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管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协管员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团队协作顺畅,同时也为协管员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制度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职责定义:明确协管员的日常职责和工作范围。
2. 行为准则:规定协管员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
3. 培训与发展:设立培训机制,提升协管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4. 绩效评估:制定公正的绩效评价标准,用于考核和激励协管员。
5. 沟通与协调:强调协管员在团队中的沟通协调角色。
6. 纪律处分:设定违反规定的处理办法。
1. 职责:详细列出协管员在项目管理、协助决策、文件处理、客户服务等方面的具体任务。
2. 规范:涵盖职业操守、保密协议、时间管理等方面的行为规范。
3. 培训:包括入职培训、技能培训、持续教育等环节。
4. 绩效:设立量化的指标,如工作完成度、客户满意度等,作为评价依据。
5. 沟通:强调有效的信息传递和冲突解决策略。
6. 纪律:设定违规行为的等级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协管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明确的职责分配和行为准则可以减少工作混乱,提高工作效率。
2. 保障公平:公正的绩效评估和纪律处分确保了公平竞争环境。
3. 增强凝聚力:良好的沟通机制和职业发展路径能增强团队的凝聚力和员工满意度。
4. 促进成长:通过培训和发展计划,协管员可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适应组织发展需求。
1. 制定详细的工作手册,明确协管员的职责和操作流程。
2. 定期举办职业素养和技能培训,提升协管员的业务能力。
3. 设立双向反馈机制,鼓励协管员参与决策,提升其工作积极性。
4. 实行绩效管理,将考核结果与晋升、奖励挂钩。
5. 建立有效的投诉和申诉渠道,及时处理纪律问题。
6. 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组织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
通过上述方案,我们期望构建一个高效、公平、和谐的协管员工作环境,推动团队的整体进步。
第1篇 机动车库协管员岗位管理操作规范
机动车库协管员岗位管理操作规范
一.车库岗人员上岗前应自上而下整理着装并经领班检查后方可上岗,仪表仪容符合规定要求。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上岗中认真检查车库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发现车库内的异常状况应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
2.车辆进入车库用交通手势指挥车辆停放,指挥过程中应注意避免车辆发生碰擦,车辆停放完毕后,应提醒驾驶员检查车窗、车门是否关闭。
3.车辆停放后应对当时的车辆状况进行检查并及时记录,发现问题通知车主确认。
4.发现超高、超重车辆或在车库内加油、洗车的车辆应及时劝阻并做好解释工作。
5.如遇在车库的下货车辆应指引其按规定乘座货梯,并及时疏导其他车辆。
6.任何车辆不许停放在车辆行驶的通道上。
7.禁止易燃、易爆危险品、武器、管制刀具的车辆进入。
8.任何车辆携带大宗物品从车库出入,应及时通知门岗收取出门单。
9.保持与其他岗位的联系。
第2篇 村级综治协管员考评管理办法
村级综治协管员考评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村级综治协管员队伍建设,激励综治协管员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发挥作用,根据武委〔20__〕58号关于《e市村三农服务站建设实施细则(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方式
将综治协管员的工作职责任务逐项分解并量化,按总分100分核定(奖励分除外),进行半年一评,年终总评,并作为市三农服务中心考评八大员的业务部门评议分(按35分折算)。
二、考评内容及量化标准
(一)队伍建设(10分)
建立由平安中心户长、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组成的村级综治工作网络,并督促、指导平安中心户长、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开展工作。未建立网络的不得分;不够健全的,每少设一名平安中心户长、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的各扣1分;未督促、指导中心户长、治安信息员、纠纷调解员开展工作的扣2分;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30分)
每月进行一次排查,重大节日和其他敏感时期进行集中排查。未进行排查不得分,少排查一次扣1分,排查不彻底酌情扣分;本村的矛盾纠纷调处率要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调处成功率每下降8个百分点扣1分。
(三)信息报告(20分)
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等信息每月向乡(镇)、街道综治办报告,并执行“零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少报告一次的扣5分,报告不准确的酌情扣分。
对本村的重大纠纷尤其是群体性纠纷及隐患要及时报告。未报告或隐瞒不报的每起扣10分,报告不及时的酌情扣分。
(四)宣传工作(10分)
综治协管员联系卡分发到户。未分发的扣5分,分发不全面的酌情扣分;利用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综治宣传、平安建设宣传和交通安全宣传。宣传要有实效,未宣传或宣传工作不到位的酌情扣分。
(五)内业资料(10分)
按“1217”的软件要求,规范工作内容,逐月填写清楚,缺一项扣1分;对工作计划、总结等材料均应规范入档,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六)参加例会及培训(10分)
必须按时参加乡(镇)、街道举行的例会和培训,缺一次扣5分,迟到或早退酌情扣分。
(七)遵守守则(5分)
必须遵守履职守则,接受群众监督。如有投诉,经查实的酌情扣分。
(八)其他工作(5分)
认真办理上级综治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未完成的酌情扣分。
(九)奖励分(20分)
工作经验被本市以上总结推广的或被本市以上政法、综治刊物采用的,奖励10分;成功处理或排除本村重大治安事件或其他重大不稳定事件的,奖励10分;其他成绩突出的,酌情给予奖励。
本办法由乡(镇)、街道综治办解释。
(说明:1、某款扣分出现负值时,以扣完该款基本分为限;2、奖励分总分最高不超过20分;3、本办法中所述的“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第3篇 项目部安全协管员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本项目部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查处各类“三违”作业行为,确保安全作业,特制定本规定。
一、 安全协管员是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工作助手,必须积极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各项现场安全监管工作,履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协助管理的职责。
二、 根据现场的实际,服从、配合现场的安全工作需要,每天上班时必须戴好协管员“安全协管”红袖章,不定期地开展作业现场的安全巡视检查,及时处置各类事故安全隐患。
三、 安全协管员在安全巡查中,发现诸如:吸烟、不戴安全帽、违章冒险作业、临边洞口和登高作业无防护措施等,必须及时予以纠正制止或采取处置措施,自己不能立即独立处理的,要及时报告安全员处理。
四、 安全协管员必须每天根据巡查的情况,向项目安全员口头汇报各类现场巡查情况,重要信息务必及时交流反馈,以便及时处置。
五、 在施工现场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处置,在上报后紧急救助处理前,协管员要在现场采取一切必要的紧急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或事态的恶化。
六、 及时检查施工现场消防灭火器的布置及灭火器的有效性情况,发现失效的灭火器要立即通知相关人员上报更换;火灾隐患比较大的作业场所要按规定布置充足的灭火器材,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七、 配合项目部专职安全员的其他有关安全管理的工作。
第4篇 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工作制度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工作制度
一、为了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开展加强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建设促进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三、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
四、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五、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 本文来自那一世范文网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六、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本人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的除外);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七、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每年评选5位优秀协管员和5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协管员、信息员,将坚决予以解聘。
第5篇 药品质量监督协管员信息员管理制度
【应届毕业生党团制度网-讯】为了加强对农村地区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广大农民用药安全有效,需要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那么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怎么建立呢请跟随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来了解一下吧。
一、协管员设在乡镇一级,每个乡镇设2-3名;信息员设在居民委员会、行政村一级,每个村、居委会设1-2名。
二、协管员、信息员的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正义感;
(三)在当地具有较高威信;
(四)协管员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分管领导为主要组成人员;信息员以村委会、居委会负责人、守法经营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负责人为主要组成人员。
三、协管员、信息员在开展工作前,应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培训。
四、协管员、信息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管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法,主要负责维护现场秩序,但不参与调查;
2.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当地宣传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基本知识;
3.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当地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
4.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信息员的职责:
1.协助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放有关通知,收集有关统计信息。
2.发现制售假劣药品、从非正常渠道购进药品、游医药贩无证经营药品等违法行为及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五、协管员、信息员应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得利用职权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本人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负责人的除外);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关药品监督检查和当事人的秘密;
(三)不准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吃请,收受礼品、礼金;
(四)不准在没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执行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私自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处罚或收缴罚没款。
六、奖励与惩罚:
协管员、信息员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法行为及时报告,经证实情况属实的,可按《海南省举报制售假劣药品有功人员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每年评选5位优秀协管员和5位优秀信息员,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对于不履行职责、违反纪律,或发现违法行为瞒而不报,甚至为违法人员通风报信的协管员、信息员,将坚决予以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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