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勤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其主要作用在于确保员工的工作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升工作效率。通过规范化的考勤管理,可以准确评估员工的出勤情况,为薪酬计算、绩效评估提供客观依据,同时也能反映出员工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促进企业的团队建设和文化建设。
考勤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 工作时间规定:明确每日工作时长、休息时间、加班规定等,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2. 出勤记录:记录员工的上下班时间,包括签到、签退、请假、出差等情况。
3. 请假制度:设定不同类型假期的申请流程、审批权限和最长假期期限。
4. 迟到早退处理:规定迟到、早退的处罚措施,鼓励员工按时上下班。
5. 缺勤处理:对无故缺勤的行为进行定义和处理,可能涉及警告、扣罚等。
6. 考勤异常处理:设立特殊情况的处理机制,如突发状况下的请假申请。
考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维护秩序:规范员工的上下班行为,保证工作流程的有序进行。
2. 公平公正:为薪酬发放、晋升考核提供公正的依据,减少因个人主观因素引起的纠纷。
3. 提升效率:避免员工迟到早退,提高整体工作效率。
4. 员工激励:通过制度约束,激励员工遵守规则,形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5. 法规合规:符合劳动法规要求,避免企业因违规操作而面临的法律风险。
1. 引入数字化考勤系统: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指纹识别、面部识别等,实现自动化的考勤记录,减少人为误差。
2. 定期公示考勤情况:每月公布员工的考勤记录,透明化管理,增强员工的自我监督意识。
3. 建立反馈机制:允许员工对考勤结果提出异议,并设立专门的部门处理这些问题,确保公正公平。
4. 培训与宣导:定期进行考勤制度的培训,让员工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提高遵守度。
5.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对于遵守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执行相应的处罚,强化制度的权威性。
6. 不定期抽查:通过不定期的考勤抽查,防止员工懈怠,保持制度的威慑力。
考勤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和运营的基础,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企业发展和员工需求,实现企业目标与员工权益的平衡。
【第1篇】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强化全体职工的纪律观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勤制度是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搞好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员工要提高认识,自觉地、认真地执行考勤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第四条 各部门经理、主管对本部门人员的考勤工作负有监督的义务。
第五条 公司考勤实行打卡制度,员工上、下班均需打卡(共计每日2次)。员工应亲自打卡,不得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助打卡。
第六条 考勤记录作为年度个人工作考评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具体规定
第七条 工作时间
1、本企业全体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一律以八小时为标准。
2、上午上班时间为8时30分,下班时间为12时;下午上班时间为13时,下班时间为17时30分。
第八条 迟到、早退
1、班15分钟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5分钟以前离开,视为早退。
2、以月为计算单位,第一次迟到早退扣款10元,第二次迟到早退扣款20元;第三次迟到早退扣款30元,累计增加。
3、迟到早退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可不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九条 请销假
1、主管以下人员(含主管)请假一天的由部门经理批准,两天至三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的由总裁批准;部门经理、总裁助理、副总裁请假由总裁批准。所有请假人员都须在人力资源部备案。
2、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打考勤卡,应及时在考勤卡上注明原因,并由部门经理签字确认。
第十条 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经部门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月累计超过两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须由本人或由直系亲属于当日九点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或公司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经公司领导批准,当月累计病假两日(含两日)以内的,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3分。
4、患病员工如有区级以上医院开据病假条的,当月病假累计三日(含三日)以上者,每日扣绩效考核分值5分。;全月病假者,扣除全部绩效工资;连续病假超过三个月者试为自动辞职或按北京市相关政策执行。
5、员工必须在病愈上班两日内将病假条主动交给人力资源部核查存档。
第十一条 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须要本人请假处理,并按规定时间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的休假,称为事假。
2、请事假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部门领导报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按照日工资标准扣除。
4、事假可以用加班加点时间调休,但必须经过公司领导的批准,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
5、员工在工作时间遇有紧急情况需要本人离开岗位处理的,也按上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年假
1、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享受每年7个日历日的年假。工作每增加一年假期增加一日,但最长假期不超过14个日历日。
2、年假需一次休完,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
第十三条 婚假
1、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持法定的结婚证填写婚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2、婚假假期为三天,男方25周岁、女方23周岁为晚婚,晚婚假期共计10天。
第十四条 产假
1、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3、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所在部门经理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休假。
4、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为15天。
第十五条 丧假
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5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2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部门经理签字后,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交考勤员考勤。
第十六条 旷工
1、未向部门和公司主管领导书面申请并经批准者,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20%;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月全部薪金的50%;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580元的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2篇】防突队考勤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队的考勤及请假管理,提高出勤率,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矿有关规定,结合本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管理
1、值班队长负责当日的考勤管理。
2、每月25日前办事员负责汇总上一个月的考勤,汇总后,将汇总表呈主管队长审阅后,交劳资科。
3、考勤文档包括考勤原始记录和考勤报表,由办事员负责管理。
4、考勤记录为逐日登记职工的考勤情况以及相关的证明文件;考勤报表为月末编写的统计表,其中包括:职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请假天数、迟到、早退、旷工天数等。
5、职工应严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岗,更不得旷工。
6、考勤员应严格考勤制度,据实记录职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
7、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未到岗者,记为迟到一次;早于规定的下班时间15分钟离岗者,记为早退一次。
8、有以下行为之一者,记为旷工:
1) 当日未到岗,且无正当理由的;
2) 未到岗而提供的证明材料经核查为虚假的;
3) 到岗后擅自离岗时间累计超过两小时的;
9、有关考勤管理的规定:
1)班前会迟到、早退按一次记,每人次罚款10元;当月超过三人次后,每人次罚20元;交现金,否则从工资中加倍扣除。
2)当月班前会迟到、早退累计次数达6次,记作旷工一日;
3)旷工一日,罚款50元,交清罚款后才可上班,并通报全队;
4)当月旷工累计3日,全年旷工累计10日的,全队通报警告一次;
5)当月累计旷工5日,全年矿工累计15日的,予以待岗;
6)职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脱岗者,经本人申请,办事员核查,队领导研究批准,可嘉奖(100~500元)一次;
7)办事员虚报、漏报的,每次扣除其当月绩效奖的10%;当月超过4次,通报警告一次;
8)私自涂改、毁损考勤记录的,给与队内通报批评,并罚款100元,交现金,否则从工资中加倍扣除。
10、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
1) 上级指派的中短期培训学习和因本单位工作需要,有针对性的业务学习,按出勤管理。
2) 其它的如成人学历教育学习(包括函授、自学考试的短期的脱产学习等)及经矿领导同意的个人外出培训等,按实际学习天数算出勤。
二、请假管理
1、队内规定休假包括两大类:福利假和非福利假。
福利假包括: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或矿定的停产放假等。
非福利假包括:病假、事假等。
2、各类休假均含公休假日。
3、病假系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病休息所申请的时间。除急诊外,病假须事先(不晚于当班班前会前)申请,且需持有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
4、事假、病假的批准权限为:
1)事假、病假2日以内,假条经班(组)长同意,报分管副队长签字批准后,交办事员备案;
2)事假、病假3日以内,假条经分管副队长同意签字,报主管队长批准后,交办事员备案;
3)事假、病假超过3日的,经主管队长签字批准后,交办事员备案。
5、事假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而后方可享假。
6、请假、外出、开会、出差等的批准权限,一律隔级上报批准。副职由正职批准、正职由矿分管领导批准。副职请假、外出、开会、出差等离开超过3日的需报矿分管领导批准,正职需报矿长批准。
7、除矿停产放假、急诊请假外,职工休假必须提前填写“请假条”,按程序申请,经批准后休假。确有急事不能提前请假者,可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请假,事后补办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者,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
8、职工请假后,班(组)长必须安排好班组工作,否则因人员不足而影响工作,每次罚班(组)长50元。本队副职、班(组)长、岗位工种(办事员、材料员等)请假由主管队长批准,并安排他人暂代其工作;本队副职请假、外出、开会、出差时须将行程和时间安排告主管队长,急办的工作事项要相应的交接。
9、请假条由办事员存查,并由办事员负责建立请销假台帐,请假人应按期到岗,到岗后注明销假,未销假者罚款10元/次。
10、职工请假期满如不提前一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必须归岗。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处理。
11、 职工请假事由被证实为伪造的,其已享假期按照旷工处理。
12、 在每周办公会上,办事员讲评考勤、请假、外出、开会、出差等情况。
三、休假待遇:
1、本条款所涉及的有关标准如下:
日工作时间:8小时; 月保勤工作日:26日。
2、当月病假超过5日的,病假条上报矿劳资部门备案,并按照矿有关规定执行。
3、当月婚假少于5日、出勤26日以上的,出勤奖按月出满勤发放,当月婚假超过5日的,其出勤奖按超过天数的比例扣除。
4、当月发生丧假少于5日、出勤26日以上的,出勤奖按月出满勤发放,当月丧假超过5日的,其出勤奖按超过天数的比例扣除。
【第3篇】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的
想要做好员工管理工作,制度出一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非常重要。为了方便各位管理者,以下提供一则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望各位从中有所启发,加强员工考勤管理。
1.目的:加强公司劳动纪律的管理,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
2.考勤范围:
2.1公司在册员工。
2.2特殊原因员工不考勤须总经理批准。
3.考勤方法:
3.1公司实行考勤机刷卡与部门考勤相结合的考勤办法;
3.2考勤工作由办公室专人负责,门卫与各部门配合做好考勤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同时由门卫承担员工出入门、请假等情况的记录、上报等工作。
4.考勤打卡时间:
4.1 冬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晚班 17:30至23:30;夏季:白班 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 晚班 18:00至24:00
5.有关规定:
5.1考勤规定
5.1.1由办公室为每位员工编制考勤卡卡号,每天上下班应依次排队进行刷卡,每个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现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时,均给予双方各50元的处罚。一次不打卡者罚款10元。
5.1.2因公外出办事无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须填写出门单说明原因,部门主管确认后由员工本人递交门卫。次日不填写出门单视同没打卡处理。
5.1.3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内扣5元,1小时内扣10元,以此类推;迟到、早退又不打卡双重罚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迟到、中途离岗,视同迟到、早退处理。
5.1.4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6天,给予除名处理;
5.1.5旷工半天以上者,取消当月奖金;
5.1.6旷工的扣罚标准
旷 工 天 数 0.5天 1天 1.5天 2天 2.5天 3天
扣月工资(含计件) 10% 25% 40% 60% 80% 100%
5.1.7持卡的员工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考勤卡,如发现损坏或丢失,应马上向办公室人员申请补领考勤卡,并支付工本费10元。若丢失后不及时补领,空缺的考勤记录视同无打卡处理;
5.1.8办公室应对考勤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与检查、落实,及时协调与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严重违反制度及时处理。
5.1.9上班时间不许串岗闲聊、就餐吃零食,厂区内除经理室与销售部接待室可吸烟外,其他地方一律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10元,(休息时间食堂可吸烟)。
5.2请假、外出手续
5.2.1员工因公外出、或请病、事假、事先向部门(车间)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特殊情况口头请假事后补办。5.2.2请假时间二天,由所在车间或部门经理签字审批。超过二天的,车间员工须由生产部经理审批,连续或续请假超过二周需报办公室审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员请假超过二天报副总经理审批。技术人员和中层干部请假超过3天的须由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
5.2.3请假同意后《请假单》一联交值班门卫后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一天扣减一天工资。临时请假(如请假半小时、1小时等)每月进行累计扣工资。未办请假手续擅自离岗的作旷工处理。
5.2.4上班时间内,若员工需外出办事,必须凭经部门主管签具的《出门单》方可出门,中层以上干部需经副总经理批准。若未办理手续出门,按离岗处理。当班门卫必须如实记录员工进出、请假、各项记录,报办公室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或失职现象,予以50–200元的罚款处理;
5.2.5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的人员(如销售外勤、司机、采购人员等),可持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特批的出门证出入,不必另行签具《出门单》。
5.3探亲假、春假、婚假、丧假、产假、工资、路费、报销制度
5.3.1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层以上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每年可享受15天探亲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费报销1次来回(温州至配偶地)。探亲假期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3.2外地员工(不包括温州三区及各县)春节期间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资照扣,奖金按奖金制度执行。凡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半年(当年6月30日前进厂上班)的外地员工(包括温州市三区以外的各县员工)春节期间探亲,可报销路费1趟。中干、专业技术、本科以上学历可报路费来回。
5.3.3探亲路费报销要凭合法的票据,路程温州至某市某县。县、市内交通费自负。报销标准以火车硬座、普通客车、轮船三等舱为限,不包括市内交通费,超支部份自负;副总、总工可报机票。
5.3.4探亲报销手续:经办公室审核、登记,报总经理审批。
5.4婚假:
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员工,凭合法结婚证,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5丧假:
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请丧假三天。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按《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执行,不影响效益工资。
5.6产假:
女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条例,产假为90天。
工资、绩效工资和效益工资按天数扣发。
5.7销售外勤和其他人员出差、逢节假日补休制度。
5.7.1销售外勤人员出差期间逢节假日回厂后原则上不作补休,但如学汽车驾驶、结婚、病假可以补休,补休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先打补休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累计补休超过12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超出天数按事假处理;
5.7.2补休期间工资照发,但超出时间一律照扣工资,擅自超假作旷工论处;
5.7.3具体考勤办法由部门考核,门卫监督,公司办公室执行。
5.8其他售后服务和技术人员因公出差,逢节假日计算加班费(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训不按上述规定。
5.9本制度2006年2月9日修订,2006年2月13日开始执行。
【第4篇】某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手册:考勤管理制度
一、由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考勤工作,各部门经理落实考勤工作。
二、公司管理人员实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7:30时。基层人员按本部门工种特殊性质实行排班制,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如确因工作任务较多,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部门,向综合管理部申请“临时加班单”,经执行总经理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在月底由综合管理部统计考勤及加班情况(详见《加班管理规定》)。
三、员工每日上下班应按时打卡。综合管理部将在每天的9:00、13:30检查员工考勤,如无特殊说明,又无考勤记录,视为迟到或旷工处理。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须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并向综合管理部说明,由综合管理部登记并进行公布。普通员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公司打卡,应提前说明,并由部门经理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面部门经理则需执行总经理签字,否则均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五、如因公出差,一律填写“出差申请单”,普通员工报部门经理批准,部门副经理级别经上员工(含部门副经理)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按正常出勤登记,否则,按缺勤处理。
六、员工请假一律填写“假期申请表”。普通员工请假2天(含2天),报部门经理及批准、综合管理部审核,普通员工请假3天以上(含3天)及部门副经理级别以上员工请假,报执行总经理批准,并将“请假单”交综合管理部备案。员工请病假者,原则上要有医院出据的证明。
七、公司严禁员工在考勤管理上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受严惩处罚。情节严重者,公司可通报批评以至解除合同。无论何种原因,请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旷工二天处理,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辞退。
八、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1、迟到:工作时间开始后15分种内上班者视为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
2、早退:工作时间结束前十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旷工:凡有下列行为者均属旷工:
(1)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
(2)超假不续或续假未经批准而不到岗者;
(3)未经领导批准,私自调班的;
(4)不服从分配、调动而不按时到岗上班者。
九、处罚办法
1、迟到一次,扣迟到者5元
2、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无故旷工三次以上者,公司视情节轻重,可以记过及到开除;
3、当月迟到累计迟到达三次(含三次),当月按旷工一天计;
4、早退一次,扣早退者日工资的1/2;
5、当月早退二次(含二次),按旷工一天计;
6、请病假者,请假期间按基本工资标准发放,不享受工资津贴。超过一个月或无期请事假、病假者,公司有权停发工资乃至辞退;
7、请事假者,不享有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详见《福利制度》);
8、考勤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汇总。每月一日前将上月考勤签字确认后,上报综合管理部经理签批,财务部按考勤情况发放上月工资。
【第5篇】某物业管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部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保障公司正常、高效的工作秩序,加强员工的考勤管理,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利。
第二条 适用范围
3公司的行政班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季节性调整另行通知,部分岗位按照特殊岗位上班时间要求上班。
4公司全体员工每天上下班都必须登陆考勤机考勤,考勤结果由综合管理部汇总定期公布并计算薪资。鉴于工作特殊性,外派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考勤。
5员工上、下班须亲自签到、打卡,不得托人或受托。一经发现托人或受托考勤,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实行警告处罚,并罚款50元;如再次违规实行训诫处罚,并罚款100元;三次违规者给予除名。
6出差人员出差期间不需签到、签退,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结束后须凭《出差申请单》到综合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
7员工凡当日迟到在15分钟以内按迟到处理,15分钟以上至半日之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日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员工凡当日早退在15分钟以内按早退处理,15分钟以上半日以内者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半日按旷工一天处理。
8员工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予以罚款10元,累计三次迟到(早退)作旷工一日处理;无故旷工半日,扣发当日薪资的50%;无故旷工1日,扣发当日全部薪资。
9员工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予以除名处理(解除劳动关系)。
10因天灾人祸或其它不可抗力而迟到等,经查实,不作迟到(旷工)计;因天气恶劣、交通堵塞、忘记等原因造成考勤迟到,当事人需立即报告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查证后酌情处理。
11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负责人事前批准,并到综合管理部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负责人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迟到或旷工计。
12正常情况下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如因工作需要先办理公事再上班的,需在上班前日填写《外出申请单》并报综合管理部;上班期间因业务需要,须外出办公务者,应填写《外出申请单》并报综合管理部。违反上述规定,以迟到或旷工计。
第三条 附则
3.1本管理办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3.2本管理办法的拟定或者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3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6篇】翠林兰溪园房地产案场考勤管理制度
中海翠林兰溪园案场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部门正常办公秩序,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定义
1.迟到:指因私人原因而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上班的行为。
2.早退:指因私人原因,无办理请假手续而在下班时间到来之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行为;
3.擅离职守: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自离职守;
4.旷工: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未经请假或假期结束未申请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均为旷工;旷工不到半天者按旷工半天处理,不到一天者按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三)、工作时间
1.公司正常办公时间为每天8小时,实行6天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中午安排轮流值班。
2.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休息时间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期间,周六、周日不安排休息(部门负责人同意除此),具体休息时间参照部门每周休息安排表》。
3.因公外出人员,出差期间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4.因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员工在休息时间加班工作,员工若没有特殊情况,不得推诿。
5.部门负责人(或委派人)根据每天出勤情况填写考勤登记表,每月底根据《请假单》及《外出申请单》对出勤记录进行统计汇总,填写《员工出勤月报表》上交销售一部。
6.请假管理规定按公司行政管理手册第六章《休假及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7篇】g公司管理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第8篇】房地产经纪考勤管理制度
房地产经纪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根据销售工作的特殊性,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的原则,结合**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每位销售部员工均需执行考勤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除扣除相应工资外,还需计入考核,具体扣款、扣分明细,见条款中要求。
第一条销售部工作时间: 9:00---18:00
打卡时间: 8:50---18:00
10:00---18:00(前一天晚20:00值班人员)
11:00---18:00(前一天早8:00值班--晚20:00值班人员)
值班时间: 8:00---9:00
18:00---21:00(值班时间视季节变化有所调整)
第二条周一至周五安排轮休一天(广告期另行安排)。
第三条销售代表外出需报本组主管,并填写外出登记表。(未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扣1分)
第四条 病、事假提前一天向本组主管申请(病假需提交医院出具的病假条),超过一天不足三天的病、事假需提前一天向销售部经理申请。未按规定请假者扣2分。
销售部经理请病、事假均须由总经理审批。
第五条用餐时间:午餐时间:12:00---13:00
晚餐时间:18:30---19:30
各组轮流用餐,每人每餐用时不得超过45分钟。未按规定时间就餐,每次扣0.5分。
第六条为达到早上9:00进入工作状态,8:50以前必须打卡。
迟到5分钟以内,计迟到1次,每次扣款10元;
迟到5分钟至20分钟,计旷工半天,每次扣款40元;
迟到20分钟以上,计旷工1天,每次扣款80元;
月累计迟到两次,计旷工1天,每次扣款80元;
月累计旷工两天,每次扣款160元,并予以辞退。
早退处理方式同迟到。
事假、病假扣款=当月工资基数÷26×请假天数
第七条 每月病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不得超过2天,超过者除扣相应工资外,另扣5分。
第八条考勤打卡制度:
1、销售人员上、下班及值班起止时,均须使用指纹打卡机打卡。如发现有未打卡者,一次扣款20元;如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者,一次扣款100元。
2、刷卡记录要求真实,不得请别人代替打卡或替人打卡,发生此类现象,公司可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直至辞退。请别人代替打卡或替人打卡,如发现,第一次扣打卡双方每人20元,以示警告;第二次发现,扣双方每人40元,并以此类推。
3、考勤打卡的执行情况计入部门月度绩效考核。
【第9篇】k中心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中心校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教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1、在规定的学期时间内,除法定节假日外均为教职工工作时间。
2、根据有关规定,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的政治业务学习、进修培训及正常的社会活动也作为教职工的工作时间。
二、批假规定
1、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办事、开会、学习培训及参加其它公务活动):凭文件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等,按实际情况批假。
4、事假、门诊病假按实际情况批假。
三、批假权限
1、校长请假由督导办主任审批,并报副校长知晓。
2、副校长和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3、教职工请假由校长审批,校长不在校时由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须另报督导办审批,一月以上的还须报教科局审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时请假(四小时以内)采用口头方式,其他请假采用书面方式,书面假条由办公室统一印制。所有请假经审批后报值周领导登记。
2、住院病假由分管领导安排人员代理工作,其他假项由请假人自行联系人员代理工作并报分管领导备案,否则不予准假。
3、请假须提前进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书写假条,假后归校应及时补上;续假的按请假程序提前办理。
4、请假手续办理完毕后,请假人应口头向没有参与批假的领导说明请假情况,以便于工作安排。
五、相关说明:
1、上班考勤分为出勤、旷工、请假(公差、病假、事假)、迟到、早退等项目;会议活动及岗位工作分为出勤、旷课、迟到、早退等项目。
2、岗位工作考勤时,教学人员出勤以节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教导处负责登记;行政后勤人员出勤以天为单位,由值周领导和副校长登记;各种会议、学习培训、活动以次为单位,由办公室和组织者负责登记。所有教职工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统计汇总。
3、相关领导必须严格、准确考勤,以便于落实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另行制定《教职工出勤考核办法》)。
4、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工作,按旷工论。经常旷工者,学校上报有关部门处理。
5、本制度从20**年2月**日起执行。
【第10篇】考勤管理制度员工请假休假管理办法
考勤管理制度之员工请、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 事假:
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
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二条 病假:
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
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
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第三条 工伤假:
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
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法定假:
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
第五条 丧假:
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 婚假:
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
第七条 产假:
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
【第11篇】考勤管理制度
深圳***x有限公司
考勤管理制度(试行)
文件编号:dzhr0404005
版 次:a
页 次:1/3
实施日期: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使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出勤习惯,提高工作效率、特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为休息时间。
3.1.1上述作息时间如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另行公布。
3.1.2加班时间由各部门视工作情况而定。由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再交人力资源备案,否则人力资源部不予核算加班费。
3.2考勤内容
3.2.1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位者,即为迟到。
3.2.2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2.3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3.2.4迟到或早退、擅离职守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全月累计不得超过10分钟。否则按每分钟3元扣款。
3.2.5迟到超过30分钟,早退超过30分钟,擅离职守超过30分钟,及未经准假而不到岗位者,均为旷工,超过半小时不到4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超过4小时不到8小时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3.2.6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扣除本月绩效工资。
3.2.7旷工半天者,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处分,旷工超过3天者,给予除名处理。
3.3打卡管理
3.3.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各分部考勤由分部行政文员或负责人考勤,并于次月1号汇总统计传递给人力资源部。
3.3.2公司实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换。
3.4本公司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班、下班、加班时间打卡。
3.4.1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以及经总经理核准免于打卡者。
3.4.2因公出差。
3.4.3因故请假,经核准者。
3.4.4紧急事故,事后说明事由,经核准者。
【第12篇】星级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星级酒店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员工考勤制度是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考察,是严格执行酒店的劳动纪律,提高酒店服务质量和效率不可缺少的制度。
第一条 作业时间
按公司制定的作业时间标准执行。
第二条 考勤管理
1、考勤内容
1)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
2) 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
3) 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擅离职守。
4) 迟到、早退或擅离职守超过1小时,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均为旷工。
2、考勤须知
1)员工不准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元。连续三次迟到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元。
2)旷工论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以半天旷工论处,超过2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3小时者,按一天处。
3)旷工
a)凡旷工半天者扣发一天半基本工资;旷工一天者扣发三天基本工资。
b)连续旷工两天;全年旷工六天者作自动离职,公司给予除名。
4) 留职察看期间,只发50%岗位工资。
5) 员工串岗、脱岗视为擅离职守,员工擅离职守一次罚款元。连续3次记警告一次,并处罚款元。
6)酒店有关部门进行职能检查、专职检查中发现有无故(无其他人证)脱岗、串岗者,第一次罚款元,第二次罚款30元,当月累计三次以旷工一天论处。
3、考勤纪律
1)严格遵守作业时间,员工出勤必须打卡(打卡时必须出示本人工号牌;未出示工号牌者不予打卡)。酒店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不需打卡。
2)酒店部门二次签到考勤制度,部门二次签到其效用等同于酒店打卡制度,各部门将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岗位考勤,并做好书面签到记录,员工的迟到、早退以部门二次考勤为准。
3)各部门设专职考勤人员负责考勤记录(汇总打卡记录及二次签到记录),每月3日以前报人事部。人事部负责监督打卡和核实考勤记录。
4)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每次罚款元,连续三次记严重警告处分一次。
5)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记警告处分一次,并处罚款元。
6)上下班忘记打卡,由经理证明签字有效;但每月以两次为限,超过两次者按迟到或早退论处。
7)不准刁难考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8) 私自舞弊涂改考勤记录,给予记过处分。
9)酒店员工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事假、脱岗、串岗者,记特别嘉奖一次。
第三条 请假办法
1、请假程序
1)员工各种假期申请,无论时间长短,一律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生效,请假申请表一式两份,部门留存一份,人事部一份;无重大事项以电话请假属无效。
2)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3)员工正当请假理由:如子女、兄弟姊妹结婚、亲属丧亡等,应予以准假;员工请假理由的正当与否具体由各部门负责人灵活掌握。
4)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5)酒店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6)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7)酒店员工请假如发现有虚报不属实情形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2、审批权限
1)假期审批:
请假员工级别 请假天数 审批人 员工级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三天以内(含三天)
三天以上
主管、领班、组长级
一天以内(含一天)
两天以内(含两天)
两天以上
部门经理及以上级
2)所有请假必须根据请假程序填写申请表,并报人事部备案。
3)所有请假人员请假期满须到人事部消假。
3、各种假期
1)事 假
a)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半年累计以天为限。
b)员工请事假必须于前一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否则不予请假。
c)事假待遇规定:事假扣除当天岗位基本工资;若超过半年累计天时间,每天将扣除两天岗位基本工资;由人事部进行具体核算。
d)若因特殊情况,未能于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应电话向所在部门上级报告,并于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2) 病 假
a)员工请病假,一律应出具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病假单、医药发票须及时交部门审核。
b)单次病假不得超过天;否则以事假论处。
3)婚 假
a) 员工在酒店工作可享受婚假。
b)员工本人结婚,须提供结婚证书等有效证明,提前天向所在部门申请,并经人事部及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
c)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晚婚员工(男28周岁,女25周岁)可享受婚假7天。
d) 员工婚假属有薪假。
4)丧 假
a)员工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逝世,可获批准3天带薪丧假。员工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逝世,可获批准1天带薪丧假。
b)员工休丧假按请假审批手续办理。
c)员工请丧假属有薪假,必须出具相关证明交人事部核实方为有效。
5)工伤假
a)由酒店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经有关部门确认的工伤假享受带薪休假。
b)凡在工作时间内因违反安全条例和操作规程自我造成伤病,按病假待遇处理。
6)请假逾期
1)酒店员工请假期届满须行续假或虽行续假但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2) 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a)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天者免职或解雇。
b)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董事长特别核准者不
在此限。
7)放行条的使用
a)员工临时离馆在两小时以内可使用放行条,不需填写请假单;超过两小时则需填写请假单。
b)员工非正常下班时间离馆需凭部门负责人签批的放行条或者凭请假单交人事部后由人事部负责人所开据的放行条方可到后岗门卫处予以放行。
c)员工无论以任何形式带物品离馆均需部门负责人或总经办签批的放行条后岗门卫方可放行。
d)个人日常用品不需开据放行条。
e) 个人因特殊原因带物品进公司一律由后岗门卫代为保管并作登记,不得带入营业区内。
f) 因紧急特殊原因或深夜下班人员可从大门离店,其他情形任何人不得从大门岗离店;从大门岗离店人员须经车场岗保安检查随身携带物品后方可离店,带非个人日常用品外之物品一律要求出据放行条方可放行。
8)离职办理
a)需离职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以书面申请呈交部门负责人。
b)期满经审核同意离职者由部门经理签署可到人事部领取正式离职表填写,由部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签批后方可正式办理离职手续。
【第13篇】职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
各不同性质的企业,对于职工的各方面的管理都要有相关的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业的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
1
总则根据一九八o年国家水利水电部生产司制定的《发电厂考勤管理试行办法》、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云南省《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国营大中型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实施细则》和《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电力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2
职工的基本职责2.1
全体职工必须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持统一规定的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服从分配,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质按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时间内不得做私活、办私事、中途溜号、脱岗窜岗或未经批准从事其他社会活动。2.2
工作时间2.2.1
上、下班时间:公司机关执行每周5天工作制作息时间,其余生产单位执行本单位作息时间,不得随意改变和违反。具体时间按各单位规定的新工作制度严格执行。2.2.2
上班时间不按时到岗位的,视为迟到,提前离开工作岗位的视为早退。2.3
工作时间职工不得个人之间互相协商调换工作,该上班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该休息不休息的按休息对待。2.4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和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一律不准携带小孩到生产工作岗位,如有带小孩者一律按事假处理。2.5
倒班职工,在工作时间内一律不得回家吃饭,严格按交班制度执行。3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3.1
凡职工因病、丧、婚、探亲、生育及其他特殊原因需要离开岗位的,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交清工作手续离开岗位,否则视为旷工。3.2
事假:职工因事请假,各生产单位一天以内由值(班)长批准,五天以内(包括五天)由上一级领导批准,五天以上由单位(部门)领导批准;公司机关5天以内(包含5天)由各科室批准,5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3.3
病假:凡需请病假的必须持有医院证明才能请病假。三天以内(包括三天)由各单位(部门)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需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确需住院治疗的,凭特约医院证明,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按有关规定执行。3.4
婚、丧、探亲、产假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经所在单位办公室核准。3.5
工伤假:职工因工负伤,由特约医院出据证明,确需休息者,视为工伤假,一律由厂司领导审批,各部门在五天内出据工伤事故报告报公司备案,否则视为病假,其后果由部门负责人承担。4
请、消假的具体规定及工资待遇:
4.1
事假4.1.1
请假期间,遇有休息日,法定节日不另给假,统一按事假计算。按本人的基本工资、奖金除以22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行政人员事假每季不超过四天,全年不得超过16天,经批准的事假不扣工资,当季有效,不得提前使用,跨季允许五天,平时因工作需要晚上加班不发加班费。节日,休息日不能休息的发给加班费,超过事假天数的按上述规定扣减工资。4.2
病假4.2.1
具体规定4.2.1.1
职工因病请假,腊庄发电厂须由厂医务室或特约医院诊断出具休息证明,经电厂领导批准,其余单位(部门)须由指定医院出据证明并报经单位(部门)领导审批后方可休息,否则视为事假。4.2.1.2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受伤(外出人员除外)一律在指定医院或特约医院就诊,自行到其他医院就诊开据的病休证明一律无效。4.2.1.3
职工患病,除领导批准到外地医院治疗和休息外,一律在指定地点治疗和休养,否则视为事假。4.2.1.4
职工在探亲假,事假期间,临时发生急诊,确实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必须就地医疗的,须持有当地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药费收据,回单位后经部门及班组负责人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6天,急诊后应立即回单位。遇有特殊情况仍不能返单位的(住院除外),除县级人民医院(农村乡<镇>以上医院)的急诊证明外,还需凭化验报告,透视报告及其他物理检验报告,同医疗单据一并交单位医疗部门或特约医院审验后,再交所在部门审核批准,可按病假处理,但最多不得超过5天。4.2.1.5
长期病休职工,病假连续在三个月以上,病愈要求上班者,必须经医院提出病愈诊断证明,经部门及分管领导批准后方能上班。上班后三个月之内,旧病复发,前后病假合并连续计算。4.2.1.6
长期患病全日休息一段时间后,经医务部门诊断,建议半日休息时,在半休期间两天按一天病假计算,其全休假天数应连续合并计算。4.2.2
病假的工资待遇4.2.2.1
假期在5天(包括5天)以内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
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4.2.2.2
假期在5天至10天(包括1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9
5%计发,奖金及综合补贴除以22天后按实际请假天数计扣。4.2.2.3
累计假期在10天至30天(包括
30天)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按
90%计发,假期在一至三个月的技能工资按85%计发,三至六个月的技能工资按75%计发。假期超过半年的工资只发技能工资的70%,假期在一个月以上的岗位工资全部扣除。4.3
婚、丧假4.3.1
具体规定4.3.1.1凡正式职工本人结婚或父母、配偶、子女等直系亲属丧葬时,由部门领导批准(遇有星期日、法定节日,探亲假日不另补给假),如必须到外地办理的可给予路程假,路程假按事假处理。4.3.1.1
职工本人结婚,婚假三天,晚婚按国家规定执行。4.3.1.2根据本县的具体规定,丧假为7天,只限于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路程假另计,经批准的婚、丧假工资照发,途中车、船费全部由职工自理。4.3.1.3
女职工在产假期间婴儿死亡,不享受丧假。4.3.2
婚、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享受原岗位待遇,月生产奖金除以22天后按请假天数计扣4.4产假、哺育假4.4.1
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执行正常妊娠八个月以后才可请产假。产假天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产假期满必须回单位办理哺育假手续,哺育假满按时回单位到所在单位办公室销假后回单位,由单位根据情况安排工作。产假,哺育假天数合并连续计算为两年。4.4.2
工资待遇4.4.2.1
产假期间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含难产假、多胞胎生育假)。4.4.2.2
哺育假期间只享受技能工资及综和补贴,不足300元按300元计发。4.5
探亲假:4.5.1
具体规定4.5.1.1
符合国务院规定享受探亲假的职工,必须在使用探亲假半月前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各部门应根据生产需要,提前做好安排,部门领导批准后,交办公室办理手续,交考勤员登记考勤。探亲假必须是一次性享受,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领导安排工作而不能按时享受者,可按加班处理。4.5.1.2
探亲假以本人所在地工作地点为准,通公路的在25公里以外,不通公路的在15公里以外,方可享受(在见习期,熟练期等未转正期间的职工不享受探亲假)。路途以本人所在地点开始计算。4.5.2
探亲假全额享受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奖金、综合补贴除以24天按实际上班天数计发。4.6
工伤假4.6.1
凡职工因工负伤,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算为工伤假,4.6.2
工资待遇4.6.2.1
工伤住院治疗期间,仍享受原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待遇、综合补贴及月生产奖。4.6.2.2
工伤疗养期在半年内月生产奖金发50%。4.6.2.3
工伤伤疗养期半年至一年内不享受奖金。4.6.2.4
工伤疗养期在一年(不包括一年)以上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4.6.2.5
因抢险,舍己救人而发生的工伤,事迹突出的给予特别奖。4.6.2.6
非工伤按病假对待。4.6.3
工伤、非工伤划分规定。4.6.3.1
工伤4.6.3.1.1
公差乘车,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4.6.3.1.2
从事本职工作或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事故而负伤者。4.6.3.1.3
集体乘车开会,听报告,上下班发生交通事故而负伤者。4.6.3.2
非工伤。4.6.3.2.1
乘车办私事或游玩,在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受伤者。4.6.3.2.2
违反交通规则而负伤者。4.6.3.2.3
做私事(私活)发生事故而负伤者。4.7
补充规定4.7.1
学徒工、实习生在学习期间原则上不准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后报请主管领导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十天。
学徒在学习中途因事故停止学习连续在两个月以上的,其停止学习期间不计为学习时间。4.7.2
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假满后必须按时回单位上班,不得借故超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单位工作的,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路程在25公里以外的可以来函办理)探亲假超期不应在路程假期内来函续假。4.7.3
凡经批准请假的职工,离单位前要到考勤员处进行登记,交验请假手续证明,回单位后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并报知考勤员,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旷工处理。4.7.4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按计划生育休假对待,休息期间按事假处理,均不享受生育假待遇。5
旷工的具体规定5.1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按旷
工处理。5.1.1
假或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5.1.2
假期满未续假或未经批准而超假者(交通、天气等意外事故除外)。5.1.3
服从工作调动和工作安排或调动工作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5.1.4
造事实,假报情况或盗窃、涂改、制造证明请假者。
5.1.5
作时间擅离职守,做私活、办私事者。5.1.6
勤后无故不干活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者。5.1.7
工作时间内打架斗欧者。5.2
旷工的处理5.2.1
两日内,每天扣两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
3
0%。5.2.2
四日内,每天扣三天的日工资,扣除当月奖金及综合补贴的50%。5.2.3
日以上(包括五日)取消当月岗位工资、奖金、综合补贴。技能工资除以24天按实际旷工大数的r倍计扣。5.2.4
累计十日(包括十日)以上者,停发当月全部工资,扣除半年奖金。5.2.5
累计超过十五日(包括十五日)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给予除名处理。6
加班6.1
原则上一般不加班,因生产和工作的特殊需要,
职工在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或平时延长工作时间长达4小时以上,视为加班。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不能安排补休;
只享受加班补贴,少于4小时的发给补助1元,超过4小时的按一天加班计发补贴。6.2
法定假日,星期休息日的加班可安排补休和冲减事假天数,剩余天数按规定计发加班补贴。6.3
加班费发放的标准:
以岗位工资为标准按《劳动法》的规定计发。7
考勤办法7.1
职工考勤以值(班)为单位,各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应经常深入值(班)进行检查和现场协助考勤员。考勤员必须认真负责地逐日填好考勤表。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如经发现,一次罚款10元。7.2
考勤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凭回忆填报,必须如实填写考勤表,全面切实反映当天的出勤情况。如果星期天值班,按出勤记录,星期天休息或请假,按实际记勤,不得互相调换。7.3
全体职工的各月考勤一律按规定时间汇总,同时
做好上报工作,交由办公室办理考勤统计,保证工资按时计发。7.4
职工工作调动所需时间,厂内调动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月,调入职工一律以原单位介绍信的收到时间为准。8
本考勤制度与《岗位技能工资实施细则》配合执行,凡《细则》未规定的以本制度的规定为准。9
本考勤制度以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公司电子考勤管理制度
某公司电子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适应电子考勤管理系统,规范公司生产基地员工考勤、打卡、请假及加班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基地副总以下所有员工。
2.2 本制度是对旧版《员工手册》第五章 考勤与请假制度 的更新及补充。
3. 生产基地工作时间表
3.1 根据《劳动法》及公司工作要求,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中午:12:00-13:30 下午:13:30-17:30
3.2 因生产需要或实际情况需要,生产部门可以按照程序规定及审批权限调整工作时间并填制《异常班次表》交后勤部,后勤部根据该表调整、记录考勤。
3.3 生产基地根据生产需要,可安排员工加班,加班须办理登记,审批手续,按公司规定发放员工加班费(如非正常加班相关部门应填制《异常班次表》交后勤部,后勤部根据该表调整、记录考勤)。
4. 考勤纪律规定
4.1 员工上班到岗和下班离岗时均须按规定打卡。
4.2 员工打卡时应注意查看考勤机显示屏显示数据是否与该卡相符,当听到警报声时本次打卡才有效,两次打卡间隔为30分钟,否则上次打卡无效。
4.3 严禁由他人代打卡或代他人打卡,如有违反,每次扣发双方工资100元外,并行政记过一次。
4.4 严禁打上班卡后私自外出厂区(如用餐、购物等),违者罚款20元。
4.5 上下班打卡均须排队,如有插队,给予一次性扣发工资10元,并责令最后排起。
4.6 监督打卡。执行人员必须按以上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若发现有渎职现象,给予违规人员相同处罚。
【第15篇】营业员考勤管理制度
营业员考勤管理制度
一、员工必须遵照店内的工作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二、凡超过规定的上班时间未到岗或提前离岗且无正当理由,视为迟到或早退。月累计3次或3次以上,扣发工资30元。
三、超过上班时间一小时未到商场,或不按请假程序请假擅自不来上班,或假已满不来按时上班均视为旷工,旷工一晌扣20元,一天扣40元。
四、员工请假一律先写假条,经店内主管批准方可离开。特殊情况事后补写假条,非特殊情况不能以电话形式请假。主管请假必须提前请示店长,待有关工作安排妥当方可离开。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离开工作岗位者,经店长批准,给予公假,工资照发。出差回来必须按时到岗,不得以出差为名久假不归。
六、考勤工作由店内主管负责,考勤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做好考勤记录并保管好假条。
七、考勤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如有差错必须及时更正,并由考勤员负责加以说明并签字。
八、店内主管必须将每月考勤报表与考勤记录核对无误后交店长,作为计算工资的依据。
九、员工请假必须到主管处领取统一请假单,正确填写,待店长签字后交给主管。
十、凡当月无迟到、早退、请假的员工,视为全勤,可获得当月全勤奖60元。
【第16篇】工厂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出勤管理,减轻工卡核算工作的压力,从而达到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标准化考核制度。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公司考勤以工卡为核算的主要依据,同时根据请假条来确定员工的具体出勤状况。为此要规范考勤管理制度,主要从请假,打卡,签卡,核算四个方面来进行严格的控制,从而真正达到科学,合理,实用的标准。
一、请假:每位员工有事或有病须请假的均应办理请假手续,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根据请假条上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果不符,以请假条为判定标准。
1、请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门主管从人事部调出请假条发到每个班组,请假员工从班组长那里拿请假条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请假原因和请假时间,然后交组长签署意见后,再找相关主管签字,最后交到人事部盖章确认,需要总务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负责向上传递,经总务批准后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员不准直接找总务批假,请假未经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请假权限的规定:普通员工请假时间在一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1天以上7天以内必须由生产经理批准,人事管理员再盖章确认。7天以上的长假必须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员盖章确认;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请假三天以内由相关部门主管签字后,经生产经理签字再交人事管理员签章确认,三天以上由总务批准,才能生效;写字楼文员一天以内由本部门主管签字后交人事盖章确认,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部门主管先签字再由行政主管签字确认,三天以上者由总务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产部门主管请假一天以内由生产经理批准同样要求签卡,其它部门主管请假由总务或委托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医,未能及时请假,应提供医生出具的证明到人事部补办请假条。晚上请假时,经部门主管或其他带班干部签字确认,保安凭假条放行,请假者本人应于假毕次日拿假条到人事部登记,否则作旷工论处。
3、凡未获准休假又不能提供就医证明者,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连续旷工三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一个月累计旷工4天作自动离厂处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报自离),病事假无工资。
4、上班不准迟到,早退或私自离岗,每迟到早退1分钟扣罚人民币1元,超过30分钟扣一天工资。(核算时不影响全勤奖)5、因迟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后签卡的要从重处罚30元整(时间长者,视情节作旷工处理)。
二、打卡:公司的考勤以要卡为基础,根据考勤卡来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况,并依据考勤卡进行财务核算,因此规范打卡可以减轻我们核算工卡的压力,也使我们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
1、人事管理员每月按在岗人员编制工卡,具体要分部门组别来编制。并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门主管手中,然后由部门分发到每个员工手里,每月月底结束时,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严禁代人打卡或委托别人打卡,否则员工处罚10元,管理人员15元整,同时代多人打卡则加重处罚,对屡教不改者作除名处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遗失或损坏,持卡人应于当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员申请补发,人事管理员登记并对其扣罚10元整。然后由行政主管签卡确认。
三、签卡:如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须打卡者,一律要求签卡,否则一律作旷工或投机行为处理。
1、因请假而需要签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签卡,否则一律无效,人事管理员凭假条签卡,无假条而私自签卡(干部变不要自行签卡)的处罚20元整;其它情况需要签卡的,一般情况下,员工由组长或主管签,组长由主管签,主管由总务或代理人签。
2、因故误时打卡或其它特殊情况,均应于当天或次日到相关部门主管处签卡确认,持卡人自己延误三天以上未签卡者,主管有权不予签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则不用打卡,各部门自行休假的要签卡;如因打卡时停电而不能打卡的,员工由所在班组长或主管签卡确认。
4、主管须要签卡的由总务或代理人签卡确认,签卡要及时。
5、写字楼文员的卡由行政主管或总务签卡。
6、每人每月签卡不得超过三次(因公超签的除外),超过者每次处罚10元整。
四、核算:所有员工的考勤卡,都统一由人事管理员进行统计核算,财务部并依此核发工资。
1、人事管理员在每月收卡核算时,卡上未打也未签部分(公司统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并作旷工处理,如属漏签,责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担。
2、人事部在收卡后的一个星期内,员工考勤卡如有问题,可进行查询核实,过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员核算加班工时时,根据部门主管或组长签卡为准,并考核打卡时间,时间不对,以签卡时间为准。
4、人事管理员在核算工卡时,发现时间不符合且没有签卡时,一律按实际时间核算。(卡钟原因引起的情况除外但要注明)
5、公司设有全勤奖30元整,请假超过一天的取消全勤奖。
本制度从正式公布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或和其它规定相冲突时解释权归厂务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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