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是企业运营的核心环节,其流程应当清晰、高效且合规。以下是基本的财务管理制度流程:
1. 制定预算:合伙人共同参与,设定年度或项目预算,明确收入预期和支出计划。
2. 资金管理:设立统一的公司账户,所有资金进出均需通过此账户,确保资金透明。
3. 发票管理:严格执行发票审核,确保所有开支均有合法凭证。
4. 成本控制:定期审查成本,寻找节省空间,优化资源配置。
5. 财务报告:每月、每季度及年终出具财务报告,供全体合伙人审阅。
6. 内部审计:定期进行内部财务审计,确保财务制度执行到位。
7. 税务合规:遵守税务法规,按时报税,避免税务风险。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应涵盖以下主要内容:
1. 资金管理制度:规定资金的筹集、使用、投资和偿还的程序和规则。
2. 财务预算制度:详细说明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和调整的流程。
3. 账目记录制度:规定会计科目设置、账簿记录、凭证管理等标准。
4. 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设定成本核算方法,明确费用报销标准。
5. 收支审批制度:设立审批权限,规范资金支出审批流程。
6. 审计监督制度:设定内部审计频率和方式,确保财务活动的公正性。
7. 税务管理制度:明确税务申报、缴纳和筹划的程序。
8. 财务报告制度:规定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和披露时间。
9. 财务风险管理:识别和应对可能的财务风险,如信贷风险、市场风险等。
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它确保了财务活动的合规性,降低了法律风险。通过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盈利目标。透明的财务信息有助于合伙人之间的信任建立,促进决策的科学性。此外,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还有助于吸引投资者,提升企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管理能及时发现潜在问题,为企业的战略调整提供依据,从而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长期稳定性。
建立健全的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仅关乎企业的日常运营,更是关乎企业的长远发展和成功的关键所在。每个合伙人都应积极参与,共同维护这一制度的执行,以实现企业的共同目标。
第1篇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范例
现在企业的经营形式中,合伙的经营也是越来越普遍的。对于合伙的企业如何才能经营的更好,各方面的管理都需要制度化,规范化,以下整理了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主管副总经理监交。
□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第二十一条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凭“支票领用单”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
第二十二条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到月底按第二十一条规定处理。
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第二十三条凡10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
费用报销管理规定
一、费用报销单书写:
1、费用填写日期:填写实际送到财务部的日期。
2、单据张数:附件+费用报销单。
(一)费用内容:
1、购物:某日期、某某人去某地某物(型号、特征)用途、数量。
2、工程合同:某公司在某处安装(维修、建设等)某某工程、某部份款。
3、软件合同:某公司对某软件(系统)进行开发安装(维护)某部份款。
4、手机话费:某某日期、某某人、某某号码实报话费。
(二)金额填写:
1、书写工整、涂改无效。
2、书写规范、大小需正确书写,正确封面顶。
小写例:正:061258.00061258.10
061258061258.1
大写例:正:061.258.10○_万壹仟贰佰伍拾捌元壹角零分
06258.00○_万○_仟贰佰伍拾捌元零角零分
错:06258.00万06仟贰佰伍拾捌元另角零分
06258.00另万另仟贰佰伍拾捌元零角零分
主管意见:1、先经部门领导签“情况属实”或其它更恰当的批示字样;然后由主管副总签核“同意报销”。
2、签名写全名,并签具日期。
二、费用报销原始单据要求:
(一)发票:
1、发票必须有宁波市鑫洋电器有限公司的抬头,不可以其他名称代替,或开错抬头等。
2、发票必须填定明细,不可以笼统的填写,必要时需附清单,清单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但发票必须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3、发票必须是通过正规途径取得。
4、购买物品,须办理验收手续,发票承办人员与验收人员在发票背面签名,并附上“采购请购单”。
5、发票填写必须完整,各户名、日期、摘要、金额、填票人、收款人、供应商名称,“缺”一不可。
6、其他附件
6.1含复印件的必须交送原件与复印件校对,在由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不确认,签下“与原件核对无误某某人、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方为有效附件。
6.2车修理及保养必须附修理厂的清单。
6.3由仓库签收的物品,都必须有仓库的验收,并附“供应商的送货单”、“采购请购单”等。
6.4付工程合同尾款或1000元以上的维修款项,都必需填写完工报告,由副总经批示后方可作为有效的附件;1000元以下的维修款,有完工报告,由相关人确认后,由经手人部门经理签名。
注:各部门签订的经济合同,财务必须持原件一件。
三、送审费用报销
1、必须单证齐全,不再允许凭发票或收据付款。
2、购材料须有收货人及验收人签名,且附上采购请购单。
费用报销程序(包括货款)(说见图1-1)
报销人:
1、有借支的费用报销将在一周内完成,延迟不报者先扣工资,若无特殊理由,将罚款50-200元。
2、报销人可在费用报销送单三个工作日后进行追踪。
3、有经常性借支人员可采用“备用金”形式,开支后可按实报销,不冲销借款,长期保持500-1000的借款;借款可先由财务部审核。
4、借支凭借款单必要时附上附件,方可借款,借款单上应注明内容及还款日期。
部门主管:
1、对本部门的费用报销真实性,费用额度等进行把关,对源头进行控制。
2、财务部将有问题的报销单据退至报销人处。
会计:
1、费用报销单送审时间为每周的周一至周三上午7:30-8:30
2、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据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现金管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
第二十六条除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
第二十七条公司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第二十八条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
第二十九条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
第三十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三十一条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会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
第三十二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的,凭发票、工资单、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
第三十三条发票及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帐凭证。
第三十四条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
第三十五条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部主任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主管副总经理复核后,送总经理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第三十六条无论何种汇款,财务人员都须审核《汇款通知单》,分别由经手人、部主任、总经理签字。会计审核有关凭证。
第三十七条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
□会计档案管理
第三十八条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三十九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四十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四十一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处罚办法
第四十二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
(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
(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
(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
(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
第四十三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
(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
(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
(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
(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
(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
(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
(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
□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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