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管理制度 > 安全管理制度
栏目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2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宿舍日常安全管理规定

2. 火灾预防与应急措施

3. 电器使用与电力安全规定

4. 个人物品保管与防盗措施

5. 住宿人员行为规范

6. 宿舍卫生与环境维护制度

培训内容

1. 安全知识讲座:定期举办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等相关讲座,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

2. 实操演练:组织火警疏散、急救技能等实操演练,确保学生能应对突发状况。

3. 规章制度学习:讲解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使学生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4. 风险识别与防范:教授如何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并教导预防方法。

应急预案

1. 火灾应急:设立疏散路线,配置消防器材,一旦发生火警,立即启动疏散计划,同时拨打119报警。

2. 医疗急救:建立宿舍急救小组,定期培训急救技能,遇到伤病情况能迅速进行初步处理并联系校医或120。

3. 电力故障:设置备用电源,遇到停电,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并指导学生关闭电器设备,防止电力恢复时的电涌。

4. 失窃预防:鼓励学生养成锁门习惯,发现财物丢失立即报告给宿管和保卫部门。

重要性

学生宿舍作为校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直接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效果。实施有效的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不仅是保障学生人身安全的必要举措,也是培养他们自我保护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通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和实践,学生不仅能学会应对突发情况,还能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为未来步入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都能在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中成长。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后勤学生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范本)

后勤学生宿舍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安全防火工作在公寓管理中心主任直接领导下,做好各楼消防器材管理,组织培训及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健全安全消防组织机构。

1. 公寓全体工作人员(门卫、管理员)掌握熟悉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掌握一般火灾常识,掌握火警、匪警、学校防火科及公寓中心电话。

2. 定期开展消防工作自查并做好详细记录(设专人负责)。

3. 每楼门卫在应急时能够迅速打开防火通道门并做好疏散学生的工作。

4. 学工部要配合公寓中心做好学生寝室用电管理。

5. 严禁在走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防火通道存放物品。

6. 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管、酒精炉,并做到人走灯灭。

7. 电工、管理人员、安全防火人员要经常巡视,了解学生用电情况,随时检查违章用电并没收电器,通报批评并给予处罚。

8. 发现隐患及时报告中心并提出整改措施。

9. 学生寝室不得私接乱接电源电线。

10. 更夫要坚持关门后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中心,和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第2篇 艺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艺术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保卫科,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没有批条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房间安全员制,安全员必须按时关锁门窗,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3篇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为了合理管理学生宿舍,确保学生安全!学校都会制定《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每个同学都要遵守!以下是:《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全文,请参考!

学校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

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

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

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2】

一、安全管理的依据和原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纪律管理,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三)对学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思想,要坚持教育先行、预防为主、明确责任、管教结合、妥善处置的原则,切实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四)对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服务、教育、管理三条线的主体作用。

二、安全管理的模式

(一)宿舍的安全管理实行各系自我管理和学校各职能部门共同管理相结合的模式,要突出各系的自我管理,充分发挥系级管理作用。

(二)学校要加强对各系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各系要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文明修身教育,同时还要充分调动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好预防教育和预防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的具体内容

(一)常规的安全管理

1、宿舍楼早开门时间为 6:00,晚关门时间为 21:00;早上起床时间为 6:30,晚上就寝时间为 22:00;早上检查时间为 7:10―7:30,晚上查宿时间为 21:10。

学生要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熄灯、按时回到宿舍楼,按时进行内务整理和卫生清扫,按时等待检查,严格遵守学校的规定。

晚归者须出示证件,并作登记后方可进入宿舍。

如有特殊原因晚归者,应出示相关证明。

无故未按时起床、就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多次无故按时起床、就寝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无故晚归一次者,给予通报批评,无故晚归两次者,给予警告处分,晚归后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无理取闹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禁止无故漏宿,无故漏宿一次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多次漏宿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喝酒、打架斗殴、聚众起哄。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3、 严禁学生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的枪械、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

违反者,除收缴相关物品外,视其情节轻重及学生认错态度,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4、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传播、复制、贩卖_、淫秽书刊和声像制品。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5、禁止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或以其它形式从事赌博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6、禁止学生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吹拉弹唱、打球等妨碍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动。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7、禁止在寝室内饲养各种宠物。

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8、不准向窗外、走廊或楼道上乱倒污水,乱扔果皮等杂物;不准乱扔热水瓶等玻璃制品。

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引起人身伤害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同时肇事者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9、禁止小商小贩擅自进入楼内推销物品;禁止代售、推销等一切经营活动。

未经批准,任何个人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类营利性服务活动。

10、严禁学生从楼顶、墙角或其它学生寝室翻墙、翻窗入室或出室。

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学生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11、严禁学生擅自进入宿舍配电室,严禁学生擅自触摸、调试、破坏电表等用电设备。

违者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违规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肇事者承担。

(二)防盗的安全管理

1、严禁学生无故进入异性宿舍,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宿舍,严禁学生晚间无故外出,有特殊情况须要请假,并做好登记。

2、寒暑假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放假结束,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返校。

学生宿舍内大型、贵重物品要凭有效证件进行登记,核实后方可带出。

3、学生身份识别卡、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丢失后,应及时向门卫登记并说明,以方便管理。

4、学生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

未经教学系和学校同意,学生私自调换床位者,给予通报批评;经教育仍不改正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调换寝室造成钥匙管理混乱和宿舍被盗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同时还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学生不得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

违反者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因转让或出租本人床位造成较坏影响或后果者,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6、严禁学生私自留宿外来人员。

违反者,给予警告处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盗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同时还应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7、寝室门窗、门锁损坏,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修。

离开宿舍时应关好门窗,锁好房门,严禁学生转借、私配房门钥匙,钥匙丢失要及时更换门锁。

因疏忽、过失造成寝室财物被盗者,应追究责任人的相应经济责任和纪律责任。

8、维修门窗,门锁应及时报修。

报修后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应在 24 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特殊情况下,不超过 2 个工作日完成维修工作。

9、 管理好个人财物,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寒暑假及小长假期间,学生贵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现金、银行卡、饭卡、手机等要随身携带。

寝室内不能存放大额现金,银行卡及存折密码不能对任何人泄露,取钱时应提防他人偷窥密码。

个人保管不当造成被盗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10、探亲访友者,学校管理、检查人员需进入宿舍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同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经允许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学生宿舍。

(三)防火的安全管理

1、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执行消防安全规定,积极做好学生宿舍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防火意识,对学生宿舍、寝室定期巡视检查,及时排查火灾隐患,处理险情,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点蜡烛、蚊香、燃烧物品、燃放烟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内吸烟。

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火险、火灾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严禁学生在寝室内使用电热设备和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电褥子、电炉子、电热杯(锅)、电饭堡、电热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响等,禁止使用煤炉、酒精炉、煤气罐等器具。

有违反以上规定,除没收器具外,未造成损失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造成较重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同时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严禁学生在寝室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有违反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因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后果严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线路、灯具、开关等用电设备、设施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严禁学生个人擅自处理,若需修缮,学生应及时向宿舍老师报修。

擅自处理不当,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者,学生本人应承担相应的纪律、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6、严禁损坏楼道内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违反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按《消防法》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7、宿舍过道、紧急通道、楼梯口处不得停放自行车等阻碍通行的物品。

8、一旦发生火险、火情时,在保证自身安全前提下,应及时进行扑救,并立即进行报告,发生大面积火情时,应遵循先救人后救物原则,及时扑救,宿舍管理人员和门卫人员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有关领导。

第4篇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领导,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房间安全值日生制度,值日生必须按时关锁门窗,保管好钥匙不得乱借乱丢,负责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电热丝、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及时收好晾晒衣物,夜间不得将衣物晾挂室外。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5篇 镇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住宿学生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学校有关制度。

2、自觉接受生活老师管理,师生合作共同营造温馨的住宿环境。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按时上课,准时回宿,有事请假,严禁私自外出。

4、周末或节假日离开公寓要到宿管老师处登记备案,返回学校后及时销假;留在公寓的学生周六上午在自习室学习,不得外出。

5、非住宿生不得留宿,不准擅自进入异性宿舍。

6、严禁翻越公寓大门、阳台,严禁在宿舍内吸烟、喝酒、打麻将、玩扑克。

7、不得擅自改动宿舍内的公用设施。

8、保护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树立经常性的防火、防触电、防水、防疾病意识。

第6篇 某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22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办法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z学院后勤处

第7篇 某后勤处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后勤处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22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

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办法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z学院后勤处

第8篇 某小学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小学学校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

第9篇 某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第10篇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学生宿舍,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学生宿舍组织和煽动学生~;扰乱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财物;不得偷窃或为偷窃者提供作案条件或进行包庇、窝赃、销赃。

2、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玩火,点蜡烛;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3、不允许在宿舍内骂人,打架起哄以及打牌等违纪行为。

4、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亲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学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带入学校、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

6、开水瓶应摆放有序,防止烫伤。

7、上下架子床注意安全,严禁在床上打闹,防止摔伤。

第11篇 _中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为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2、学生宿舍必须以校为单位组织好学生安全值班、负责管理好各系各门栋的宿舍安全。

3、学生宿舍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等电热器具;严禁私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禁止在蚊帐内点蜡烛或点灯;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危险物品进入学生宿舍。

4、凡本校人员出入学生宿舍一律凭校徽、有效证件出入,非本校人员必须验证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不得在楼内留宿,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经所在院系和保卫处同意后方可留宿。

5、宿舍按时开关大门,宿舍关门后因特殊情况要进出的,应向门卫出示证件或证明,经门卫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进出。

6、学生各种情况离校期间,其宿舍由各院系安排学生看守;学生不得擅自跨院系、跨宿舍居住;任何人不准侵占和借居毕业生离校后闲置宿舍,各院系在管理上应相互配合。

7、不准在宿舍墙上张贴各类海报、广告、启事和其它未经学校允许的张贴物;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搞任何经商活动;门卫应禁止小商贩进入宿舍区。

8、学生应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现金及时存入银行并设置密码;房内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携带贵重物品出门自觉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9、提高警惕,严防各类案件发生,发现案情或险情,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现象,要及时报告并主动配合,提供线索,见义勇为,消除隐患。

10、门卫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1、本规定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和执行。

12、本规定公布之日起生效。

第12篇 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为切实加强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确保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以往学生公寓安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近期宿舍发生几起电起火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违章用电器的界定

这里所指的违章用电器是指在学生公寓管理规定中明确禁止使用的大功率用电器,比如电饭煲、热得快、电热杯、电热毯、电磁炉等。

二、禁止使用违章电器的相关依据

公安部在《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第十八条明确指出:“学生宿舍、教室和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禁止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十一条:违反学校规定,私拉乱接或违章使用非西城后勤公司或学院所配置的电器,及使用电炉、液化气、煤油炉等危险物品者,给予警告处分;经批评教育不改,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 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五)款规定规定:严禁使用各种违章用电器(电暖气、电褥子、电炉、电饭锅、电饭煲、电火锅、电磁炉、微波炉、热得快等);严禁使用液化气、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离开宿舍时要随手拔掉插头,防止漏电引发火灾。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本办法中有关规定,违者按《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予以处理。

三、加强检查、杜绝违章电器

1.检查方式:物业管理部门日常检查、院(系)定期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抽查等。

2.检查注意事项:

(1)学生宿舍内若出现违章用电器,无论何种原因,一律清出宿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的同时,应在该宿舍留有检查部门印制编号并加盖检查部门公章的《违章用电器清出宿舍通知单》。

(3)高校学生公寓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主阵地,学校与学生之间并不是单纯的房屋租赁合同关系,学校相关部门有权对学生宿舍进行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检查,在宿舍无人的情况下,两人以上可以开门检查。

(4)检查人员在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应佩戴证件,如遇宿舍内有人,应及时出示证件,向学生说明检查的内容和目的。对学校相关检查,学生有义务积极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搪塞、拒绝检查。

3.检查结果处理:

院(系)自行检查其结果由院(系)妥善保管;物业部门检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检查其结果按以下方式处理:

(1)将检查结果明细进行登记,并将各个违章用电器贴上标签后按院(系)分类。

(2)通知院(系),将违章用电器交由院(系)保管并签订收据。

(3)将检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定期通报。

四、强化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用电

1、使用安全合格的电线、插线板、电器,定期检查,严禁将伪劣用电产品带进宿舍,以防为宿舍安全埋下隐患。

2、用电器使用过程中若出现着火等现象,及时处置,并和公寓值班室沟通协调处理,配合物业部门做好工作。

五、完善公寓值班室功能,为大家提供便利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2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