量操作规程,每次收油作业有后和每日停止营业后,都必须进行计量,做出完整记录,及时提供油罐存油变化情况。

第三十三条 新建油罐和各种量器具均须经过检定,合格者方能使用。所有油罐都要编制容积表。 第三十四条 油罐检定周期为:新罐三年复检,以后每五年进行复检。因某种原因造成明显变形的油罐,必须重新经过检定,方准投入使用。

第三十五条 以下计量器具检定周期规定:加油机、量没尽半年检定一次;温度计、密度计每年检定一次;标准计量器按国家规定的周期送检。

第三十六条 加油站要逐步配置标准计量器,每月校验一次加油机的精度,超过允差应停止使用。上报有关部门检修。非援权检定单位和个人,不得拆毁计量器铅封。

第三十七条 要根据“石油产品自然损耗管理”的要求,按运输、卸油、保管、零售等作业环节建立损耗登统表册,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积极采取措施,努力降低损耗。

第三十八条 损耗的处理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转嫁给用户。

第三十九条 散装保管油料必须每天计算盈亏,按月核销。发现屡盈屡亏的,要及时查明原因,加以解决。零售损耗,按月一次核销。运输溢耗,收货方负担定客损耗,发货方承受溢余,责任方负责超耗。

第六章 设备管理

第四十条 油罐

(一)油罐安装要成水平状态,倾斜比不得大于8%。

(二)油罐防腐保护层完好。直接埋入地下的油罐,投产三年以后,要注意检查防腐层。

(三)油罐罐体无严重变形,无渗漏。

(四)油罐清洗周期:轻质油罐不得超过三年,结合清洗,检查罐体腐蚀程度。罐壁4毫米的余厚小于2.5毫米,应停止使用。

(五)每个油罐都要有标明所装油产品的明显标志,严防混油。

第四十一条 油罐附件

(一)入孔与油罐连接螺栓齐全、坚固

(二)进出油管、量油口,入孔联接牢固,不渗漏件齐全。

(三)阀门保持启闭灵活,关闭严密,无渗漏现象。

(四)阻火器完好有效。通气管直径不小于50毫米;距地面高度小少于4米,且要高出加油站建筑物顶部。

第四十二条 管线

(一)管线每一至二年进行一次强度试验。

(二)直接进入地下的管线,投产五年后,每年要开挖检查,发现防腐层失效和渗漏时,及时维修。 第四十三条 加油机及附件

(一)加油机的计量误差不得大于±0.3%。

(二)不得用水校验加油机,以防机件锈蚀。

(三)严寒季节要做好加油机的保暖工作,防止加油机内有水结冰。

(四)加油机的机械磨损部位应经常加润滑油。

(五)加油机要定期检修,检查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检查周期:大修3年;中修1.5年;小修0.5年。

第四十四条 加油胶管应能经爱5公斤的试验压力,有足够的挠性,使用方便。

第四十五条 加油枪应启闭灵活,密封良好。

第四十六条 汽车底盘升降机应升降灵活,机体完好,定期检视油标,发现液压油量不足、油质不纯、要及时补充、更换。

第四十七条 空气压缩机的工作压力不得超过铭牌规定数值,每天应放掉贮气桶内的水,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安全阀,每月清洗一次过滤器,每季度换一次油,每年必须做一次受压试验。

第四十八条 加油机上部的照明度一般不应低于100勒克司。

第七章 综合服务管理

第四十九条 开展洗车服务。洗车污永不得随意排放,防止污染环境。

第五十条 开展润滑服务。注油量达到润滑标准,合理用油,节约用油,保持场地清洁。

第五十一条 开展蓄电池电质检查服务。充电要达到规定电压。

第五十二条 开展汽车尾气排放标准测定服务。

第11篇 加油站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防爆管理

(1)加油站应当按照防爆安全要求划分爆炸危险场所,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储存区、卸油区、加油区、桶装油料库房明显位置,设置“爆炸危险场所”标志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接线、专业性检修必须由经过防爆技术培训档案(设备安装、试车、运行、检修、防爆降级、报废),统一分类编号,实行专人管理。

(2)固定电气设备必须安装稳固,移动防爆灯等电气设备必须放置牢靠,防止外力碰撞、损伤。

(3)加油站应当每月检查保养防爆电器设备,并符合下列要求:

a.防爆电气设备整洁,部件齐全紧固,无松动、无损伤、无机械变形,场所清洁、无杂物和易燃物品;

b.电缆进线装置密封可靠,空余接线孔封闭符合要求(密封钢板厚度不小于2毫米);

c.设备保护、联锁、检测、报警、接地等装置齐全完整;

d.防爆灯具的防爆结构、保护罩保持完整;

e.接地端子接触良好,无松动、无折断、无腐蚀,铠装电缆的外绕钢带无断裂。

(4)加油站每两年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一次专业检修,检修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维护后者更换防爆灯具灯泡(管)、熔断器和本安型设备的电源电池;

b.清除设备灰尘、污垢和其他杂物,并对锈蚀处进行防腐处理;

c.更换或者修理易损零部件和紧固件;

d.测试电机、电器和线路的绝缘电阻值,检查接地线并测试电阻值;

e.补充或者更换设备润滑部位的润滑脂(油);

f.检查设备进出线口,更换损伤变形或者老化变质的密封圈;

第12篇 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第13篇 加油站加油区储油罐区安全监控制度

一、每日定期检查防雷接地导线和防静电接地导线是否完好、有否破损,每日上班工作前,检查静电报警器是否完好。

二、每日检查汽车用阻火器数量是否足够,是否合格有效。

三、每日检查输油管路是否有渗漏现象。

四、每日巡检油罐区人孔、操作井、通气管及阻火器等,如有异常,应及时处理。

五、每班定期巡查加油区,严禁将火种带入加油区,严禁在加油区吸烟、打手机。

六、如遇到雷雨恶劣天气,应立即暂停油罐区卸油。并检查储油罐是否因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有上浮的可能,如有危险情况,立即采取应急排水抽水措施,并立即暂停营业,待处理险情后,确保安全时,才重新营业。

七、在秋冬干燥季节,每日要定时在加油区及储油罐区喷洒自来水,及时导走各种因素产生的静电,防止静电火花产生事故。

八、每班检查加油站员工是否按要求穿着工作服。

九、每日必须填写安全检查情况记录表,记录表应长期保存。

第14篇 某加油站安全教育制度

一、加油站员工除积极参加各级行政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外,还应该进行组织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二、对新职工安全教育应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施,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使用方法。经考试合格方可独立上岗。

三、对外来施工人员,参观人员在进站前进行安全教育。内容有:本站特点、入站须知、注意事项、事故教训、安全消防制度,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

四、加油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小于1小时。内容包括:学习安全文件;规程和技术知识;讨论分析典型事故;开展事故预防和岗位练兵;检查安全制度,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等。

五、对特殊工种(如电工、计量等)除由国家行政部门培训颁发证书,持证上岗外,加油站还应经常对其组织教育。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安全事故案例抢救等。

六、新建、扩建、新工艺、新设备投产前,应写出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工人进行专门培训,并经专兼合格后,再回岗位。

第15篇 某加油站安全检查制度

一、安全检查是治理整顿,建立良好的安全环境和安全秩序,作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手段,是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加油站实施安全监督的有效方法,也是加油站自身管理的需要。

二、加油站除迎接各级安全监督管理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以外,自身也要组织好安全检查。

三、检查中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站长检查与员工自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四、加油站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和不定期四种方式进行。操作人员和安全员时时查;班组日查;加油站周查。

五、日常检查按照生产岗位的班长和工人根据本岗特点,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按照和班中巡回检查。

六、定期安全检查及主要内容:

季节性检查。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解冻跑漏、防建筑物倒塌重点;夏季以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风为重点;秋季以防火,安全防护设施和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1)节日前检查。应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作业准备等进行检查。

(2)专业性检查。每年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储油设备、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雷、防静电等方面进行专业性检查,必要时聘请具有安全检查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

(3)级行政安全部门检查和加油站自身组织的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加油站都要记录在案,根据整改建议书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按照“四定”原则,及时、安全、完整的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经营。

第16篇 加油站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加油站内危险性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加油站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动土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必须办理作业安全许可证。

2、加油站需进行危险性作业时,站长负责向上一级部门提出作业申请,说明作业理由、地点等,由上一级部门委托专人负责进行危险性作业。

3、各作业人员负责各自作业的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证填写、措施落实、作业许可证的存档等。

4、各作业人员在作业时须经站长签字认可,否则不能进行作业。

5、在危险性作业时,站长应安排专人负责对危险性作业的现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

6、危险性作业完成后,现场监护人员应按规定清理作业现场,在确认无隐患后撤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站长汇报作业完毕。

7、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存档管理。

附: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17篇 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决策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站长安全职责

(1) 站长对本站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 站长应具备危险化学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的上岗证书。

(3)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的安全生产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把职业安全卫生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企业单位的各级领导人在管理生产的同时,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 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加油站的各项管理制度。

(5) 抓好职工的劳动纪律、消防安全、安全知识的教育。

(6) 每周组织一次全站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确保加油站的安全生产无事故。

(7) 掌握加油站的主要设备,熟悉其性能,了解工艺流程,做到正确指挥。

(8) 掌握加油站的经营情况,负责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 对加油站发生的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二、 管理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加油站班组长安全职责

(1) 在站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和领导全班员工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和服务工作。

(2) 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协助站长对本班员工及顾客进行安全教育、检查、监督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

(3) 熟悉本班组防火要求及措施,加强对消防器材的管理,严防丢失和损坏。做到“四懂四会”。四懂:懂本岗生产过程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补救方法,懂疏散方法;四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

(4) 负责对本班人员进行班前后教育,对作业中出现的违章现象及时纠正和处理。

(5) 负责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清理,做好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三、 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加油站安全员职责

(1) 认真学习和贯彻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协助站(班)长对员工和顾客进行安全教育。

(2) 负责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员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检查出入站人员和车辆,制止影响安全的行为。

(3) 每日检查站内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维修保养消防器材,保证其有效性。

(4) 做好当班安全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记录,与前后班安全员做好交接工作。

(5) 熟悉本岗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2、 加油站加油员安全职责

(1) 在站(班)长的领导下,做好当班加油工作。

(2) 加油作业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掌握加油机的性能特点和操作技能,并能判断和排除一般故障。

(4) 负责本场所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不安全因素和危及加油站安全的行为及时阻止和汇报。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作业完毕清理现场,做好当班作业记录及交接班工作。

3、 加油站计量员安全职责

(1) 计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加油站的安全经营。

(2) 卸油作业时必须坚守岗位,防止跑冒油事故的发生。

(3) 遇雷雨大风天气,应停止计量及卸油作业。

(4) 卸油作业中,严禁用量油尺计量油罐。

(5) 作业时严格遵守防爆防静电规定,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爆炸危险区域禁止使用非防爆器具。

(6)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做到“四懂四会”。

(7) 严格执行交接班记录,做好现场交接和书面记录。

4、 加油站记帐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现金、票证的结算工作做到日结月清,及时填报各种报表,及时解交现金。正确反映商品流转情况,做到帐帐、帐物相符。

(3) 熟悉本岗位安全防范知识,妥善保管本站现金、帐册、凭证、单据及有关印章。

(4)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5、 加油站开票员安全职责

(1) 熟悉上级规定的有关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及加油站现金、支票、油票、信用卡、发票等管理制度,规范操作,按章办事。

(2) 熟悉加油站经营的商品标识、商品价格和收款、开票程序,快速、准确地收款、开票。

(3) 认真做好本班加油员上缴的现金、支票、油票加油凭证的核对、汇总工作,核对其他商品的销售额,填制本班销售日报。

(4) 妥善保管发票、现金、支票等,严防丢失、被盗。

(5) 熟悉站内消防器材性能,并能进行操作扑救。

6、 油罐汽车驾驶员安全职责

(1) 认真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制度和规程,服从指挥与分配,热爱工作岗位,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2)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行驶证等证件齐全有效。

(3) 保持良好驾驶作风,文明驾驶、礼貌行车,切实做到“三先、五慢、七不超”。

三先:会车时先慢、先让、先停。

五慢:通过繁华街道慢;过窄桥、隧道慢;转弯、下坡慢;过窄路、交叉路口慢;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慢。

七不超:过桥梁、涵洞不超;前车不让不超;前车正在超越其他车辆时不超;对面来车不超;下雪、结冰、雨雾视线不清不超;转弯不超。

(4) 掌握油料防火、防爆基本知识,熟悉油料装卸、运输操作要领,装卸油料时不远离车辆。

(5) 熟悉本岗位防火要求及措施,做到“四懂四会”。

(6) 严禁酒后开车、私自出车、私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严禁超员和同时装运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7) 切实执行出车前、行车中、回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检查工作,能够排除一般故障。

(8) 保证行车安全,如发生事故应保护现场,并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

第18篇 s加油站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加油站应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自检自查为主,上级主管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安全工作。

a.加油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b.当班安全员应对作业现场监督,发现违章行为和不安全因素,有权制止和向上级反映。

c.加油站主管公司每月和重大节日要对加油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设备技术状况、灭火作战预案以及隐患整改情况等。

(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油站能解决的,应限期抓紧整改;加油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4)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在册,台帐保存期限为一年。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三级安全教育

对生产岗位所有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公司)级、车间(加油站)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56学时。其中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加油站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2)特殊作业安全教育

凡从事电气、锅炉、焊接、车辆驾驶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由企业有关部门与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组织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当地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每年(或规定)参加培训和复审,成绩记入个人安全教育卡片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的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专门教育。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3)日常安全教育

加油站必须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得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加油站全站安全活动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得挪作它用。

(4)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

进站施工人员在施工前,主管公司(或)加油站应与施工队签订安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教育。

(5)在安全教育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主导思想。按照有关加油站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消防法等的规定,结合事故教训,针对各岗位的不同(见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安全基本技能、常识的培训。

第19篇 a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各种管理规则,悬挂整齐、位置适当并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要熟记会用。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定期组织消防训练和进行安全教育,使加油站人员做到:人人熟悉消防知识,人人会用消防器材,人人关心安全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全面安全检查一般每周不少于两次,并认真作好登记。

四、按规定配齐消防设备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保养,消除外部泥土、灰尘和油污,灭火机药剂要定期更换。换装日期要及时填写登记簿。

五、电气设备要符合安全防爆等级要求,安装工艺安全规范。

六、加油站所有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排除。

七、储油罐安装呼吸阀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呼吸管上安装的透气阀或阻火器,性能要良好。

八、加油站进出口、加油区设置“严禁烟火”、“禁打手机”“顾客止步”等安全警告标识,储油区清洁整齐、无易燃物、无抛洒油痕迹。

九、使用和维修各种设备器材,要严守操作规程,并按说明书要求进行,防止损坏机件、设备或发生事故。

十、夜间安全值班管理制度

1、加油站必须设夜间安全值班员。

2、值班时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睡觉、喝酒,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不得拖延。

3、值班员不得将与经营无关的人员、车辆带入或留在加油站。

4、管好炉火、电器等取暖用具。

5、熟悉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火灾,及时果断处理。

6、夜间值班员必须等白班安全员接班,将值班情况交代清楚并填好记录后,方能离岗。

主要岗位的安全职责

一、站长

1、贯彻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他有关安全法规、制度;贯彻并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制订的加油站安全管理制度。

2、履行防火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各项安全防火制度。

3、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确保员工充分了解工作中存在的危险;确保员工熟练使用消防器材;确保员工执行安全管理规定。

4、预防事故发生。若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了事故,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按照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进行妥善处理。

5、组织每月、每半年的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组织本站义务消防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训练。

7、组织制定周密的灭火方案和特殊情况的应急处理措施,并组织演练。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9、把每天的安全检查情况计入加油站日志。

二、班长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模范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同时做好本班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2、熟悉突发事故处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规定对突发事故进行妥善处理,或协助站长进行妥善处理。

3、确保本人和本班员工均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电话。

4、组织每班的安全检查和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站长汇报并采取措施。

5、确保当班时的消防器材、安全警示标识、环保器材和其他设备完好和有足够的数量。

6、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三、加油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范和服务规范,避免加错油事故发生。

3、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4、熟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若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6、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四、计量保管员安全职责

1、贯彻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加油站的各项安全制度。

2、严格执行计量操作规程和有关的《液态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安全规定。

3、及时、准确地进行计量,防止泄漏、跑油、冒油灯事故发生。

4、雷雨天应停止计量,并关严计量孔盖。

5、熟练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应急处理电话。

6、熟悉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如发生突发事件,应及时上报,并能独立(或协助)进行处理。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教育和培训。

7、熟悉必要的自卫和自我救护知识,了解必要的消防、环保和化学知识。

8、有责任制止“三违行为”。

第20篇 加油站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一节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施工进场前须办理的手续u

1)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审批手续;

2)与施工队签订《施工安全协议》;

3)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制定施工方案,对施工中可能影响和产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预防措施;

5)对施工中可能产生的火花与油品的易燃、易爆危险特性的矛盾,要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

施工作业相关许可证:u

1)时动火审批报告、临时动火许可证;

2)临时用电许可证;

3)空破土作业许可证;

4)高作业许可证;

5)进设备(轻罐)作业许可证。

加油站在改造、维修、用电等需要动火时,应办理动火手续。

u施工现场安全监护内容

1)施工安全设施(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危险作业采取必要安全措施);

查机械设备安全状况;

2)检查施工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3)查现场安全监护人员情况;

4)查施工操作行为,不得鲁莽施工;

5)施工人员无安全帽和作业所必须的个人防护设施,不得操作。

6)施工人员未经施工安全教育,不准施工操作;

7)特殊工种人员无有效安全上岗操作证,不准操作;

8)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不排除,威胁人身和国家财产安全时,不盲目操作;

9)上级或管理干部违章指挥,有冒险作业情况时,不盲目操作。

第二节动火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一)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连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二)用火级别的确定

1、一级动火:凡在爆炸危险区域内的动火均为一级动火。在加油站,下列

地点动火为一级动火,比如储油罐区、加油区、卸油区;

2、二级动火:罐区、泵房、装卸作业区等的非防爆区域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在加油(气)站,下列地点动火为二级动火,即从易燃、易爆区拆除,且运到安全地点的容器、管线,经吹扫处理和检测合格者;以及生产设施、罐区的非防爆场所、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

3、三级动火:在加油站内除了一、二级动火以外的临时动火均属三级动火;以及油站内的油罐、管线已清洗并注满清水后的动火作业。

(三)用火管理制度:

1、加油站内应控制动火作业,必须动火时应制定可靠的防火措施,并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市公司安全储运部,经批准后停止加油作业,采取安全措施后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后才许施工;

2、坚持“三不动火”原则,即没有审批的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的不动火,没有防火监护人或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3、示动火的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动火作业的原因、地点、时间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四)动火的审批权限:

1、一级动火,需加油站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制定出防火措施,填写加油站《动火审批报告书》,书面报告安全储运部和主管经理共同审批签字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由安全储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由片区零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动火。

(五)用火的基本原则:

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动火(储油罐及输油管线),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孔盖,通风换气,并经检测分析合格,方可动火;

2、正常生产的装置和罐区内,凡是可动可不动的火,一律不动;凡能拆下来的一定拆下来,在安全地方动火;节假日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动火,一律禁止;对节假日中必须的用火,按特殊用火处理;

3、一张动火票只限一处;除批准的动火点外,不得自行变更或扩大用火范围;凡没有经过批准的动火作业,应视为违章;

4、没有落实防火措施及指定动火作业责任人的,一律不准动火作业;对于电焊、气焊、气割作业者,必须具有“特殊工种操作证资格,不得无证操作;

5、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3天,三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5天。

(六)用火安全措施:

1、将需要的动火设备,如油罐、输油管线等残留的油品等可燃物彻底清理干净,并有足够时间进行蒸气吹扫和水洗,达到动火条件;

2、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的所有管线,加盲板盖;

3、油罐、容器动火,应做爆炸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动火,动火前在容器外边进行明火试验,工作时容器外应有专人监护;

4、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水封井、隔油池、地漏、地沟等应清除易燃物,并予以封闭;

5、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穿过下水井或其它设备搭火;

6、高处动火(3米)以上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措施,风力较大时,视情况而定,大于五级时禁止动火;

7、动火现场配置适量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铁锹、灭火毯等消防设施,并摆布在合适位置;

8、动火开始前和动火结束后,均应认真检查条件是否变化,不得留有余火和隐患。

(七)监护人的资格和职责:

1、必须了解动火区域或岗位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

2、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应付突发事故的能力;

3、监护人职责是在安全技术人员和单位领导的指导下,逐项检查并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4、监护人要佩带明显标志,不得私自离开现场;

5、监护人权限:对用火部位与动火票不符,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有权制止用火;异常情况发生时有权停止用火;对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又不听劝阻的,可以收回动火票,并报上级领导。

第三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

(一)报批程序:

1、加油站按照油站整改和施工作业需要,确定需要临时用电;

2、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填写临时用电申请报告,向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提出申请;

3、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核查作业内容,签发临时用电许可证,一旦整改方案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将不批准临时用电;

4、领取临时用电许可证,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上述各点全面复查无误后,方可临时用电作业。

(二)作业安全要求:

1、装临时线路的人员需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

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有措施;

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

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

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

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

7、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要有防雨措施;

8、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场所或塔、罐等金属设备内,不得超过12伏;

9、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

_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件一致。

第四节破土作业安全

(一)破土作业报批程序:(破土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参照临时动火作业的危险等级划分执行)

1、一级(重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公司安全经理审批;

2、二、三级破土作业,由加油站会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填写《破土作业许可证》,向安全部门申报,由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破土作业安全要求:

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2、电信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措施已落实;

4、已按施工方案图完成施工划线;

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告;交通部门、消防部门、生产调度、安全部门;

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 b、修坡道

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 b、防爆灯

11、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第五节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一)高处作业报批程序:

1、一级高处作业(2米至5米);二级高处作业(5米以上至15米)不需办理审批手续,但必须落实安全措施,与施工队签定《施工安全协议》;

2、三级高处作业(15米以上至30米)和特级高处作业(30米以上),由油站负责人填报《高处作业票》,市(区域)公司安全部门审批,公司安全经理签发;

3、高处作业许可证最长有效期为7天,一个施工点一张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分别由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及审批人保存,保存期为1年。

(二)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1、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等不适于高处作业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着装符合要求、戴好安全帽、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3、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4、作业人员携带工具袋;

5、在邻近地区设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及粉尘超标的烟囱及设备的场所,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6、六级风以上和雷电、暴雨、大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

7、高处作业场所离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8、现场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

9、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措施;

10、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

11、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固定承重板,并站在承重板上;

12、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

13、特级高处作业配备有通讯工具;

其他措施:佩戴:(1)过滤式呼吸器、(2)空气式呼吸器。

第六节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进入设备(清罐)作业报批程序

1、凡进入设备(清罐)作业,必须办理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市公司计量质量部负责办理审批手续,未办理作业许可证,禁止进入设备作业。

2、待领取进入设备作业许可证后,加油站经理(站长)在对各点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进设备(清罐)作业。

3、进入设备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注明作业时间,不得在无监护人或作业时间以外作业。

(二)清罐作业安全要求

1、油罐清洗作业前,应检测罐内油气浓度;

2、罐内油气浓度不超过爆炸下限的4%时,可认为安全进罐作业浓度;

3、进罐人员应装备整套的防护衣服、靴子和手套,以及佩戴合适、质量合格的通风防毒面具,并系好安全绳;

4、如果罐内油气浓度超过该油品爆炸下限40%时,即使有可靠的防护措施,也不宜进罐作业;

5、进罐作业时,通常应分组进罐,每次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6、罐外人孔应设有专人监护,并与罐内作业人员经常保持联络;

7、每次进罐作业前,都应对通风、防毒面具等进行检查和试验、清洗、消毒,并检查风管连接是否可靠;

8、发现有人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抢救人员必须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进入设备,并至少有人一人在外部做联络工作。

9、如以上各项措施在作业期间发生异常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待处理并达到安全作业条件后,方可在进入设备作业。

_有职业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等疾病的人不得进罐作业。

《加油站安全规章制度(20篇范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