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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毒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剧毒管理制度

剧毒管理制度是一套旨在保障员工安全、防止剧毒物质泄漏及不当使用的规范体系。它涵盖了从采购、存储、使用到废弃处理的全过程,确保剧毒物质在企业运营中的安全管控。

包括哪些方面

1. 剧毒物质的分类与标识:明确各类剧毒物质的性质,制定相应的安全标签和材料安全数据表(msds)。

2. 采购与验收:设立严格的审批流程,对供应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明进行审核。

3. 存储管理:规定专用存储区域,设置安全设施如防火、防泄漏设备,并定期检查。

4. 使用与操作: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员工需接受专门培训后才能操作。

5. 废弃物处理:规定安全的废弃程序,与专业处理公司合作,确保合规处置。

6.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泄漏、火灾等紧急情况的预案,定期演练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7. 监督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剧毒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要性

剧毒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保护了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因操作不当导致的中毒事故;另一方面,它有助于企业遵守环保法规,避免因违规操作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此外,良好的安全管理也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减少因事故导致的生产中断。

方案

1. 制定详尽的制度文件:由安全管理部门主导,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编写全面的剧毒物质管理制度。

2.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剧毒物质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人人知晓并能遵守规定。

3. 强化监督:设立专职的安全监督员,负责日常的剧毒物质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4. 技术支持:引入先进的监控设备,如泄漏检测系统,提升安全管理的科技含量。

5. 定期评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制度。

剧毒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需重视,员工需理解并执行。通过不断完善和优化,我们可以构建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剧毒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实验中学易燃易爆剧毒危险品管理制度

实验中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管理制度

一、校园内严禁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

二、学校建立危险品仓库,专门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并设专人进行管理,危险品仓库的建立地点要远离教学、生活区200米。

三、因教学、科研、生产所需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保管、领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四、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人员,须经过消防专项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五、学校消防管理员,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单位使用危险品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或抽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备查。对不安全因素,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2篇 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医院财产安全,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办法。

一、凡属我院医疗、化验、放射、化疗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瘾的药物、化学物品、放射元素、氧气、易燃易爆物品,都属危险物品。

二、危险物品安全实行分级管理,即保卫科管理和使用科室安全管理。使用科室须有专人具体管理,并要有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保卫科由专人对医用放射性物质、剧毒试剂等危险物品,进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检查,并造册登记,建立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档案,每月检查一次,作好检查记录。遇到节假日前,保卫科组织力量,对危险物品安全集中进行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于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应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四、危险物品如发生失窃、失火、爆炸等危急情况时,保卫科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扑救,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公安机关或消防部门进行处置,对相关责任人和部门按实际情况划清责任,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3篇 剧毒品生产区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品生产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剧毒品(氰化金钾)生产区,出生产区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在未得到部门负责人的同意,不得进入剧毒品生产区。

第二条对生产原料剧毒品(氰化钾)必须由两人进行安全管理,剧毒品(氰化钾)加入生产设备中,必须由两人进行操作,并且进行严格的记录加入量,操作人员在记录表上进行签字。

第三条在剧毒品(氰化金钾)生产区,必须保证随时有两人进行操作,相互进行监督。

第四条生产出的剧毒品(氰化金钾),必须由两人护送进入库房,并且由两个库管员做好严格的登记记录,各人记录一本,护送人员必须进行签字认可。

第五条剧毒品(氰化钾)加入量与生产出剧毒品(氰化金钾)量,必须进行严格计算,是否相符,防止剧毒品(氰化钾)和剧毒品(氰化金钾)的流失。

第六条剧毒品生产区的工作人员,公司必须选派素质较高人员担任,具有一定政治觉悟及修养,公司必须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安全意识的培训。

第七条公司必须注意剧毒品生产区人员思想动态,防止发生意外事件。

第八条剧毒品生产区必须加强安全保卫管理,防止防止剧毒品(氰化钾)和剧毒品(氰化金钾)的丢失。

第九条剧毒品生产区实行双人安全管理,任何人不得单独进入生产区内部。

第十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剧毒品生产区。进入剧毒品生产区内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服装,不符合要求者不得进入。外部进入剧毒品生产区人员

第4篇 剧毒物品安全管理措施

剧毒物品具有较大的危险特性,在生产、使用、销售、运输、储存等过程的任何环节都要严格安全管理,道道把关,不能有任何的疏忽大意,否则会出现无法想象的重大事故,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应引起足够的重视,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

1.剧毒物品必须由合法单位供应提供经营生产许可证和安全技术说明书,运输途中供应单位须派专人(两名)负责押运。

2.剧毒物验收后(化验要求参照氰化钠管理制度执行),进入专用仓库,发现包装有损坏应向保卫部门汇报。

3.搬运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搬运过程有人监护,要认真检查有无剧毒物品遗留在场地,如有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清除。

4.存放剧毒物品的专用仓库要做到“五双”,内容:双门、双锁、双人操作、双人复核、二本帐记录。

5.剧毒物品装卸时应轻拿轻放,严防破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剧毒物品送交车间后要立即验收,当即交接清楚并签字。

6.使用剧毒物品的车间,必须放在专用毒品仓库(或室、柜)内,实行双人双锁,钥匙由二人分别保管。

7.分装剧毒物品时应在投料时进行,并有可靠的防护用品,在专人监护下进行分装,分装完后彻底做好清理工作,并要有操作登记记录。

8.在运输、投料、处理剧毒物品时,必须专人核对,二人同时操作,严禁一个人单独工作。

9.剧毒物的帐册要清楚,严禁涂改,帐册上列明日期、品名、进库量、取用量、结存量、取用人、核对人、用途等项目,定期核对、盘存,必须帐帐、帐卡、帐物相符。

10.生产车间(使用部门)只能即领即用一天用量,残留的必须及时回库。

11.如因生产发展需要新增剧毒物品时,使用单位须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工程师、工艺员核准,并书面报保卫科、安全科,经二个科室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措施到位后,请中介机构进行评估,报安监局,公安局登记备案后,方可申购、领用。同时对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12.保卫科对剧毒物品的操作工人进行资历审查,不够条件由车间重新提出其他人员,再另行审查,直到符合条件为止。

13.剧毒物品的操作人员,要相对稳定,不能经常更换,对操作人员要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

14.剧毒品一律不供私人使用,不得挪为他用,不得外借和出售。

15.氰化钠等各类剧毒品要严格制订详细的安全管理制度。

16.医务室、剧毒物品使用部门必须配备中毒急救药品,制订应急方案。

17.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纸袋、瓶、木桶等必须严加管理,要统一回收登记注册,专人负责销毁。

18.包装器材销毁必须由保卫安全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进行。

19.剧毒爆炸物品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安全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20.加强废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剧毒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上交或出售。

未尽事宜参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

第5篇 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等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装卸、储存、使用、报废处理过程的安全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2002版《剧毒化学品目录》所规定的化学品。

4程序

4.1剧毒化学品的采购

4.1.1公司供应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应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剧毒化学品一般性质及其安全防护知识的人员承担采购。凭许可证件按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4.1.2使用单位每月月底前将下月所需物资名称、数量、规格上报仓库,由仓库人员根据库存量上报原料供应部门,供应部门按计划负责采购。

4.1.3物资采购进厂后由仓库人员报物资进厂请检单,要求品管部中心化验室检验,经化验分析合格后方能入库。

4.2 剧毒化学品的运输

4.2.1剧毒化学品运输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运输单位应指派专人押运,运输和押运人必须责任心强,熟悉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及异常情况下的危急处理方法。

4.2.2运输单位和个人必须对装运物品严格检查,对包装不牢,破损,品名标签、标志不明显的剧毒化学品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罐体不得装运。

4.2.3剧毒化学品装卸、运输人员,在装卸、运输时应按要求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防止碰撞、拖拉、抛掷及倾倒。对装卸及搬运的员工应经常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且要有一定业务知识和固定的人员来担任。

4.2.4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的车辆等工具应彻底清扫冲洗干净后,才能继续装运其他剧毒化学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时装运。

4.2.5禁止用翻斗车、电瓶车运输易燃、易爆的剧毒化学品,汽车和容易产生火花的各类车辆进入要害区时,排气管应戴上阻火器。

4.3 剧毒化学品的存放

4.3.1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入库,不得露天堆放。

4.3.2剧毒化学品应贮存在指定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质混合储存,库房要求干燥、无积水,屋顶不漏水,防潮物品应加木板垫放,放置整齐。

4.3.3库内严禁一切明火,禁止吸烟,禁止一切火种和带火、冒火和外部打火的机动车辆入内。

4.3.4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宜过高、过密并要留出一定的通道及通风口。

4.3.5仓库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剧毒化学品物化性质及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3.6剧毒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四无一保”即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坚持规范化管理,严禁混存、混运。

4.3.7剧毒化学品必须有出入库发放管理制度,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3.8根据不同的剧毒化学品,在库房内要有相应的标识和图形标志,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防护器具。

4.3.9库房人员工作结束后,应该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4.4 剧毒化学品的使用

4.4.1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和操作人员,必须配有专用防护用品,操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否则不得离开作业场所。

4.4.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并不得在剧毒品场所饮食。

4.4.3剧毒化学品使用场所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以备应急之用。

4.4.4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4.4.5桶装或罐装有毒或挥发性毒害品时,必须将盖拧紧密封,防止挥发或溅出伤人,并转移到良好通风处。若一时无法处理可与安环部联系协同解决。

4.4.6领料时,禁止地面滚桶,防止摩擦、撞击、领料途中要考虑环境影响是否对领料构成危险,否则要采取安全措施。

4.4.7在设备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由自动变手动操作时,必须注意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4.4.8盛装剧毒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确保干净,两者相遇会引起燃烧的原料严禁前后混用,剧毒化学品一旦散落于地面应立即进行处理回收。

4.4.9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使用单位负责处理,要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不得私自乱倒污染环境。自行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通过安环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5 剧毒化学品的报废处理

4.5.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桶、塑料桶、塑料袋等,必须严加管理,立即浸入消毒液内彻底消毒,并有专人负责处理。

4.5.2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处理。

4.5.3加强金属回收管理,凡金属容器、管道含有毒性物质,必须进行置换,清洗处理,经收缴单位检验合格方可上交。

第6篇 剧毒品管理制度范本

1 保管人员必须具有毒品安全管理知识,毒品库内不得存放生活用品,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2 收存和发放毒品,必须严格执行收发、登记、清点、检查制度。

3 凡车间因工作需要领用毒品时,车间必须设专人负责领用,并应根据生产需用多少领多少,不得过多领取,领回后应马上入槽,不准存放。保管员负责审核领料单,凭领料单发料。

4 临时需要领用毒品,须经单位领导批准组长签字,由使用人到保卫部门登记、盖章后,保管员方可发放。

5 临时领用毒品当天未用完部份,应及时交回仓库。

6 毒品调出、调用单位必须执有毒品购买证,供应部门办理调拨手续,保卫部门审批签字后方可发放。

7 剧毒物品存放、保管及使用,必须严格手续,做到帐物相符。

8 仓库发放和领用单位必须有俩人进行。仓库保管员对领用者应严格按手续办理,不符合制度规定保管员应拒绝发放。

第7篇 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制度

1、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注:经台州市公安局授权委托,目前由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办理),并由购买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向有经销资格的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买。

2、购买之前,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销售单位存查联)复印加贴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背面,并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的来源、品名、数量、运输单位、购买凭证号码、准运证号码等。

3、购买之后,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带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后的七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在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核查存档。再由保管员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入库的时间、数量,经保管员双人签字,并由安管员签字予以确认。

4、《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由购买经办人负责保管、填写,应当至少保存2年。

5、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承运单位不在目的地的,可以向运输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委托运输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核发《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委托。剧毒化学品运达目的地后,收货单位应当在《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签注接收情况,并在收到货物后的七日内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临海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备案存查。在送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备案存查的同时,要将此件复印交当地派出所备案存查。

6、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7、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8、《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只能一证一购,严禁一证多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只能一证一用,严禁一证多用。

9、严禁无《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严禁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

第8篇 剧毒化学品管理办事指南

一、经常需要购买使用或者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必须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公路运输通行证》。

二、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副本。

生产、科研、医疗等剧毒化学品使用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应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

2、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

3、剧毒化学品储存、使用的保安措施和管理制度

4、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或者批准文件。

三、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后,方可购买剧化学品。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注明品名、数量、用途的单位证明。

四、需要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申领《运输通行证》,方可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申领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购买单位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准购证、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证明、销售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或者经营许可证副本

2、国家法定部门出具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装运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检验合格证明

4、承担本次运输任务的驾驶员、押运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五、《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由购买单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申查。

六、《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由运输目的地县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受理审查。

七、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后,进行审查,并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9篇 剧毒化学品管理十不准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十不准

一、不准私自购买和转卖剧毒化学品。

二、不准无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三、不准未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使用剧毒化学品。

四、不准擅自携带剧毒化学品离开存放、使用场所或在库外私自储存剧毒化学品。

五、不准随意丢弃和擅自处理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必须指定位置存放,并交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进行中和、消毒处理。

六、不准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工作时必须配戴防毒防护用具。

七、不准在使用剧毒化学品场所饮食、抽烟。

八、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剧毒化学品库房。严格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九、不准在剧毒化学品库内存放其它类物品。

十、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案件、事故,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第10篇 中学实验室危险、剧毒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教学安全,根据

《学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及《江苏省中小学实验室工作规定等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管理制度。

一、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

危险、剧毒药品的采购由学校化学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

员根据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参照《江苏省中学教学仪器配

备目录》提出申购计划。在做计划时,应严格控制易分解、

易变质、剧毒等药品的一次采购量;申购计划应由教研组组

长审核,报请学校领导批准。药品的采购一般由学校将计划

报市教育局电教馆统一集申采购,特殊情况由学校组织有关

专业人员向正规经销商采购。

二、危险、剧毒药品的管理与使用

1、学校应建立危险、剧毒药品帐册,从购进到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相符。

2、学校应将危险、剧毒药品与普通药品分开存放(建立

单独的保管室或专门的橱柜)。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危险、

剧毒药品要作经常性检查,药品柜、橱门上应贴上橱签,

药品容器上应有标签,所有标签均应写明药品的类别、名名称纯度等级、数量及购入日期,标签应保持字迹清晰。确保药品容器的密封性。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将危险、剧毒化学品应分类存放,

相互保持安全距高、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管,放

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

剧毒品, 做到人离门锁。剧毒药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五双

制度”即 双人硷收、双人双锁、双人领用、双本帐册。

4,任课老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

剧毒药品领用单,教理化生学科教研组长批准后,才能向

管理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之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

如有剩余仍由任课老师缴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

还药品的数量。

5、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化学危险、剧毒药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

报告学校领导,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部门。

三、废弃危险、剧毒药品的处置

实验后的危险及剧毒药品废液或残渣等应集中存放,由

学铰化学教师定期安全处理和销毁。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注:危险、剧毒药品的具体范围 1、下列中学实验室常

用药品为危险药品:

①易燃液体:二硫化碳、汽油、乙醛、丙酮、苯、乙酸乙酯、甲苯、乙醇、二氯乙烷、己烷、二甲苯、原油、煤油。

②易燃固体:红(赤) 楼、硫粉、镁条、铝粉、黄(白) 磷、钠;钾、碳化钙(电石)

③氧化剂:过氧化钠、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铵、硝酸钠、重铬酸铵、重铬酸钾、硝酸汞、硝酸银、硝酸铜。

④腐蚀品:硝酸、发烟硫酸、硫酸,过氧化氢、溴、三氯化铝、盐酸、磷酸、甲酸、冰乙酸、乙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氨水、氧化钙(生石灰)、硫化钠、氢氧化钙、碱石灰、苯酚、甲醛。

2、下列中学实验室常用药品为剧毒物品:二氯化钡、氢氧化钡、四氯化碳、三氨甲烷、乙酸铅、溴乙烷、乙二酸、黄(白)磷(又是易燃品)、苯盼。

3、中学实验室不常用的危险品和剧毒品: 品种略(如苦味酸、氰化物、磷化锌、碳酪氯等)

第11篇 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制度范本

1.各级各类学校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须明确一个归口统一管理并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并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严格落实治安岗位责任制。

2.储存室符合防火、防爆、防盗、防泄漏等安全管理要求;保管人员须经过消防及有关专业知识培训。

3.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不得在同一室内存放。实行双人双锁制度。

4.危险物品的购买、领用必须有专人审批,限量发放。对其领、用、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乘数量及时退库。严禁任何人私自将危险物品带出保管室或实验室。

5.幼儿园一般不得购买剧毒药品,因所需必须购买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并按以上程序严格管理。

6.危险品的进货量及储存量需严格控制,出入库须有精确计量和记载,储存必须贴有标签。

第12篇 卫生院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卫生院剧毒、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麻醉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麻醉药品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品种,如_类、_类、可卡因类等和卫生部所核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毒性药品及制剂。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品种,系指中国药典附录及卫生部和其它有关规定的品种,均应列入。

二、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号精神药品,必须遵照国家公布的《麻醉药品管理暂行条例》及其施行细则和《医疗性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三、药剂科必须严格监督各医疗科(室)合理使用麻醉药品,如发现滥用情况有权拒发,并应直接向院长和医务科报告,以便及时检查、处理。

四、药剂科和各医疗科(室,均必须建立健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和管理制度,设置加“五专”(即专人、专柜加锁、专帐、专册、专用处方)管理。具有明显标志的专用瓶签,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五、药剂科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应定期清点。取用麻醉药品后应按处方随时登记注销(设置专用帐卡)。每日对用量与存量核对一次,统计人员应定期查核。

六、处方中的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名称不得简化。调配人员接方后须严格认真审查,配方后须经另一人核对(夜班例外)方准发出。

七、大专院校毕业有二年以上临床经验、中专毕业有五年以上临床经验或相当于同水平的医师,经医务科审核,院长批准,将医师名单送药剂科备查,方可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八、麻醉药品、医疗性毒药品与精神药品处方,一次剂量一般不超过常用量,麻醉药品、医疗性毒性药品一次处方总量不得超过一日极量,毒性中药不得超过二日极量。超过常用量时,必须由医师另行签字,超过极量时需经医师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批准,外用药不在此限。

九、医师所开写的麻醉药品注射剂,一律限在本院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带回使用时,应由医师在处方上注明,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在市卫生局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调剂室方可配发。只限一次用量。

十、医院临床确诊的晚期癌症患者,确需连续使用麻醉药品时,经医务科审查批准,凭医院疾病诊断书办理麻醉药品应用卡。

十一、哮喘、神经官能症、精神及其他慢性病等特殊需要的患者,需连续使用或超量使用医疗性毒性药品、精神药品时,要由医师在处方上签署意见,可做特殊处理。

十二、调剂室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定额管理。在交接班时,应严格履行点交手续。保管人员工作调出时,要履行交接手续,药剂科负责人监交。

十三、对少数破损、短少等麻醉药品的处理,可按季汇总列表,说明理由,经科主任批准,报主管院长备案。医疗科(室剩余麻醉药品,应按退药手续随时交药剂科,不得积存。

十四、药剂科应定期到各医疗科(室检查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与精神药品的使用和保管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告院长。

十五、药剂人员应做好宣传工作,广泛宣传麻醉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发动群众共同管好,保证麻醉药品合理使用,杜绝流蔽。

十六、麻醉药品的处方应单独装订成册,保管三年备查。医疗性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应保存两年备查。普通处方保存一年。

第13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为规范剧毒化学品管理,防止发生剧毒化学品危害事故,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活动中涉及的所有剧毒化学品。

3、责任

3.1总经理负责剧毒化学品购买的审批。

3.2行政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发放、建立台帐。

3.3综合管理部协助行政部进行剧毒化学品的保管、发放、建立台帐。

3.3各生产单位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申购、领取、使用管理、建立台帐等。

4、程序

4.1申购

4.1.1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报总经理审批,要明确剧毒物品名称、数量、用途。

4.1.2使用单位根据总经理的审批按国家规定进行采购。

4.2验收

剧毒物品购入后,须由使用单位、行政部、综合管理部三方共同验收。查看数量、包装情况、是否损漏、手续是否齐全等情况。

4.3入库保管

经三方共同验收后的剧毒物品由行政部、综合部人员一起保存入剧毒物品专柜。剧毒物品专柜由行政部保管,钥匙由行政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保管。行政部同时建立剧毒物品台帐。保管室要防止盗窃、火灾、洪水等,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4.4领取

由使用单位填写剧毒物品领取单,经总经理审批后,交行政部。行政部和综合部一起开柜发放。使用单位领取人员必须至少两人一起领取。领取完毕,行政部进行登记。

4.5使用

使用单位领取剧毒物品后,进行登记。使用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使用情况也必须及时登记。未用完的剧毒物品须及时交行政部保管,程序和4.2、4.3相同。

4.6检查

行政部和综合部每月对剧毒物品共同进行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发现剧毒物品丢失,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14篇 易燃、易爆、剧毒品安全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管理

(1)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要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专用地点。严禁混放。库房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2)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批准、检查、验收及领取手续,要有严格的出入库制度。

(3)对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和业务学习。

2、剧毒物品的管理

(1)储存保管剧毒物品必须有专用库房或保险柜。保管人员要坚持原则,手续健全,帐物相符。库房坚固防盗、通风干燥,必须备有特殊防火器材。

(2)剧毒物品须经使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在领取过程中要由学校保卫处、实验实训中心及使用单位三方签字。在使用过程中,使用人要对剧毒品负全责。

(3)对于剧毒品残留液的处理,均按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并设专人负责监督执行情况。

3、各类气体钢瓶的管理

各类气体钢瓶要分开存放保管,必须避免爆晒或强烈震动,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及腐蚀性物品隔离。存放地点应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要将使用规定贴在室内或室外明显处,警示有关人员遵守。在使用时,要区分不同的化学性质。要设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将防范措施具体化。

4、使用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单位,必须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环境的物质。

5、对易燃、易爆、剧毒品的出入库必须有精确的计量和记载,严加保管。剩、废、耗的数量必须详细记录,用剩物品按数量及时退库,任何人不得将此类物品带出实验室。

6、对于违反管理规定,造成人身安全,污染环境等危害的,依法追究责任。

第15篇 剧毒试剂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 为了加强试剂仓库剧毒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根据公安部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2 审批和采购

2.1根据小试需要,上报公司保卫科,由保卫科到指定公安机关办理审批手续,领取购买证;

2.2供应部门要严格把关,不购买违法经营单位的试剂,不得转卖、出借,一律不供私人使用。

3 储运条件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性质相抵触的不得混放,剧毒物品要用保险箱或未用铁箱保管,实行双人双锁,仓管员和剧毒品管理员各执一把钥匙。

4 领用规定

1出库需使用单位负责人和安全主管签字才能领用,在仓库填写剧毒物品使用登记表;

2使用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穿戴好防护用品,取用后登记使用情况并签名;

3残液处理,使用后物料处理所剩残液经处理后倒入废液桶,不得流入清水沟;

4剩余物品必须退回仓库。

5未尽事宜参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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