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国家银行规定和信用社会计、出纳制度及出纳操作程序,办理现金的收付、整点以及损伤票币的兑换工作。
2.根据市场货币和流通业务往来需要,定期向开户银行编报现金收支计划,做好现金供应和回笼工作。
3.做好库存现金的限额管理工作,及时上解超限额库存现金和损伤残币,做到资金合理占用。
4.做好库房管理,严格管理现金、金银、外币和有价单证及现金运送,确保绝对安全。
加强柜面监督,做好反假币、反破坏人民币和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工作,维护财经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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