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奖惩管理管理制度旨在通过明确的奖励和惩罚机制,激励员工积极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维护公司秩序和团队和谐。它不仅能够激发员工的潜能,还能强化公司价值观的传播,确保公司的战略目标得以实现。
1. 表现优秀:对于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超越职责要求,对公司做出显著贡献的员工,应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如奖金、晋升机会、表彰等。
2. 工作失误: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工作失误或损失,需要设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如警告、罚款、降职等,以示警戒。
3. 规范行为:明确员工行为准则,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同时鼓励遵守规则、积极向上的行为。
4. 绩效考核:建立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估体系,将奖惩与员工的绩效挂钩,确保激励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5.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允许员工对奖惩决定提出疑问或申诉,保证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1. 激励机制:奖惩制度作为激励机制的核心,能有效提升员工的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推动公司发展。
2. 文化塑造:通过奖惩,公司可以传递其核心价值观,塑造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
3. 人才保留:公正的奖惩制度有助于留住优秀人才,减少人才流失,增强团队稳定性。
4. 法规合规:符合劳动法规要求,保障员工权益,降低法律风险。
1. 制定详细标准:明确各项奖惩的具体条件和标准,确保执行时有据可依,避免主观判断。
2. 定期评估:定期对奖惩制度进行审查和调整,确保其适应公司的发展变化和员工的需求。
3. 公开透明:公开奖惩信息,让员工了解自己的表现如何影响到奖惩结果,增强制度的公信力。
4. 培训宣导:对员工进行奖惩制度的培训,确保他们理解并接受这一制度,减少误解和不满。
5. 结合个人发展:奖惩应与员工的职业发展相结合,为员工提供成长空间,激发他们的长期承诺。
通过以上方案,公司奖惩管理管理制度将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公司的整体战略,促进员工与组织的共同发展,创造一个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
第1篇 公司奖惩管理条例(5)
公司奖惩管理条例(五)
第一章 总 则
为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奖惩,有效使用激励和约束的杠杆作用,规范职员的行为准则,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所指奖励的类别:
嘉奖;
记小功;
记大功;
奖金或晋级;
本条例所指惩罚的类别:
警告;
记小过;
记大过;
降薪,降级;
解聘;
本条例所指以上,以下,以内均包含本数在内.
第二章 奖 励
嘉奖
有下列事迹之一,经查证属实者,予以嘉奖:
工作努力,态度积极,按时完成任务,表现突出者;
遵纪守法,听从指挥,服从工作安排,互相协作有事迹者;
爱岗敬业,热爱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表现突出者;
积极参与团队建设,维护团队荣誉,有具体事迹者;
拒绝不正当礼金,礼品馈赠或贿赂者;
有其它事迹足为其他职员学习者.
记小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记小功一次:
对管理咨询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采用并确具成效者;
遇有事故或灾变,勇于负责并措施得宜,免于损失或减少损失者;
举报违规或侵害公司利益案件者;
有其它较大功绩,足为其他职员榜样者.
记大功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经查证属实,予以记大功一次:
遇有意外事件或灾变,奋不顾身,极力抢救因而减少公司重大损失者;
维护公司重大利益,竭尽全力,避免重大损失者;
对管理技术有重大创新或提出重大改善,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办理重要业务成绩特优者;
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经实行确有成效者.
奖金
奖金是指:
1.年终盈余奖金;
2.改善提案奖金;
3.节约成本费用奖金;
4.特殊成绩奖金;
5.竞赛考核奖金;
6.非经常性奖金.
有下列事迹之一者,可颁发奖金或予以晋级:
1.年终评比总成绩优秀者;
2.有研发创新对公司确有重大贡献者;
3.对公司作改善提案,经实施证明能为公司创收利润或减少损失者;
4.对公司目标管理的达成,经营效益的提高成效卓着者;
5.一年内记大功二次者;
6.具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三章 惩 罚
申诫
上班时间躺卧休息,擅离职守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因个人过失导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妨碍工作秩序,情节轻微者;
遇非常事变,故意规避者;
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者的;
工作时间内玩游戏,听音乐者;
初次违反公司管理制度者.
记小过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指令时间未能如期完成以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在工作场所喧哗吵闹,妨碍他人工作而不听劝告者;
对同事恶意攻击诬陷,制造事端者;
工作不力,屡诫不改者;
疏忽过失致公物损坏者;
迟到30分钟或旷工半天以上的;
屡犯(两次以上)公司管理制度者.
记大过
擅离职守导致公司业务遭受重大损失者;
损毁,涂改公共文件或损毁公物者;
疏忽职守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信誉和经济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者;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工作指导和安排,屡劝不改者;
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欺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违抗命令或有侮辱威胁管理人员行为,情节较轻者;
泄露公司资料和商业秘密或虚报事实者;
造谣生事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损失者;
利用bt或其它软件下载电影等大容量文件者;
旷工两日内者;
记小过两次者.
辞退或开除,情节严重的报送司法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假借职权,营私舞弊者;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碍团队秩序者;
殴打同事或相互殴打者;
盗窃公司财物,故意损毁公物者;
不服从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指挥调遣,且有威胁行为者;
未经公司许可,向第三方泄露公司商业和技术资料者;
未经公司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连续旷工3天或月间隙性旷工累计达3次者;
仿效上级主管人员签字或伪造,变更,盗用印信,票证或擅自用公司名义在外进行不法活动者
挪用公款或收取公款不交者;
一年内记大过达二次者且未有明显改进者;
严重违犯公司管理制度且情节重大者.
第四章 奖惩作业
奖惩加减标准
职员受奖惩者,依当月薪资中加减下列金额:
嘉奖一次:加发奖金30元;
小功一次:加发奖金50元;
记大功一次:加发奖金100元;
申诫一次:减发薪资30元;
记小过一次:减发薪资50元;
记大过一次:减发薪资100元.
奖惩互抵规定
职员在同年度之奖惩 (辞退和开除除外),得予互抵:
嘉奖一次得抵消申诫一次;
记小功一次或嘉奖一次抵消小过一次或申诫一次;
记大功一次或小功二次抵消大功一次或小过二次;
职员奖惩记录存入其人事档案保存.
第五章 附 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总经理室.
本制度于 年 月 日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公司奖惩管理程序规定
为了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倡规范性管理、人性化管理的理念,规范公司的奖惩管理工作,防止滥奖滥罚,进一步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规范员工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一. 奖惩的原则和目的
1. 奖惩只是一种手段,不是目的,管理者在运用时要有清醒的认识。各单位要规范奖惩制度,减少随意性、随机性,凡无奖惩制度可操作的要建立健全制度,确需临时动用奖惩的需上报意见后再宣布。
2. 奖励要注重与工作导向相结合,要区分本职工作、创造性完成工作、是否有先进性、是否是本职工作以外的为整体利益而做出的努力,奖励主要作为对精神表彰的一种辅助手段。
3. 处罚是为了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和他人、维护管理及组织系统有效运行的一种不得已而又不能没有的管理手段,要谨慎使用,尽量少用。
二. 职能管理部门对工作实施单位的奖惩程序
1. 行政人事部为奖惩工作的归口管理和经办部门,各职能管理部门、各车间为奖惩工作的具体申报单位。
2. 技术品管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技术文件、工艺纪律、产品质量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3. 生产制造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生产计划、生产节拍、产品交货期、生产设备、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在制品管理、工时利用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4. 配套采购部门负责对各车间在材料利用、物资管理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5. 财务部门负责对各单位在财务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奖惩意见,并负责凭行政人事部开具的奖罚通知单办理财务手续。
6. 行政人事部负责对各单位和员工在人事管理、工资管理、生产生活设施、办公设施设备、环境卫生、治安消防、劳动纪律、电脑网络管理、员工行为规范、规章制度执行等综合性方面提出奖惩意见。
7. 以上各职能部门提出奖惩意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奖惩理由、额度和方式,当与其他职能部门有关联时,需关联职能部门会签意见,报行政人事部审查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必要时由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审查批准。
8. 董事长、总经理有权对任何部门或员工直接提出奖惩意见,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有权对任何部门或员工直接提出奖惩意见,但奖惩额度超过200元时,需征得总经理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直接办理奖惩手续。
二. 各部门对本单位员工奖惩程序
为了加强单位的内部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人有权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奖惩,但奖惩额度在50元以下的要报行政人事部备案,本单位要建立健全完整的备查台帐。奖惩额度在50元以上的必须报行政人事部审查同意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奖惩手续。
三. 本暂行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二○○五年六月二十九日
第3篇 公司奖惩管理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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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公司经营管理,明确奖惩的依据、标准和程序,使奖惩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鼓励和鞭策广大员工奋发向上,创造更好的工作业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国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提倡奖惩制度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方式,以严密的考核为依据。在奖励上要针对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而采用不同的形式奖励;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员工,要给予严肃处罚。
第二节奖励
第一条、 奖励范围:
如有下列情况,公司将予以奖励:
a) 对技术或工作方面有益的改进,提出有益的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时;
b) 预防灾害或救灾有功时;
c) 为国家、社会立功,为公司的社会形象做出重大贡献者;
d) 获得社会、政府或行业专业奖项,为公司争得重大荣誉者;
e) 对公司业务推进有重大贡献者;
f) 个人业务、经营业绩完成情况优异者;
g) 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或完成重要突击任务者;
h) 遗留问题解决有重大突破者;
i) 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为公司取得显著效益者;
j) 为公司节约大量成本支出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者;
k) 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妥善平息重大客户投诉事件者;
l)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有实际成效者;
m) 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具有高度奉献和敬业精神者;
n) 顾全大局,主动维护公司利益,具有高度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o) 培养和举荐人才方面成绩显著者;
p) 满足公司设立的其它奖励条件者。
第二条、 奖励项目:
公司设立的主要奖励项目包括:
a) 年度专业成就奖:以公司内各个系统的工作环节为基础,每年由公司各职能部门组织在每个业务系统内评选,具体评选标准和体系由公司各职能部门制定,奖项设为公司优秀员工、优秀管理者、创新奖、优秀团队奖等等;
b) 公司根据企业经营状况每年组织评选相应奖项;
c) 即时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的表现及时给予的奖励。
第三条、 奖励方式:
公司为员工提供丰富灵活的奖励方式:
a) 通报表扬:由公司或有关单位负责人签发,通报范围视具体奖励行为而定;
b) 即时奖金;
c) 奖励性假期:除员工正常可以享受的假期外,还可以得到额外的奖励性假期;
d) 奖励性旅游;
e) 参加外部培训;
f) 出国考察。
第四条、获奖程序:
员工受奖应由部门主管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部提供意见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奖励级别与方式,人力资源部发布奖励通知并将获奖情况记入员工档案。
公司内统一设立的奖励,将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向总经理同意推荐,经总经理核实,在公司内公布奖项。
第三节惩罚
对于违反公司制度的各种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后果大小、认识态度程度等进行惩罚。
第一条、惩罚种类
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经济处罚包括罚款、取消奖金。
行政处罚包括:批评、警告、记过、降职和辞退。
根据员工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公司将采取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条、处罚细则
1、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批评的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经济处罚。
1) 迟到、早退、外出不登记,不着工装,不戴工牌者。
2) 不能及时、认真清扫自己的卫生区,办公区内(桌面、地面)凌乱,不整洁者。
3) 在办公区内、公司门口、走廊抽烟、扔烟蒂、扔废纸等垃圾者。
4) 桌面摆放零食,上班期间吃零食者。
5) 发物料人员不能及时清除办公区内包装物。
6) 接听电话不礼貌,使用不规范用语,影响公司形象者。
7) 上班时间串岗聊天者。
8) 说脏话、粗话者。
9)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衣冠不整、奇装异服影响公司形象者。
10) 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者。
11) 参会人员迟到者。
12) 未按公司指定位置,随意摆放车辆或堆放杂物者。
13) 在食堂就餐,浪费食物,乱倒饭菜者。
14) 在所管辖区域内,有长明灯、长流水者。下班后所辖区域窗户未关,所用电器(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电源未切断者。
2、 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15) 未能及时传达、执行公司下发的文件者。
16) 私自留客在员工宿舍留宿者。
17) 工作时间内手机关机,无法取得联络者。
18) 非工作要求午餐饮酒者。
19) 工作时间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书籍、网站、做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0) 上班时间打私人电话时间半小时以上者。
21) 纪律松散,当月内累计迟到三次以上者。
22) 未经批准擅自串岗怠慢工作者。
23)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经劝告不改正者。
24) 无正当理由,培训旷课者。
25) 对上级交办的工作不及时办理,不能按时完成任务,又不及时复命,但未造成损失者。
26) 因指挥、监督不力造成事故情节较轻,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7) 私自移动消防设施,因操作不当,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者。
28) 一个月内违纪三次(含)以上者。
3、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记过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29) 工作中发生意外却不及时报告公司者。
30) 损坏公物,影响公司正常秩序者。
31) 管理不力,对下属放任自流者。
32) 知情不举,隐瞒他人的违纪行为者。
33) 搬弄是非、挑拨离间、中伤他人、损害团结、互相谩骂吵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者。
34) 不认真执行公司规定,推卸责任,刁难顾客,使矛盾上升造成顾客不满或投诉,产生恶劣影响者。
35) 工作时间酗酒者。
36) 不服从主管人员合理指导,屡劝不听三次以上者。
37) 培训无故旷考者。
3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利益受到__元以内经济损失者。
39) 年度内累计警告三次者。
4、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降职的行政处罚,同时公司将根据违纪的严重性,辅以经济处罚。
40) 泄露公司秘密事项,但对公司利益未造成损害、情节较轻者。
41) 不服从上级领导工作安排,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致影响公司权益者。
42) 违反部门工作流程,给工作造成损失,且损失在__元以下的。
43) 对下属正常申诉做出阻挠或打击报复经查属实但情节轻微者。
44) 培训考试作弊者及为作弊提供方便者。
45) 伪造病假单证明或提供虚假病历者。
46) 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47) 故意造成同事失和或造成领导失察责任或致使他人工作受阻,公司利益直接或间接受到损害者。
48) 对能够预防的事故不积极采取措施,致使公司受到__―10000元的经济损失者。
49) 私自将客人或同事遗忘的物品收归己有,价值在200元以下者。
50) 年度内累计记过二次者。
5、员工有下列行为者,处以辞退的行政处罚,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1) 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妨害团体秩序者。
52) 对下属正常申诉打击报复经查事实情节严重者。
53) 工作不负责,经常产生废品,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者。
54) 擅自挪用公款和同事财物或者有贪盗窃行为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5) 职权滥用,恣意挥霍公司财产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6) 利用工作之便和业务关系请客、送礼、为个人谋取好处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7) 工作时间聚众打牌、玩麻将者。
58) 无理取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者。
59) 故意损坏公司重要文件或公物者。
60) 携带公安管制刀具或易燃、易爆、危险品入公司者。
61) 在职期间刑事犯罪者。
62)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拘留、审查或追究刑事责任者。
63) 虚报个人申诉资料或故意填报不正确个人资料者。
64) 擅自以公司名义对外发表言论或进行与本公司无关的业务活动者。
65) 以不正当手段窃取公司机密,并向外界泄露、宣示、收受好处者。
66) 违抗命令,擅离职守,工作疏忽,贻误要务者。
67) 擅自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合同者。
68) 无故旷工四天以上(含四天),不服从或拒绝执行上级指令者。
69) 玩忽职守,致公司蒙受1万元(含)以上经济损失者,并负赔偿责任。
70) 为谋私利,利用公职权力或工作时间为其他公司工作,从事第二职业者。
71)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7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73) 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公司机密,使公司蒙受损失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4) 在公司内煽动怠工或罢工者。
75) 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形象者。未经许可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76) 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同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7) 参加非法组织,经劝告不改者。
78) 年度内累计记过三次者。
第三条、处罚程序
对员工处分一般情况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调查审核通过,上报总经理决定后执行。
员工受到惩罚处分时,由人力资源部出具书面惩罚通知,并在公司内公示,同时记过以上的处罚记入本人档案,受到开除处分时,人力资源部应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劳动人事部门备案。
第四条、处罚申诉
给予员工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应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公司讨论,并征求工会意见,慎重决定。
在批准职工处分以后,如果被处分者不服,可以越级申诉,但在公司未做出改变原处分的决定以前仍按原决定执行。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由国畜人力资源部制订、解释,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制度凡有与国家法令、法规有抵触之处,按国家法律执行。
第4篇 某物业服务公司奖惩管理规定
物业服务公司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营造公平、上进、奖惩分明的良好工作氛围,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使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体系在稳定有序的环境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
为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明确责任与义务,公司制定各种规定是实现企业目标的保证。公司要求员工有良好的遵守规定的自觉性,但规定和制度是必要的,公司订立的规定与制度使员工了解行为规范以及违反导致的后果。
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奖惩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有功必赏、有错必纠、赏罚分明。
第五条 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通报表杨、三级嘉奖、二级嘉奖、一级嘉奖和年终评奖。
惩处分为:通报批评、警告、小过、大过、降级处理、辞退处理。
第六条奖惩形式
一、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步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赏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奋敬业,勇于争先。公司奖励采取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办法。
奖励分为:通报表扬;三级嘉奖:50元;二级嘉奖:100元;一级嘉奖:300元;
1、通报表扬
员工有下列良好表现,将会被予通报表扬,表扬可采取内部通报、当众表扬等形式。被授予表扬的原因包括但不局限于下述项目:
1)品行端正、注意公德、拾金不昧等良好行为。
2)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等行为。
3)遵章守纪、忠于职守、任劳任怨堪为员工楷模者。
4)工作中一贯自觉主动积极肯干表现良好有书面表扬者。
5)热心服务,并有书面表扬者。
6)团结同事,领导有力,较好提高部门业绩的管理人员。
7)较好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如月度销售任务、岗位工作管理任务等)。
8)提出较为良好的工作建议或行动方案者。
9)关心企业和他人,无私奉献爱心,受到员工一致好评者。
10)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11)能完成岗位工作,又能不断坚持继续学习提高者。
12)其他有益于公司和岗位工作的良好表现行为,并有书面表扬者。
2、三级嘉奖
员工若有下列行为或表现(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三级嘉奖,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工作尽责成绩优异者(如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达标、年度达标者);
(2)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3)热爱企业、爱惜公物、厉行节约,取得较好成效者;
(4)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害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减少损失者。
(5)维护企业利益,挽回公司损失或维护企业利益者。
(6)勇于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
(7)提出较为良好的工作建议或行动方案,并取得较好实际效果的员工。
(8)忠于职守、见义勇为者。
(9)好人好事较好的提高公司美誉度者(如好人好事获见报等)
(10)其他类似表现出色行为或业绩。
(1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1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1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3、二级嘉奖
员工若有下列表现、行为或工作成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二级嘉奖表扬,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确实可取,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省使用原物料,减低成本,获得优良效果者;
(3)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用后确有显着之优良效果者。
(4)遇紧急及非常事故,应变得当,减少或防止公司损失者。
(5)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6)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心尽守,谦洁作风者。
(7)控制成本、节约物料,取得良好效益者。
(8)举报公司内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露公司机密、违法违纪等,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行为经核查无误,情况属实,挽回公司重大损失者。
(9)好人好事很好的提高公司形象及美誉度者(如获好人好事获地区主流煤体报道表扬,使公司形象及美誉度极大提高等)
(10)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发现职责外事故,予以及时挽救,防止公司受到损害者。
(11)其他类似维护公司利益优异表现和取得优异成绩的行为。
(12)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着者。
(13)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4、一级嘉奖
员工若有下列表现、行为或工作成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项目),将会被给予一级嘉奖表扬,并于公司内部以发文形式公开表扬: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着经济效应;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之恶习得排除者。
(2)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省使用办公用品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3)遇重大灾等重大事故时,不顾个人安危,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4)举报、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的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5)对公司各项管理方法、操作流程等的重大改善,使公司得到明显收益者。
(6)有益于公司发展的重大创新,并在实施中取得重大成绩和经济效益者。
(7)维护公司利益,避免公司重大损失者。
(8)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着功绩者。
(9)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10)其他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的行为。
5、年终评奖职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
(1)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 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者。
(3) 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 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二、处罚:是对犯错误员工的教育和指导,公司奉行有错必纠的原则,鼓励知错必改,公司愿意帮助员工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处罚分为:通报批评;警告:50元;小过:100元;大过:300元;降级处理;辞退处理。
1、通报批评
员工若初次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被处以通报批评:
(1)在工作时间从事私人的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读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纸、杂志、上网聊天、打瞌睡、吃零食、嬉戏、玩耍、运动、闲聊、打私人电话等。
(2)上班时间,未经上司许可撤离工作岗位、串岗、空岗。
(3)未按时完成或虚假完成任务、需提交方案、工作报告等。
(4)对同事、访客不礼貌,在接待工作中出态度冷漠、语言生硬、顶撞、推卸责任等现象。
(5)不爱护公物的行为(未造成经济损失)。
(6)不按规定使用指定的表格申请事、病假、出差等。
(7)工作疏忽或不认真,幸未造成大障或损失者。
(8)续假、逾期休假但不提前申请者。
(9)未准时出席会议,屡教不改或无故缺席者。
(10)文件或工作任务传达不及时、不到位者。
(11)其他违反公司制度规定情节轻微的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未按时完成工作报表的。
2、警告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受到警告处罚,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在工作时间睡觉,大声喧哗、争吵,扰乱工作正常秩序,情节轻微者。
(2)没有正当理由,初次不服从上司的指示,或超越职权,扰乱职务制度。
(3)怠慢业务,经上司提醒后仍未有改善。
(4)因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5)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者。
(6)发现有损公司利益的言行不上报或不及时制止。
(7)浪费财物,情节轻微者;
(8)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损害同事之间的团结。
(9)品行不正,无礼、辱骂他人者;
(10)调岗、请休假未做好工作交接,造成工作混乱或延误工作者。
(11)不按时归还公司借款或结算手续。
(12)违反公司安全和消防管理规定。
(13)破坏环境卫生者。
(14)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者。
(15)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16)初次不听主管合理指挥者。
(1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胸卡者。
(18)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9)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0)对各级主管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处理不当者。
(21)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22)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其他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情节一般或相当于以上内容的过失行为。
3、记小过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将受到记小过处罚,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半年内已接受警告处罚二次者。
(2)管理监督方面松弛,致下属工作散漫、怠情、推诿或回避责任者。
(3)涂改或撕毁考勤记录、识别证、涂墙壁或机器设备者。
(4)未经公司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上班者。
(5)投机取巧、隐瞒真相、牟取非份利益者。
(6)任意浪费使用原料或损坏公物者,价值500元以下。
(7)不遵循主管指导,影响工作或业务之推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
(8)托代签或伪造考勤记录者。
(9)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者。
(10)虚报开支、冒抵开支、虚假销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额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
(11)知情不报、隐瞒他人严重违纪行为。
(12)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者。
(13)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严重者。
(14)挪用公款者。
(15)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16)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17)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18)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19)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20)上班期间中午非工作需要饮酒者。
4、记大过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予以记大过,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一年内已接受两次记小过处罚者。
(2)忽视职责,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公司财务损失者。
(3)行为粗暴或不检,破坏纪律,屡诫不改者。
(4)疏于监督或错误指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5)利用职务之便,取用公司材料制造或修护私人物件者;
(6)撕毁公文或公告文件及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者;
(7)虚报开支、冒抵开支、虚假销售套出公司利益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
(8)不利公司之谣言或公司业务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者。
(9)恶意攻击、诬告、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10)员工评论其他同事薪资福利情况。
(11)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2)上司明知下属有违纪情况或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者
。
(13)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情节严重者。
(14)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极为严重者。
(15)挪用公款,情节严重者。
(16)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7)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8)故意撕毁公文者。
(19)虚报工作成绩或伪造工作记录者。
(20)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较大伤害者。
(21)遗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2)职务下所保险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小者。
(23)违反安全规定,使用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24)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5)工作时间,非招待客户或业务关系饮酒者。
5、降级处理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记予降级处理,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疏忽工作引发事故或因其行为导致公司遭受较大损失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3)行为顽抗或轻蔑主管或类似之行为者。
(4)未具正当理由对其主管指派之任务屡次拒绝执行者。
(5)对公司授予之职务无法胜任者。
(6)管理不善或疏于防范而酿成重大灾害,致公司受损不菲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7)人事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员工泄露他人薪资者,当事人工资降低一级基本工资,人事行政部、财务部相关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工资统一降半级。
(8)有意损害公司形象经证实者
(9)上司明知下属有违纪情况或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举报,情节严重、恶劣者。
(11)影响公司团结者。
6、辞退处理
员工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包括但不局限以下项目),记予辞退处理,并于公司内部发文通报:
(1)在工作上供词谎骗、隐瞒过失,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2)犯有偷窃行为;未经许可携带或企图携带公司贵重物品离开;携带或企图携带国家法规或公司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如毒品、武器、爆炸或危险性的物品进入公司。
(3)因重大过失导致公司的建筑、设备、器具及其它贵重物品丢失或严重损坏等,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赔款权利。
(4)泄露(或企图泄露)公司机密者,除处罚外,公司将视情况保留追索权利。
(5)贪污、侵占、挪用公司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收受不当钱财、受贿、串通外来人员监守自盗公司财物或在业务往来中收取回扣等非法收入(无论金额多少)。
(6)违法违纪,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劳教、监禁或判刑;或做出了受社会广泛谴责之行为。
(7)对上司、同事或下级施加暴行、恐吓、打击报复。
(8)加入任何非法组织(如_组织、恐怖组织、传销组织等)
(9)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吸毒。
(10)消极怠工,歪曲、故意不按公司规定操作,情节恶劣者。
(11)严重的不诚实行为(包括但不限以下行为)
a.在求职时提供假资料,伪造个人经历或为达到让公司雇佣而采取不正当的方式。
b.加入公司之前,未报告自己所得的传染性疾病或其它将影响自己工作能力的健康问题。
c.以欺骗性理由请假、休假、续假。
d.弄虚作假,虚报假单或费用情节极端严重者。
e.员工在长病假期间至任何其他公司或机构工作。
f.向外散布对公司污蔑性言论。
(12)拒不听从主管指挥监督,与主管发生冲突者。
(13)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14)在公司内聚众赌博。
(1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16)聚众闹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17)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18)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9)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20)盗窃同仁或公司财物者。
(21)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22)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23)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24)年度内累计六次记大过行为者。
(25)月度考核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者
(26)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27)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8)其它应给予除名。
第七条奖惩关系
1、通报表扬三次等嘉奖一次,嘉奖二次等于记小功一次;记小功二次等于记大功一次;
2、通报批评三次给予警告一次,警告二次等于记小过一次;记小过二次等于记大过一次,连续三次记大过辞退处理;
3、记大过二次基本工资下调一级,岗位补贴下调一级;记大过三次辞退处理,此累计不做奖金、罚款仅做为年终考评依据。
4、奖惩事项将作为年终考核及升迁之依据。
5、职工奖惩经领导签字后生效。
6、职工年终被评为优秀工作者,公司将给予一定奖励。
第八条 操作细则
1、奖惩事实由各部门负责人提交人事行政部审核或审批,奖励或惩罚事件在小过(含小过)、小功(含小功)以下者,由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发《职工奖罚审批表》生效。奖励或惩罚事件在大功(含大功)或大过(含大过)以上者,由副总经理在调查核实后审核,总经理签批《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审批后人事行政部将以发文形式于公司内部通报,发文后生效。
2、《职工奖惩审批表》生效后,须转发登记在《职工奖惩记录表》中,以备存查,功或过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3、奖惩款项由公司人事行政部依奖惩通报文于员工当月工资中计入或扣减。
4、各部门负责记录并存档各员工的奖惩事实及相关通报文件,每年12月初收收集汇总交人事行政部。奖惩记录将对员工的年终评估、晋升、降级及个人职业发展产生影响。
①人事行政部作为本制度
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奖惩制度的拟定、审核、培训、推广、解释,并负责日常信息的收集、反馈和研究修改。
②原则上,所有奖惩均以通报形式公布,特殊情况可由公司负责人酌情灵活处理。
第九条 其他
第5篇 物业公司奖惩管理规定(12)
物业公司奖惩管理规定(十二)
为加强公司的管理,规范员工言行,做到有章可循,有例可依。本着弃劣择优、奖罚分明的原则,特制定如下奖惩管理规定:
一、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奖励:口头表扬、大会表扬、书面通报表扬、物质奖励。
1、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实施有显着成效者;
2、工作责任心强、有突出贡献者;
3、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4、为保护公共财产、保护业主生命安全见义勇为者;
5、敢于向不良现象作斗争,揭发举报者;
6、服务热情受到业主表扬者;
7、严格开支、节约费用有显着成效者;
8、拾金不昧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二次给予书面警告,第三次犯过签发过失通知单并存放在个人档案内),并处5元至20元不等的罚款。
1、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工作时间打磕睡、听收录机、看报纸、喧哗、吃零食等);
2、当班时不按要求穿制服或衣服不整、不佩戴工作牌;
3、不修饰仪容、仪表;
4、上、下班不按时签到、无故迟到早退;
5、在公共场合污言秽语;
6、随地吐痰或丢弃废物;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8、使用公务电话干私人事务;
9、高声与业主对话;
10、不正确使用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纪律处分:初次给予书面警告并扣发当月20%的工资、二次记小过并扣发当月50%的工资、三次记大过并扣发当月全部工资、屡教不改者公司解雇。
1、擅离工作岗位或迟到、早退超过一小时;
2、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主管或上司合理的工作指令;
3、对业主粗暴不礼貌;
4、消极怠工、旷工一天者;
5、要求别人或代别人打卡;
6、未经批准私自装配公司使用的钥匙;
7、拾遗不报;
8、员工蓄意或疏忽损耗、毁坏公司财物、损失不大的。
四、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时解雇:
1、工作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恶劣影响者;
2、无故旷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
3、利用工作之便接受贿赂者;
4、煽动员工、业主搞群众_或闹事;
5、威吓、恐吓、打架、斗殴、危害同事者;
6、泄露公司有关机密;
7、偷取公司、业主、同事财物;
8、参与黄、赌、毒者;
9、违反国家法令或触犯国家法律者。
五、员工必须在发出的通知书上签名承认所犯的过失,如拒绝承认将由行政管理部或主管部门作出最后调查,证实犯过属实,对拒不签认,立该开除。
六、员工有上诉权利、如果员工对处分或处理意见不服时,有权向物业经理或行政管理部投诉,以便妥善解决。
第6篇 某物业管理公司奖惩管理办法
物业管理公司奖惩管理办法
1.奖惩类别明细:
奖惩分类
种类
奖金(罚金)
奖罚形式
奖励
嘉奖
10元
当月工资中累加
三等功
30元
当月工资中累加
二等功
50元
当月工资中累加
一等功
100元
当月工资中累加
特等功
总办会议讨论定
当月工资中累加
处罚
警告
10元
当月工资中扣除
小过
30元
当月工资中扣除
中过
50元
当月工资中扣除
大过
100元
当月工资中扣除
辞退
开除
特别处罚
总办会议讨论定
当月工资中扣除
2.奖励: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属实应由相关部门签报奖励之。
2.1 一等功:
a.对公司重大业务有特殊功绩,或提供意见经采纳实行确有重大成效者。
b. 对于舞弊或有害本公司权益事情,能事先举发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
c.遇重大突发事件,随机应变得当,或奋力相救保全他人人身安全或公司巨大财产、业主巨大财产安全。
d.研究改善工作方法,降低成本有特殊贡献者。
e.领导有方,使工作进展有相当成效者。
f.拾金不昧,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
g.奋力保全公司或业主财产安全,价值在800元以上者。
h.有其它重大功绩者,直接经济价值在3000元以上者。
2.2 记二等功:
a.节约物料或对废料进行利用,卓有成效。
b.协作2.1项条款所涉及的人员达成任务确有重大贡献者。
c.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足为全公司同仁表率。
d.发现非本职工作外漏洞,迅速报告或妥为处置避免较大损失者。
e.服务每满3年,考绩优良,未曾旷工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f.奋力保全公司或业主财产安全,价值在600元以上者。
g.拾金不昧,价值在300元以上者。
h.有其它重大功绩者。
2.3 记三等功:
a. 协助2.2项条款所涉及的人员达成任务确有较大贡献者。
b. 遇有紧急情况,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宜者。
c. 节省成本有具体成效者。
d. 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公司利益经查属实者。
e. 当选优秀员工之在岗且在职人员。
f. 节约用水用电或其它节约行为使公司费用有明显减少者。
g. 拾金不昧,价值在200元以上者。
h. 保卫他人财产安全,价值在300元以上者。
i.有其它较大功绩者。
2.4 记嘉奖:
a.代表公司参加外界活动,推广公司企业文化形象,其表现优良者。
b.能及时举报或制止破坏花园环境秩序等行为。
c.经常主动提出具有一定价值的合理化建议者
d.工作勤勉,兢兢业业,并有具体事迹者。
e.其它有突出表现处,足为一般楷模。
f.揭发举报公司的一般违规违纪行为者。
g.对完成某一项特定工作效率较高者。
h.拾金不昧,价值在100元以上者。
i.抢救他人或公司财产,价值在150元以上者。
j.其它有较突出表现者。
2.5 特别嘉奖:对公司技术改造、组织变革、管理推动有重大突破者,或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给公司挽回巨额损失者,给予特别奖励,或其它制度所规定的奖项设置。
3.处罚: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属实应由相关部门签报惩处。
3.1 开除:
a.一年内记大过累计三次者。
b.年累计旷工达4天(含4天)以上者。
c.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取贿赂、佣金及回扣者。
d.在外兼营事业影响工作,经劝告未放弃者。
e.违抗上司或管理干部命令情节严重者。
f.办事不力,疏忽职守,致公司受重大损失并有具体事宜情节严重者。
g.造谣生事,煽动怠工者。
h.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i.仿效上级主管签字图谋不轨或盗用印章者。
j.在工作区域内酗酒,或在花园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者。
k.私自携带武器、凶器等危险物品出入花园者。
l.因工作原因,对主管或其它干部及家属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者。
m. 行为或口语极端恶劣者,严重损害公司形象。
n.故意损坏设备、产品或其它物造成重大损失者,或故意泄露业务上之机密,致使公司受损者。
o.散布不利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者。
p.违反法律受刑事审判者。
q. 与业主打架或高声辱骂业主者。
r.私自留宿异性并在宿舍内姘居者。
s.因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者。
t.参加非法组织者。
u.占有不当得利物品价值800元以上者。
v.其它违反法令或工作规定情节严重者。
3.2 辞退:
a.试用期不合格者。
b.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
c.不能适应公司企业文化或企业氛围者。
d.经查面试时持虚假简历、学历及身份证者。
e.其它违法违纪情节严重者。
f.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私自到业主家做钟点工谋利益者。
g.未经批准,在本公司捡废品私自变卖者。
3.3 记大过:
a.违抗命令或延误公务情节较轻者。
b.擅离职守或谎报信息致公司受损者。
c.直属主管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袒护或不予以举发者。
d.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致公司受意外损失较重者。
e.品行不端正,或行为粗暴,屡劝不听者。
f.与业主大声对骂者。
g. 遇重大突发事故,责任人故意躲避致公司受损较大者,违反公司纪律,扰乱公司秩序情节严重者。
h.忘记打卡作虚假出勤签证者。
i.虚报加班者。
j.在宿舍内私接电源者或私自留宿他人。
k.故意泄漏本人或他人薪资者。
l.代人打卡或托人打卡者。
m.擅用他人工牌等证件或借工牌等证件予他人使用者。
n.擅带违禁物品进入公司或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入花园者。
o.执法检查人员或管理干部正当执勤检查,辱骂或威胁执行人员者。
p.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q.占有不当得利物品价值500元以上者。
r.其它失职违规情节重大者。
3.4 记中过:
a.管理不善或防范疏忽,致公司受损或酿成事故情节一般者。
b.浪费人力,物力,财力,致公司受意外损失较轻者。
c.遇一般突发事故,责任人故意躲避致公司受损者。
d.不服合理之工作调派,或延拒办理工作移交手续而无正当理由者。
e.故意损坏公司财产情节较重者。
f.利用公司资源办私事情节较重者。
g. 他人违规违纪查处后而作伪证者。
h.与客户/业主发生争吵,情节严重的。
i.未经部门主管同意,随意串岗换岗情节严重者。
j.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500元以上损失者。
k.占有不当得利物品价值200元以上者。
l.在宿舍内发现有男女互串者。
m.其它违规违纪失职情节较重者。
3.5 记小过:
a.疏忽督导致使所属人员有舞弊情形经查属实者。
b.工作时间内卧睡、伏睡者。
c.损坏公司财产情节较轻者。
d.将饭菜带入宿舍或办公室用餐者。
e.乱倒饭菜,破坏公共卫生者。
f.用水用电后不随手关闭或随意浪费者。
g. 未经主管同意在上班时间内会私客,或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者。
h.未经核准,无故不加班或不参加会议、集合者。
i. 利用公司资源或上班时间办私事情节较轻者。
j.利用公司计算机玩游戏者。
k.与业主关系偶有磨擦者。
l.占有不当得物品价值100元以上者。
m.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300元以上损失者。
n.其它违法违纪情节较轻者。
3.6 记警告:
a.工作时间内谈天、嬉戏、看报刊杂志及消极怠工者。
b.行为不检,不遵守公共秩序或破坏花园环境卫生情节较轻者。
c.上班时间内,不佩带工牌者。
d.不服从管理经劝阻尚可以改正者。
e.在花园写有不堪入目文字者,或在宿舍及工作场所张贴违禁图画者。
f.捏造请假事由经查属实者。
g.不按规定放置生活用品、文具、文书、印章及重要资料经劝无效者。
h.无故穿拖鞋入工作场所者。
i.与业主高声争执者。
j.占有不当得利物品价值50元以上者。
k.因个人失误,给公司造成100元以上损失者。
l.其它不按规定行事情节较微者。
3.7 特别处罚:
a.违_治安条例被查处者,犯重大偷窃行为被查处者,其它重大违规违纪
行为。
4.奖惩申报权限:
4.1 各级管理人员享有奖惩申报权,奖励申报时须附具体事迹报告。
4.2 除总办外,各级管理人员不得作跨部门奖惩申报,需跨部门奖惩申报时,须
向总经理或行政主管提出。
5.奖励申报流程:
5.1 有具体贡献事实,填写《员工奖励单》,并附事迹报告。
5.2 经部门主管/部门最高主管/总经理审核后交行政部存档。
6.惩罚申报流程:
6.1 有具体违章事实,申报人填写《员工处罚单》并交当事人所在部门主管执行。
6.2 经部门主管/部门最高主管/行政主管/总经理审核后并交行政部生效。
7.惩罚不服上诉流程:
7.1 当事人不服惩罚申报时,应在当天(超时上诉视为当事人默认申报)首先向本部门主管提出申诉。
7.2 如当事人仍不服部门处理结果时,可在当天向行政主管提出诉讼,由行政部通知部门最高主管或呈报总经理开会讨论当事人的上诉,当天做出处理。
7.3 如总经理或部门最高主管维持原判的,则最终的处罚结果以原始的处罚意见为有效惩罚,当事人不得上诉。
8.应用表单
8.1 《员工处罚单》
8.2 《员工奖励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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