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会议管理制度是对组织内部会议进行有效管理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旨在确保会议的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决策质量和团队协作水平。
1. 会议筹备:明确会议目的、议题、参会人员、时间、地点,并提前发送会议通知。
2. 会议流程:设定议程,规定发言顺序,确保会议的结构性和时间管理。
3. 会议记录: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包括讨论要点、决定事项和行动分配。
4. 会议决策:规范决策流程,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5. 会议效率:提倡简洁发言,避免无效讨论,提高会议效率。
6. 后续跟进:对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确保决议落地。
7. 评估反馈:定期评估会议效果,收集反馈,持续改进会议制度。
中心会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明确的流程和时间管理,减少冗余和混乱,提升会议效率。
2. 保障决策质量:规范化的决策过程能确保所有观点得到充分表达,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3. 增强沟通:良好的会议制度促进信息的准确传递,增强团队成员间的沟通与理解。
4. 塑造文化:体现组织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有助于塑造高效、有序的工作文化。
1. 制定会议指南:编写详细的会议指南,涵盖上述各个方面,供所有员工参考。
2. 培训与教育:定期组织会议管理培训,使员工了解并掌握会议制度。
3. 执行与监督:设立会议协调员,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执行,确保制度的贯彻。
4. 技术辅助:利用会议管理软件,自动化处理会议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
5. 激励机制:对遵守制度并提出改进建议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发参与积极性。
6. 持续优化:定期回顾会议效果,根据反馈调整和完善会议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组织发展需求。
通过以上方案的实施,中心会议管理制度将逐步完善,为组织带来更高效、更有成效的会议环境。
第1篇 行政中心会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一)vk物业管理服务宗旨
vk物业的服务宗旨:持续超越我们的顾客不断增长的期望
vk物业的服务理念:
(二)vk物业为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终极追求
最大程度地保障物业使用功能的实现和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最大程度地为内部办公职员工完成工作使命提供便利。
最大程度地减少物业公司的管理行为和管理活动对物业使用人的影响。
最大程度地保持高雅大方、整洁美观的物业形象,延长物业的使用寿命。
(三)vk物业管理服务目标
严格依照国家建设部指定的物业管理创优考评的各项标准开展工作,创建精神文明大厦,达到物业各项使用功能正常,使物业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在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指导下,深化管理服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完善环境设施,提升物业管理形象,2年内使行政中心及会议大厦成为zz物业管理服务的标杆。
(四) 管理服务模式
vk物业在公共物业领域独创了三为一体的管理运行协作模式,将企业的管理服务行为置于业主单位的监督下,以保证各项管理服务活动做到阳光下作业。
为了确保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物业管理的各项目标能够按时有效地落实,保证管理成效,必须明确参与物业管理的各有关机构或单位各自的职责和承担的作用,对该物业的管理实行执行机构、责任机构、监督机构有机结合的三为一体式的管理机制
和管理体系。如图所示:
执行机构:vk物业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责任机构:深圳市vk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zz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1.物业管理执行机构--vk物业行政办事中心及会议大厦物业服务中心
为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向业主及vk物业公司负责,保证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及环节均达到卓越和令顾客满意。服务处的主要执行责任如下:
△依照公司制定的综合管理计划全面开展各项管理服务工作。
△在各项管理服务中,严格遵照公司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的要求及程序。
△监督、管理分承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提供服务。
△对各项管理服务环节和管理服务目标负责。
△作好详细的各项管理质量记录,按时向业主提交季度物业管理报告。
△及时处理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2.物业管理责任机构--深圳市vk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_落实物业管理及后勤服务目标的最终责任人,负责对物业管理及服务状况的整体监控和指导,就管理服务状况最终向委托方负责。
_指定物业综合管理服务计划和综合管理服务目标。
_组建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
_作为服务处的支持系统向服务处提供包括人事、品质、财务等全方位的支持和监导。
_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服务处人员的定岗,定编和各类人员的储备,定期开展各项专业技能强化培训,思想道德训导。
_品质管理部监控服务处的管理状况和服务状况,保证管理达标,协助解决问题,定期组织内审,内查大厦管理服务达标情况。
_治安防范专业委员会对服务处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监督。
_环境专业委员会对服务处保洁绿化工作提供指导和监督。
_机电专业委员会对服务处的设备保养与维修工作提供指导和监督。
_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服务处的各项财务状况进行有效监控,协助控制管理成本。
_工程技术部负责对服务处公用设施维修和养护进行指导和监督,协助技术攻关,解决实际问题。
_ci推广委员会负责指导大厦整体标识系统设计、制作和安装。并负责配合服务处进行节日灯饰的设计,布置。
_公司总经理对服务处工作进行全面整体的监控、指导和协调。
_定期向业主进行顾客满意度调查,听取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管理状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3.物业管理监督机构--确保物业管理服务执行的有效性。
△委托方(zz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对vk物业公司及服务处的管理服务行为进行监督。
△该服务处呈交的季度管理服务报告以及有关规定需填写的各类工作记录。
△组织对管理工作的抽验,检查,审查管理效果。
△可通过与物业管理人以会议或其它形式,评审管理服务状况,交流意见。
△可即时就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服务处或公司投诉。
△对物业管理分包方的有关质量监控体系。
△以有关规章制度或其它适宜的方式监督。
第2篇 政务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
市政务服务中心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节约会议经费开支,进一步规范会议费管理,根据《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湖北省省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z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和《z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三条 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应当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四条 办(局)召开的全市性工作会议,应当报经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第五条一般开到县(市)区的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需开到乡(镇)的会议,参会人员控制在200人以内,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
第六条 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的定点饭店召开,按照政府采购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办(局)会议场所。
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
参会人员以在城区内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城区外召开。
第八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九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在单位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130 110 40 280
第十条 会议费由办(局)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游览,不得宴请与会人员,不得发放纪念品及物品。
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各类表彰会应以精神奖励为主,不得发放奖金或奖品。有国家政策规定需要发放奖金或奖品的,其奖励数额和标准,须报经市委或市政府批准。
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第十一条 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办公室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 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办(局)内部公示,按规定要求公开的应向社会公开。
第十四条 每年2月底前,将办(局)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报市财政局,并抄送市监察局。
第十五条 办公室负责编制办(局)年度会议计划和会议审批管理;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报告,加强对办(局)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
第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报销会议费的;
(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追回资金,并经报批后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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