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物业公司保安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保安员的工作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确保物业区域的安全与秩序。它不仅有助于维护业主的生活环境,预防和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也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公司的专业形象和管理水平。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人员选拔与培训:明确保安员的招聘标准,规定入职前的背景调查和必要的技能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职业素质和安全知识。
2. 职责分工:定义不同岗位保安员的具体职责,如门岗、巡逻岗、监控室等,确保职责清晰,责任落实。
3. 工作流程:制定日常巡逻、出入管理、应急处理等具体工作流程,保证保安员能有序、高效地执行任务。
4. 纪律规定:设定行为规范,包括着装、礼仪、工作纪律等,强调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5. 奖惩机制:设立激励与惩罚措施,以提高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6. 沟通与反馈: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定期进行工作评估,鼓励保安员提出改进意见。
保安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影响到物业的安全水平和服务质量。一方面,良好的制度能够提高保安员的专业素养,降低因人为疏忽导致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通过明确的职责划分和奖惩机制,可以激发保安员的工作热情,增强团队凝聚力。制度的执行也有助于提升物业公司对外的形象,增强业主的信任感。
为了实施有效的保安员管理制度,物业公司应采取以下方案:
1. 制度宣导:组织保安员进行制度学习,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
2. 定期考核:定期对保安员进行业务技能和制度遵守情况的考核,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3. 培训提升:定期举办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技巧的培训,提升保安员的专业能力。
4. 反馈机制:建立匿名投诉和建议系统,及时收集保安员和业主的意见,不断优化制度。
5. 监督检查:由管理层定期进行现场巡查,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
6. 案例分享:分享成功案例和教训,让保安员从中学习和成长。
通过上述方案,某物业公司保安员管理制度将得以落地生根,为物业区域的安全提供坚实的保障。
【第1篇】某物业公司保安员管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保安员管理制度
一、保安员任职条件1.政治思想好,热爱祖国,献身保安事业,有为国家治安稳定献身的精神,年龄在25岁以下的部队转业军人或品学兼优的保安学校毕业生。
2. 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有较强的上进心,责任感。
3. 有较强的观察、记忆、思维、反应和分辨能力,服从指挥,遵守国家法律和管理处规章制度,处事认真,态度和善。
4. 具有一定的社会知识能力,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朴实大方,机警敏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5.经过人力资源部招聘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二、保安员日常管理1.保安员的日常管理及考勤由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2. 保安员的工作变动或职务任命由管理服务中心提出,报人力资源部部批准。
3. 每周五下午由保安队长组织全体保安员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一周的保安工作,布置下周的保安任务。
4. 管理服务中心和物管部定期对保安员的劳动纪律,工作作风,训练、执勤等进行抽查。
抽查结果在保安例会上公布,并作为保安员考核依据。
5.保安员用品的收发。
由管理服务中心实际情况统一购置、统一发放。
三、保安员的职业道德规范1.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
2. 遵纪守法,勇于护法。
3. 不计得失,勇于奉献。
4. 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5.廉洁奉公,不牟私利。
四、保安员权限1.在执行任务时,对杀人、纵火、抢劫、盗窃、强奸等现行违法犯罪分子,有权抓获并扭送公安机关,但无实施拘留、关押、审讯、没收财物及罚款的权力。
2. 对发生在小区内的刑事事件或治安案件,有权保护现场,保护证据,维护秩序以及提供情况,但无勘察现场的权力。
3. 按照规定,制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车辆进入小区内。
4. 在执勤保安服务工作中,如遇违法分子不服制止,甚至行凶、报复可采取正当防卫。
5.宣传法制,协助业主、客户做好回访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协助业主、客户及时整改。
6. 对携带管制刀具和自制火药枪及其他形迹可疑的人有权进行盘查、监视并报告地方公安机关处理。
7. 对有违反 行为的人,有权劝阻、制止和批评教育,但没有处罚的权力。
8. 对违法犯罪行为有权予以制止,但无处罚裁决的权力。
9.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嫌疑分子,可以监视,检举报告,但无侦察、扣押、搜查等权力。
五、保安员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法令做到严格依法办事。
2.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则止。
3. 坚守工作岗位,文明服务。
做到服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饱满,态度和蔼,礼貌待人,办事公道,热诚为业主、客户服务。
4. 依法办事,廉洁奉公,坚持原则,是非分明。
6. 注意团结,互相学习,互助互爱,共同提高。
7. 严守国家和客户的内部机密,做到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六、保安员正当防卫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为了保卫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2. 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正当防卫。
3. 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正当防卫。
4. 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正当防卫。
5.防卫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七、保安员的奖惩和辞退1.对严格执行保安纪律和制度,工作认真负责,作出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
2. 对国家和集体利益做出重大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3. 违反管理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的予以辞退。
4. 在岗位上不履行或不能履行保安职责的予以辞退。
5.不服从领导,不听指挥的予以辞退.6.不符合管理要求行为的予以辞退。
7. 给管理服务中心形象或经济造成损失的予以辞退。
8. 因工作或其它原因需要辞退保安员,由管理服务中心提出书面报告,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办理辞退手续。
【第2篇】物业公司保安员内务管理制度5
物业公司保安员内务管理制度(5)
1.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执行值日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2.墙壁保持整洁,不能随意涂抹,粘贴和悬挂物品;
3.床位铺面保持干净平整,不摆放杂物,被子按要求折叠方正,床下的鞋摆放整齐;
4.帽子、腰带、杯、水桶等物均按指定位置摆放,保持内务的统一;
5.室内严禁摆放易燃、易爆、剧毒及其它危险品;
6.室内保持安静,不得在室内喧哗、打麻将、打扑克等以免影响其它队员休息;
7.严禁在宿舍内煮食、饮酒、醉酒。
8.室长由保安队长兼任,全面负责宿舍管理工作;
9.未经室长同意,不得造访宿舍(物业公司管理人员除外);
10.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
11.未经保安部经理允许,不得擅自留宿外来人员。
12.违犯内务制度者,按照奖罚制度处理。
【第3篇】物业公司保安员交接班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交接班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认真做好岗位的工作交接与公物交接,减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误及公物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保安工作人员
三、职责:
1.保安部经理(主持工作副经理):抽查监督各管理处交接班执行情况,并做好相关记录,作为日常考核依据。
2.管理处主任:监督检查保安队的交接班执行情况。
3.保安队长(主持工作副队长):每天检查各班工作交接与物品交接情况,并做好记录,作为各班日常考核依据。
4.保安班长(主持工作副班长):负责本班工作交接和物品交接的检查工作,对交接班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置,并做好记录,作为本班日常考核依据。
5.保安员:严格按照《交接班管理规程》执行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更不能误班、漏班。
6.当值保安员负责具体工作的交接。
四、相关文件
五、操作规程
1.值班:实行24小时三班值班制,早班:07:00---15:00中班:15:00----00:00夜班00:00-----07:00
2.交接班时间:上岗保安员提前十五分钟把上岗前准备工作做好,在班长开完例会后,提前十分种到岗位接岗。
3.岗位卫生:由各班岗位人员在下班前将岗位卫生进行清洁,达到卫生标准。
4.保持良好的工作生活习惯,不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
5.交班规程
1)班前例会:保安员在上岗前须提前10分钟集中到规定位置,由班长或支持工作副班长组织召开班前例会。
2)班长负责整或主持工作副班长整理队伍,列横队(口令: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报数、跨立),对保安员的仪容仪表进行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上岗。
3)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负责讲评上一班的工作情况,传达上级工作要求,下达本班工作任务,并强调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4)各级各岗位保安员如实清点移交的物品,并进行必要检查。
5)各级各岗位保安员要详细的进行工作交接。
6)各岗位当值保安员必须如实填写本岗位值班记录,交接班时交班保安员要将移交事项进行必要口头说明,交接班保安员在值班记录上签字,交接班完毕后,将交接情况如实汇报给本班领班。
7)如有物品缺少、损失等情况,双方班长必须向队长汇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并做好必要记录。
8)交班班长如实填写值班记录,并进行必要的口头说明,接班班长无异议后确认签字。
9)班长或主持工作副班长每月月底作好班组的考勤,并对班组员工进行工作评议。
6、交接班内容
1)本班工作情况
a) 已完成工作情况
b) 已发生的事情
c) 来访 (往)人员有无可疑情况
d) 小区业主出入情况及小区动态。
e) 车辆停放现状、隐患、动态
f) 报警处置情况及安全设施状况。
2)物品移交。
a) 公共物品的情况(数量、完好率、使用功能是否正常)
b) 业主或其他客户暂存的物品.
3)移交事项
a) 存在但未解决的安全隐患、漏洞
b) 通缉协查事宜。
c) 业主委托而未完成的事宜。
d) 上级布置而尚未完成的事宜。
e) 小区整体安全状况
f)需要继续跟踪情况
7、保安用具等各项记录。
8.交接班方法
1)各保安员必须认真负责的将需交办的事宜详细、准确地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事须注明:
a)交办事宜的内容、性质已采取的措施及办事要求等。
b)完成任务后作详细记录,物须注明。
c)物品的品种、数量、规程等。
d)物品的完整程度及完好率。
2)当值班长、队长须根据需要布置任务来明确告知当班保安员其工作实施方法及要求。
3)保安员在交班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当班班长和队长,并按有关程序处理。
4)班长完成任务后要及时记录整个工作过程情况并报告队长。
5)班长、队长要随时检查保安员的当班情况。
6)当班保安应将完成续办任务的详细情况准确地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
7)上下班按队列行走。
8)严格执行换班、替班、请假制度,请假按《员工手册》执行, 换班、替班原则上不予准许,确有特殊情况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有双方替(换)人签名,经双方所属班长签字,队长核准报管理处主任同意,方可替(换)班。
9)休班(假)期间,如发生紧急情况,一经召唤必须立即返回保安队,听候调遣。
六、相关记录:
1.值班交接簿
2.每班值勤情况记录表
【第4篇】z物业公司保安员工守则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工守则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保安部特制订如下管理细则:
1保安员守则
1.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和依法办事。
1.2服从领导,一切行动听指挥。
1.3新生领导,团结同事,努力工作。
1.4密切联系群众,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平等待人。
1.5遵守六不准,即:不准假公济私和包庇坏人;不准隐瞒和虚报情况,不准巫陷他人;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收取不正当收入、礼物等;不准骂人、打架;不准侵用公安职权,严守保安职责。
1.6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各项治安防范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保安服务工作。
2凡新入职保安人员,必须由部门领导和人事部进行培训(时间一周)之后,才能确定上岗.
3领班负责全面工作,并负责事件的处理。副领班负责全场的消防检查工作,每天检查两次,并协助领班工作。班员请假或换班,必须由领班审核报经理审批。非当班人员(休息除外)当值时暂离开岗位时,必须经本班领班工部门领导同意,并在当天交接本上记录。如有违反,一律作旷工处理。
4工作时间,必须配带胸卡。如有遗失要立即通知人事部按规定补办,离职时交回人事部。
5制服穿着服装要求穿着制服及佩戴腰带、袖章,必须保持制服清洁,不得穿着制服离开工作岗位外出(除工作需要外)。如有遗失或损毁,须负责按价赔偿,离职时要将制服交回。
6探访及电话使用亲友不得在工作岗位上作私人探访,不经部门主管同意不得使用电话与外界联系,外来电话一般不予通传。
7爱护财产如蓄意或疏忽而损失财产,将根据损坏物品的价值扣除薪金以作补偿,视情节轻重予一定罚款(人民币50-100元),若有盗窃行为,立即开除并扣罚十天薪金,同时由于窃物遗失或损坏按价赔偿和追究法律责任。
8失物及认领遇有客人疏忽而遗失物件,拾得应即时原物送交人事部,由人事部存档及保管,及时通知失主认领。如拾失物不报当偷窃处理。
【第5篇】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制度
物业公司保安员服装管理规程
一、目的:为了规范保安员的着装管理,避免责任不清造成的损失,根据目前保安员服装现状,特制定保安服装管理制度:
二、范围:全体保安员
三、规程:
1)各管理处、项目组保安员各季着装必须按照公司时间安排、要求统一着装,不得出现服装不统一,制服便服、冬夏装混穿的现象出现。
2)冬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春秋夏装;夏季进公司的保安员,暂不发给冬装。
3)保安员上岗前必须整理着装,自检有无违反仪容仪表规定的行为,队长、班长要进行检查并予以纠正。
4)保安员工作期间必须按照规定着制服,要求服装整洁,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5)冬天穿大衣,必须扣好衣扣,大衣领不得竖起,手不能插入裤内。
6)非当班时间,除因公或经领导批准外,不得穿着制服离开管辖区域,更不得私自将制服外借。
7)下班后着便衣时,衣冠要整洁、大方得体。
四、保安员服装使用年限:
1.秋装、夏装:一年
2.冬装:两年
3.领带:半年
4.帽子:两年
5.手套:一个月
五、保安员服装使用要求
1.按照公司规定,保安员配备相应数量、型号、样式的服装,在使用期内不收取费用,但如有保安员在使用期内辞职或被辞退,则根据服装使用时间承担相应的服装费。
2.如保安员在服装使用年限内非正常破损的,保安员要自己购买相应的服装或由公司购买,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否则着装不整齐不予安排上岗。
3.公用棉大衣、雨衣等衣物当班人员要细心使用,不得私自外借、外用,交、接班人员要按照物品移交要求做好检查工作,否则责任人按价赔偿。
六、离职时物品的折算标准。
1.在公司工作不满3个月的(含3个月),离职时扣全部服装费(购买价);工作满3个月、不满12个月的,扣回50%服装费;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的扣回25%;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免扣服装费。
2.保安员离职,不收回服装,但须收回肩章、帽子、领带、工作牌等标志物,如不交回或有损坏者,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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