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仓库消防制度是确保企业安全运营的关键一环,其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 消防设施配置:仓库内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报警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2.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并执行严格的物资存储规则,严禁易燃易爆物品混存,保持通道畅通,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3. 培训与演练:定期对仓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并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4.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火警报警、疏散路线、初期灭火及外部救援协调等。
5. 检查与巡查:每日进行仓库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
1. 火警报警:一旦发现火源,立即启动火警报警系统,通知全体员工并拨打119报警。
2. 初期灭火: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使用现场消防器材尝试初期灭火,控制火势蔓延。
3. 疏散与集合:按照预设的疏散路线,快速有序地撤离仓库,至指定的安全区域集合,清点人数并报告安全状况。
4. 协调外部救援:与消防部门保持沟通,提供火场情况、物资信息等,协助其进行灭火救援。
5.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清理现场,恢复仓库正常运作,同时进行事故原因调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物资仓库消防制度告示:
一、消防设施完好,定期检查,保持可用状态。 二、遵守存储规则,严禁违规行为,确保通道畅通。 三、员工熟知消防知识,定期参与消防演练。 四、火警时,迅速报警,执行应急预案。 五、日常巡查,防患于未然。
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共同维护仓库安全。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我们的目标是零事故,让我们共同努力,确保物资仓库的安全运营。
注意:此告示需张贴于仓库显眼位置,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看到并理解其中内容。
第1篇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第2篇 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第3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管理制度
1.仓库管理员应经过专门消防培训,熟悉所管物资的物理和化学性质,熟悉物质的安全防火知识及灭火方法等。
2.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并设有明显的禁牌,库房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3.库房内不准使用 碘钨灯.日光灯.高压水银灯照明;严禁使用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4.要根据不同货物分类.分库存放,不准将性能相互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货物同库混存。
5.库内货物堆放应做到“五距”,即灯距.墙距.堆距.柱距.顶距。
6.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库房,库房内不允许住人和设办公室。
7.仓库管理员要经常检查照明灯具.电线.开关等电器,发现电线老化,破损或绝缘不良等要及时维修处理。库内不得随意拉设临时电线。
8.仓库管理员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确认无问题后,切断电源方可锁门离开。
第4篇 某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棉丝、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车间、科室负责人批准,报安环科备案,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防火作业时,需厂安环科审批后,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下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严格执行《二钢厂消防器材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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