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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本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迅速、有序地撤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设施配置:所有工作场所应配备清晰可见的安全出口标识、应急照明设备、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材以及必要的疏散通道。

2. 设施维护:定期检查上述设施的功能状态,确保其正常运行,及时维修或更换损坏设备。

3. 疏散路线规划:制定多条疏散路线,避免拥堵,确保在紧急情况下的有效疏散。

4. 应急设施:设立集合点,并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和人员。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教育: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讲解疏散设施的用途、操作方法及火灾逃生知识。

2. 实操演练:模拟火警情况,让员工熟悉疏散流程,提升应急反应能力。

3. 角色分配:明确疏散引导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职责,确保在紧急状况下能快速响应。

4. 法规培训:了解并遵守相关安全法规,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应急预案

1. 紧急启动: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全体员工。

2. 疏散指挥:疏散引导员按照预先设定的路线,指引员工快速、有序撤离。

3. 救援行动:应急救援人员负责协助受伤或被困员工,同时配合外部救援力量。

4. 后续处理:评估疏散效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重要性

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乎到员工的生命安全。有效的疏散设施与预案能够:

1. 减少事故损失:在火灾等紧急事件中,快速疏散可以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提升企业形象:良好的安全管理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员工关怀。

3.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消防法规,避免因违规导致的罚款或法律责任。

4. 增强员工信心: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工作效率。

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制度不仅是企业安全文化的体现,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必要措施。各层级管理者需高度重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共同构建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范本(5)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范本(五)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者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当场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2篇 酒店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规程

安全疏散设施是酒店重要的消防安全设备,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

理,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正常运转,是维护学校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消防法》的要求,认真执行以下规定:

1、 要时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

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

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

状态。

2、严禁下列行为,违者予以通报批评或罚款等处罚:

(一) 占用疏散通道;

(二)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 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3、 酒店下列场所或部位应当设置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灯和符合标准的

疏散指示标志:

(1)疏散走道、疏散门;

(2)楼梯、电梯及其前室;

(3)网吧、商场、歌舞厅等人员集中的场所;

(4)配电室、消防控制室。

4、 消防疏散设施、设备应当指定专人管理。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

统,防、排烟系统,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装置,消火栓系统、灭火器等消

防设施、器材,必须委托专业维修公司定期测试和维修保养。

5、 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等设施,不得改作他用。消防给

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应当报保卫处保卫科备案。

6、 员工宿舍楼应配备救生绳、楼梯等逃生自救工具,并由专人管理。

7、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有

关问题,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3篇 保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上墙制度

保安消防管理上墙制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生产、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4篇 某商城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商城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严禁占用疏散通道,疏散通道上严禁摆放货架等物品。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门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安全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对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要求定期进行测试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

五、对发现的问题要进行当场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确保安全疏散设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5篇 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

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对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管理、维护安全疏散设施。

(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等设施应设置齐全、保持完好有效。

(三)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和警示文字和符号。

(四)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

(五)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固定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六)学生住宿房间的外窗不应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

(七)学校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情况要有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

第6篇 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某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占用疏散通道;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

疏散的障碍物;

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

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第7篇 某公司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 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 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 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 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 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 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8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9篇 饭店宾馆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2.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每天对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禁下列行为:

1. 占用疏散通道;

2. 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 在营业、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 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第10篇 某办公楼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办公楼内各单位要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二、办公楼的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应保证设置的防火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照明等疏散用消防设施完整、好用,一旦发现损坏、丢失的,应及时修复、更换。

第11篇 a公司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而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管辖内的所有生产、办公、生活场所(员工集体宿舍、食堂等)和没有签定消防安全协议的出租房屋建筑及场地。

二、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设置要求

第三条 疏散出口:

1、当一个厅室或房间面积不大于60㎡时,可设一个疏散出口,当大于60㎡时,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2个;

2、房间内最远点与最近疏散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20m。

第四条 疏散门:

1、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平移门、卷帘门及旋转门;

2、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6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多时,可向内开启。疏散出口不应设置门槛,在距疏散出口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及影响人员正常疏散的障碍物。

第五条 疏散走道:

1、疏散走道应双向疏散,走道净宽不应小于1.2m,地面应保持平直,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疏散走道与其它部位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3、疏散走道的地面、顶棚及隔墙等不应采用可燃材料装修,严禁采用燃烧后产生剧毒气体的材料进行装饰或装修。

第六条 疏散楼梯:

1、疏散楼梯应便于人员疏散,踏步布置均匀通畅,楼梯间内不应设置影响人员疏散的障碍物;

2、楼梯间内不应设置烧水间、可燃材料储藏室,不应敷设空调风管和易燃、可燃液体管道及可燃气体管道;

3、疏散楼梯宜通至上人屋面,且在各楼层的平面位置不应改变,其首层应能直通室外。

第七条 安全出口:

1、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内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当层数不超过3层,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但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2、除特殊情况外,人员密集场所的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不应设置防盗窗,当必须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窗口、阳台等开口部位应设置辅助疏散器具。

第八条 安全疏散标识:

1、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正上方应采用“安全出口”作为指示标志;

2、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米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米,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米,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米。设置在地面上的应急标志灯,应保证视角连续,且间距不应大于5米;

3、内走廊型的办公室、员工集体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在其疏散走道及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或间距不大于4m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

4、设置在疏散走道两侧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线应保持连续,设置在疏散路线地面上的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采用嵌入式,蓄光型疏散指示标志的激发光源或自然采光量应达到规定要求。

第九条 应急照明灯:

1、安全出口和面积不大于60㎡房间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安全出口”指示标志没有连续不断的应急灯光的,应安装应急照明灯;

2、疏散路线上的楼梯间每层都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

第十条 分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分公司安全技术室,管理责任人为其所在班组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公司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公司机关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责任人为安全生产部安全员。

第十二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2、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3、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4、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5、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应完好、清晰,不应遮挡;

6、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安装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卷帘门,否则必须在窗口、阳台等部位设置辅助疏散设施;

7、举办会议、考试、表演等大型活动,应事先根据场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纳人数。活动期间应对人数进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员的措施。

第十三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应每天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清晰、有效、没被遮挡,发生损坏时应及时向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汇报,以安排维修、更换和整改。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人对整改质量负有监督和验收的责任。

第十四条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职能部门每月应组织一次检查,进行一次疏散设施实验检测,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 应急灯均以放电状态出厂,使用前必须进行20 小时的充电,才可进行放电。使用中的应急灯具应定期进行性能检查,每半个月或一个月通过连续开关试验,以检查电路转换及电池的应急功能,并进行放电,以延长电池使用寿命。

四、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第12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责任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第13篇 小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6)

小区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六)

为了确保小区疏散设施的畅通,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疏散,制定本制度。

1. 疏散设施指消防安全如下设施.场地:

(1)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电梯前室;

(2)消防电梯.防火门.卷帘;

(3)安全出口指示灯具.标志.疏散示意图;

(4)消防安全道路.回车场地等;

(5)防排烟设施。

2. 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畅通,不得封闭.封锁.遮挡楼梯间.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电梯前室.楼梯间内堆放物品或增建设施;不得减小上述设施的原设计要求。

3. 应确保常闭式防火门.防火卷帘处于预定状态,不得在上述部位下方或周围堆放物品,不得支卡.更改.封锁防火门。

4. 非紧急情况下不得通过紧急按钮启用消防电梯,并确保消防电梯完好.有效。

5. 定期对消防指示标志进行维护.检查,确保有效.完好。

6. 不得封闭.封堵.拆除.更改自然排烟窗.送风.排烟口等设施,并应确保完好.有效。

7. 应确保消防道路上方4米.水平方向4米内畅通,不得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架设线路等;应确保回车场地道路及场地畅通.满面积.不得在场地上搭设建筑.挖坑.作业。

第14篇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所有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未经许可禁止挪用。

2各业主单元自备之消防器材由业主单位自行维护保养,检查该工作之落实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大厦消防设施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挪作他用。

4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灭火器械每年之更换药剂、充气等工作。

5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保养要求:

(1)灭火器的保养做到无积灰、喷嘴通、位置符合规定,压力值正常,四周无杂物堆积。

(2)消火栓的保养做到经常加油并保持清洁,无生锈。

(3)水带的保养做到卷紧放齐,无霉变,水带箱玻璃清洁光亮无积灰。

6大厦内自动报警和灭火系统,防排烟设备,防火门和消火栓等都要定期检查测试,凡失灵损坏的要及时维修更换,确保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7消防给水系统需停水维修时必须先经过消防监督机构批准并安排有效的后备措施。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按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制定安全疏散设施配备计划,并按计划落实;

2.安全疏散设施实行定位、定岗、定标准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测试、维修、失效的设施应及时更换;

4.安全疏散设施严禁挪用,不得损坏;

5.对违反疏散设施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第15篇 s饭店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必须保持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柜组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严禁以任何理由堵塞、占用消防通道,锁闭安全出口。

二、严禁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严禁在营业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四、应急照明灯具、疏散指示标志按定期进行测试检查,确保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应使用固定的柜台、货架,禁止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两侧摆设易倒的柜台、货架、服装模特。

六、安全推闩式外开门确定专门责任人负责,确保每班都有责任人负责在紧急情况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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