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制公司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运作,提升运营效率,确保企业目标的有序实现。它旨在建立一套清晰的规则和流程,指导员工行为,促进团队协作,降低管理风险,并为企业文化塑造提供基础。
定制的公司管理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能,规定各级管理层的职责权限。
2. 员工管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规定。
3. 运营流程:规定业务操作流程,确保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 财务管理:设定财务审批流程,规范资金使用,防范财务风险。
5. 市场与销售:规定市场开发策略,销售行为准则,客户关系管理等。
6. 信息与技术:设定it设备使用规则,保护企业信息安全。
7. 法规合规:确保企业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避法律风险。
定制公司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规章制度能减少工作中的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权益:保护员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纠纷。
3. 塑造文化:制度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员工的行为模式和价值观。
4. 风险控制:通过规范操作,预防潜在风险,降低企业损失。
5. 指导决策: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推动企业战略实施。
制定定制化公司管理制度的方案如下:
1. 现状分析:全面了解企业现有制度,识别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
2. 制度设计:结合企业目标、行业特点和法规要求,设计新的管理制度框架。
3. 征求意见:广泛征求员工、管理层的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和实用性。
4. 制度编写:专业人员负责编写,确保条理清晰,语言简洁易懂。
5. 审核批准:由高层管理者审查,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适用性。
6. 实施培训:组织员工培训,确保每个人理解并遵守新制度。
7. 持续优化:定期评估制度执行效果,根据反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完善。
定制公司管理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持续关注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适时调整,以保持其有效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发挥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关键作用,推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第1篇 z公司餐厅管理规定制度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管 理 规 定(试行稿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
第二章 餐厅管理 第三条 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督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以及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颁布实行的餐饮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督权利:
(一)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二)在自愿推举的前提下,由员工中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督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督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条 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第六条 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
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条 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餐厅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 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部门、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费用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第五章 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 各类餐饮用具、设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 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 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一)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6.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
7.保证盛具、餐具的严格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
8.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反之,不得使用。
9.积极配合市、县各级主管单位、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整改。
10.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公司将立即终止餐饮服务协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餐厅经营者自行承担,公司不负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将报请卫生、工商等主管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餐厅卫生监督员职责:
1.负责对餐厅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条件等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2.代表公司广大员工,广泛了解、征求意见,随时就员工意见集中的问题向餐厅经营者提出质疑,要求其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在由公司主管部门、餐厅经营者参加的座谈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并对餐厅经营管理者进行打分。
(三)炊事员职责
:1.注意身体健康,如患腹泻、发热、呼吸道感染、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等,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2.荤素生食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
3.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4.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5.食品出售前洗手,出售时不用手抓食品、不抽烟。
6.做到生熟盛器、揩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
7.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8.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9.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帽子、衣服、口罩)三勤(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2篇 公司管理规定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 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 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 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 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 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 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 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七条 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
第七条 规定处理。
十、 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
第七条 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
第五条 、
第六条 规定处理。
十二、 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凡是受到本制度
第五条 、
第六条 、
第七条 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 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午9:
第3篇 公司餐厅管理规定制度
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餐厅管 理 规 定(试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公司后勤社会化改革,加强公司内部餐厅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员工的正当权益,为公司广大员工提供卫生、洁净的就餐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内部餐厅及今后为公司员工提供就餐服务的各类餐饮经营场所。第二章 餐厅管理
第三条 内部餐厅实行公司与员工共同监督的管理机制,由办公室代表公司负责对餐厅的监督工作,同时广大员工有权就餐厅的经营、服务等方面问题提出建议、意见及投诉。
1.办公室管理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以及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颁布实行的餐饮管理方面的法规;
(二) 在广泛征询意见的基础上,逐步制定、健全、完善公司内部餐厅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公司餐饮服务单位的招聘、签约;
(四) 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五) 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 员工监督权利:
(一) 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二) 在自愿推举的前提下,由员工中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督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督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条 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六条 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
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条 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餐厅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 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部门、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费用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第五章 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 各类餐饮用具、设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 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 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第六章附 则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一) 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 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 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6. 保持餐厅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孳生条件的措施。
7. 保证盛具、餐具的严格消毒,使用的洗涤剂、消毒液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
8.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反之,不得使用。
9. 积极配合市、县各级主管单位、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加以整改。
10. 造成食品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公司将立即终止餐饮服务协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餐厅经营者自行承担,公司不负担任何连带责任。同时将报请卫生、工商等主管部门依据国家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法律责任。
(二) 餐厅卫生监督员职责:
1.负责对餐厅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条件等方面问题进行监督和检查。
2. 代表公司广大员工,广泛了解、征求意见,随时就员工意见集中的问题向餐厅经营者提出质疑,要求其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在由公司主管部门、餐厅经营者参加的座谈会上提出意见、建议,并对餐厅经营管理者进行打分。
(三) 炊事员职责:
1.注意身体健康,如患腹泻、发热、呼吸道感染、渗出性和化脓性皮肤病等,应暂时隔离,治愈后再上岗,防止炊事员带菌污染食品。
2. 荤素生食品拣净洗清,盛器整洁,分类摆放,不触地、不叠底。
3.各种菜肴做到烧熟煮透,咸淡适口,色、香、味、形俱佳。注意菜的特色,保证菜的营养成份。拒烧变质的原料,隔餐菜应回锅烧透。
4. 烹调操作时不抽烟、不直接用菜勺品味。
5. 食品出售前洗手,出售时不用手抓食品、不抽烟。
6. 做到生熟盛器、揩布、砧板分开,有明显标志。
7. 冷藏冷冻食品,生、熟、半成品分开,鱼禽肉豆制品分开,摆放整齐,标志明显。
8. 负责工具、机械、地面卫生的清扫和整理,保持操作室及用具清洁整齐,无油腻,无积灰,无蜘蛛网。
9. 个人卫生做到三白(帽子、衣服、口罩)三勤(勤理发、勤洗澡、勤剪指甲)。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第4篇 s公司管理规定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周一至周六为工作日,周日为休息日。
公司机关周日和夜间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项目技术部、投资发展部、会议中心周日值班由各部门自行安排,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由各部门负责人填写加班审批表,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节日值班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
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基本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基本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发放基本工资;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十一、经总经理或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补助20元;夜间加班或值班的,每个补助10元;节日值班每天补助40元。
未经批准,值班人员不得空岗或迟到,如有空岗者,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如有迟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处理。
十二、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
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的员工,取消本年度先进个人的评比资格。
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一般员工至部门经理。
一、作息时间
1、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9:00
第5篇 公司办公室用品管理规定制度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收集整理的公司办公室用品管理规定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第二条 办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 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按总部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五条 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第六条 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第七条 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申购。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6篇 z公司手机管理规定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文秘资源网 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 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第7篇 公司手机管理规定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公司通信畅通,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提高效益、减少失误,制定本规定。
2. 手机分类
2.1 公务手机:凡享有公司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2 私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个人使用,文秘资源网 公司不补贴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2.3 私有公用手机:凡属个人购置,公司部分报销话费的手机(含小灵通)。
3. 手机使用:
3.1 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必须从早上上班时间开始开机,至22:30前不得关机,休假期间亦然。如有特殊原因须在规定的开机时间内关机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
3.2 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行政部经(副)理、保卫科(副)科长、储运部经(副)理、车队(副)队长、小车司机须24小时开机,不得关机。
3.3 因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储运部货车司机从早上7:30开机,至23:00前不得关机。在外执行任务的司机必须24小时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关机。
3.4 生产一线工人上班时间不得携带手机(含小灵通)。
3.5 非生产一线工人除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外,有必要在工作时间使用私用手机的人员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部门主管审核、常务副总批准方可使用,否则上班时间手机(含小灵通)不得开机。
3.6 除个别领取小灵通话费补贴的人员可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外,所有领取手机话费补贴或全额报销手机话费人员不得使用小灵通进行公务联络。
4. 手机维护
4.1 所有公务手机及私有公用手机应保证在规定开机时间内电量充足,保障通信畅通。
4.2 若因欠费被停机,应及时缴交话费于24小时内开通。
4.3 若手机丢失,应于48小时内(如出差外地,应于回公司后48小时内)购买新机、补办sim卡并开通。
4.4 手机发生故障(没电、被停机、手机丢失等)期间,手机使用者应及时向行政部说明(下班时间通知总机转告),并告知联络方式。
5. 手机配备及话费补贴:
5.1 特殊岗位人员使用之公务手机sim卡须归属公司所有。若为私人自购,公司以回购方式向私人购买,每个号码300元。若私人不愿出让sim卡,则公司另配sim卡,且所有公务联络须使用公司配备的sim卡。
5.2 凡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及业务人员,公司未配手机者须自备手机,公司配给sim卡,以方便业务联系。
5.3 凡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人员,须妥善保管,离职时需交还公司,如有遗失或损坏,须照价赔偿。
5.4 领取固定话费补贴人员若因公务话费增幅较大,经主管审批、总经理批准,可增补话费补贴。
5.5 公司根据享受固定手机话费补贴的人员的阶段性工作适当调整其补贴标准。
第8篇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制度
公司车辆管理规定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公司内部管理,增强车队的凝聚力、向心力充分体现和明确司机的利益与公司效益的密切关系,提高司机的责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1. 车辆有公司制定专人驾驶,公司根据司机当月的表现,从司机产值、安全行车、维 修费用、服务态度、客户意见反馈进行考核,对表现好,业绩好的司机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司机给予批评处罚,全年考核时按照每月的业绩进行评定。
2. 各种车辆实行定人定车制度有公司制定驾驶员专用,其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驾驶,专车司机不得将车转借他人或其他单位使用,如有违反罚款500元,对产生的后果由司机本人承担。
3. 车辆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或在停车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离指定的停车区,包括不得私自开回家和办私事,不准启动发动机在车内睡觉,以上问题如发现一次罚款200元,再犯从重,处罚并追究领班责任。
4. 车辆在项目工地工作时,均要遵守工地项目部有关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不得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行为,否则公司处理或送公安部处理。
5. 坚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交通法》和一切交通的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措施,违者责任自负。
6. 在执行工作任务时,与遇到特殊情况或发生意外事故不论在何时何地必须马上上报公司领导管理人员。
7. 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干净整洁,车大箱不能有泥土在清理车大箱时绝对不能磕大箱,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追究班长责任。
8. 车辆绝对不能带病作业,在出车前、收车后必须做好全面检查
(刹车、灯亮、方向、轮胎、机油等)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否则罚款2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情况给予处罚。
9. 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根据情况依次排序进行装卸,不得抢号、插号,由车队当班的班长押后,并负责监督,违者罚款100元。
10. 如管理人员有急事,呼叫司机,而故意不复机的每次罚款50元。
11. 在工作期间如穿拖鞋,或衣冠不整影响公司形象的司机一次罚款100元。
12. 运输车俩实行定人定车,实行单独核算,同时要求司机能够吃苦耐劳,听从安排服从管理,积极配合车队维修管理员做好车俩的维护保养工作。
__百万公司车队
201_年10月16日
第9篇 公司办公事务管理规定制度
第一章 办公秩序管理
第一节 办公秩序
一、出勤准则
(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
(二)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不论任何原因,不得代人打卡。
(三)因事请假时,事先要得到主管领导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二、员工证
(一)员工证是百江员工身份标志,应为佩戴它感到自豪和肩负重任。
(二)上班时间,应严格按要求佩戴员工证。
(三)员工应妥善保管员工证,遗失应立即办理补领员工证,费用自理。
三、办公物品摆放
(一)应保持办公桌面整洁,桌面不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二)文件夹应正确整齐插立于文件架之中,并在夹侧用电脑标签整齐标注所夹内容。
(三)离开办公室 30 分钟以上时,须将桌面文件整理,齐放于文件架中,重要文件入柜上锁,不得散乱于桌面。
(四)简易文具可收于笔筒之中,取用后立即放回;其余文具则应收入抽屉中。
(五)座椅靠背一律不能放任何物品,不得翘椅,人离开时椅子调正,并推入桌下。
(六)外衣提包手袋置挂于橱柜内,不得随意放在办公桌椅上及地柜上。
(七)饮水机及其它设备、物品在指定地点摆放,不得随意移动。
四、办公区守则
(一)工作时间内不在办公区域内化妆或整理衣饰。
(二)若电话中断,应立即挂上听筒,等待对方重新打进。
(三)结束通话时,要听到对方挂机后,再挂断电话。
(四)通话中若要与他人讲话,应向对方致歉,用手捂住听筒再讲话。
(五)电话里请对方等候,继续通话时一定先说“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六)若对方要找别人,应手捂听筒,招呼他人接听电话。
(七)自己如果不能决策时,应请示上级后再作答复。
(八)电话中听到重要事情,一定要重复一遍,以确认无疑,然后做好笔录。
(九)拨错电话时,应有礼貌地致歉。
(十)接到拨错的电话时,应客气地应对。
(十一)使用他人电话时应先征询他人同意。
(十二)休息日向别人打电话时,需先表示歉意。
五、公关接待礼仪
(一)与客人相遇,要主动相让;与客人同行,应礼让客人先行;同乘电梯,让客人先上、先下。
(二)接待客人时,要面带微笑,姿势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不大声喧哗,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三)遇到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不知道”、“不会”、“不管”、“不明白”、“不行”、“不懂”等,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四)接待来客时,如客人职位比自己高时,不应主动要求行握手之礼。客人要求握手时,应及时应对,并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握手时,左手不得插入口袋里。
(五)拜访客人时,通常应优先考虑对方,在对方方便时刻,再决定拜访时间。
(六)约定时间应严格遵守,估计会迟到应在约定时间前通知对方。
第三节 工作方法基准
一、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优质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一切任务。
二、切忌越级报告,架空直接上司。
三、请示、汇报工作,应选择适当的时间,并带全材料和笔记本,将请示内容事先列出,并记录有关指示,临行前应复述一遍,发现指示或承接的工作在执行上有困难时,应及时直接提出。
四、报告或提建议时,必须掌握准确资料,事先备妥文件说明。如呈紧急提案,须附上时间期限。
五、承办其他部门主管交办的事情,须先报告本部门主管。
六、工作中应勇于承担责任,不推诿。
七、主管交办的事情,应立刻去做,切勿拖延;工作过程中应主动向主管汇报进展情况。
八、未经许可,不得随意翻阅不属于自己的文件。
九、调离本职工作时,应与主管、财务及有关部门办理交接手续。
十、下级与上级交谈,只谈公事,不应涉及上级之间的人际关系与公司机密。
十一、严禁泄露公司机密,未经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任何消息。
第四节 罚则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综合行政部,违反此规定的员工,除按公司正常考核外将另给予 30 元~100 元的扣薪处理并进行通报批评。
第10篇 _公司办公室用品管理规定制度
下面是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收集整理的公司办公室用品管理规定制度,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的管理,节约开支、杜绝浪费现象。办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统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费用标准向使用人发放。
第二条 办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门根据消耗情况进行申购备领,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门(人)提出申购,控制品经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特批品经董事长批准;批准后的《申购单》交采购中心执行购买。未填写《申购单》及未经领导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销。 第三条 采购人员应将所采购的物品交保管人办理登记入库手续,保管人根据采购价格核定物品单价,计入领用部门(人)费用,并在每月终填报《办公用品使用情况汇总表》。 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应按总部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标准严格把好申购和领用关。保管人不得超标发放办公用品,确因工作需要超标领用的,应经公司领导同意。 第五条 办公用品使用实行月统计年结算,由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出具报表,财务部审核。费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终奖金中扣除,节约费用计入下年度使用。 第六条 各部门要控制和合理使用办公用品,杜绝浪费现象。水笔芯、圆珠笔芯、胶水、墨水、涂改液、计算器等办公用品重新领用时应以旧换新。 第七条 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 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耗材及维修由设备使用部门(人)负责,并经总经理批准,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门负责申购。 第九条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8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