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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管理制度(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本《工程进度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项目管理流程,确保工程按时、高效、优质地完成。它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验收的各个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1. 项目计划制定与审批

2. 进度跟踪与监控

3. 变更控制

4. 协调与沟通机制

5. 风险管理

6. 质量保证与控制

7. 问题解决与决策程序

8. 完工与验收标准

包括哪些方面

本制度深入探讨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工程计划管理:详细规划项目时间表,明确各项任务的开始和结束日期,以及关键里程碑。

2. 进度控制:设立定期检查点,监控实际进度与计划的偏差,并采取纠正措施。

3. 人力资源管理:合理分配人员,确保各团队成员明确职责,有效协作。

4. 资源调配:合理使用设备、材料和其他资源,避免浪费。

5.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6. 风险识别与应对:预先识别可能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制定应对策略。

7. 质量与安全:强调在追求进度时,确保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重要性

工程进度管理是项目成功的关键因素,其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效率:良好的进度管理能优化资源利用,减少延误,提高工作效率。

2. 控制成本:通过精准预测和控制进度,可以有效防止超预算。

3. 保障质量:确保每个阶段的工作按时完成,有助于保证整体工程的质量。

4. 增强客户满意度:准时交付工程,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声誉。

5. 降低风险:及时识别并处理潜在问题,减少因延误导致的法律和财务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任务分解、时间估算和依赖关系分析。

2. 实施进度跟踪,定期召开进度会议,报告实际进度,讨论并解决偏差。

3. 设立变更管理流程,任何可能导致进度延误的变更需经过审批。

4. 强化沟通,定期发布项目状态报告,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当前进度。

5. 建立风险管理机制,定期评估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

6. 对质量问题零容忍,严格执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程序。

7. 鼓励团队合作,建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投入,确保工程进度。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期待实现工程项目的高效、有序进行,最终达成预期目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

工程进度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进度付款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进度付款管理办法

为严格工程进度款支付的审查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实施。

一、工程进度付款由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的格式向监理单位提出申请,监理单位审查,工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二、施工单位的进度付款申报程序

1、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向监理单位报送工程月进度报表。报表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清单、甲方供应材料量、工程进度价款。

2、对于工期在一个月以内、造价在20万元以下的零星工程,不申报进度付款。

3、申报进度付款的最小限额为20万元。凡当月完成额不足20万元的不予受理,施工单位应将其合并至下月一并申报。合并后的进度付款申报仍不足20万元的,需再合并至下一月;―依此类推,直至办理竣工结算。

4、施工单位申报的进度付款必须是当月完成的合格产品。施工单位应以诚信态度避免超报、虚报。如发现上述行为,将不予办理进度付款。

三、监理单位按照以下规定进行进度付款审查

1、监理单位以其质监合格的工程量为依据进行进度付款审核。对于建安工程,监理单位可将工程造价拆分到每个自然层。在每个自然层的基础上再根据具体情况拆分到土建、给排水、采暖、通风、强弱电、消防等相应专业,并能用形象表述进度价款。对于室外配套工程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区、按施工工艺进行拆分。

2、监理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规定审定工程进度价款。

3、监理单位按形象进度审核价款。审核报表及审核汇总表,经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完成合格工程量审核)、预算监理工程师(负责预算价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5日前报建设单位工程部。

4、监理单位应根据审核进度付款结果和合同付款规定向工程部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四、公司及工程部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工程进度付款审核。

1、工程部有关专业管理工程师审查是否有超报、虚报及不合格项目等,并审核形象进度,经工程部负责人签字后,在28日前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核。

2、公司总工程师复核价款,并审查是否在预算控制范围内。

3、经总工程师审定的进度款支付凭证经总经理确认审签后付款。

4、为控制工程进度款的超付现象,工程进度付款一般应控制在审定工程进度付款额的70%(原来写80%)以内。(合同另有特殊约定的除外)

5、财务部负责工程款支付凭证台帐。工程款支付凭证及进度报表一式三份,财务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需增加份数的按实增加。

第2篇 工程管理制度--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为对工程施工进度实施有效的控制,以达到拟定的工期目标,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工程项目管理应根据公司的要求和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和分阶段目标、里程碑目标,报总经理审批后,实行目标控制。

二、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合同工期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并落实人力、物力、财力及机械设备等资源,确保计划按期完成。

三、监理单位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和资源供应计划,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其实施。

四、监理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进度目标要求和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制订自己的控制措施,并认真实施。

五、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控制人员在数量上和业务能力上能否满足要求,并审查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计划的审查和监督实施是否到位。

六、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监督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执行进度计划,严格控制各阶段的主要目标进度和关键线路上的关键工序、关键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位工程工期的实现。

七、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分析、纠正实际施工进度和计划进度的偏差,对重大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八、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应及时协调好各施工单位及供货商之间的配合工作,确保材料、物资和机械设备按时供应到场。

九、当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合同要求而又纠正不力时,可采取必要的经济处罚及组织调整措施;仍无效时可解除施工合同,另行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确保总进度目标的实现。

第3篇 恒大地产工程进度管理规定

恒大地产项目工程进度管理规定

一、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施工进度计划,在每月的22日前将经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并盖好项目章的下月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核,如监理提出修改意见,施工单位必须在2天内将修改完的计划报监理。否则,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承担$500元的违约金;施工单位必须在项目周例会前提交周计划,每延迟一天施工单位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二、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的,施工单位必须报审,并附上调整的原因、依据及相应的赶工措施,赶工措施应符合实际情况并具有可操作性。否则,施工单位承担原计划的违约责任。

三、在每一期进度款申报期内,施工单位工程施工实际进度(含工期顺延)落后于经监理或甲方核准执行的计划目标的,每落后一天,施工单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0元。若施工单位最终使总工期未延误的,甲方将依据本条计取的违约金在结算时给予80%的返还。

四、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合同约定的节点工期及甲方因销售、交楼等需要的工程施工进度,否则,将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未约定的,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

五、在工程施工进度滞后于经监理或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7天以上时,施工单位必须在第二天内制定切实可行的赶工措施报监理或甲方审核,否则,每延期一天,施工单位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在赶工时期,施工单位未采取批准的赶工措施且未达到赶工目标的,每项施工单位承担$2000元的违约金。

六、工程进度款申请规定

1、施工单位依据合同约定,在每月的25日前申报经甲方或监理方验收合格的已完工程的工程进度款,并附上已完工工程量清单(必要时附上验收记录)、当月进度款计算说明、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下月度材料、设备及劳动力进场计划、合同中规定的资料及其它必要的文件资料等,否则,不予办理,并延至下月申报。

2、施工单位须保证工程款专款专用,如违反,甲方有权停止支付进度款。

3、进度款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施工单位若拖欠建筑工人工资,必须承担因此而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及声誉损失,同时甲方有权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直接支付民工工资。

第4篇 项目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办法

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结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理清流程,确保承建商和监理公司按照本工程有关工程款申报制度中关于申报、审批时间、流程、申报标准表格等各项要求进行工程款申报,确保工程款及时支付,保障工程顺利进展。

督促各承建商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资金计划申报,提高公司资金筹集准确性和资金运用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各承建商在工程项目建造和交付维修全过程。

三、术语和定义:

工程进度款:指各承建商按照合同条款,按月或按进度形象节点对已完工程和进行的工程进度申报款。

工程结算款:指承建商承建的工程内容,按照国家有关规范,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后,按照合同总价款、变更签证增减款项,水电费扣除款项、其他奖罚款项、甲供材料款项等进行结算申报的工程剩余款项。

四、原则:

多级审核原则:承建商提交的工程进度款申请和资金申请必须通过公司内部审核,加盖公章后,报监理公司和审计单位审核,双方审核后,提交业主审核,进入业主审核和支付流程,承建商和监理、审计单位对其提交的数据和审核结果负责。

时效性原则:各承建商必须在每月25日提交进度款申请给监理公司审核,监理、审计公司必须在7天内审核完毕,提交业主审核。承建商应及时申报、同时做好收发文记录,监理应及时审批并转交审计公司,如每月30日,进度款申请书没有到业主方处,业主将暂停支付该月工程进度款,顺延到下月工程款中支付。

准确性原则:各承建商必须按照工程实际进度和实际完成量申请工程进度款和结算款,并提交资金计划,同时监理应认真审核。

表格统一原则:工程款申报需按照代建公司制定的表格填写和申报,如承建商上报表格错误,自行承担工程款拖延支付的责任。

完整性原则:工程款申报的手续需齐全,一份完整的进度款申报报告包括:申请报告、封面、编制说明、预算清单、形象进度、变更签证申报汇总表、变更签证单。一份完整的工程结算申报资料包括:验收证明、竣工图、申请报告、结算对帐单、结算封面、目录、工程量及单价表(合同内)、工程量及单价表(合同外)、已审核完成的签证单、甲供材料应供量计算书及超供/节约材料价款计算书、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奖罚单、扣款单等往来款项计算书。结算款付款申请包括:结算款付款申请报告,双方已签字确认的建安工程施工图预(结)算书、竣工结算造价协议清单、结算对帐单。

流程:

工程进度款申报:

承建商每月25日按照甲方规定格式上报监理公司(一式四份)

监理、代建公司在7天内依次审批完成转交业主

报业主项目部审批进入业主审批流程(15个工作日内)

承建商提交工程发票给项目资料管理员(2个工作日内)

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备齐付款资料,填报付款申请,进入付款审批程序

付款

工程结算流程:

1.承建商按照合同规定完成履约,并报项目管理部、监理等验收,取得验收合格证明;并按合同规定向甲方移交竣工存档或备案资料

2.在竣工完工一个月内,承建商汇总结算资料:1、验收证明;2、竣工图;3、补充预算(附签证、变更原件、工程量计算书);4、甲供材料应供量计算书及超供/节约材料款计算书;5、水电费、总包管理费、奖罚单、扣款等往来款项计算;6、结算对帐单;7、结算申请书

3.进入业主审批程序

第5篇 铁路项目工区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铁路项目工区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 为加强对施工进度的管理,确保工程进度的科学性、严肃性、可行性,工区成立施工进度管理领导小组。

(2 工区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及时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3 工区的施工进度网络计划,内容包括是否符合项目部制定的工期目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机具设备、施工方案等是否满足进度要求,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4 以工管部制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工区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5 工区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影响进度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6 工区每周组织召开例会,对出现的偏差分析原因,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制定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7 工区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8 对象:工区、梁场、搅拌站、、三电等。

(9 方式:项目部定期检查,检查结果经项目经理批准后,项目部向各参建工区下发检查结果,对未按进度计划执行的单位进行通报。

(10 根据工程进度考核情况对各参建工区进行奖惩。

第6篇 工程部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管理规定

工程部工程进度、质量、投资管理规定

1、工程部进度、质量、投资管理以进度、质量、投资计划与目标及签定的合同、协议为依据。

2、工程部进度、质量、投资管理采用上级监督检查、抽查与下级汇报相结合的办法

3、工程部每周、月、季度组织一次工程进度、质量、投资检查并听取项目相关人员、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相关汇报。并将检查结果形成记录上报主管领导。

4、将进度、质量、投资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5、工程部每周、月、季度根据检查结果和主管领导的意见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和投资情况进行总结和调整。并将调整结果形成会议纪要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第7篇 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1 制定工程各项计划:

1.1 项目发展计划:总裁或者常务副总

由总裁或常务副总根据集团成本计划和项目建设周期要求制定。该计划经集团总裁室批准后是项目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以后的工程实施内容都必须按照该计划进行,其工程工期必须控制在经批准的建设周期内。

1.2 工程招投标工作计划:总工程师具体列出工程范围及标段的划分、招标图纸/招标文件的准备时间(需征询产品研发部意见)、招标/议标时间、合同文件准备及签订时间。该计划是指导各顾问准备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时间表。

1.3 项目进度计划:总工程师列出项目进度计划在总裁/常务副总批准后作为项目工作目标计划;亦为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承包商根据该计划编制具体的施工进度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必须合理安排单项工程的开工及完工时间,设备安装、调试时间等。

1.4 以上工作计划一经形成和获得总裁(或常务副总)批准后,应严格控制按计划进度执行。所有工程计划和工序安排的改变,必须由总裁(常务副总)批准。

2 审核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

2.1 工程进度合同化管理

2.1.1 将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沉淀在合同中,招标时就告诉投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采取相应措施。要求投标单位完成的时间,紧前不紧后,基本上要比甲方内定时间要缩短,避免出现进度问题无法回旋。

2.1.2 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工程进度奖惩措施

2.2 在工程部或监理公司按合同条款向总承包发出开工指令明确开工日期起,此开工日期便作为计算成本控制工期的依据,工程部经理及成本控制部经理需跟进审核总承包所提供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2.2.1 是否符合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和合同工期要求。

2.2.2 施工安排是否与其他专业的施工有时间上的冲突。

2.2.3 人力、物力、财力供应计划是否能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实现。

2.2.4 审核意见必须报送总裁及常务副总,由总裁统筹后签发要求承包商改进后作为控制工期及罚款的依据。

3 协调不同承包商进度计划中矛盾部分 -工程部经理

4 让有关员工了解熟悉进度计划要求:

4.1 经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需分发到相关员工手中,由工程部经理负责解释。

4.2 工程部各专业工程师必须了解本专业进度要求和承包商的施工进度计划,随时监督和提醒计划的完成情况,并报告工程部经理。

4.3 按日/周/月比对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凡是落后于进度计划部分,及时报告常务副总,并要求承包商做出解释和制定赶工计划并实施。

5 控制进度的计划的改变

5.1 严禁承包商擅自改变已批准的施工计划。一旦发现承包商私自改变施工工序和时间,立即指出并报告工程部经理/总工程师。

5.2 如因特殊原因,承包商必须改变施工进度或工序的,工程部经理必须根据总的计划要求,协调好其它承包商的进度安排后报总裁/常务副总批准。影响到其他承包商进度部分,其赶工费用及损失应由要求改变计划的承包商承担。

5.3 如果因为设计修改、或业主方原因造成进度计划改变,由总工程师、工程部经理、成本控制部经理及监理单位详细记录指令发出时间、影响进度的起始时间、范围等,报总裁/常务副总作为调整进度计划及计算损失的依据。

6 协调各承包商实际施工中进度安排矛盾的内容。

6.1工程部应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及时检查、审核、总结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重点审核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差异及形象进度实物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并分析其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2 工程部门应建立工程进度协调管理制度,重点管理好整个工程网络进度,施工总平面、设备供应等,分析掌握工程施工各阶段基本矛盾及其变化情况,抓住主要矛盾,采取合理的调度、协调手段保证主要目标的实现。

6.3 定期组织工程调度会。协调内部各部门、各施工单位的关系;检查、总结工作执行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贯彻地区公司对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6.4 依据合同对由于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和处罚。对如期达到工程重要控制点的施工队伍给予奖励。

6.5 加强各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6.6 一旦出现不同承包商的进度矛盾情况,要以合同工期要求为原则,以项目进度计划为准进行协调。

6.7 如果矛盾严重到影响合同进度要求,必须立即报告常务副总。

7 延误进度后的处理原则

7.1 处理进度延误问题的原则是在作好各项记录的同时,先赶工,后追究责任。因为很多情况下,承包商会为了推脱责任而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证明责任不在自己一方而影响整体工程进度。

7.2 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要按照合同规定追究承包商责任。

7.3 如果承包商无力达到赶工要求,必要时应自行采取补救措施(预先书面通知承包商),发生费用从承包商合同金额中扣除。

8 更新调整/计划

8.1 工程部经理每月底按照实际工程进度比对已获批准的项目进度计划,报送常务副总复核,抄送总工程师及成本控制部。

8.2 如果有严重延误工期的情况发生,在不影响总体工期的前提下工程部经理必须及时调整计划并报送总裁/常务副总批准。

8.3 调整部分的内容需及时书面知会各承包商,并知会有关员工,以便按照新的计划指导工作。

第8篇 校园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管理办法

校园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管理办法

一、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的支付依据为施工合同及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二、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实行两人经手制度,校园建设管理科专业负责人为第一经手人,校园建设管理 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

三、工程进度款、材料设备款支付程序:

1、工程进度款支付程序

(1)监理单位专业人员审查工程形象进度结算书后,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上签署审查意见,审查意 见必须详细真实、有依有据且态度明确;

(2)总监或总监代表将签署完审查意见的工程款支付申请上报校园建设管理科各标段土建负责人,经校园建设管理 科各专业集体讨论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后,各专业人员在工程款支付申请上会签,并加盖校园建设管理科公章

(3)施工单位出具已经审定的工程进度款收据,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收据的背面签字并做工程进度款支出记录;

(4)校园建设管理科土建负责人作为第一经手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分管处长 为验收人,分管校长为负责人。

2、材料设备款(含甲供材料款及甲方代付款)

(1)施工单位在收料单上盖项目部公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在收据或发票的背面签字;

(2)总监或总监代表在收据或发票的背面签字;

(3)校园建设管理科专业负责人作为第一经手人在报销封面上签字,校园建设管理科科长为第二经手人(经手人签 字时供应商需提供材料设备进场验收会签单),分管处长为验收人,分管校长为负责人。 四、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问题未整改完毕,或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校园建设管理科有权拒绝在 工程进度付款单上签字,并上报相关领导。

五、进场材料和设备现场验收与样品不符、实验或测试不合格,校园建设管理科各专业人员有权拒绝在材料设备 付款单上签字,并上报相关领导。

第9篇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

1 总则

l 为提高风电工程的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工期目标,协调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订货和施工进度,加强进度控制和考核的力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l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工程。

l 必须高度重视进度控制工作,建立完善的进度控制体系和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并力争做到工期科学合理、计划协调统一、施工调度得力、进度均衡正点,提倡按合理工期组织工程建设,努力做到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控制目标的协调统一。

2 进度计划的分级、分解

2.1 工程进度计划应采取分级编制和控制的原则,控制目标逐级分解、逐级控制,逐级负责。要通盘考虑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各个过程对进度的影响。应按不同的工程阶段将工作内容逐级分解,分解深度应满足控制的需要,具有可度量性和可盘点性。

2.2 为保证进度计划分解的一致性、完整性和进度控制信息的连贯性,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的项目的划分结构(pbs)和工作分解结构(wbs),作为工程项目工作分解计划编制的标准,进度计划按统一的工作分解结构(wbs)进行分级编制和控制。按统一的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进行进度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控制。

2.3 进度计划级别分为:

l 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

l 一级(综合)进度计划(深度至各子系统,关键交接点,重大形象进度目标);

l 二级(单元)进度计划(深度至单位工程);

2.4 施工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核心,对资金计划、图纸交付计划、设备材料交付计划、施工准备计划等(统称为关联计划)的制定起着主导作用,同时也受关联计划制定和实施的直接影响。因此,应加强资金、图纸、设备、材料和施工计划的协调力度,将资金、图纸、设备和材料等施工条件的控制作为进度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

l 建设单位应采用网络计划方法和计算机信息管理手段(如p3软件等)进行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和控制,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可根据施工图纸供应情况,工程进展状况和进度控制要求,按一定时间滚动编制。

l 在项目初步设计开始之前,应提出初步的工程项目工期目标及里程碑(轮廓)计划目标,作为安排初步设计、主设备采购和相关工作进度的依据。

l 工程项目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公司编制后,报省公司、集团公司审批。

l 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审批。

l 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各承包商依据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编制,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

l 下级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必须依据上级进度计划,上、下级进度计划发生矛盾且无法由下级进度计划调整解决的,应通过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上级进度计划。

l 在施工组织总体规划(或总体设计)审查时,建设单位应结合图纸、设备交付进度和施工组织安排,审定里程碑 进度计划和一级(综合)进度计划,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审批确定的项目工期作为项目管理工期目标考核的依据。

l 建设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进度计划,确定下一年度内需完成的里程碑和工程形象进度。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作为下一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时申请安排下一年度投资计划,便于控制项目总体进度目标。

4 进度计划的实施与控制

l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核心,通过对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外部条件(如图纸交付、设备交付、资金筹措、质量安全、社会环境)的协调和控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应通过对图纸、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的定期盘点,评估进度计划实施与控制的效果,提出下一步的控制要求。

l 进度控制措施是实现进度目标的必要保证。为了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有效的控制,建设单位和各承包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行政措施,使工程进度得到有效控制。应将与合同履行有关的进度控制措施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中。

l 当各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各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进度追赶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并及时相应调整关联计划。

监理单位应根据一级进度计划组织、协调各承包商的工作进度。当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并可能导致一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可要求承包商追赶进度或调整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以消除或减少一级进度计划的偏差。

承包商应根据批准的二级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和组织施工,监控二级以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接受和执行监理工程师要求其调整进度的指令。

l 进度计划编制单位应定期盘点各级进度计划,出具进度盘点(分析)报告,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将各级进度盘点(分析)报告同级进度计划审批单位(部门)备案,里程碑进度盘点(分析)报告集团公司备案。

l 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控制,每月盘点一次,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整,建设单位批准。

l 一级(综合)进度网络计划由监理单位控制,每月盘点一次,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整, 建设单位批准。

l 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承包商控制,每星期盘点一次。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承包商负责调整,监理公司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

l 关联计划的盘点和调整由相关承包商负责,但应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书面认可。

l 应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工程进度信息,对于重大工程形象进度和里程碑进度计划未能按期完成的原因,应书面上报集团公司。

5 奖励和惩罚

l 应设计、设备、材料、监理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对承包商的进度控制奖惩措施。

l 对进度控制的考核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执行。

第10篇 工程进度管理工作制度

工程进度涉及到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的重大利益。促使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相吻合,是控制工程进度的关键。工程进度管理的原则是:依据合同文件有关条款,在工程实施中密切注意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间出现的差异,及时督促承包商调整工程进度,确保承包商按计划完成工程。

1.进度计划的编制

1.1进度计划的编制原则与要求:承包商在编制时,首先应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和建设单位批准的一级网络计划,并应遵照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计划。同时要留有余地,采用的图表应清楚、明了,便于管理;并能表达出施工中的全部活动及各项工程的相互关系与衔接;反映施工组织及施工方法;充分使用人力、材料和设备,注意施工的连续性、平衡性,讲求经济效益。

1.2进度计划的编制依据:

1.2.1合同中规定的总工期,开、竣工日期。

1.2.2投标文件中已被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及施工方案。

1.2.3主要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及供应计划应满足总工期要求。

1.2.4工程现场的特殊环境及气候条件。

1.2.5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及设备能力,承包人的组织条件等。

1.3进度计划的提交:承包商应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向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提交总体进度计划及年、月(季)进度计划,对于某些起控制作用的重点工程项目或复杂项目还应编制并提交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详细的进度计划,以及年度现金估算计划及月(季)度现金支付估算,供监理公司、建设单位审批。

1.4总体进度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4.1工程项目的总工期,即合同工期或指令工期。

1.4.2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开工竣工日期及工程累计现金支付估计。

1.4.3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所需要的人力、材料和设备数量。

1.4.4各分项、分部及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

1.5年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5.1本年度计划完成的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及现金支付估计。

1.5.2施工所需人力、材料及主要设备的使用计划。

1.5.3不同季节及气候条件下各项工程的施工组织及技术措施。

1.5.4在总体计划下对各单项工程计划进行局部调整的详细说明等。

1.6月(季)进度计划的内容:

1.6.1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1.6.2完成分项工程的工程数量及现金支付估算。

1.6.3完成各分项工程的人力、材料、设备使用计划。

1.6.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的详细说明等。

1.7承包商提交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1.7.1本项目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技术措施、安全措施。

1.7.2本项目的总体进度计划及各工序的控制时间。

1.7.3本项目的现金支付计划。

1.7.4本项目各施工阶段的人力、材料、设备的使用计划。

1.7.5本项目的施工准备及竣工清场的计划。

1.7.6对总体工程计划及其他相关工程的制约及相互依赖关系和说明等。

1.8承包商提交的进度计划(总体进度计划及单位工程进度计划)可采用横条图或进度---里程斜杠图或工程进度图等方式表示;若合同有规定或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采用网络图表示;年度、月(季)度进度计划可采用横条图或图表表示。

2.进度计划的审批

2.1监理公司对承包商提交的各项进度计划进行审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查完毕。审批按下列步骤进行:

2.1.1根据合同文件的要求,审查计划是否存在问题。

2.1.2将发现的问题与承包商进行讨论或澄清。

2.1.3对需要调整、修改的部分进行分析,向承包商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2.1.4审批承包商修改后的进度计划。

2.2监理公司对承包商的进度计划审查的内容:

2.2.1施工总工期的安排应符合合同工期。

2.2.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工、料、机的进场计划相协调。

2.2.3易受冰冻、低温、大风、炎热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工程应尽量安排在合适的时期施工,否则应采用有效的防护措施。

2.2.4在计算有效工期时,对进(退)场、清场、节假日及气候等影响因素,应适当考虑;

2.2.5主要材料和设备的运购计划的可靠性。

2.2.6主要工程人员及施工队伍进场计划是否已落实。

2.2.7工程测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计划。

2.2.8临建工程、电、水、道路等的实施计划。

2.2.9各阶段或单位计划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支付计划。

2.2.10各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应与承包商的施工经验和技术水平相适应。

2.2.11是否优先安排满足关键线路工程所需的工、料、机。

2.2.12是否按合同规定给监理工程师的各项工作留足时间。

2.3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计划进度,承包商及建设单位应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是处理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诸多事宜的重要依据。

3.计划进度管理

3.1计划进度的管理分为二级,即: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通过对单项工程的进度控制达到进度管理的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通过月报的综合评价分析进度、管理工作。

3.2在工程开工后,监理工程师将建立分项工程的月、旬进度形象图,及时统计绘制,随时掌握各分项工程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间的差异。当差异出现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提请承包人注意,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调整进度。同时,将进度差异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便于其对整个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3.3承包商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并根据合同要求向监理工程师提供支付金额图表:(1)工程现金支付计划图(附有已付款项曲线);(2)工程实施计划图(附有已完工程条形图)。由监理工程师详细审查,向建设单位报告。当有月进度报表反映的实际进度拖后于计划时,监理工程师及承包人应对这种拖后进行详细的分析,结合现场记录和各分项所控制的进度以及实际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如果监理工程师根据评价的结果,认为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进度过缓,与计划进度严重不符时,应立即通知承包人并要求承包商采取必要措施加快进度,以确保工程按计划完成。

4.进度计划的调整

当工程实际进度的拖后已造成关键路线上的工程项目完成实际时间的推迟或使非关键线路项目的进行时间超出自由时差,而使非关键项目变成关键线路时,而且这种拖后完全由承包商原因造成时,则监理工程师必须要求承包商:

4.1对以后的关键线路的工程加快进度,缩短施工时间,以弥补前面已推迟的时间。

4.2对非关键线路变为关键线路的情况,则要求承包商采取相应的措施,缩短非关键线路上某些项目的施工工期,以保证总体计划按期完成。

当这种拖后并非承包商原因造成时,则监理工程师应按有关工程延期的合同条款及有关程序,对承包商的工程延期给予恰当的评估,以维护承包商的利益。

第11篇 工程进度款结算管理制度

1.总则

为加强工程结算管理,规范工程结算程序,明确各部门工程结算职责,体现付款的严肃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单位的经济利益,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规定了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变更费用、工程结算及质保金支付的方法、程序和规则。

2.术语定义:

2.1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是指为实现投资预期目的而建造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本办法所述建设工程是指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级供热机组扩建工程项目的全部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以及与工程有关的勘察、设计、监理、监督、监造、调试及试运行等工程性服务。

2.2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据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或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承包商向建设单位提出收取工程款或委托服务款项的申请,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或委托服务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

2.3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是指由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承包商预先支付的用于工程备料周转和工程调遣所需的费用,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2.4进度款(中间结算款)

进度款也即中间结算款是指在工程或委托服务执行期间,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付款条款的规定和一定时期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和委托服务的执行情况,建设单位向承包商支付的阶段性工程款项。

2.5工程质保金

工程质保金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中预留的一定比例的尾款,作为质量保修费用,该费用待工程项目保修期结束后最后拨付。

2.6竣工结算

竣工结算是指承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程或委托服务,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建设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或服务价款的结算。

3.职责分工:

3.1职责分工

3.1.1青岛公司领导负责工程结算的领导、监督工作。

3.1.2计划组负责工程结算管理的归口管理,负责工程预算、结算的核算管理工作。

3.1.3三期办是工程量计量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进度、安全、质量等与结算相关的管理工作。

3.1.4设备物资组是工程结算中设备、材料核算的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设备、材料结算的相关管理工作。

3.1.5计财部是工程项目资金审核、核算、拨付和竣工决算的核算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工作。

3.1.6纪监审负责建设工程结算的审计管理工作。

3.2职责

3.2.1青岛公司领导职责

3.2.1.1监督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制度的贯彻执行。

3.2.1.2负责审批进度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报告,有权否决或建议修改、调整进度结算报告和竣工结算。

3.2.1.3负责审批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和质保金付款。

3.2.2计划组

3.2.2.1负责督促检查全公司各部门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采取措施保证办法的实施。

3.2.2.2负责审核施工图预算、进度结算和竣工结算,编制竣工结算报告。

3.2.2.3负责核查工程变更费用计算的依据、费用标准,核算工程变更费用。工程变更费用结算与竣工结算一并办理。

3.2.2.4负责审核承包商工程质保金支付申请的支付条件、依据和质保金金额。

3.2.2.5参与工程竣工决算、审计并进行工程结算分析。

3.2.2.6负责根据合同规定审核预付款支付条件。

3.2.3三期办

3.2.3.1负责审核承包商实际完成的工程形象进度以及经监理公司审核的月工作量完成情况报表,确认完成工程量符合图纸和工程实际。

3.2.3.2负责审核承包商上报竣工结算工程量的真实性、合理性。

3.2.3.3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审核工程变更工作量。

3.2.3.4负责按照合同的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情况进行检查,合同中明确因质量、安全、进度问题需要扣减结算款的,经监理公司提出并经审核后给出具体扣款意见。

3.2.3.5负责审核质保期内按合同规定由承包商完成的维修、维护工作量,提出质保金支付意见。

3.2.4设备物资组

3.2.4.1负责审核承包商实际使用的甲供设备、材料数量,按照合同的规定提出扣减工程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的意见。

3.2.4.2负责审核承包商采购的工程设备材料的数量和价格依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3.2.5计财部

3.2.5.1根据经审核和批准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办理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

3.2.5.2负责审核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款和质保金的支付条件、支付依据,核对建设单位与承包商的债权债务情况,审核收款凭证,办理财务支付手续。

3.2.5.3负责组织进行工程竣工决算和竣工决算审计。

3.2.5.4负责根据资金状况,提出工程款支付的意见,并定期(每月)向计划组提供财务报表。

3.2.6纪监审

3.2.6.1负责审查各部门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付款和质保金结算的支付依据、程序和相关手续。

3.2.6.2负责检查承包商付款及结算资料是否齐全、真实,手续是否完备,是否严格执行合同。

3.2.6.3负责对工程结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结算程序

4.1工程量计量

4.1.1承包商每月根据施工图纸或工程形象进度对已完成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应与合同规定相一致。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定的,应由监理公司、建设单位、承包商共同确定计量方法。

4.1.2工程量计量应采取量、价统一形式,在工程量的基础上进行费用归集。费用归集采用预算形式或概算形式,由承包商根据施工图纸和合同规定的定额、材料价格和取费办法编制《工程量及施工产值报表》。以费率下浮形式进行让利的,应在预算或概算基础上进行下浮。独立费用采用总价包干的,根据工程实际进度,可以采用估算或概算形式进行工程量和费用归集后,根据完成情况进入报表。

4.1.3采用月进度付款方式的承包商,工程量的计量期间为上月的21日至本月的20日。承包商应于每月21日16∶30前向监理公司提供下列报表(见附件2):

(1)《工程进度款报表》

(2)辅表:《工程量及施工产值报表》(工程性服务承包商不提供)。

4.1.4监理公司根据工程形象进度,由工程监理对照图纸和相关资料检查实际完成工程量情况,审核主要工程量的计量方法和标准;技经监理审核工程预算或概算采用的定额、材料价格和费用标准,以及主要工程量的费用计算方法和原则。最终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于每月23日16∶30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单位审核后的《工程进度款报表》。

4.1.5建设单位三期办收到《工程进度款报表》后,着手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签署审核意见及扣款意见,同时还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汇总设计变更情况一并报送计划组作为结算的参考资料;计划组核查工程量的计量办法,复核工程量的费用计算方法和原则,提出并说明核增(减)费用的原因,进行费用增减计算。并于每月25日16∶30前对费用审核完成。

4.1.6工程竣工结算工程量的审核由三期办组织,按照图纸工程量和计量要求进行。如审核工作需要,可以要求监理公司指定负责工程量审核的代表参加。竣工结算应按照合同条款的相关规定,结合工程进度结算的施工图纸和相关资料,根据相应的预算或概算定额以及折扣优惠条件、材料价格和费用标准计算。对按合同条款规定可予以计算的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应归位到相应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计算。发生费用核增(减)的,相关部门应提出核增(减)项目的原因,进行费用增减计算,并在附页中说明。

4.2结算依据

4.2.1预付款:合同中有关预付款支付条款和相应的支付比例。

4.2.2进度结算

4.2.2.1合同中有关进度结算条款;

4.2.2.2已完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正式施工图纸、经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相关部门签署确认的现场签证;

4.2.2.3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预算定额、材料价格及相应的取费办法。

4.2.3竣工结算

4.2.3.1合同中有关竣工结算条款;

4.2.3.2已完工程的正式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经监理公司和公司相关部门签署的现场签证;

4.2.3.3合同条款规定的预算定额、材料价格及相应的取费办法;

4.2.3.4合同条款规定的政策性调整文件和相应执行办法;

4.2.3.5补充协议、有关工程洽商形成的涉及合同价格变化的书面文件;

4.2.3.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报价清单等。

4.2.4质保金:合同中有关质保金支付条款。

4.3预付款支付

4.3.1在合同签署并正式生效后,承包商应及时提供履约保函及工程建设计划给建设单位。

4.3.2计划组在收到施工承包商的预付款收据后,认真核对合同,符合合同规定的由承办部门办理《青岛公司预付款凭单》,然后将凭单与收据一同转财务办理付款手续。

4.3.3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3.4合同条款中有对预付款扣回约定的,计划组应在合同约定的预付款的扣回时间内,按约定的金额或比例在到期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逐期扣回预付款。

4.4工程进度款结算

4.4.1承办部门提交《工程款支付审批表》给财务,计财部收到《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后,按照代扣代缴协议计算应交的营业税,最后确定实际计算金额并付款,结算的最终载止日期应按合同要求执行,按单项工程的竣工取得发票,工程进度款无论是否取得发票都应按结算价款报投资(完成)。单项工程不跨年度的,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只取得施工承包商的收款收据,于工程竣工决算时取得发票。单项工程工期跨年度的,平时工程进度款支付时取得施工承包商的收款收据,12月份结算工程进度款时应取得本年度内已结算工程进度款的发票,发票金额应合理估计12月份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所估计的12月份工程量与实际当月完成工程量差值计入下一年度,工程竣工决算时取得的发票金额应扣除已取得的发票金额。

4.4.2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5工程竣工结算

4.5.1承包商在承担的工程完成并办理竣工验收后4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已完成工程价值,报送《工程竣工结算书》一式四份,提交监理公司审核,总价合同应按合同条款的规定、施工图预算(概算)编制原则以及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则,结合工程概(预)算的报价折扣率或优惠率进行计算,单价合同按施工图纸和实际工程量进行计算,成本加酬金合同应按按施工图预算(概算)定额和费用计算规则以及确定的费用水平进行计算,在此基础上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相关部门和总监理工程师应在21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核和签署工作。竣工结算涉及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如符合合同条款中关于变更费用的规定,可在竣工结算中计入该部分费用。

4.5.2三期办工程技术组、计划组根据合同规定和工程完成情况,结合工程质量、安全、启动试运行、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移交等相关情况,对竣工工程结算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涉及甲供材的,设备物资组应根据工程实际提供的材料数量和价格,审核竣工结算款中该部分费用并予以核实。竣工结算的审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8个工作日,对竣工结算价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其审核时间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4.5.3工程竣工结算审批:相关部门对竣工结算进行审核签证并经承包商确认后,由计划组负责根据审批签证情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计部门(人员),由其按照审计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并经承包商确认后提交《审计报告》。经审计后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逐级领导批准。《工程竣工(费用)结算书》的编制、审核、审计、批准工作应在2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竣工结算价值在5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其审核时间可延长至60个工作日。

4.5.4工程竣工结算款审批:工程竣工审批完成后,计划组将审批的《工程竣工结算报告》(一式四份)分别提交三期办()、监理公司、承包商,作为竣工结算款支付的凭据,计划组留存一份备查。承包商按照审批的竣工结算,核对往来账务,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在可支付余额的基础上,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履行审批手续后,由承办部门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并提交计财部,计财部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财务支付手续,并进行资金拨付。如竣工或费用结算需支付资金较多的,计划组可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和工程资金状况要求承包商分批次进行竣工结算款的申请。

4.5.5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6质保金

4.6.1合同规定的质保期内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过验收、使用,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目标要求。

4.6.2在工程质保期满后的14日内,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提交《质保金结算审签单》,提交建设单位审核,审核完成后,承办部门办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承办部门将《工程款支付审批表》提交计财部,计财部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办理财务支付手续,并进行资金拨付。

4.6.3付款后,计划组办理《工程款支付反馈表》,反馈给相关单位和部门。

4.7执行规定

4.7.1工程款结算应严格执行程序,各相关执行部门均应履行审查手续并对技术和经济部分分别审查。计划组和计财部应每月盘点工程价款的支付情况,核对工程余额,杜绝超付或不按规定的提前支付。

4.7.2计划组和计财部在统计报表体系中分别建立工作量完成和资金拨付的统计报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验证。

5.附则

5.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2本办法由计划组负责解释。

第12篇 某项目工程进度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项目部施工进度,依据公司计划安排和施工合同,确保工期目标的按时实现,特指定本制度。

1各部门职责

1、 项目部全面负责工程施工进度管理,即使协调工程建设相关方关系检查、监督、考核进度计划执行情况。

2、 监理单位审核、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代表甲方监督计划执行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3、 项目部所属施工队依据合同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工期目标。

2进度控制措施

1、 项目部审核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单位施工进度网络计划(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主要为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目标,施工人员、技术、机具是否满足,进度计划保证措施是否得当。

2、 以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为依据,监理单位应合理制定控制性工程施工计划,避免控制性工程影响总体工程进度计划的实现。

3、 项目部建立全面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程日志、工程实际与计划进度网络对比图,深入施工现场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及时采取进度调整措施。

4、 项目部定期组织召开例会,研究分析影响进度的主要原因,制订相应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方执行。

5、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延误工期,按合同约定给予处罚。

6、 项目部要积极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界条件,减少外界因素对工程进度的影响。

7、 对于项目收尾阶段的工程,施工单位要从新制定合理进度计划,项目部要从新审核经监理批准的进度计划(必须在总进度计划范围内),审核内容同原计划审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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