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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汇编(10篇)

更新时间:2024-05-11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1.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商场内应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烟雾探测器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安全通道与疏散指示:保持疏散通道畅通无阻,设置清晰的疏散指示标识,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能迅速撤离。

3. 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熟悉火灾应急预案,掌握基本的灭火和自救技能。

4. 火源管理: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商场内吸烟,严禁违规使用明火。

5.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二、

应急预案

1. 初期火灾处置: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启动初期火灾处置程序,使用最近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并立即报告消防控制室。

2. 疏散与报警:启动火警警报,按照疏散指示迅速、有序地撤离人员,同时拨打119报警,提供准确的火警位置和情况描述。

3. 协助救援: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灭火和救援工作,提供商场内部结构、火源位置等关键信息。

4. 后续处理:火灾扑灭后,评估损失,配合相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及时修复受损设施,恢复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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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及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消防设施分布图:展示商场内消防设施的位置,方便快速找到灭火设备。

3. 疏散路线图:标明各楼层的安全出口和疏散路线,便于紧急时使用。

4. 火警报警流程:简明扼要地说明发现火情后的报警和疏散步骤。

5. 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员工和顾客遵守消防规定,如禁烟、不乱丢火种等。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需全员参与,通过科学的制度和预案,确保商场的消防安全,为顾客和员工提供一个安全的购物环境。所有人员都应了解并执行这些规定,共同构建防火屏障,防患于未然。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七)

一、为了加强和规范并明确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机关及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红星家具集团所属的商场、合作店、工厂、超市(以下统称单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三、单位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及本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商场总经理、合作店店长、工厂厂长、超市店长)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五、单位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六、各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单位应当设置或者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在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八、消防控制中心实行二十四小时定岗轮流值班制。从事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的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

九、单位安全部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指定人员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和落实单位全面安全管理工作。

十、单位安全部各级、各岗位人员按照分工负责本人所在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单位应根据集团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机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并结合单位所在地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台帐。

十二、单位对安全工作实行三级检查制,确定各部门的防火、治安责任人,并定期组织和参加防火、治安安全工作会议。

十三、单位应当将存在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可能造成火灾危害的部门、部位,确定为火灾隐患。发现违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督促整改,对当即不能整改的,要下发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和期限,并跟踪督促复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四、单位要根据行业特点并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划分并确定重点保卫目标和一般保卫目标。对消防工作要分类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防火部位。按照保卫目标和消防部位的分类,岗位责任人员对重点目标和部位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三次(班前、班中、班后,下同),对一般目标和部位每班次巡视检查不少于三次;负责巡查的安全员每小时巡查不少于一次;夜班安全员每班次巡查单位内部和外围,外围要达到每二小时不少于一次的强制规定。

十五、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六、对建筑进行装修、改造时要规范管理,经营和生产场所严禁动用一切明火,对必须进行焊接、切割,对管道、门窗进行维护几,对建筑进行加固、防漏处理等必须动用明火作业时,严格实行动火审批制和定人、定岗、定防范措施的现场监护作业制度,落实到具体部门的具体人监督、监护和检查。

十七、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和举行大型促销活动时、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单位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和治安安全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及时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火灾隐患进行有效的整改,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十八、单位应该对各部门、各厂商储存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实施集中保管、管理;非使用中的易燃品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存放。

十九、单位在建筑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购置、维修、维护、保养及更换过程中,必须签订质保书并要按照集团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及物资采购审批制度执行。

二十、其它未尽事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的内容逐项落实,同时还要结合并遵照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2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制度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一、消防主管负责单位各阶段消防安全工作的计划编制、检查落实和总结并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

二、专兼职消防员严格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记录应用黑水笔填写且不得潦草)。

三、专兼职消防员坚持对责任区进行巡回巡视检查,每小时巡视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次,同时配合安全员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夜班须对单位内部和外围进行消防巡查1至2次。

四、消防主管每日(公休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重点部位的设备、电、水路等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每班次监督检查不少于3次(接班以后和班中及下班以前)。

五、专兼职消防员严格按照巡查五要素(嗅、听、看、帮、说)及巡查规范做好单位巡查工作,专兼职消防员可单独或在安全员的配合下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巡查。

六、专兼职消防员巡查过程中不得任意离开本单位,在班前二小时内和班中不得饮酒,任何时间不得在禁烟场所吸烟。

七、消防主管在巡视和检查工作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治安隐患等必须追查到底,同时在应急处理过程中上报有关部门和人员,不得隐瞒和草率处理。

八、为确保单位消防安全和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应着重对本单位重点防火部位及相关责任区进行如下各项的日常性消防监督检查:

1、防火间距是否占用,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2、防火卷帘门运行状态是否良好,其下有无放置物品;

3、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无被挪作他用;

4、消火栓被家具或杂物遮挡情况,是否影响使用;

5、责任区内是否有人吸烟,员工及厂商驻场人员劝阻义务是否尽到;

6、有无私拉乱接电线或违反电器安装、使用规定的现象;

7、装修厂家是否有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制度的行为;

8、责任区是否有违章动火用火现象;

9、下班后用电器是否关闭,电源是否切断;

10、责任区内有无非使用中的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存放;

11、防火安全隐患死角存在情况;

12、毗邻商场外部有无搭建临时建筑物,是否存在防火隐患;

13、毗邻商场的垃圾场中的可燃垃圾一旦着火有无对商场造成危害的可能;

14、商场建筑内外各种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是否有损毁或缺少的情况;

15、违反消防安全的其他行为及现象。

九、专兼职消防员对发现存在的违反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规定的行为有权责令当即改正;对当即不能改正的,要下发《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督促责任单位(或责任人)限期改正,并在整改期限内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十、对火灾隐患进行及时、有效的整改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火灾隐患整改提出以下要求:

1、消防主管要将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通过检查发现隐患和电工、保安员、楼层在工作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一并汇总并出具《防火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后,每周报总经理办公室进行立案,由安保部主管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执行单位应按要求限期整改结束。

2、在整改过程中由单位安全部指定人员负责监督消防整改实施的全过程。

3、整改结束后,由商场安保部指定人员负责对整改部位进行检查、验收,直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整改结束后属于当地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由单位办公室发文通知其对消防整改进行复查。

4、整改完毕,通过验收,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方可销案。

5、单位各部门和各厂商对消防整改工作应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止和拖延整改工作的进行,发现上述行为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商场所在地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责任或责令停业。

十一、罚则:

1、消费者违反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应以劝说和教育为主,并责令当场改正违章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请示单位领导处理或送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2、遇有厂商进出货或谈生意等特殊情况下偶尔无意存在的违反一般消防安全管理的行为和现象,应灵活处理;对厂商在装修过程中或单位建筑长期存在的防火隐患要坚持原则,一抓到底。

十二、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特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十三、制定灭火作战计划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加强与友邻单、位互防联动合作。

十四、对商场员工、厂商驻场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十五、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训练,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主动与各部门之间进行沟通与合作。

十六、协调与主管上级机关及辖区中队的业务联系,多头并举、齐抓共管,在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改进消防工作。

十七、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技能及管理水平。

十八、完成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3篇 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安全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旨在加强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通信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 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第二章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 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各分公司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而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 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公司全体员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行为。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迸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 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油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的,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安全技术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保卫室提出意见,经防火由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主管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公安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要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员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律不许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 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等有害物品,要按规定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 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

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执行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生产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必要时可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四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 人追究责任,触犯刑法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条 消防宣传教育能加强公司员工的防火意识,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处理火警的原则为必须认为任何火警的信息都是真的,有关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奔赴现场,进行察看或扑救。

第二条 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消防规章制度、防火的重要性、防火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第三条 宣传教育可采取印发消防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第四条 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保安部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第五条 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消防员,其他部门按人数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公司义务消防员。

第六条 保安部主管负责拟定培训计划,由保安部专案领班协助定期、分批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培训。

第七条 消防培训的内容

1.了解公司消防要害重点部位:配电房、电工房、保安部、油漆仓、板材仓、玻璃仓、五金仓、成品仓、饭堂、锅炉房、宿舍楼等。

2.了解公司各种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灭火器的安全使用方法。

3.掌握火灾时扑救工作的知识和技能及自救知识和技能。

4.组织观看实地消防演练,进行现场模拟培训。

第八条 培训后,进行书面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者发给证书,并挑选优秀者给以奖励。

第九条 防火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清除火警隐患。本公司须切实落实消防措施,预防火灾事故。

第十条 防火检查类别

1.保安部人员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指出并加以处理。

2.各部门人员分级检查。第一级是车间人员每日自查;第二级是部门主管重点检查;第三级是部门经理组织人员全面检查或独自进行抽查。

3.当地消防监督机关定期检查。

第十一条 防火检查的内容

1.员工对防火安全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各部门安全防火规章制度、操作规范,防火设备。

3.各部门人员按安全防火规范的程序进行操作。

4.各种设备、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品)的存放符合防火的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公司员工一旦发现有火警,能自己扑灭的,应立刻采取措施,根据火警的性质,就近使用水或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第十三条 火势较大,在场人员又不懂扑灭方法的,应立刻通知就近其他人员或巡查的保安员进行扑灭工作。

第十四条 若火势发展很快,无法立刻扑灭时,应立刻通知总机接线生,执行火灾处理的扑救管理制度。

第4篇 某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概论规范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概论

制定各楼层消防逃生平面图,消防器材明示图,定期对消防栓(每月)、灭火器(每月)、报警设备(每三月一次)等进行检查并存档三年以上,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并组织消防演习使员工了解逃生的技巧。对各种消防设施进行编号存档,并明确划分责任人管理。

手提式及推车式灭火器:

a.配置种类:

a.必须符合被保护区对象物之适用性,选择适合设置场所潜在火灾型态(a,b,c,d类)之灭火器,避免仅配设适用于单一种类之灭火器。

b.初期灭火时,应考虑不破坏保护物及污染环境因素之灭火器,因使用干粉灭火后不易清理,对于计算机、精密仪表、电子设备等场所,应选用二氧化碳或海龙替代品之灭火药剂。

c.有女从业人员之作业场所(如纺织、电子、染整厂等),为便于女从业人员使用,应配置重量较轻(2.5~4型)之手提式灭火器。

b.配置数量:

各作业场所配置之灭火器数量,除应遵循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规定防护面积大小之最低要求数量配设外,应同时考虑现场储存之可燃性料品数量,据以增设适量之灭火器。

c.设置位置:

各作业场所灭火器配置之位置,应符合法规距离设置外,另为考虑人员可安全、迅速取用时,得于下列场所明显处增设适量之灭火器:

a.一般作业场所走道附近、出入口处或楼梯口处。

b.中控室、电气室、计算机机房、总机机房等出入口之外侧或内侧。

c.储槽区防液堤外爬梯出入口处。

d.装卸料站应设在邻近装卸料人员操作侧并可安全、迅速取用处。

e.高温或潮湿之作业场所有使灭火器药剂变质失效之虞时,应设在通风处。

室内消火栓(箱):

a.设置位置:

室内消火栓(箱)前1公尺半圆范围区及其通道应保持空旷,不得放置机台设备、料品或其它影响消火栓取用之障碍物。

b.防护设施:

室内消火栓(箱)设置于通道旁有被出入之搬运车辆碰撞之虞时,应在周围设置适当之防撞护栏(或矮堤)设施。

室外消火栓(箱):

a.设置位置:

室外消火栓在保护物之相对两侧均应设置,使保护物至少可从任何二个不同相反方向灭火,避免因强风或风向变换,致消防水无法射及被防护物体影响灭火。

b.防护设施:

室外消火栓(箱)前方有水沟者,应于加设水沟护盖,以确保人员操作安全。

消火栓(箱)不符项目如下:

水带箱:未标示、标示模糊,箱体或箱门损坏、变形,门扣(把手)损坏锈蚀,未铅封。

水 瞄:欠缺,规格不符,损坏,锈蚀,直线水雾调整器不良,承接头

第5篇 电器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员工须知

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参加消防活动。

2、熟悉自己岗位的工作环境,操作的设备及物品情况,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懂得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必须知道消防器材的保养措施。

3、消防中心电话号码“119”,救火时必须无条件听从消防中心和现场指挥员的指挥。

4、严禁员工将货物堆放在消火忏山、灭火器的周围。严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货物,确保疏散通道的畅通和灭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发现异色、异声、异味,须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当发生火灾火警时,首先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迅速查明情况向消防中心报告。报告时要讲明地点燃烧物质、火势情况、本人姓名、工牌号,并积极采取措施,利用附近的火火器,进行初期火灾扑救,关闭电源,积极疏散商场内的顾客,有人受伤,先救人,后救火

第二: 消防日常管理

1、无论本单位、外单位及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如果要动火都必须到告知安全部消防控制中心,严格遵守消防动火规定,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

2、重点部位动火须由经理签字。动火时,安全人员必须在场监护。

3、严禁在防火通道堆放货物,疏散标志和出口指示标志应完好,应急照明设施必须保证正常。

4、严禁施工单位(如展区装修)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商场范围内,如施工单位确需使用,应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及工程部,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5、仓库内禁止烟火,不准乱拉临时电线,不准使用加热设备。仓库照明灯限制60w以下白炽防爆灯、防爆日光灯,严禁使用碘钨灯。物品入库时,防止夹带火种,入库后卖场组长经理要经常巡视检查。、

6、商场,库房等地,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严禁吸烟。

7、在打扫,清理卫生时,不得将水喷淋到电源插座和开关上,防止电源短路引发火灾。

第三:消防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各组经理要定期派人进行清理,测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保证设备的完好状态。

2、灭火装置每月检查一次。

3、配备的轻便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及灭火推车,摆放位置须明显易取,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随意挪动。

第四: 三级防火制度

1、一级检查由各部门主管实施

a、员工必须每日自检本岗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排除隐患,不能解决的隐患要及时上报,若发现问题又不及时解决,由此而发生火灾事故,由各组长经理及员工本人负责。

b、各组长经理要将每日自检的结果做好记录。

c、负责维护,保养各组内灭火器材及其他消防设施,不得有损坏,放空的现象发生。

2、二级检查由各部门经理实施

a、店长每周应组织对本责任区域内的设备、物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严格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

b、检查商场一级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c、组织处理商场的火灾隐患,做到及时整改,定期给商场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3、三级检查由总经理领导组织实施

a、每月由总经理或委托人事部主管对各商场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检查前不予以通知。

b、检查的主要内容应是各商场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情况,重点部门的防火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防火安全检查制度

1、实行三级防火检查制度,班组结合交接班每日进行检查。各组每周进行检查一次。人事部会同各商场主管一月检查一次。商场每季度和重大节日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2、除定期检查之外,要着重加强夜间巡逻检查,夜间各当值主管人员要重点检查电源、火源,并注意其它异常情况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每次检查中查出的火险隐患要详细登记,逐条研究,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六: 火险隐患整改制度

1、杜绝“老检查、老不改”的老大难问题,应清醒认识到迟改不如早改,使火险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对一时解决不了的火险隐患,应逐件登记由人事部制定整改计划,并采取临时措施,定专人负责,确保安全,限期整改,并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改一件,销一件。

3、对消防监督机关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的研究落实,按时复函,回告。各部门对安全部的火险隐患通知单,也要研究落实,如本部门解决不了,要上报商场领导,商场领导同消防安全小组成员共同研究处理。

第六:电器设备管理制度

1、员工必须严格商场安全的规定,并结合商场防火要求,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2、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施工。

3、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4、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以各组长负责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上报维修部修理。

第6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广州市 __市场

2010-7-21

第7篇 商场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商场是综合性的大型商业设施,经营范围广,商品种类繁多,而且大多设在人员密集的繁华地带。一旦发生火灾,不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带来损失,而且影响极大。我国1996年在重庆、沈阳、北京等地,几个月内连续发生几起大商厦火灾事件,影响极坏。因此必须高 度重视商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商场火灾的危险性及发生火灾的原因

(一)营业面积大,防火分隔难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我国的经济发展迅速,城乡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购买力上升,为适应这一需要,许多城市都新建或改建了一批商场,装饰豪华,商品高档。这类商场营业面积一般都比较大,每层面积小的数百平方米,大的数千平方米,尤其是大型的仓储商场,更是面积庞大,难以进行防火分隔。多层的商场,除楼梯相通外,有的还打通商场楼面,安装有自动扶梯,层层相通,防火分隔问题相当突出。还有一些新建的多层商场,采取“共享空间”的设计方法,每层四面环通,上下左右均无防火分隔。如此面积和空间,一旦发生火 灾,能很快蔓延到整个商场。

(二)可燃物品多,发生火灾蔓延迅速,扑救困难

1.商品集中陈列和堆放,大部分商品具有可燃性

商场经营的商品,大部分是可燃物品,有易燃固体,如乒乓球、眼镜架;塑料尺、手风琴外壳等。这些物品在贮存中遇高温、高湿极易变质,表面出现起泡、发粘、脆裂、粉碎等现象。一旦变质;在堆放时就有自燃起火的危险。像漆布、漆纸都是涂有硝化纤维的制品,贮存过久,堆垛过大,且通风不好,也有可能自燃起火。再如火补胶,含有硫磺、松香、铝粉等原料,遇高热、明火或与氧化剂接触就有爆燃的危险。就连人们家庭中常用的樟脑丸,也是一种特殊的“炸弹”,其实它本身并不会爆炸,而引起爆炸的是由升华产生的樟脑蒸汽。当然,家庭中使用少量的樟脑是不会有这种危险的,但在商场贮存销售较大量的樟脑时,这种危险就不可避免地存在着。

有易燃液体。在商品中的易燃液体是很多的,如橡胶水、打字蜡纸改正液、摩丝、发胶、指甲油、煤油、调和漆、树脂及油墨等。这些物品的原料中含有汽油、苯、乙醚、乙醇等化学危险物品,有的还加了硝化纤维素,主要特点是闪点和沸点都很低、燃烧猛烈,并具有一定的毒性。当这些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或封口不严时,液体便会挥发成气体,这些气体在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就会燃烧爆炸。

有自燃物品。如油纸、油布伞、油帐篷、麻纤维、野生纤维等,这些物品不需外界火源就能自行燃烧。

有些商品本身虽属非燃烧材料制成,但其包装箱、盒却是可燃物品。

商场的产品,大多散装陈列或堆放在货架柜台上;有些商品如服装鞋帽、各类纺织品、工艺美术品、箱包带夹等,还悬挂展示在商场的空间,琳琅满目。商场的这一特点,使可燃物的表面积,大于其他任何场所。一旦起火,就能迅速猛烈燃烧。

商场的商品周转快,为了便利销售,往往“前店后库”,“前柜后库”,甚至“以店代库”,在走道上也堆满了商品,租借给个人经营的柜台尤其如此。尤其是在节日前后,各商场忙于销售,存放商品更多。在库房中商品杂乱拥挤,严重超容,没有围档,货物堆垛的间距不够,商场内又储存大量商品,一旦发生火灾,损失严重。

2.柜台和货架亦是可燃物

陈列和堆放商品的柜台、货架,有不少仍用可燃材料制作。这些柜台、货架,虽然分组布置,但距离一般都比较小,基本上毗连成片。有些商场为增加营业品种,柜台、货架之间距离过于狭小,根本无法进行防火隔离。有些大型仓储式商场货架过于高大,几乎抵到屋顶,一旦发生火灾,迅速蔓延至屋顶,给扑救带来难度。

3.商场建筑的装饰材料,也较多地使用可燃物质

特别是吊顶,内部除铺设电气线路、安装灯具外,有的还设有通风管道,并用可燃的泡沫塑料作隔热材料。电气线路起火不易发现,燃烧迅速,转眼扩大成灾。

由于商场中火灾荷载较大,商场的火灾危险性也较大,一旦发生火灾,蔓延极为迅速。

4.扑救难度极大

商场,特别是一些大型商场,往往采用封闭结构,空间大,发生火灾后,烟气大,蔓延快,顾客向外疏散,消防人员逆方向进入扑救,抢救和疏散人员;加之由于浓烟和高温,使消防人员侦察火情困难,难以发现起火点和火灾部位,难以迅速扑灭火灾。

(三)电气照明设备多,导致火灾的因素多

1.电气照明设备多

现代化的商厦为创造良好的购物环境,往往进行豪华装修,尤其是灯饰,已不再仅起照明作用,增添了美化环境的功能,致使商场内照明设备种类繁多。

商场内的照明设备按功能和用途的不同,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装在商场顶、柱、墙上的照明、装饰灯,多采用带状方式或分组安装的荧光灯具,数量大,荧光灯的镇流器易发热起火。有些豪华商场采用满天星式深罩灯,深罩灯如采用功率较大的白炽灯,也能烤着可燃物。

(2)安装在商品橱窗和柜台内的照明灯具,除了荧光灯,还有各种射灯、霓虹灯和灯箱。射灯除采用冷光源的外,其他光源的射灯,表面温度都较高,足以烤着可燃物。

(3)在节假日展销活动期间,商场内外还要临时安装各种彩灯,以增添节日气氛。

由于临时敷设线路,处置不当,容量发生超载、短路及灯泡温度过高,引燃其他物品。

2.电气线路繁多,错综复杂

大型商厦一般都有中央空调系统,因此也需敷设线路,而商场经营照明器材和家用电器部门,为了测试需要,装有一批临时的供电插座,也需敷设线路,再加上商场内各种照明设备的线路,使商场内的各种管线纵横交错,数量繁多。这种复杂的程度,都是其他公共建筑难以比拟的,加上每天使用时间长,至少在12小时以上,如设计、安装、使用稍有不慎,引起火灾的概率较大。

(四)商场人员聚集,流动量大

商场在我国已成为公共场所人员密度最高、流动量最大的场所,尤其是节假日,顾客云集,出入频繁,难免有人乱扔烟头或带进易燃易爆品,对此难于控制,难于发现。且由于人员众多,在营业时间,稍有骚动,也会引起混乱。万一发生火灾,情况尤为严重,疏散困难,难免造成人员的重大伤亡。

(五)商场火灾多发生于凌晨和夜间

商场火灾多发于夜间和凌晨。1990年1月10日新疆奎屯商贸大厦晚21时45分发生火灾;1995年10月17日珠海吉大商场特大火灾,发于晚23时49分;1995年1月20日江西省九江市大中大商厦特大火灾发生于凌晨2时40分;北京隆福大厦1993年8月21日晚22时发生特大火灾。为什么大商场火灾多发生于晚间和凌晨,这是因为:

1.晚上停止营业清场不彻底

商场经过一天的营业会产生大量的商业垃圾,加之商业场所流动人员多、营业面积大,难免遗留下烟头等不安全因素。这就需要经营单位在下班时有一套彻底清理商场营业性垃圾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工作制度并加以落实。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商场出现漏洞,或者是没有严格的制度,或者是有制度不能够落实,或者是长时间未出现事故产生麻痹思想,敷衍了事。

2.电源管理存在漏洞

大型的商业营业场所多为用电大户。除灯光照明以外,还有商品测试、食品冷藏、中央空调及消防中心控制等自动化程度比较高的电器设备。一般地说用电控制系统比较复杂,不可能采取单一的断电闭合措施。因此在下班前后的大部分时间里,很可能出现用电故障点,产生火险隐患。如不能及时发现,出现漏洞就会酿成火灾事故。如北京房山英华百货商场火灾就是因职员断电不彻底,电热作用产生局部高温引燃周围可燃物所致的。

3.防火硬件措施不到位或者管理不善

商业性营业场所是物资集中的地方,历来是防火工作的重点。一般地说,商场的建造都要严格地按照国家规范搞好防火安全硬件设施,防火分隔、消防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消防电梯、消火栓等设施和装置都要安装完备,调试良好,以备应急使用。不仅如此,营业中遇有上述设施装置临时修缮、改装等施工时,还要采取确保安全的硬性措施。但由于有些人,尤其是一些领导人员不重视消防硬件的投资设施,致使商场低御火灾的能力差。

4.值班人员失于职守

值班人员是商场的夜间守护神,守护神的职责是神圣的,之所以神圣就在于夜间值班打更人员在常人都进入了休闲、娱乐、睡眠之后,他们却要瞪起双眼打起精神警惕地注视着商场的各种不安全疑点。随时准备消除隐患,制止灾害事故的发生。可是往往有的值班打更人员失于职守,他们或者麻痹大意不负责任,或者不懂得消防安全知识,或者根本就没有经过安全保卫知识的培训教育,或者是根本就不具备值班打更人员的身体条件,致使发现初火晚,待发现时已蔓延,难于扑救。

二、商场的消防安全措施

1.提高商场建筑的耐火等级

(1)商场营业厅的建筑耐火等级,一般应不低于二级。

(2)控制可燃材料的使用。商场内的吊顶和其他装饰材料,应严加控制,不准使用可燃材料。吊顶宜采用轻钢龙骨,装饰材料须选用不燃烧并经过测试合格,核准销售的防火装饰材料和绝缘隔热材料。

对原有可燃的木结构建筑和耐火极限较低的钢架结构建筑,以及可燃的吊顶等,必须进行改建,提高其耐火极限。在钢屋架和钢柱上可喷涂防火涂料或敷贴防火隔热材料。

2.采用防火隔离措施

商场营业厅面积大,一般很少作防火分隔,为防止火灾发生后蔓延迅速,应注意防火分隔。

(1)要求柜台、货架与顾客所占的公共面积应有适当比例,综合性大型商场或多层商场,一般不应小于1:1.5,较小的商场最低不小于1:1。超过一定面积的大型商场应进行防火分隔。如设在一类高层建筑地上部分的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大型商场、按《高规》 要求,应采取防火分区的分隔措施,即每1000平方米为一个区,区与区之间应加设耐火极限不低于1.2小时的防火卷帘分隔;如商场内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一倍,即不超过2000平方米;如同时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4000m2。

(2)柜台分组布局时,组与组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3米。商场内的货架和柜台,应采用金属框架和玻璃板组合制成。柜台外侧与地面之间应密封,如有空隙,需用非燃烧材料封堵,以免顾客乱丢烟头进入柜台内,引燃抛落在地面的可燃物。

(3)顾客所占公共面积,按高峰时间顾客平均流量计算,人均占有面积应不小于0.4平方米。

(4)对于自动扶梯等贯通上下之间的孔洞,如再增加耐火的围蔽结构,安装防火门封密确有困难时,可以在这些垂直的孔洞口上,安装水幕或距离加密(每1.8米长度安装一个)的自动喷水头保护。

(5)商场的小型中转仓库,应同营业厅分开独立设置。无条件分开时,应用防火墙分隔或防火卷帘分隔。

3.电气照明设备及其线路的消防管理

由于商场的电气照明设备多,空调系统及经营家用电器、灯具的部门都需敷设线路,因此商场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在公共建筑中是最复杂的,且不能集中控制,同时切断一切电源,相对来说给消防安全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因此商场的电气照明设备及其线路的消防管理工作也应加强。

(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必须符合低压电气安装规程的要求,安装时应合理规划。

(2)在吊顶内敷设电气线路,应选用铜芯线,并穿金属管,接头必须用接线盒密封。

(3)电气线路的敷设配线应符合局部集中控制又便于检验的原则,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电气线路。

(4)注意霓虹灯防火。对霓虹灯线路应经常检修,建议夜间最好关闭霓虹灯。

(5)商场内自动扶梯的一切带电的器件都必须封闭,以防止意外接触而造成事故。其构架、活动运转部分和座底部应经常清除垃圾尘,杜绝可燃物的堆积;机件应加油润滑,以防止因摩擦发热,或被丢进隙缝的烟头引发火灾。

(6)商场如设变压器室,则不应布置在疏散出口的旁边,有条件的应采用干式变压器,以减少发生火灾时因变压器油燃烧而增加的危害程度。

4.商品的堆放应符合防火要求

在大型商品市场、批发市场,有相当一部分是易燃易爆物品。这些物品通常具有怕火、怕热、怕潮、怕撞击、怕摩擦、怕霉变、怕风化、怕接触性能相抵触的物品等特点,在贮存、使用当中不了解其性能,稍有不慎,就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给人们带来不幸或灾难。

对易燃易爆商品应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并减少存放量。

商场内的易燃易爆商品较多,有易燃固体、易燃液体和自燃物品和塞璐珞制品等,这些物品在货架上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电源;在仓库贮存时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尤其在堆垛时,要码放整齐结实,与火种、热源及氧化剂、强酸、强碱隔绝,以防引起火灾。对易燃易爆物品在经营门市部不过多存放,以不超过两天的销量为宜。专设的贮存仓库内,其照明等电器设备也都要有防爆设施,库温应保持在30℃以下,通风要良好。

5.安全疏散

(1)疏散门。商场的门即是顾客出入的通道,也是发生火灾时的疏散通道,,应着重考虑安全疏散的问题,疏散门的设置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不宜设置影响顾客人流进出和安全疏散的旋转门、弹簧门等,如需设置旋转门,必须在旁边另设备用的安全疏散门。

(2)疏散楼梯。商场楼梯走道的最小宽度指标,当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建筑层数为一、二层时为0.65米/100人,三层时为0.85米/100人,四层以上时为1.00米/100人的标准计算。疏散楼梯和过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但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

(3)疏散标志。商场供疏散的门、楼梯等通道,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事故照明。

6.完善消防设施

现代化的商场应配备现代化的消防设施,商场的消防设施,应按公共场所标准从严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并配置足量的、适合灭火对象的灭火器材,以保证在初期火灾的扑救过程中有效地发挥作用。

第8篇 购物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购物广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 商场全体员工、顾客以及外来办事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和公司各项防火规定。

2.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消防知识,参加公司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考核、成绩、合格方准上岗。

3. 商场内施工、装修,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并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消防科申报审批。

4. 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各柜组要及时配合,不得拖延,发现不安隐患燕及时处理并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

5. 消防安全设施器材专人负责、保养和维护,任何人员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埋压、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距离,不得阻塞消防安全通道。

6. 商场营业厅、库区整洁有序,严禁吸烟、明火、违反规定的给予10的罚款,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7.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8. 商场各楼层,部组区域的电源/门窗由本部组人员和营运部长负责,清场时做到人走灯灭,拉闸,切断电源关好门窗,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店。

第9篇 购物广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购物广场(商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岗位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商场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填写检查记录。

4、检查部门负责人将定期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并及时整改,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并定期检测。

(2)相关消防设备定期对其进行测试。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如需拉线必须由值班电工负责。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有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严禁在商场内使用明火,一旦发现将给予责任人严厉考核。

(七)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岗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10篇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

商场消防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三)

1 目的:通过对消防安全检查的进行规定,确保消防安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商场各类消防安全检查。

3 主要职责:严格按规定执行,确保消防安全。

4 内容:为做好商场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特制定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巡逻员必须定期检查所有灭火器的安放是否正确,铁箱是否牢固,喷嘴是否清洁、畅通。

-定期检查消防栓的箱门开启是否灵活,箱内水枪、水带接口是否按照要求放在正确位置。

-每周检查一次室外消防栓,并定期进行放水检查。

-由设备部会同安全部排定计划并按计划分批检查消防报警器、探测器(温、烟)等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及时报告物业经理并由工程部组织进行及时维修保养。

-将每次检查记录存档。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消防设备、器材的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消防工作,备有检查记录。

-定时定人在各处进行巡逻,查找火险隐患,提出整建议,及时给予指导纠正,同时向安全经理报告,并作好备案记录。

-积极开展防火宣传,努力做好对义务消防员的训练。

-安全部协同工程部做好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工种的有关消防工作。

-安全部定期对各部门的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并上报物业经理。

-记录墙式消火栓、灭火器月检表。

5 重点:

-消防主机无屏蔽点。

-主机地址码和现场地址完全一致。

-水泵电柜开关放置在自动位置。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不能关闭。

-报警阀阀门不能关闭。

-卷帘门下限位离地面不能超过 2cm.上限位不能低于吊顶。

-卷帘门下方地坪要在同一平面。

-卷帘门控制开关不能封堵,要便于使用。

-卷帘门电机、控制箱附近要有检修口便于检查维修。

-卷帘门导轨与墙之间不能留有缝隙,必须封堵严密。

-烟感要固定安装,不能悬挂于半空。

-喷淋头距离隔断距离不得小于 0.5m。

-吊顶不能影响喷淋设计喷洒效果。

-未端试水阀门、压力表不能阻挡。

-消防报警警铃按钮不能封堵。

-消防栓内干净无杂物,设施齐备、完好。

-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使用消防专用电源。

-无吊顶或网格栅吊顶消防喷淋必须是上喷。

-铝格栅吊顶喷淋必须移至吊顶下方。

-商场内安全通道防火门要常闭,安装闭门器并能正常使用,闭门器无脱落、损坏现象。

-喷淋头底部超过吊顶平面不能超 2cm。

-消防排烟阀面板开关不能阻档。

-已开业商场正常营业展位烟感罩必须摘除,烟感、温感、喷淋头表面不能被油漆、涂料粉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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