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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更新时间:2024-05-10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流程

一、预算是财务管理的核心。物业公司财务部门应于每年末制定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测、成本预算和资本支出计划。预算需经过公司管理层审批后执行。

二、日常收支管理。物业公司所有收入和支出必须通过财务系统记录,确保每一笔交易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收支凭证需附有相关单据,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财务部门统一处理。

三、会计核算与报表编制。财务部门每月进行账目核对,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便管理层了解公司运营状况。

四、审计与内部控制。定期进行内部审计,检查财务流程的合规性,防止财务风险。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资产安全。

五、税务管理。财务部门需按时申报和缴纳各种税费,遵守税法规定,合理避税,并保持与税务机关的良好沟通。

六、资金管理。合理调配公司现金流,确保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同时寻求投资机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财务分析与决策支持。通过对财务数据的深度分析,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依据,如成本控制、定价策略等。

包括哪些内容

1. 财务政策与程序:明确财务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操作流程,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化。

2. 预算管理:制定年度预算,监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预算调整。

3. 资金管理: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等的管理,确保资金的有效运用。

4. 成本与费用管理:对各项成本和费用进行分类、控制,优化资源配置。

5. 投资与融资:评估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制定融资方案,降低财务风险。

6. 税务筹划:合理规划税收,遵守税法,降低税务成本。

7. 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预防和控制财务风险。

8. 财务报告:定期编制和提交财务报表,向管理层和股东提供经营业绩信息。

9. 法规遵从: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

重要性和意义

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保障其稳健运营的基础,它在以下几个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1. 提升效率: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提高财务处理速度,减少错误和延误。

2. 控制风险:通过内部控制和审计,防止财务舞弊,保护公司资产。

3. 支持决策:准确的财务数据和分析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4. 增强透明度:公开透明的财务信息提升公司信誉,增强投资者信心。

5. 优化资源分配:通过成本控制和资金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盈利水平。

6. 适应法规:符合国家财经法规,避免因违规带来的法律风险。

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物业公司而言,不仅是维持日常运营的工具,更是推动其长期发展的重要支柱。通过有效的财务管理,物业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挑战,实现可持续增长。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制度

1.1.根据各类财产的《入库单》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1.2.根据各类财产的《出库单》登记在库财产减少帐与在用财产增加帐。

1.3.根据中心内部财产转移单,及时登记调整各部门财产明细帐的有关数量、金额。

1.4.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类财产的报废核销手续,并做帐务调整。

1.5.相关记录c

7.5-02-f01-02《出库单》c

8.2-03-f03-02《入库单》2.财务支出/报销制度2.1.出纳员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检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报销金额正确性,财务经理依据年度预算支出项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 2.各部门报销人员填写支出/报销凭单,并将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在背面,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 3.部门负责人审核此支出的真实性,签字后转到财务部。

2. 4.出纳接收各部门人员递交的支出/报销凭单,并进行初次审核

1).《支出/报销凭单》只用于发票、《出/入库单》、签报、《采购(应急)申请单》、《合同付款单》等报销手续齐备时。

2).行政性开支(费用、采购)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签字认可。

3.).应急采购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应急采购申请单》,合同付款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合同付款单》,并对照合同付款一览表,预算外支出应附有获批准的签报。

4).检查《支出/报销凭单》内各栏项目是否逐一填写;

5).报销人、部门经理是否签字确认;

6).支票付款应在凭单背面注明与所附发票上公章印章相符的公司全称、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代码,并由填单人签字确认;

7).检查 中发票是否写有抬头、财务印章是否清晰可辨、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背面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确认;

8).《出/入库单》中列明的项目及金额是否与发票上一致、各责任人是否已签字确认。

当检查各项报销手续齐备、无误后,出纳员在审核人处盖人名章确认后交财务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应以年度预算支出项目为依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 6.经财务经理核批后送交总经理签字。

2. 7.总经理签字后即可通知报销人前来领款,领款人在《支出/报销凭单》内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出纳员按报销金额付款,如有预借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付款或收回退款,并将保存的借款单退还给报销人。

2. 8.付款后,出纳员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盖人名章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章,以示此项目已付款,并将报销过的支出/报销凭单交会计记帐。

2. 9.相关表格y-g/bcw-f01-01《支出/报销凭单》2.6.记录表格y-g/bcw-f01-01《支出/报销单》y-g/bcw-f02-01《会计凭证》y-g/bcw-f03-01《会计报告》y-g/bcw-f04-01《合同付款单一览表》y-g/bcw-f06-01《缴款通知书》各物管中心《退租表》各物管中心《入住通知单》各物管中心《业主/租户装修申请表》c

7.4-01-f06-02《应急采购单》c

7.5-02-f01-02《出库单》c

8.2-03-f03-02《入库单》

第2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怎么写

f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合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性质,特制定本财务管理规定。

第记账,做到会计账、出纳账、银行账三账余额三符。

(2) 出纳员每月初要及时从银行取回存款对账单,逐笔勾对。对未达账或银企余额不符的,要查明原因,编制银行调节明细表进行调节。调节表一联留存一联返馈银行。

第八条 往来账的管理

(1) 项目部要对本部正在执行的往来单位合同进行清理,对过期或收费金额、收费方式发生变化的合同原则上应重新签订,并提供给财务部新的收费合同及清单。如不能重新签订的合同,应在清单中注明双方认可的收费金额和收费方式,便于财务部门敦促催收。

(2) 应收款的增加和确定必须要素取价款的凭据,如:合同、收据、发票、借款条,禁止凭空挂账和销账。

⑶ 根据合同预付款时,需提供合同、协议书等有关资料和付款申请,经办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字、总经理批准后财务方可付款。

(4) 应付企业的账款和代收的应付的款项支付时应由经办人提出付款申请,总经理签字,财务方可支付。

(5) 财务部门应建立往来单位客户档案信息,应收款和应付分别设置明细账核算,定期对账。

第九条 本制度适用公司全体员工。f

第3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zh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分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作用,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对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有效控制,如实反映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三条分公司的财务活动在经理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四条分公司财务工作接受公司财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审计。

第五条分公司重大投资决策项目必须有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参加。

第二章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分公司必须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并指定(任命)专业人员为财务机构的负责人。

第七条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分公司的规章制度。对违法违纪行为,财务人员有权拒绝执行,并向分公司经理或主管单位请示汇报。

第八条财务人员有权依法行使有关财务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和报复。

第九条财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依法从事财会工作。

第十条分公司领导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分公司财务部门主管人员,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同时担任出纳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一般财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门主管人员监督交接;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分公司经理监督交接,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督交接。

第三章现金、银行存款、借款

第十二条分公司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银行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分公司现金库存量应保持在1000元左右,并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每天须将结余现金存入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存、取大额现金时,必须有专人、专车护送。

第十五条购置物品:支付费用在人民币500元以下,可用现金支付,人民币500元以上,原则上须用转帐支票支付。

第十六条以银行转帐支票支付款项时,必须在支票上注明支付时间、收款人单位全称、支付金额及用途。

第十七条分公司员工因工作需要可以借款。

满足下列一项条件者,可借用现金:

1.借款金额在人民币100元以下;

2.购买零星物品或不方便用支票付款的;

3.因公出差需借款的;

4.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可用现金的条件。

除此之外,其它需借用支票。

第十八条借款人必须填写借款单并经部门主任和分公司经理审批。禁止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财务人员必须将借出款项及时登帐核算。借款人必须在业务结束后一个星期内将所借款项归还或将费用报销凭据交给财务人员销帐。逾期不报帐还款者,在其本人工资中逐月扣回。

第二十条借款人必须妥善保管好现金或支票,如有丢失由借款人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章审批权限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的一切费用和支付对外款项,必须经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在分公司经理同意的前提下,有权进行日常的财务往来款项的收付,如:水电费、工资、税金等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经理的审批权限,按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的正常对外承包项目,如空调、电梯、绿化、清洁卫生等保养款以及如消杀费、外墙清洗费等费用由项目主管人员审核,再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五条宴请招待费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原则上不请客送礼,但因工作关系需要,须由分公司经理批准。

第二十六条对外支付工程款,必须先订立合同,合同交财务部门主管人员复核、备案后,按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付款,严格按审定的结算书办理结算手续。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各部门购置单位价值2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需先编制计划,经分公司经理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方可购置。购置后报财务部门登记,由购置固定资产部门主任负责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购买机电设备零配件、材料必须按照iso9002的程序,先入库后出库,做到进出有登记,账物相符。

第五章费用的报销

第二十九条付款原始凭证背面需注明事由、经办和部门主任签名及分公司经理签署审批意见,如有不真实或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三十条因公事出差返回后,按规定应报销的各种票据,应分类整理贴好,由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从返回分公司5日内,必须到财务部门报销。

第三十一条探亲差旅费,按规定路线及应报项目将票据整理贴好,由主管部门主任审核,上报分公司经理审批。

第三十二条外委工程的材料垫付款,该工程完工验收后,一周内要报清各项费用开支,便于及时对外结算。

第三十三条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笔借款,对逾期不还款应立即通知借款人,并根据需要向分公司经理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措施处理,避免造成坏帐,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第六章其它事项

第三十四条分公司各部门对外业务往来中,所有收费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经财务部门同意,可委托其它部门收取专项款。委托收款部门须建立往来帐目,管好现金,按规定时间与财务部门清帐。

第三十五条所有的财务发票和收据必须编号,加盖分公司财务专用章才有效。各部门需用发票和收据,必须到财务部门领取,开票时须按发票编号顺序逐张开出;对误写的收据或作废的支票,应注销并盖作废章,妥善保存,不得销毁废弃。用后存根交财务部门核帐后,方可交旧领新。如发现有以各部门名义开出的发票和收据或发票遗失、断号现象,应追究当事人及各部门主任的责任,款项由分公司追回。

第三十六条分公司全体员工须自觉遵守,严格执行本制度。

第三十七条本制度由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4篇 某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某物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钱管局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财政税务票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二条为加强公司财政税务票据管理,规范票据使用,制止乱收费,杜绝小金库,严肃财经纪律,本公司按局财政税务票据管理办法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税务票据,是指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向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款项开具的收款凭证(以下简称票据)。

票据是单位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物价、税务、监察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是票据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票据的购领、使用、保管、结报、核销等环节工作。单位会计主管人员为票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节票据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第五条票据主要分为发票和收据。

第六条发票适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向付款单位或个人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款项。

第七条收据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

第三节票据的购领

第八条发票和收据由财务部门依照主管税务机关有关规定,办理购领手续,并严格参照规定执行。

第四节票据的使用

第九条各类票据必须按规定的种类及适用范围使用,不得混淆使用和串用。

第十条在启用票据之前,必须仔细检查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告原发放单位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经济活动收取款项,必须向付款单位或个人开具票据,并如实入账,不得因对方要求随意改变台头、品名和金额。

第十二条开具票据要按规定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复写,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并有收款人签章。

第十三条票据如有开错或作废,必须在原票据上注明醒目的作废字样,全部联次完整保存,以备结报核销,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四条空白的票据不得事先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确需时应征得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空白票据未经单位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不准随意外带。

第五节票据的保管

第十五条票据统一由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负责购领和保管,并建立票据购领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登记簿,并明确列示票据的种类、购领日期、票据编号、领用人和交回日期等。

第十六条必须妥善存放和保管各类票据,不得擅自损毁;开票人不得经管空白票据的保管。

第十七条不准自制、自印票据以及使用未经财政、税务部门监制的票据,不得向文具商店购买票据。

第十八条严禁票据买卖、转让、转借、虚开、代开、伪造等违法行为。

第六节票据的结报和核销

第十九条票据按照购领发放关系结报核销,实行向谁购领向谁结报、谁发放谁核销的办法。由局直接发放的各类票据,直接向局结报。从主管税务机关或地方财政部门购领的票据,按其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因换版、改版和超过规定使用期限以及单位撤消、改组、合并等原因不再使用票据时,未使用完的票据,应及时办理核销手续;整本未使用的票据,退回原发放单位缴销,不得擅自处理。

第二十一条票据存根联,经发放单位核销后,由保管人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随当年会计档案妥善归档保存,财政票据保存期限为五年,税务票据保存期限为十年,期满需销毁时,必须编制销毁清单经发放单位查验批准后,方可销毁。

第二十二条票据或票据存根遗失、被损、被盗,保管人员位应在发现之日起五日内书面报告原发放单位,说明事因和整改措施,由发放单位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及时登报声明作废。

第七节票据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票据保管人员必须主动接受发放单位和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资料,任何人不得干扰、阻挠、隐瞒和拒绝检查。

第二十四条违反票据管理规定及本办法有关规定,由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务票据管理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节附则

第二十五条单位行政方面按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使

用《工会经费拨缴款专用收据》;上述票据的发放、购领、使用、保管和核销,发放单位或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明确规定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章出纳工作安全防范规定

第二十六条为了切实加强现金、票据和有价证券的安全管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的发生,保障国家财产和出纳人员人身安全,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十七条出纳安全防范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领导负责制。

第二十八条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办公室保卫人员协助责任人具体落实本规定。财务办公室应当列入公司治安保卫重点部位加强防范。

第二十九条强化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增强防范能力。

(一)出纳人员必须配置符合安全标准的保险箱(柜)。

(二)出纳办公室必须门窗牢实,门锁坚固,必要时应当配备符合技术防范要求的安全报警装置。新设、迁移或调整出纳办公室时,应当对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提出具体方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出纳办公室人员因事外出或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锁好保险箱(柜),拨好保险箱(柜)密码,保险箱(柜)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存放在办公桌抽屉内。出纳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及时更改密码或钥匙。

(四)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应当为专职出纳人员配备具有防盗、防抢功能的携款装具,改善办公条件,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

第三十条严格遵守现金、票证管理制度。

(一)出纳人员对当天的收付款项必须在下班前留出一定时间,记好当天帐,结出余额,并核对库存,做到日清月结。

(二)每天库存现金结余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未作规定的按1,000元计算),超过部分要及时解交银行。

(三)规定限额内的库存现金结余,必须存放保险箱(柜),保险箱(柜)内不准放置私人财物和其他无关物品。

(四)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必须分人管理,由出纳和会计主管分别保管,非上班时间,出纳人员保管的印鉴应当存放在保险箱(柜)内。

(五)出纳人员到银行提取或送存超过1万元以上的现金款项,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3万元以上的安排汽车护送。路途较远或银行营业场所周边治安情况复杂时,护送的现金标准应适当降低,应积极推行工资薪金打卡和大额现金银行上门收款、预约送款业务。

(六)出纳人员去银行交款前或提款后,途中不得办理其他事项。

(七)凡单位之间经济往来,除特殊情况外,应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减少现金收付。

(八)必须做好空白支票、发票和收据等票据及有价证券、会计凭证、账册、资料的保管。空白支票必须与银行印鉴分开存放。严格控制外带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购买商品或支付劳务。

第三十一条出纳人员一旦发生现金、票据、有价证券、钥匙、单据、账册丢失或被盗、被抢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追查处理。

第三十二条出纳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法、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的主管人员和出纳人员,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单位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根据《会计法》、《档案法》和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十四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年度财务预算(或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及税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四)其他类: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财政税务票据存根,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及涉税资料,单独成册的工资单等。

第三十五条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立卷

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都应由会计人员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和装订成册。

(一)会计凭证。登完账后,按月整理,把当月的会计凭证收集齐全,按时间和序号逐张排列好,按适当厚度(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公分)分成若干本,装订成册。整理装订时,必须将金属物剔除,做到装订整齐、美观、坚固和规范。

(二)会计账簿。每年会计年度终了,在结清旧账,建立新账后,集中统一整理;总账、明细账分别装订;活页账按会计科目编号按序排列,编定页码,加具目录索引、账簿启用和交接记录及封面后装订成册。账簿启用和交接记录表的有关内容要填写齐全,盖妥印章。账簿封面应载明单位名称、所属年度、账簿种类、装订人和装订日期等。

(三)财务报告一般在年度终了后统一整理、装订成册;月(季)度报表,年终财务决算应分别装订成册。年度财务预算(或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工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财务及税务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单独成册。

(四)其他需要归档的会计资料。包括银行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财政税务票据存根、经济合同(或协议)资料、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及涉税资料等也随同正式会计档案及时进行收集整理,也可以年度终了后一次整理,按不同保管期限分类装订成册。其中单独成册的经济合同(或协议)应编定页码,加具目录索引,记明合同(或协议)名称、签定日期、金额、对方单位名称和页次。

第三十六条会计档案的归档和保管

(一)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人员保管一年后,于次年6月底前移交本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移交清册由会计人员编造,清点核对后办理移交手续。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二)档案管理人员接收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应当会同会计人员和原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三)所有会计档案按要求移交后,档案管理人员应按有关标准进行归类和入盒存放,做好分类、编目、登记工作。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原则上不得装在同一盒内。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存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种,各种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具体类别和保管期限详见附表。

(五)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三十七条会计档案的调阅

(一)本单位财务人员调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登记手续;本单位其他人员原则上不得调阅会计档案,确需时应经会计主管同意,并由会计人员陪同;外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持正式介绍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和复制,如有特殊需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借出和复制会计档案不得拆散原卷册,不得勾划、涂改,更不得抽换单据,并应限期归还。

第三十八条会计档案的销毁

(一)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销毁时,应由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会同会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并共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后,报局审批或转报权限部门审批。对于其中未了结的债权债务,未终止的对外投资,未处置的固定资产、土地征用以及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原始凭证等,不得销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管理人员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职工工资单也应单独抽出,另行组卷,永久保存。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示。

正在建设或未完工的工程项目,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二)会计档案按规定批准销毁

时,应由档案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共同监销,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当按照销毁清册内容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在清册上签名签章,并将监销情况(包括销毁会计档案种类、汇总数量、销毁时间、销毁地点、销毁人、监销人)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三)销毁清册及销毁情况报告一式二份,单位财务室、单位档案室各一份,其中档案室留存的销毁清册及销毁情况报告应永久保存。

第五章财务报销若干规定

第三十九条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严格财务制度,根据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四十条现金借款

(一)大额现金借款(5000元以上)需提前一天告知公司财务。

备用金作为部门日常小额零星开支周转的预支款,各部门可根据业务情况核定相应金额指定专人负责,年初借用,支用后按规定手续报销,补足原金额。驾驶员借用备用金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二)备用金借款时,经办人应在借款单中注明备用金字样,否则按差旅费借款处理。

(三)职工因出差借款,按估计需要数额填写借款单,支用后一次报销,多退少补。前账未清,不得继续预支。

(四)会议开支除发放专家咨询费、专家交通费外不得现金借款。

第四十一条转账支票的领用

(一)支票领用原则上要求凭手续完备的发票领取,由经办人在支票存根联签字确认。

(二)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未能取得发票先行领用支票时,应由经办人填写支票领用申请单(见附表),出纳根据审批单签发支票并在支票领用登记簿上登记备案。

(三)出纳人员交给经办人员转账支票时,应按估计用款填写限额和签发日期,掌握收款单位名称的应将收款单位名称填写齐全,最大限度地保证资金的安全。

(四)转账支票领用后,经办人应在三日内将相应发票或收据交回,办清结算手续,经办人不得将领用的转账支票挪做它用。前账不清,后账不签发。

(五)若领用但未使用支票,经办人必须及时(最长不超过领用后三日)将支票交回财务。

第四十二条预付款支付

(一)各部门因业务需要未能取得发票需由财务先行办理付款时,由经办人填写预付款申请单,按规定审批程序报批。

(二)申请单上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收款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名称必须填写正确。

(三)经办人必须在付款日的前一日将预付款申请单交到财务处。

(四)各类保证金支付须提供相应的文件或合同,并注明到期日,以便财务提醒催收。

第四十三条费用报销

(一)固定资产报销

1、购置固定资产必须附有批准的固定资产购置单,财务部门方可予以报销。

2、在当日内购置,经领导批准可借用空白支票在计划范围购置,如事先掌握价格、单位名称及帐号者,可办理借款手续,经领导批准,由财务开支票。

(二)流动资产报销

1、凡购入的材料及物品,必须填入库验收单(一式三联,采购、保管、财务各一联)后,才予以报销。

4、采购人员可借支备用金,作为零星采购材料物品周转,年终备用金全部交财务部门,第二年再申请借领。

5、各项预付款先填借款单,经主管领导批准,按合同要求付款。

(三) 业务招待费用报销

(1)业务部门凡报销招待,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应列明所招待客户单位名称、标准,并按照审批权限由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2)因公外出或加班午餐、晚餐,报销需注明用餐人数及事由。

(3)上级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

物业公司原始凭证审核要求

原始凭证应具备的内容:

(1) 凭证名称;

(2) 填制凭证的日期;

(3) 填制凭证单位的名称或填制人的姓名;

(4) 经办人的签名或盖单;

(5) 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

(6) 经济业务的内容;

(7) 数量、单价和金额;

各种发票、收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盖单;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其中办理收款业务的要加盖本单位财务专用单。

对原始凭证的技术性要求:

(1)凡填有大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与小写必须相符。

(2)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手续完备的验收证明。需入库

的物资,必须填写出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按计划或合同验收后,在验收单上填写实收数额并签章。不需入库的物资, 除经办人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使用人员进行验收,并在凭证上签章。

(3)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收款证明以及签字,有审批人签字,并有付款的依据。

(4)职工因公出差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收回款项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款借据。

(5)预付性汇款,由经办人填制付款申请单,作为原始凭证,不得以汇款回单代替。

(6)属于现金发放性质的原始凭证,原则上应由本人领取签名。有委托他人代领的,由代领人签名;由一人代领多人的,须逐个签章,不得通栏划大括号签一个章。

(7)自制原始凭证应设计科学、格式规范、计算清楚。如计提折旧、职工福利基金等,要列名称、计提基数、提取率、提取额等.分配工资及费用时,要列分配标准、分配率、分配额。

(8)凡凭证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与经济业务本身内容不符者,应予退回或重新补正。

第七章职工教育费报销规定

第五十六条根据浙钱办[2001]126号及浙钱劳人[2005]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为进一步加强职工教育管理工作,就职工教育费用报销问题规定如下:

(一)在职职工凡参加学历教育的,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参加学习者,一切费用自理;占用工作时间的,可享受除奖金(或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外的一切待遇。奖励标准:取得本科文凭者奖励2000元,取得学士学位者奖励3000元,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奖励8000元。

(二)在职职工经批准参加执业、岗位(业务)培训及考试,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

,培训(考务)费予以报销;不合格者,培训(考务)费不予报销。执业考试合格者另可给予适当奖励。职工取得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存放在本公司,注册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注册年审费由公司支付。

(三)参加以上各类学习、培训的,均应事先办好审批手续,审批程序为:个人填写《物业公司员工继续教育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交领导审批。

(五)符合上述规定报销相关费用或奖励时应凭学校开具的正规收据或发票经本人签字、人事登记、领导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报销。

(六)组织委派的学历教育不属本规定之列。

第八章职工子女医疗管理办法

第五十七条公司在册职工未满18周岁或虽已满18周岁但仍在中小学就读,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子女,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八条按属地原则,符合当地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职工为其子女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全额报销。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保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单位不予报销。

第九章职工子女保育费报销规定

第五十九条根据浙钱财[2022]3号文件精神,现就职工子女保育费(幼托费)报销作如下规定:

第六十条享受范围:公司在册职工的独生子女,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子女和计生部门批准的计划内二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一概不得享受报销政策。

第六十一条享受标准:

(一)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子女和第一胎为多胞胎的子女,不论入哪一级幼儿园(托儿所),均可凭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票据和规定的项目及限额,按60%比例报销;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第二胎子女及没有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职工子女,按40%比例报销。

(二)报销月份和执行标准按照收费票据相关记载计算,学期初和学期末不足一个月的,按日折算(月在园天数÷该月工作日);收费票据上未单独明确载明属于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所收取保教费的,一律按照一般保教费标准计算;享受年限不超过四年。

第六十二条限额规定

(一)按规定可报销的保教费月限额标准为:

一般保教费 寒暑假等保教费

省级机关

幼儿园 其他

幼儿园 省级机关

幼儿园 其他

幼儿园

幼儿园日托 600 720 840 1008

全托、3周岁以下托儿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全托、3周岁以下托儿所、20人及以下小班 840 1008 1176 1411.2

(二)保教费超限额部分以及其他名目的费用一律不准报销。收费票据不规范或收费项目名称、入托种类及执收月份不明确的,应退回补正后方可报销。

第六十三条费用负担

(一)按规定报销的保教费,由父母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原则上按学期或学年划分轮换负担,也可以同期各自承担。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单位全部按规定标准报销:

1.子女为单亲家庭的(指丧偶或离异家庭在重组新的家庭前,法院判定抚养幼儿的一方);

2.本单位工作的双职工;

3.凭街道、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证明确认,配偶方无经济收入来源者;

4.配偶一方在省外或省内外市、县(不含市辖区)工作,而子女入托在职工常住地者。

第六十四条报销办法

(一)在保教费缴纳期限内凭幼儿入托的收费票据及时办理报销手续,原则上不得跨年报销。

第5篇 某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的核算制度

1.1.根据各类财产的《入库单》登记分类明细金额数量帐。

1.2.根据各类财产的《出库单》登记在库财产减少帐与在用财产增加帐。

1.3.根据中心内部财产转移单,及时登记调整各部门财产明细帐的有关数量、金额。

1.4.按公司规定办理各类财产的报废核销手续,并做帐务调整。

1.5.相关记录

c_7.5-02-f01-02《出库单》

c_8.2-03-f03-02《入库单》

2.财务支出/报销制度

2.1.出纳员严格审核报销单据,检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手续是否健全、原始单据的真实性、报销金额正确性,财务经理依据年度预算支出项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2.各部门报销人员填写支出/报销凭单,并将所有原始单据粘贴在背面,交部门负责人审核。

2.3.部门负责人审核此支出的真实性,签字后转到财务部。

2.4.出纳接收各部门人员递交的支出/报销凭单,并进行初次审核

1).《支出/报销凭单》只用于发票、《出/入库单》、签报、《采购(应急)申请单》、《合同付款单》等报销手续齐备时。

2).行政性开支(费用、采购)应由行政人事部经理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签字认可。

3).应急采购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应急采购申请单》,合同付款应在《支出/报销凭单》后附有《合同付款单》,并对照合同付款一览表,预算外支出应附有获批准的签报。

4).检查《支出/报销凭单》内各栏项目是否逐一填写;

5).报销人、部门经理是否签字确认;

6).支票付款应在凭单背面注明与所附发票上公章印章相符的公司全称、银行帐号及开户行代码,并由填单人签字确认;

7).检查附件中发票是否写有抬头、财务印章是否清晰可辨、大小写金额是否正确、背面是否有经办人签字确认;

8).《出/入库单》中列明的项目及金额是否与发票上一致、各责任人是否已签字确认。

当检查各项报销手续齐备、无误后,出纳员在审核人处盖人名章确认后交财务经理核批,财务经理应以年度预算支出项目为依据,认真审核各项支出是否在预算范围内,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有效地降低成本费用。

2.6.经财务经理核批后送交总经理签字。

2.7.总经理签字后即可通知报销人前来领款,领款人在《支出/报销凭单》内领款人处签字确认,出纳员按报销金额付款,如有预借款按多退少补的原则进行付款或收回退款,并将保存的借款单退还给报销人。

2.8.付款后,出纳员在《支出/报销凭单》上盖人名章及银行付讫或现金付讫章,以示此项目已付款,并将报销过的支出/报销凭单交会计记帐。

2.9.相关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凭单》

2.6.记录表格

yz-zg/bcw-f01-01《支出/报销单》

yz-zg/bcw-f02-01《会计凭证》

yz-zg/bcw-f03-01《会计报告》

yz-zg/bcw-f04-01《合同付款单一览表》

yz-zg/bcw-f06-01《缴款通知书》

各物管中心《退租表》

各物管中心《入住通知单》

各物管中心《业主/租户装修申请表》

c_7.4-01-f06-02《应急采购单》

c_7.5-02-f01-02《出库单》

c_8.2-03-f03-02《入库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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