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仓库内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配置:仓库内应配备符合标准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报警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2. 仓库布局规划:仓库应合理规划存储区域,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严禁堆放杂物。
3. 人员培训:所有仓库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消防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和应急逃生方法。
4.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对易燃易爆物品实行严格的入库、储存和出库管理,确保其安全存放。
5. 火源控制:禁止在仓库内吸烟、使用明火,特殊作业需经审批后进行。
6. 定期巡查:设立专人负责仓库的日常消防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1. 火灾报警:一旦发生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并向消防部门报警。
2. 应急疏散:按照预先设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地撤离人员,确保员工安全。
3. 初期灭火:在等待专业消防队到来期间,由受过培训的员工尝试使用消防设施进行初期灭火。
4. 危险品处理:如涉及危险品,应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防止次生灾害。
5. 火灾调查:火灾扑灭后,组织专门团队调查起火原因,以便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1. “仓库重地,禁火禁烟!”
2. “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确保有效。”
3. “熟知消防知识,人人都是安全员。”
4. “疏散路线图,请牢记心中。”
5. “易燃易爆物品,严格管理,安全第一。”
6. “发现火情,立即报警,生命至上。”
以上制度需在仓库显眼位置张贴,提醒所有人员遵守,共同维护仓库的消防安全。公司管理层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其得到有效落实。通过全员参与和持续改进,我们有信心创建一个安全、有序的物资仓库环境。
第1篇 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第2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第3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第4篇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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