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中的关键环节,旨在确保公司的安全、秩序与效率。这一制度不仅规范了员工的日常行为,还维护了公司的正常工作环境,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它也是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提升员工的责任感和团队凝聚力。
出入公司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员工身份验证:所有员工需佩戴有效的工作证件,以证明其身份。
2. 访客管理:访客需提前预约,并在接待处登记,由指定员工陪同。
3. 出入口控制:设置门禁系统,限制未授权的进出。
4. 物品进出管理:对携带物品进行检查,防止非法物品带入。
5. 紧急情况处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人员能够有序撤离。
6. 车辆管理:对公司车辆和外来车辆进行登记和管理。
7. 安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的培训。
有效的出入公司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它可以防止盗窃和破坏行为,保护公司财产。通过严格的访客管理,可以减少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度的执行可以增强员工对规则的尊重,提高工作效率。良好的安全环境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增强企业的吸引力。
为了实施和维护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1. 完善硬件设施:升级门禁系统,确保其能准确识别员工证件,并与考勤系统联动。
2. 强化访客管理流程:设定详细的访客管理规定,包括预约、登记、陪同等环节。
3. 定期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强调出入规定和应急措施。
4. 严格执行:管理层应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和记录。
5. 反馈机制:设立意见箱,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制度。
6. 透明化沟通:定期向员工通报安全事件和改进措施,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
出入公司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的基础,我们需要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确保其有效执行,为公司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1篇 某设备公司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设备公司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维护公司安全,规范人员、车辆、物品出入的管理,特订定本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厂门时,应遵守本规定,由门卫负责管理。
第二章 人员出入管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上下班应穿着制服,出入厂门必须打卡。
(二)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及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入厂人员经批准,可以随时出入厂(门卫处放置人名清单)。
(三)普通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持外出通知单(或出门证)出门。
(四)员工于上班时间请假出厂时,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后打卡出厂。
(五)厂内住宿人员,在勤务时间外,凭住宿证进出工厂。
第四条 其他企业人员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洽公人员须于门卫处出示相关身份证明,办理入厂登记手续,发给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并联络有关单位接待。非经厂单位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公事完毕,公司接待人员须在来客出入公司登记单上签字,由来宾交还门卫处。具体流程详见行政系统流程管理中的出入公司管理流程。
(二)协作厂商长期派驻工厂人员,凭公司发给之识别证进出工厂。
(三)政府机关、客户、人民团体或本厂区人员亲友如有必要入厂参观时,由经办人或申请人填具参观申请登记单,经核准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派员引导参观。入厂时门卫应在参观申请登记单签注入厂时间,参观完毕出厂时签注出厂时间。
(四)本公司部门经理或副经理以上人员陪同宾客参观,事前可免办申请手续,但应于当日内补填参观申请登记单,由门卫签注入出厂时间。
(五)参观时间以日常上班时间为限,若遇到休假日,须事先来函核准或经当日值班负责人核准。
第五条 公司员工亲属或朋友来访,门卫应要求其出示相关身份证件,并负责联络该员工进行接待。
第三章 车辆出入管理
第六条 外部厂商车辆出入厂门时应遵循以下规定:
(一)交货车辆应填写车辆出入证,并注明车号、随车人数、装运品名、事由、入厂范围等事项,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卸货后空车出厂,车辆出入证须经洽办人签章,并于出厂时交还门卫。
(二)提运本公司各种货品车辆,入厂时须填写车辆出入证,经门卫查对签注时间后入厂。装货出厂时,须交还经洽办人签章的车辆出入证并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三)非运货车辆入厂必须在门卫处领取停车证,凭此证在厂区内指定区域行车、泊车,车辆出厂时必须返还停车证,否则,不允许出厂。
第七条 本公司车辆出入厂门时凭车辆出入证不需进行登记,但装运各种货品出厂时,也应出示送货单或物品出门证等证明,并经门卫审查后出厂。
第八条 本公司员工的自行车不得进入厂门,全部停放在公司门外的车库中。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一般情况下不得出厂门,仅限公司厂区内使用。对于在厂区内住宿的外地员工,经部门相应主管批准后可以将公司自行车骑出厂外,但必须进行登记,自行车如果在厂区外发生故障,由该员工负责修理费用。
第九条 公司内部使用的自行车不可骑入车间,只能在规定区域存放,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四章 物品出入管理
第十条 一般情况下,物品出厂均应凭核准的送货单、出门证等证明经门卫核对无误后放行。放行物品的分类(如材物料、半成品、成品、用品、资产、废料、机械设备等)及授权核准人员由公司相关部门制订列表送门卫执行。
第十一条 各协作厂商交货时所随带他家厂商物品的运出,在进厂时先由保安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保安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才可放行。其他有关物品出入的管理参见保安人员执勤准则。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出入厂管理如有异常情形,门卫应即填报异常情况报告单(见附件),报告相关主管领导。
第十三条 本准则如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以命令补充或修正。
第十四条 本准则由安保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经分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五条 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
附件:上海__商业设备有限公司
出入门管理异常情况报告单
发生时间姓名单位
异常事件描述
描述人:
值班门卫意见:签名: 时间:
安保部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时间:
分管领导意见(必要时):签名: 时间:
第2篇 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程(13)
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程(十三)
1、客户物品出门:
⑴安保人员发现客户携带大件物品应主动上前询问,并核对《物品出门条》与实际带出物品是否一致。
⑵证物相符方可放行。
⑶如发现证、物不符,应要求客人变更《物品出门条》后放可发行。
⑶如遇客户拒绝办理《物品出门条》时,应及时通知安保主管及安保队长现场解决。
2、装修施工单位物品出门:
⑴当施工单位或其委托人提出物品出门要求后,首先请其到物管部开《物品出门条》,大堂安保人员根据《物品出门条》上所留物品明细放行物品。
⑵门岗安保人员接到持物人递交的《物品出门条》,需根据《物品出门条》对携出的物品进行检验,物证相符准予通行。
⑶如不符不予放行。
⑷欲强行出门者,应先行劝阻并及时通知安保部。特殊情况可将欲出门物品扣留,待手续齐备后予以放行。
3、相关记录:《物品出门条》。
第3篇 公司出入公司管理规定(8)
公司出入公司管理规定(八)
一、总则
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人员、车辆、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进入工作区,进行卫生清整并签到;下班应提前将工作区整理入档,关闭用电电源或开关,于下班时间后1-10分钟签到并离开工作区。
(三)中午下班时间,离家较远的员工可在工作区休息;下午下班后,无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严禁在工作区逗留、闲谈或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否则依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四)财务室、营业厅、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库室,应加强防范,
仓库应实行双锁连管,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场所逗留。(五)商场、营业厅人员进出公司,按《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规定着装,上班应佩挂胸章标志,站姿要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攀谈、嬉笑与打闹。
(六)外来客人进出公司要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得在工作区会私客,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就近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三、车辆出入管理
(一) 员工个人交通工具,应按划分区域停放、落锁。
(二) 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应严格检查,并将车号、随车人数、装运物品等情况进行祥细登记。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凭“物品出入证”,由主管部门或仓库保管员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和签发人”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须由部门经理签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办法
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为维护公司形象,确保公司人员、车辆、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人员出入管理
(一)公司人员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进出公司。
(二)员工上班应提前10-15分钟进入工作区,进行卫生清整并签
到;下班应提前将工作区整理入档,关闭用电电源或开关,于下班时间后1-10分钟签到并离开工作区。
(三)中午下班时间,离家较远的员工可在工作区休息;下午下班
后,无特殊原因或非工作加班,严禁在工作区逗留、闲谈或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玩游戏,否则依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四)财务室、营业厅、总经理办公室等重要库室,应加强防范,
仓库应实行双锁连管,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一人在上述场所逗留。(五)商场、营业厅人员进出公司,按《员工纪律与行为规范》规定
着装,上班应佩挂胸章标志,站姿要规范,不得在工作场所攀谈、嬉
笑与打闹。
(六)外来客人进出公司要进行登记,原则上不得在工作区会私客,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可就近处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三、车辆出入管理
(一) 员工个人交通工具,应按划分区域停放、落锁。
(二) 机动车辆进出公司,应严格检查,并将车号、随车人数、装运物品等情况进行祥细登记。
四、物品出入公司管理
(一)出入公司物品,凭“物品出入证”,由主管部门或仓库保管员填具出入物品“品名、规格、数量和签发人”清单及随货同行单,方可放行。
(二)非正常物品出入公司,须由部门经理签单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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