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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工作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卫生工作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旨在确保工作环境的清洁、安全和健康,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预防疾病传播,提升企业形象。

包括哪些方面

1. 清洁标准与频率:明确各个区域的清洁标准和执行频率,如办公区、食堂、卫生间等。

2. 清洁工具与用品管理:规定清洁工具的使用、保养和更换周期,以及清洁用品的采购和存储。

3. 垃圾处理:制定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规定。

4. 卫生检查与评估:设定定期的卫生检查机制,评估清洁效果和员工卫生习惯。

5. 员工卫生行为规范:鼓励员工遵守个人卫生规则,如勤洗手、保持工作台整洁等。

6. 应急处理:建立应对突发卫生事件的预案,如疾病暴发、污染事故等。

7.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卫生意识。

8. 责任分配: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卫生责任,确保制度的执行。

重要性

卫生工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保障员工健康:良好的卫生环境能降低疾病传播风险,保护员工健康。

2. 提升工作效率:干净整洁的环境有助于员工集中注意力,提高工作效率。

3. 维护企业形象:整洁的办公环境展示企业的专业性和责任感,增强客户信任。

4. 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卫生法规,避免因违规而引发的法律风险。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清洁作业指导书,明确各项任务的具体操作步骤。

2. 设立专职卫生管理员,负责日常监督和协调工作。

3.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卫生培训,强调卫生制度的重要性和执行方法。

4. 定期开展卫生知识讲座,更新员工的卫生知识。

5. 引入第三方审计,对卫生工作进行客观评价,推动持续改进。

6. 建立激励机制,表扬和奖励遵守卫生制度的员工。

7. 对违反卫生规定的员工进行教育,并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制度的严肃性。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我们的卫生工作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的卫生保障。

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海帆酒店卫生工作管理体制

海景酒店卫生工作管理体制

一、 实行四级督导检查制度

1、员工自检

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保持相关项目的卫生。因此,卫生检查工作的第一关就是员工自检。在每天的日常工作中,每位员工要对个人的仪表仪容卫生、相关工作区域的食品、设备卫生进行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班组检查

对于卫生的检查和管理是部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各班组主管要对负责区域的卫生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分管区域的卫生工作达到酒店的标准。

3、部门检查

各部门负责人每天要以抽查的方式对本部门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同时,在餐饮、客房、总务部还设立了部门专职质检员,专职负责对本部门的质量检查工作。

4、质量管理部门检查

卫生工作是酒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此,总经理直接领导下的质量管理部采用常规检查、专项检查和暗查、暗访的方式对酒店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随时通报给总经理和各有关部门经理,同时将检查出的问题记入《质检日报表》,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

二、卫生检查办法

(一)个人卫生的检查

1、对于员工仪表仪容的检查

酒店主要采取员工岗前自查仪表仪容,主管班前检查仪表仪容,检查部门每天随机抽查,每周全面质量大检查时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对于仪表仪容不合格的员工要立即下岗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严禁将不合格的形象展示在客人面前,影响酒店的整体形象。

2、对于员工卫生知识的检查

酒店将员工对卫生知识的掌握情况列入酒店应知应会的检查部分,检查部门每日对员工的卫生知识进行抽查的方式进行,并在员工餐厅设立了专门的曝光台,每天将检查出的不合格情况予以公布。同时在每周全面质量大检查时进行专项检查。

3、对于员工健康证的检查

(1)酒店每年定期组织服务人员及厨师进行健康查体,通过查体取得国家防疫部门颁发的健康证后,方能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对于没有通过健康查体的员工,要根据情况进行适当地岗位调整。

(2)酒店在办理招聘录用手续时,进行严格把关,对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从事服务行业要求的人员不予录用。

4、对于心理卫生的检查

通过检查员工对卫生工作的认识,了解员工是否保持健康乐观的心理状态,是否认同酒店的经营理念及企业价值观。对于发现存在病态心理的员工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沟通。

(二)对于食品卫生的检查

1、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做好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和培训工作。

3、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食品加工、贮存、销售、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及其运送食品的工具,应当定期清洗、除臭,温度指示装置一定定期校验,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5、发现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时,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酒店主要采取由部门自查、检查部门设专人每日对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抽查,每周全面质量大检查时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7、春、夏传染病的高发季节:质量检查部设专职质检员每日对厨房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定点检查。

8、接待重要的宴请活动及大型的团队就餐时:质量检查部派专职质检员对整个厨房的准备活动,包括餐、杯具卫生、食品原材料的配备及加工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严防食物中毒,确保食品质量,并按照规定进行食品留样备查。

9、严把食品原材料的进货关:由进购到成品的过程层层把关,各道工序实行严格的四不制度,即采购不进腐烂变质的原料,仓管不收腐烂变质的原料、厨房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服务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为确保食品质量酒店还要求质量检查部及稽查员对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对食品的加工、存放,器皿的使用: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卫生制度制成宣传镜框在各操作间进行悬挂,让员工随时可以按照标准进行工作,并在每周全面质量大检查时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11、对卫生消毒情况的检查:检查部门不定期地对各部门的卫生消毒情况进行各种形式的暗查,时刻督促、提醒员工认真执行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并在每周全面质量大检查时进行专项检查。

12、对防四害措施的检查:总务部每天定时的对酒店各区域喷散灭虫药,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检查部门每天随机抽查,并在每周全面质量大检查时进行专项检查。在灭鼠方面,总务部在庭院中分区域设置鼠屋,每季度定期在鼠屋及酒店各区域放置鼠药,并在放置鼠药后每隔半月进行一次复查,对复查情况进行记录,质量检查部定期对灭鼠情况进行检查。

(三)设施设备卫生的检查

1、对于各区域设施设备卫生的检查,酒店主要采取各部门每日自查,检查部门每日抽查,每周全面质量大检查时进行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

2、卫生工作需要每个员工从自身的卫生要求做起,并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酒店的有关卫生标准,完成对所在区域的卫生清洁、保养与维护工作,协助酒店为客人提供一个洁净舒适的消费环境。

3、对各区域设施设备卫生实行每日清洁保养工作。

4、对不能实行每日清洁保养的,制定周期计划,实行周期清理保养工作,并且建立周期工作台帐,记录周期工作的进行情况,可以有效地杜绝遗漏。

5、酒店还专门设立了设备保养责任牌,悬挂在各区域的设施设备上,明确责任人,并且做到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第2篇 新桃小学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新桃中心小学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落实学校“有序化管理”工作思路,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持校园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做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不随地吐痰,不在校内吃零食。

2、各班值日生要在下午放学后15分钟内,把本班教室卫生彻底打扫一遍,卫生区卫生早晨由值日生打扫。

3、每周五为卫生大扫除,各班要对教室卫生及卫生区卫生进行彻底打扫,教室门、窗、电灯,包括卫生区内的附属物。严禁学生擦窗子。班主任要靠班指导。

4、注意个人卫生,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校服要保持干净。

5、桌内及桌外物品摆放要整齐,及时清理。

6、学生从小要做环保小卫士,做好本子等物品的二次利用,尽量减少制造各种垃圾。

7、墙壁保护好,无破损、无污迹。

8、各班要根据实际情况把室内卫生、墙壁卫生、卫生区的卫生保持分工到人或小组,并把分工情况表报分管卫生的负责人。

9、卫生检评:由红领巾卫生监督岗负责检评、公示。

第3篇 p粮食局机关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粮食局机关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了深化和巩固创建成果,提高全局卫生管理水平,创建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树立良好对外形象,使管理工作正常化、规范化,根据粮食局实际,特制订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卫生工作坚持经常化、制度化,每天上班各部门打扫整个室内卫生,逢重大节假日,搞好卫生突击。

二、保持室内卫生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四壁无灰尘,桌面清洁,地面无纸屑、无烟蒂。

三、厕所保持洁净,定时冲洗,消毒,做到无蝇,无蛆,无积水,无臭味。

四、按照杨舍地区爱卫办的统一部署,做好除四害的统一投药组织定期消杀。

五、所有工作人员都应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讲究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爱护绿化和公共设施。

六、做好食堂卫生工作,餐具每天消毒,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食品。食品仓库、操作间整洁,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有三防设施,用餐环境卫生整洁。

七、每次定点打扫和卫生突击后,卫生检查领导小组进行检查、考评、对好的表扬,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并将卫生工作列入各部门考核内容。

第4篇 镇中心小学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镇中心小学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为建设优良整洁校园环境,营造校园良好学习氛围,明确学校环境卫生建设管理职责,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管理组织领导机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二、卫生管理分块工作职责

1、学校卫生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校长室责任人:z)

(1)组织一月一次的部门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与班主任工作和优秀中队评比考核挂钩。

(2)组织一学年一次学生体检(医院组织全面体检)和每学期一次学校体检。

(3)协调做好部门卫生管理工作。

(4)协助总务处做好清洁工管理。

2、学校(班级)卫生检查。(责任部门:大队部责任人:z)

(1)日常班级卫生检查。与三项竞赛挂钩。

(2)卫生宣传教育。坚持二周一次卫生知识黑板报宣传;每学期一次以常见病多发病为中心的讲座。

3、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总务处责任人:zz)

(1)做好食堂卫生工作台帐。按照上级关于食堂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制订《食堂炊事员工作职责》、《食堂卫生检查制度》、《食堂餐具消毒制度》、《食堂库房管理制度》、《食堂菜肴加工制作》等制度(另附)。主动联系卫监所等部门工作,对照b级食堂建设标准做好学校食堂卫生管理的台帐。

(2)抓好食堂“五常”管理。定期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3)文明餐桌的评比工作。

4、学校清洁工管理工作(责任部门:总务处责任人:z)

(1)负责做好清洁工工作内容的合理分配。

(2)制订清洁工管理考核细则(另附),并落实清洁工日常管理和定期考核。

5、班级卫生工作(责任部门:各班责任人:班主任)

(1)班级卫生工作实行班级包干制(包干区位置图文另附)。

(2)各班应有值日生轮流表上墙。

(3)日常卫生打扫。培养学生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提倡见到纸屑能主动弯腰捡起,丢入垃圾桶的良好风气,教师发现及时给予表扬。各班每日要坚持二扫一捡制,早晚二次小扫(早上在早自修前7:30完成),中午在室内外一捡。

(4)月卫生打扫。各班一月应举行一次较大规模的大扫除,重点清除清洁包干区死角垃圾、杂物;做到窗、桌、椅、柜、门、瓷砖无尘。班务杂志有记录,学校组织检查评比,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有关班级,并请不足的班级及时改正。

(5)学生个人卫生。各班每周组织一至二次个人卫生(单项)检查;注重防近工作,坚持做好一日二次眼保健操。

(6)做好每日晨检工作和教室定期消毒工作。

第5篇 中学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管理

中学(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管理

一、体育卫生工作管理的意义

体育卫生工作是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促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手段。

学校体育卫生工作和管理是整个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和学校其他方面工作的管理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体育与卫生是增强学生体质的密切相关的两个方面。学校教育质量要从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评定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认识不同,成效的差异就更显着。可见,明确它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搞好体育卫生管理的意义,才能引导师生提高认识,通过各项管理活动,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得以实现。

二、体育卫生工作管理的任务

中学体育工作的 基本任务是指导学生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使学生掌握体育的基本知识和运动技能,学会科学锻炼身体的方法,养成经常锻炼的习惯,逐步提高运动技术水平,向学生进行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树立良好的体育道德风尚。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提高学生懂得健康水平,培养良好卫生习惯,改进学校环境,加强防病措施,矫治学生常见疾病,使学生的身体得到正常的发育成长。增进学生健康是它的根本任务。

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围绕增进学生健康这个任务开展体育卫生工作往往还会遇到不少干扰和障碍。因此,经常帮助师生明确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根本任务是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管理的又一项基本要求。

三、体育卫生工作管理的内容

(一)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管理

根据教学大纲规定的体育教学基本呢任务,从学校和学生的实际出发,确定我校体育课的教学目的和要求。

教学目的:通过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以达到强身健体,增强免疫力,提高学生自身素质,抗击疾病对广大师生的侵害,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从而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内容:两操、两课、两活动和体育兴趣小组(篮球队、排球田径队)

要求:

1、三确保即确保人员全部到位(师不离生、生不离师)、确保内容充实具体、确保活动时间。

2、三到位既安全措施到位,检查、落实、考核到位,器材设施保障到位。

3、三坚持即领导坚持巡、查、观、问、听,活动负责老师坚持一流的训练教学标准,学生坚持参与体育活动。

(二)体育场地及设备管理

学校领导人员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上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努力搞好体育场地的建设,充实必要的器材设备,在教育经费不足和客观条件难以满足学校需要的情况下,必须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因陋就简,因地制宜地解决体育场地和器材设备问题,并落实管理维修制度。

(三)学校工作的卫生监督管理

学校工作的卫生监督,是指学校在努力开展活动的同时发挥卫生科学的积极作用,借以指导影响学生见健康的学习与活动,使之符合教育与卫生的要求,达到促进学生正常发育、增强体质和提高健康水平的目的的保证措施。

1、教学工作卫生监督

首先,课程表的安排既要有利于学生的健康,又要符合科学用脑的要求,做到智力活动多的课安排在学习精神集中的上午前两节,同一学科特点的课要间隔开来,文理两科交替安排。

其次,严格控制学生的学习负担,学生的课间休息和活动时间要有保证。每周上课时数、课外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均不得擅自增加。

第三,要求教师讲课的声音适中,板书工整,使学生听得见、看得清,视听能力得到保护。

第四,培养学生正确的坐、读、写姿势与习惯,督促教师对学生严格要求,反复训练。

2、体育工作卫生监督

搞好体育工作的卫生监督,是保证学生体育锻炼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条件。体育锻炼有一定的卫生要求,如锻炼前做好准备活动,锻炼后做好整理活动,饭前饭后和睡前不搞剧烈运动等。对患病的学生和在月经期间的女生应该区别对待,另行组织适当的保健性锻炼甚至暂停锻炼,根据男女生不同的生理特点和体育教学的不同要求,有条件时实行男女分班授课制。医务人员要主动北和体育教师,经常测定学生的运动负荷是否合理,观察调查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后身体发育和健康状况的变化。为学校领导和体育教师起好的咨询作用。要坚决防止运动性疾病的发生。

3、生产劳动卫生监督

处于长身体时期的中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旨在培养劳动观点,养成劳动习惯。初步掌握生产劳动的基本技能。这不同于成人的生产实践。因此,组织他们参加生产劳动绝不能与成人同样对待。必须根据其年龄、性别和生理特点妥善安排。学生的劳动强度要适当,时间不得过长,不搞竞赛、突击和夜班。对体弱有病的学生和女生在月经期间应免除或减轻劳动。要注意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措施,凡有害、有毒、易爆、易燃等不宜学生从事的劳动都不得组织他们参加。

4、生活卫生监督

为了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和运动,做到节奏适当,张驰有度,要科学地制定并严格执行生活作息制度,保证学生有足够的睡眠、休息和吃饭时间。根据季节变化,作息时间应做适当调整。生活卫生的重点是饮食卫生。要保证开水和热饭,努力办好食堂。注意学生营养,讲究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学校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要教育学生养成“五要”、“六不”等个人卫生习惯。

四、体育卫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建立体育卫生工作的领导组织

由主管副校长任组长,教导主任或副主任任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管理。领导小组吸收总务主任或副主任、体育教研组长、卫生室负责人、团队负责人、班主任参加。其主要职责是:领导体育教研组和卫生室的工作,协调有关部门、组室的关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全校体育卫生工作;广泛发动群众,大家动手搞好学校体育卫生工作。

(二)建立体育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有秩序地顺利开展,必须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使体育卫生工作经常化、制度化。

(三)生活休息制度

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八小时,为了保证学生的学习和健康,学校要根据不同季节,规定学生到校、离校时间。不得占用星期日、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给学生集体补课。

学生的社会活动时间予以控制,任何校内外部门非经学校领导同意,不得给学生布置活动,打乱学校工作秩序和学生作息制度。(四)体检制度

在当地医务部门的协助下,每学年初对全体学生进行一次健康检查,逐项记载,对视力、身长、体重则每学期检查一次,进行统计分析,以便制定矫治保健措施。要对所有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对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积累资料。

(五)《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制度和学校体育竞赛制度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是我国推行的一项体育制度。要从学校实际出发,订出计划,落实措施,使之贯穿在体育教学、课外活动和体育竞赛中。

体育竞赛是推动普及、促进提高的有效手段。校内的竞赛活动有全校性的、年级组的和班内三级。形式可分单项赛、对抗赛、邀请赛、测试赛选拔赛、表演赛和运动会等。校级大型竞赛要列入计划,形成制度。

(六)学校环境卫生保洁制度

学校环境卫生可以体现学校的精神卖弄毛。组织学生认真参加环境卫生活动是培养学生良好卫生习惯的必要手段。环境卫生必须建立分区包干的制度。把责任落实到班、组并把卫生保洁经常化和检查评比制度化结合起来。

(七)搞好体育教研组和卫生室的建设

体育教研组和卫生室是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专职职能机构。其职责是:1、根据学校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体育工作计划;2、抓好备课、上课和体育教学研究工作,提高体育教学质量;3、积极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课外体育活动和校内外竞赛活动;4、领导学校运动队的训练,提高运动员水平;5、协助卫生室搞好学生体检;6、协助总务处做好体育器材的选购、维修和保管工作;7、向师生进行有关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体育知识的宣传教育。

卫生室按固定陪有专职卫生人员。卫生室的职责是:1、开展防治疾病工作;2、搞好各项卫生监督;3、组织学生体检,实行健康督测;4、进行卫生宣传教育,培养学生的良好卫生习惯,督导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第6篇 物业清洁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物业项目清洁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一.设备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机械操作规程及工作程序。

2.操作使用清洁机械必须先关机后断电,严禁湿手接触电源插座。

3.各类清洁机械使用完毕必须按规定存放在所指定地点,定期专职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械设备的干燥、整洁、安全。

4.严禁在易燃易爆环境中使用清洁机械。

5.严禁高空作业一人操作,必须有人监护。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空操作证;同时应具备登高设施及升降机方可施工。

6.严格遵守消防制度。

二.环卫灭害管理制度

1.定期对阴沟、沟渠、垃圾房等积水、潮湿地方用灭虫药水喷杀,随时消灭虫害滋生地。

2.对蟑螂、蚂蚁、老鼠等害虫经常活动地方投放药物,进行毒杀;对被药物杀死的害虫尸体要及时清除。

3.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指导,宣传和执行有关规定,努力完成除害任务。

三.垃圾房清洁和垃圾处理管理制度

1.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律实行垃圾袋装化。垃圾清运必须按指定通道和时间运行。

2.垃圾房落实专人管理,做到日产日清。

3.垃圾房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无异味。

4.必须执行垃圾分类制度,控制垃圾混装。在垃圾分拣中发现淫秽物品,应及时交保安部处理,不得私自挪用和四周传播。

5.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垃圾房或在垃圾房内拣垃圾。

四.绿化清洁护养管理制度

1.督促和检查花草供应商对公共区域的绿化,按照要求进行布置和清洁护养。

2.发现花草枯萎、凋谢现象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督促其及时调换。

3.护养绿化必须由专人负责,盆栽清洁必须每天一次,双休日二天一次。

4.督促绿化护养工遵守大厦的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照规程操作,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工作。

五.清洁物品定额管理制度

1.保洁员领用清洁物品,应填写物品领用单。

2.根据各类物品的控制率,配备所需的各类物品。

3.月底对部门清洁用品领用、耗用,结存情况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物相等,并填写盘存表。

4.个人保管清洁工具,部门定期核对,发现损坏或损失酌情处理。

第7篇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确保化工厂员工的身体健康,杜绝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员工,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合同工,合同制工。

3.职责

3.1安全部门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3.2各单位具体实施

4工作程序

4.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我厂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4.2.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4.2.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4.2.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4.3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4.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4.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4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

4.5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是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保证。

4.5.1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4.5.2确立负责检修保养部门和人员,制定各类防护设施的检修保养周期,记录检修情况及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做好应急处理等。

4.6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4.7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

4.7.1提供、运输、贮存、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产品成份检验报告、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4.7.2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告标识。

4.8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定期检测制度,对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品和产生高危害物质的工艺或场所应设置监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应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登记管理,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9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4.10如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4.1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4.12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

4.12.1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2.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4.13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4.14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化学毒物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4.15建立女工职业卫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

4.16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招工过程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或招收童工(未满16周岁),同时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

4.16.1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4.16.2在己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应当如实告知。

4.17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供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

第8篇 资产财务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认真落实财政部财企【2022】16号文“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办法”,及时提取安措管理费用,把安全生产经费纳入财务预算,设立专项经费科目。

2、负责审核和划拨安全环保经费并监督使用。

3、保证隐患治理、安全教育、劳动保护等投入费用资金到位。

4、负责审核各类安全环保事件处理费用支出,并纳入公司经济分析内容。

5、负责事件应急救援费用的筹备,保证资金及时到位并确保专款专用。

第9篇 党务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环保生产指示精神,及时转发上级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环保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环保会议记录,对安全环保部门的有关资料,及时组织会审、打印、下发。

3、负责对到公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检查登记和安全教育。

4、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规定,负责公司保卫、机动车辆、消防、电梯等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宣传推广安全环保先进工作事迹。

6、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劳动保护、职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及规定,严格执行员工的劳动保护待遇,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对新进员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知识和业务培训,考核合格方可分配。

8、负责会同安全环保部等业务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技术和岗位技能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

9、按国家规定,从人员素质和数量上保证安全环保人员的配备。

10、在用工协议中应有安全环保、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方面的条文,并会同有关部门执行。

11、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办理责任者的惩处手续,参加工伤鉴定工作。

12、组织做好新工人的体检工作。根据职业禁忌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种分配和定期调整,执行有害工种定期轮岗、脱岗的规定。

第10篇 项目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2、协助组织编制项目质量计划,监督工程项目实施,并对项目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3、在编制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计划时,同时也要编制安全环保措施计划。

4、在编制年度、月度采掘计划时,同时安排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标。

5、主持制定项目年、月生产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和安全环保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实施。

6、组织优化施工方案设计,指导编制审批各项施工方案、技术文件,解决日常生产技术问题。

7、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8、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9、组织制定和实施科研攻关计划以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11篇 企业运营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精神,落实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指导基层单位的生产工作,禁止“三超”现象,严禁“三违”行为。

3、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隐患和险情时,要及时正确处理,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4、协助公司对各生产安全环保工程实施情况和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及责任考核。

5、负责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环保工作考核汇总,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和向全公司通报安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和推广安全管理先进经验。

6、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对含金物料及危险化学品跟踪监管到位,特别是要加强现场监管。杜绝含金物料遗失、遗漏和危险化学品的泄露。

7、按照规定处理分析化验废水、固体废弃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8、做好硫酸、盐酸等危险品的储存,严格按照规定建立储存、使用台账,确保危险品无流失。

9、参加安全环保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环保动态。

10、把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11、在编制或修订工艺技术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时,必须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12、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三同时”原则。

第12篇 安环保卫管理中心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公司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环保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2、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环保教育和培训,做好安全管理、特种作业等有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网络,加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指导各单位做好安全、环保工作。

4、定期召开安全环保专题会议。

5、具体制订、修订和完善公司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6、做好日常、专项等安全环保督查、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和协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时,有权责令停工停产,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参加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环保设施 “三同时”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9、监督检查消防、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10、参加安全环保事件的调查处理并进行登记、统计、分析、报告,做好预测预报工作,建立健全档案制度。

11、负责各单位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考核评比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宣传活动,推行iso环境、职业卫生安全和风险预控标准化管理体系,推广先进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经验。

1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及维稳值班工作。

13、制定公司安全环保工作计划,并监督按期实施。

14、定期汇报和公布公司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开展情况。

第13篇 行政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行政管理副总经理是后勤辅助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听取后勤各部门工作汇报,协调生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

4、做好后勤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工作,编制完善公司各项制度,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辖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做好各区域伙房卫生管理及监督工作;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14篇 生产管理副总经理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工作职责

1、生产管理副总经理是公司采区、选厂、变电站的生产部门及主要辅助生产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本辖区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负全责。

2、执行落实公司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有关规定。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听取管辖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

4、健全和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5、组织制定本辖区各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完善应急救援条件,并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配合事故调查,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7、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定期向职工公司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15篇 职业卫生工作管理制度资料

1.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2. 用人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

2.1用人单位必须重视建立详细的职业卫生档案,其应包括:

2.1.1厂企基本情况:单位简史、生产工艺流程图、存在有毒有害的种类和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及评价、有毒有害作业群体分布及其健康评定和职业性四种人(职业病、疑似职业病、观察对象及职业禁忌症)情况等。

2.1.2职业健康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藉贯、婚姻状况、出入厂时间、劳动合同时限、健康状况、工种调动、工资发放及出勤情况等)、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剂量、劳动保护、现病史、职业性健康检查结果及其健康评价等。

2.1.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检测情况:包括危害因素种类、监测或检测时间、地点、浓度(强度)、国家允许标准及评价结论等。

3.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3.1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防护措施和应急救援设施等。

3.2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应当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0日内申报,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发生变更后30日内申报变更内容。

4. 用人单位必须做好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其相关卫生知识的培训工作,并形成制度长抓不懈。

4.1单位负责人和安全技术部门、医疗部门、工会组织及车间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定期接受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4.2车间工人必须参加结合本单位职业病危害的特点而设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用人单位应设立考核管理和文字培训资料。

5. 用人单位必须建主健全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定期检修保养制度。确保防护措施正常运转,是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的重要保证。

5.1产生有毒有害及其它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应采用密封、通风、吸尘、净化等防护措施,并与生产设备同步运行。

5.2用人单位必须确立负责检修保养部门和人员,制定各类防护设施的检修保养周期,记录检修情况及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做好应急处理等。

6.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制度,严格把好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关,根据各工序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制定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表,合理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做好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7.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有毒有害原材料的选购、运输、贮存、使用及销售管理制度,选购原材料应以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为原则。

7.1提供、运输、贮存、使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原材料,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并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产品成份检验报告、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7.2贮存有毒有害原材料的场所应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告标识。

8.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及定期检测制度,对极度危害、高度危害的化学品和产生高危害物质的工艺或场所应设置监测系统自动报警装置,并应由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登记管理,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9.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组织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0.用人单位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1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12. 用人单位应建立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和职业病报告制度。

12.1按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2.2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当立即向卫生行政部门、劳动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要及时、准确,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发病情况、患者去向、死亡人数、可能发生事故的原因、己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13.用人单位一旦发现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按国家职业病报告规定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14. 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化学毒物预防知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15.用人单位必须建立未成年工和女工职业卫生保障制度。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满16周岁而未满18周岁)。不得安排怀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幼儿有害的作业。应设置女工卫生室,有专人负责并建立女工卫生个人档案。

16.用人单位必须建立招工及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招工过程严格把关,防止冒名顶替或招收童工(未满16周岁),同时把好岗前体检关,杜绝职业禁忌症患者进入禁忌岗位;

16.1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16.2在己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

17.建立有害作业转移承包管理制度。

17.1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7.2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时,应当在协议书上清楚载明职业卫生专项工作要求(包括:工序、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及其作业人员的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等)。

18. 建立防暑降温和健康保健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暑天高温期间控制加班加点,合理调整作息时间;改进落后的高温作业工艺,增添必要的通风降温设备; 供应清凉饮料及提供充足的开水,保证工人身体水盐代谢;高温作业禁忌症患者应及时调离高温作业岗位,作妥善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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