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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汇编(8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的日常运营稳定,保护公司资产与员工安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行为准则:规定员工在工作场所的行为规范,防止因不当行为引发的安全风险。

2. 访客管理:设定访客进入公司的流程和权限,确保外来人员不会对内部环境构成威胁。

3. 物理安全:涵盖设施安全、防火防盗、应急设备配置等,确保公司物理环境的安全。

4. 数据安全:制定数据保护政策,包括密码管理、网络访问控制、敏感信息处理等,防止数据泄露。

5.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 应急预案:建立全面的应急响应机制,以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

培训内容

1. 安全法规:介绍相关法律法规,使员工了解违反安全规定的法律后果。

2. 危险识别:教授员工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如识别电气故障、火源等。

3. 应急技能:培训基本的急救措施、疏散路线及灭火器使用方法。

4. 网络安全:讲解如何防范网络钓鱼、恶意软件等网络安全威胁。

5. 实操演练:通过模拟事故场景,让员工熟悉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

6. 安全文化:强调安全第一的企业文化,培养员工的安全责任感。

应急预案

1. 事故报告: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报告机制,通知相关人员。

2. 现场控制:封锁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同时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3. 应急小组:设立专门的应急小组,负责协调救援、评估损失和恢复工作。

4. 外部联络:与消防、医疗等外部机构保持沟通,请求专业援助。

5. 后续处理:事故后进行原因分析,制定预防措施,修正和完善应急预案。

重要性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能:

1. 防患未然:通过规范员工行为,识别并消除安全隐患,降低事故发生概率。

2. 保障资产:保护公司的物质资源和无形资产,如数据信息,免受损失。

3. 提升效率:减少因安全事故导致的中断,保证业务的正常运行。

4. 增强信任:员工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会提高满意度和忠诚度。

5. 法规合规:符合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规,避免因违规受到处罚。

建立健全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是公司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石,需要全员参与,共同维护。每个员工都应视安全为己任,将安全理念融入日常工作中。

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烧结厂进入容器设备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检修人员进入容器、设备内部作业的安全管理,有效地控制人身事故发生,保障生产、检修、作业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2.1 本标准规定了进入容器及设备内部作业的具体要求。

2.2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各部门。

3.管理职能

安全监督科负责本办法的制订、监督检查与实施,收集汇总对本制度提出的修改建议并进行修改审定。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作业前首先对容器、设备内部或地坑、地沟内采取用压缩空气、蒸汽清扫或鼓风等措施进行通风换气,防止中毒和窒息,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4.2 作业过程中要设专人监护和联络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严禁单人独自作业。

4.3 对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风换气措施或受作业环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风换气的场所,作业人员必须配备并使用空气呼吸器。

4.4 当有坠落危险时,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4.5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仔细检查呼吸器具和安全带,发现异常立即更换,严禁勉强使用。

4.6 在密闭容器内使用氩,二氧化碳或氦气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在作业过程中通风换气,在氧气浓度保持在18%以上,或者让作业人员使用空气呼吸保护工具。

4.7 电气照明或其它设备等符合国家安全作业标准。

4.8 进入煤气设施时,必须测定一氧化碳的浓度,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场所的空气质量达到标准后方可作业。

4.9 作业过程中要备有预防中毒、窒息等急救措施。

4.10 带入容器、设备及地坑内的工具,工作完毕,必须如数清理查验取出。

4.11 关闭容器、设备孔门或盖板时,必须确认其内部无人或无其它物料后方可进行。

5.检查与考核

各部门要严格遵照执行此制度,作业中违反此规定发生事故按照有关制度考核。

第2篇 知名物业内部安全员管理办法

知名物业安全员内部管理办法

1、职责权限

责任部门/岗位工作内容

部门负责人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安全主管/主办负责安全员内部管理的检查、考核

安全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内部管理的监督和落实

2、方法和过程控制

2、1安全员基本的素质要求

(1)身体素质要求:身体素质良好,无缺陷,能达到初级安全员军事素质要求(初级安全员标准参见人力资源部安全员考核标准)。

(2)思想素质要求:认同公司理念,爱岗敬业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3)业务素质要求:符合公司安全员的标准并熟悉掌握安全管理专业知识。

(4)安全员礼仪

a服饰仪表:一律按照公司内务管理规定执行,佩带本岗位规定制服及相关饰物、警用器材,不可擅自改变制服的穿着形式,私自增减饰物等,并保持干净、平整,无明显污迹、破损。

b步行巡逻姿态:巡逻行步时应昂首挺胸,正视前方,以眼睛余巡视四周。手不能插入口袋,遇到业主,要面带微笑,点头致意。

c自行车、摩托车巡逻岗礼仪:上下自行车、摩托车均应跨右腿从后上下,巡逻时应昂首挺胸,中速行驶,遇到公司或管理处领导陪同参观或遇顾客询问需要解答时,应下车停稳车辆,立正、敬礼,然后进行交谈。

d车场岗服务礼仪:车辆进出停车场,立正向驾驶人员敬礼开、收票据,抬起路障,做直行手势示意车辆通行,要求动作迅速,避免车辆在岗位处停滞过久。对能提前确认放行的车辆,以能保证车辆不需停止重新起步为佳。

e敬礼:当值期间,遇到公司领导巡查、顾客询问、当值人员换岗或顾客交涉时,须立正敬礼;大堂岗须点头示意行注目礼或30度左右鞠躬礼。

f职业操守:高度的责任感、及时报告各类违法、违章事项、以礼待人,乐于助人、守时、服从上级安排,工作井井有条,做事可靠,不接受贿赂,工作时间不处理私人事物。

2、2装备管理及使用

安全岗位所用器具应保持完好,摆放整齐,标识清楚,警用工具电力充足,不影响正常使用。

(1)对讲机的管理与使用

a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对讲机借给他人使用。b使用音量调节及静噪旋钮外,其它一律不得拧动。

c不用对讲机聊天说笑,讲与工作无关的话题。d爱惜使用保持清洁,避免雨淋或高处摔落。随身携带,谨防遗失。

e在需要的场合(如会议室、夜间住宅区、写字楼内等)必须使用耳机,并保持轻言轻语,以防止影响顾客。

(2)警棍管理与使用要点

a警棍是当出现被保卫对象生命或自身生命受到威胁的紧急情况下用于防范和自卫的工具,应准确判断紧急情况程度,绝对不可随意使用,必须严格控制在正当防卫范围内。

b夜间巡逻必须佩带警棍,其他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

c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如恐吓、玩耍等,不准交予或借予他人。禁止大庭广众之下出示、摆弄。

d非工作时间放置指定地点,不得私带外出。

(3)值班记录、记事簿及签字笔:记录安全没在当值期间所发生的事件,保持记录清晰、完整,避免破损、雨淋甚至丢失。

(4)电筒:在夜间巡逻时佩带,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配制电筒。

(5)安全头盔(帽):当天气恶劣(如台风、暴雨)、工作现场上方可能有物体落下等头部可能遭受伤害的情况,应及时佩带,以保障自身安全。

2、3内务管理

(1)集体宿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乱挂乱放乱贴等现象,被子棱角分明,床面平整,无皱褶,不积压换洗衣物。安全员外出人数不超过不当班安全员总人数的50%(不含50%)。

(2)安全员宿舍应配备有效的紧急召集设施,如电话、警铃等。

(3)床架、床板、凉席、被子应摆平整齐,并做到干净整洁,棱角分明。床下摆放的鞋,鞋尖须朝外,并保持干净整齐,床铺下不能有任何杂物。

(4)牙刷、毛巾,水桶等日常用具必须按规定摆放并保持整齐干净。衣服及其它生活用品必须存入指定的地方或柜内,不能乱摆放,任何时候休息间内不准晾挂衣物。

(5)不得在宿舍内接待客人,不得高声喧哗和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或不正当的娱乐。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6)严禁在公共区域内赤膊。

(7)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并悬挂在墙上。每天至少设一名内务值日人员负责内务。任何时候休息间、起居室和卫生间都必须保持整洁。

2、4交接班管理

(1)巡逻岗和值班室都要设置登记本和相应的表格,详尽记录当班情况、交班注意事项、器械物品以及工具的相关情况等,交代给接班人并签名认可。

(2)接班人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准时到岗或未办理交接班手续时,当班人员不得下班离岗。

(3)接班人员应该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交接以下事项:

a工作区域内安全状况;

b工作区域内各岗位人员准备、器械情况。

c当天特别注意事项及安排处理事情的进度情况;

d钥匙借用、领用情况记录;物品保管情况等。

(4)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2、5记录管理

(1)登记本人不得撕毁、乱画或写些与上班无关的语言,不得交给外人查看,用完后由班长交还给管理处存档。

(2)安全班长每天检查一次记录,并作好检查记录。

(3)安全主管/主办每周对安全现场记录及班组培训记录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

(4)停车场票据由安全班长负责定期领用发放。

(5)记录由班长每月负责回收存档。

3、相关文件:《安全管理工作程序》、__物业bi手册

4、记录表格:《安全员交接班记录表》、《安全员巡查记录表》

第3篇 高速养护工程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直接关系高速公路安全畅通,不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驶车辆和周边环境的安全。为加强高速公路养护施工安全管理,保障高速公路事业科学、协调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养护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养护工程的安全责任必须纳入承包合同内容,运营管理单位要与所有进入高速公路养护市场的承包单位签定安全合同,明确安全管理要求,落实安全责任。养护工程的施工设计应当兼顾安全措施。凡是拒不执行安全规定的承包单位,要适时取消其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准入资格。所有的养护责任单位都必须按规定为各自的劳动者办理有关强制安全保险。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包单位的安全保险情况予以监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准备

养护责任单位要对养护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养护工程开工前,运营管理单位在召开技术和安全交底会议时,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工作明确具体要求,对进场施工的安全准备情况进行核查。承包单位要制定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岗位职责、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施工安全必需的设施、设备,办理安全施工各项手续,缴纳安全保证金。

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维修保养作业人员必须穿戴统一设计式样的安全制服,养护工程施工人员必须穿戴反光背心和安全帽。路面施工点要按规范规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闭车道时应保证过度区最小长度。施工现场要按照部颁规程设计的图例规定摆设安全标志,倾倒的标志应及时扶正,破损的标志要随时修复。施工作业点应当采取隔离措施,防止飞溅、洒落物件干扰行车;现场要有专人指挥,控制并尽量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影响,配合有关部门维持现场交通秩序。需要过夜的施工现场,必须安放反光标志,并适当设置警示闪光标志。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并清除路面影响行车的抛洒废弃物件。路面施工需要进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时,必须事前与路政、交警部门密切协调配合。养护施工和抢修工程要尽快完成,严格执行质量和时效规定,并且认真清理施工现场,及时开放交通。凡是来不及安排处治并且直接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要采取紧急预案处理,对路面坑洞要采取临时填补,对边坡坍塌要采取围栏隔离并清除等措施。

四、养护设备安全管理

养护单位的所有养护设备运行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格资质证书,应会基本知识,熟悉操作技能,养护管理单位要定期对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检查考核。养护施工作业车辆不准带病出车,不准随意掉头和逆向行驶,夜间行车必须保持高度警觉,严禁疲劳和违规驾驶。维修保养车辆必须配备电子情报板,路况巡查车、专用抢修车、高空作业车等要悬挂警示灯,路面清扫车要安装电子方向指示牌。起重、发电、供电、管道等设备设施必须制定运行制度并按照规程操作。

五、突发紧急情况处置

高速公路养护系统的突发紧急情况主要分为四类:第一类是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灾害、恶劣气候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山火灾害等。第二类是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第三类是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危害等。第四类是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经济安全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针对上述情况,分别制定处置预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高处置突发紧急情况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情况造成的损害。

六、养护安全信息管理

运营管理单位必须坚持路况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和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所辖路段的路况和养护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施工作业情况,都应当及时将信息汇集至相关部门,通过电子情报板、广播、电视、报纸等渠道向社会予以发布。突发紧急情况必须及时上报。养护单位应当将收集和转发的养护信息认真予以记录。

七、安全检查考核

养护部门必须坚持安全检查和督察,长抓不懈,警钟长鸣。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将养护安全工作纳入目标责任管理,分级进行考核,严格奖惩。对管理不善、监督不为、执行不力导致的重大以上养护安全责任事故,坚决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重违反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单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依法报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其停业整顿。

第4篇 监理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对所有监理的全部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为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主持安全监理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监理人员参加的专题安全会议,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学习。

(3)、负责贯彻落实筹建处有关安全管理精神,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与外部安全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络工作。

(5)、在各种节假日期间为处理应急突发事件,由监理部总监带头轮流进行值班。

2、安全副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负责安排和指导安全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2)、定期参加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召开的安全周例会,参与安全监察环保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3)、组织或委托他人组织安全专项检查,负责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

(4)、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及检查其运行情况。

(5)、审核监理部各种安全周报、总结安全通知和工作计划等。

(6)、对所监理各种项目的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月度和季度考核。

(7)、负责审核承建单位安全专项措施费的使用和安全专项措施费的审批。

3、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业主和监理中心的有关安全政策、法规和规定,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先,管理从严”的指导思想,作好施工安全检查监督工作。

(2)、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每天进行施工现场安全巡查、监督,发现施工安全隐患(如高空作业没有安全防护栏、安全网、电气设备及线路有损伤等)和违章作业(如高空作业不系双保险、不戴安全帽等)时,及时要求承建单位进行纠正,对施工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限期整改。在现场监督检查中如发现重大事故安全隐患要及时向总监和主管安全副总监汇报,以便研究处理对策。

(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视,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4)、积极参加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督促整改检查时发现的安全隐患。

(5)、督促现场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遵守有关安全规定和安全制度。

(6)、积极参加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和召开的安全周例会、月例会。

(7)、做好安全信息工作,及时编写周、月、年安全报告和安全工作计划。

(8)、完成总监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交给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9)、参加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以“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10)、具体落实安全专项措施费的使用和验收。

(11)、对于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安全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他们督促承建单位进行整改。

4、现场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现场监理工程师是现场安全施工的主体责任者,全面负责现场施工安全,对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

在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的施工措施时,重点审查安全措施并对施工过程中有预见性的提出安全措施,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

(2)、高危作业、排架搭设拆除等重大危险源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制定作业指导书,监理工程师对作业指导书进行审核,并对照作业指导书检查施工过程。

(3)、监理工程师经常学习并熟知筹建处有关安全文件,并在安全巡视过程中进行对照检查。

(4)、监理工程师在验收仓号时将安全防护检查纳入质量检查的重要项目,确保安全第一,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坚持不开仓,并在各道工序验收中进行安全检查,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予验收,不允许进入下道工序。

(5)、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及停工整改,必须实行旁站监理,是否是重大隐患由安全监理工程师确定,有争议的由安全副总监决定。凡停工整改,监理单位必须发出书面指令并报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

(6)、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发现的违章现象及时制止,对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7)、协助和督促施工单位推广和开展班前会、预知危险活动、作业指导书等有关安全措施,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

(8)、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险情和安全事故,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和通知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并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向筹建处安监室及有关部门汇报。

(9)、现场监理工程师积极参加各种安全大检查,提高自身的安全责任心。

三、监理工程师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现场监理工程师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在进行“四控制”的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并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2)、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要遵守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对监理工程师的违章行为,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制止不听者,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通报监理单位对其进行处理。

(3)、监理工程师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安全护具,佩戴上岗证,监理工程师有义务互相提醒、检查安全护具的佩带。

(4)、需到高空部位检查质量时,要佩戴安全带,并执行双保险。

(5)、在施工现场不得随意操作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

(6)、在施工现场有易燃材料的部位严禁吸烟。

(7)、到排架和高空部位工作时,必须走交通梯和安全通道,不得攀登爬翻越抄近道。

(8)、进行二班倒工作的监理工程师,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休息好、不得疲劳作业,更不得酒后上班。

(9)、积极参加监理部召开的安全会议和安全学习,学习熟知有关安全法律法规,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一、奖赏:

安全管理是每一位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是每一位监理工程师的本职工作。为促进监理工程师的安全管理积极性规定如下:

1、在监理工作过程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监理工程师,给予鼓励和表扬。

2、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能积极抢救、维护现场的监理工程师给予鼓励和表扬。

3、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在全年提出安全隐患、预防措施最多的监理工程师(安全专职监理工程师除外),给予鼓励和表扬。

二、处罚:

1、在审批施工措施和作业指导书时,对未认真把关而造成事故的监理工程师,视事故严重性给予50~200元处罚;发生重大事故对该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2、高危作业、重大隐患整改时,发现指定旁站监控的监理工程师脱岗现象时,给予处罚。

3、在开仓验收时,未执行安全检查签证制度时,发现一次给予20元处罚。

4、因仓面安全设施不到位而发生安全事故,对验收开仓监理工程师视事故严重性给予50~200元处罚,发生重大事故时对该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5、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有违规现象时,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业主或承建单位发现并通报监理部的给予50元处罚。

6、对酒后上班的监理工程师,发现一次给予50元处罚,对屡教不改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清退。

7、对不积极参加安全会议和安全学习的监理工程师,对无故缺席的监理工程师给予50元处罚。

8、对所管辖工地存在习惯性违章而视若无睹的,经安全工程师或筹建处安全监察环保部发现给予施工单位经济处罚的,现场监理工程师也相应给予50元处罚。

9、对所管各部位的安全违规现象发现却未制止,经筹建处或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给予现场监理100~500元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10、、对所管各部位的安全违规现象未及时发现,经筹建处或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发现后给予现场监理50~200元处罚,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加倍处罚直至清退出场。

第5篇 项目部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一、总则

1.为进一步强化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下发的《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地铁四号线工程总承包部下发的的《大型机械设备准入及作业许可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项目部结合本项目部实际,特制定《项目部内部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请项目部各职能管理部门、各作业分包队伍,遵照执行。

2.本实施细则中安全许可主要包含大型临时设施、施工作业面、机械设备等。

3.凡是纳入安全放可的场所和工程部位,均按月实行许可,工程实施前办理完成许可手续,然后每月许可一次,达到许可条件时发证,没有获得许可证不得开始或继续实施,直至工程结束或危险源消除。

二、大型临时设施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1.大型临时设施施工安全措施及设施验收

1.1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临建设施包括临建房屋、加工区、搅拌站、道路、围挡等。

1.2各类临建设施必须在符合安全规定的场地进行搭设,严禁搭设在高边坡、高挡土墙、高围墙、深基坑的周边,避开山洪、泥石流、暗沟、城市地下排水管道等灾害性地段,远离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放地点;搭设在起重机械旋转半径内的,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1.3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构)筑物内设置办公室、宿舍、食堂。

1.4 各类临建设施的搭建、拼装图纸应符合以下条件:

1.4.1现场搭建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型钢现场制作的临建设施,施工图应由有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设计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或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提供,也可采用经企业审查批准的内部通用图集(例如:青岛地铁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

1.4.2现场拼装的装配式临建房屋,其组装配件必须取得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经相关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且有生产厂家提供的拼装说明书和拼装图纸,装配式临建房屋的拼装高度不得超过2层。

1.5 根据《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要求,临建设施在使用前,须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搭建或拼装单位、生产或租赁单位、监理单位等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验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5.1 临建设施的施工图纸是否符合规定;

1.5.2 需要进行原材料检验检测的,是否有合格的检验检测报告;

1.5. 3 装配式临建房屋的柱、梁等承重构件及螺栓和柱脚等固定连接点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1.5.4 搭建拼装质量是否符合施工图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1.5.5 临建设施的搭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1.5.6临建设施的搭设位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1.5.7根据验收标准制定--表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表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

生产厂家

使用地点

面积层数

安装时间

验收时间

验收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188-2009

验 收 项 目

验 收 结 果

质量控制资料

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观感质量

地基与基础

主体结构

建筑屋面

建筑门窗

建筑设备

验 收

结 论

安装单位(现场负责人):

使用单位(现场负责人):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2.大型临时设施档案管理

2.1对于验收合格并即将投入使用的大型临时设施,各项安全管理资料应及时到安保部备案,由现场专职安全、工区安全主管、项目安全主管、安全总监、项目经理逐级对资料进行审核,安保部核实无误后颁发大型临时设施准入证。具体资料如下:

2.1.1临建设施验收记录表

2.2.2临时用电布置图

2.3.3消防设施布置图

2.4.4防排水系统设施布置图

2.4.5紧急情况疏散图

3.大型临时设施临时用电要求

对于大型临时设施施工用电检查时,电气线路绝缘电阻测试、绝缘电阻检测、接地电阻检测、漏电保护器测试的各项检测需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并建立了安全技术档案。

检查标准依据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

现场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并采用符合要求的标准配电箱、开关箱。分配电箱与开关箱间距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用电设备间距不超过3m。

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牢固,固定式箱体中心点距地高度1.4~1.6m、移动式箱体中心点距地高度0.8~1.6m。

配电箱、开关箱周边应留有足够的安全操作距离,并设有明显警示标志和灭火器材。现场设有配电室时,其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四个一”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是否满足防雨、防尘要求。

配电箱及箱内电器元件

配电箱门、锁齐全,并有标识及分路图。箱门与箱体应进行电气连接。

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连接线、n线和pe线端子板等配置及安装应符合规范要求。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漏电保护器按扭实验动作应灵敏有效。

配电箱、开关箱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并按规定与箱内专用接线点进行压接。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进、出线应与箱体固定。

照明供电

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使用行灯应符合电源电压不大于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并耐热耐潮湿;灯头与灯体结合牢固,灯头无开关;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金属网、反光罩、悬吊挂钩固定在灯具的绝缘部位上。

照明装置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pe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得小于500mm

线路敷设

配线必须采绝缘导线或电缆,五芯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必须用作n线;绿/黄双色芯线必须用作pe线,严禁混用。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架空电缆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必须与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等导体采取隔离绝缘措施,且不得使用绝缘老化的导线或电缆,电缆线架设高度应满足规范要求。

生活区用电

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乱接,插座性能(厨房、淋浴等潮湿环境)是否满足要求

4.大型临时设施消防安全要求

4.1消防重点部位

4.1.1 《山东省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月、其他单位应当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每日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器材等进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纠正危险行为;其他单位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防火检查和巡查的情况应当作出记录,由参与检查、巡查的人员签名,存档备查。

4.1.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施工现场的重点防火部位或区域,应设置防火警示标识。

4.1.3 填写说明:

①“情况描述”填写重点防火部位具体情况,如临时板房层数、面积、材质,最大居住人数;易燃物品仓库中易燃物品名称、数量等;

②表后附消防设施现场平面布置图,图中注明防护重点区域或部位、消防器材、设施配备位置,宿舍、办公区等与施工现场、动火点、易燃物品库间距。

4.2 消防设施验收

4.2.1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4.2.2 根据《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相关要求进行灭火器材验收。

①灭火器的维修期限应符合规定:

灭火器的维修期限

灭火器类型

维修期限

水基型灭火器

手提式水基型灭火器

出厂期满3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1年

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

干粉灭火器

手提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出厂期满5年;

首次维修以后每满2年

手提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贮压式)干粉灭火器

推车式(储气瓶式)干粉灭火器

洁净气体灭火器

手提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②“验收内容”应按照相应消防器材验收内容进行验收,如灭火器须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③“验收结果”为合格、不合格;

④“验收人员签字”必须由参加验收人员进行签字,验收应通知监理单位人员参加。

4.3 动火作业审批

4.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规定,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4.3.2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

①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许可证;动火许可证的签发人收到动火申请后,应前往现场查验并确认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落实后,方可签发动火许可证。

②动火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应资格。

③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无法移走的可燃物,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覆盖或隔离。

④施工作业安排时,宜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前进行。确需在使用可燃建筑材料的施工作业之后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可靠防火措施。

⑤裸露的可燃材料上严禁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⑥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配备灭火器材,并设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一个监护人。

⑦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否则应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

⑧动火作业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4.3.3 该审批表只限于有效时间内及规定的动火点使用,动火点、时间变动的需要重新申请。

5. 大型临时设施安全评估

对于大型临时设施包括临建房屋、加工区、搅拌站、道路、围挡等,需每月进行安全检查评估,达到安全要求的,准予施工或使用。安全检查评估的重点是临时用电安全、消防安全管理、防排水系统、以及防风防雷电和防冻害措施。由各级安全负责人进行检查评估,项目经理进行复核处理。

6. 大型临时设施评估结果处理

检查评估认为大型临时设施未达到安全要求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后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7. 大型临时设施事故责任界定

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对其相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负责,一旦该场所发生事故,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三、施工作业面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1.本项目部施工作业面(含临建工程)分类

①地下暗挖工程:富水软弱破碎围岩、浅埋偏压的隧道及地铁工程;可能发生突水突泥、坍塌和瓦斯爆炸风险的隧道及地铁工程;穿越江河湖海、交通通道、城市管线及建筑物、村庄等重要结构物的隧道及地铁工程;长(特)大隧道。

②桥梁工程:跨越江河湖海的桥梁深水施工、24m及以上高空作业;桥梁跨越既有线铁路、县级以上铁路、城市道路施工;具有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桥梁工程。

③营业线工程:上跨、下穿主要干线的桥涵施工;繁忙干线、干线及枢纽站改造工程;桥涵接长、路基帮宽、并行绕行段施工以及临近既有线吊装、安装施工和铺轨架梁作业等。

④基坑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地下管线及其复杂等工程。

⑤路基工程:6m以上的边坡施工或者高度虽不足6m但地质条件复杂的高大边坡。

⑥高大模板工程:水平混凝土模板构件支撑高度大于8m,或跨度大于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模板支撑体系。

⑦起重吊装工程: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拆除的工程;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⑧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各类悬挑式脚手架。

⑨爆破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及其它临近既有线土石方爆破工程。

⑩其他危险性较大工程: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可能影响建设工程安全的施工;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较差作业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施工等。

2. 施工作业面安全管理

2.1项目部成立现场安全管理机构并针对施工现场作业面建立健全以下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管理制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制度、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项目经理带班制度等。

2.2定期对管理人员及值班情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要求整改。

3.分包单位资质证件

3.1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要求施工单位留存分包单位以下证件、文件复印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 企业分包安全协议。

3.2 人员资格管理

3.2.1 依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施工单位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现场留存相关证件备查。

3.2.2 依据《山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由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特种作业包括以下工种:

①建筑电工;

②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

③建筑架子工(附着升降脚手架);

④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⑤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⑥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施工升降机);

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物料提升机);

⑧建筑起重机械司机(门式起重机);

⑨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

⑩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施工升降机);

1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物料提升机);

12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3建筑电气焊接(切割)工。

4.作业面的方案、指导作业书、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1作业面安全专项方案

4.1.1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建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文件),主要指: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预应力工程;临时用电;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4.1.2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

4.1.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4.2作业面指导作业书

4.2.1项目部对特殊过程的控制,除应执行一般过程控制的规定外,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专门的作业指导书。

4.2.2不太成熟的工艺或缺少经验的工序应安排试验,编制成作业指导书,并进行首件(段)验收。

4.2.3编制的作业指导书,应经项目部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4.3技术交底

4.3.1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①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必须交至作业层,在正式作业前进行,不但口头讲解,而且应有书面文字材料,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责任落实的法律要求,要严肃认真地进行,不能流于形式。内容不能过于简单,千篇一律,应按分部分项工程和针对具体的作业内容进行。

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在施工方案的基础上对施工内容进行细化和补充;对具体操作者讲明安全注意事项,保证操作者的人身安全。

③交底中应明确本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现场常见的职工伤亡事故类型,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

4.3.2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①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各作业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对作业工人进行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可结合学习安全教育内容同时进行。

5.安全防护

5.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根据安全防护方案的要求搭设。搭设完毕,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有关班组对防护设施进行逐项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可分层进行或分段进行

5.2施工过程中,凡是需要拆除临时支撑体系时,由施工班组长提出申请,经该项目施工负责人检查确定拆除的范围和数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加固措施后,由项目部技术人员、安全员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拆除

6.作业面安全警示标识、责任标牌、操作规程牌、平面布置图

6.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如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属于危险部位,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6.2在钢筋制作、模板制作、混凝土(砂浆)搅拌、脚手架搭设等操作部位应挂岗位操作规程牌。

6.3项目部应对各类机械设备上张贴机械操作规程。

6.4平面布置图

6.4.1施工平面图,应标明拟建工程平面位置、生产区、生活区、生活区、预制场地、材料堆放位置;周围交通环境、环保要求,需要保护或注意的情况。

6.4.2平面布置图要有明显的动态特性,即每个较短的施工阶段之后,施工平页面黑雾最早变化的。要科学合理的组织好施工现场施工。

6.4.3所有的材料堆场、小型机械的布设均按平面要求布置,如有调整有书面通知。在做好总平面管理工作的同时,经常检查执行情况,坚持合理的施工顺序,不打乱仗,力求均�生产。

6.5应急管理

6.5.1项目部应针对重大危险源,如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斜塌、触电、中毒及其他群死群伤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建立和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抢救、疏散和应急等措施。

6.5.2由项目部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项目部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器材、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7.施工作业面检查评估

每月由现场安全员、工区安全主管、项目安全主管、项目安全总监各级安全负责人对施工作业面进行检查评估,项目经理进行复核处理。

8. 施工作业面评估结果处理

检查评估认为施工作业面未达到安全施工要求时,提出整改意见,现场整改后不能满足安全要求的,不允许进行施工作业。

9. 施工作业面事故责任界定

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对其相应的安全作业许可负责,一旦该场所发生事故,安全作业许可证签发人承担事故相应责任。

四、大型机械设备安全准入实施细则

第6篇 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厂院

1、人行道和车行道应该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道路和铁路轨道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信号装置或落杆。在十字路口或交通要道要设立限速牌。

2、为生产需要所设的坑、壕和池,应该有围栏和盖板。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废料的堆放,应该不妨碍通行和装卸的时候便利和安全。

4、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如果有损坏或者危险的象征,应该立即修理。

5、电网内外都应该有护网和明显的警告标志(离地2.5米以上电网可不装护网。

第二章工作场所

1、机器和工作台等设备的布置,应该便于工人安全操作,通道的宽度不能小于1米。

2、升降台和走台应该加围栏,走台的围栏高度不能低于1米。

3、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堆放要不妨碍操作和通行,废料应该及时清除。

4、在易使脚部潮湿、受寒的工作地点,要设干燥的木头站板。

第三章机械设备

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2、 机器的转动磨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或者蓄油器,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停车注油。

3、各种机械设备有造成碾、挤、扎、刮伤等危险部位都要防护装置。

4、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有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四章电气设备

1、电气线路和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场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2、电气设备必须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者自动开关。

3、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钻、电镐等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5、发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和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性电气设备。

6、电气设备和线路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定期检修。

7、电气设备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8、从事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从事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修等工作。

9、电气设备线路的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都必须严格实行《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0、临时用电线路需架空高度不得低于2米,要有安全保护措施,并应尽量缩短长度。

11、除批准使用电炉的部门外,严禁私用电炉。

12、基础用电施工单位需安装触电保护器,否则不予供电施工。

第五章特种设备

1、公司所属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年鉴验收工作。

2、特种设备必须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记录,特种设备维修时必须要有维修记录。

3、特种设备必须在完好状况下运行,不允许带病工作。

4、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行车、叉车等在运行前必须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安装手续或注册登记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不得投入使用。

5、天然气、氢气、氮气等压力管网检查。车间内部管网每周检查一次天然气管道的运行情况,时间自定。车间内部检查由所属车间自行检查,形成记录。

6、核子仪表类等放射性设备,必须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公安机关提出购买申请,并按照国家有关放射性设备的申购手续进行购买。放射性仪表入厂要有专人进行安装、管理和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卸维修此类设备。

7、叉车、行车等起重设备必需要定期进行检查,并详细记录维修情况和设备完好状况。

8、 起重机应该标明起重吨位,并且要有信号装置。桥式起重机应该有卷扬限制器、超重控制器、行程限制器、缓冲器和自动联锁装置。

9、 起重机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驾驶。

10、 起重机的挂钩和钢绳都要符合规格,并且应该经常检查。

11、 起重机在使用的时候,不能超负荷,超速度和钭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

12、 起重机应该规定统一的指挥信号。

13、设计、自制安装起重机械都要符合《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的要求,必须有图纸,技术资料和使用说明。

14、 起重机械的说明不能任意改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起重量。加快起重速度,增加跨距等,必须验算其强度,钢性,确定其额定强度等,对薄弱部分采取加固措施,经技术、安全部门同意,总工批准,方可改变,严禁超负荷使用。

15、各种吊车和起重机械应表明起重吨位,要有信号装置,轨道吊车要有夹轨钳,支重机和行走轮防护当板等。

16、起重机械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道畅通,汽车起重机作业地面平坦,坚实不得在泥泞没有夯实的地面上工作。

17、起重机械不得在架空电线下作业,不论任何情况下,钢丝绳或吊物与架空输电线路要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

18、各种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和空车实验,各种限位,信号和制动装置灵敏可靠特别是吊运液体时每次都要空试制动装置。

19、各种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八不吊,即:无人指挥不吊,信号不清不吊,超负荷不吊,吊物上有人不吊,物体埋在地下不吊,起重机械检修或调试不吊,斜拉歪拽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20、各使用部门在使用后必须将起重设备停放好,不准长期吊挂各种吊篮、绳索、重物等物品,避免起重设备长期受力造成损伤和因吊物造成不安全隐患。

21、每座锅炉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

22、锅炉应该有保养、检修和水压试验制度。

23、锅炉的运行工作,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并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

24、各种气体在存放和使用的时候,必须距离明火10米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暴晒,搬运时不能碰撞。

25、氧气瓶要有瓶盖和安全阀,严防油脂沾染,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乙炔瓶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应该距明火10米以上。

第六章高空作业

1、凡是坠落高度基准面在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高处进行的作业。均为高空作业,必须执行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高处作业分析标准》采取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和科学管理。

2、多层交叉作业时要由隔离措施,并承受可能造成的全部压力。

3、在石棉瓦或腐蚀的铁板顶棚上作业时,必须铺设垫板防坠落措施。

4、禁止从高空抛投或坠落物品,凡拆除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或监护。

5、遇有六级以上大风或雨、雪天气,禁止露天起重和高空作业。

6、高空作业需系好安全带,进入施工检修现场需戴好安全帽,设置安全网。

7、在高空作业的人员要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距离,防止触电。

第七章易燃易爆品

1、凡新进厂的易燃易爆品,必须是正规厂家产品,有产品合格证和说明,必须经仓库保管员检查验收,符合安全标准,有明显的标志后方可入库,否则不准入库。

2、凡易燃易爆品入库后,需按类分别管理存放。不得堆放过高,易通风,要适当做好防晒、防火等工作以免发生危险。

3、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入口应设明显安全警示牌,通风好,严禁在附近从事动火作业和吸烟等危险活动。

4、易燃易爆品库内保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步骤进行操作,消除不安全因素。

5、易燃易爆品,在使用和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振动、冲撞、摩擦等。

6、凡已经失效或已不采用的易燃易爆品不得长期存储在库内,需进行妥善处理。

第八章交通安全

1、维护交通法规和秩序,认真学习遵守各项道路管理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安全第一”的思想。

2、出车前,必须证件齐全,人、车处于良好的状态,包括制动、转向等、灯光装置、防火设备等齐全有效,如确有妨碍安全行驶的因素,驾驶员有权拒绝出车。

3、行车中,要谨慎行驶,集中精力,不准超速,不准强行超车,做到文明行车。

4、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执照的人员驾驶。

5、对不按照交通管理规定,行车造成责任事故或被交警罚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处罚。

6、严格操作规程,精心维护车辆,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为安全行车打好基础。

7、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8、遵守交通管理部门及公司的一切安全管理规定,做到“警钟长鸣”。做到防患于未然,把一切有妨碍安全的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九章安全检查制度

1、 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有具体计划,建立由各级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

2、安全检查的内容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包括劳动纪律、工艺纪律、操作纪律、工作纪律、施工纪律)查制度、查违章、查事故隐患。

3、对各车间部门的安全工作,每半年组织一次抽查或互查。以安全检查为重要内容的岗位责任制大检查,设备安全科安全员组织各车间安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一次,公司每季一次,车间每周组织一次,班组进行日检。

4、全面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项、不定期四种检查方式。

5、日常安全检查按如下方式进行:

⑴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

⑵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6、定期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和节日前检查。

⑴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⑵ 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署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

⑶ 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

⑷ 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7、节日前检查

节日前对保卫、安全、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等进行检查。

8、企业每年度对锅炉、压力容器、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液化气系统等分别进行专业性检

9、全厂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10、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按要求上报,并抄送设备安全部。

11、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厂,厂能整改的不交公司。

12、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

13、《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位由设备安全部办理,必要时经主管安全的厂长签署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4、通知单要存档、备查。

第十章隐患整改

1、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坚持安全第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总工签署意见后进行特殊处理。

2、公司安全员在生产车间或其他部门发现不安全隐患后,将隐患整改通知书发送到存在隐患的部门。

3、整改通知书发送到存在隐患的部门后,隐患存在部门负责组织整改。

4、隐患整改通知书发送到后,必须在限定整改时间内进行整改,如有特殊情况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按特殊情况进行处理。

5、整改结束后隐患存在部门将有关资料收集、整理三日内形成文件交公司安全员存档,由公司安全员向公司安全办公室及有关公司领导汇报。

6、隐患整改通知书发送到后,没有进行整改的部门,又无总工签署的按特殊情况处理的意见,将按蓄意违反公司隐患整改制度处理,对其部门将根据有关公司考核规定进行处罚。

7、整改结束后由公司安全员和设备使用部门、维修部门共同验收,符合安全要求后,认定为整改合格。

第十一章员工“三级”安全教育

一、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原则。安全教育要讲究针对性、科学性,做到多样化、制度化、经常化。

二、安全教育的内容: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遵纪和守法教育、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和专业工种训练。安全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三级安全教育、外来人员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特殊安全教育。

三、凡新入厂职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职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院校实习生等)必须经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进入生产岗位工作和学习。

1、一级(厂级)安全教育

新入厂职工报到后,由人事劳资处负责组织,设备安全部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实习生不少于8小时),其教育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定。

(2)工厂的性质、生产特点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一般消防知识及气体防护常识。

(4)典型事故及其教训。

经一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

2、二级(车间)安全教育

由车间主任或专职安全员负责教育,时间不少于24小时(实习生不少4小时)。其教育内容:

(1)本单位概况,生产或工作特点。

(2)本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3)安全设施、工具、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4)以往的事故教训。

经二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到班组。

3、三级(班组)教育:

由班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表演相结合方式。其教育内容:

(1)本岗位(工种)的生产流程及工作特点和注意事项。

(2)本岗位(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3)本岗位(工种)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装置、安全设施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方法。

(4)本岗位(工种)事故教训及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

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四、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情况要填写在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三级安全教育完毕,经质量安全环保处审核后,发给三级安全教育合格证,方可准许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五、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要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单位领导负责。

六、 新入厂职工要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培训学习,经过一个时期实际工作后,再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颁发上岗证,方可独立顶岗。

七、凡属临时工、民工、外包工和参观人员,进厂前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1、对临时工、民工的安全教育,由招收和使用部门负责,时间不少于8小时。安全教育内容:本企业生产特点、入厂须知等,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及有关安全制度等,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

2、对外包和外借人员的安全教育,分别由基建部门(或委托单位)和承包、外借人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由用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经生产单位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现场施工。

3、对进厂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本厂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

八、各班组在班前会上要进行安全讲话。预想当班危险因素,布置对策;班后会上要总结分析当班安全情况。

九 、 各单位必须开展以班组、车间或处室为单位的每周一次安全日活动,每次不得少于50分钟,不得挪作它用。

1、安全日活动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车间领导或安全员要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安全部门要定期抽查。

2、车间干部、工人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日活动,厂级领导及处室有关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

3、安全日活动内容(同班组安全日活动制度中的安全活动内容)。

十、利用各种会议、广播、电视、简报、标语、漫画、图片、安全讲话、事故现场会等形式,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

十一、建立劳动保护教育室或安全培训中心,布置实物陈列和图片展览,配备电教设备,采用多样化、形象化的电化教育方法,经常对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按劳动部门规定)必须按国家规定接受专业性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专业工种安全技术知识、安全规程和事故案例、以及故障排除等,经考试合格取得毕业证后,方可从事作业。

十三、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各主管部门要写出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操作。

十四、职工在厂内调动工作岗位时,接收单位应对其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十五、对脱离操作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6个月以上重返岗位的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教育。

十六、对违章违纪职工,由所在单位送至设备安全部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

十七、各级领导干部及班组长,在进行企业管理轮训时,必须有安全管理的内容;新聘任的领导干部,由设备安全部进行一次重点安全教育。

十八、设备安全部会同人事教育部门,每年组织一次全体员工安全技术知识考试,成绩要登记在安全教育卡片上。

第十二章安全规程制度

一、各工种,各岗位,必须有安全操作规程、技术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同时配齐。职工必须熟记自己所属岗位的各种安全规程。

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试制新产品前,必须制定健全“一制三规”(即:岗位责任制,技术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安全规程)配齐定员,经专门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岗位操作。

三、各部门根据生产的发展、工艺、流程的改变,设备工具的改进,以及事故教训等,应随时增减各项安全规程制度,并报设备安全科备案。

四、时性工作,必须编制可靠的安全措施,经领导和有关人员审批,并做到无措施不施工。

五、每个职工都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有权拒绝执行。

六、各部门要在危险场所、要害部门、厂房内外人行线路,道口等处,设置清晰醒目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

七、临时工进岗位前必须经过安全盒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以上制度希望各部门严格执行,如有违反,后果自负。

第十三章安全例会制度

一、安全例会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

神,解决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解决疑难问题,布置今后工作。

二、部门负责人要按时参加并汇报上季度安全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

共同研究解决。

三、例会由分管职能部门负责人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

四、参加人员为各部门负责人,做到不迟到,不缺勤,保证会议高质量进行。

五、遵循会场纪律,关闭手机,认真听取会议内容。

第十四章安全工作联系

一、日常工作中发现不安全隐患,车间安全员及时向公司安全员通报,由公司安全员逐级向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汇报。

二、每周六车间安全员向公司安全员汇总本周内安全工作情况,公司安全员汇总后向主管安全工作公司领导汇报,并将每周安全检查报表报总经理,经总经理签字认可后报总部安办。

三、各车间安全员每周将安全工作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交公司安全员,公司安全员每周六将安全工作总结交设备安全部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批阅后,传真至总部安办。

四、要害部位动火作业,所属车间必须到保卫科办理动火证,并通知公司分管消防安全员和公司专职安全员到场。动火现场必须有监护人员,并放置适量的灭火器材,确保万无一失。

五、大型或特种设备吊装必须要有吊装计划方案,并经设备安全科审核后方可实施作业。

六、在厂区内开沟取土作业,必须通知动力部门,确定无地下管道和地下电缆等地下设施后方可进行作。如地下有管网和电缆时,应用人工将管网和电缆找出,再用机械施工,施工中,动力安全员必须在场,确定无危害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十五章外用工安全管理

由于公司发展,外用工增多,为了加强外用工管理,特规定如下:

1、外用工进厂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培训。

2、外用工进厂必须进行体格检查,身体健康合格方可录用。

3、录用外用工单位必须将外用工名单、身份证号、年龄、住址、联系电话报设备安全部备案。

4、外用工出现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必须将事故经过、原因及纠正预防措施报设备安全部。

5、外用工工伤治疗费用必须由设备安全部和分管厂长签字方可报销。

6、外用工因不按操作规程、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个人承担一切费用,后果自负。

7、各车间、各部门严格执行此规定,隐瞒不报者,按公司规定处罚,后果自负。

第7篇 w网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网吧管理,落实网吧管理制度的实施,保障网吧安全,于是,___县对当地的网吧制度了相应的网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则是网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本。

第一条经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为上网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

上网消费者,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社会公德,开展文明、健康的上网活动。

第二条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吧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_、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传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三条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进行下列危害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故意制作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的;

(二)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的;

(三)进行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的。

第四条经营单位和上网消费者不得利用网络游戏或者其他方式进行赌博或者变相赌博活动。

第五条经营单位应落实实名制网吧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场内巡查制度,发现上网消费者有本制度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所列行为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举报。

第六条经营单位应对上网消费者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如实办理实名制上网卡上网。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60日,并在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记录备份在保存期内不得修改或者删除。

第七条经营单位依法履行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和消防安全职责,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

(二)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

(四)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五)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本制度由___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对网吧的管理,规范网吧的经营,维护公众和网吧的合法权益,保障网吧活动健康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于是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制定了这个网吧内部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某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内部安全委员会及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小区内部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小区财产和业主、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防止一般事故,预防重大事故发生。

2.0适用范围

本小区范围内适用

3.0管理职责

3.1小区安全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制定安全制度、监督落实情况、组织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会议。

3.2各部门负责人为各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

3.3安全委员会职能执行部门为秩序维护部

4.0定义(无)

5.0程序

5.1管理特性:全面、细致、整改、预防

5.2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任:物业经理

副主任:秩序维护主管

成员:客服主管、工程主管、环境主管

5.3 安全委员会职责

5.3.1 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物业管理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精神。

5.3.2 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委员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

5.3.3 召开小区安全工作会议,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评估,消除各类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5.3.4 对小区发生事故,成立由物业经理为首的、主管职能部门和事故发生部门领导参加的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5.3.5 组织小区安全检查,积极配合上级主管机关检查。

5.3.6 督促指导各部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4安全责任人制度

5.4.1 物业经理为本小区一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履行本小区安全委员会职责。

5.4.2 由物业经理任命,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小区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即部门安全管理总责任人,均须和物业经理签定安全责任书。

5.4.3由部门负责人任命,各部门主管为本小区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均须和部门签定全责任书。

5.4.4各级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自己管辖区域的消防、治安等一切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

5.4.5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确定和划分本部门主管管辖的具体安全责任区域,并填写《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签字确认。对部门所管辖的区域,因责任区域划分不明确或没有划给部门具体人员进行管理的,由部门安全总负责人承担此区域的安全管理责任。

5.4.6对部门区域安全管理责任人有变更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其责任区域明确,按《本小区各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的格式,让其签字确认后送秩序维护部存档。

5.4.7物业经理和部门主管签字确认的《本小区安全责任区域划分表》秩序维护部和部门各存档一份备查。

5.5部门安全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5.5.1各部门对自己部门办公所在区域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所在区域的安全承担责任。

5.5.2各部门对自己管辖区域和管辖区域的就近区域(覆盖)的安全承担责任(有明确设施的区域除外)。

5.5.3对部门管辖的区域,存在两个部门共同使用和管理的区域/设备,由该两个部门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5.5.4对无法划分的公共区域,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承担安全管理责任。

5.6一级安全管理人职责

5.6.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把安全防火工作作为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头等大事。

5.6.2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5.6.3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6.4 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5.6.5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5.6.6为本单位实施、控制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人力、专项技能、技术和财力资源。

5.6.7对本小区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员工进行扑救,并领导、监督、查明发生的原因,查清事故责任者。

5.7二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7.1 贯彻执行本小区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规定,将安全工作纳入本部日常管理;

5.7.2 制定本部的防火、防盗等安全管理制度,并认真布置落实。

5.7.3 每三个月组织本部的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可请秩序维护主管、领班进行自行培训,教育员工时刻树立安全意识;

5.7.4组织本部所辖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及时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7.5对发生在本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事故,要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安全委员会。

5.7.6 每半年负责总结一次本部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

5.7.7 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7.8 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8三级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

5.8.1执行和遵守本小区、本部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

5.8.2掌握所辖范围内和公共区域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分布位置及使用方法。

5.8.3 按照本小区及本部指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规定,积极配合本部主管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8.4认真学习消防知识,熟记本小区消防应急程序并培训所属员工。

5.8.5认真检查当值期间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一旦发现立即制止并整改。

5.8.6对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所属员工扑救、疏散人员、及时报警。

5.8.7承担因工作失职而造成的消防、治安等其它安全事故的责任。

5.9义务消防队制度

(1)秩序维护部、工程部及本小区安全重点部位全体员工均为本小区义务消防员;

(2)其它部门主管级(含)以下员工按30%比例参加(以男员工为主);义务消防员均必须同本小区签订安全责任书;

(3)各部门义务消防员如有更换应及时补充,同时报秩序维护部备案,秩序维护部每半年对义务消防员名单进行一次更新;

(4)对义务消防队员的培训和训练护卫部

每年根据工作情况进行一次。

5.10义务消防员职责

5.11.1认真遵守和执行本小区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5.11.2义务消防员是消防工作中的骨干力量,应熟记本小区《火灾应急处理程序》。

5.11.3发现任何违反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及火灾隐患,应及时制止并报秩序维护部。

5.11.4熟悉本岗位区域消防器材、设施的分布情况并掌握灭火器、消火栓、手动报警按钮的使用方法。

5.11.5有权制止随意挪动、堵塞、圈占、损坏消防设施和器材的违章行为。

5.11.6发生火险时,立即报警并挺身扑救,积极疏散宾客,保护本小区和住户及员工的安全。

5.11本小区安全检查制度

5.11.1本小区安全管理原则:

实行内紧外松的安全管理原则。即:将安全管理和优质服务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客的同时,内心要保持高度的警惕,预防消防、治安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5.11.2本小区安全检查内容:

5.11.2.1本小区各部门安全制度落实程度。

5.11.2.2接待登记等各项手续是否健全并按要求办理。

5.11.2.3门窗是否牢靠,下班后是否关窗锁门。

5.11.2.4各种钥匙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交接手续,有无漏洞。

5.11.2.5办公室的印章、票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6财务制度、库房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安全方面有无漏洞。

5.11.2.7各种电器设备、消防器材、设施、烟感报警系统等是否完好和灵敏有效。

5.11.2.8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是否安全可靠。

5.11.2.9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消防通道有无堵塞

5.11.2.10重点部位人员有无脱岗情况。

5.12安全检查制度实施办法

5.12.3.1秩序维护部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对隐蔽部位(如天花)的检查,在检查时进行抽查。

5.12.3.2秩序维护主管、领班、巡逻人员对各部门和各岗位的安全情况随时可以进行监督、检查,各部门领导应予以支持和合作。

5.12.3.3每次安全检查情况,保安部要认真记录,建立安全检查档案,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单位)限期整改。

5.12.3.4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半个月后进行复查整改结果,对逾期不整改的,按相关规定处罚。

5.12.3.5各部门对收到的安全隐患整改内容,要认真督促、规范整改,并承担因延误整改或整改不规范、不彻底、应付整改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的责任。

5.13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制度

5.13.1本小区保证每个新入职员工都经过本小区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5.13.2本小区每年组织对本小区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

5.13.3每年全国消防宣传日 秩序维护部应组织张贴标语、知识竞赛或消防演习等活动。

5.13.4每三个月更新一次安全宣传橱窗内的安全宣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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