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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管理制度(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交付管理制度

交付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工作流程的规范化管理,旨在确保产品或服务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地交付给客户,满足其需求。它涵盖了项目管理、质量管理、时间管理、风险管理等多个方面。

包括哪些方面

1. 项目启动与规划:明确项目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任务分配、时间表和预期结果。

2.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或服务的品质。

3. 进度管理:监控项目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保证交付时间的准确性。

4. 风险管理:识别潜在风险,制定应对策略,降低对交付的影响。

5. 客户沟通: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客户需求得到充分理解和满足。

6. 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条款,确保交付符合合同规定。

7. 交付后支持:提供售后服务,处理客户反馈,持续改进产品或服务。

重要性

1. 提升客户满意度:良好的交付管理能确保客户收到符合期望的产品或服务,增强客户信任和忠诚度。

2. 提高效率:通过规范流程,减少浪费,提高团队工作效率。

3. 降低风险:预先识别和管理风险,避免因延误或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

4. 增强竞争力:高效、高质量的交付能力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关键优势。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定义每个阶段的任务、责任人和完成标准,确保所有人员明确自己的职责。

2. 实施定期审查:定期评估项目进度和质量,及时调整计划,确保目标达成。

3. 建立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供改进意见,不断优化交付流程。

4. 提供培训:对员工进行项目管理、质量管理等相关培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

5. 强化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预防和应对措施。

6. 深化客户关系:保持与客户的密切沟通,理解其需求变化,灵活调整交付策略。

通过实施上述方案,企业可以构建一个高效、可靠的交付管理体系,从而提升整体业务表现,实现可持续发展。

交付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管理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行为,贯彻公司质量体系要求,现作如下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2、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质量科;公司质量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柬。

3、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使用。

4、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5、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叁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6、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按规定进行回访。

第2篇 巴比伦花园物业交付后管理计划规范

巴比伦花园物业交付后的管理计划

为了使物业保值、增值,管理处工作人员会认真做好物业的接管验收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增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沟通,以确保物业品质不断得到提升,同时为开发商提供一个后续的优质的售后服务工作,使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的品牌共同提高,达到“双赢”的目的。

1、业主入户前

我公司对物业进行现场查勘,力争在小区工程建设收尾阶段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改进或布置措施,配合准备接管验收所需要准备的资料及其他相关工作。

在和发展商进行物业的交接验收中,由我公司提出接管验收所需要的所有书面资料(验收标准参照建设部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对于验收中发现不合格情况由我公司提出整改单,在一定期限内由开发施工单位整改修复,再由我公司验收合格后接受。

同时协助发展商制定《使用公约》、《业主手册》等文件,同时准备好业主入户所需要的《入伙手续书》、《业户信息表》、《入伙资料签收表》、《房屋质量整改通知书》、《装修管理办法》、《装修管理协议》、《代办服务委托书》、《房屋验收表》、《钥匙签收表》等书面资料。另一方面,做好小区的开荒保洁工作,进入日常工作状态;保安人员要熟悉小区情况;设备维修人员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公共设备设施的完好,以一个整洁、舒适、温馨的环境迎接业主入户。

2、业主入户中

业主入户中由我公司设备维修人员陪同进行房屋内部验收、抄表,对于业主发现的问题予以记录。向业主交付填写的资料有:《业户手册》、《装修管理办法》、《入伙资料签收表》、《业主信息表》、《房屋验收表》、《钥匙签收单》等,并及时向业主介绍有关物业入伙后的管理规定。

其中尤为重要的工作就是装修管理,按公司标准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并准备好《装修申报表》、《施工人员登记表》、《施工人员出入证》、《施工许可证》、《动用明火许可证》、《安全责任书》等书面资料,业户服务人员会将《施工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交保安主管;

保安巡岗按表查验施工人员的 《施工人员出入证》,并巡视跟踪施工队的装修过程,督促施工队文明施工,保持环境整洁,建筑垃圾规定袋装化并及时清理到指定的堆放地,不允许将垃圾堵住楼道,不允许将水泥浆、剩漆、胶水、可燃液体倒入下水道;夜间保持施工区安静。管理处除保安外,业户接待、管理处经理都应当定时对装修施工现场检查,发现违章及时纠正,装修结束应经过验收,装修期间的装修材料运出小区应当应业户签字并经管理处经理确认。

3、业主入住后

进入全面管理阶段后,物业管理处将以公司企业标准为指导,主要开展以下工作(但不限于):

房屋管理:建筑物以及其附属物的保养、维修;

设备设施管理:对物业范围内的共用设备设施日常的运行、保养、维修;

清洁管理:加强清洁员工的管理,维护物业范围内的清洁卫生;

绿化管理:物业范围内的绿化建设和养护;

消防管理:建立消防队伍,对物业范围内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等管理;

安全管理:加强保安队伍的建设管理,确保物业内安全、舒适;

车辆管理:维护行人、车辆的交通秩序,以及车辆停放秩序;

产籍管理:指对产权登记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图表、登记资料进行完善和修正,保证产籍的完整、准确、与实际相符;

财务管理:对物业管理资金运作和管理;

协调因房屋质量引起的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纠纷。

第3篇 巴比伦花园物业交付前管理计划规范

巴比伦花园物业交付前的管理计划

我公司将根据贵方物业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对“巴比伦花园”制订相应的科学、成熟的物业管理前期顾问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开展各项工作,为将来的物业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建设施工

建设过程中,物业管理前期顾问人员应经常到现场了解工程进度、施工情况,逐步增加对物业硬件的了解,对有些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应早发现、早协调、早解决,为今后的物业管理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提出设备的设置和服务方面的改善意见及设计遗漏工程项目的建议;

分析物业建造选料及安装,改善设备使用效果,减轻后期管理的压力;

审查有关工程(包括绿化工程)的优劣,提供改善意见;

提供机电安装及能源分配的有关专业技术管理意见;

提供功能布局或用料更改的有关专业技术管理意见;

帮助施工人员做好对房屋材质方面的保护,以避免施工对材质造成损伤;

提前熟悉房屋中的各种设备和线路,包括房屋内部结构、管线布置及所用建材的性能;

检查工程施工进度(根据需要参与建造期有关工程联席会议和建筑师定期碰面会等);

检查前期工程的施工质量,并就原设计中不合理但又可以更改的部分提出建议;

配合设备安装、管线布置,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安装质量;

提出遗漏工程项目的建议;

对小区公建配套设施设备的进行探讨,能够使公建配套设施设备满足今后客户的发展需要和贯标(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等)需要,减少成本投入和今后的物业管理成本。

2、竣工验收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人员将定期视察施工现场,参与工程例会,及时提出维护发展商利益和保证施工质量的专业意见和建议,协助开发商做好使用功能的验收,对各种设备、管线都逐一检查。

参与委托方的房屋、设备、设施的竣工验收,并建立验收档案;

发现可能存在的施工隐患,并列出遗漏工程;

参与重大设备的调试和验收;

制订物业验收流程;

指出工程缺陷,就改良方案的可能性及费用提出建议。

3、物业销售

良好的物业管理形象及物业管理品牌会吸引大量的购房者及租房者,同时也有助于贵方提高企业品牌形象及知名度。物业管理前期介入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协助贵方的物业销售、租赁和宣传推广。

制定合理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为物业销售、租赁作好准备;

售楼处及样板房的保安、保洁指导,规范服务,建立良好的物业形象;

委派物业专业人员现场解答客户对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的疑问;

对物业人员和销售人员进行物业管理基础培训工作;

提供有关售楼宣传所需要的物业管理资料。

4、规章制度制订

物业管理前期介入人员将制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及编制有关文件,印制各种证件,进行机构设置、人员聘用和人员培训前期工作。

住宅使用公约;

装修管理办法;

装修管理协议;

入伙手续书;

代办服务委托书;

保管钥匙委托书;

保管钥匙承诺书;

房屋验收表;

钥匙签收表;

业主信息表;

施工人员登记表;

安全责任书。

第4篇 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管理制度

一、工程竣工验收指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及施工规范已施工完成,经项目部自查可提请公司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的阶段。

二、工程竣工首先必须经项目部自查合格,再将所有工程技术资料(包括竣工图)汇总整理报送公司技术质检科;公司技术质检科必须在三日内对资料进行审查,同时完成工程的自检验工作;公司自验通过后,项目部同公司确定业主、监理、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的竣工验收日,由业主发送请束。

三、工程质量经质监部门验收,并核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付用。

四、工程交付期间,项目部应落实好成品的保护工作,并派人同业主代表仔细办理交接手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符合要求的产品交付业主。

五、项目部应及时将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送公司办公室,一份交城建档案馆,一份交业主单位,并办好工程技术资料档案移交清单。

六、工程交付后,根据《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管理条件》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并规定进行回访。

第5篇 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交付管理制度

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制度之商品房交付

第五章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总则

第九十一条营销部为交楼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九十二条商品房必须达到以下标准方可交付使用:

1、工程部必须确保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符合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工程竣工标准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交楼标准;

2、营销部必须备齐《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交楼通知书》;

3、必须经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合格。同时物业公司必须制定物业管理方案,并已开始实施物业管理。

第二节交楼工作的组织管理

第九十三条商品房交付使用组织管理工作由地区公司营销部全面负责。

第九十四条各地区公司每批次实际交楼前,必须报经集团交楼验收领导小组现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集团验收擅自交楼的,每次给予地区公司董事长及营销部负责人降一级工资处分。

集团交楼验收领导小组由集团主管营销的副总裁任组长,组员由营销品牌中心、管理中心、物业集团相关负责人组成。

第九十五条地区公司营销部必须在实际交楼30天前牵头组织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会议由地区公司董事长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

第6篇 物业管理师备考:股权转让交付及效力说明

物业管理师备考-股权转让交付及效力说明

股权转让后公司应当履行哪些法律手续

原《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原《公司法》第三十六条对股权转让后要履行的法律手续非常简单,只要求受让人的姓名及有关情况记载股东名册即可完成。而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对股权转让后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增加了许多,除股东名册变更外,包括注销出资证明、签发新的出资证明以及变更公司章程记载等。所以按照新《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权转让后需要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出资证明的注销与签发

按照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股东出资后,公司必须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出资证明是公司签发给股东的股权凭证。出资证明是记名的,转让必须变更出资证明的记载。为此,新修订的《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后,必须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的股东签发新的出资证明。这样,就不会因为同时存在两个出资证明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变更股东名册记载及股东变更登记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对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及法律效力作出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名册记载及登记具有证明股东资格、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它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根据上述规定,股权转让后,如果不变更股东名册记载,受让股权的股东就不能向公司主张其股东权利;如果不办理股东变更登记,他也无法对抗其他对其受让股权提出的权利请求。受让人取得股权就得不到有效保障。因此,新《公司法》规定,要求股权转让后,公司必须变更股东名册记载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章程记载

根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属于公司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必须由全体股东签名或盖章。从性质上来说,公司章程是股东自治的重要法律文件。因此,股权转让后,股东变更了,原公司章程关于股东姓名或者名称记载就与实际情况不符合,有必要变更该记载事项。所以,新修订的《公司法》增加了这一要求。同时,由于股权转让本身就已经征得了股东的同意,所以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姓名或名称的

备考资料下载:物业管理师备考-股权转让交付及效力说明

第7篇 z商品房交付使用管理考核实施细则

第九十四条 销售部必须在实际交楼30天前牵头组织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并在成立当天召开综合协调会。会议由主管副总裁主持,讨论确定交楼方案(含交楼时间、进度、地点、应收费用、现场布置等内容),明确应售已售物业、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交楼领导小组由公司主管副总裁任组长,销售中心总经理、物业集团总经理任副组长,销售中心、开发中心、研发中心、物业公司、工程部、财务部、合同管理部、招标中心、全质办各派一名负责人为组员。销售部未按规定牵头组织成立交楼领导小组的,每迟一天,扣罚销售部经理15元。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交楼前30天物业集团全质办直接与该楼盘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了解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召开交楼综合协调会并确定交楼工作方案等工作的完成情况,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物业公司负责人反馈的情况将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九十五条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交楼3天前组织成立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由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任主任,物业集团全质办一名领导,物业公司一名领导,全质办一名领导,工程部经理任副主任,工程部组织各相关施工单位各派一名负责人为成员。

机构下设维修大队、慰问小组及备用维修队伍。备用维修队伍由物业公司组建,维修大队由土建分队、水电分队及装修分队组成,各分队按照已售户数每50户不少于一人的标准配备维修人员。维修大队由工程部项目经理兼任大队长,各相关施工单位派人组成;慰问小组由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物业公司、销售部有关人员组成。

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存续期限共为15天。从第16至第60天,其职权由物业公司接管。60天后,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撤消其职能纳入物业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未按规定组织成立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的,每迟一天,扣罚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主任15元。工程部未按规定要求组建维修大队的,每迟一天,扣罚工程项目经理15元。维修大队配备维修人员每少一人,扣罚工程项目经理15元;施工单位配备维修人员每少一人,扣罚招标中心合约部责任经理5元。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销售部、物业公司未按要求组成慰问小组的,每迟一天,扣罚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主任、销售部经理、物业公司负责人各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交楼前2天物业集团全质办向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负责人了解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成立情况;向工程部了解维修大队成立情况并通过检查维修大队成员每天的出勤记录检查维修大队的人员配备情况;向物业公司负责人了解慰问小组成立情况。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各单位负责人反馈的情况将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九十六条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必须在召开交楼综合协调会当天与物业公司确定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的办公、待命地点与交楼期间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物业公司必须在交楼前一天完成办公、待命地点的布置与热线安排。

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与物业公司未及时确定办公、待命地点与24小时服务热线电话的,每迟一天,扣罚销售中心客户服务中心主任与物业公司负责人各15元。未按时完成现场布置的,每迟一小时,扣罚物业公司总经理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交楼综合协调会召开当天物业集团全质办直接与该楼盘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了解成立交楼领导小组、召开交楼综合协调会并确定交楼工作方案等工作的情况;交楼前一天物业集团全质办与该楼盘物业公司::负责人联系,了解交楼当天维修服务中心办公、待命地点与交楼期间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的布置情况。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物业公司负责人反馈的情况将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九十七条 维修大队必须适当备足材料,按照物业公司日常工作程序完成交楼期间的维修、服务工作,并提供24小时现场服务。在接到报修5分钟内,维修大队必须派人到达现场,并在30分钟内开始施工。维修工程结束前,维修人员不得撤离现场。客户服务中心须对维修大队的全部维修工作进行业主回访。

交楼期间维修人员未按时到达现场,每迟到一分钟,扣罚工程部经理15元;维修人员在维修结束前撤离现场的,每提前撤离一小时,扣罚工程部经理15元。经业主书面申请维修人员提前撤离的除外,并将其申请附于维修单背面,作为免于考核的证明。客户服务中心未完成回访的,每查实一户,扣罚客户服务中心主任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监督。

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负责人负责统计当月未达本条要求的不合格项,形成统计表于下月1日8:30时前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将

物业公司报送的应当被考核的项目列入上月考核统计表于每月1日17:00前将报物业集团总经理。

第九十八条 交楼之日起15天内,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必须组织交楼慰问小组对收楼后的客户上门慰问。慰问的内容包括送贺卡,并请客户填写《客户意见征询表》。

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不按本条要求组织交楼后慰问工作的,每发现一户,扣罚交楼期间维修服务中心主任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维修服务中心设计的《客户意见征询表》的表中应包含是否收到贺卡,楼盘督导员通过检查业主反馈的《客户意见征询表》检查本条落实情况,于交楼之日起第16天上午8:30前将检查结果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全质办根据被考核情况当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上报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第一百条 工程部必须在交楼3天前,将经物业公司分户验收合格的全部物业移交销售部,销售部同时将应售已售物业移交物业公司,并委托物业公司与买受人办理验楼手续(销售部负责与物业公司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工程部必须在交楼3天前,将应售未售物业、自营物业及应向政府移交的物业移交销售中心经营部,由销售中心经营部按《未售物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工程部、销售部、销售中心经营部、物业公司未按本条要求办理楼宇交接手续的,每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销售部经理、销售中心经营部经理、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如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总裁汇报。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工作任务到期当天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客户服务的主管查看相关移交记录,如到期未按时移交的则继续跟进直至按要求移交为止,全质办根据移交情况按制度进行考核,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统计上报。

第一百零一条 研发中心综合管理部必须在该期楼宇竣工验收30天前向物业公司提供一套施工图,工程部在分户验收合格3个月内按照政府有关物业管理规定将应移交的全套竣工资料及施工合同直接移交物业公司。

研发中心综合管理部、工程部未按本条要求提供施工图或移交竣工资料的,每迟一天,扣罚研发中心综合管理部经理、工程部经理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上述图纸、资料原件移交物业集团档案室存档,物业集团档案室复印二套施工图分别给物业集团全质办和相关物业公司。物业集团全质办在竣工验收前30天时和分户验收满3个月时到物业集团档案室查找上述图纸资料,当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第一百零四条 交楼20天前,销售部必须组织工程部、研发中心设计部对《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进行讨论定稿,集体会审签发。销售部应在会审结束后3天内将加盖房地产公司公章的上述文本交物业公司,并委托物业公司在办理交楼手续的同时向业主发放。

销售部未按本条要求组织审定《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并交物业公司的,每迟一天扣销售部经理15元。工程部、研发中心设计部未按本条要求参加集体会审并签发的,每迟一天,扣罚工程部经理、研发中心设计部经理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交楼前20日物业集团全质办向销售部被考核人了解上述文件会审签发情况,交楼前17日物业集团全质办向物业公司::负责人了解上述文件移交情况;上述文件移交物业公司后全质办保留一套存档。物业集团全质办根据从被考核人处了解到的情况当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第一百零八条 物业公司与买受人办理楼宇交接手续,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1、物业公司经办人核验买受人或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准予入住通知书》;

2、物业公司经办人核验无误后,请买受人填写《业主档案》,并签署《业主公约》;

3、物业公司经办人请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钥匙交接书》;

4、物业公司经办人陪同买受人验楼,填写《楼宇情况反馈表》并请买受人签名。物业公司未按本条要求办理楼宇交接手续的,每户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进行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物业公司请买收人填写《业主档案》和签署《业主公约》时必须同时签署《物业服务协议

》。交楼期间由督导员负责检查本条执行情况,发现未达本条要求的当天书面报物业集团全质办,物业集团全质办在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统计上报。

第一百零九条 物业公司必须在交楼前20天,将《住户手册》、《楼宇情况反馈表》、《钥匙交接书》、《业主档案》交物业集团审核,并于交楼前5天印刷完毕。物业公司在买受人办理完楼宇交接手续后,应将买受人相关资料入物业公司未按时将以上资料交物业集团审核,每迟一天,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物业公司未将买受人相关资料入档的,每发现一件,扣罚物业公司负责人15元。

本条由物业集团全质办负责考核,综合计划部负责监督。

实施细则:

交楼前20天物业公司负责人将包括《物业服务协议》在内的上述文本交物业集团全质办,由物业集团全质办呈送物业集团总经理按物业集团总经理批示意见处理;交楼前5天物业公司负责人将一套已经印刷好的上述文本交物业集团全质办备案。全质办根据上述文本报送情况分别在交楼前20天和交楼前5天将考核表报物业集团总经理;物业集团全质办每月1日编制上月考核统计表时再报1次。

第8篇 实验楼工程竣工交付阶段管理措施

通过前面章节所叙述的各项准备、实施工作及有力的措施保障,我们完全有把握按照总的里程碑计划顺利进入竣工、交付阶段。在这一阶段,我们首先将全力完成竣工备案和与业主交接的工作,实现全面交钥匙之后,我们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配合和服务于客户上来,力求让所有的进驻客户满意,并做好维护与维修的相应准备。

1 竣工备案

1.1 竣工备案的目标

为实现对业主的工期承诺,我们务必在20__年_月中旬将竣工备案前的有验收和资料准备工作完成,并立即提供给质监站的备案室,进入到竣工备案的政府工作程序,以保证到200__年_月__日办理完竣工备案的有关手续。

1.2 竣工备案的条件和所需的文件

(1)竣工备案的条件

① 16.1.2 条中提到的验收均已完成;

② 区质量监督站的相应文字资料齐全,并已上报质量监督总站。

(2)竣工备案所需的文件:

① 施工图纸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书(业主提供);

② 规划许可证和规划验收单(业主提供);

③ 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业主提供);

④ 勘察、业主、监理、设计和施工总包方各自提供的竣工报告书;

⑤ 施工许可证(施工总包提供)

⑥ 消防验收单(施工总包提供)

⑦ 环境验收单(施工总包提供)

⑧ 四方验收单(施工总包提供)

⑨ 城建档案馆预验收单(施工总包提供)

⑩ 保修合同(施工总包提供)

2 保修期内的保修管理措施

进入到保修期后,项目经理根据本工程的需要,组织项目各专业人员与各分包人员,组成维修小组,负责处理后期工程交付后保修期内的日常维修。保修期间的所有责任仍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组织机构与分工如下:

2.1 维修组织机构(见下页维修组织机构图)

维修小组组组长: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派维修小组常驻施工现场,由维修小组组长负责日常维修,项目经理负责监督。

土建维修员:负责工程所有的土建施工队与分包的工作,在项目维修小组组长的安排下,负责解决土建方面的维修工作,常驻现场。

机电维修员:负责工程所有的机电施工队与分包的工作,在项目维修小组组长的安排下,负责解决机电方面的维修任务,常驻现场。

各专业队:派驻技术熟练工人2-3 人,常驻现场进行施工范围内工作的维修。

2.2 验收交付并确定保修范围-

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我们对本工程的保修范围与时间期限的承诺(见下页表):

工程的保修范围与时间期限

序号保修内容规定保修年限(年)

1基础工程,主体结构50

2防水工程(含屋面,室内防水,地下室外墙防水)5

3供热及供冷系统2 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2

5装修工程2

6其它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的约定

2.3 保修工作流程

2.4 保修沟通

当本维修小组成立后,向业主提供联系电话,公布服务投诉电话、邮件信箱地址。公司各部门接到已交付工程顾客投诉电话或信函,必须及时将信息反馈至项目维修小组,并填写工程回访维修表。通过分析,明确责任和问题原因,并交付相关分包与施工作业队负责维修。如不属于施工方的问题,由维修中心或项目工程部负责向业主解释清楚,由业主自行解决,如业主要求我们协助维修,可由我方派人维修,收取工本费。维修表如下:

工程回访维修记录表

2.5 服务监督

我们的服务监督以用户满意至上,为客户服务为宗旨,我们将建立服务回访意见卡,由业主进行监督。监督服务卡如下:

服务监督回访意见卡

3 保修期外的保修管理措施

当工程保修期完成后,现场维修小组撤离现场,所有服务回访与保修工作交付本公司工程维修中心。并按如下程序进行维修:

3.1 保修工作流程(见下页保修工作流程图)

3.2 保修沟通

公司向业主和物业公布服务电话、投诉电话、邮件信箱地址及公司工程维修中心地址。

公司任何部门接到已交付工程顾客投诉电话或信函,必须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工程部,由工程部填写问题记录。通过分析明确责任区分,如不属于施工中的问题,由维修中心或项目工程部负责向业主解释清楚,由业主自行解决;如业主要求我们协助维修,可由我方派人维修,收取工本费。

3.3 工程回访

(1)工程部根据公司工程竣工情况及公司与业主签订的《__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按照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__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编制《年度工程质量回访计划》,并负责执行。

(2)年度计划见下表:

(3)工程部根据《年度工程质量回访计划》,以电访、信访、走访等形式或责成下属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听取业主意见,并填写工程质量回访记录表。

(4)根据回访记录,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时,进行保修处理

3.4 工程保修

(1)工程部接到反馈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或工程回访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后,开始组织工程维修的实施工作。

(2)当原项目经理部不存在时,由维修中心负责组织维修。

(3)遇到疑难问题时,由公司成立的应急小组会同技术部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并制订修理方案(技术措施),及时维修。

(4)根据双方签订的《__市建设工程保修合同》,工程部负责与业主磋商,明确工程质量问题产生的责任,确定维修范围,填写维修记录表。

(5)工程部根据维修记录表中的内容组织施工,并自检合格。

(6)会同业主代表对保修工程进行验收;若修理仍不能令业主满意,则重新进行维修工作,直至完成令业主满意为止。双方在维修记录表上会签对修理结果的鉴定意见后,报公司备案。

(7)对重复出现的质量问题,工程部将工程情况报技术部,由技术部按《纠正和预防措施工作程序》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交付管理制度(8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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