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入管理制度是对员工日常行为的一种规范,旨在维护办公环境的安全与秩序,确保公司资产的保护,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同时也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它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降低潜在风险,并且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快速响应。
1. 出入权限设定:明确不同职务、部门的员工及访客的出入权限,如员工证、临时通行证等。
2. 访客管理:设定访客登记流程,包括预约、接待、陪同等环节。
3. 车辆管理:规定公司车辆及外来车辆的进出规定,包括停车区域、检查程序等。
4. 安全检查:设立必要的安全检查点,如门禁系统、监控设备等。
5. 应急处理:制定突发情况下的出入管理预案,如火灾、地震等。
6. 员工行为规范:明确员工在工作时间内的出入行为,如请假、加班、外出等。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安全保障:有效防止盗窃、破坏等不法行为,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
2. 组织纪律:强化员工的纪律意识,提升工作效率。
3.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4. 企业文化:体现公司的规范管理和人文关怀,增强员工归属感。
5. 信息保密:防止敏感信息泄露,保护商业机密。
1. 制定详细的出入管理规定:包括各类人员的权限、证件使用、进出时间等,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指导。
2. 强化门卫职责:培训门卫识别证件真伪,严格执行出入检查,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3. 定期更新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制度,如新增设备、部门变动等。
4. 加强员工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让员工了解并遵守出入规则。
5. 信息化管理:引入智能门禁系统,提高出入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6.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对出入管理制度提出建议,持续改进。
7. 定期审计: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需要全体员工共同参与和遵守,以实现安全、有序的办公环境。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措施,我们可以共同构建一个更加和谐、高效的工作场所。
第1篇 某品牌服装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品牌服装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安全,并使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人员及物品出入公司大门悉遵守本办法,由前台人员负责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人员出入管理:
(一)本公司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应穿着规定服装,佩挂识别证于胸前,以资识别,并严禁赤足或穿拖鞋。
(二)员工出入公司大门,如携有物品,应自动出示,接受检查。
(三)员工上下班时,应排队打卡,并不得代他人打卡,如经发现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四)进出公司在大门及在公司范围以内,无论上下班时间一律佩带识别证,未按规定佩挂者,依人事管理规则处分。
(五)工作时间内出公司者:
1、公司员工临时因公外出时,应填写出门单,经部门主管签字后交给前台人员,前台人员登记出公司时间。公毕返回公司时,前台人员在出门单上签注入公司时间,并于第二日上午10时前交送人事部登记核对核对考勤记录,如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联络其所属部门的主管处理。
2、因故请假出公司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
3、下班时间除公事外,禁止逗留或进入公司内。
第四条 公司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一)凡公司外人员来访时,应先填写来宾登记表,由前台人员电话联络后,以在会客室接见为原则。接见人需在来宾登记单上签字证明。
(二)事毕出公司时,来访人员需交回有接洽人签字的来宾登记表,前台人员登记出公司时间,并收回来宾登记表。
(三)凡进入公司公办人员不得携带任何危险品、照相机或描绘工具。
(四)公司物品出公司,要有各部门领导签字的携物外出放行证,前台检查完毕登记,并让携带者签字。
(五)本公司员工遗失识别证,应立即向人事单位申请补发,如有重领或原证找到而不立即交回致使他人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察觉无论使用人或借用人应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规则或法律办理惩处。
(六)本规定如有修改另行通知。
第2篇 g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e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公司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公司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企业人员
(一)本公司区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公司。
2.助理工程(管理)师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人员经公司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公司(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公司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表3.6.1)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一联存其服务部门,第二、三联出公司经守卫签注出公司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公出人员携出分(本)公司者,公出人员可凭第二联持经分(本)公司守卫签注入公司时间后入公司,第二联暂存分(本)公司守卫室。公毕出公司由分(本)公司守卫检出原存出入门证第二联签注出公司时间后交公出人员持回;公毕返公司公出人员将第二联交由守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注明入公司时间,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转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纪录,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的主管处理。
4.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出公司时,应于守卫室填具《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公司时间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二、三联由该员携带入公司;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凭该证经守卫于第一联签注出公司时间,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 ,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主管处理,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室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
5.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
(二)非本公司区人员:
如因公需入公司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入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公司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公司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公司登记簿《(表3.6.2)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公司证号码《、《进公司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公司证《佩挂入公司;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公司证《并登记出公司时间后出公司。
第四条〓企业人员
(一)包商及其雇用人员:
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公司区申请书《(表3.6.3)一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守卫主管科长核准换发《包商入公司凭证《(表3.6.4),《包商出入公司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1.入公司: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公司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公司证(表3.6.5)佩挂入公司。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公司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公司证《佩挂入公司,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2.出公司:当日工作完毕出公司时,应交还《包商入公司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公司凭证。午间出公司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公司区时亦同。
3.洽公人员
接洽业务之公司商或顾客如有出入必要时,凭主办部门科长核签《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3.6.6)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单部门自存,第二、三条经守卫签注入公司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洽公者暂存。并以身份证明文件换发胸章佩挂入公司(但由经办人陪同入公司者得免缴身份证明文件),公毕经洽办人签章后持出,经守卫检出原存第二联分别签注出公司时间并收缴胸章发还身份证明文件后出公司。第二联留守卫室存查,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送主办部门存查。
(二)参观人员(本企业人员参观亦同):
1.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公司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公司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别(各公司自行规定)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表3.6.7)一式若干联经总务科长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公司时守卫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参观联)签注入公司时间,参观完毕出公司时签注出公司时间,翌日送总务部门存查。 2.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3.本公司区公司处长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守卫签注入出公司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
4.参观时间以常日班的上班时间内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来函核准者,及本公司区人员亲友经值日公司处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胸章管理
(一)本公司区人员(包括定期契约、聘约及临时人员):
1.出入公司应佩挂胸章,对未依规定佩挂胸章者守卫应予纠正。入公司时如未带胸章,应在守卫室登记借用临时入公司证《经守卫核对并将考勤卡留置守卫室后入公司,下班应缴回《临时入公司证《换取考勤卡始得出公司,守卫应于翌日上午10时前将《借用临时入公司证登记单《(表3.6.8)汇转人事部门转记于《借用临时入公司证统计簿《(表3.6.9)对年累计借用达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门签请警告一次。
2. 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公司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用《临时入公司证《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从业人员出入门证《备注栏后始准入公司,待公毕缴回守卫室后始得出公司。
3. 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填具切结书(表3.6.10)及工本费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缴回时,一经发觉,依人事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十项规定签报处。
4.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与人均依人事管理规则第十四条第十五款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二)非本公司区人员:
1.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入公司证《于出公司时应将该证归还守卫部门,如有未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还原借《临时入公司证《。如遗失《临时入公司证应填具切结书及交工本费10元,守卫管理部门应即换制《临时入公司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公司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2.接洽业务的公司商、顾客遗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遗失《包商入公司证《者,守卫人员应请其填具切结书(表3.6.11)交缴交工本费每枚10元,始得发还身分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应公布作废,如有必要,应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觉者,得取消其申请入公司洽公的资格并负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权益损失时由发生损失部门估计损失金额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三份送公司
处长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办部门于工程(资)款或货款项下扣偿,一份送会计部门凭以核对)。
□ 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 公司商车辆
(一)入公司:
1.交货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并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公司范围《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3.6.6)一式三联(流程如本规则第四条的规定),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公司。
2.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公司。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公司处长核发的《料品交运单《(表3.6.12)(或《材料领用单《(表3.6.13)、《移转交运单《(表3.6.14)、《物品出入门证《(表3.6.18)等)或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成品交运单《(表3.6.15)(或材料调拨单)(表3.6.16)亦可做为入公司凭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公司,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
(二)出公司:
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公司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章,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公司。如有他公司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公司时由守卫随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公司门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公司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或六联式《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货单《(或七联式《材料调拨单《)至指定地点由点交人点交装车,车辆驶抵公司门时,守卫应加以抽查交签注时间后放行。各公司对出公司须经守卫会点物品应予明文规定,由守卫会点装运后随车至公司门放行。
第七条 公司车辆
本公司车辆入公司时,得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公司时,应依第六条规定办理。
□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条 外来物品
第一联:守卫室→会签→主管批核→守卫室
第3篇 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e公司出入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维护公司安全及使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有所遵循特订定本规则。
第二条 范围 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公司门时,应遵守本规则规定,由守卫负责管理。□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企业人员
(一) 本公司区人员:
1.上下班应穿着制服,佩挂胸章于左胸处,始得打卡出入公司。
2. 助理工程(管理)师以上人员及因公需经常出入公司人员经公司处长核准者,得随时出入公司(胸章标明符号)。
3.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出入公司时,应凭《从业人员出入门证《,(表
3.6 .1) 一式三联经主管科长核签,第一联存其服务部门,第
二、 三联出公司经守卫签注出公司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由公出人员携出分(本)公司者,公出人员可凭第二联持经分(本)公司守卫签注入公司时间后入公司,第二联暂存分(本)公司守卫室。公毕出公司由分(本)公司守卫检出原存出入门证第二联签注出公司时间后交公出人员持回;公毕返公司公出人员将第二联交由守卫检出原存第三联分别注明入公司时间,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转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第二联暂存守卫室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核对考勤纪录,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的主管处理。
4. 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出公司时,应于守卫室填具《从业人员出入门证《一式三联经守卫查对签注入公司时间后,第一联存守卫室,第
二、 三联由该员携带入公司;事毕经主管科长核签,凭该证经守卫于第一联签注出公司时间,第一联守卫室存查,第二联翌日上午10时前转送考勤部门 ,如遇有异常情形应即联络其所服务部门主管处理,第三联于翌日上午10时前由守卫室送服务部门主管核查。
5. 从业人员上班时间请假出公司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公司。
(二) 非本公司区人员:如因公需入公司区者,应凭出差申请单第二联或从业人员出入门证第二联经守卫查对(但由本公司区洽办人员陪同入公司者得免出示凭证)后于《本企业人员进公司登记簿《(表
3.6 .2) 登记《日期《、《服务部门《、《接洽对象《、《临时入公司证号码《、《进公司时间《后发给《临时入公司证《佩挂入公司;公毕经守卫收回《临时入公司证《并登记出公司时间后出公司。
第四条 〓企业人员
(一) 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包商及其雇用人员应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公司区申请书《(表
3.6 .3) 一份,经工程主办部门科长、守卫主管科长核准换发《包商入公司凭证《(表
3.6 .4) ,《包商出入公司区申请书《由守卫室存查。
1.入公司:凭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公司凭证《交守卫核对无误后换发《包商入公司证(表
3.6 .5) 佩挂入公司。因赶工或原有工作人员未能到工,临时增补人员不及事先办理申请手续时得由包商填具《包商出入公司内申请书《由守卫核对身份证明文件后发给《包商入公司证《佩挂入公司,但限当日内补办一切所需手续。
2. 出公司:当日工作完毕出公司时,应交还《包商入公司证《,换回身份证明文件及包商入公司凭证。午间出公司用膳及工作中出入公司区时亦同。
3.洽公人员接洽业务之公司商或顾客如有出入必要时,凭主办部门科长核签《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
3.6 .6) 一式三联第一联填单部门自存,第
二、 三条经守卫签注入公司时间后,第三联暂存守卫室,第二联交洽公者暂存。并以身份证明文件换发胸章佩挂入公司(但由经办人陪同入公司者得免缴身份证明文件),公毕经洽办人签章后持出,经守卫检出原存第二联分别签注出公司时间并收缴胸章发还身份证明文件后出公司。第二联留守卫室存查,第三联翌日上午10时前送主办部门存查。
(二) 参观人员(本企业人员参观亦同):
1.政府机关、民意代表、人民团体或本公司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公司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按经划定准许参观的路线别(各公司自行规定)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表
3.6 .7) 一式若干联经总务科长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公司时守卫应于《参观申请登记单《(参观联)签注入公司时间,参观完毕出公司时签注出公司时间,翌日送总务部门存查。
2. 参观非经划定准许参观之区域者,需呈经理或总经理核准。
3.本公司区公司处长级以上人员陪伴宾客参观事前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送守卫签注入出公司时间后送总务部门存查。
4. 参观时间以常日班的上班时间内为限,若遇到例假日,事先来函核准者,及本公司区人员亲友经值日公司处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 胸章管理
(一) 本公司区人员(包括定期契约、聘约及临时人员):
1.出入公司应佩挂胸章,对未依规定佩挂胸章者守卫应予纠正。入公司时如未带胸章,应在守卫室登记借用临时入公司证《经守卫核对并将考勤卡留置守卫室后入公司,下班应缴回《临时入公司证《换取考勤卡始得出公司,守卫应于翌日上午10时前将《借用临时入公司证登记单《(表
3.6 .8) 汇转人事部门转记于《借用临时入公司证统计簿《(表
3.6 .9) 对年累计借用达三次以上者,自第三次起每增借用一次即由人事部门签请警告一次。
2. 非值班人员临时因公需入公司而未佩带胸章者,应向守卫室借用《临时入公司证《由守卫将该号码登记于《从业人员出入门证《备注栏后始准入公司,待公毕缴回守卫室后始得出公司。
3. 3.遗失胸章应即向主管部门申请补发,填具切结书(表
3.6 .10) 及工本费每枚10元,嗣后找到不即缴回时,一经发觉,依人事管理规则
第三十六条 第十项规定签报处。
4. 使用他人胸章蒙混出入公司者,一经查觉,无论使用人或借与人均依人事管理规则
第十四条 第十五款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二) 非本公司区人员:
1.本企业从业人员使用《临时入公司证《于出公司时应将该证归还守卫部门,如有未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函使用人服务部门,要求退还原借《临时入公司证《。如遗失《临时入公司证应填具切结书及交工本费10元,守卫管理部门应即换制《临时入公司证《以防他人留用:《临时入公司证《借予他人使用或借故不予归还者,由守卫管理部门通知其部门依人事管理规则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规定予以免职处分。
2. 接洽业务的公司商、顾客遗失《洽公《胸章或包商及其雇用人遗失《包商入公司证《者,守卫人员应请其填具切结书(表
3.6 .11) 交缴交工本费每枚10元,始得发还身分证明文件。主管部门应公布作废,如有必要,应即换制,以防他人留用;如借予使用被查觉者,得取消其申请入公司洽公的资格并负借用人因此造成公司权益损失的赔偿责任。(如因此造成分司权益损失时由发生损失部门估计损失金额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三份送公司处长以上主管批核后一份留存,一份送主办部门于工程(资)款或货款项下扣偿,一份送会计部门凭以核对)。□ 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 公司商车辆
(一) 入公司:
1.交货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并注明《车行《《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公司范围《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表
3.6 .6) 一式三联(流程如本规则
第四条 的规定),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公司。
2. 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凭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公司。如提运货品车辆,持有主办部门公司处长核发的《料品交运单《(表
3.6 .12) (或《材料领用单《(表
3.6 .13) 、《移转交运单《(表
3.6 .14) 、《物品出入门证《(表
3.6 .18) 等)或主办部门科长核发的《成品交运单《(表
3.6 .15) (或材料调拨单)(表
3.6 .16) 亦可做为入公司凭证,经守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公司,而免办理《车辆/人员出入门证《。
(二) 出公司:
1.交货车辆卸货后空车出公司凭《车辆/人员出入门证《由洽办人签章,经守卫查验签注时间后出公司。如有他公司物品装载于同一车辆内者,除于《车辆/人员出入门证《注明外,于进公司时由守卫随车前往交货地点会同卸货后并随车至公司门放行。
2. 装运本公司各种货品的车辆凭公司处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料品交运单《(或六联式《材料领用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门证《)或科长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货单《(或七联式《材料调拨单《)至指定地点由点交人点交装车,车辆驶抵公司门时,守卫应加以抽查交签注时间后放行。各公司对出公司须经守卫会点物品应予明文规定,由守卫会点装运后随车至公司门放行。
第七条 公司车辆本公司车辆入公司时,得免办《车辆/人员出入门证《。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公司时,应依
第六条 规定办理。□ 物品出入管理
第八条 外来物品第一联:守卫室→会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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