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措”管理制度,即安全措施和反事故措施,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主要作用在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财产安全。通过制定和执行“两措”,企业能够系统性地识别潜在风险,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保障生产活动的稳定进行。
“两措”管理制度涵盖了多个关键领域:
1. 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2. 风险评估与控制: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
3. 设备维护与检修:确保生产设备的良好运行状态,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4. 应急预案:制定详细的应急响应计划,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
5. 现场管理:规范作业流程,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违章操作。
6. 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参与、人人关注安全的企业文化氛围。
“两措”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一方面,它能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的合规性,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市场竞争力。良好的安全记录也是吸引优质客户和合作伙伴的重要因素。因此,“两措”的实施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
为了有效地实施“两措”管理制度,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1. 建立组织架构: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明确职责,确保“两措”工作的有效推进。
2. 制定制度: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操作的“两措”实施方案,包括定期审查和更新机制。
3. 培训与宣贯:对全体员工进行“两措”制度的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到位。
4. 落实执行: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 监督与考核:设立监督机制,对“两措”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与绩效挂钩,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6. 反馈与改进: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两措”管理制度。
通过以上措施,企业可以构建起完善的“两措”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为企业长远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第1篇】“两措”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简称“两措”)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矸石热电公司“两措”的编制、审批和管理。
3、引用标准:
3.1 1994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2 dl408-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3 华北电集基[1995]137号《安全施工措施编制指导书(试行)》
4、内容:
4.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简称“安措”计划)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生技科具体负责,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4.1.2 “安措”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4.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应列入物资供应计划(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及其它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并优先解决。
4.2 反事故措施计划
4.2.1 反事故措施计划(简称“反措”计划)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4.2.2“反措”计划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现场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隐患)、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及消除违章违纪行为等方面进行编制。
4.2.3根据现场防汛、防风、防寒、防冻等应急预案项目以及现场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反措”计划。
4.2.4 “反措”计划应在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之前由各专业提出,然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安全及有关部门讨论编制并纳入年度计划。
4.2.5“反措”计划所需所需的设备、材料,应列入物资供应计划(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及其它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并优先解决。
4.3生产办每年应在11月份编制下年度“两措”计划,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下发执行。
4.4生技科负责监督“两措”项目的完成情况,并负责对“安措”项目进行验收。
5、附录(略)
【第2篇】光伏电站两措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两措”计划的管理,避免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2 定义
2.1 两措:两措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反事故措施的统称。
2.2 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指为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止伤亡和职业危害,改善劳动条件和保证生产安全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安措”。
2.3 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主要是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及由此诱发的人身事故,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组织措施,简称“反措”。
3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3.1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
4 职责
4.1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
4.1.1 负责编制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4.1.2 负责组织实施光伏电站年度两措计划。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两措计划编制要求和范围
5.1.1 安措计划的项目
5.1.1.1 安全技术措施方面:以预防伤亡事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如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以及安全防爆措施等。
5.1.1.2 工业卫生技术措施方面:以改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预防职业病为目的的一切技术措施。
5.1.1.3 有关保证生产安全、工业卫生所必须的房屋及设施,如作业工人的淋浴室等。
5.1.1.4 安全宣传教育所需的设备,如安全技术教材、图示、刊物、安全技术展览的设施等。
5.1.1.5 其他如作为安全试验研究所需设备、材料等。
5.1.2 反措计划的项目
5.1.2.1 按照《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项重点要求》和上级机关颁发的反事故措施,结合光伏电站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反事故措施。
5.1.2.2 需要列入反措计划进行技改的防止事故、故障、异常情况的防范对策。
5.1.2.3 需要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设备缺陷,以及为提高安全性能的重大技术改进措施。
5.1.2.4 需要编制、制订、贯彻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以及培训计划、活动等。
5.1.3光伏电站在每年十一月初,填写附表81“两措计划表”,完成本光伏电站下一年度的两措计划,确定技术方案、资金来源、计划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发电公司批准后执行。
5.2 实施与监督
5.2.1 年度两措计划下发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任务和要求,结合设备检修和技改工作进行实施。
5.2.2 两措计划由光伏电站负责组织实施,属两措计划项目的工程设备、制图、施工、安装等工作由发电公司负责协调,光伏电站具体组织落实。
5.2.3 在技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质量监督和技术监督,确保质量,节省费用。
5.3 竣工验收与检查考核
5.3.1 两措计划项目应纳入光伏电站月度工作计划,执行应有实效。
5.3.2 两措计划及其技改工程项目竣工后,光伏电站应组织进行验收,并做好总结,将有关记录、资料归档。
5.3.3 月初,光伏电站应以书面形式向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报告上月两措计划执行情况,对不能如期完成的要说明原因和预期完成时间。
5.3.4 每年年终,光伏电站对本年度两措计划完成情况、完成率、实际效果、未完成原因及存在问题进行总结,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6.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第3篇】“两措”管理办法及检查制度
为了消除设备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进一步加强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结合全局实际情况,制定 “两措”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
一、安全员负责制定全所“安措计划”;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反措计划”。
二、“两措”计划应根据喀旗农电局“两措”计划和全所事故发生的情况,在每年年底前制定好下一年的“两措”计划。
三、“两措”费用所需资金每年应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它生产费用中提取。
四、各基层班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所制定的计划,制定本单位的“两措计划”,但不得违反所有关计划。
五、各单位应按照“两措计划”执行单位项目栏中的规定分别执行完成,并真实记录完成情况。
六、对“两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局结合每年的春、秋安全大检查,对各班组进行检查。每季一次对各班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统计各完成率,进行分析,并指导后期“两措”完成。各班组在每年底将“两措”完成情况分别报供电所,所统计后,报安检科、生技科。
【第4篇】两措管理办法检查制度 为了消除设备的重大缺陷,提高设备的可靠性,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进一步加强反事故措施计划与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结合全局实际情况,制定 “两措”管理办法和检查制度。 一、安全员负责制定全所“安措计划”;设备管理员负责制定“反措计划”。二、“两措”计划应根据喀旗农电局“两措”计划和全所事故发生的情况,在每年年底前制定好下一年的“两措”计划。三、“两措”费用所需资金每年应从更新改造费用或其它生产费用中提取。四、各基层班组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所制定的计划,制定本单位的“两措计划”,但不得违反所有关计划。五、各单位应按照“两措计划”执行单位项目栏中的规定分别执行完成,并真实记录完成情况。六、对“两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局结合每年的春、秋安全大检查,对各班组进行检查。每季一次对各班组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同时统计各完成率,进行分析,并指导后期“两措”完成。各班组在每年底将“两措”完成情况分别报供电所,所统计后,报安检科、生技科。
【第5篇】两措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简称“两措”)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矸石热电公司“两措”的编制、审批和管理。
3、引用标准:
3.1 1994年4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2 dl408-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3.3 华北电集基[1995]137号《安全施工措施编制指导书(试行)》
4、内容:
4.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1.1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简称“安措”计划)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生技科具体负责,人力资源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4.1.2 “安措”计划应根据国家、行业、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从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预防职业病等方面进行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应根据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从作业方法、施工机具、工业卫生、作业环境等方面进行编制。
4.1.3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设备、材料,应列入物资供应计划(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及其它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并优先解决。
4.2 反事故措施计划
4.2.1 反事故措施计划(简称“反措”计划)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制定。
4.2.2“反措”计划根据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技术措施、现场需要消除的重大缺陷(隐患)、提高设备可靠性的技术改进及消除违章违纪行为等方面进行编制。
4.2.3根据现场防汛、防风、防寒、防冻等应急预案项目以及现场生产实际情况,制定和修改“反措”计划。
4.2.4 “反措”计划应在编制年度工作计划之前由各专业提出,然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各专业、安全及有关部门讨论编制并纳入年度计划。
4.2.5“反措”计划所需所需的设备、材料,应列入物资供应计划(包括个人防护用品,用具及其它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并优先解决。
4.3生产办每年应在11月份编制下年度“两措”计划,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下发执行。
4.4生技科负责监督“两措”项目的完成情况,并负责对“安措”项目进行验收。
5、附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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