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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12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运营流程,提升员工工作效率,优化人才配置,确保企业的战略目标得以有效实施。它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激发团队潜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包括哪些方面

1. 招聘与选拔:制定明确的招聘标准,规范面试流程,确保公平公正地选拔合适的人才。

2. 培训与发展:构建系统化的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持续学习和技能提升的机会。

3. 考核与激励:建立绩效考核机制,依据员工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以激励员工积极性。

4. 薪酬福利:设定合理的薪酬结构,结合市场情况与企业效益,提供有竞争力的福利待遇。

5. 员工关系: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处理员工的投诉和纠纷,保障员工权益。

6. 人力资源规划:根据企业发展战略,预测人力资源需求,进行人才储备和规划。

重要性

1. 提升效率: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减少无谓的冲突和误解。

2. 保障公平:制度化管理确保每个员工都能在统一的标准下工作,减少偏见和不公平现象。

3. 促进成长:通过培训和发展机制,帮助企业培养和留住关键人才,推动企业持续发展。

4. 增强竞争力: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能吸引优秀人才,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5. 适应变化:面对市场环境和企业战略的变化,灵活调整人力资源政策,保证企业适应性。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招聘策略,包括线上线下的招聘渠道,以及对应聘者的评估标准和流程。

2. 设立专门的培训部门,定期分析员工培训需求,设计个性化的发展计划。

3. 实施绩效管理,设置客观、量化的考核指标,与薪酬、晋升挂钩,形成激励机制。

4. 定期进行薪酬调查,确保公司的薪酬福利水平与行业保持竞争力。

5. 建立员工申诉机制,设立独立的调解部门,及时解决员工问题,保持良好的工作氛围。

6. 设立人力资源规划小组,定期评估人力资源状况,预测未来需求,提前做好人才储备。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高效、公平、有利于员工成长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为企业创造持久的竞争优势。通过不断优化和完善,我们可以确保这个制度能够适应企业的发展,满足员工的需求,最终推动公司的长期成功。

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用、报到、保证、职务、任免、调迁、解职、服务、交接、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自总经理以下工作人员均称为本公司职员。

第四条本公司职员,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二、聘用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职员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适合于职务或工作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三条 新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核准。

第四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5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35岁以上;

(二)部门经理,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熟悉业务,具有2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25岁以上;

(三)一般职员,高中以上学历,其条件符合职务要求。

第五条本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打字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经考试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机:有汽车驾驶执照,并具有两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

(三)打字员:擅长中英文打字,有实际工作经验。

三、试用及报到

第一条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合格者方予录用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可随时停止使用。

第三条员工录用前应办理报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上班。

(一)填写个人履历表;

(二)交登记照片五张;

(三)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交(验)学历证。

四、保证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均应觅妥保证人,保证其在本公司服务期间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新进员工于协妥保证手续后才能报到。前项保证手续及保证人之责任均按保证书保证规约执行。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保证人(以下简称保证人)应具有下列资格之一:

(一)团体保:资本充实经合法登记有案的工厂或商号;

(二)个人保:有正当职业,在社会上有相当信誉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亲属或本公司董事监察人现职人员均不得为保证人。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经管现款、票据、材料、成品等人员,其保证人应为相当之团体保。

第四条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证人应负一切赔偿责任,并负责代被保人办理离职手续:

(一)违反本公司一切规章或有营私、舞弊、盗窃及其他不法行为致本公司蒙受损害者;

(二)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弃职潜逃者。

第五条保证人之职业或住址如有变更时,应由保证人或被保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办理更正。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如因职务变更而原保证人认为不能承担保证责任时,被保人应随时另觅妥保证人。

第七条保证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丧失其保证资格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觅新保证人办妥换保手续,发还原缴保证书后方得解除保证责任。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之保证人如发现不妥时可随时告知被保人在规定限期内换保,在换职期间如有必要可暂停其职务,待换保手续办妥后才准许复职。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经办妥移交手续后6个月内如未发现任何弊端时才通知保证人,解除保证人之保证责任。

五、职务行免

第一条各级主管职务的委派分为实授、代理二种。

第二条职务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会核定外,各单位主管如认为有必要时可填具调派意见表呈总经理核定任免。

第三条职务任免经核定后由人事部填发人事任(免)令。

第四条职务委派经核定后按新职务加薪,其数额另行决定。

六、迁调

第一条本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一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的员工如借故推诿,均以抗命论处。

第二条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之个性、学识和能力,力求人尽其才,以达到人与事相互配合,可填具异动单呈核派调。

第三条奉调员工接到调迁通知后,单位主管人员应于10日内,其他人员应于7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前项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内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最长以5日为限。

第四条奉调员工可比照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其随往的直系眷属得凭乘车证明实支交通费,但以五口为限。搬运家具之运费,可依检附单据及单位主管证明报支。

第五条奉调员工离开原职时应办妥移交手续,才能赴新职单位报到,不能按时办理完移交者在准延期内办理移交手续,否则以移交不清论处。

第六条调迁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暂代理。

七、解职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解职分为“当然解职”、“退休”、“辞职”、“停职”、“资遣”及免职或解雇六种。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死亡为“当然解职”,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规定给抚恤金。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退休给予退休金,其办法另定。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自请辞职者,应于请辞日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申请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离职,擅自离职者以旷工论处。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命令停职:

(一)保证人更换期间,所属一级单位主管为必要停职者;

(二)因病延长之假期超过6个月者;

(三)触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羁押或提起公诉者。

第六条命令停职。遇下列情况,酌情予以处理:

(一)因换保停职者,自停职日起15天内未办妥换保手续者,予以免职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职者,自停职日起6个月内未能痊愈申请复职者即被资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职者,经判决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职或解雇,但经侦查撤诉或判决无罪确定后,可予复职。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于停职期间,停发一切薪金,其服务年限以中断计。

第八条本公司因实际业务需要或资遣有关员工,其办法另定。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离职,除“当然解职”及“命令解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者外,均应办理交接手续,经各部门接交人签准后才能离职。

八、服务

第一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及公告。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应接受上级主管之指挥与监督,不得违抗,如有意见应于事前述明核办。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应尊重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义。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不得经营或出资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之事业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职务,但经董事长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应尽忠职守,并保守业务上之一切机密。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

第七条本公司员工处理业务,应有成本观念,对一切公物应加爱护,公物非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应态度谦和,不得有骄傲满足以损害本公司名誉之行为。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应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播弄是非或其他扰乱秩序,妨碍风纪之事情。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出勤管理应依员工出勤管理办法之规定办理,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订之。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因业务需要加班者,应依加班管理办法规定办理,加班管理办法另订之。

九、交接手续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交接分为:

(一)主管人员交接;

(二)管理人员交接

第二条称主管人员者为主管各级单位之人员;称经管人员者为直接经管财物或事务之人员。

第三条主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单位人员名册;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三)主管之财务及事务。

第四条经管人员应就下列事项分别造册办理移交:

(一)所经管之财物事务;

(二)未办及未了事项。

第五条一级单位主管主人员交卸时应由公司负责人派员监交,二级单位以下人员交卸时可由该单位主管人员监交。

第六条本公司员工之交接,如发生争执应由监交人述明经过,会同移交人及接收人拟出处理意见呈报上级主管核定。

第七条所有人员移交应于交卸之日将上述第三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八条经管人员移交应于交卸日将上述第四条规定之事项移交完毕。

第九条所有人员移交时应由后任会同监交人依移表册逐项点收清楚,于前任移交后3日内接收完毕,检齐移交清册与前任及监交人会签呈报。

第十条各级人员移交应亲自办理,其如有特别原因,经核准得指定负责人代为办理交卸时,所有一切责任仍由原移交人负责。

第十一条各级人员过期不移交或移交不清者得责令于十天内交卸清楚,其缺少公物或致公司受损失者应负赔偿责任。

十、请假休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例假日(若有变更时得预先公布),但因业务需要可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计算:

(一)节假日:

1. 元旦;

2. 春节;

3. 妇女节(限女性);

4. 劳动节;

5. 国庆节。

(二)其他经公司决定之休假日;

第二条员工请假分下列七种:

(一)事假:因事必须本身处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积计以14天为限;

(二)病假:因病治疗或休养者应具特约医院或公立医院证明申请病假,每年积计以30天为限;住院者,以1年为限,两者合计不得超过1年;

(三)婚假(均包括节假日):

1. 员工结婚可请婚假3天;

2. 子女结婚可请假2天。

(四)产假(均包括节假日)

1. 员工生育可请假90天,晚婚产假加15天,办独生子女手续再加35天;

2. 配偶分娩可休假10天。

(五)丧假(包括节假日):

1. 祖父母、父母配偶及子女丧亡可请丧假3天;

2. 兄弟姊妹及岳父母之丧亡可请假2天;

3. 其他直系亲属丧亡可请假1天。

(六)公假:因兵役检查或军政各机关之调训,期间不满1个月者或应国家考试或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出席会议期间在此3天以内者,可请公假。

(七)特别假:依其服务年资,可分别给予特别假。

第三条前条各款假期内之薪金照常支给。

第四条第二条各条款假期之核准权限如下:

(一)主管级以下人员,假期3天内由主管核准,3天以上由经理(主任)核准;

(二)主管级人员,假期3天内由经理核准,3天以上由总监或副总经理核准;

(三)经理级人员由总监以上主管核准。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因执行职务所生之危险致伤病不能工作者,以公假论,期间以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假期中薪资照给。过期仍未痊愈者可依退休规定命令退休。

第六条请假逾期,应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事假逾期按日计扣薪金,1年内事假积计超过30天者免职或解雇;

(二)病假逾期可以用未清事假之假期抵销,事假不敷抵销时按日计扣薪金;但患重大疾病需要长期疗养,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七条特准病假以半年为限,其假期延至次年时应合并计算。特准病假期间薪资减半发给,逾期者得予命令退休或资遣。

第八条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呈核时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外,须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第九条本公司员工请假期届满行续假或虽行续假尚未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

第十条本公司员工旷工在7日以内按日计扣薪金。

第十一条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第十二条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

第十三条计算全年可请假日数,均自每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中途停职者,比例递减。特准病假延至次年销假者,其次年事、病假期比照中途到职人员计算。

第十四条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各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依情节轻重予以惩处。

第十五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满3年者每年给予特别休假7天;服务3年以上未满5年每年给予特别休假10天;服务5年以上未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4天;服务满10年者给予特别休假15天,满10年以上每增满1年加给1天,但至多以30天为限。

第十六条特别休假按以下手续办理:

(一)每年初(元月)由各单位在不妨碍工作范围内,自行排特别休假日期。特别休假日期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原单位,一分逐级转呈各部(室)经理(主任)核阅后送人事单位备查;

(二)特别假休假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填员工请假记录卡),并觅妥职务代理人,办妥职务交待后才能休假;

(三)基于业务上的需要不能休假时,可比照休假天数的薪金数额改为奖金,若干休假期间,因业务需要奉令销假照常工作而不补休假者,亦比照其未休假天数的薪资额改发奖金。

第十七条员工在休假之前1年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给予特别假:

(一)事、病假积计逾21天者;

(二)旷工达3天以上者。

十一、值班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于节假日及每天工作时间外所办一切事务,除由主管人员在各自职守内负责外,应另派员工值班处理下列事项:

(一)临时发生事件及各项必要措施;

(二)指挥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工作;

(三)预防灾害、盗窃及其他危机事项;

(四)随时注意清洁卫生、安全措施与公务保密;

(五)公司交办的各项事宜。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其时间规定如下:

(一)自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时间止。

(二)节假日、日班,上午八时起至下午五时半止(可随办公时间的变更而变更);夜班,下午五时半起至次日上午八时止。

第三条员工值班安排表由各部门编排,于上月底公布并通知值班人员按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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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值班。并在值日牌写明值班员工的姓名,悬挂于明显的地方。

第四条值班员工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场所连续执行任务,不得中途停歇或随意外出,并须在本公司或工厂内所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条值班员工遇有事情发生可先进行处理,事后分别报告。如遇其职权不能处理的,应立即呈报并请示主管领导办理。

第六条值班员工收到电文应分别依下列方式处理:

(一)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二)非职权所及,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三)密件或发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七条值班员工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个值班报告表,于交班时送主管领导转呈核查,报告表另定。

第八条值班员工如遇紧急事件处理得当,使公司减少损失者,公司视其情节给予嘉奖。

第九条值班员工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应给予记大过处分,因情节严重造成损失者,从重论处。

第十条值班员工因病和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行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准。出差时亦同,代理者应负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本公司员工值班可领取值班津贴,其标准另定。

十二、考核

第一条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及年中、年终考核等四种。

(一)试用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3个月。试用3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单位主管负责考核。如试用单位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改其派他单位试用抑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或主任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员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 各级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 主管人事人员,对于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并提供考核之参考。

(三)年中考核:

于每年6月底举行,但经决议认为无必要时可予取消年中考核。

(四)年终考核:

1. 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一次;

2. 考核时,担任初考各单位主管应参考平时考核记录簿及人事记录之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报送复审。

第二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不得参加考核:

(一)试用人员;

(二)复职未满3个月或留职停薪者;

第四条前条不得参加考核人员之姓名,免列于考核人员名册内,但应另附不参加考核人员名册报备。

第五条本公司员工年中、年终考核分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勤惰等项目,并可各分细目,以各细目分数评定(每项每分考核表另完成)。

第六条考核成绩分优、甲、乙、丙等四等级。

第七条年中、年终考核分初考、复考及核准,程序另定。

第八条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案,不得营私舞弊或遗漏。

第九条年中、年终考核时,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核成绩不得列为优等。

(一)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人事规则中请假办法规定日数者;

(二)旷工日数达2天以上者;

(三)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销者。

第十条年终奖金的加发与减发。

(一)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可加发的终奖金:

1. 嘉奖一次加发年终奖金10%;

2. 记功一次加发年终奖金30%;

3. 记大功一次加发年终资金60%;

4. 以上各项嘉奖记功次数依次类推,加发年终奖金。

(二)本公司员工于考核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减发年终奖金:

1. 所请各假(不包括公假)合计数超过规定满一星期者,减发20%,满三星期者,减发40%,满三星期者减发60%;

2. 记过一次减发20%;

3. 记大过一次减发60%;

4. 以上各项请假期限及记达次数依次类推,减发年终奖金。

第十一条任职未满1年者,其年终奖金按其服务月数比例发给。

十三、奖惩

第一条本公司员工之奖劢分为“奖金”、“记大功”、“记功”、“嘉奖”。

(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酌予“奖金”或“记大功”:

1.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2.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或有特殊功绩者;

3. 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者;

4. 在恶劣环境下,冒生命危险尽力职守者;

5. 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权益事件,能事先揭发、制止者;

6. 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记功”:

1. 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在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者;

2. 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依限期完成者;

3. 协助第(一)项1至3款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

4. 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予“嘉奖”:

1. 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者;

2. 领导有方,使业务工作拓展有相当成效者;

3. 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抢修工程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4. 品行端正、遵计规章、服务指导、堪为全体员工楷模者;

5. 节省物料,有显著成绩者。

(四)其他对本公司或公众有利益之行为,具有事实证明者,亦得以奖励。

第二条员工之奖励,以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之惩处分为“免职或解雇”、“降级”、“记大过”、“记过”、“警告”,分别予以惩处。

(一)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雇或免职”处分:

1.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2. 盗窃公司财务,挪用公款、故意毁损公物者;

3. 携带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者;

4. 在工作场所聚赌或斗殴者;

5. 不服从主管之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6. 利用工作时间,擅自在外兼职者;

7. 逾期仍移交不清者;

8. 汇漏公司机密、捏造谣言或酿成意外灾害,致公司受重在损失者;

9. 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者;

10.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盗用印信者或擅用公司名义者;

11. 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旷工达7日以上者;

12. 记大过达两次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降级”、“记大过”处分:

1.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 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损者;

3. 违抗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之行为,情节较轻者;

4. 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者;

5. 品行不端有损公司信誉者;

6. 在物料仓库或危险场所违背禁令,或吸烟引火者;

7. 在工作场所男女嬉戏,有妨害风化行为者;

8. 全年旷工达4日以上者。

(三)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记过”处分:

1.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2. 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4. 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5. 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者;

6. 冒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四)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以(警告)处分:

1.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2. 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不服管教者;

3. 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内偷闲怠眠者;

4. 浪费物料者;

5. 办公时间私自外出者;

6. 科长级以上人员月份内迟到、早退次数累计7次(含7次)以上者。

(五)其他违反本公司各项规章,应分别予以惩处。

第四条员工之惩处,警告3次等于记过1次,记过3次等于记大过1次,累计记大过两次,应予免职或解雇。

十四、待遇

十五、福利

十六、退休与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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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 某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人力资源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劳动纪律规定

第二条为了加强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各部门考勤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勤员应如实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出勤、缺勤记录,考勤表应张贴,以便于监督和检查,非考勤员不得考勤。领导班子成员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第四条考勤员在次月8日前将考勤表交办公室,作为员工考核和计发工资等报酬的依据。

第五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严禁工作时间网上聊天、购物、炒股、玩游戏等,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员工在工作时间因公外出,应向本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部门负责人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外出,应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并征得同意。无故私自外出,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员工在工作中应相互协作,维护团结,绝不允许在公司内部有吵架、打架事件的发生。

第七条员工因事请假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权限批准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员工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部门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及以上由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天内(含一天)由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总经理请假由书记审批,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请假由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员工经批准参加培训、学习,利用工作时间的按出勤处理,利用假日的不作加班处理,培训、学习与工作发生矛盾的,要服从工作需要。

第九条员工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病假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经分管领导审批,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当年内安排调休。

第十一条违反本章第五、六、七、八、九条规定的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员工考核办法

第一节 总则

第十二条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分类管理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员工考核分为驾驶员,保洁员、场馆员及水电工,食堂人员和其他人员四类。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一)各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二)遵守和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发扬团队合作精神的情况。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月度考核为不合格:

(一)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

(二)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质量和服务态度低劣,群众意见较大的,批评教育不改正的;

(三)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的)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存在不廉洁行为的;

(五)因参与打架、酗酒闹事、赌博等严重违_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由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年度考核表》,在部门推荐的基础上,由公司考核小组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不合格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十六条 考核结果作为工资发放标准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优秀者,公司给予奖励。

员工连续两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第二节驾驶员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驾驶员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驾驶员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若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无人身安全事故),且事故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上,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不合格处理。事故损失金额在1000-5000元的,负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按考核基本合格处理。负同等或次要责任的每次扣100元同时执行考核评分(累计扣款总额不超150元)。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驾驶员考核评分结果报公司.

第十八条年度内出现3次以上(含3次)本车报修额在5000元以上的主责或全责事故的,予以辞退。

第十九条驾驶员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方可推荐为年度考核优秀人员:

1、全年无己方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2、全年交通违章不超过3次。

第三节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工作进行考核,月度考核根据《保洁岗位考核评分表》《场馆员岗位考核评分表》、《水电维护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上的为合格,70~85分为基本合格,70分以下不合格。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基本合格的,视情节轻重扣除绩效工资的20%~60%;不合格的,全额扣除绩效工资。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保洁员、场馆员、水电工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一条对发现的保洁质量问题应要求保洁员即时处理,保洁员无特殊原因一小时内未及时进行处理的,在月度考核中作扣分处理;若相同保洁质量问题一周出现3次及以上,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保洁员在重要接待时擅离职守的,按月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二十三条因场馆员原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健身器材、体育用品损坏,由场馆员负责赔偿损失,按月度考核基本合格处理,造成人员伤亡的予以辞退。

第二十四条水电维护工违反操作规程,发生安全事故,造成设备、仪器损坏或造成人员伤亡的,须承担赔偿责任,予以辞退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五条保洁员、场馆员、水电维护工每年超过3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按年度考核不合格处理。

第四节食堂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六条后勤服务分公司负责对食堂人员工作进行考核。

第二十七条月度考核根据《食堂岗位考核评分表》进行,考核采用百分制,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档,考核分值在85

分以上的为合格,60~85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次月8日前,后勤服务分公司将食堂人员考核评分结果和考核等级报公司。

第二十八条食堂人员季度考核

(一)季度考核组织

季度考核由专项考核和职工满意度测评组成,其中专项考核占60%,职工满意度测评占40%。专项考核取3个月的平均分。职工满意度测评每季1次,由局机关牵头组织。

(二)季度考核内容

包括食品安全、饭菜质量、职业操守、餐厅(含厨房、库房)以及个人等卫生,职工满意度等。

(三)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分在60分以上,按等级兑现考核奖;考核分在60分以下不计发考核奖。

第五节其他人员考核办法

第二十九条各岗位员工对照本岗位工作职责,填写《物业公司员工月度考核表》(见附件)进行自评。一般员工的月度考核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初步考核意见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部门负责人的月度考核由分管领导提出考核意见,考核小组进行审定。月度考核主要根据自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意见,结合平时检查所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月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月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合格者则不发放;

第三十条根据局绩效工资发放原则,其预留的10%奖励性绩效工资作为年度考核职工。年度考核合格者,全额发放年度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三十一条每月5日前,办公室需将事业编制员工考核不合格情况告知对应编制单位;每年12月底前,需将考核结果告知对应编制单位。

第四章单项奖奖励办法及标准

第三十二条参加各类比赛(活动)奖励

由公司组织、推荐参加各类比赛(活动)的,由公司给予150元/人次的参与奖,以示鼓励。

第三十三条稿件录用奖励

(一)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专业杂志发表论文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200元/篇,版面费另行报销。

(二)投送、报送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国家级奖500元/篇,省部级奖300元/篇,地市级奖200元/篇,县级奖100元/篇。

(三)投送省水利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50元/篇,投送局内网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30元/篇,投送公司基层空间的通讯稿被录用的奖20元/篇。

第三十四条对先进集体及个人的奖励

对获得先进集体或个人称号的职工给予奖励。本标准为综合奖标准,单项奖减半计发。

奖励标准: 单位:元/人

级别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直接人员)

政府颁发部门颁发政府颁发部门颁发

国家级

省级

市、厅级

县、局级

第三十五条工作创新奖励

创新成果由个人申报,单位组织推荐,参加创新成果评比活动,获得奖励的,单位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序号级别类别奖励金额

1国家级科技进步奖5000元

其他3000元

2省级科技进步奖3000元

其他1500元

3厅级科技进步奖1500元

其他1000元

4局级科技进步奖1000元

其他500元

第三十六条同一事件,获多项奖励,按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

第五章物业公司各类假期待遇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病假待遇(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一)基本工资的计发

1.病假在1个月以内的(含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下同),基本工资照发。

基本工资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2)工人:岗位工资

2.病假超过1个月不满6个月,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已满2年不满4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已满4年不满6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已满6年不满8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3.病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停发,改为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公负伤救济费,支付标准为:本企业工龄不满1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40%;已满1年不满3年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50%;3年及3年以上的,为本人基本工资的60%。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二)津贴补贴的计发

病假期间,津贴补贴与基本工资一起按病假待遇的规定比例计发。

津贴补贴的组成如下:

(1)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

(2)工人:津贴补贴、其他

(三)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的计发

绩效工资、考核奖、误餐补贴按当月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三十八条女职工产假、哺乳假待遇

1.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期间的生育保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2.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可给予6个月的哺乳假,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的80%计发。

第三十九条事假(含因私出国事假)待遇

员工应在年休假期间处理个人事务。当年休满年休假假期再请事假的,其事假期间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日平均数扣发。

第3篇 g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效率和高度团结的队伍,创造一种自我激励、自我约束和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机制,保证为公司的快速发展和高效运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资源平台,使员工的录用、变动、考核、奖惩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公司各职能部门、各事业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法令外,应当按照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公司录用的人员。所有员工应当享有本制度中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制度中规定的义务。

3、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书》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4、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培训、员工考核、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考试录取、录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人力资源开发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内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训管理、休假管理和离职管理。

第二章 招聘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员时,由各用人部门提交《录用员工申请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招聘。

第六条 招聘原则: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荐、推荐相结合的原则,择优录用。

第七条 员工的招聘程序:申请→筛选→面试→审批→试用→正式录用。分公司自主招聘,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第八条 公司用工一律实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按程序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签订。

第九条 公司录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条 各级员工的聘用程序如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用;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助理、事业部总经理、副总经理及下属子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职员,由总经理聘用;部门经理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经理,由分管副总经理提名,公司总经理聘用;主管以下员工(含主管级),经用人部门考核,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聘用。

第十一条 员工调配的原则: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部门提出计划,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应聘人员应填写《岗位应聘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张;

第十二条 被批准录用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办理报到手续。报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资源部门递交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

2、提供相应的档案材料;

3、填写《职工登记表》;

4、签订《劳动合同》;

5、办理刷卡考勤登记;

6、到公司指定医院体检

7、岗前培训;

8、与试用部门经理见面,安排工作;

9、安排办公地点,领取办公用品。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1、被通缉、因犯罪被判处刑罚且尚未执行完毕的;

2、服食d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传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败坏,被以前就职单位开除的;

5、挪用公款,或贪`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实、完整的学业、身体等个人情况的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 公司《劳动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试用期等条款,试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公司考察合格的员工可以转正,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待遇。

第十五条 试用人员品行不良,或工作无成绩,或违纪的,或体检不符合岗位要求,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并予以解聘。试用未满一月者,按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三章 培训管理

第十六条 公司为提高员工队伍素质和工作效率,将定期与不定期地举办各种教育培训。

第十七条 员工培训分为:

1、岗前培训:所有新员工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内容:

● 了解公司发展历史、经营理念、管理模式;

●学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 了解所在部门工作概况及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2、在职培训:

● 公司根据工作需要,指定人员参加各种有关业务培训和技术技能培训;

●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管理而需选送员工脱产或不脱产外出学习和培训,但必须遵循学用一致,择优选送的原则,经批准外出学习培训的员工,按脱产学习,外出培训的管理制度执行;

● 邀请专家学者到公司做专题讲座。

3、公司鼓励员工自学成才和业务学习,并对学习成绩优异者和学用结合有成绩者予以一定奖励。

4、公司员工参加各项全国统一职称考试,须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5、凡公司派出学习或指定人员参加培训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外出和脱产学习需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总经理批准外出和脱产学习,培训自行报考学习的员工经费一律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外出听课。

第四章 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八条 目的及适用范围

1、目的:根据《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有效的薪资激励机制,体现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2、适用范围:适用于除董监事之外的所有员工。

第十九条 管理原则

1、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竞争性原则、激励性原则、与公司经济效益相结合原则及合法原则。

2、公司员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据公司的经营效益状况和地区生活水平、物价指数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

3、公司的工资总额,根据机构编制、定员人数和领导职数等(以下简称劳动指标)由公司统一确定。各部门、事业部、分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核定,不得随意突破。

第二十条 薪酬的审定和调整

1、根据市场劳动力价格水平和公司发展状况,公司薪酬总额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局部调整,并报总经理办公会通过。

2、员工薪酬的审定和调整最终审批权属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公司所有部门(事业部及子公司)必须严格按薪酬审批程序执行。

3、员工薪酬的审定与调整实行“以岗定薪,易岗易薪”的原则,程序如下:

(1)对新员工,在经过初试及复试合格后,用人部门可提出建议薪酬,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最终由总经理审定批准。

(2)员工岗位调整或职务晋升,工资将相应调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总经理的审定结果备案并送达财务部。

(3)各事业部、下属子公司须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薪酬制度,将月工资总额及工资明细报人力资源部审核、财务部复核,呈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发放。

4、在员工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表现情况随时调整员工的薪资。

第二十一条 工资结构形式

1、公司正式员工工资的基本构成为: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根据公司规定分别进行业绩考核后发放。

3、公司年底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度业绩奖金。根据国家以及公司有关规定,以下费用从每月工资中扣除:

(1)个人所得税;

(2)社会保险费中个人负担的部分;

(3)应由个人负担但公司已代为支付的费用;

(4)其它扣款;

(5)其它应由员工个人负担的部分

4、试用期员工不参与月度考核的,无绩效工资,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奖金、福利。

5、公司员工经批准被辞退时,从批准的次日起停发工资、奖金、按月实际工作日支付工资。

第二十二条 工资支付方式

1、员工支付工资一律以金融卡或现金形式发放,每月工资发放日期为下月 15 日以前。

2、月度绩效工资,由公司每月对所属员工上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人力资源部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作为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

第二十三条 缺勤薪酬凡在制度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出勤者,则视为缺勤。缺勤根据病假、事假、工伤等不同情况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执行。

第二十四条 保险福利公司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津贴、员工活动等。

一、社会保险公司按国家规定为所有正式员工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由人力资源部门按劳动社保保险有关规定程序进行办理。

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和无锡市及公司相关规定发放住房公积金。

三、福利津贴公司正式在岗员工,可以享受公司规定的伙食、通讯、独生子女费等福利津贴。

四、员工活动

1、公司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将每年为生产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工作。

2、公司不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文体活动等。

第二十五条 员工年度考核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工作量、工作能力、专业能力、创新意识、工作态度

1、工作量:主要指工作量的大小程度及完成情况。

2、工作能力:主要指完成任务的质量、时效性等。

3、专业能力:主要指专业知识水平及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等。

4、创新意识:主要指工作过程中能提出有突破性的新建议、新思路。

5、工作态度:主要指完成工作的主动性、责任心、团队精神、理解领导意图、劳动纪律、协作性、敬业精神等。

二、考核办法在员工个人自我评价的基础上,采取上一级考核下一级的办法。

三、考核的组织考核的组织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年度考核全部统计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并存档。

四、考核时间公司结合工作情况,安排考核时间,各部门及下属子公司按总公司的要求并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安排考核。

第五章 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条 法定节假日及其他假日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以及国家规定和通知的其它节假日。

第二十七条 事假

1、经批准,员工因事可申请事假。

2、员工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 20 天(特殊情况并经主管领导批准的除 外)。

第二十八条 病假

1、员工凭医务室证明并经领导批准,可请病假。

2、一个月内连续病假 10 天或累计超过 15 天以上,须签订医疗期协议,医疗期时间的确定,按无锡市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员工患重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公司指定医疗机构诊断,须长期进行治疗的,可享受相应的医疗期。医疗期的计算按国家及无锡市有关规定执行。

4、医疗期内的员工病假工资,按国家或公司规定执行。

5、医疗期满,员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将终止合同予以解聘。

6、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批准后另定。

第二十九条 出差

1、员工出差前需填写出差申请报告报所在部门领导审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出差由总经理核签,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

2、出差人员凭核签后的出差申请报告向财务部预支差旅费,并报总经理核批。

3、出差人员应于返回公司半个月内报销。

4、出差人员凭出差审批单到人力资源部门核实当月考勤。

第三十条 请假手续

(1)公司员工请假一律填写请假单;

(2)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现不可预料事故未能及时请假者,应尽快在缺席当天,以电话通知所属部门领导或上级,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补办请假手续。

第六章 离职管理

第三十一条 辞职

1、公司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劳动合同书》及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2、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公司不得无故辞退员工。

3、自动辞职:员工辞职须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人力资源部门及其所属部门,陈明辞职理由。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力资源部核准后上报公司领导,待同意后,解除与公司一切关系,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一切手续,公司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二条 辞退录用人员出现下列情况,应解聘:

1、严重违反公司制度;

2、聚众闹事妨碍公司正常工作,搬弄是非、影响团结、造成严重后果;

3、与绝大多数同事难以协调合作而又无法改变;

4、泄露公司机密并造成公司重大损失;

5、吸毒、贩毒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

6、贪`公款和损公肥私接受“回扣、佣金”等不上交;

7、无故连续旷工三天或全年累计旷工十天;

8、在公司内打架斗殴、偷窃同事或公司财物;

9、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经过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或出现严重失职行为;

凡是由于上述原因被公司辞退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三十三条 离职移交凡获准离职、退休和奉调者,须到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离职、退休、调任手续,并将经办事项、保管文件账册、客户资料及公司公共财务向本部门指定接任者移交清楚,方能离任。凡未办妥手续擅自离职者,公司按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并按日核计工资。

第三十四条 由于公司业务转型或其他因素导致原有人员富余,且无法安排 工作而被公司辞退,公司将根据其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员工解 除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不足一年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 最多不超过 12 个月。

第七章 保密,竞业管理细则

第三十五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保密、竞业禁止的法律界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成为企业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包括各种设备、器械、仪器、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种等)、制作工艺、工艺流程、药品制作配方、试验记录、客户名单、营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进货渠道、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等,主要针对掌握公司重要商业机密,或者对公司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应至公司实际岗位,现明确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分别如下:

(一)行政管理类的领导管理职系

1、董事会聘用岗位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法律顾问

2、公司聘用岗位技术总监、总经理助理、各部门(含项目机构和议事协调机构)负责人

(二)行政管理类的综合管理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三)专业技术类的销售、采购、证券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高级(专业)主管/(专业)主管/专员(四)专业技术类的生产、研发、质量、财务、物流仓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等职系岗位:高级(专业)经理/(专业)经理

第三十六条 《保密、竞业禁止协议》作为劳动关系体系文件之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相关岗位任职人员须与《劳动合同》、《上岗合同》同时签订;如在劳动合同期内遇岗位变动,其变动的岗位为需要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岗位时,须签订《保密、竞业禁止协议》。

第三十七条 相关规定(一)企业高层经营管理岗位相关任职人员是否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将由董事会及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二)签定《保密、竞业禁止协议》的实际岗位是根据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岗位管理实施情况而定,公司将根据今后发展和管理需要,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实际签定岗位做适当增减。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4篇 装饰公司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

装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分公司奖惩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2、认真执行公司关于人力资源的决定。

3、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及分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任免,其余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决定聘任。

4、公司所有人员均应经过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需经过相关考核,考核合格,经相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录用。

5、公司采用公开招聘和推荐并用的聘用方式,凡来面试的人员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初试,经理面试后方可采用。

6、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调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公司的调度、安排。

7、公司对所有员工实行业绩考核,按照本人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当月工资。

8、公司建立员工档案,本人的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培训情况、奖罚、解聘的依据。

9、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并对员工的素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各部门、各分公司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5篇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福利制度

房地产开发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福利制度

一、保险

实施范围

公司根据规定为档案已转入公司名下的正式员工上保险。险种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养老保险管理办法

养老保险统筹金分企业缴纳和个人缴纳两部分:双方的交纳比例为:企业 %,员工 % 。

员工的养老手册及台帐由公司委托社保中心保存。新调入员工转正后应将养老保险电脑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待核查后从员工进入公司之月起继续上缴。若员工离开公司,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转出手续。原单位若为事业单位,则无须转移养老保险。

其他保险管理办法:

对于档案未及时转入公司的员工,公司将不为该员工上缴保险直至其档案调入。

保险的有关细节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并随国家政策变更而变更。

第6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离职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离职

一、员工离职:

1、员工离职须按照《员工离职会签单》要求,到各有关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并经有关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后交回人力资源部。

2、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交还所配发的公物、工具、工作服等劳保用品和胸卡、工牌等有关证件。

3、员工离职必须交接清楚。管理层员工离职时应填写交接清单,注明移交材料、设备、工具,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经部门领导确认签字,方可办理结算。

二.工服费用:

员工离职结算时应扣除工服制作费用:

1、员工辞职:离职日期距领用工服日期不足六个月的,结算时扣除工服制作费用的50%,离职日期距领用工服日期超过六个月的,结算时不再扣除工服制作费用。

2、公司辞退:被辞退员工结算时扣除工服制作费用的比例,按照上述规定酌减。

三、费用结算:员工办妥离职手续,人力资源部给予费用结算:

1、支付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应得薪金;

2、计发至离职日止应享受的有薪假期补偿;

3、代扣税金及有关费用;

4、经济补偿金按公司制度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7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金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薪金制度

一、薪金标准制定员工薪金等级标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董事长批准实施,报上级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月薪等级标准是根据员工行政职务、技术职务、职称、学历等条件确定,并从报到之日起执行。新入职员工实习期工资标准原则上按拟任职位的薪金的80%执行。公司总经理薪金与奖金由上级公司统一发放,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定,未经上级公司批准不得增加领导班子的薪金、福利。公司年终奖金发放方案须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二、 薪金内容员工月薪中内容:基本工资、伙食补贴、加班工资、奖金和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劳保费、洗理费、取暖费、降温费、保健费、医疗津贴、卫生费等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奖金是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实行的浮动标准,伙食补贴等按实际工作日发放。

三、 薪金发放时间每月薪金发放时间为:每月5日前发放上月薪金。

四、 薪金纪律员工之间严禁相互打探薪金级别、待遇、各种费用发放数额,对本人月收入薪金如有疑问可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查询。

五、 调薪

1、 转正加薪:新入职实习期满通过考核,从转正日期起执行定级月薪标准。

2、 提职加薪:凡职务提升的员工,其原月薪等级标准未达到新任职务最低等级线的,其工资标准可进入最低工资等级线,已达到最低职务等级线的在不突破规定档次范围可调升一级工资。

3、 奖励加薪:员工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日常工作表现突出,总经理可决定奖励一级工资。

4、 提职加薪、奖励加薪从获得批准日的次月起执行。

5、 凡降职或岗位调整的,由人力资源部重新核定其月薪标准。

6、 员工工资实行月薪制,日工资为月工资除以

20.9 2天,小时工资为日工资除以8,日应发工资的标准随国家规定进行调整。

六、 离职结算

1、 合同到期结算:按劳动合同约定,在合同到期日前一个月内通知合同乙方不再续约,合同期满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2、 合同未到期,乙方(员工方)未按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公司)而辞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违约金;合同未到期,甲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 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提出辞职或合同到期甲或乙方提出不再续约甲方不给予经济补偿。

4、 员工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本人负担,其金额由公司从员工月薪中代扣代缴。

第8篇 装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各部门、各分公司奖惩情况进行检查落实。

2、 认真执行公司关于人力资源的决定。

3、 公司各职能部门经理及分公司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任免,其余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决定聘任。

4、 公司所有人员均应经过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需经过相关考核,考核合格,经相应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录用。

5、 公司采用公开招聘和推荐并用的聘用方式,凡来面试的人员必须经过人力资源部初试,经理面试后方可采用。

6、 公司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调配,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公司的调度、安排。

7、 公司对所有员工实行业绩考核,按照本人工作表现和公司业绩考核情况发放当月工资。

8、 公司建立员工档案,本人的工作业绩、考核情况、培训情况、奖罚、解聘的依据。

9、 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培训计划的编制与实施,并对员工的素质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各部门、各分公司培训计划的实施进行检查。

第9篇 小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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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人们对大型公司的管理都非常称道,对小型公司的管理都认为比较简单。这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毕竟小型公司的人比较少,相对来说,管理的范围和直径比较小一些,能比较有效地执行和监管。但是,如果据此认为小型公司的管理就比较容易,那就不对了,相对于大型公司的高素质的员工、健全的管理制度、按部就班的工作流程来说,小型公司的员工素质不太高、制度不多而且难以执行、职责也分不清等等来说,小型公司的管理难度实际上要比大型公司难很多。比如说,大型公司的老板可以出差休假几个月,公司照常运转,而小型公司的老板出差休假十天半个月,公司就会乱做一团。小型公司的管理,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必须制定好基本的管理制度

基本的管理制度包括人事制度、薪酬制度、工作流程、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之所以称为基本管理制度,是因为这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的基本保障,是必须的。比如说:招聘一个什么样的人担任什么样的岗位,需要制定怎样的薪酬制度,上下班时间、工作内容,还有,不同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做一个部门管理规定等等。这些制度对于很多小型公司来说,有的形成了文字,有的是老板口头通知员工,并在员工心中形成了习惯。但是,如果公司要作大作强,从一开始就应该形成公司的文字制度,并随着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和完善。为以后公司发展成大公司了,进行制度管理的法治阶段打下基础。

2.公司要极力推行人性化管理

大公司靠制度管人,小公司靠老板管人。所以,小型公司的人性化管理就非常重要,人性化主要表现为老板的人格魅力、领导魅力、处事能力、管控能力等等。我见过很多小型公司,员工和老板称兄道弟,关系非常融洽,就是我们经常说的人治。人性化与人治是不一样的,人治没有规章制度或说制度存在于员工的心中,人性化是有制度的,但是不仅仅依赖制度,还有老板的为人处事的作风起很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很多小型公司在开始时都是人治,慢慢到人性化和制度管理阶段,最后发展到制度化管理的法治阶段。

3.想方设法留住优秀的人财促使公司快速发展

人们常说企业最重要的资产是人,这话乍听起来好像没错,实则不然。有一个资深人力资源总监说,企业的人分为4大类,第一类是人裁,就是能力很差、态度很差的人,走到那个企业都会很快被裁掉的人;第二类是人材,这种人能力很差,但是态度很好,所以企业还是留着可以用的;第三类是人才&

quot;,这种人能力很强,但是态度很差,很难领导和管理,对于企业来说,这种人用得好就有很大的价值,用得不好就有很大的破坏性。第四类是人财,这种人能力很强,态度很好,这是任何一个公司都想要的人,这种人才能为公司带来滚滚财源。那么我们如何才能留住优秀的人财,除了制度和人性化管理之外,公司的快速发展让人财看到希望和前景,才是留人的关键,另外,留住了优秀的人财,公司也才能快速发展。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来看看我也来看看。好久都没有过来了,有点挺是想的钓老人家味口!经典!俺们就是小公司,有制度,但没有执行!要看完成版恩,回复,看看加糖60

消毒管理办法库房管理办法采购管理办法

第10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的人力资源的管理是公司落实各项工作的重点部门,为了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等,其详细的管理制度必不可少。以下整理了一份详细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使人力资源管理工作逐步达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根据《劳动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企业发展,文秘资源网员工富裕的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员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

第三条建立、完善和维护适应我矿发展要求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第四条运用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等手段,调整好劳动关系,保护劳动主体双方的合法权益,使劳动关系稳定和谐、健康。

第五条通过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促进我矿发展。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对各基层单位人力资源管理的主要环节实行监督、指导与协调。

第二章人力资源规划

第七条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和定员标准,制订出本单位的人力资源规划,包括长、中、短期规划。

第八条运用定性预测与定量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向主管副矿长提出全矿长、中、短期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待批准后,报矿长最终审定。

第三章员工的招聘与录用

第九条根据矿长审定的员工数量和工作需要,在一定的范围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择优录用选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人到新的岗位工作。

第十条对被录用员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合同期限从一年到五年,第一期合同期满,按照一定的条件续签第二期合同。

第四章干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加强矿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建成适应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新的用人机制。按照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优化我矿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第十二条充分体现组织原则;公开选拔、平等竞争原则;注重实绩、择优原则。严格按照精干高效,科学合理地配备干部职数。

第十三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考核制度

(一)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按照一定的程序、方法,对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内在素质和做出的成绩进行评价,并把它作为使用、选拔、监督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包括思想觉悟、政策水平、组织纪律、道德品质、群众观念、事业心、文化理论知识、决策能力、组织能力等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

(三)为了保证考核结果准确,考核要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期考核与不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坚持严格、全面、公开的原则。

第五章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

的职称评聘制度

第十四条职称的评聘必须坚持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政策性和原则性。矿属各单位要根据上级下达的设岗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逐步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建立平等合理的竞争机制,不得因人设岗,搞平衡照顾,更不得乱开政策口子,突破评聘标准另搞一套,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调动和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第六章领导干部的回避制度

第十五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自身职务提升、工作调动、奖惩、工资晋升、住房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十六条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凡涉及到直系亲属和近亲属的职务提升、工作调动、职称评聘、奖惩、工资晋升、招工、聘干、毕业生分配、军转干安置、培训、住房、入党等问题时,必须主动申明并实行回避,不得参与具体业务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指示、暗示他人干预或施加影响。

第七章员工档案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档案要实行专业保管,专职负责。

第十八条档案必须做到人档相符,卷内资料完整,分类明确。

第十九条档案的保管要遵循安全保密、便于查找使用的原则。

第二十条档案要登记造册,编码入柜,以便查找。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员工档案查阅、借用制度。

第八章员工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工人的培训

(一)被录用的员工无论是一般工种还是特殊工种,上岗前都要经过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安全部等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与业务技能操作培训。经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有关部门分别发放《安全工作资格证》和《岗位培训合格证》,持证上岗。

(二)根据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在职员工分别进行在岗培训和短期培训及业余培训,确保员工素质不断提高,不断适应我矿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的培训

(一)重点抓好现职领导干部资格培训。按照部下达的计划,及时做好参培人员的选送工作。在职六种领导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学制三个月。

(二)按照上级关于抓紧培养优秀中青年干部的要求,做好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优秀中青年干部任职资格培训学制四个半月。

(三)人力资源部要把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资格培训工作纳入干部工作计划,按干部管理权限由矿有关部门分别组织实施。优秀中青年干部可采取领导提名,组织人事部门考察的办法,确定参加培训人选。并据此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和使用要相结合,认真做好对培训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九章员工的调整与流动

以定岗、包岗为基础,本着精干高效的原则调配人员,满足生产需要。

第二十三条严格控制外部人员调入,要求调入人员年龄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并缴纳安置基金。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矿内部流动时,首先由本人写出申请,调出调入双方的队、分线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矿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二十五条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从事采掘工作的、重要技术工作的、缺员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准调动。

第十章员工的解雇与辞职

第二十六条员工的解雇。员工违约、违纪,依据《劳动法》、《职工奖惩条例》等劳动法规的规定,对符合解雇条件的,按照一定的程序予以解雇。因经营状况不佳,需要实行经济性裁员时,按照《劳动法》、《公司法》、《工会法》的规定经公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七条员工的辞职。员工自愿辞职,首先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可办理辞职手续,并享受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未经批准,自行辞职的,不得享受经济补偿待遇。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十八条年度工资总量基数按照当年我矿经营成果及预测工资增长幅度,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确定。实行总量控制,绝不超提。

第二十九条按照岗位测评、劳动成果大小、工作环境差异分别实行吨煤费用工资、销售额费用结算、经营承包等不同形式进行分配工资。详见《天安一矿效益工资分配办法》。

第三十条员工的基本工资制度

(一)经营者年薪制度

矿长、副矿长、三总师等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标准根据我矿资产净值、税利水平、生产经营规模和我矿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确定;风险收入以基薪为基础,根据我矿生产经营成果、责任大小、风险程度等因素确定,最高为基薪的1.5倍。

(二)一般员工的岗位技能工资制

在岗位劳动评价的基础上,对一般员工实行以劳动技能、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条件为基本劳动要素的岗位技能工资制,并根据每年企业经济效益和当地生活费用价格上涨的指数变化,作适当调整。详见《天安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度试行办法》。

第三十一条其它工资问题的处理规定

(一)被录用新员工工资处理

经过有关录用程序,对于新录用的员工根据每个岗位的技术含量及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等具体情况而定:对于大中专毕业生原则上应有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标准;对于一般人员或技工学校毕业生原则上执行不少于半年的熟练期。熟练期满后,执行定级工资。

对于新录用的复员(转业)军人,不再执行熟练期工资标准。根据其军龄的长短和岗位不同,自录用之日起,执行定级工资标准。

新录用员工的定级手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对我矿特聘的技术拔尖人才或其他人员,其工资待遇分别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二)员工岗位变动的工资处理

矿属各单位因员工的正常流动引起岗位(职位)变动的,其工资标准执行新岗位的岗位工资标准。其技能工资标准的处理为:

(1)井上下员工岗位变动,由地面调到井下从事辅助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调到井下从事采掘工作的,技能工资增加两级;由井下辅助调到采掘岗位的,技能工资增加一级。

井下员工非因工负伤或其它原因调到地面工作的,采掘员工实际工作满10年(工龄部折算)保留原技能工资不变,满5年不满10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两级。井下辅助员工在井下实际工作满15年的,调到地面工作以后,技能工资不变;不满1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采掘的员工调到井下辅助的,从事采掘工作实际年限满5年的,技能工资不变;不满5年的,技能工资降低一级。

从事地面工作员工调到井下工作,从事井下辅助工作的员工调到采掘工作,只能享受一次高定技能工资待遇。

(2)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变动岗位的,其技能标准不作变动。

(3)员工因工负伤(包括职业病)需要岗位变动的,按照劳部发[1996]266号文件规定处理。

(4)对所有变动岗位的员工,都给予一定的学习熟练期,学习熟练期满经考核后方可上岗。否则,安排到员工再就业中心或劳务市场重新培训学习,其工资待遇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津(补)贴的管理

津(补)贴,仍按照现行的平天安人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三十三条有关假期及加班加点工资支付

员工在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其日工资标准均以岗位工资加技能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法》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部发[1994]28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员工工资增长机制

为维护员工的长远利益,充分发挥工资对促进生产和提高效益的经济杠杆作用,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我矿将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和公司的统一安排,每隔一定时期对员工档案内技能工资适当调整。

第十二章员工的社会保障

第三十五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认真贯彻职工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第三十六条矿所属各单位及员工个人,要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对符合离(退)休条件的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后上报集团公司有关部门审批。凡经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符合退休者,自确认之次月起退出生产工作岗位,享受退(离)休待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参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施行。

第11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考核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考核为提高员工综合素质规范企业运作模式,使企业健康发展,现制定员工考核管理办法。通过考核检查员工学习和掌握各自岗位知识情况,增强员工自觉履行岗位职责意识以达到企业用人的标准要求,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以最终达到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为目的。

一、考核分类新入职员工考核、员工工作绩效考核、提职提薪考核、续约考核。

常工作能力、贡献展示,为企业与员工续约、优秀员工的提职、提薪进行的考核。

三、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1、 德:指员工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团队精神、维护公司利益、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等方面。

2、 能:指员工驾驱工作的能力、专项与综合业务知识水平、所在岗位的胜任程度及对员工发展潜质的综合估价。

3、 勤:指员工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爱岗敬业精神、工作出勤率等方面。

4、 绩:指员工的工作业绩、工作贡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工作中有无突出成绩。

四、 考核依据依员工岗位职责要求为考核依据。

五、 考核原则对各岗位员工的考核,要以客观事实和考核标准为依据,实事求是、力争公平公证,为公司的用人需求,提供可信的资料依据。

六、 考核执行

1、 新入职员工考核:试用期满申请转正的员工须对入职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员工所在部门(分公司、专业分公司)经理或执总按《新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内容逐项评定并综合鉴定,并将考核结果于3个工作日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试用期满考核时间为:试用期满前一周进行。经审批后,人力资源部于3个工作日内填发《转正通知单》通知员工所在部门。合格转正员工将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将延长试用期。延长试用期最多不超过一个月,不合格者予以辞退处理。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转正审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助理经理及以上员工转正由人力资源部审核报公司领导审批。

2、 员工工作绩效考核员工工作绩效考核主要通过半年、年度的定期考核和以日常的不定期考核为参考依据,对员工的工作、贡献做出综合评价,年度考核的内容是以工作绩效考核为主,辅以员工年度个人总结、述职自我评估、人力资源部与被考核人谈话及与其他员工谈话了解情况的形式进行。工作绩效主要为:经营管理指标完成情况、楼检平分情况、岗位全员工作完成情况、业户满意率调查指标完成情况等。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体员工的考核工作。

七、 经理、副经理的考核经理、副经理的考核分为定期和不定期考核。

(一) 不定期考核主要形式为:公司领导、人力资源部人员对被考核者日常工作状态、工作能力的调查了解,并随时将考核了解情况汇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指导具体工作。

(二) 定期考核形式为:半年和年度考核。半年考核:

1、 被考核者对半年的工作进行总结

2、 人力资源部人员对其进行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内容的民主评议(中层管理人员民主评议表),其中:忠实于中海企业、中海利益、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为重点检讨方面。

3、 汇总被考核人综合考核情况,为公司决策人员任免、提薪提职、续约、解聘等提供可靠资料。年度考核:

1、 年度考核为公司对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的综合考评,决定公司用人制度的检讨。为此,被考核人必须对本人的一年工作进行全面的述职(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述职报告),报告主要分:德、勤、能、效四个方面,从中真实的反映出本人工作状况。其中:工作绩效、经营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忠实于中海企业、中海利益、廉洁自律、工作作风为重点检讨方面。

2、 人力资源部人员对其进行德、勤、能、绩等多方面的综合民主评议和情况了解。

3、 综合日常考核、业务知识考试、项目经营管理情况、半年考核情况,对考核做出较全面的综合评估并报公司总经理予以决定被考核者任免、提职提薪、奖金发放、续约、解聘等。

4、 人力资源部出具年度全员考核综合报告汇报公司领导。

八、 助理经理的考核由被考核人对半年、年度的工作进行总结,由经理进行分别谈话并根据考核内容进行综合评估,考核结束将员工考核结果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九、 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助理员及以下员工的考核实施由各部门经理负责,经理将考核结果评估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用已对人员的提职提薪、任免、嘉奖、解聘作参考材料。

十、 季度考核季度考核形式为:各部门经理负责进行员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

十一、提职、提薪、嘉奖考核员工通过各自岗位的工作能力展示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必将得到公司的认可并给予员工提职、提薪、嘉奖的机会。员工的提职、提薪由公司领导、部门经理提议申请,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考核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十二、 考核的形式

1、 被考核者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2、 考核人与被考核者的直接谈话。

3、 与考核者以外的员工谈话了解考核者工作业绩、工作能力等情况,以对考核者进行综合评价。

4、 日常理论考试、考核表中内容评定。

5、 楼检情况考核

6、 提交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综合考核评估。

十三、 考核总结

1、 半年与年度的员工绩效考核,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汇总综合评估,为公司领导出具综合评估报告。

2、 考核结束,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指标的分数权重计算每位员工的考核成绩。

3、 综合考核优秀的员工作 度评选先进员工的后选人、提职、提薪、年终奖励的必备条件之一。

4、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交其本人问题改进通知书,限期改进并视情况予以降职、降薪、辞退等形式处理。

第12篇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怎么写

房地产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8

1.目的: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3.职责本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由行政办公室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包括:员工的招聘、入职、培训、业绩考核、离职、员工个人信息档案、社保关系等。

4. 工作内容员工入职、调配、离职管理

5. 招聘入职

7.

1.1 .

1.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7.

1.1 .2.新入公司员工需凭以下资料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

a. 《应聘人员登记表》

a. 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a. 一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

d. 《担保书》(某些重要岗位提供)员工应提供真实个人资料,因提供虚假证件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员工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7.

1.1 .3.新员工填写《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员工试用期上岗表》。

7.

1.1 .4.人力资源部应对新员工进行入职辅导,并提供如下资料和帮助:

a. 《员工手册》

a. 《新聘员工报到表》

a. 公司通讯录

d. 简单介绍公司及周边环境、就餐等情况。

a. 宿舍安排(如有需要)

7.

1.1 .5.人力资源部将组织新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

7.

1.1 .6.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紧急情况联络人须及时真实地提供给公司人力资源部,入职后以上资料如有变动,应及时知会人力资源部。

7.

1.1 .7.人力资源部须在新员工入职一个星期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员工调配

7.

1.1 .8.公司有权根据员工的能力、工作表现和公司的实际需要,将员工调至公司内任何部门工作,亦有权按业务需要调动员工前往各下属公司工作。

7.

1.1 .9.调动必须事先获得有关部门领导及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完备调离原部门手续,交接好工作。任何公司系统内私人协议调动都是不允许的,违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7.

1.1 .10.人力资源部将经常公布公司内部职位空缺信息,员工可报名或推荐外部人才,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协调工作。员工离职

7.

1.1 .

1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辞)职申请表及员工辞职报告。

7.

1.1 .1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且办妥移交手续后,方可正式离职。

7.

1.1 .1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有权扣留其一个月工资,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公司保留依法追讨的权利。

7.

1.1 .14.公司签有特定协议的员工,按特定协议要求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

7.

1.1 .15.各部门第一负责人或重要岗位管理人员离职,公司将安排离职审计。

7.

1.1 .16.人力资源部应与离职员工协商后,安排离职面谈。劳动合同管理《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分为两个文本:《公司员工劳动合同》(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和《公司临时聘用合同》(以下简称用工协议)。前者适用于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公司负责正式员工的社会保险缴付;后者适用于在原单位已办理退休、退养等手续的员工,公司不负责这部分员工的社会保险缴付。聘用合同见附件。合同管理

7.

1.1 .17.劳动合同的签订:转正的员工(以下称乙方)与公司(以下称甲方)签署《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试用期列入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有效日期内。

7.

1.1 .18.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依据新劳动法第四章

第三十六条 至

第四十四条 。

7.

1.1 .19.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终止。甲乙双方经考核和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填制《劳动合同续签附表》。见附件。

7.

1.1 .20.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乙方离休、退休、退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终止。员工绩效管理公司实行目标导向的绩效管理,同时强调绩效管理过程中的持续沟通与反馈。绩效管理按月度进行,一年十、休息日)。有薪假期取假程序

7.

1.1 .39.有薪假期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并审核各部门员工可休假天数,由各所在部门在权限范围内安排。

7.

1.1 .40.除丧假外,员工取假应提前3天向所在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申报并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

7.

1.1 .4

1.具体休假时间,经理以上员工休假须经总裁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其它员工经分管副总批准并在人力资源部备案。休假期间若遇公众假期或法定节假日,不另增加休假时间。员工奖惩管理奖励:公司员工在工作绩效优秀并作出特别贡献的情况下,将获得特殊的奖励,员工奖励将获得奖金、奖品、晋级、加薪等,同时将公开表彰并记入员工发展档案。

7.

1.1 .42.以下行为将得到奖励:

a. 为公司客户提供出色服务而受到多次赞扬(有具体事实)

a. 为公司创造显着经济效益

a. 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d. 为公司取得重大社会荣誉

a. 在管理上有创新建议,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

a. 绩效评估结果多次为a级

a. 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处置得当

7.

1.1 .43.奖励分为年度奖励和不定期即时奖励。

7.

1.1 .44.员工在公司服务满五周年,将获得由公司领导签发的纪念品和奖金。惩罚:惩罚的目的是惩前毖后,保证维持有效有序的工作水准,保障公司和员工的权益。公司将根据员工不当行为的严重程度给予以下各级别的惩罚。惩罚实行年度内升级制度,如本年度内接受过惩罚,则再有不当行为将接受下一级以后的惩罚。

7.

1.1 .45.员工有下列行为将导致惩罚:

a. 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

a. 拒不服从合理的工作分配,影响工作;

a. 违反工程规范,管理程序,导致工程质量受损;

d. 被客户投诉并经核实有过错;

a. 未经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物品或擅自使用公司设施;

a. 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上级或公司蒙受不利;

a. 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

a. 疏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或导致公司财物、设备损失;

a. 伪造和未经请示涂改公司、客户的任何资料或记录;

a. 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a. 损坏公司形象;

a. 造谣惑众、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严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损害他人名誉;m.各种贪污,收受贿赂,营私舞弊,赌博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7.

1.1 .46.惩罚形式

a. 书面警告;

a. 书面警告并扣薪;

a. 书面严重警告并扣薪;

d. 无薪停职检查;

a. 降职(级)/降薪;

a. 解除劳动合同(无任何经济补偿)。

第13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培训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员工培训

员工培训是现代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有效的培训可以极大的激发员工工作潜能;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员工队伍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的重要手段;有效的培训是公司对员工成长负责的行为;有效的培训是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重要保证。

一、目的

旨在加强员工培训活动的有效控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从而使员工增强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技能、素质,提高其工作能力,改善其工作绩效。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1、负责员工岗位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及其他培训工作的计划、组织与实施。

2、负责根据分公司培训需求及公司整体培训需求,制订公司全年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对各部门、分公司的培训工作提供指导并进行监督考核。

四、培训计划与实施

1、每年12月,各部门根据项目经营管理需要提出培训需求计划,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汇集各部门的培训需求计划,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制年度培训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于年初下达。

3、因工作需要而临时追加的培训,由各部门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公司总部举办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应部门协调实施,并负责整理和保存培训记录。

5、各部门举办的培训,由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培训记录,并将培训记录存档保留。

6、培训计划实施过程中,培训时间、培训内容等发生变化或计划未能实施的,需有文字说明附于培训计划之后。

五、员工培训管理

1、公司倡导员工树立终身教育观念,鼓励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根据企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业务知识、工作技巧、技能等多方面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和效率,促进公司发展。

2、员工在职培训应坚持以自学和业余学习为主,辅以短期培训、函授、专题讲座等其他形式。

3、培训应按照学以致用的原则,密切结合公司实际及员工的岗位需要;同时也要注重对公司业务相关领域内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

4、公司将对每次培训进行效果评估,以期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内容包括: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地点等进行调查,收集意见和建议;培训结束后进行测试等。

5、由公司选派人员参加的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自取证起3年内员工辞职,按不满年限每年扣除总费用的30%。

6、员工个人自行参加的各类培训及学历教育,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六、培训方式

鉴于各岗位所需掌握知识、技能的不同,培训工作须分层次有针对性地进行;按照岗位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总体目标的要求,使各岗位员工的培训课程、教材、提纲、考核标准统一。

(一)岗前培训:培训对象为新入职员工。

1、了解公司基本概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要求、企业文化。

2、资料:员工手册、岗位职责、应知应会、组织架构。

(二)在职培训

1、讲座:由公司内部员工或外部聘请专家主讲,内容含概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中海文化、职业道德、公司方针目标、岗位专业知识、工程、消防、服务意识、综合管理知识等。

2、案例分析:公司将不定期组织案例征文,将实际工作中积累的经验、问题编制案例,进行讨论学习。

3、自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组织员工自学公司编印的内部培训教材如:员工手册、各岗位职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保安、保洁培训教材、绿化培训教材等。

4、参观考察:组织优秀员工有目的、有任务的到同行业公司中参观学习。

(三)内部短期培训:公司内部组织的短期培训。

(四)外部脱产培训:选送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员工参加外部政府组织的相关业务知识培训。

七、培训资料及证书管理

1、应保存的培训资料包括: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培训签到表、员工培训申请表、员工培训登记卡、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专业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证书原件。

2、人力资源部建立并保存公司正式员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复印件。

3、培训资料的保存周期一般为三年,需长期保存的应予以注明。

八、常用培训资料

《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文件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物业管理小区达标基本要求》、《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员工手册》,《公司一体化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各单位工作手册等。

九、培训考核

1、参加分公司业务培训。

2、组织专业培训后的业务考试。

3、组织物业管理知识的理论考试。

4、培训考试成绩纳入公司员工半年、年终考核结果中为员工提职、提薪提供参考依据。

第14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奖惩制度

奖励和惩罚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有效杠杆,是激励员工的基本手段。为鼓励员工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次序,促进公司品牌形象和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高,特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一、奖励

符合下例情况之一公司将酌情给予奖励:

1、对改革公司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有重大贡献者。

2、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工作积极热心,受到业主表扬,创造优异成绩者。

3、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国家、公司财产,以及业主生命财产者。

5、积极提合理化建议,经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6、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7、拾金不昧数额较大者。

二、处罚

(一)警告:

警告分为口头警告和书面警告。口头警告适用于轻度违反公司有关规定;书面警告适用于较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分为《过失通知单》、《警告通知书》两种。《警告通知书》为最后警告,凡收到《警告通知书后》,再有违反公司有关规定者,将视情况给予除名处理,不再另行通知本人并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补偿。

(二)降级、降职、撤职

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低工薪等级的处分,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员工给予降职、撤职处分。降薪、降职、撤职处分以人力资源部发文为准。

对半年、年终考核不合格者,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视情况给予降级、降职、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三)轻微过失

凡属下列过失之一者,将受到批评、口头警告及罚款等处分:

1、仪容不整者。

2、上班不穿工作服或制服,未配戴工作牌者。

3、迟到、早退者。

4、当值时间短暂脱岗、睡岗、吃东西、闲逛、半私事者。

5、随地吐谈、乱丢烟头、纸屑或其它垃圾等者。

6、工作散漫、粗心大意者。

7、擅自留宿公司以外人员于员工宿舍者。

8、违反公司其他规定情节轻微者。

(四)严重过失: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警告、降级、降职、撤职或除名等处理。

1、擅离工作岗位两次以上,一个月迟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

2、无故矿工者。

3、向业主索取小费、物品或其他报酬者。

4、因不礼貌引起与人争辩者。

5、吵闹、粗言秽语,违反公共场所秩序,扰乱公司安全者。

6、酗酒、赌博、打架者。

7、涂改并使用假单据、假证明者。

8、拾遗不报者。

9、不服从上级领导命令者。

10、搬弄是非、诽谤他人、影响团结、影响公司声誉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五)解除劳动合同

凡有下列过失之一者,将根据《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以任何形式给予补偿。

1、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者。

2、侮辱、漫骂、恐吓、威胁他人、与客人打架者。

3、偷窃公司或他人财务情节严重者。

4、蓄意破坏、损坏公物或业主之物品者。

5、道德败坏,乱搞男女关系者。

6、组织及扇动罢工、斗殴、聚众闹事者。

7、传播淫秽书刊或音像制品者。

8、吸毒、使用麻醉剂者。

9、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兼职或利用病休另谋职业者。

10、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情节较严重者。

11、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者。

12、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者。

13、一个月内累计旷工3次(含3次)以上者。

14、由于工作失职使公司财产受到严重损失者。

15、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者。

16、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三、奖罚权限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金标准由上级公司制度,其他管理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及除名(辞退)由所在单位提议或由人力资源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提名,按有关管理权限审批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实施。

2、作业层员工的加薪、提职、降薪、降职、撤职由所在单位提名,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实施。

3、其他奖罚由所在单位根据财务制度提议,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批备案。

4、以上奖罚结合员工考核和薪金调整制度严格执行。

五、自动离职: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可视其为自动离职。公司可在不通知员工本人的情况下不保留其劳动关系,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补偿。

1、员工请(休)假期满,不按时报到销假,超过假期5天以上。

2、员工在未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未得到公司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外兼职或与其他单位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3、在未通知公司的情况下,无故缺勤3天以上。

4、员工一年内累积事假达到三十天以上者。

六、以上条款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15篇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例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范本

a人力资源聘用制度

一、聘用原则:

1. 聘用培养高素质员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养高素质员工,以求达到公司对员工应具备高水平表现的要求。

2. 人力资源规划

为了增加员工在公司内发展的机会,公司会定期进行人力资源计划与规划工作。

3. 增加晋升机会

充满朝气蓬勃的企业应不时需要补充新鲜血液。如有职位空缺,首先考虑公司内部的晋升机会。若公司内部没有合适人选,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员工。

二、聘用程序

1. 制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

1) 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遵循严肃、精简、高效的原则。

2) 各部门经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报管理部。分公司经理于每年12月末报计划。

3) 管理部汇总、分析、协调各部门及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提交总经理审批。

4) 管理部根据经批准的《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门招聘申请

1)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须填写《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根据审批权限规定,经部门或分公司直属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确认后报管理部。

2) 在《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职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准该部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确认需求申请。

3) 当员工离职需另填补空缺时,缺员的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必须填报《部门/分公司增补员工申请表》及《招聘职位说明书》时需明确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准并确认需求申请。

4) 当招聘需求数量或职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时,即预算外招聘,由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招聘需求申请。

3、发布招聘信息

1) 对已经确认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内部公布一星期(通过网站、公告形式),公司内部员工经本部门或分公司经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请该职位,亦可推荐适合人选,对推荐被采用的公司员工将根据被录用人的职级给予相应的奖励。(详见《员工内部推荐表》)

2) 同时为满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将根据招聘职位的不同通过如下渠道对外发布招聘信息:专业网站招聘,参加人才现场招聘会,刊登报纸及专业杂志;委托猎头服务等具有针对性的方式。 3) 招聘信息内容将根据公司组织结构中的岗位描述,部门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请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筛选应聘者

1) 管理部负责收集所有应聘者的求职信及履历。

2) 管理部根据履历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以减少不必要的面试次数及时间。

3) 管理部负责将初步筛选后的履历分发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定需面试者及确定的面试时间,由管理部通知应聘者面试。

4) 对应聘者在分公司当地的情况,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应聘者在当地面试。

5、面试流程

1) 管理部负责初试,了解应聘者一般情况,例如性格、人际技巧、应聘动机、人事关系现状等;并向接受面试人员简单介绍公司业务,回答他们一些简单问题。管理部在应聘者填写的《应聘表》及《面试意见表》中的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当地应聘者的初试。管理部也可根据情况组织统一的分公司当地应聘者面试。

2) 管理部将初试合格者推荐给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复试,用人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指派负责面试人选,通常为该新增职位的直属上级,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方面的经验及能力,并解答有关招聘职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可设计笔试试题,考核应聘者知识掌握程度。用人部门在《应聘表》中相应位置填写面试评价。

3) 在录用过程中,管理部仅负责提供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意见,而录用的决定权在于用人部门或分公司,其评价应包括决定是否录用、备选或不予考虑内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总监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4) 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以上级别员工需由公司总经理直接复试并决定是否录用。

5) 员工级别录用由部门总监领导决定,财务、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机密的员工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录用。

6、录用流程 1) 管理部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对经审批同意录用的应征者发放正式《录用通知书》。

2)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对被录用的员工需进行必要的背景调查(例如履历资料是否正确等),填写《面试意见表》中的社会背景调查部分,归入员工档案。并要求被录用的员工到当地的甲级医院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必须包含肝功、胸透、心脏、尿常规等大项)。

3)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负责办理录用手续,在新员工到职前,将新员工需要购买的文仪器材、安排办公位置确定。

4) 新员工到职后,填写《员工登记表》,并要求新员工提交1寸彩照3张、体检报告、身份证、学历证明等证件原件或复印本,核查无误后供管理部填写《新员工入职资料检查表》存档。

5) 凡在工作岗位中涉及到钱和物的必须由直系亲属(具备本市户口)提供担保,担保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薄、房产证(或单位工作征明)

6) 管理部为每位新员工建立员工个人档案。

7)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在新员工报到一周内与其签定《劳动合同》。

8) 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为新员工按照规定时间办理各种统筹事宜,包括保险基金的转移迁入、变更手续及档案的调入等(详见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7、录用准则

1) 应聘者的学历、工作经验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职位的要求。

2) 应聘者所要求的工资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构;是否符合其有关工作经验。

3) 应聘者能否通过面试及笔试,例如性向测验、管理行为测验及专业知识测试等。

4) 应聘者为人处事态度是否正面。

5) 应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荐信内容是否符合公司对应征者的要求。

6) 应聘者年龄、住址、过往行为等是否符合职位的要求。

7) 应聘者是否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8) 应聘者的个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业文化。

9) 应聘者的健康状况是否能达到工作要求。

10) 应聘者对所应聘职位是否有较高的渴望态度。

11) 同等条件下,应尽量考虑优先录用本地户口者。

以上准则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与否排列,它们的比重应由进行面试的部门或分公司自行决定。在评价过程中决策者应本着平等对待的政策。

8、临时员工、兼职员工招聘录用管理

1) 各部门或分公司如临时有阶段性或项目性工作确需雇佣临时员工或兼职员工,必须填写《新增员工申请表》,说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议,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管理部核准经审批的申请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与录用流程组织招聘录用工作。

2) 招聘临时/兼职员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其素质与专业技能必须满足岗位要求。

3) 临时/兼职员工入职当日须与公司签定《临时人员协议书》,规定协议期限,无试用期。临时/兼职员工工资参照公司薪资级别及市场情况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福利。

4) 临时/兼职员工的工作表现由其任职部门或分公司负责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员工考核之列。

5) 如临时/兼职员工表现优秀,并且所在部门有相应职位空缺,经考核合格后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提出申请,报管理部,管理部签署意见后报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经审批的临时/兼职员工可转正为公司正式员工,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自转正之日起计算公司内工龄。

三、试用期管理

1. 试用期规定

1) 新员工需通过不多于三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将依据员工业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表现,由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决定新员工是否能按期转正、延期转正、或解除劳动合同。

2) 试用期间执行转正工资的70%发放。

3) 试用期电话费按照转正的70%给予报销。

4) 试用期期间享受公司的餐补、车补、学历等福利补助。

2. 试用期培训

1) 新员工到职后,根据管理部组织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培训、规章制度培训及业务管理培训等。新员工在入职培训后需通过考核。

2) 用人部门或分公司需向新员工指派辅导员,辅导员通常为与该职位工作有紧密关系的资深员工,其主要职责:随时解答新员工在工作上的问题及一些工作环境的问题。至于工作安排问题,则由该新员工的直属上级负责。

3. 新员工转正审批流程

1) 试用员工到达转正时间前7天,其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为该员工填报新员工《转正审批表》,对其在试用期间的各方面表现进行评价,并根据前述的录用准则作出初步转正意见(按期转正、延长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管理部经理加签意见并报总经理并确认转正决定。部门总经理及分公司经理以上职位由管理部直接将转正《转正审批表》提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2) 审批后《转正审批表》返回管理部备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负责人在该员工试用期届满前将结果通知他,并与他进行面谈,交待转正后一切人力资源事宜。

3) 员工转正通过后,按正式员工身份办理人力资源关系的调转手续。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参考薪资福利相关内容)

4) 员工转正后一个月内,将个人档案调入公司指定存档机构,否则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保险。

5) 若有未尽事宜,均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4、提前或延期转正的具体规定

1) 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或业绩上有重大贡献的员工,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推荐,管理部附属意见,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转正,同时应履行转正手续并附加《提前转正事迹》。最多可提前两个月转正,即试用期最短为一个月。

2) 对违纪违规或造成责任事故的新员工,视情节轻重,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因工作暂时不能胜任,但希望观其后效的新员工,最多给予两个月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五个月。

3) 对因缺勤而延期转正的员工,将视缺勤天数和情节给予一个月内的延期试用,即最长试用期为四个月。试用期间病事假累计超过五个工作日的,原则上解除劳动合同。

1、 审批流程

四、劳动合同管理

1. 公司的劳动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制定,员工一经录用均应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并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2. 劳动合同首签为一年期,试用期包括在内,内容大致包括:

1) 受雇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

2) 员工到职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 职位名称。

4) 办公时间。

5) 保险福利待遇:享有保险、公积金及各种津贴等。

6) 工作纪律。

7) 员工有责任及义务将公司业务内容保密。

8)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9) 经济补偿及劳动纠纷。

10) 劳方、资方及劳方见证人签署一栏。

11) 《保密协议》

12) 《担保协议》

3. 员工在遇到人事变更、离职或合同到期时,由管理部负责进行相应的合同变更、解除、终止或续签。

4. 员工入职时应承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因个人隐瞒事实、弄虚作假导致劳动合同纠纷,公司概不负责。

5. 公司与员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均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续签意见,如双方同意续签,则按照原合同期满日为开始日,续签一年,以次类推,员工在公司内工龄以累积服务年限计算。

五、人事档案管理

1. 员工应在转正后3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调入公司指定的存档机构,否则公司有权立即终止劳动合同。因实际困难不能调入者,应向公司称述合理可接受的书面理由,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同时提供担保人,由员工及担保人共同填写《担保协议》,相关资料提交总经理认可,并由管理部归档。

2. 公司委托人事服务机构统一管理员工人事档案并交纳存档服务费,同时为存档员工提供办理毕业转正、职称评定、婚育证明、组织关系、护照、社会保险等事宜。

3. 离职者应在正式离职后一个月内将本人档案转出公司专户,逾期调出者,须支付相关费用,三个月以上不调出者,公司将其档案转至街道。

六、离职管理

1、离职原因

1) 辞退

下列情况,公司可无偿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不满意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

l 严重违反公司的雇用纪律或规章。

l 公司因员工失职或贪污而导致严重损失。

l 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个月通知期辞退员工(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 对工作不胜任。

l 周围环境起了重大变化。

2) 员工辞职(详情见于《劳动合同》)

l 员工因个人理由,辞退其现有职位,试用期间应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转正后应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门同时通知管理部。并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

l 如劳动合同单独列明经协约的辞职通知期,应以协约规定作准。

3) 公司内部转移

包括部门内部或公司内部平调、升职及降职。

2、离职的审批程序

1) 辞退

l 有关部门或分公司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需填写《员工辞退申请表》,列明对特定员工的辞退原因,签字确认后,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就申请提供意见,看是否有违劳动法,又或有更好解决方案,将意见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约见员工,以便加深对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l 审批后,管理部与被辞退员工做辞退面谈,并通知其到办理离职手续。

l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退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l 离职结算当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过3天。

2) 员工辞职

l 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员工辞职申请表》,列明辞职原因并签字,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应与其面谈了解员工辞职原因。《员工辞职申请表》经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确认签字后,交予管理部。

l 管理部与该员工面谈,了解其辞职理由,填写《员工离职面谈记录》,并与其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进行沟通,如有必要,进行挽留。

l 管理部负责将《员工辞职申请表》归入该员工个人档案,并通知财务、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

3) 公司内部转移

l 部门或分公司内部调动

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员工情况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l 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调动

涉及的两个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在协商的情况下共同签批《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有必要报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批准,报管理部备案。若遇其中一个部门反对,经管理部协调无效,事件交由相应直属总监或公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决定。管理部将员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并在公司内部发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l 员工升职或降职

员工升职或降职包括以上部门或分公司内部升降职,及不同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由员工直属部门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填报《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如为部门或分公司间升降职,管理部填写),内容包括升降后职位,升降职后汇报关系,升降后工资等明确的变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资源预算、员工表现、升职后的能力、对部门其它员工的影响等说明,报管理部,管理部经理签署意见后报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管理部备案。管理部将《员工职位变动申请表》存入员工个人档案内,并通知财务部、行政等相关部门做相应变更。签署员工升职祝贺信或降职通知信保密发送给员工本人。并在公司内部发布员工职位变动通知。

3、离职交接需知

1) 离职交接手续适用于员工跨部门调动或调离本公司。

2) 员工离职必须填写《员工离职交接清单》,并获得以下各负责人签字。

l 向所在部门负责人交还工作资料、实现销售收入的应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说明》。

l 向行政部归还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行政部草拟。

l 向管理部交还手机等物品和资料。具体交接物品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l 向管理部交还员工胸卡,办理个人关系转移等。具体交接清单由管理部草拟。

l 向财务部结清借款支票、借款现金、应发工资等。具体交接清单由财务部草拟。

3) 将填写清楚的《员工离职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实无误,即可办理离职手续。

4) 员工未能全部交还公司的物品,管理部应统筹及通知该员工三天内全数交还,否则停止发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职业推荐信。如仍未能补偿公司的损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讨的法律权利。

5) 若交还之物品无故损坏,公司有权酌情要求离职员工做出赔偿。

4 、离职流程

(注:辞退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辞退)

七、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实行与总部一致的人力资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体系上实行分公司经理对业务范围内人力资源工作进行负责和监督,总部管理部直接领导分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分公司人力资源负责人需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管理部报当月工作总结及下月工作计划。并保持每周必须的电话沟通。

1、分公司人力资源聘用流程公司总部所有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流程均适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举在操作上的不同之处:

1) 招聘与录用

l 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来年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并根据总公司《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在当地组织招聘工作。总公司管理部会采取适当措施亲自在分公司当地进行招聘或在总部组织联合招聘会。

l 在批准后的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内的招聘申请,由分公司管理部确认并组织招聘,总部管理部确认。但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需求须经总部管理部确认。

l 招聘信息一般由总部管理部统一发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选择推荐当地较为认可的招聘渠道,经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在当地发布招聘信息。

l 分公司一般员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试合格后推荐给用人部门复试与笔试;部门经理以上员工须经总部管理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复试;分公司经理须由总监/主管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复试。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汇总当地录用申请,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办理通知录用手续。

2) 试用及转正

l 新员工报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负责进行新员工培训。总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进行统一的新员工培训。

l 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汇总当月《新员工转正审批表》,报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3)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

l 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与一般员工签定公司统一的《劳动合同》,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人员由总部管理部与之签定《劳动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邮政快递形式至总部加盖公章。合同一试两份,由分公司管理部与员工本人分别保管。

l 分公司管理部在当地选择信誉服务优良的人才服务机构,报总部管理部批准后与之签定人才服务合同,委托代办存档、交纳社会保险、人事关系转移与证明等人事服务。

4) 人事管理与人事月报

l 分公司管理部及时向总部管理部通报当地人员变动情况(包括入职、内部调动、职位升迁、辞退及辞职等),经过总部管理部审批后,办理相应手续。

l 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 日前向总部管理部报《人力资源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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