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库管理: - 所有化工原料及产品必须附带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进行入库登记。 - 仓库管理员需对化学品进行初步检查,确认无破损、泄漏等情况。 - 化学品分类存储,避免相互反应。
2. 库存控制: - 实施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 - 对高风险化学品设置警戒线,接近警戒线时及时补充或通知采购部门。
3. 出库管理: - 提出领料申请后,由仓库管理员核对数量、种类,发放化学品。 - 发放后更新库存记录,确保系统与实物一致。
4. 安全操作: - 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 - 对危险化学品操作需两人以上,并在指定区域进行。
5. 应急处理: - 设立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泄漏、火灾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升员工应急反应能力。
1. 安全警示标语: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 “严禁烟火,禁止吸烟”。 - “穿戴防护,操作规范”。
2. 应急联络图: - 显示火警、急救、环保等部门的联系电话。 - 标注疏散路线和集合点。
3. 化工品信息公示: - 展示常见化学品的安全信息,如msds摘录。 - 列出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注意事项。
1. 仓库主管: - 负责仓库整体运营,确保安全制度执行。 - 对安全问题进行调查和整改。
2. 仓库管理员: - 负责日常收发货,确保化学品管理合规。 - 定期检查仓库环境,报告异常情况。
3. 安全员: - 监督安全规程执行,提供安全培训。 - 协助处理安全事故,评估风险。
4. 员工: - 遵守安全规定,参与安全活动。 - 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参与应急响应。
本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强化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每个员工都需明确自身职责,共同维护仓库安全。制度的实施需要全员参与,确保每一环节都能严格执行,以保障人与物的安全。
第1篇 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化工仓库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护仓储免遭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职责
1).化工仓库安全与消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化工仓库消防与安全由化工厂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3).化工仓库安全管理由厂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或兼任,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管理。
4).仓储管理员(库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仓储管理员(库管员)须经培训通过,持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仓储管理
1).严格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第34、35条中的规定条款执行仓储管理。
2).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适宜采取遮阳、降温措施。
3).化工仓库物品存储应当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体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健康危害、急救措施、仓储安全和灭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挥发的物料,必须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存储,并安装专用的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标、空气湿度→干燥和仓储温度→阴凉。
6).物料出入库须严格按照《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中的条款执行,指派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察,确定无安全隐患、无消防隐患后,方可准予入库。
7).储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料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行处理。
9).存储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3.装卸物料
1).进入化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2).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险库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采取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消防安全
1).仓库内、露天库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3).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 必须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
2).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在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化工厂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动火。
3).库区及周边30米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烟等。
6.电器与照明、通风设施
1).库区的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放置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其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定。
3).存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不易受高温照射的区域,其室内照明不得使用瓦数大于60瓦的灯泡。灯泡必须做防火、防爆处理。损坏或熄灭不可用时,必须及时更换。
4).库区应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区通风、干燥、阴凉。
7.支持文件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
3).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
第2篇 化工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 保管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处理的及时向生产副经理汇报。
2、 库房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库房内除照明灯外,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工具,不准加设临时线路,离开库房时要关闭电源,保管员要做好对入库人员的宣传教育和监督。
3、 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出入库制度,消除不安全因素,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 保管员应对库房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保养和维护,不能随意挪动,消防通道内不得堆放成品/半成品/包装物/杂物等,要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对在库区内的不安全作业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5、保管员对库存物品妥善进行保管,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库房,保管员离开库房时要锁好门,切断电源,防止意外发生。
6、库房内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物等,划定合格、不合格、待检区域,按品种、规格、整洁有序,定量堆放,并做好标识。库房要保持清洁、整齐、通风、透气、防潮。
7、 出入库要建立台帐,定期对库存进行盘点,保持账物相符,贮存的成品/半成品/包装等如发现缺失或破损要做好记录,并上报生产副经理。
8、外来车辆进入库房装卸货,必须遵守公司的车辆管理规章制度,在库房内减速慢行,随车人员遵守相关的库房管理制度。
9、 库房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必要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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