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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更新时间:2024-11-20

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

本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员工的健康安全,防止传染病在工作场所传播,保障生产运营的正常进行。

包括哪些方面

1. 员工健康监测: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感染风险。

2. 工作环境清洁:保持办公区、生产线和其他公共区域的卫生,定期消毒。

3. 个人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教育员工正确使用。

4. 健康教育:开展传染病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防范意识。

5. 疫情应对机制:制定应急响应计划,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疫情暴发。

6. 出行管理:对员工的出差、通勤进行管理,减少感染风险。

7. 人力资源政策:调整请假、隔离等相关政策,保障患病员工的权益。

重要性

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的持续运营至关重要。它不仅能保护员工的健康,降低因疾病导致的缺勤率,还能减少潜在的医疗费用和生产力损失。此外,一个健康的员工队伍能提升企业形象,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心。

方案

1. 员工健康监测:实施每日健康申报制度,对体温异常或有症状的员工进行及时隔离和医疗咨询。

2. 工作环境清洁:安排专业清洁团队,每日至少两次全面清洁,重点区域增加消毒频次。

3. 个人防护措施:提供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确保员工在必要时正确佩戴。

4. 健康教育:定期组织讲座或在线课程,教授传染病预防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

5. 疫情应对机制:制定详细应急预案,包括封闭管理、远程办公、紧急隔离等措施。

6. 出行管理:鼓励员工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出差前进行健康评估,返回后按要求隔离。

7. 人力资源政策:修改病假政策,为隔离员工提供带薪休假,确保其经济安全。

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将建立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有效预防传染病的传播,为企业的稳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全体员工需积极配合,共同维护我们的健康工作环境。

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学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食物中毒事故规定

学院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控制传染病流传蔓延,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保护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结合目前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加强食品卫生管理,预防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规定如下: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食品卫生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等规定,切实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大局稳定的高度重视和做好传染病防治与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后勤服务中心、各食堂、综合服务楼、宿舍楼各级领导要真抓实干,在原原本本地将上述法规、文件传达到全体职工(含临时工)的同时,尤其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制订详尽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切实使广大职工都能够学法、懂法、遵法,使各项工作依法办事,有章可循。

二、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

1、各食堂必须实行主要主副食品和原料集体采购制度,必须配置必要的防蝇卫生设施,严格执行餐厅卫生清洁制度、卫生消毒制度和食品制作尤其是凉菜制作规范程序,严禁出售剩饭剩菜,严禁在食堂店外经营餐饮,开办夜市。

2、各综合服务楼要按照有关规定和协议规范经营,不允许开办或变相开办饭店、酒吧、网吧、台球室、舞厅。不允许违章建筑和占道经营、室外经营、开办夜市。不允许开办诊所和非法经营药品。

3、各学生宿舍楼要健全防蝇防蚊措施,定期进行厕所、洗浴间及房间消毒、通风,及时搞好楼道及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消灭蚊蝇孳生场所。严禁在宿舍内做饭和经营食品、百货、饮料等商品,堵塞所有传染病传播的渠道和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的漏洞。

4、对不严格执行卫生防疫和饮食卫生安全制度,违规操作,具有疾病传染和饮食安全隐患,造成不良影响或影响校容校貌;有学生举报,被市政府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批评或曝光的单位,学校有关部门(后勤服务中心、校医院、后勤管理处)有权令其停业整顿,并按照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立学校饮食卫生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各食堂、综合服务楼、学生宿舍楼经理是饮食卫生直接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饮食科长、校医院防疫科长和后勤管理处校容管理科长是饮食卫生直接管理责任人;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后勤管理处处长是直接领导责任人;分管院长是主管领导责任人;院长是主要领导责任人。

2、学校发生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要按以下原则分别追究学校各级的行政责任:

1]发生一般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人数在9人以下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

2]发生一般性传染病流行或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管理责任人的责任,但直接管理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前已将情况书面报告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而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未采取措施的,由学校直接领导责任人承担责任。

3]发生较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和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

4]发生重大传染病流行或食物中毒事故,追究直接责任人、直接管理责任人、直接领导责任人、学校主管领导的责任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预防传染病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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