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企业员工在网络平台上的信息传播行为,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合法和及时。制度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网络信息发布的原则和标准
2. 责任分工与权限设定
3. 信息审核与发布流程
4. 安全与保密规定
5. 违规处理与监督机制
6. 培训与教育
1. 原则与标准:明确企业网络信息发布的基本原则,如真实、公正、客观,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企业形象的要求。
2. 责任分工:界定各部门在网络信息发布中的职责,如公关部门负责企业新闻,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信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分享等。
3. 权限设定:规定不同级别的员工对不同类型信息的发布权限,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
4. 审核流程:设立信息审核机制,所有发布的信息需经过相关部门或人员的审查,确保内容无误。
5. 安全保密:强调信息安全,防止敏感信息泄露,规定员工在发布信息时的保密义务。
6. 违规处理:制定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职务调整直至解雇,以起到警示作用。
7. 培训教育:定期进行网络信息发布培训,提高员工的媒介素养和合规意识。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对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维护企业形象,防止因不当信息发布导致的舆论危机;另一方面,它能保障信息安全,防止企业机密泄露;此外,它还能提升员工的媒介素养,促进企业文化的传播。
1. 建立信息发布审批系统:开发内部信息审批平台,实现线上提交、审核、发布的一体化流程。
2. 定期审计:由专门的审计团队定期检查信息发布记录,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3. 设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对违反规定的网络信息发布行为进行举报,形成良好的监督环境。
4. 动态调整:根据行业发展和企业变化,适时更新和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5. 强化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演练等方式,提高员工对制度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网络信息发布管理制度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其科学性和有效性直接影响企业的公众形象和运营效率。因此,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1篇 职业学院校园网络信息发布与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用正确、积极、健康的文化舆论占领网络阵地,建立安全高效的网络信息平台,现就校园网络信息发布的有关事宜作如下规定,(下文简称《规定》):
一、校园网信息发布的依据和信息员制度
(一)学院内网及外网信息的交流,必须遵守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建有二级子网站和开设有ftp空间的各部门应成立网络信息工作小组,由该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并设置1名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网络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网络信息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需报党委宣传部及图文信息中心备案。
(三)各部门对本部门上传的数据信息要严格审核,严格杜绝涉及黄色、淫秽、暴力、_等不良信息上传到网站。
二、校园网信息的主要内容
(一)学院总体信息:包括介绍学院概况、学院领导、学院机构设置及学院新闻信息等。
(二)部门信息:包括部门通知、工作职责、教育科研工作进展情况等,以及其他需要并适宜于网上公开发布的信息。
(三)教学科研资源:包括精品课程建设、适用于共享的学术成果、常用软件或数据的下载等无版权争议或不违反知识产权的数据信息。
三、信息发布与管理
(一)学院网站内容在学院宣传部的统一管理下实施发布,信息上传技术服务由图文信息中心负责。
(二)各部门有责任将本领域的最新工作进展情况发布到网站,对外信息发布的审核由各部门领导负责。
(三)学院网络管理的技术人员是学校网站的直接管理者,负责为各部门的信息发布提供技术支持。各部门对本部门上传、下载或其它形式交流的数据信息要严格审核,严格杜绝涉及黄色、淫秽、暴力、_以及涉嫌泄露国家机密等不良信息通过我院内外网传播。
(四)发布信息时要注意信息的完整性(时间、地点、人物、事件、教育意义等)、真实性、及时性等,标题要能完整精确地反映信息内容(字数控制在20个左右),严禁涉嫌非法转载他人信息,开通bbs论坛的部门,务必指定专人对论坛内容严格审核。
(五)各部门负责上传信息、审核信息的有关人员,务必管理好用户名和密码,如因密码泄漏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该密码管理员及相关部门承担。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网络信息传递的快捷性、敏感性和广泛性特点,做好网络信息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网络及时了解师生的思想动态,做好正面信息的引导和有害信息的过滤处置工作。
(二)上传信息实行谁上传、谁管理、谁负责的制度。涉及评论性内容,凡不能准确把握新闻方向的要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审定;任何人不得制作、复制、传播各种违反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信息,不得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学院负责网络安全的技术部门,要及时做好技术更新工作,防止网站或网络信息的恶意修改。
(四)违反本《规定》,对学院的安全稳定及社会形象造成不良影响或泄露国家秘密的,或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工作不深入、不细致,导致网上传播的有关信息或发表的有关言论影响学院安全稳定或有损学院社会形象等重大事故者,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要酌情追究相关单位领导的行政责任。
(五)党委宣传部负责校园网络信息中的新闻、文字、图像、视频的政治把关及审核工作。党委宣传部对在网站信息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具体意见,责成有关单位或网络信息员尽快做出处理。
(六)学院图文信息中心负责全院网络技术的支持和监控工作。对网络监控中发现的重要问题,要及时进行技术查处。
五、本规定由学院党委宣传部及图文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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