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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文管理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规范公司内部的沟通方式,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高效和有序。通过明确公文的格式、流程和责任,该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误解,维护公司的专业形象,同时也有助于保障决策的合规性和执行力。

包括哪些方面

1. 公文类型定义:明确各类公文(如通知、报告、请示、批复等)的适用场景和内容要求。

2. 公文格式规范:规定标题、正文、附件、签名等各个部分的格式标准。

3. 公文审批流程:设定从起草、审核、签发到归档的完整流程,明确各环节责任人。

4. 时间管理:设定公文处理的时间限制,保证工作进度。

5. 保密规定:对于涉及敏感信息的公文,制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和权限管理。

6. 电子化管理:适应数字化办公,设立电子公文管理系统,确保信息安全和便捷检索。

重要性

1. 提高效率:标准化的公文流程减少了无效沟通,提升了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清晰的公文管理制度能避免混乱,确保公司运营的有序进行。

3. 防止错误:规范的公文格式可以减少信息传达的误差,降低决策风险。

4. 法规遵从: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避免因公文处理不当引发的法律纠纷。

5. 文化塑造:体现公司的专业性和规范化,有助于塑造良好的企业文化。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公文管理制度:由行政管理部门牵头,结合公司实际需求,制定全面、具体的公文管理规定。

2. 培训与宣导:定期组织公文写作和管理培训,让员工了解并熟悉制度要求。

3. 实施监督与反馈:设立监督机制,对公文处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根据反馈调整制度。

4. 引入技术辅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电子公文管理系统,提高公文处理的自动化程度。

5. 定期评估与更新:根据业务发展和内外部环境变化,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公文管理制度将得到有效的实施,为公司的日常运营和长期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公司公文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置业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置业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一、本文所指的公文是指:

1、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内部人员发出的正式文件,如规章制度、通知通报、人事任免等;

2、以公司名义向公司以外的单位、团体、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

3、以各部门名义发出的文件;

二、公文种类

1、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2、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用报告。

3、通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4、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5、通知:传达上级的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6、通报:表扬好人好事,批评错误,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报。

7、决定、决议:对某些问题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用决定.经过会议讨论通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

8、函:平行的或不相隶属的单位之间互相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等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

9、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10、其它资料:包括公司内部各种专业计划、方案、报表、报告等资料,适用于公司内部的经营和管理。

11、外来公文:包括获自于或来自于本公司以外的各类文件、资料、批复、传真、信函等公文。

三、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公司文头、公文字号、秘级、签发人、签发时间、标题、正文、落款、成文时间、公文用印、主题词、主送单位、抄报抄送单位、办文事项、附件等部分组成。

1、公司文头:一律事先在电脑上制作好。外行编号文首页一律用彩色打印;内行编号文首页一律用黑白打印;部门行文不得使用公司正式红头文式。

2、公文字号:按上述规范执行。发文号统一由行政部编排。

3、公文秘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4、签发人/时间:按内容性质由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在定稿上审签。正式公文上打印。

5、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标题用2号简体宋体字。

6、公文正文:正文用小4号字;正文中的一极小标题,用4号黑体字;其余字体一律使用宋体字;行距22。

7、落款/成文时间/公文用印:除会议纪要外,正式编号公文应在落款和成文时间上加盖印章。

8、主题词:一般为标题的关键词。

9、主送/抄送单位:由审稿人确定。

10、办文事项:如实记载拟稿人、审核人、打印人、校对人的姓名,以及实际印发、存档的份数。

11、公文附件:单独排版、装订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12、附样式:

文头

(公文字号)

签发人: 秘级 签发时间:

标 题

主送单位:

(正 文)

(落款、成文时间、用印)

(附件序号、名称)

主题词:

报送:

发送: 存档()

拟稿: 审核:打印: 校对: 共印 份

本公司公文行文一律使用下列公文字号,并对应适用范围使用:

“发”字号

“函”字号

“纪”字号

国地公司

国地发[ ]号

国地函[ ]号

国地纪[ ]号

内行/下行文

决定、决议、制度、规定、办法、通告、通知、通报、

/

会议纪要

内行/上行文

/

请示、报告、批复、

会议纪要

外行/上行文

/

公函

/

四、公文办理

(一)、收文处理

1、程序:凡送交公司或公司收到的外来公文,均按:签收-登记-分送-处理-复文-立卷存档程序办理。

2、要求:

1 )当公文送达或收到公文时,均由总经办文书收。根据公文内容和要求,用传阅夹并附上批阅单后,将其及时分送公司有关领导传阅和批示;待领导传阅批示后,再转送相关部门办理公文涉及和领导批阅涉及的有关事项。办理过程中,办文部门、人员应根据要求,及时了解办理情况并向公司有关领导反馈办理信息。如需就公文办理事项向来文单位作出答复,则由公文办理相关部门按下述内部公文办理程序向来文单位复文。办理完结,总经办或相关部门及时将公文收回并存档。

2 )上级发来的文件及注有密级的简报、电传、资料和平级发来的文件,均由总经办统一签收、开拆、登记、呈阅、分发并按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其中内容重要的急件,及时呈送领导阅批。

各部门收到急件时,应在3天内答复,一般要办理的文件,一周内应办理。需要研究而不能马上处理的,要先书面或口头简要回复。

3 )加强公文检查催办工作。总经办对有领导批示的公文及本公司发出的文件,要认真督促、催办,以防积压或漏办。各部门对上级发出的文件,需要汇报贯彻执行情况的,要及时检查反馈。

4 )领导参加重要会议带回的文件,在汇报和传达后,应将会议文件交总经办档案管理员立卷归档。

(二)发文处理。

一般包括拟稿、审稿、签发、缮印、校对、用印、封发等程序。

1、草拟公文的要求:

1)要符合公司制度、政策和上级的有关规定。

2)情况要确实,观点要明确,文字要精练,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标点符号要正确,篇幅要力求简短。

3)引用的公文要写明发文机关、公文编号、标题和发文时间。

4)草拟公文必须使用a4的公文稿纸,文面应保持整洁,凡是文面凌乱不清的,要重新清稿。

5)数字的写法。正式文件中,除文件编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专用术语和百分比必须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外,其他用汉字书写。章节序数的写法。一般应按下列顺序排列: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为(1)。

6)不要滥用简称。年月日、人名、地名、文件名称、事物名称等,一般不要简称。

2、公文审核。

公司的文稿在送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呈送。

1)审核的重点:

2)是否需要行文。

3)是否符合公司制度、政策;与本单位发过的公文是否衔接。

4)提出的要求和措施是否明确具体、切实可行。

5)处理程序是否完备,行文关系、公文格式是否符合规定。

6)文字叙述是否符合文法和逻辑,标点符号是否正确。

7)审核时如发现不妥之处,必须进行修改,属于重要的原则性的问题,应退回原承办部门修改,改动过大的,要重新拟正。

3、公文签发。

1)公司行政文件,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分管副总签署意见后,由总经理签发。

2)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作任何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3)公文办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档案管理人员整理立卷,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文件。

4)印制:

①公文印制一般应使用a4纸张打印一套,其余复印;

②各公司、各部门的打印件,应提供已制作、命名、u盘,或提供已撰写的手稿给总经办打印加工;

③各部门行文不得使用公司正式红头文式。

5)存盘拷贝:原则上,凡经电脑处理、经公司打印机打印的正式公文、资料,均需在公司档案机要室电脑上及时存盘和按规定分类,不得遗漏。

6)用印/装订/分送/登记/存档:公文印制完成后,由总经办统一办理公文的用印和装订;在公司内部分送时,由总经办在发文簿上登记和领件签字;凡编排了发文字号的文件公文和有保存价值的非文件公文,均需将印制稿交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存档。

(三)其它内部公文的办理:

1、程序:凡其它非编号的内部公文,均按拟稿-审稿、校对-印制-存盘拷贝-分送-处理-复文-存档程序办理。

2、要求:

(1)需办理的公文,应及时送公司领导批示或交有关部门办理。

(2)根据阅批范围送公司有关领导或部门处理。批阅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人圈阅,应当视为同意。

(3)为缩短传阅时间,提高传阅速度和避免丢失,文件送到后,公司各领导和相关部门经理要及时阅看,阅签后退公司文书。公文不得自行传递,也不允许带离公司,以免丢失和延时误事。

(4)传递秘密公文须采取保密措施。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第2篇 建设集团公司公文事务性文件管理制度

建设集团公司公文及事务性文件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行政管理流程,使公司公文规范化,强化公司与部门之间、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公司与员工之间的联系,减少工作纠纷,为指令的传达、需求的沟通提供顺畅的渠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术语和定义

3.1.公文:指与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间传送的红头文件。

3.2.公文的种类中要有:

3.2.1.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变更或者撤销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人事任免。公文的种类中要有:

3.2.2.公告:适用于向公司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决定事项。

3.2.3.通告:适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3.2.4.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人事任免。

3.2.5.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反映重要情况。

3.2.6.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包括审计报告)。

3.2.7.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3.2.8.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3.2.9.会议纪要:适用于公司月度总裁会议的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3.3.事务性文件:从事公司各项活动中编制的除公司红头公文以外的所有文件。

4.制度内容

4.1.公文相关工作要求

4.1.1.拟稿:按照专业化拟办的原则。涉及两个部门以上会稿的,由主办部门牵头拟办,有关部门会签;

4.1.2.编号:编号由发文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

代字:发文单位,由浙中建表示;

年份应标全称,用小括号[]括入;

序号即当年发文流水号,从1起编,序号前加第字;

编号示例:浙中建[2022]第1号;(即浙江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所发的第一份公文);

公文编号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进行记录;

4.1.3.公文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公司对外公文模板》;

4.1.4.签发权限:对外发文,由总裁负责签发,行政人事部备案;

4.1.5.盖章:签发后,由印章管理人员盖章,印章管理人员要进行用印登记;

4.1.6.分发:公文的分发由行政人事部及时分发到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并做好分发登记工作;

4.1.7.归档:公文发文办理完毕后,行政人事部要将公文原件和收文人的签收单原件及时存档。

4.2.事务性文件工作要求

4.2.1.文件编制格式

4.2.1.1.正式发布的文件必须编制文件编号、文件主题(或文件名称)和页码,以便于检索;文件主题应简要准确概括出文件的主要内容;页码标识用第 页 共 页的形式标识;

4.2.1.2.一般文件按公司统一模版编制,详见附件《公司事务性文件模板》,同一类文件的编制格式应保持一致;

4.2.2.文件编号规则一般采用字母和数字混合,连续编号:

?一般性事务文件编号为:zjzq-部门名称缩写-文件种类代码-年份-流水号;

?公司制度、流程、指引编号为:zjzq-部门名称缩写-文件种类代码-流水号;

?部门名称缩写为每个字汉语拼音的第一个字母,并用大写表示,一经确定不得修改;

?文件种类代码要能代表某一类的文件,且这一类的文件数量较多,对于文件数量极少的文件用qt表示其他类;文件种类代码可随着公司的文件产生情况增设,文件种类代码详见附件《文件种类及代码》;

?年度编号以4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每份文件正式发布后,文件编号不得变更,如此文件日后内容有修改,要更新此份文件的,只升级文件版本(文件版本用阿拉伯数字1、2、3、4……表示,第一次发布时用1表示,当有修改第二次发布时用2表示,版本标识时数字要连续,不得断开使用);

编号举例:zjzq-cw-tz-2022-2,表示2022年2月财务部发出的通知,且该通知为财务部今年发出的第2份通知;

4.2.3.本规则发布之前已经发布的各类文件其文件编号保持原来的编号不变,本规则发布之后,如果要修改以前已经发布的文件内容,按本规则重新编定文件编号。

5.文件种类及代码

文件种类代码文件种类代码文件种类代码文件种类代码

章程zc决议jy方案fa计划jh

议案ya制度zd批复pf申请sq

流程lc合同ht通告tg报表bb

工作联系单l_d通知tz总结zj日报rb

备忘录bwl会议纪要hyjy信函_h周报zb1

传真cz报告bg决定jd月报yb

指示zs请示qs招标zb其他qt

说明:不在上述范畴的文件统一归入qt其他类中 ,随着此类文件实际数量增加可增设新的文件代码,需要增设时由行政人事部制定。

6. 公司目前以表单式管理为主,简单、明了、易懂,增设的表单详见附件。

附件1:表22 对外传真表

附件2:表23 公司事务性文件模板表

附件3:表24工作联系表

附件4:表25市场营销人员工作月报表

浙江__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二日

第3篇 某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某集团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条发文

1、公司各部门拟发稿(文)件,均须填制文件签发单,报总经理签发。

2、人事行政部需定专人对每份文件作好文号编制,及时准确按要求发送至相关单位、部门,并认真作好文件签收工作。

3、外送文件,经办人须用公司标准信封封存,并送(邮)至相关单位或上级部门,力求准确、无误。

第二条打印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

2、公司各级部门所需打印的公文或其它文字资料,均由部门专人(文员)负责。

3、各类公文及资料的校稿由提供公文或资料的部门(人员)负责。

4、公司各类公文、文件、通知,人事行政部须分类存档一份。

第三条收文

1、凡外来文件或参会人员带回的会议文件,任何部门或个人收到后均应及时交至人事行政部,不得无故截留文件。

2、人事行政部收文后应及时作好收文登记工作,并根据文件精神或要求,认真填写公文处理传阅单,经人事行政部主管阅后及时由专人将文件送至相关部门负责人处予以办理。

第四条传阅

1、人事行政部须及时准确地将传阅文件按文件处理要求送相关部门负责人处。

2、人事行政部在规定时间内应及时收回传阅文件,不得有漏、损、销情况发生。

3、文件阅示人须认真阅文,并根据文件精神及公司要求布置好本部门或相关人员执行文件所要求事项,并在文件传阅单上签阅意见。

4、人事行政部根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文件精神,对执行未果的部门应督办,直至将公司领导意见及指示落到实处,并将执行情况报公司领导。

第三条附则

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制定并归口管理予以解答。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公文处理/传阅单

文件名称来文单位收文日期

领导批示意见:

签字:

年月日

处理/传阅人意见及签名:

备注:

收 文 记 录

序号文件名称文号收文日期收文人

第4篇 门业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门业制造公司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条 公司对外发送的公文,除签呈外,其它公文用纸一律采用国际标准a4型,左侧装订。印刷格式参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的规定执行。

第二条 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须经总经理签发,经授权,有的公文可以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发。但对外发送的公文必须由总经理签发。

第三条 公司的公文种类规定如下:

一、e:文种适用于公司向外单位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即对外行文),要求批准或解决有关事项等内容的发文,文种一般用请示、报告、汇报、议案、情况说明;

二、e文:适用于公司向各部(室)的发文,文种一般用通知、决定、通报、意见、批复;

二、e人:适用于公司向各部(室)的有关人事任免、奖惩、岗位调整、机构设置等人事方面的发文,文种一般用通知、决定、通报;

四、e函:适用于公司向与公司不相隶属的机关、单位、企业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等内容的公文;

五、e办:适用于经公司领导批准,以行政部名义向公司各部(室)、属下各企业布置工作、安排任务、转发行业部门的公文,但文中应注明经公司(或公司领导)同意,文种一般用通报、批复、通知、意见、内部情况通报等;

第四条 公司公文格式的发文机关标识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加文件组成;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年份和序号组成。具体举例如:e文[2003]1号。

第五条 凡上行公文(包括签呈)要按格式要求,在公文规定位置标注签发人姓名,签发人应是公文制发机关主要负责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

第六条 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应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 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第七条 行文中如在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第八条 公文主题词主要用途是便于计算机检索和管理公文,凡正式对外行文均应有主题词,主题词的标引参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1997年12月修订版)。词表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是对主题词区域职能的分类,如行政、人事、财务类等。第二层是类别词,即对主题词的具体分类,如管理、经济、 任免类等。最后一层是类属词,主要是由公文文种组成。但一份文件除类别词外最多不应超过5个主题词。

第九条 公司行政部应参照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有关公文处理程序办法及时制订本企业的公文处理规程或公文处理办法。

附相关表单:

1、上行公文样式;

2、平行、下行公文样式;

3、公函公文样式;

4、签呈样式。

第5篇 某广州地产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1、公文管理

1.1收文

a、政府部门及有关单位发来的公文收到后,均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分类,挂号文件进行登记编号(格式见附件一),属于部门、地盘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直接送达处理;属于公司文件,经行政人事部做收文处理(格式见附件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送公司分管领导批阅。

b、根据批阅范围,由行政人事部有秩序地组织及时送阅处理,并负责催阅、催办、催传。

c、发文要有记录,文件接收人需在发文登记表(见附件三)签名。

d、为缩短传阅时间,提高传阅速度和避免丢失,文件送到后,公司各领导和部门经理要及时阅看,阅签后退行政人事部,公文不得自传递,以防丢失和延时误事。

e、各部门对有公司领导指示的公文要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注于公文签上。

f、传阅文件,阅后要签名并注明阅文日期。

g、公司领导及部门开会带回之发公司的公文及有关会议文件一律交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收存。

h、发公司的重要公文(与公司全局有关的)均应将有关原件送行政人事部,复印一份由部门办理或留存。

1.2发文

a、凡以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需请示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由有关部门负责拟稿,草拟文件必须用拟稿纸书写,文稿形成后,::由主管副总经理签发。

b、已经主管副总经理签发的文件底稿,由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统一编号后打印。

c、以公司名义发文由行政人事部统一打印、校对,盖章后发出。

d、以部门名义发文,由文件起草部门校对、复印,盖章后发出。

1.3发文注意事项

a、以公司名义发文,要以相应的公司信笺为对外行文的正式公文纸。

b、拟发传真,须用公司的传真纸书写,按格式填写有关栏目,书写力求字迹工整、言简意明。

c、复印公司内部传阅文件,使用已复印过的单面纸或进行双面复印,一般只发有关部门,节约开支。

1.4公文种类

a、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

b、通告:适用于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c、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办理和有关单位需要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员工的职务任免、聘用和会议。

d、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e、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f、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g、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请求事项。

h、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业务、询问和答复问题等。

i、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

1.5公文格式

公文一般由发文字号、秘密等级、紧急程度、标题、主送单位、正文、附件、印章、成文时间、抄报抄送单位等部分组成。

a、发文字号,凡以公司名义制发的公文,其发文号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编排。

b、公文秘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其中:绝密、机密公文应标明份数、序号。

c、紧急文件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d、公文标题,应准确简要地概括文件的主要内容,并准确标明公文种类。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e、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f、公文除会议纪要外,应加盖印章。印章加盖应骑年压月。

g、公文的成文时间,经领导人签发的日期为准。

h、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统一用简体字,题目用黑体,正文用仿宋体。

i、公文用纸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mm,宽210mm),左侧装订。以公司名义发文,要采用公司信笺,并加盖印章。

1.6行文规则

a、各单位的行文关系,应根据相互间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b、向下级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

c、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切勿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用抄送形式。

d、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e、草拟公文做到:

⑴情况确定、观点明确、条理清楚、文字精炼、书写工整、标点明确、篇幅力求简短。

⑵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日期应当写具体的年、月、日。

⑶用词用字准确、规范,文内使用简称,一般应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⑷草拟公文应使用统一的拟稿纸并签署拟稿人姓名,草拟、修改和签批公文,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

写。

f、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时间、部分结构次序数和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码。

g、属于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由部门自行发文;部门的发文,一般只需抄报主管领导,避免滥送。

1.7公文办理

a、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批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办理一般包括审核、签发、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b、需要办理的公文,行政人事部应及时送领导指示或者交有关部门。

c、审批公文,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并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其他审批人圈阅,应当视为同意。

d、公文送领导签发之前,应由行政人事部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需要行文,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是否与有关部门会签,文字表述、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等。

e、传递秘密公文,必须采取保密措施,确保安全;利用计算机、传真机等传秘密公文,必须采用加密装置,绝密级公文不得利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1.8公文立卷、归档及销毁

a、公文办完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材料整理立卷。

b、公文归档,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分类整理,要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6篇 _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了使公司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定义

是指公司内部以及和其它组织之间为处理组织内外事务而形成的各种来往和记录的文本。

第三条使用公文的种类

公司使用公文的种类有:决定、决议、公告、通知、通报、章程、制度、规定、条例、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工作志、工作简报、大事记、通启。

第四条公文格式

从格式上将公司目前的公文分为4类,即红头文件、内部通启、会议纪要、工作报告,各公文格式家具体见附件。

1、红头文件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印发制度、规定,重要工作计划、机构和人事异动等公司或公司一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公司一级部门所有的红头文件须抄报公司领导及抄送公司行政人事部,公司二级及以下部门不得印发红头文件。

2、内部通启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内部日常事务性工作或内部工作联络的公司或部门一般性文件。

3、会议纪要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记录公司或部门经营与重要工作会议主要内容与决议的文本。

4、工作报告

适用范围:主要用于下级机构向上级机构定期汇报工作情况和工作计划,提出工作建议的文件。公司工作报告分工作周报、工作月报、年度工作报告3种。

第五条处理公文的表格

公司处理公文的表格为《某公司公文审批表》(见附件),适用于处理各种公文。

第六条公文密级

公司公文的密级分为“普通”、“机密”、“绝密”三级,具体密级和保密期限由拟办部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提出。

第七条公文处理时限

除有专门规定外,公文的处理时限一般为2个工作日,公文每个分流环节的时限为0.5小时,每个审核、审批环节的时限为1个工作日,紧急公文需即时处理。

第八条公文处理程序

公文的处理程序一般分为公文签发、公文分送、公文阅处、公文反馈与跟踪、公文清理存档销毁等五个阶段。

1、公文签发

(1)签发权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在权限范围内可以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红头文件、内部通启等公文;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在规定权限内可以签发以本部门名义发出的公文。

(2)签发方式:以公司名义行文的公文,经审签后,盖本公司公章发出,但在公司内部行文也可采用签发人签名的方式发出。

2、公文分送

(1)公司主要采用签收、传真、电报、邮递、电子邮件等公文分送方式。一般情况下,分送公文应采取签收方式(对公司机密及以上级公文、人事资料等重要公文还需用信封封口专人专送)。采用其它方式分送公文,分送人应做好跟踪、记录工作。

(2)收件工作人员应对公文进行信封、文件、文号、秘字等的核定。如其中一项不对口,应立即通知发文机构,并登记出错文件。对封口被撕的公文应拒绝签收。

(3)各部门公文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发现在格式或内容上存在较大错误的,退回原部门重新拟文。

(4)相关人员在工作中,应积极、准确、快捷地处理公文事务,并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泄露和透露公司秘密。

3、公文阅处

公司领导收到公文后,在公文上作出处理意见(签发或批复等)。

4、公文反馈与跟踪

行政人事部接到公司领导批示后,应尽快将批示件和原件反馈给拟办部门(同时保存批示件的复印件)。

5、公文清理、存档和销毁

各部门文员或相关工作人员应对收发的公文每周进行一次整理,对有存档价值的公文应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九条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2、附件:《红头文件模板》、《内部通启模板》、《会议纪要模板》、《工作报告模板》、《公文审批表模板》。

第7篇 公司公文管理规定(7)

公司的公文管理规定(七)

第一条 本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

第二条 本公司公文,实行统一管理。公文的管理,要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行文单位,要克服官僚主义和文牍主义。

1. 各部室、各单位及各有关人员,对公文中涉及国家、政府或本公司应保密的事项,必须严守机密,不准随便向他人泄露。

2. 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专用磁盘。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第三条 文件机密级数,由发文单位的主管领导根据文件内容确定。

第四条 公司发文的程序为:拟搞、审核(部门领导)、签发(公司领导)打印、发文、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第五条 公司收文的处理程序为:收文、分文、传送、催办、立卷、归档。

第六条 草拟公文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及地方性行政规章。

(二)反映情况要客观,实事求是。

(三)文字要准确、精炼,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用语要规范。

(四)人、地、物名、引文及时间要具体、准确。

第七条 各级领导对送来的公文要及时阅批,急件的,当天批复;一般文件的,三天内批复。

第八条 各级领导阅、批公文应仔细认真,阅完后要签名并注明日期,不得圈阅。需要签署具体意见的,要明确、具体。

第九条 公司所有发文,发文单位应有存档,并将文件原稿(经领导签字)审核稿件连同正本二份送总裁办档案室存档。有领导指示的,还应附批复件。

第十条 收文由总裁办公室统一负责。总裁办收文后,应先做好归类、登记,然后根据文件的内容,分送有关领导阅示。阅示完毕后,由总裁办收回归档。

第十一条 所有文件发放,一定要有登记、签收手续。

第十二条 公司发文,一定要由公司办统一编号:

(一)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一律×××字(××年)××号;

(二)公司党委发文,用××党字(××年)××号;

(三)以工会、共青团、妇联名义发文,用××政字(××年)××号;

(四)公司监事会发文,用××监字(××年)××号;

(五)董事局发文,用××董字(××年)××号;

(六)董事局委员会发文,用××董×字(××年××号;

(七)董事局委员会所属机构发文,用××董××字(××年)××号;

(八)其他管理部门的发文,用×××字(××年)××号。

第十三条 董事会机构及经营管理部门除经对方同意,一般不对外发文。

第十四条 红头文件,只适用于需遵照执行的制度、规定、决定、决议、纪要、任命等,其他文件一般用公司信笺印发。

第8篇 企业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公司公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公文管理,严格公文处理程序,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文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外公文的制作、收发及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公司为公文管理部门,负责公文的规范、起草、核稿、公布、存档等管理工作。

四、公文分类

公司公文按其内容性质分为5类,包括:

1.制度类公文

2.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

3.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

4.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

5.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

五、权限划分

1.制度类公文代码为a,由综合管理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经理例会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批准和签发。

2.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限公司部门级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代码为b,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拟稿,分管副总经理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和签发。

3.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代码为c,由综合管理部行政科根据相关部门的发布内容拟稿,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由相关部门的分管副总审核、签发,综合管理部备案。

4.对政府等部门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代码为d,由综合管理部根据相关部门的报送内容拟稿,由相关部门的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和签发。

5.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代码为e,由综合管理部拟稿,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核,总经理审批和签发。

6.各类公文发文端口、审核人、签发人、公文类别、公文头、公文字号详见附表一。

7.各类公文拟稿、审核、审批和发放均需依照权限实施,并办理审批手续。公文签发审批表详见附表二。

六、公文格式

1.内容范式

1)制度类公文

经公司××××××会讨论通过,并报董事长批准,现发布×××制度,自×××

年××月××日施行。特此通知

2)任免类公文

经公司研究,并报上级批准(如必要),决定设立/撤销××机构,任命/免去××先生/女士为××职务,以上任命自××××年××月××日起生效。特此通知

3)其他类别公文内容范式参照其文种固有格式书写。

1.文本格式

发文用纸为a4纸,标题小二号字,宋体加黑,正文一般为四号字,仿宋体,页边距上下左右各2cm,文件名与分隔线空1行,正文1.5倍行距,正文与文件名空1行,发文单位与正文空3行,发文日期与发文单位空1行,发文日期与发文单位位于页面右下靠右位置,发文单位公章盖在发文单位正中。

2.公文编号

1)制度类公文、机构设立及人员任免公文和对政府等部门报告、请示、公函类公文采用按发文的时间先后顺序获取公文编号。

2)内部通知、通告类公文和会议纪要、备忘录类公文分别按各自的公文文种单独编号,并按发文的时间先后顺序获取公文编号。

七、公文保管

所有公文原稿及其签发审批单由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并按类别建立公文发文登记表格,进行发文登记和档案管理。发文公文登记表和作废公文登记表详见附件三、附件四。

综合管理部定期对各类外部单位收文进行分类登记和档案管理。收文登记表详见附件五。

八、本管理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制定、执行和负责解释。

九、附件

第9篇 南油物业公司公文管理规定(7)

物业公司公文管理规定(七)

1、为进一步提高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促进物业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公文处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3、公文处理是包括公文拟制、办理、管理、立卷、归档在内的一系列衔接有序的工作,应按照行文要求和公文处理的规定进行,做到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4、公司总经办管理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公文处理工作。

5、公文处理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戒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行文要少而精,注重实效。

第一章 公文种类

6、公司涉及行政、党务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定、规定、通知、通告、请示、报告、函、会议纪要等。

第二章 公文的主要制发型式及适用范围

7公司设《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文首页纸,适用范围如下:1、《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主要用于公司决定、规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部署全局性重要工作;向各部门通知重要事项;转发上级有关文件等。2、《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用于向上级报告、请示工作;批复请示;同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转发公司领导的重要报告、讲话等。

第三章 公文格式

8、公文一般由标题、公文编号、签发人、密级、紧急程度、主送单位、正文、附件、附件名称、印章、发文时间、发文字号、印发传送范围、主题词、抄送(报)单位、印发单位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如有附件,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9、公文的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发文机关名称和公文种类。在标题内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使用或少使用标点符号,在标题最后则不宜使用。

10、有关说明

1《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按__[200_]_字 第__号统一编发,盖公司印章;公司对外一般事项行文不编号,使用公司信函纸,如需盖章,须履行用印登记手续。

2、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单位发文字号。

3、上报的公文应当注明签发人(按领导班子分工标注)、会签人姓名。联合上报的公文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排列在前,其他单位签发人姓名在主办单位签发人姓名之下,按发文单位顺序依次排列。上报的请示性公文应当在印发单位名称和印制日期之下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11. 机密公文应当根据机密等级,分别由总经办注明绝密 机密秘密。

12. 标引主题词,应从《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文主题词表》中选择与公文主题概念最直接相关的若干主题词(一个文件一般不超过7个)进行标引。

13. 上行文一般只写一个主送单位,以公司名义发文视公文内容应当标明主送单位和抄送单位。除答复领导直接交办或者指定的重要公文外,各种公文一般不写报领导个人称谓字样。

14. 成文日期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单位领导的签发日期为准;会议通过的事项,以通过日期为准。

15.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a4型。

16. 公文标题、主标词等具体要求按(_政发[200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行文规则

17.用公司名义行文的公文有:1、向上级报告、请示工作;2、与有关单位联系重要事务;3、向各部门下达重要指示决定等。

18.以部门名义行文的公文有:1、在职权范围内,下达计划、制度、要求、指导业务、了解情况、向公司领导报告、请示工作。

19.请示性公文应一事一文。

20.请示与报告必须严格分开,不得在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公文标题不得使用请示报告字样。

21.凡可以由公司各职能部门行文或面谈解决的问题一律不用公司名义行文。需要用公司名义的行文,到总经办统一编号。

第五章公文处理程序

22.公文办理

公文办理分为收文办理和发文办理两项内容。

收文办理包括:签收、登记、分发、传阅、承办、催办、立卷、归档、销毁等。

主要程序如下:

1、凡上级机关来文、地方行政部门来文、外单位来文及公司各部门外出开会带回文件及材料等先由总经办及时签收、登记、编号。(属总经理的收文,由总经理签收后登记;属公司有关领导亲收件,一律由收件人亲自拆封)

2、文件登记后,由总经办主任根据文件性质及涉及内容填写文件拟办单送有关领导阅示,除特殊情况请领导3天内做出批示。(请主批领导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文件拟办单上明示意见及批示时间,其他人或部门圈阅示为同意)。

3、公文办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3.1、需要有关部门传阅的文件,由总经办负责分别转交,各部门阅毕文件应及时归还,禁止文件横传。

3.2、公司对请示批准事项的文件,应在收文后的7天内答复来文单位。

3.3、送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不能超过48小时,对不能按期办理的要及时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不适宜本部门办理的公文,应迅速退回总经办并说明情况,不得积压逾期。

3.4、总经办根据领导意见,负责对各部门承办的公文进行催办和督办。

发文办理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编号、印制、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

23.公文起草及需要注意的事项

1、起草公文应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提出的办法、措施切实可行;观点明确,表达准确,文字精练,文风端正,并做到一文一事。

2、公文中的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要准确。时间应写具体年月日,数字除作修辞句中词素外,一般要使用阿拉伯数码。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在同一公文中数字的使用应前后一致。引用文件应注明发文时间、机关、标题和文号。使用简称时,应先用全称并加以说明,不得使用不规范的用词和用字。公文的结构层次、序数、数字的详细情况按(京政发[200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制发公司公文需经总经理、副总经理同意,主办部门负责公文的起草。

4、各部门起草好公文后,应先到总经办填写发文稿纸,并由总经办对公文的文种、格式、文字、结构、密级、主题词等进行把关。公文中的意图、观点、业务内容、技术术语、统计数字、涉密密

级、保密期限和定密依据等由起草公文的部门负责。

5、经把关后的公文草稿由呈报部门呈报公司有关领导审批,公司行政、党务公文依领导工作分工,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审核签发。请签发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发文稿纸上签署自己的意见、姓名和年月日,以便查考和保存。

6、如遇公文内容复杂特殊、涉及若干部门、需要会签的由起草部门注明,由总经办负责送签。

7、经领导审批签发后的公文定稿由总经办安排登记、编号并打印。打字员在打印公文时要忠实于定稿,不允许改动定稿的文字、段落、标点符号和格式。如发现定稿有不当之处,要经过公司领导及起草公文部门同意,才能改动。

8、打字完成后,由打字员通知起草公文的部门或有关人员进行校对,校对要认真,与定稿无误后,在发文稿纸上签字,然后才能印制。公文印刷标准按《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文制发和公文格式的规定》执行。

9、公文成文时间应与领导人签发时间一致。

24.公文传递

公文的传递方式根据其紧急程度、秘密等级确定:一般性公文可采用便捷方式传递,秘密公文要经专人传递,不得使用计算机、传真机传输。

25. 公文管理

1、上级或公司秘密公文的印发传达范围要按发文机关的规定执行;复制上级秘密公文需经发文机关批准,复印公司秘密公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并视同原件管理。

2、总经办电脑录入员离开机位时,应将录有重要文件的软盘妥善保管,设定密码以防泄密。

3、总经办定期对公文进行清理、清退和销毁。

4、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不得将个人暂时保管或借用的公文带走,应及时归还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六章 公文立卷、销毁

26.公文办完后,应归还总经办,根据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总经办及时将公文定稿正本和有关资料整理立卷。

27.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经领导批准可以销毁。

第七章 附则

第10篇 南油物管公司公文管理暂行办法

物管公司公文管理暂行办法

一.行文规定

1.呈报、下发的公文应一文一事。

2.公司对外统一名称:__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对外行文、签署合同均应使用公司名称。

二.行文程序

1.公司的行文,先由承办人拟稿,经分管部门副总审阅后,送行政部核稿,再请总经理签发。

2.管理处行文,重要事项需事前请示总经理同意后,由分管副总签发。

3.公司和管理处发文,均由行政部统一编发文号。

三.行文格式与要求

1.凡属对外行文,要使用统一规格的拟稿纸,如第一页写不下,应附双线横格纸。

2.标题简要明确,注明文件种类(请示、报告、函等)。

3.注明报送单位。

4.注明行文编号,以便可存放、查找和立卷归档。

(1)对外行文编号统一为:__物司[ ]第号

(2)对大厦客户编号统一为:__物处字[ ]第号

5.撰写、修改或誉请公文,必须使用墨水笔,不使用铅笔、圆珠笔。经修改后的稿件,如字迹潦草、涂改较多、模糊不清的,应由原拟稿人誉请后再送打印。

四.缮印

1.文件签发后,由行政部统一打印并存入磁盘,按核定数量打印份数,印数少的采用复印,印数多的外送印刷。

2.缮印后的文件由撰稿人负责校对,以公司管理处名义的行文,由行政部核稿人予以复检。

3.缮印校对人应在原稿上签注姓名、日期。

五.发文

1.文件分发前对份数、附件、印章等进行检查。

2.文件分发时应注明受文单位及地址,急件、密件应做相应的标识、戳记,防止延误与泄密。

3.缮印后发出的文件,应留二份与原稿一份退承办部门,由承办部门按管理要求立卷归档。

第11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处理办法(17)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处理办法(十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公司各部门、项目(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部门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各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 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 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 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 各部门的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 各部门的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 公文种类

第九条 各部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公司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部门/项目及人员。

(二)决定

适应于公司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为及动作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个人、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并要在公司内部以文件的形势及下达。

(三)公告

适用于向企业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公司各部门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公司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宣布实施某项制度、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 公文格式

第十条 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部门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部门、印发部门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部门标识应当使用发文部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部门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部门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部门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部门。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部门指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子版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部门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子版形式公文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部门指除主送部门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十一条 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各部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 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 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 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 各部门依据本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部门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 同级部门、上级部门与下一级部门可以联合行文;各部门之间、各项目之间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 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公司审批的事项,经公司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公司同意。

第十八条 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 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部门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二十条 向下级部门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部门。

第二十一条 “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需要同时送其他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部门。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二条 除上级部门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部门名义向上级部门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 受双重领导的部门向上级部门行文,应当写明主送部门和抄送部门。上级部门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部门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部门。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部门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五条 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部门的职权和与主送部门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六条 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部门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 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 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九条 公文正式印制前,行政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第六章 收

文办理

第三十条 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 收到下级部门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行政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部门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第三十二条 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行政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 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行政部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 收到上级部门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行政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 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六条 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七条 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行政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 公文归档

第三十八条 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条 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门整理(立卷)、归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一条 本部门负责人兼任其他部门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部门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 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整理、存档。

第四十三条 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八章 公文管理

第四十四条 公司行政公文由行政部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四十五条 行政部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 上级部门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部门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部门、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七条 公开发布各部门公文,必须经发文部门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部门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 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部门证明章。

第四十九条 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五十条 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各部门/项目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五十一条 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二条 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部门可以制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 各部门对上级部门和本部门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12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管理制度(7)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管理制度(七)

第一条 总则

1.山东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文是公司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其他企事业单位之间以及公司内各部门之间,建立正式信息沟通渠道的主要文字工具。为使公文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2.公文处理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3.各类文稿均应符合公文规范,做到公文种类正确,标题完整,格式规范,内容简明,措辞妥当,发送单位清楚,附件齐备。

4.一般不能越级行文,呈报的公文应一文一事,正式行文及签署合同的应使用公司或项目名称全称。

第二条 公文分类

1.行文分类要求

1)按收文和发文对象,分为对外行文和内部行文;

2)按是否编号,分为编号文和不编号文;

3)编号文按刊印方式,分为公司发文和内部刊物;

4)按公文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

绝密:公司董事长签发的相关文件;

机密:公司副总经理签发的相关文件;

秘密:在公司一定范围内执行、下发的其他文件;

2.介绍信

1)公司办公室是公司(项目)介绍信的管理者。介绍信由专人管理。凡需要出具者,须经部门经理以上级领导批准;

2)开具的介绍信要有编号并加盖骑缝章;

3)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如确有必要,须征得公司领导授权人同意;

4)介绍信存根应妥善保管、归档;

5)因情况变化,介绍信领用人没有使用介绍信,应即退还;

6)如若发现介绍信丢失,领用人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或办公室报告,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内部出版物

内部固定出版物是以公司或下属部门和公司的名义编发、采用自定刊头和单独编号。(如:山东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内刊、客户通讯)

4.不编号文的范围

1)有关公司内部日常事务的文书:如例行会议和活动的一般性通知;

2)由个人署名(注明所任公司职务)或以公司及下属部门和公司的名义向个人发出的非正式函件;

3)非正式对外发出的下列文书材料:为有关部门和机构及其负责人代拟的文稿;学术性、知识性资料;其他非正式材料;

4)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总结和业务规划等;

5)备忘录和其他不需要编号的对外行文和内部行文。

第三条 收(发)文

1.实行收、发文登记管理制度。需要分别记入收、发文登记簿的公文包括:

1)收文类:限时专送件、挂号信、特快专递、汇款单、属公文类的文件和传真等;

2)发文类:公司下发的文件,寄出的商务信函、以公司名义下发或对外发出的商务传真以及需由办公室转发到各部门、各项目的传真;

2.公文传真的收、发(除各部门可自行发送的传真)均由前台负责;

3.除急件外,前台每日下午3:00前将各部门提交的需发送的信件汇总发出;

第四条 公文格式

1.凡以山东__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名义对外、对内发出的正式公文,一律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公文纸;

2.公司内部行文采用统一印制的内部联络单;

3.各部门对总经理呈送的报告,采用统一印制的呈报批示单;

4.公文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签发人、密级、紧急程度、主送(报)单位、正文、附件、印章、发文时间、抄送(报)单位等部分组成。如有附件,应在正文之后注明附件名称和顺序;

5.公文纸一般用a4型,左侧装订;

6.字体字号选用:

公文版头为小初号加黑宋体字;

公文大标题选用二号(小二号)宋体字;小标题选用三号宋体字;

公文正文、抄送、抄报、印发说明、附件说明等均采用四号宋体字;

密级采用三号黑体字。

第五条 公文办理

1.草拟公文

1)首页要使用公司统一的公文格式;

2)人名、地名、数字、引文要准确。时间应写具体的年月,年份要写全,统一用汉字书写,如二零零四年五月八日;

3)公文中的数字,除发文字号、统计表、计划表、序号、百分比、专用术语和其他必须用阿拉伯数码者外,一般用汉字书写。在同一公文中,数字的使用要保持前后一致。

2.会签

1)会签是指对草拟的公司重要文件,由公司各级相关领导进行审阅,在文件会签单提出意见,反馈文件起草部门进行修改后下发;

2)凡以公司名义向公司内各部门发出的规章制度、决定、决议等,在正式下发前必须先经过公司领导会签;

3)凡对外发出的正式函件,如内容涉及具体专业事务时,应由涉及的专业部门负责人会签;

3.行文字号

1)5.3.1公司:鲁__字[200_]第___号

2)5.3.2直属部门:鲁___字[200_]第___号

_为直属部门代字,具体如下:

办公室----办、管理处----管、市场部---市、财务部-----财、经营管理部---经、保安部--保、环境服务部--环

签发公文必须经过发文单位负责人签发。以各部门名义行文的公文,由各部门负责人签发。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正式文件,必须经过总经理或其授权人签发。

4.执行

1)办公室负责将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公文复印一份送执行单位办理,公文正本归档存查(特殊情况下可留存复印件);

2)缮印的一切公文须有签署,符合格式,字迹清楚,整洁美观,校对无误,份数准确;

3)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公文,监印人可不予盖章;

4)封发公文时要对公文进行检查,防止差错。急、密件要在信封上加注急、密字样。限时送到的公文和亲启公文要注明要求;

5)公司发出的规章制度、决议、决定、通知、会议纪要等文件,收文部门必须在文件签收单上签字,并交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查。

第六条 公文归档

1.任何以公司、项目名义签发的公文正本均需交办公室归档存查;

2.若办文部门必须使用正本时,可暂时借出,使用后归还,若正本必须借出且无法取回,可存档复印件;

3.存档文件按照档案管理规定执行,保存期满列表报准监销;

4.除办公室留存档案原件外,各部门的发文由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归档、保管复印件。个人不得保存应存档的公文。

第七条 责任

1.签发人对公文主题和内容承担领导责任。会签人对公文专业内容承担专业技术责任;

2.办文部门负责人应对所经办的公文内容认真审查、核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

3.拟稿人应全面领会办文要求,并具备准确表达这一要求的专业知识和写作能力,对公文内容承担直接责任;

4.校对人以原稿为根据,应做到校对字迹清晰,每次校对的错漏率应小于1‰,对发文中出现的校对错误承担直接责任。

第八条 附则

第13篇 物业公司公文管理办法-3

物业公司公文管理办法(3)

一、企业对外发送的公文或广告文稿等一律要求使用发文稿纸誊抄工整,经发文部门和公司总经理批阅签发。

二、企业内部公文需发文的,由部门拟稿会签,由公司总经理批阅签发。

三、凡发文需按规定编排文号,并标引主题词,文号按以下办法编排。

()[]号

────────────

发文单位拟文部门发文年份文件顺序号

四、属企业内部请示、报告类的,一律要求使用稿纸誊写工整,经各部门(或企业)负责人核稿,报公司总经理批。

五、属财务类的资料如财务预算、财务报表、税单、支票等,送总经理审批。

六、收到外单位公文,应即时做好收文登记,粘贴公文签注单,呈领导批办后,转有关部门承办,最后归档。

第14篇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处理办法(6)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处理办法(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各部门、项目(以下简称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部门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各部门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确保公司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并加强对本部门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各部门的办公室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下级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的办公室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九条各部门的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公司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部门/项目及人员。

(二)决定

适应于公司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为及动作作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个人、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并要在公司内部以文件的形势及下达。

(三)公告

适用于向企业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公布公司各部门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公司批转下级部门的公文、转发上级部门和不相隶属部门的公文、宣布实施某项制度、传达要求下级部门办理和需要有关部门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部门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部门的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部门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十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部门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部门、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部门、印发部门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一)涉及公司秘密的公文应当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其中,“绝密”、“机密”级公文还应当标明份数序号。

(二)紧急公文应当根据紧急程度分别标明“特急”、“急件”。

(三)发文部门标识应当使用发文部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联合行文,主办部门排列在前。

(四)发文字号应当包括部门代字、年份、序号。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部门发文字号。

(五)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六)公文标题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一般应当标明发文部门。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七)主送部门指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八)公文如有附件,应当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九)公文除“会议纪要”和以电子版形式发出的以外,应当加盖印章。

(十)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签发的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部门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子版形式公文以发出日期为准。

(十一)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应当加括号标注。

(十二)公文应当标注主题词。上行文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标注主题词。

(十三)抄送部门指除主送部门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部门,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

(十四)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

第十一条公文中各组成部分的标识规则,参照《国家各部门公文格式》国家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公文用纸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297mm),左侧装订。张贴的公文用纸大小,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四章行文规则

第十三条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第十四条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一般不得越级请示和报告。

第十五条各部门依据本部门职权可以相互行文和向下一级部门的相关业务部门行文;除以函的形式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审批事项外,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

第十六条同级部门、上级部门与下一级部门可以联合行文;各部门之间、各项目之间可以联合行文;

第十七条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应当由部门自行行文或联合行文。联合行文应当明确主办部门。须经公司审批的事项,经公司同意也可以由部门行文,文中应当注明经公司同意。

第十八条属于主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具体问题,应当直接报送主管部门处理。

第十九条部门之间对有关问题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各自向下行文。如擅自行文,上级部门应当责令纠正或撤销。

第二十条向下级部门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当同时抄送直接上级部门。

第二十一条“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需要同时送其他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其下级部门。

“报告”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第二十二条除上级部门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部门名义向上级部门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

第二十三条受双重领导的部门向上级部门行文,应当写明主送部门和抄送部门。上级部门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部门行文,必要时应当抄送其另一上级部门。

第五章发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发文办理指以本部门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二十五条草拟公文应当做到:

>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如提出新的政策、规定等,要切实可行并加以说明。

(二)情况确实,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

(三)公文的文种应当根据行文目的、发文部门的职权和与主送部门的行文关系确定。

(四)拟制紧急公文,应当体现紧急的原因,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紧急程度。

(五)人名、地名、数字、引文准确。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外文应当注明中文含义。日期应当写明具体的年、月、日。

(六)结构层次序数,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七)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八)文内使用非规范化简称,应当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使用国际组织外文名称或其缩写形式,应当在第一次出现时注明准确的中文译名。

(九)公文中的数字,除成文日期、部分结构层次序数和在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具有修辞色彩语句中作为词素的数字必须使用汉字外,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

第二十六条拟制公文,对涉及其他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行文;如有分歧,主办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主办部门可以列明各方理据,提出建设性意见,并与有关部门会签后报请上级部门协调或裁定。

第二十七条公文送负责人签发前,应当由办公室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确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当,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和拟制公文的有关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等。

第二十八条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下行文或平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由主要负责人授权的其他负责人签发。

第二十九条公文正式印制前,行政部应当进行复核,重点是:审批、签发手续是否完备,附件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统一、规范等。

经复核需要对文稿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按程序复审。

第六章收文办理

第三十条收文办理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十一条收到下级部门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行政部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部门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公司的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第三十二条经审核,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行政部应当及时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公文,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三条承办部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紧急公文应当按时限要求办理,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退回交办的行政部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收到上级部门下发或交办的公文,由行政部提出拟办意见,送负责人批示后办理。

第三十五条公文办理中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主办部门应当主动与有关部门协商;如有分歧,主办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出面协调,如仍不能取得一致,可以报请上级部门协调或裁定。

第三十六条审批公文时,对有具体请示事项的,主批人应当明确签署意见、姓名和审批日期,其他审批人圈阅视为同意;没有请示事项的,圈阅表示已阅知。

第三十七条送负责人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行政部要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第七章公文归档

第三十八条公文办理完毕后,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档案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及时整理(立卷)、归档。

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三十九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根据其相互联系、特征和保存价值等整理(立卷),要保证归档公文的齐全、完整,能正确反映本部门的主要工作情况,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十条联合办理的公文,原件由主办部门整理(立卷)、归档,其他部门保存复制件或其他形式的公文副本。

第四十一条本部门负责人兼任其他部门职务,在履行所兼职务职责过程中形成的公文,由其兼职部门整理(立卷)、归档。

第四十二条归档范围内的公文应当确定保管期限,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整理、存档。

第四十三条拟制、修改和签批公文,书写及所用纸张和字迹材料必须符合存档要求。

第八章公文管理

第四十四条公司行政公文由行政部统一收发、审核、用印、归档和销毁。

第四十五条行政部应当建立健全公司公文处理的有关制度。

第四十六条上级部门的公文,除绝密级和注明不准翻印的以外,下一级部门经负责人或者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可以翻印。翻印时,应当注明翻印的部门、日期、份数和印发范围。

第四十七条公开发布各部门公文,必须经发文部门批准。经批准公开发布的公文,同发文部门正式印发的公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条公文复印件作为正式公文使用时,应当加盖复印部门证明章。

第四十九条公文被撤销,视作自始不产生效力;公文被废止,视作自废止之日起不产生效力。

第五十条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经过鉴别并经各部门/项目负责人批准,可以销毁。

第五十一条销毁秘密公文应当到指定场所由二人以上监销,保证不丢失、不漏销。其中,销毁绝密公文应当进行登记。

第五十二条部门合并时,全部公文应当随之合并管理。部门撤销时,需要归档的公文整理(立卷)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档案部门。

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岗位时,应当将本人暂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关规定移交、清退。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公文处理中涉及电子文件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统一规定发布之前,各部门可以制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本系统的试行规定。

第五十四条各部门对上级部门和本部门下发公文的贯彻落实情况应当进行督促检查并建立督查制度。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第15篇 s物业管理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公司公文管理规定

为统一公文运行程序,加强公文管理,提高办公效率,制定本规定:

一、各级政府、上级部门下发和其他单位抄送的公文,统一由专人收管,并负责签收、分类、登记和分发、传阅。

二、以公司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须编号、登记,统一对外发送。

三、公文处理:

1、公文登记分类,交办公室负责人审阅,提出拟办意见。

2、根据拟办意见,送有关部门相关人员阅办。

3、领导批办的公文,按批示意见交有关部门负责办理。

4、如承办过程中有疑问或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办理完毕后,应填写承办结果,连同原文件退回存档。

四、公文传阅:

1、送阅文件要抓紧时间阅读,不得无故拖延或扣押。

2、文件一律由专人传送,一般不得横向传阅。

3、文件传阅后,阅文人要签名并写上时间。

4、文件传阅后,交回归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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