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异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内部设备的变更、升级、移除等操作,确保设备管理的有序进行,降低因设备变动带来的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和设备利用率。
1. 设备异动申请:详细规定设备异动的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核、批准和执行等环节。
2. 设备异动评估:对设备异动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分析,包括生产效率、安全性、成本效益等方面。
3. 设备异动执行:明确异动操作的步骤、责任人、时间表和质量控制措施。
4. 异动后监控:设立异动后设备运行的监控机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并记录反馈信息。
5. 应急处理: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处理方案,以快速应对设备异动后的突发状况。
6. 文件记录:建立完整的设备异动记录,便于追踪和审计。
设备异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确保安全:规范化的异动管理可以降低设备操作风险,防止因不当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
2. 提升效率:通过科学的异动评估,可以优化设备配置,提升生产效率。
3. 控制成本: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配能有效控制设备异动的额外支出,减少浪费。
4. 维护合规性: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避免因设备变动导致的合规风险。
1. 设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异动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2. 制定详细的设备异动申请表格,包括异动理由、预期效果、潜在风险等信息,以供审批参考。
3. 建立专家评审团队,对异动申请进行技术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
4. 设备异动执行过程中,由专业技术人员操作,确保操作准确无误。
5. 异动后,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对设备异动记录进行数字化管理,方便查询和分析,为未来的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上述方案,企业能够建立一套完善的设备异动管理制度,实现设备管理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从而保障生产运营的稳定和高效。
第1篇 设备异动管理工作标准
1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设备变更的分类、设备变更手续、办理程序等。
1.2 本标准适用于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系统设备异动、变更管理工作。凡属下列情况的变动,均应执行本标准。
⑴设备新装或拆除。
⑵增减、换型保护设备:控制、调整设备、保护设备的原理变更。
⑶设备主要规范或运行方式的改变。
⑷逆变器油管路及电气回路的变更。
⑸生产厂房结构的改变。
2 设备变更内容
2.1 国电电力青海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系统设备的变更,依其在生产过程中的重要性分为二类,即第一、二类设备变更。
2.1.1 第一类设备变更是指,凡影响设备的安全、效率、运行操作、设备的主要结构及尺寸发生变化、设备隐蔽部位发生变动以及涉及两个专业以上的重要设备和系统的变更。
2.1.2 第二类设备变更是指,不影响设备的安全及效率、不改变运行操作方式同时变更后不需要改变图纸与规程的设备变更。
2.2属第一类设备变更的设备及系统如下列情况:
2.2.1 在厂房建筑物上进行影响承重的结构更动,改变通道走向。
2.2.2主要道路、管路以及各种类建筑物的拆迁。
2.2.3设备新装、改装以及设备基础改造、设备布置以及位置的变更。
2.2.4设备的主要结构尺寸和重要备件的主要尺寸变更。
2.2.5主要设备的规范改变,如下列设备:逆变器及其部件、变压器、高压开关及电气一次变电设备。
2.2.6下列保护设备有原则性的变更:380v及以上的电气设备保护、发电机保护、变压器保护、逆变器安全链保护系统以及控制回路变更等。
2.2.7 下列系统有原则性的变更:公用生活水、消防水、空调、电采暖系统,380v及以上发配电系统、事故照明、通讯系统、计算机办公网络系统。
2.2.8逆变器热自装置及控制逻辑、保护,主要仪表的原则性变更。
2.2.9 设备和系统的变动影响到主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的运行方式。
2.2.10 地下设施、管网、管沟、一切隐蔽设备的变动,全厂公用设施的重大变动。
2.2.11凡在第一类设备变更原则外的设备及支系统变更,不改变运行操作方式,同时改动后不需要变更图纸的项目即属第二类设备变更。
3设备变更的手续
3.1运行维护部专工、主任或主任工程师审核签字,安全生产部主任审定签字,并报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后执行。事后由施工单位填报“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
3.2凡属第二类设备变更,不需要填写申请单。事后由执行单位填报。3.3运行机组任何变更执行完后,都必须立即向运行人员先做简要的技术交代,说明改动范围及需要改变操作的部位,过后按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正规的设备异动手续。
3.4第一类设备变更,在实施前必须在递交工作票的同时向运行人员出示“变更申请单”并让其签字认可,使运行人员掌握设备开始变更的日期。
4办理程序
4.1 设备变更申请
4.1.1“设备变更申请报告单”提出日期,一般须在施工前十天提出,重大项目必须在三十天前提出。
4.1.2所有变更项目必须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4.1.3 凡机组设备定修、改进工程、技术设计、年度综合计划中上级已批准的系统及设备变更,不必再报变更申请.
4.1.4事故抢修发生设备变更
⑴因事故抢修,不得已采用临时办法,使设备临时变动,维持机组的正常运行,保证设备的正常出力和性能,可采用紧急申请手续,由实施单位主任或主管口头申请,由总工或生产副总批准并通知值长,由值长传达实施单位主任或主管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⑵缺陷处理完结后立即向运行交代缺陷的处理方法,并在检修交代记录本上进行书面交代,过后24小时内必须办理“临时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
⑶夜间因事故抢修发生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的设备异动,可由值长临时决定,事后通知各有关部门并向公司主管生产领导汇报,办理设备异动手续。
4.1.5设备异动申请是由运行维护部安排实施班组提出并申请批准,应将批准后的申请单复印件交一份运行维护部,以便于及时安排修订运行检修规程。
5 设备异动的结束
5.1设备异动竣工后,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验收。一类设备异动,应由总工程师(或其指定人)召集安全生产部、运行维护部和相应人员进行验收。二类设备异动由安全生产部召集运行维护部、值班组相应的人员进行验收。
5.2设备异动验收内容包括:设备异动后的运行情况、设备异动手续、设备异动后的图纸资料。
5.3设备异动后设备所属部门必须进行相应的培训,使未参加设备变更施工的人员及时了解设备的异动情况,并及时的修改或补充规程的相应条款。
5.4设备异动后,设备的维护班组及运维部必须保存“设备变更执行报告单”和相关的图纸资料以备查阅。
5.5运行维护部应根据已批准的“设备变更申请单”,及时的安排修正或补充运行规程并报总工批准。
5.6紧急消缺发生临时的设备变更,运维部应根据变更情况制定临时规定,其中与规程相抵触或重大的临时规定应报总工批准。
第2篇 设备异动管理制度范文
1 总则
1.1 为加强设备变更异动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设备变更异动工作的出发点是通过对系统、设备的变动、改造,提高风电的安全经济运行水平,全面衡量设备系统异动的合理性、使有关制度、技术资料符合现场安全生产。
1.2 本制度对设备异动管理的责任、管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规范。
2 职责
2.1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总工):是设备及系统异动工程的主要领导者,负责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组织实施及审查,有权批准各类设备及系统的异动。负责主持召开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资料审查会;对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负责,组织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专题总结会;对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全过程实施监督、检查。
2.2 设备维护人员:组织编写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审核二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二类设备及系统的可行性负责,审核二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组织整理异动竣工资料、修改异动竣工图纸,参加异动竣工验收,对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工期和质量负责。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具体实施,负责编制二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审核三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对三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的可行性负责,负责组织设备及系统异动过程中的质量验收。
3管理要求
3.1 设备变更异动的分类
3.1.1 一类设备及系统,凡是影响主设备或主要附属设备效率、出力、安全运行或涉及两个专业以上的设备或系统异动属一类。
a) 电气一次接线变动。
b) 厂用电系统接线的改变及厂用变压器的增减或更换。
c) 防雷接地系统、保安电源系统、直流系统及主要分支网络的改变。
d) 发电机、主变压器、升压站、输电线路主要设备、部件的变更改进。
e) 重大的二次结线和继电保护的变更。
f) 主要厂用电动机的更换。
g) 拆除或迁移备用设备,如设备保护装置等。
g)380v电源开关、35kv及以上开关机构的改型、主要改进等。
h)35kv及以上保护、定值、接线回路、原理改动等。
i) 光纤、通讯、载波、微波、远动装置的增减更改等。
3.1.2 二类设备及系统,只涉及一个专业,且不影响主设备或主要附属设备的效率、出力、安全运行的异动属二类异动。
a) 一般附属设备的改进。
b) 一般电缆、二次接线的改变不影响保护原则的改变以及临时接线等。
c) 厂用低压动力盘及以下分支系统的改变、照明系统的接线改变等。
3.1.3 三类设备及系统,除一、二类以外的设备系统、变更时影响到有关图纸、技术资料需改动的均属三类。
3.2 要求
3.2.1 异动申请报告由专责填写,主管领导批准。
3.2.2 异动申请报告应附相应的图纸及文字说明,系统变动项目还应附异动前系统图。
3.2.3 异动后影响运行操作方式或运行方法时,应附异动后运行方式与操作规程。
3.2.4 列入大修、小修、更改工程项目而未办理申请的异动项目,执行后仍然需要办理“异动执行报告”。
3.2.5 一、二类设备异动,均应在异动一周内由设备系统所在部门填写设备系统异动竣工报告一式四份,分别交由运行、档案室各一份,设备维护人员自存一份。
3.2.6 对异动后的设备、系统的图纸变更,各班组均应按照要求在台帐和微机中及时登录,一般设备由班组技术员负责记录,主要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由检修专工负责记录。
3.3 工作程序(见附录5)
3.3.1 设备及异动工作开工前,由设备或系统的所辖单位提出异动申请,填写设备及系统异动申请单,履行审批签字手续,同时提供有关的设计资料、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拟更换设备的近期技术鉴定、工期安排、费用预算及来源等技术资料。
-- 一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由设备或系统的所辖单位主管填写设备及系统异动申请单(附录1),征求设备及系统使用单位认可、签字,交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重大的设备及系统异动项目需报上级电力集团风电场审批。
-- 二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由设备或系统的所辖单位的值长或技术员填写设备及系统异动申请单(附录2),经专业主管或主任助理审核签字后,交发电运行部专业主管认可、对异动方案组织确认,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
-- 三类设备及系统异动:由设备或系统的设备负责人填写设备及系统异动申请单(附录3),经班组技术员或值长审核签字后,交专业主管或主任助理审定,征求设备及系统使用单位认可、签字,由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
3.3.2 设备及系统异动批准后,由发电运行部专业主管编制质量监督计划,报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然后下发至相关单位。
3.3.3 所有技术资料准备齐全,审批完毕,所需物资已验收出库后,由设备或系统所辖单位组织异动工程的实施。
3.3.4 异动工程的施工管理及验收,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
3.3.5 异动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办理设备(系统)异动竣工报告(附录4),履行巡签手续,同时提供竣工资料,竣工资料要求按照《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巡签程序为:班组填写,部门审核,设备及系统使用单位认可签字,运行主管确认各种资料齐全,资料室确认图纸已修改完毕,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审核批准。
3.3.6 异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设备维护人员组织项目所在部门在竣工后一个月内,将竣工资料移交档案室。
3.3.7 设备异动工作完成后,设备有需报废的,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4 报告记录
设备(系统)异动竣工报告
第3篇 风电场生产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确保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减少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风电场设备异动管理制度。
1、生产设备异动管理范围
1.1本制度描述的设备范围包括:
风电场直接与生产有关的设备及系统:包括风力发电机组、35kv集电线路、变电站设备等;
风场内辅助生产设备:生活用水系统、消防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
场内主要建筑物:围墙、护坡、综合楼、控制楼、车库、泵房、污水处理站等;
1.2设备异动包括:
设备或系统的功能性或结构性改变;
设备或系统采用与原配置不同的材料或备品;
新设备投运;
设备或系统永久性退出运行
电气系统、控制系统接线、逻辑、定值改变;
公司规定的纳入异动管理的其他情形;
2、生产设备异动申请
所有设备异动均应填报《设备异动申请表》,经公司审查批准后实施。
异动申请内容及格式见附件1。
、生产设备异动报告
凡属生产设备的异动,在异动后设备投运后7日内,填报《设备异动报告》,格式见附件2。
3.1异动设备的名称、数量、规范、技术说明书等;
3.2有关系统图、竣工图等;
3.3运行操作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3.4说明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是否需要修编完善;
3.5异动前后对比及效果分析等;
3.6其他与异动有关的技术资料。
4、规程、系统图的修编:
设备异动完成后后,及时修订相应部分的规程及系统图,经审查批准后执行。
5、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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